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海关口岸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疫情应急防控
霍尔果斯海关口岸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SARS)疫情应急防控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霍尔果斯公路口岸和铁路口岸(以下简称“口岸”)突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疫情,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原国家质检总局《口岸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管理技术方案》、原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口岸传染病排查处置技术方案》的通知(国质检卫〔2017〕195号)、WS286-2008《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断标准》、《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霍尔果斯海关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霍尔果斯海关突发公共事件专家咨询评估办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霍尔果斯海关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本关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专项预案,适用于霍尔果斯口岸出入境人员SARS疫情防控。
2 疾病概述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是由冠状病毒引起的一种具有明显传染性,可累及多个脏器和系统,以肺炎为主要临床表现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该病具有传染性强、病情进展快、
预后较差和危害大的特点。
潜伏期:通常限于两周以内,一般为2天-10天。
传染源:主要为SARS患者。
传播途径:近距离通过飞沫传播,中距离通过气溶胶传播。
人群易感性:人群普遍,但儿童感染率低。
3 管理机构
3.1 霍尔果斯海关成立口岸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疫情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关长担任组长,主管副关长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和指挥本级海关管辖范围内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疫情应急工作。
3.2 霍尔果斯海关成立口岸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由分管关领导任组长,各相关科室人员组成。负责口岸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3.3 成员单位:办公室、人事政工科、综合业务科、监管一科、监管二科、监管三科、监管四科、查检一科、查检二科、查检三科、查检四科、财务科、技术科。
4 应急准备
4.1 防护准备
按传染病高风险防护标准储备防护装备。主要包括:一次性工作帽、防护面屏、防护口罩(N95及以上)、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手套、长袖橡胶手套、工作鞋、一次性
防水靴套、长筒胶靴、防水围裙等,戴全面型自吸过滤式呼吸器或动力送风呼吸器。
4.2 消毒准备
主要包括:75%乙醇、碘伏、过氧乙酸、含氯消毒粉剂、、手提式喷雾器。
4.3 调查采样准备
现场检疫采样箱、采样器械、流行病学调查记录。
4.4 药品准备
按10人份15天用量,储备预防性药物。
5 疫情监测与报告
5.1 医学排查要点
发热为首发症状,体温一般高于38℃;可伴有头痛、关节酸痛、肌肉酸痛、乏力、腹泻;常无上呼吸道卡他症状;可有咳嗽,多为干咳、少痰,偶有血丝痰;可有胸闷,严重者出现呼吸加速,气促,或明显呼吸窘迫。肺部体征不明显时,应高度怀疑其为SARS疑似病例,立即将病人及密切接触者转移至隔离留验室做进一步排查和流行病学调查。
5.2 流行病学调查
在初步排查的基础上,结合SARS临床特点,对疑似病例应按《SARS疑似病例流行病学调查表》所列内容进一步调查其发病前4周的流行病学史,包括:个人资料、主诉、现病史、旅行史、病人及禽鸟接触史、既往史、接种史、途径国家和地区疑似病例流行情况。
5.3 采样检测
