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 租船运输实务与法规提纲

海商法 租船运输实务与法规提纲
海商法 租船运输实务与法规提纲

第一章租船运输实务(Chartering Operation and Practise)

第一节远洋船舶经营方式

一、班轮运输方式(Liner Shipping Operation)

二、租船运输方式(Chartering operation/tramp shipping operation)

三、自备船运输方式(Merchant ship operation)

第二节租船运输方式及特点

一、租船运输方式的基本特点

1.无固定航线/船期

2.大宗货物运输

3.租金率或运费率—市场行情

4.装卸率—合同商定的条款

5.一般通过租船经纪人

6.标准合同格式

7.租船合同条款—双方自由商定

二、租船运输的几种经营方式

(一)航次租船(Voyage/Trip charter)

1.单航次租船(Single Voyage Charterparty)

2.来回航次租船( Return Voyage Charterparty)

3.连续单航次或连接来回航次租船(Consecutive Single/Return Voyage

Charterparty)

(二)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三)光船租船(Bareboat/Demise Charter)

三、各种租船方式的性质和基本特点介绍

(一)航次租船方式的性质和基本特点

1.定义

《海商法》第92条:“航次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

2.航次租船的基本特点

(1) 船东/租方义务

(2) 性质/运费支付

(3) 费用承担

(4) 一般订有条款:Laytime, Demurrage, Dispatch, CQD

(5) 航次租船根据双方约定的航次数可分为:单航次租船(Single Voyage C/P)、

来回航次租船(Return Voyage C/P)、连续单航次或连续来回航次租船

(Consecutive Single/Return Voyage C/P)和包运合同(COA)

(二)定期租船方式的性质和特点

1.定义

《海商法》第129条:“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

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2.基本特点

(1)双方目的

(2)租赁合同还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3)船东/租船人义务

(4)租金率

(5)期租船经营费用划分

(三)光船租船方式的性质和基本特点

1.定义

《海商法》第144条:“光船租赁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向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光船租船的基本特点

(1)双方目的

(2)财产租赁合同

(3)租船人—船员/船舶

(4)租金率

(5)光船新建船舶—租船人同意

(6)租购协议(Hire and Purchase Agreement)

第三节租船市场(Chartering Market)

一、定义

需求船舶的租船人和提供运力的船东协商洽谈租船业务,订立租船合同的场所。

二、作用

1.业务机会—租船经纪人

2.快速有效成交业务

3.调节世界航运市场

4.提供租船市场信息、资料等

三、分类

1.干货船市场(Dry Cargo Market)

2.油轮市场(Tanker Market)

3.冷藏船市场(Reefer Market)

4.客船市场(Passenger Market)

四、主要租船市场简介

1.伦敦市场(London Market)-The Baltic Merchantile and Shipping Exchange

2.纽约市场(New York Market)

3.汉堡市场(Hamburg Market)

4.奥斯陆市场(Oslo Market)

5.东京市场(Tokyo Market)

6.香港市场(Hong Kong Market)

第四节船舶经纪实务(Shipbroking)

一、船舶经纪业的发展

二、租船经纪人(Chartering Broker)

三、租船经纪人的作用

1.租船市场上的主要调节者

2.为船东和租船人迅速有效成交租船业务

3.减轻委托人大量租船事务性工作

4.减少委托人在租约中的风险

四、船舶经纪业务范围

1.租船经纪

2.海运财产买卖经纪

3.船舶代理

五、佣金(Commission)

六、船舶经纪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五节租船实务操作(Chartering Practice)

一、获取信息

1.询价(Order)信息

2.市场报告(Market Report)

3.谈判信息(Negotiation Information)

4.一般信息(General Information)

二、租船合同范本的选择

三、洽谈程序

询价-〉报价-〉还价-〉受盘-〉编制-〉编制、审核、签署租船合同(一)询价(Order/Enquiry)-要约邀请

《合同法》第15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E.g. Firm Order: Charters are now firm as follows….

