互联网股权众筹的良性发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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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股权众筹的良性发展

随着经济模式的转变,经济和互联网的发展孕育出了新的经济模式一一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互联网股权众筹这个词也开始在我国出现。当然,任何一种新的经济模式的岀现,都将必然出现经济的冲击,都会遇到一些发展问题,需要时间和发展对策去慢慢地融入经济背景中,并且自成一派。所以,研究互联网股权众筹的发展情况,探索互联网股权众筹的良性发展对策,对于该行业的发展是必然的趋势,也是很有意义的。

1互联网股权众筹的概念及其内涵

1.1互联网股权众筹的概念及基木内涵随着经济模式的迅速转变

“,互联网股权众筹〃这个词慢慢地进入了人们的生活中。互联网股权

众筹是指各个企业或者即将上市的公司通过网络的途径在互联网上筹集发展资金,作为公司上市和发展的原始投入资木,然后,公司以股份股权的形式回馈给投资者,让投资者成为公司的股份持有者,进而可以获得公司上市运行后带来的利润收益。其实,这是在原本旧形式的集资方式上发展而来的,旧的集资形式的缺点就在于其会受到地域空间以及时间的限制,从而无法更加广泛地大范围募集资金,这就有可能导致一个原本相当有发展前景的项目由于无法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来投资经营而导致夭折的情况。

1.2互联网股权众筹的特征分析换言之,互联网众筹的特征就是不

会受到时间空间的限制,并且更加高效。所以,新的互联网众筹形式的出现不仅顺应了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更是给缺乏资金的创业者和项目开发者提供了一个更好的平台。简而言之,互联网众筹就是经济高速发展和网络科技迅猛发展所结合的共同产物,就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线上供股集资,线下投资经营的一种新兴并且高效便捷的经济发展模式。

2我国互联网股权众筹发展的现状分析

2.1我国互联网股权众筹的发展速度较快我国作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互联网股权众筹在我国的发展速度还是相当快的。从20XX年我国第一家股权众筹公司〃点名时间〃成立以来,短短的四五年时间, 我国的互联网股权众筹公司已经多达数百家了,发展速度不言而喻。像行业中比较有名气的36氟、天使汇的发展都相当不错;还有这两年来,阿里巴巴、360等大型企业也有加入这方面的趋势,并且己经开始着手实施了。

2.2我国互联网股权众筹发展不平衡虽然我国的互联网股权众筹行业发展速度比较快,但是,行业发展并不平衡[1]。我国的互联网股权众筹公司仅分布在部分省市地区,并没有普及全国各个地区,而且, 在己经拥有此类公司的各个地区中也分布不均匀,多数公司集中分布在XX、XX和深圳等经济发展较快的发达地区,其实,这种在地域上的发展不均,对我国致力于实现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共同进步的目标是不利的。这样的分布模式,只会拉大各个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差距, 导致发达的地区更加发达,而落后的地区依旧落后。

2.3我国互联网股权众筹的项目数量较少,成功率低虽然名义上我国的股权众筹公司数量不少,但是实际上在项目的成功率上还不够理想。像一些比较有名气的公司,诸如中关村的36氟、1898咖啡馆等做成的项目稍多一些,其他名气不大的公司的成功率还是较低,而且可做的项目数量也不多,不是很乐观。所以,从我国的互联网股权众筹行业发展现状上看,我国的发展情况还不是特别理想,各个方面都还有待提高。

2.4我国互联网股权众筹的监管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从国家政F的角

度上看:由于这个行业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还短,所以,政F方而的监管制度、法律法规等还处于正在逐步建立起来的过程中[2]。监管制度相对来说还不够完善,法律法规等针对性的东西还未完全颁布。所以,在大力支持互联网股权众筹发展的同时,政F同样也正在积极地去完善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

3互联网股权众筹的瓶颈分析

3.1我国互联网股权众筹发展面临的困境

3.1.1我国互联网股权众筹的法律制度不健全虽然互联网股权众筹在我国发展的时间才短短几年,但是其仍然遇到了发展的瓶颈。从这个行业的发展困难方而看,首先就是互联网股权众筹方面我国的法律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这样一来就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和投机者有机可乘,他们可以通过一些法律漏洞隙获取额外的利益,致使真正的项目开发者蒙受重大损失,更有甚者不法分子可能将所有利益收归己有。

3.1.2我国互联网股权众筹的业务水平较低除了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以外,我国目前的互联网股权众筹公司的业务能力普遍不高,还处于较低水平的状态。低水平的业务能力并不能更好地帮助项目开发者筹集到足够的资木来发展他们的项目,这就会致使人们对互联网股权众筹持不看好的态度,导致这个行业在未来的发展上开始走下坡路, 最后甚至可能导致整个行业都在中国消失,难以继续生存下去。

3.1.3我国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的盈利模式不明确我国目前存在的互联网股权众筹公司与网络平台的盈利模式不够明确,使整个行业处于比较混乱的状态。这样的一个行业现状对于行业长期可持续的发展是相

当不利的,因为没有具体的一个盈利标准模式,就等于没有标准尺去让你画直线一般。同样的没有了一个用来比较的标准,大家的盈利模式各异,有可能导致行业内部由于各个公司或平台的收费标准相差过大,而形成了行业内部的恶性竞争,这样就会使整个行业都处于亏损的状态。

3.2我国互联网股权众筹发展存在的法律风险

3.2.1互联网股权众筹存在合同欺诈的风险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不仅会容易被投机者钻空子,而且对于项目发起者以及投资人同样存在着很大的法律风险。比如说,互联网股权众筹存在较为严重的合同欺诈现象,一些项目发起者通过互联网筹集了大量的资金,然而却并没有利用这些资本来发展他的项目,而是成立他的股份公司,最后把这些筹集来的资金全部卷走了,这就是典型的合同欺诈。

3.2.2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的权利义务不清晰目前,我国的互联网股权众筹行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够明确,这样笼统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会使行业的发展受到巨大的阻碍。由于权利义务的不明确导致雇佣关系混乱,使求助于互联网股权众筹的项目开发者和平台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导致最后整个项目的失败。

3.2.3互联网股权众筹存在知识产权风险互联网股权众筹由于监管法规的不完整,同样也存在着知识产权的风险,因为专利制度的缺失,致使一些真正的知识产权拥有者最后得不到应有的利益,却让其他投机者将所有的利益夺走,并且由于这方面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漏洞,并不能认定投机者是有罪的[引。所以,在法律方面,该行业的风险还是挺高的。总的来说,互联网股权众筹的发展瓶颈还是很严重的。