在病人知情同意的前提下,采集疑似病例咽拭子、咽嗽液、血液等检测样本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同时尽快送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病原体检测。快速检测应在配备生物安全设施的快速检测室中进行。
(1)咽拭子:用拭子擦拭双侧咽扁桃体及咽后壁,取咽部分泌物少许,将拭子头浸入采样液中,尾部弃去。
(2)咽漱液:用10ml不含抗生素的采样液(如生理盐水)漱口取样,漱时让可疑病例头部微后仰,发“噢”声,让生理盐水在咽部转动。然后,用平皿或烧杯收集洗液。
(3)血液:快速检测时取指尖血涂片,送实验室检测时采集非抗凝静脉血3ml~5ml。
5.4 样品运送与接收
(1)样品采集后应在4℃条件下保存,在开展现场快速检测的同时,尽快送到实验室进行检测。不能在24小时内运送的,应置-70℃以下保存,尽快运送。同时附上《口岸传染病可疑病例流行病学调查表》和《口岸传染病可疑病例医学排查记录表》。
(2)样品应放在专用运输箱内,放入冰排,然后以柔软物质填充,内衬具吸水和缓冲能力的材料。
(3)送检的样品送到实验室后,由专人接收,留底备查。
(4)如果系统内实验室不能确诊的,可联系其他有能力的实验室提供技术支持。
5.5 病例的判定
SARS诊断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确认病例,其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测、诊断原则、诊断标准、鉴别诊断详见WS289-2008《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断标准》。
5.6 密切接触者判定
(1)在列车上,与可疑病例同车厢的旅客或同一卧铺车厢的旅客,照顾护理病人的人,以及接触病人呼吸道分泌物、血液、尿液的人为密切接触者;如果病人为列车员,与该列车员在一组工作和住在一起的工作人员及其接触过的旅客为密切接触者。
(2)在汽车上,当汽车为空调车或密闭不通风时,密切接触者为交通工具上的所有人;当通风良好时,密切接触者为病人同排座位和前后三排乘坐的旅客。
(3)在口岸内,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中曾与可疑病例自其出现症状前3天起,有过较长时间近距离接触的下列人员:
a.与可疑病例共同居住的人员。
b.与可疑病例在一个教室内上课的教师和学生。
c.与可疑病例在同一工作场所工作(如办公室、车间、班组等)的人员。
d.与可疑病例共餐的人员。
e.护送可疑病例去医疗机构就诊或者探视过可疑病例的亲属、朋友、同事或一般汽车司机。
f.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接触过可疑病例的医护人员。
g.其他已知与可疑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h.如与可疑病例接触期间,接触者有高热、打喷嚏、咳嗽、呕吐等剧烈症状,不论时间长短,均应视为密切接触者。
5.7 疫情报告
口岸发现SARS疫情,应按照《霍尔果斯海关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应在1小时内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临时管控措施。
6 应急响应
6.1 做好个人防护
按照传染病高风险防护要求一次性工作帽、防护面屏、防护口罩(N95及以上)、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手套、长袖橡胶手套、工作鞋、一次性防水靴套、长筒胶靴、防水围裙等,戴全面型自吸过滤式呼吸器或动力送风呼吸器,每次实施防治处理后应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洗手应采用非接触式的洗手装置。
防护装备的穿脱程序和洗手消毒方法,详见原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口岸传染病排查处置技术方案》的通知(国质检卫〔2017〕195号)第一部分规定。
6.2 做好病人转运
启动口岸传染病人转运协调机制,将SARS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用专用救护车送至指定医院做进一步诊断和治疗。转送医院的疑似病例,应填写《口岸传染病疑似病例转诊单》,对转诊病人诊断情况要进行跟踪调查。
对一般的接触者,发放《就诊方便卡》告知注意事项,
如有不适,立即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及时追踪持诊治信息。
6.3 消毒处理
对疑似病例可能污染的环境实施环境消毒和终未消毒.具体方法和要求如下:
(1)室内污染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密闭后应用0.3%~0.5%过氧乙酸溶液或3%的过氧化氢溶液,按每立方米20ml 的量进行气溶胶喷雾消毒,作用60分钟后即可开门窗通风。
(2)污染地面、墙壁、物品表现消毒:应按照先上后下、先左后右的方法,依次进行喷雾消毒。喷雾消毒可用0.3%~0.5%过氧乙酸溶液为500mg/L~1000mg/L或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作用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