Prospective Order

(二)报价(Offer)

1.要约

《合同法》第14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明确;(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达约束。

2.答复期限(Time Limit for Reply)

3.Subfree/Subopen的作用

(三)还价(Counter)-新要约

《合同法》第30条: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四)受盘(Acceptance)

1.承诺

《合同法》第21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合同法》第23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

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

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

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合同法》第24 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

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

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

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合同法》第25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带有条件的受盘

(1)Sub details;

(2)Sub board approval

(3)Sub receiver’s/Shipper’s approval

(4)Others

第二章航次租船合同条款解释

第一节船舶规范条款(Vessel’s Particular Clause)

一、船名(Name of the Vessel)

(一)英美法:Condition

(二)海商法:96条

(三)三种表示方式:

M.V. ABC

M.V. ABC or Sub

TBN

二、船籍(Flag)

英美法:Intermediate

三、船级(Class)

英美法:Condition

四、吨位和舱容(Deadweight and bale/grain capacity)

英美法:intermediate

“about”的解释

五、船型(Ship’s type/design)

英美法:condition

六、其它

船舶长度和宽度(LOA/Beam)

舱口尺寸(Hatch Size)

节杆(Derricks/Cranes)

建造市场

第二节适航条款

一、Owner’s Responsibility Clause: Gencon94第2条

英美法:intermediate

二、适航标准供订约双方选择

The owners are to be responsible for loss of or damage to the goods or for delay in delivery of the goods only in case the loss, damage or delay has been caused by personal want of due diligence on the part of the owner or their manager to make the vessel in all respects seaworthy and to secure that she is properly manned, equipped and supplied, or by the personal act or default of the owner or their manager.

And the owners are not responsible for loss, damage or delay arising from any other causes whatsoever, even from the neglect or default of the master or crew or some other person employed by the owners on board or ashore for whose acts they would, but for this clause, be responsible, or from unseaworthiness of the vessel on loading or commencement of the voyage or at anytime whatsoever.

Seaworthiness by exercising due diligence:

约定HR/HVR适用-HR Art.3 适航条款:

The carrier shall be bound before and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voyage to exercise due diligence to :

(a)Make the ship seaworthy;

(b)Properly man, equip and supply the ship;

(c)Make the holds, refrigerating and cool chambers, and all other parts of the ship in

which goods are carried, fit and safe for their reception, carriage and preservation.

海商法第47条-适航条款强制适用航次租船合同

Gencon94 Clause 2-“Personal want of due diligence on the part of the owners or their manager to make the vessel in all respect seaworthy…”

第三节绕航条款(Deviation Clause)

Gencon94 Clause 3-The vessel has liberty to call any port or ports in any order, for any purpose, to sail without pilots, to tow and/or assist vessels in all situations, and also to

deviate for the purpose of saving life and/or property

一、英美法下船东默示义务

“no unjustifiable deviation”

传统绕航学说

二、海牙规则下的绕航规定

HR Art.4(4): Any deviation in saving or attempting to save life or property at sea or any

reasonable deviation shall not be deemed to be an infringement or breach of this

Convention or of the contract of carriage, and the carrier shall not be liable for any loss

or damage resulting therefrom.

《海商法》第49条: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习惯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

运往卸货港。船舶在海上为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而发生的绕航或者其

它合理绕航,不属于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

三、自由绕航条款的效力

第四节有关航次条款(Voyage)-Gencon94 Clause 1

一、船舶位置(Present Position/Gencon94 Box 9)

英国法下为Condition—“Bohn v. Burness”(1863)

二、预计准备装货日(Expected ready to load/Gencon94 Box 9)

英国法下为Condition—The “Mihalis Angelos”(1970)

三、预备航次(Approach/Preliminary Voyage)

完成上一个合同的卸货,开航前往本合同装货港之空航次。

第一段履约阶段-受合同约束。

四、船舶受载期和解约日条款(LAYCAN Clause)