4互联网股权众筹良性发展的对策分析

4.1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促使互联网股权众筹的制度化、规范化我们知道,互联网股权众筹的平台如果发展得好,那么对于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势必将发挥巨大的作用,但我们同样深知这个行业存在许多的问题和发展瓶颈。所以,我们必须寻找良性的发展对策。首先,政F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完善该行业的监管制度,这样才能够促使整个行业步入正轨,并且在盈利方面制定明确的模式, 这样一来才能使整个互联网股权众筹行业制度化、规范化,使整个行业发展得更好。

4.2建立高标准的信用机制加强对互联网股权众筹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政F必须建立高标准的信用机制。因为只有拥有完善的公信制度,才能对这些项目的知识产权进行有效的保护,才不会被一些不法分子和投机者通过一些漏洞窃取项目开发者的知识产权,盗取最后的成果。所以说,建立一个高标准的公信机制,才能更好地促进这个行业的发展,使其发展之路更加顺畅。

4.3大力发挥中小企业对互联网股权众筹发展的推动作用除了从政F方面入手去促进这个行业的发展,我们同样可以通过各个企业公司去带动整个行业前行。我们要大力发挥中小型企业在这方面的推动作用,因为一些中小型企业他们的资木有限。当他们正巧而临资金困难或者想要发展新项目壮大公司的时候,他们就可以通过与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合作,从网络上募集资金来发展公司,度过困难期。这样一来不仅中小型企业得到了更好的发展,同样也促进了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的发展,收到双赢的效果。所以说,如果可以很好地利用中小型企业与互联网股权

我国股权众筹模式介绍

我国股权众筹模式介绍 众筹,是指个人或小企业通过互联网向大众筹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根据众筹的筹集目的和回报方式,可以分为债权众筹、回报众筹、股权众筹和捐赠众筹四大类。1本文重点介绍我国股权众筹的几种模式。 一、众筹当事方 一个众筹项目(包括股权众筹)的完整运作,离不开三类角色:筹资人、平台运营方和投资者。 1、筹资人,又称项目发起人或项目创建人,在众筹平台上创建项目介绍自己的产品、创意或需求,设定筹资模式、筹资期限、目标筹资额和预期回报; 2、平台运营方,负责审核、展示筹资人创建的项目,提供各种支持服务; 3、投资者,选择投资目标,根据项目设定的投资档位进行投资后,等待预期回报。 二、股权众筹的投资方式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股权众筹主要特指通过网络的较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是 VC 的一个补充。2目前我国股权众筹网站较少,3仅“天 1债权众筹(Lending-based crowd-funding)是指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的债权,未来获取利息收益并收回本金;股权众筹(Equity-based crowd-funding)是指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的股权;回报众筹(Reward-based crowd-funding)是指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产品或服务(又称商品众筹);捐赠众筹(Donate-based crowd-funding)是指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无偿捐赠。 2股权众筹其实并不是很新奇的事物——投资者在新股IPO 的时候申购股票其实就是股权众筹的一种表 现方式。 3目前中国的股权众筹网站比较少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此类网站对人才要求比较高。股权众筹网站需要 有广阔的人脉,可以把天使投资人 / 风险投资家聚集到其平台上;股权众筹网站还需要对项目做初步的尽职调查,这要求他们有自己的分析师团队;还需要有深谙风险投资相关法律的法务团队,协助投资者成立合伙企业及投后管理。二是此类网站的马太效应,即强者愈强弱者越弱之现象。投资者喜欢聚集到同一个地方去寻找适合的投资目标,当网站汇集了一批优秀的投资人后,融资者也自然趋之若鹜。于是原先就火的网站越来越火,流量平平的网站则举步维艰。

股权众筹融资计划书()

九仙茶舍众筹项目 融资计划书 发起人:王书 中介机构:四川荣辉投资有限公司2015年4月24日

目录 一、名词释义 (4) 二、声明和承诺 (4) 三、众筹要素 (5) 四、众筹架构介绍 (5) (一)发起人基本情况 (5) (二)领投人基本情况 (7) (三)新设有限合伙企业 (8) 五、项目的商业前景 (8) (一)中国茶馆服务行业的现状 (8) (二)九仙茶舍的商业优势 (9) 1.突破传统的经营模式 (9) 2.地理优势 (10) 3.供应渠道优势 (11) 4.成本优势 (11) 六、募集方案 (11) (一)众筹模式 (11) 1. 众筹流程 (12) (二)众筹对象范围 (13) 1.众筹对象范围 (13) 2.认筹对象缴款安排 (14)

(三)认筹标准 (14) (四)认筹人回报 (14) 1.分红安排 (14) 2 获赠VIP金卡 (14) (五)回购条款 (15) 1.回购权的行使主体 (15) 2.回购条件 (15) 3.回购价格及其确定原则 (16) (六)回售条款 (16) 1.回售权的行使主体 (16) 2.回售条件 (16) 3.回售价格及其确定原则 (16) (七)认筹额度及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17) (八)募集资金用途 (17) (九)本次募集有关安排 (18) 1.对认筹人名单筛选的标准和依据 (18) 2.资金超募时的对应的安排 (18) 3.出现募集中止时的应急预案 (19) 4.募集期信息披露以及投后管理的基本安排 (19) (十)认筹人的权益保障 (20) 1.沁园春茶业股权质押担保 (20) 2.领投人承诺 (20)

股权众筹概述

股权众筹概述 1、定义 众筹(Crowd Funding)作为网络商业的一种新模式,来源于“众包(Crowd Sourcing)”,与“众包”的广泛性不同,众筹主要侧重于资金方面的帮助。具 体而言,众筹是指项目发起者通过利用互联网和SNS(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s)传播的特性,发动众人的力量,集中大家的资金、能力和渠道,为小企业、艺术 家或个人进行某项活动或某个项目或创办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的一种融资方式。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则通过投资入股公司,以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 作股权众筹。客观地说,股权众筹与投资者在新股IPO时申购股票本质上并无太 大区别,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股权众筹主要指向较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是天 使和VC的有力补充。 2、分类 从投资者的角度,以股权众筹是否提供担保为依据,可将股权众筹分为无担保的股权众筹和有担保的股权众筹两大类。前者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的过程 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提供相关权益问题的担保责任,目前国内基本上都是无担保 股权众筹;后者是指股权众筹项目在进行众筹的同时,有第三方公司提供相关权