(3)运输工具内外表面和空间消毒:可用0.5%过氧乙酸溶液或有效氯为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至表面湿润,作用60分钟。
(4)病人用过的餐(饮)具、污染的衣物:集中做高压灭菌处理,对污染重、经济价值不大的物品和废弃物,在征得病家同意后焚烧。
(5)病人排泄物和呕吐物消毒:稀薄的排泄物或呕吐物,每1000ml可加漂白粉50克或有效氯为200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溶液2000ml,搅匀放置2小时。无粪的尿液每1000ml加入干漂白粉5克或次氯酸钙1.5克或有效氯为10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100ml混匀放置2小时。成形粪便不能用干漂白粉消毒,可用20%漂白粉乳剂
(含有效氯5%),或有效氯为50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2份加于1份粪便中,混匀后,作用2小时。
(6)固体废物消毒:可燃物质尽量焚烧,也可喷洒10000mg/L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作用60分钟以上。消毒后深埋。
(7)必要时对厕所、垃圾、下水道口、自来水龙头等进行消毒。
7 响应终止
按照《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霍尔果斯海关突发公共事件专家咨询评估办法》由专家组对应急处置效果进行评估,接到领导小组应急响应终止决定后终止应急响应。
本应急处置预案由霍尔果斯海关负责解释。
应急处置预案自修订之日起施行。
附件:1.《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个案调查表》
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密切接触者调查表》
3.《口岸传染病疑似病例转诊单》
附件1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个案调查表
国标码□□□□□□病例编码□□□□
1.一般情况
1.1姓名:
1.2身份证号码:□□□□□□□□□□□□□□□□□□
1.3性别:⑴男⑵女□
1.4年龄(岁):□□
1.5职业:
1.5.1医院工作人员:□
⑴医生⑵护士⑶护工⑷检验⑸行政管理人员⑹其他
1.5.2非医院工作者:□
⑴幼托儿童⑵散居儿童⑶学生⑷教师⑸保育保姆⑹餐饮业⑺商业服务⑻工人⑼民工⑽农民⑾牧民⑿渔(船)民⒀干部职员⒁离退人员⒂家务待业⒃其他
1.6现居住地(详填):省市县(区)
(街道)村
1.6.1联系电话:
1.7工作单位:;
1.8户口所在地(详填):省市县(区)
乡(街道)村
1.9发病时间:年月日□□□□□□□□
1.10发病地点:省市县(区)
1.11初诊时间:年月日□□□□□□□□
1.12初诊单位:
1.13初次诊断:⑴疑似非典⑵确诊非典⑶其它□
1.14入院时间:年月日□□□□□□□□
1.15所住医院名称:
1.16住院号:□□□□□□□□
1.17入院诊断:⑴疑似非典⑵确诊非典⑶其它□
2 临床表现
2.1发热⑴有⑵无□
2.1.1体温(入院时);
2.2咳嗽⑴有⑵无□
2.3上呼吸道卡他症状⑴有⑵无□
2.4胸闷⑴有⑵无□
2.5呼吸困难⑴有⑵无□
2.6腹泻⑴有⑵无□
3 临床及实验室检查
3.1入院时白细胞计数:/mm3
3.1.1淋巴细胞计数:/mm3
3.2胸部X线检查(最近一次检查结果)是否有阴影或网状改变:⑴是⑵否□
3.3血清学检测结果:
3.3.1第一份血清⑴阴性⑵阳性
□
3.3.2第二份血清⑴阴性⑵阳性
□
3.3.3第三份血清⑴阴性⑵阳性
□
3.4病原学检测结果:⑴阴性⑵阳性
□
4 流行病学史调查
4.1发病前2周有无外地旅行史:⑴有□⑵无□
( 4.2)
4.2如果两周内无外出史,则是否到过医院
⑴是⑵否□
4.2.1是否到过农贸市场⑴是⑵否□
4.2.2是否到过超市或商场⑴是⑵否□
4.2.3有无外地人到家中⑴是⑵否□
4.3发病前2周是否与确诊非典病例或疑似非典病例接触:
⑴是⑵否□
若是请填写下表
注:
1.与患者关系:
⑴家庭成员⑵同事⑶社会交往⑷共用交通工具
⑸其它
2.接触方式:⑴与病人同进餐;⑵与病人同处一室;⑶与病人同一病区;⑷与病人共用食具、茶具、毛巾、玩具等;⑸接触病人分泌物、排泄物等;⑹诊治、护理;⑺探视病人;⑻其他接触
3.接触频率描述:⑴经常⑵有时⑶偶尔
4.可能的接触地点:
⑴家⑵工作单位⑶学校⑷集体宿舍⑸医院⑹室内公共场所⑺其他
4.4 发病后至住院前密切接触者
4.4.1
4.4.2
4.5⑴⑵□
5 转归与最终诊断情况(随访或根据医疗报告完成)
5.1转归:⑴痊愈⑵死亡□
若病例死亡,则填写5.1.1
5.1.1病例死亡时间年月日:□□□□□□□□
5.2出院诊断:
⑴疑似非典⑵确诊非典⑶其它□
调查单位:
调查时间:年月日□□□□□□□□
调查者签名:
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个案调查表填表说明