租船合同中规定的所租船舶到达装货港准备受载的预定期限。

租船合同中规定的所租船舶必须到达装货港的最晚日期,船舶晚于此日到达,租船人有权选择解约。

Gencon94 Clause 9: 租船人的解约权利、租船人的索赔权利、租船人何时宣布解约、询问条款对船东的利益保护

第五节有关货物的条款

Gencon94 Box 12

一、货物名称(Cargo Description)

英美法:Condition

海商法100条

二、货物数量(Cargo Quantity)

百分之几的增减(X percent more or less)

In owner’s/Charter’s option

三、租船人提供货物之义务(Charterer’s duty to furnish Cargo)

英美法: Warranty

延迟提供货物—待港等货—滞期费

Jupiter Clause的产生及对船东的保护

第六节有关港口的条款(Ports)

Gencon94 Box10 – Loading port or place

Gencon94 Box 11 – Discharging port or place

一、装货港和卸货港的约定

1.明确约定装/卸港口

E.g. 装货港上海,卸货港日本东京

2. 明确约定列明选择港

E.g.装货港上海,卸货港日本东京或横滨

3. 约定不列明的选择港

E.g.装货港温哥华,卸货港中国一个安全港口

二、宣港(Declaration of the ports)

约定选择港-租船人在合理时间内宣港

三、适航平舱条款(Seaworthy Trim Clause)

Multipurpose Voyage Charterparty 18条

四、安全港/安全泊位(Safe port/Safe berth)

安全港定义(The definition of safe port):

The Eastern City 1958:

“a port will not be safe unless, in the relevant period of time, the particular ship can reach it, use it and return from it without, in the absence of some abnormal occurrence, being exposed to danger which can not be avoided by good

navigation and seamanship.”

1.自然安全因素

2.政治安全因素

The “Evia”(1982) Lloyd’s Rep.2 P307

预期安全理论和第二义务理论-Relevant period of time, Particular ship, Reach, use, return, Abnormal occurrence, Good navigation and seamanship

五、附近港条款(Near Port Clause)

“The said vessel shall…proceed to the loading port(s) or place(s)…or so near

thereto as she may safely get and lie always afloat,…”

第七节装卸费分担条款(Loading/Discharge Cost)

Gencon94 Clause 5

一、Cost/Risks=FIOST

Free of any risk, liability and expense whatsoever to the owners.

二、Stevedore damage

Charterers responsible for stevedore damage upon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

1.Master notifies the charterer or their agents and to their stevedores of the

damage

2.Master shall endeavor to obtain the stevedore’s written acknowledgement of

liability

第八节装卸时间、滞期费和速遣费(Laytime, Demurrage and Despatch)Gencon94 Clause 6

一、装卸时间(Laytime)

定义:Voyage Charterparty Laytime Interpretation Rules 1993

“Laytime shall mean the period of time agreed between the parties during

which the owner will make and keep the vessel avoidable for loading, or

discharging without payment additional to the freight.”

1.规定具体的日数

Day-93年Laytime解释规则第7条

Working day(WD)-93年Laytime解释规则第10条

Weather Working Day(WWD) – 93年Laytime解释规则第12条

WWD of 24 hours – 93年Laytime解释规则第12条

WWD of 24 consecutive hours – 93年Laytime解释规则第12条

2.规定平均每天应装卸的效率

E.g. Cargo to be loaded/discharged at the average rate of …tons per WWD

3. 按港口习惯速度(Customary quick dispatch, CQD)

二、装卸时间的起算

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后起算,扣除通知时间:

1.到达船舶(Arrived Ship)

(1)港口租船合同(Port C/P)- 船舶到达合同约定的港口

(2)泊位租船合同(Berth C/P)- 船舶到达合同约定的泊位

(3)港池租船合同(Dock C/P)- 船舶到达合同约定的港池

2.船舶已作好装货或卸货的准备(ready to load or discharge)