益的担保,这种担保是固定期限的担保责任。这种模式国内目前只有贷帮的众筹项目提供担保服务,尚未被多数平台接受。 3、参与主体 股权众筹运营当中,主要参与主体包括筹资人、出资人和众筹平台三个组成部分,部分平台还专门指定有托管人。 (1)筹资人。筹资人又称发起人,通常是指融资过程中需要资金的创业企业或项目,他们通过众筹平台发布企业或项目融资信息以及可出让的股权比例。 (2)出资人。出资人往往是数量庞大的互联网用户,他们利用在线支付等方式对自己觉得有投资价值的创业企业或项目进行小额投资。待筹资成功后,出资人获得创业企业或项目一定比例的股权。 (3)众筹平台。众筹平台是指连接筹资人和出资人的媒介,其主要职责是利用网络技术支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项目发起人的创意和融资需求信息发布在虚拟空间里,供投资人选择,并在筹资成功后负有一定的监督义务。 (4)托管人。为保证各出资人的资金安全,以及出资人资金切实用于创业企业或项目和筹资不成功的及时返回,众筹平台一般都会指定专门银行担任托管人,履行资金托管职责。 4、运作流程 股权众筹一般运作流程大致如下:

股权众筹主要法律风险及防范

股权众筹主要法律风险及防范 股权众筹不同运营模式,其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运营的合法性问题,这中间可能涉及最多的就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发行证券;二是出资人的利益保护问题。 1.运营的合法性 股权众筹运行合法性,主要是指众筹平台运营中时常伴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发行证券的风险,而很多从业人员包括相关法律人士对此也是认识不一。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风险 众所周知,在目前金融管制的大背景下,民间融资渠道不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各种形态频繁发生,引发了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股权众筹模式推出后,因非法集资的红线,至今仍是低调蹒跚前行。 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该司法解释同时要求在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时,上述四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因此,股权众筹运营过程中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风险规避,应当主要围绕这四个要件展开: 首先,就前两个要件而言,基本上是无法规避的。股权众筹运营伊始,就是不经批准的;再者股权众筹最大特征就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筹资,而当下互联网这一途径,一般都会被认为属于向社会公开宣传。所以,这两个要件是没有办法规避的。 其次,针对承诺固定回报要件,实践中有两种理解:一种观点是不能以股权作为回报,另一种观点则是可以给与股权,但不能对股权承诺固定回报。如果是后一种观点还好办,效仿私募股权基金募集资金时的做法,使用“预期收益率”的措辞可勉强过关;如果是前一种观点,相应要复杂一些,可以采取线上转入线下采取有限合伙的方式,或者将若干出资人的股权将某一特定人代持。 再次,针对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这一要件,本来股权众筹就是面向不特定对象的,这一点必须要做以处理。实践中有的众筹平台设立投资人认证制度,给予投资人一定的门槛和数量限制,藉此把不特定对象变成特定对象,典型如大家投;也有的平台先为创业企业或项目建立会员圈,然后在会员圈内筹资,借以规避不特定对象的禁止性规定。

股权众筹常见运作模式介绍

股权众筹常见运作模式介绍 一、股权众筹概述 1.定义 众筹(CrowdFunding)作为网络商业的一种新模式,来源于“众包(CrowdSourcing)”,但与“众包”的广泛性不同,众筹主要侧重于资金方面的帮助。具体而言,众筹是指项目发起者通过利用互联网和SNS(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s)传播的特性,发动众人的力量,集中大家的资金、能力和渠道,为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进行某项活动或某个项目或创办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的一种融资方式。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则通过投资入股公司,以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客观地说,股权众筹与投资者在新股IPO时申购股票本质上并无太大区别,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股权众筹主要指向较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是天使和VC的有力补充。 2.分类 从投资者的角度,以股权众筹是否提供担保为依据,可将股权众筹分为无担保的股权众筹和有担保的股权众筹两大类。前者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的过程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提供相关权益问题的担保责任,目前国内基本上都是无担保股权众筹;后者是指股权众筹项目在进行众筹的同

时,有第三方公司提供相关权益的担保,这种担保是固定期限的担保责任。这种模式国内目前只有贷帮的众筹项目提供担保服务,尚未被多数平台接受。 3.参与主体 股权众筹运营当中,主要参与主体包括筹资人、出资人和众筹平台三个组成部分,部分平台还专门指定有托管人。 (1)筹资人。筹资人又称发起人,通常是指融资过程中需要资金的创业企业或项目,他们通过众筹平台发布企业或项目融资信息以及可出让的股权比例。 (2)出资人。出资人往往是数量庞大的互联网用户,他们利用在线支付等方式对自己觉得有投资价值的创业企业或项目进行小额投资。待筹资成功后,出资人获得创业企业或项目一定比例的股权。 (3)众筹平台。众筹平台是指连接筹资人和出资人的媒介,其主要职责是利用网络技术支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项目发起人的创意和融资需求信息发布在虚拟空间里,供投资人选择,并在筹资成功后负有一定的监督义务。 (4)托管人。为保证各出资人的资金安全,以及出资人资金切实用于创业企业或项目和筹资不成功的及时返回,众筹平台一般都会制定专门银行担任托管人,履行资金托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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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股权众筹的良性发展 随着经济模式的转变,经济和互联网的发展孕育出了新的经济模式一一互联网股权众筹平台。互联网股权众筹这个词也开始在我国出现。当然,任何一种新的经济模式的岀现,都将必然出现经济的冲击,都会遇到一些发展问题,需要时间和发展对策去慢慢地融入经济背景中,并且自成一派。所以,研究互联网股权众筹的发展情况,探索互联网股权众筹的良性发展对策,对于该行业的发展是必然的趋势,也是很有意义的。 1互联网股权众筹的概念及其内涵 1.1互联网股权众筹的概念及基木内涵随着经济模式的迅速转变 “,互联网股权众筹〃这个词慢慢地进入了人们的生活中。互联网股权 众筹是指各个企业或者即将上市的公司通过网络的途径在互联网上筹集发展资金,作为公司上市和发展的原始投入资木,然后,公司以股份股权的形式回馈给投资者,让投资者成为公司的股份持有者,进而可以获得公司上市运行后带来的利润收益。其实,这是在原本旧形式的集资方式上发展而来的,旧的集资形式的缺点就在于其会受到地域空间以及时间的限制,从而无法更加广泛地大范围募集资金,这就有可能导致一个原本相当有发展前景的项目由于无法筹集到足够的资金来投资经营而导致夭折的情况。 1.2互联网股权众筹的特征分析换言之,互联网众筹的特征就是不 会受到时间空间的限制,并且更加高效。所以,新的互联网众筹形式的出现不仅顺应了经济全球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更是给缺乏资金的创业者和项目开发者提供了一个更好的平台。简而言之,互联网众筹就是经济高速发展和网络科技迅猛发展所结合的共同产物,就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线上供股集资,线下投资经营的一种新兴并且高效便捷的经济发展模式。