1.请您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工整。
2.凡是数字,都填写阿拉伯数字如:0、1、2、3、。
3.请将所选择答案的序号写在题后的“□”内。
4.使用6位国标码,如吉林省为
5.所有涉及日期的填写到日,如入院时间为2003
年4月5日,则在相应的栏目中填写
6.第1.12项中初诊单位如果是正规医院,应详细填写医院名称,如果是个体诊所,应注明详细地址。
7.第4.1及4.5项中外地旅行史中所到地方具体填写到某省份的某城市或某县。
8.第1.13、1.17、4.3及5.2项的“非典”是“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简称。
附件2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调查表
国标码□□□□□□ 病例姓名:
病例编码□□□□
病例身份证号码:□□□□□□□□□□□□□□□□□□
病例所住医院:住院号:接触者序号□□□
1 一般情况
1.1姓名:
1.2身份证号码:□□□□□□□□□□□□□□□□□□
1.3性别:⑴男⑵女□
1.4年龄(岁):□□
1.5职业:
1.5.1医院工作人员:□
⑴医生⑵护士⑶护工⑷检验⑸行政管理人员⑹其他
1.5.2非医院工作者:□
⑴幼托儿童⑵散居儿童⑶学生⑷教师⑸保育保姆⑹餐饮业⑺商业服务⑻工人⑼民工⑽农民⑾牧民⑿渔(船)民⒀干部职员⒁离退人员⒂家务待业⒃其他
1.6现居住地(详填):省市县(区)
乡
(街道)村
1.6.1联系电话
1.7工作单位:
1.8户口所在地(详填):省市县(区)乡(街道)村
1.9管理方式:
⑴家中隔离观察⑵医疗机构隔离观察
⑶留验站等地点隔离观察⑷无隔离观察
1.9.1开始隔离或医学观察的时间□□□□/□□/□□
1.10转归:□
⑴解除隔离⑵转为疑似病例⑶转为确诊病例⑷脱离隔离⑸失访⑹其它
1.10.1若解除隔离,则解除时间:□□□□/□□/□□
1.10.2若转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则是否隔离治疗
⑴是⑵否□(若否,跳转至2)
1.10.3如是,则治疗医院名称
1.10.4开始隔离治疗时间□□□□/□□/□□
2 可能的接触地点
2.1家⑴是⑵否□
2.2工作单位⑴是⑵否□
2.3学校⑴是⑵否□
2.4集体宿舍⑴是⑵否□
2.5医院⑴是⑵否□
2.5.1若是,则医院名称
2.6室内公共场所⑴是⑵否□2.7飞机、火车或轮船⑴是⑵否□
2.7.1若是,则具体班次
3 医务人员与非典病人接触方式调查
3.1诊查病人⑴是⑵否□
3.2护理病人⑴是⑵否□
3.3检验标本⑴是⑵否□
3.4辅助检查⑴是⑵否□
3.5接触病人分泌物、排泄物等⑴是⑵否□
3.6气管插管⑴是⑵否□
3.7病房及过道打扫⑴是⑵否□
3.8探视病人⑴是⑵否□
3.9去其它医院⑴是⑵否□
3.10其它方式
4.其他人员与非典病人接触方式调查:
4.1与病人同进餐⑴是⑵否□
4.2与病人同处一室⑴是⑵否□
4.3与病人同一病区⑴是⑵否□
4.4与病人共用食具、茶具、毛巾、玩具等
⑴是⑵否□
4.5接触病人分泌物、排泄物等⑴是⑵否
□
4.6探视病人⑴是⑵否
□
4.7其他方式
5.最后接触时间: □□□□/□□/□□
调查单位:
调查时间:年月日□□□□/□□/□□
调查者签名:
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调查表填表说明
1.请您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字迹要工整。
2.凡是数字,都填写阿拉伯数字如:0、1、2、
3、……。
3.请将所选择答案的序号写在题后的“□”内。
4.使用6位国标码,如吉林省为
5.所有涉及日期的填写到日,如 1.10.1项中“解除时间”为2003年4月5日,则在相应的栏目中填写
6.表中的“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相应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确诊病例”。
7.第1.7项中,若被调查者为医务工作者,则工作单位应详细填写至所在科室名称。
8.第1.10.3项中治疗医院如果是正规医院,应详细填写医院名称,如果是个体诊所,应注明详细地址。
9.第3项中所指医务人员不包括指定的非典诊治医院的医务人员。
10.第3、4、5、6项中所指“非典”均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称。
附件3
口岸传染病疑似病例转诊单
交通工具名称/航班号:入/出境日期:
检疫医师(签字):电话:
救护车号:离开时间:拟送医院:
救护车医师(签字):电话
接收医院名称:接诊医师(签字)
诊断结果及处理意见:
如拒绝接收转诊,请填写原因:
主检医师(签字):电话:日期:
注:请病人接收医院做出诊断及处理意见后立即将此单传真至当地海关,以便做好疫情后续管理工作。
传真号码:联系电话:
本转诊单一式两联,一份由海关保存,另一联请救护车医师转交给接收医院接诊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