准备就绪的条件是指装/卸货条件的准备就绪,只有当船舶已经准备好装或卸货,要真正适合马上装载合同指定的货物才算准备就绪。

3.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to tender notice of readiness)

(1) NOR定义(93规则第19条)

(2)有关递交NOR的争议解释

The “Mexico I”(1990) 1 Lloyd’s Rep. 507

The “Happy Day”(2002) 2 Lloyd’s Rep. 487

三、滞期费(Demurrage)

定义:93年装卸时间规则第24条

一旦滞期,永远滞期(Once on demurrage, always on demurrage)

滞期的除外(Demurrage exception)

四、速遣费(Despatch money or despatch)

93年解释规则第25条

“Despatch on all working time saved”(WTS)-93年规则第26条

“Despatch on all time saved”(ATS)-93年规则第27条

第九节船东对货物的责任

一、Gencon1976第2条船东责任条款之解释

二、Gencon1994第2 条船东责任条款之解释

第十节船东责任中止条款和留置权条款

一、租船人责任终止条款(Cesser Clause)

E.g. Baltimore Form C Berth Grain Charter Party:”Charter’s liability under this

charter to cease on cargo being shipped.”

二、留置权条款(Lien Clause)

Gencon94 Clause 8

Common Law Liens:

-For freight

-For General Average Contribution

-For expenses incurred by the shipowner or master in protecting and preserving the goods

Liens by express agreement:

E.g. Gencon 76 Clause 8- For freight, dead-freight, demurrage and damages for detention; e.g. Gencon94 Clause 8 – For freight, dead-freight, demurrage, claims for damages and all other amounts due under this charterparty including costs of recovering same.

第十一节运费条款

Gencon76 Clause 4 “Payment of Freight”

Gencon94 Clause 4 “Payment of Freight”

一、英美普通法下的运费支付方式

运抵目的港,准备卸货和交货时-支付运费(Dakin v. Oxley 1864)

二、预付运费支付方式(Prepaid/Advanced Freight)

1.预付时间的确定

2.货未运抵目的港,运费是否仍应支付?已付运费是否要退还租船人?

The “Lorna I”(1981) 2 Lloyd’s Rep. 559, (1983) 1 Lloyd’s Rep. 373

3.Gencon94 Clause 4(b)对船东的运费利益保护

三、到付运费(Freight to collect/freight payable at destination)

Freight payable BBB

Freight payable on discharge

Freight payable X days after delivery/discharge of cargo

第十二节船长签发提单条款(Bill of Lading Clause)

Gencon76 Clause 9, Gencon94 Clause: Bill of Lading shall be presented and signed by the Master…

一、船长签发提单

二、船长应签发什么样的提单

三、船长拒签提单的情况:

1.违法提单

2.与租船合同明显不一致的提单

四、租约并入提单条款(Incorporation Clause)

CONGENBILL 94 Clause 1: “All terms and conditions, liberties of the

charterparty, dated as overleaf, including the Law and Arbitration Clause,

are herewith incorporated.”

第十三节其他有关条款

一、经纪费条款(Brokerage Clause)

Gencon94 Clause 15

二、代理人条款(Agency Clause)

Gencon94 Clause 14-In every case the Owners shall appoint their own

Agent both at the port of loading and the port of discharge.

第三章定期租船合同条款解释

第一节船舶规范条款

一、船名(Name of the Vessel)

英美法:condition

二、船籍/旗(Flag of the Vessel)

英美法:intermediate terms

三、船舶适航情况

●NYPE46: “with hull, machinery and equipment in a thoroughly efficient state”,

“to be ready to receive cargo with clean…swept holds and tight, staunch, strong and in every way fitted for the service.”

●NYPE93 Clause 2: “The vessel on her delivery shall be ready to receive cargo with

clean…swept holds and tight, staunch, strong and in every way fitted for ordinary cargo

service.”