2我国互联网股权众筹发展的现状分析 2.1我国互联网股权众筹的发展速度较快我国作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互联网股权众筹在我国的发展速度还是相当快的。从20XX年我国第一家股权众筹公司〃点名时间〃成立以来,短短的四五年时间, 我国的互联网股权众筹公司已经多达数百家了,发展速度不言而喻。像行业中比较有名气的36氟、天使汇的发展都相当不错;还有这两年来,阿里巴巴、360等大型企业也有加入这方面的趋势,并且己经开始着手实施了。 2.2我国互联网股权众筹发展不平衡虽然我国的互联网股权众筹行业发展速度比较快,但是,行业发展并不平衡[1]。我国的互联网股权众筹公司仅分布在部分省市地区,并没有普及全国各个地区,而且, 在己经拥有此类公司的各个地区中也分布不均匀,多数公司集中分布在XX、XX和深圳等经济发展较快的发达地区,其实,这种在地域上的发展不均,对我国致力于实现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共同进步的目标是不利的。这样的分布模式,只会拉大各个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差距, 导致发达的地区更加发达,而落后的地区依旧落后。 2.3我国互联网股权众筹的项目数量较少,成功率低虽然名义上我国的股权众筹公司数量不少,但是实际上在项目的成功率上还不够理想。像一些比较有名气的公司,诸如中关村的36氟、1898咖啡馆等做成的项目稍多一些,其他名气不大的公司的成功率还是较低,而且可做的项目数量也不多,不是很乐观。所以,从我国的互联网股权众筹行业发展现状上看,我国的发展情况还不是特别理想,各个方面都还有待提高。 2.4我国互联网股权众筹的监管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从国家政F的角

众筹的流程和模式

(一)平台业务范围和操作流程 1.平台业务范围 股权众筹平台目前的主要业务就是为初创企业种子期融资提供平台,审核并向投资者推荐项目,使初创企业有机会直接接触到中国顶级的投资者,同时使投资者可以通过平台找到高质量的项目。除此之外,创投圈、天使汇还有直接为项目进行直接投资的业务。同样的,大家投也为线上投融资合议达成后提供线下的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甚至工商登记的服务,以及之后的入股协议的促成服务。可以看出,目前的股权众筹平台不仅致力于线上线下撮合投创双方,也致力于投资合议打成之后的整个投融资过程。 2.平台运营的具体操作流程 总结三家平台的运营流程,初创企业种子期融资一般都需要通过线上线下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包括“注册账号→填写个人信息→创建项目→发送商业方案→投资人线下约谈→约谈成功投资人投资→线下增资手续”八个阶段。下图是大家投提供的流程图,其与其它两家平台的操作流程基本一致: 下面结合平台目前存在的两种融资模式:“快速合投”模式与“领投+跟投”跟投模式对平台运营流程的几个关键环节进行介绍和分析。 所谓“快速合投”是天使汇推出的一种融资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主要是为合投设置了时间壁垒,即对每个融资项目都设置30天的投资周期。而所谓“领投+跟投”是天使汇与大家投平台上都存在的一种模式,该模式的特点在于拥有一定领域投资经验和风险承担能力的投资者通过平台审核后成为该领域的“领投人”,“领投人”通过分享投资经验,带领“跟投人”进行合投,领投人因此获得跟投人的利益分成以及项目方的股份奖励。无论是“快速合投”还是“领投+跟投”模式,都遵循一般的融资流程,除此之外,领投人还需要经过特别的资格认证。 流程中的第一个重要环节是对投资者的审核。平台对外宣传时一般都声称通过审核的投资人都是“具有丰富投资经验的天使投资人”,[7]或宣称网站是“唯一顶级天使投资人真正使用的平台”。[8]那么,实际上平台对投资者的审核或认证究竟是如何进行的呢? 首先来看各平台对一般投资者的认证要求。从网站对投资者要求提供的注册信息来看,大家投对一般投资者的审核标准最低,主要是对投资者真实身份的认证,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号、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就可以注册成为投资者,并可以查看网站上公布的众筹项目的所有信息,包括项目的商业计划书(Business Plan),股东团队的出资情况,项目目前的盈亏情况,融资金额,项目出让股份等关键信息,并且可以直接跟投任何一个项目。如此简单的认证方式使得大家投作为融资项目最少的平台却拥有了最多人数的投资者。而天使汇的审核标准相较于大家投有一定的提高。天使汇要求投资者提供其所在公司和职位,提供过往投资案例的项目名称、网址地址和简介,提供最小和最大的投资金额(以万元为单位),最后对于身份验证方面不需要投资者提供身份证信息,而是采用新浪微博加V用户或绑定上传投资人名片等资料的方式进行验证。在平台认证成功之前用户没有查看融资项目除了非常简短的项目介绍以外的任何资料,也不能进行合投。创投圈的审核标准与天使汇类似,同样要求投资者上传名片,并提供投资案例的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投资时间、行业、公司简介、项目联系人姓名、项目联系人电话等信息,其中项目名称、公司简介、项目联系人姓名、项目联系人电话为必填项,即未提供相应的资料就不能成功进行注册,只能查看融资项目的简单介绍。应该说,天使汇和创投圈的投资者审核要求较为严格,对投资者的资质有一定程度上的要求,而大家投更接近“众筹”对公众的定位,也因此不能保证投资者拥有相当程度的风险判断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其次是平台对领投人的认证要求。根据《中国天使众筹领投人规则》,领投人的定义如

股权众筹运营模式及法律风险解读

股权众筹运营模式及法律风险解读 作者:刘云龙发布时间:14-06-12 伴随着互联网金融日新月异的发展,众筹作为主流模式之一,正在全国各地雨后春笋般呈现,特别是冠以“全民天使”之称的股权众筹,在发展过程中倍受争议。本文从介绍股权众筹概况入手,归纳整理了当前股权众筹运营中的不同模式,并对其间蕴藏的法律风险进行解析,最后对证监会即将出台的股权众筹监管政策试着给出一些建议。 股权众筹概述 1、定义 众筹(Crowd Funding)作为网络商业的一种新模式,来源于“众包(Crowd Sourcing)”,与“众包”的广泛性不同,众筹主要侧重于资金方面的帮助。具体而言,众筹是指项目发起者通过利用互联网和SNS(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s)传播的特性,发动众人的力量,集中大家的资金、能力和渠道,为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进行某项活动或某个项目或创办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的一种融资方式。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则通过投资入股公司,以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客观地说,股权众筹与投资者在新股IPO时申购股票本质上并无太大区别,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股权

众筹主要指向较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是天使和VC的有力补充。 2、分类 从投资者的角度,以股权众筹是否提供担保为依据,可将股权众筹分为无担保的股权众筹和有担保的股权众筹两大类。前者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的过程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提供相关权益问题的担保责任,目前国内基本上都是无担保股权众筹;后者是指股权众筹项目在进行众筹的同时,有第三方公司提供相关权益的担保,这种担保是固定期限的担保责任。这种模式国内目前只有贷帮的众筹项目提供担保服务,尚未被多数平台接受。 3、参与主体 股权众筹运营当中,主要参与主体包括筹资人、出资人和众筹平台三个组成部分,部分平台还专门指定有托管人。 (1)筹资人。筹资人又称发起人,通常是指融资过程中需要资金的创业企业或项目,他们通过众筹平台发布企业或项目融资信息以及可出让的股权比例。 (2)出资人。出资人往往是数量庞大的互联网用户,他们利用在线

人人投简述股权众筹运营模式

概述: 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翻译自国外的crowdfunding一词,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香港译作「群众集资」,台湾译作「群众募资」,参照 Massolution 的一份报告,众筹可以分为四类:债权众筹、股权众筹、回报众筹、捐赠众筹。众筹一般都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 一、股权众筹的定义和特征 股权众筹是众筹的一种表现形式。 股权众筹,顾名思义是以股权(股份)方式进行的大众筹资,具体而言就是指创业者向众多投资人融资,投资人主要用资金等作为对价换取创业企业的股权。宽泛而言,在传统投资行业,投资者在新股 IPO(上市)的时候去申购股票其实也是股权众筹的一种表现方式。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股权众筹通过网络进行较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是对VC的一个补充。 股权众筹的主要特征为: 1、项目发起的低门槛,无论身份、地位、职业、年龄、性别只要有实体店想开分店都 可发起项目融资; 2、投资人大众性,投资人通常是普通草根民众,但也有一定门槛,要求一定的投资经验 和风险承受能力,该类项目通常要求较高回报,但风险也更高,项目结束后分享项目的收益或承担项目的亏损; 3、项目严格审核,如人人投平台的项目都是经过专业项目审核团队层层筛选而成的, 投资人在投资之前会再次筛选,则通过两次筛选之后才投资人才进行投资; 4、侧重解决初创型企业融资难,帮助初创型项目方融资,对社会经济推动起基础性作 用。 二、股权众筹的主要参与方 项目发起方:有项目缺乏资金 投资方:对投资感兴趣,有一定的闲钱,可以接受股权作为回报,并具备一定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 平台方:连接项目发起人和投资者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国外股权众筹代表:FundersClub国内股权众筹代表:人人投[以投资实体店项目为主]) 第三方支付:将资金托管到第三方支付平台来保障投资人和项目方双方利益。(备注:第三方支付不是必选的,也可以用其他的方式来保障双方利益) 三、股权众筹的规则 1、股权众筹项目必须在平台规定30天内达到或超过目标金额才算成功

股权众筹模式介绍

股权众筹模式介绍 众筹,是指个人或小企业通过互联网向大众筹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根据众筹的筹集目的和回报方式,可以分为债权众筹、回报众筹、股权众筹和捐赠众筹四大类。1本文重点介绍我国股权众筹的几种模式。 一、众筹当事方 一个众筹项目(包括股权众筹)的完整运作,离不开三类角色:筹资人、平台运营方和投资者。 1、筹资人,又称项目发起人或项目创建人,在众筹平台上创建项目介绍自己的产品、创意或需求,设定筹资模式、筹资期限、目标筹资额和预期回报; 2、平台运营方,负责审核、展示筹资人创建的项目,提供各种支持服务; 3、投资者,选择投资目标,根据项目设定的投资档位进行投资后,等待预期回报。 二、股权众筹的投资方式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股权众筹主要特指通过网络的较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是 VC 的一个补充。2目前我国股权众筹网站较少,3仅“天 1债权众筹(Lending-based crowd-funding)是指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的债权,未来获取利息收益并收回本金;股权众筹(Equity-based crowd-funding)是指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其一定比例的股权;回报众筹(Reward-based crowd-funding)是指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产品或服务(又称商品众筹);捐赠众筹(Donate-based crowd-funding)是指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无偿捐赠。 2股权众筹其实并不是很新奇的事物——投资者在新股IPO 的时候申购股票其实就是股权众筹的一种表 现方式。 3目前中国的股权众筹网站比较少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此类网站对人才要求比较高。股权众筹网站需要 有广阔的人脉,可以把天使投资人 / 风险投资家聚集到其平台上;股权众筹网站还需要对项目做初步的尽职调查,这要求他们有自己的分析师团队;还需要有深谙风险投资相关法律的法务团队,协助投资者成立合伙企业及投后管理。二是此类网站的马太效应,即强者愈强弱者越弱之现象。投资者喜欢聚集到同一个地方去寻找适合的投资目标,当网站汇集了一批优秀的投资人后,融资者也自然趋之若鹜。于是原先就火的网站越来越火,流量平平的网站则举步维艰。