●The “Hong Kong Fir”(1961) 2 Lloyd’s Rep 478 (CA)

四、船级(Statement to Class)

e.g. LR, ABS, BV

五、重量与容积

1.Deadweight/Bale and Grain Capacity

2.“about”的解释

六、速度(Speed)

七、耗油(Fuel consumption)

“on a consumption of about….long/metric tons of…”

第二节租约期(Charter Period)

NYPE 93 Clause 1 Duration

“The owners agree to let and the charterers agree to hire the vessel from the time of delivery for a period of ___.”

一、租约期的几种约定方式

1.about…month(s)/year(s)

2.Min/Max

E.g. Minimum 10 months, Maximum 12 months

3. X year(s), X month(s) more or less at ___ option

4. X month(s) or X year(s)

二、Underlap与Overlap

三、Last voyage

Legitimate/Illegitimate last voyage

---The “Gregos”(1995) 1 Lloyd’s Rep. 2

《海商法》第143条:“经合理计算,完成最后航次的日期约为合同约定的还船日期,但可能超过合同约定的还船日期的,承租人有权超期用船以完成该航次。超期期间,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率支付租金;市场的租金率高于合同约定的租金率的,承租人应当按照市场租金率支付租金。”

四、“about”之解释

五、租期延长的选择权

第三节航行区域限制(trading limits)

NYPE93 Clause 5 Trading Limits

“The vessel shall be employed in such lawful trades between safe ports and safe places within…excluding…as the charterers shall direct.”

航行区域限制因素:

一、船舶保险单中规定的除外区域

二、政治原因

三、战区除外

NYPE93 Clause31

四、冰封港除外

NYPE93 Clause 33

五、其他因素

第四节转租(Sublet)

NYPE 93 Clause 18

一、合同未有不许转租规定,则允许租船人转租

二、大船东、二船东与租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五节交船(Delivery)

NYPE 93 Clause 2

一、交船地点的约定

当合同约定某一交船港口时,通常还约定在港口内的某一地点交船,常见地点术语:1.APS-arrived pilot station 到达引航站

2.TIP-taking inward pilot 进港引航站

3.DOP-drop outward pilot 出港引水员

4.DIP-drop inward pilot 进港引水员下船

二、交船日期和节约日

NYPE93 Clause 16

NYPE46 Clause 14

三、交船时船舶适航状态

●适航要求-Hague Rule标准:谨慎处理原则

●中间性条款-Major Defects/Minor Defects

●适航内容-NYPE93:普通货物

四、交还船检验

NYPE93 Clause 3

第六节货物(Cargo)

NYPE93 Clause 4

一、合法货(Lawful Merchandise)

二、除外货物(Cargo Exclusion)

Specifically excluded: livestock of ay description, arms, ammunition, explosives, nuclear and radioactive materials

三、危险货物(Dangerous Cargo)

Any goods of a dangerous, injurious, flammable or corrosive nature

第七节维修保养

NYPE Clause 6

一、法律变更

1.谁负责因法律变化发生的费用?

(1)由船舶本身原因被要求的,船东负责

(2)由运输的货物被要求的,租方负责

2.船旗国/装卸港的强制要求

(1)船旗国的法律要求:船东负责

(2)装卸港的强制要求:船东可以引用合同落空(Frustration) 来拒付-如安装费用远远超过预期利益,船东可拒付要求租方支付。

二、航次间的扫舱/洗舱费

NYPE93 Clause 36

第八节船东负责费用

NYPE46 Clause 1;NYPE Clause 6

一、船舶保险费(Insurance of the Vessel)

1.增加的保费

2.附加的保费

二、船员工资与伙食(Provisions and Wages of the Crews)

三、其他约定的费用

Consular shipping and discharging fees of the crew and charges for port services pertaining to the crew

第九节租船人负责费用

NYPE46 Clause 2; NYPE93 Clause 7

一、燃油费(Bunkers)

1.燃油数量

2.燃油质量条款(NYPE93 Clause 9(b))

二、港口使费(Port charges)