众筹创新模式、流程

一、众筹创新模式: 1、借贷众筹 (Borrowing all the chips):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借款式投资,获得其一定本息,众筹借贷金融产品无论是借方或是贷方在发布产品时都需要设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众筹,否则就为失败,这就是目前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经营模式,借贷双方基本信息必须透明,平台不准直接参与借贷业务不能收取佣金,不准有资金池。 2、股权众筹(Equity-based crowd-funding):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并获得其一定比例的股权。 2.1股权众筹分类 股权众筹分:公开股权众筹和非公开股权众筹。 非公开股权众筹是非公开式,投资人数限制在200人之内;公开股权众筹无限制。 股权众筹从是否担保来看,可分为两类:无担保股权众筹和有担保的股权众筹。

无担保的股权众筹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的过程中没有第三方 的公司提供相关权益问题的担保责任。目前国内基本上都是无担保股权众筹。 有担保的股权众筹是指股权众筹项目在进行众筹的同时,有第三方公司提供相关权益的担保,这种担保是固定期限的担保责任。但这种模式国内目前只有贷帮的众筹项目提供担保服务,尚未被多数平台接受。 3、回报众筹(Reward-based crowd-funding):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资者给于实物回报或所承诺的服务。 4、捐赠众筹(Donate-based crowd-funding):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无偿捐赠,不求回报。 二、众筹创新流程: 1、借贷众筹 2、股权众筹

深色箭头表示股权,浅色箭头表示资金。 1)平安众筹委托知名银行北京支行托管投资资金 2)投资者认购满额后,将钱款打入银行托管账户 3)平安众筹协助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投资者按出资比例拥有有 限合伙企业股权 4)银行将首批资金转入有限合伙企业 5)有限合伙企业从银行获取资金后,将该资金投入被投企业, 同时获得相应股权Array 6)银行托管的资金将分批次转入有限合伙企业,投资者在每次 转入前可根据项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投资 7)若投资者决定不继续投资,剩余托管资金将返还予投资者, 已投资资金及股权情况不发生其他变化 投资者可自主选择是否愿意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一般合伙人。 3、回报众筹

详解股权众筹操作流程

详解股权众筹操作流程 一、股权众筹概述1.定义众筹(CrowdFunding)作为网络商业的一种新模式,来源于“众包(CrowdSourcing)”,与“众包”的广泛性不同,众筹主要侧重于资金方面的帮助。具体而言,众筹是指项目发起者通过利用互联网和SNS (SocialNetworkingServices)传播的特性,发动众人的力量,集中大家的资金、能力和渠道,为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进行某项活动或某个项目或创办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的 一种融资方式。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则通过投资入股公司,以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客观地说,股权众筹与投资者在新股IPO时申购股票本质上并无太大区别,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股权众筹主要指向较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是天使和VC的有力补充。 2.分类从投资者的角度,以股权众筹是否提供担保为依据,可将股权众筹分为无担保的股权众筹和有担保的股权众筹 两大类。前者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的过程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提供相关权益问题的担保责任,目前国内基本上都是无担保股权众筹;后者是指股权众筹项目在进行众筹的同时,有第三方公司提供相关权益的担保,这种担保是固定期限的担保责任。这种模式国内目前只有贷帮的众筹项目提供

担保服务,尚未被多数平台接受。3.参与主体股权众筹运营当中,主要参与主体包括筹资人、出资人和众筹平台三个组成部分,部分平台还专门指定有托管人。(1)筹资人。筹资人又称发起人,通常是指融资过程中需要资金的创业企业或项目,他们通过众筹平台发布企业或项目融资信息以及可出让的股权比例。(2)出资人。出资人往往是数量庞大的互联网用户,他们利用在线支付等方式对自己觉得有投资价值的创业企业或项目进行小额投资。待筹资成功后,出资人获得创业企业或项目一定比例的股权。(3)众筹平台。众筹平台是指连接筹资人和出资人的媒介,其主要职责是利用网络技术支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项目发起人的创意和融资需求信息发布在虚拟空间里,供投资人选择,并在筹资成功后负有一定的监督义务。(4)托管人。为保证各出资人的资金安全,以及出资人资金切实用于创业企业或项目和筹资不成功的及时返回,众筹平台一般都会制定专门银行担任托管人,履行资金托管职责。4.运作流程股权众筹一般运作流程大致如下:(1)创业企业或项目的发起人,向众筹平台提交项目策划或商业计划书,并设定拟筹资金额、可让渡的股权比例及筹款的截止日期。(2)众筹平台对筹资人提交的项目策划或商业计划书进行审核,审核的范围具体包括包括但不限于真实性、完整性、可执行性以及投资价值。(3)众筹平台审核通过后,在网络上发布相应的项目信息和融资信息。

股权众筹融资解析、操作技法及法律风险

股权众筹融资解析、操作技法及法律风险P2P金融最近几年在中国发展的风生水起,由于属于一个新生的行业,兼具了金融与互联网两种属性。每一种新事物,都需要通过时间来检验,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就必然的遇到正面与反面的评价。在所有正面的评价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改变了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对于融资业务的绝对统治,特别是在中国这种金融环境下,中小企业似乎寻找到了新的路径来获得融资。或许这种新的渠道所提供的融资成本稍高于传统金融,但至少这个渠道是可以尝试的,并且利率是有希望去改变的。 而从竞争的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已经通过资金的需求方面明显的抢走了银行的存款资源,大量的储户开始将自己的资金从银行存款和理财产品中抽出来转而投向互联网金融,这些人有的是激进的看着投资回报的投资人,有的则是看重投资平台兼顾收益的稳健投资人。这些都构成了互联网金融早期最为重要的客户基础,他们的流失也不得不让许多人惊呼互联网金融就是“银行杀手”。 但是,互联网金融并不可能终结银行,首先在中国非法集资监管甚严的环境下,一般的P2P企业不敢于自己建立资金池;另外像银行那样以短借长投的方式经营资金要承担极大的风险:一是这些新生企业缺少足够多的自有资本、准备金和风险拨备,二是他们无法有足够的经验来应对债权错配造成的资金流动性压力;第三则是P2P企业无法向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一样在现有法律理论和实务体系中得到应

有的制度保障;当然对于投资者来说也更希望能够出现新的法律制度来规范这个新生行业也是保障投资人的利益。 为此,安心研究就这样的现状提出P2P企业和投资人不得不面对的几个法律障碍。 一、信息的披露 我们知道,大多数的互联网平台都希望通过第三方的支付平台来实现资金的托管,而不是自己建立资金池,这样除了规避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外,也是为了证明这种新的互联网融资的模式本身是要平台成为信息中介而非和银行一样的信用中介。既然如此,作为一个信用中介自身并不是间接的借款人,然后像银行一样再放贷给次借款人,那么平台所产生压力就是:需要依据什么样的条件吸引投资人将资金借给一个投资人可能根本不认识的借款人?

股权众筹的操作流程

股权众筹的操作流程 股权众筹的操作流程一、众筹的定义 众筹作为网络商业的一种新模式,来源于“众包”,与“众包”的广泛性不同,众筹主要侧重于资金方面的帮助。具体而言,众筹是指项目发起者通过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发动众人的力量,集中大家的资金、能力和渠道,为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进行某项活动或某个项目或创办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的一种融资方式。 二、股权众筹的定义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则通过投资入股公司,以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客观地说,股权众筹与投资者在新股ipo时申购股票本质上并无太大区别,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股权众筹主要指向较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是天使和vc的有力补充。 三、股权众筹的分类 从投资者的角度,以股权众筹是否提供担保为依据,可将股权众筹分为无担保的股权众筹和有担保的股权众筹两大类。前者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的过程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提供相关权益问题的担保责任,目前国内基本上都是无担保股权众筹;后者是指股权众筹项目在进行众筹的同时,有第三方公司提供相关权

益的担保,这种担保是固定期限的担保责任。这种模式国内目前只有贷帮的众筹项目提供担保服务,尚未被多数平台接受。 四、股权众筹的参与主体 股权众筹运营当中,主要参与主体包括筹资人、出资人和众筹平台三个组成部分,部分平台还专门指定有托管人。 1、筹资人。筹资人又称发起人,通常是指融资过程中需要资金的创业企业或项目,他们通过众筹平台发布企业或项目融资信息以及可出让的股权比例。 2、出资人。出资人往往是数量庞大的互联网用户,他们利用在线支付等方式对自己觉得有投资价值的创业企业或项目进行小额投资。待筹资成功后,出资人获得创业企业或项目一定比例的股权。 3、众筹平台。众筹平台是指连接筹资人和出资人的媒介,其主要职责是利用网络技术支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项目发起人的创意和融资需求信息发布在虚拟空间里,供投资人选择,并在筹资成功后负有一定的监督义务。 4、托管人。为保证各出资人的资金安全,以及出资人资金切实用于创业企业或项目和筹资不成功的及时返回,众筹平台一般都会制定专门银行担任托管人,履行资金托管职责。 五、股权众筹的操作流程 1、创业企业或项目的发起人,向众筹平台提交项目策划或商业计划书,并设定拟筹资金额、可让渡的股权比例及筹款的截止日期。 2、众筹平台对筹资人提交的项目策划或商业计划书进行审核,

股权众筹模式及操作办法

股权众筹模式及操作办法 一、股权众筹概述 1.定义 众筹(CrowdFunding)作为网络商业的一种新模式,来源于“众包( CrowdSourcing)”,但与“众包”的广泛性不同,众筹主要侧重于资金方面的帮助。具体而言,众筹是指项目发起者通过利用互联网和SNS(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s)传播的特性,发动众人的力量,集中大家的资金、能力和渠道,为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进行某项活动或某个项目或创办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的一种融资方式。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则通过投资入股公司,以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客观地说, 股权众筹与投资者在新股IPO时申购股票本质上并无太大区别,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股权众筹主要指向较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是天使和VC的有力补充。 2.分类 从投资者的角度,以股权众筹是否提供担保为依据,可将股权众筹分为无担保的股权众筹和有担保的股权众筹两大类。前者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的过程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提供相关权益问题的担保责任,目前国内基本上都是无担保股权众筹;后者是指股权众筹项目在进行众筹的同时,有第三方公司提供相关权益的担保,这种担保是固定期限的担保责任。这种模式国内目前只有贷帮的众筹项目提供担保服务,尚未被多数平台接受。 3.参与主体股权众筹运营当中,主要参与主体包括筹资人、出资人和众筹平台三个组成部分,部分平台还专门指定有托管人。 (1)筹资人。筹资人又称发起人,通常是指融资过程中需要资金的创业企业或项目,他们通过众筹平台发布企业或项目融资信息以及可出让的股权比例。 (2)出资人。出资人往往是数量庞大的互联网用户,他们利用在线支付等方式对自己觉得有投资价值的创业企业或项目进行小额投资。待筹资成功后,出资人获得创业企业或项目一定比例的股权。 (3)众筹平台。众筹平台是指连接筹资人和出资人的媒介,其主要职责是利用网络技术支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项目发起人的创意和融资需求信息发布在虚拟空间里,供投资人选择,并在筹资成功后负有一定的监督义务。(4)托管人。为保证各出资人的资金安全,以及出资人资金切实用于创业企业或项目和筹资不成功的及时返回,众筹平台一般都会制定专门银行担任托管人,履行资金托管职责。 4.运作流程 股权众筹一般运作流程大致如下: (1)创业企业或项目的发起人,向众筹平台提交项目策划或商业计划书,并设定拟筹资金额、可让渡的股权比例及筹款的截止日期。 (2)众筹平台对筹资人提交的项目策划或商业计划书进行审核,审核的范围具体,但不限于真实性、完整性、可执行性以及投资价值。 (3)众筹平台审核通过后,在网络上发布相应的项目信息和融资信息。 (4)对该创业企业或项目感兴趣的个人或团队,可以在目标期限内承诺或实际交付一定数量资金。 (5)目标期限截止,筹资成功的,出资人与筹资人签订相关协议,具体详见下文;筹资不成功的,资金退回各出资人。 通过以上流程分析,与私募股权投资相比,股权众筹主要通过互联网完成“募资”环节,所以又称其为“私募股权互联网化”。 二、股权众筹运营的不同模式

2019年人人投简述股权众筹运营模式

人人投简述股权众筹运营模式 概述: 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翻译自国外的crowdfunding一词,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香港译作「群众集资」,台湾译作「群众募资」,参照Massolution 的一份报告,众筹可以分为四类:债权众筹、股权众筹、回报众筹、捐赠众筹。众筹一般都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 一、股权众筹的定义和特征 股权众筹是众筹的一种表现形式。 股权众筹,顾名思义是以股权(股份)方式进行的大众筹资,具体而言就是指创业者向众多投资人融资,投资人主要用资金等作为对价换取创业企业的股权。宽泛而言,在传统投资行业,投资者在新股IPO(上市)的时候去申购股票其实也是股权众筹的一种表现方式。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股权众筹通过网络进行较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是对VC的一个补充。 股权众筹的主要特征为: 1、项目发起的低门槛,无论身份、地位、职业、年龄、性别只要有实体店 想开分店都可发起项目融资; 2、投资人大众性,投资人通常是普通草根民众,但也有一定门槛,要求一 定的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该类项目通常要求较高回报,但风险也 更高,项目结束后分享项目的收益或承担项目的亏损;

3、项目严格审核,如人人投平台的项目都是经过专业项目审核团队层层筛 选而成的,投资人在投资之前会再次筛选,则通过两次筛选之后才投资人才进行投资; 4、侧重解决初创型企业融资难,帮助初创型项目方融资,对社会经济推动 起基础性作用。 二、股权众筹的主要参与方 项目发起方:有项目缺乏资金 投资方:对投资感兴趣,有一定的闲钱,可以接受股权作为回报,并具备一定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 平台方:连接项目发起人和投资者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国外股权众筹代表:FundersClub 国内股权众筹代表:人人投[以投资实体店项目为主]) 第三方支付:将资金托管到第三方支付平台来保障投资人和项目方双方利益。(备注:第三方支付不是必选的,也可以用其他的方式来保障双方利益) 三、股权众筹的规则 1、股权众筹项目必须在平台规定30天内达到或超过目标金额才算成功 2、在设定天数内,达到或者超过目标金额,项目即成功,投资者将钱款打入第三方支付托管账户,筹资项目完成后,投资人将会得到项目的股权,如果项目筹资失败,那么已获资金全部退还投资者 3、投资者直接入股项目发起方公司或通过认购项目发起方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方式入股项目发起方公司,投资者按出资比例或根据相关认购协议拥有发起

股权众筹的运营模式

股权众筹及操作办法 -?、股权众筹概述 1.定义 众筹(CrowdFunding)作为网络商业的?种新模式,来源于“众包(Crowdsourcing)",但与“众包”的广泛性不同,众筹主要侧重于资金方面的帮助。具体而言,众筹是指项目发起者通过利用互联网和SNS (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s)传播的特性,发动众人的力量,集中大家的资金、能力和渠道,为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进行某项活动或某个项目或创办企业捉供必耍的资金援助的一种融资方式。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则通过投资入股公司,以获得未来收益。这种基于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客观地说,股权众筹与投资者在新股IPO时申购股票本质上并无太人区别,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股权众筹主要指向较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是天使和VC的有力补充。 2.分类 从投资者的角度,以股权众筹是否捉供担保为依据,可将股权众筹分为无担保的股权众筹和有担保的股权众筹两人类。前者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的过程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提供相关权益问题的担保贵任,目前国内基本上都是无担保股权众筹;后者是指股权众筹项目在进行众筹的同时,有第三方公司提供相关权益的担保,这种担保是固定期限的担保资任。这种模式国内目前只有贷帮的众筹项目提供担保服务,尚未彼多数平台接受。 3.参与主体 股权众筹运营当中,主要参与主体包括筹资人、岀资人和众筹平台三个组成部分,部分平台还专门指定有托管人。 (1)筹资人。筹资人又称发起人,通常是指融资过程中需要资金的创业企业或项目,他们通过众筹平台发布企业或项目融资信息以及可岀让的股权比例。 (2)出资人。出资人往往是数虽庞人的互联网用户,他们利用在线支付等方式对自己觉得有投资价值的创业企业或项目进行小额投资。待筹资成功后,出资人获得创业企业或项目?定比例的股权。 (3)众筹平台。众筹平台是指连接筹资人和出资人的媒介,其主要职责是利用网络技术支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项目发起人的创意和融资需求信息发布在虚拟空间里,供投资人选择,并在筹资成功后负有一定的监替义务。 (4)托管人。为保证各出资人的资金安全,以及出资人资金切实用于创业企业或项目和筹资不成功的及时返回,众筹平台?般都会制定专门银行担任托管人,履行资金托管职责。

股权众筹融资风险分析及防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0d12779525.html, 股权众筹融资风险分析及防范 作者:李飚 来源:《时代金融》2017年第06期 【摘要】近年来,股权众筹融资作为一种新兴融资方式受到了民众的普遍欢迎,其不仅有效拓宽了融资途径,而且大大减少了融资成本,为小微及初创企业的发展奠定了重要保障。但由于股权众筹融资的发展时间较短,在其运作过程中会面临诸如法律、信用及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风险,对金融市场的正常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基于此,本文分析了股权众筹融资的内涵及其风险,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几点风险防范措施,以期促进股权众筹融资活动的健康持续发展。 【关键词】股权众筹融资风险防范对策 股权众筹融资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产物,具有方便快捷、灵活性强等优点,能够很好地实现民间资本和小微初创企业的对接,并且有效分担了金融市场的融资压力。但任何新兴事物的发展都必然伴随着利与弊,股权众筹融资的出现也势必引发一定的风险,如何采取有效措施来防范股权众筹融资风险就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股权众筹融资的内涵 广义的股权众筹融资是指借助第三方机构牵线搭桥,在融资企业和投资者之间发生的权益性融资活动。狭义的股权众筹是指筹资人借助互联网众筹平台发布众筹信息,包括融资项目的具体情况、所需融资额度、股份出让比例等,以吸引投资者出资入股的一种融资行为,本文所研究的就是狭义上的股权众筹融资。 股权众筹融资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发起者多为小微初创企业,因为这类企业利用传统渠道融资的难度较大,但其持续发展的潜力较大,能够满足投资者追求持续回报的投资心理。二是投资者多为普通民众,由于投资门槛低、吸引力强,因此以普通民众为投资主力军。三是投资风险较大,由于小微初创企业采刚刚起步,风险防范意识及经验比较欠缺,加之投资期限较长,资金退出比较困难,使得投资者面临比较高的风险。 二、股权众筹融资风险的类型 (一)投资者面临的风险 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包括道德风险、过高估值风险、超额融资风险、股权代持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1.道德风险。目前,国内最常见的股权众筹融资方式为“领投+跟投”,充当领投人的大多 是一些经验丰富的机构投资者或个人投资者,而跟投的大多是一些有闲置资金和投资意愿,但缺乏经验的普通投资者。这种投资方式的优势在于普通投资者也可以借助领投人发起的联合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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