Including compulsory watchmen and cargo watchmen and compulsory garbage disposal

三、引航费(Pilotage)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All communication expenses pertaining to the Charterers’business at cost, .,..towages, agencies, commissions, consular charges(except those pertaining to individual crew members or flag of the Vessel), and all other usual expenses except those stated in Clause 6…

第十节交还船剩油量约定

NYPE 93 Clause 9

第十一节还船

NYPE93 Clause 10

一、还船地点的约定

1.当合同约定某一还船港口时,通常还会约定在该港口内的某一地点还船

2.还船地点术语与交船地点术语相同表示

3.常见术语WWR(when and where ready)

二、租船人给船东发出还船通知的义务

E.g. 30/20/10 days notice of the vessel’s expected date and probable port of redelivery

三、还船时船舶状态

“Redelivery in like good order and condition, ordinary wear and tear excepted.”

四、装卸工人造成的损坏

NYPE93 Clause 35

1.租方负责装卸工人的损害

2.Stevedore Damage影响适航性,必须修理,租方承担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3.Stevedore Damage不影响适航,可以不及时修理,可以放在船舶计划年度修理中修

五、还船时船舱清洁程度

NYPE93 Clause 36

第十二节租金支付和撤船

NYPE46 Clause 5; NYPE93 Clause 11

一、何时起算租金

NYPE46: “交船通知书之日后一天上午7点起算租金”

NYPE93:”交船日起算租金”

二、租金预付(Payment in advance)

每15天预付一次

三、准时付租和船东撤船权(Punctual Payment and the Owner’s Right to withdraw the

Vessel from the Service)

1.租方应准时付租

2.Grace Period约定对租方的保护,船东给租方发书面补付通知的要求

The “Pamela”(1995)

3.船东撤船及中止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四、未付足租金和船东撤船权

五、船东解约后的索赔权

●英国法:船东撤船以后,没有索赔权

●美国法:有索赔权

●中国法:有解约权,并有索赔权

第十三节航次的履行(Performance of Voyages)

NYPE46 Clause 8; NYPE93 Clause 8

一、船长尽速遣义务

●“The captain shall prosecute the voyage with the utmost dispatch”;

●“The master shall perform the voyages with due dispatch”.

二、船长应给予租船人习惯性帮助之义务

●“shall render all customary assistance with the vessel’s crew”

三、雇佣和赔偿约定的解释(Employment & Indemnity)

1.雇佣的解释

Employment of the ship, not employment of the person

2.租船人的命令和指示

--商业性命令和指示

3.租船人对因船长听从其命令和指示引起的后果负责

四、租船人负责的工作

●To load, stow and trim the cargo

●To perform all cargo handling

五、Inter-club NYPE Agreement (ICA1970/1984/1996)

1.Under the supervision of the master

●不适航引起的货损货差索赔,100%船东负责

●货物装卸中引起的货损货差索赔,100%租方负责

●货物短缺/over carriage引起的索赔,船东租方各负责50%

2.Under the supervision and responsibility of the master

●不适航引起及不良通风引起的损害,100%船东负责

●不良积载和装卸引起的货损货差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损害,船东租方各负责

50%

●货物短缺/over carriage引起的索赔,船东租方各负责50%

六、承租书面提供命令及指示

NYPE 46 Clause 11; NYPE 93 Clause 15

1.期租中承租人命令及指示的广泛性

The Ulyanovsk[1989] 2 Lloyd’s Rep 425

2.期租中承租人交船前航行指示的内容

3.承租人明文指示条款下的争议类别及案例

七、船长签发提单

NYPE 93 Clause 30

船长拒签提单的情况:

1.欺诈性提单:

(1)倒签提单:提单上记载的日期早于实际签发的日期

(2)预借提单:承运人接受货物以前签发的提单

(3)货物外表有瑕疵,但要签发清洁提单

2.提单与租约严重不符

八、谁是期租租约下签发的提单之承运人

1.英国法--租方是承运人

The Starsin [2003] 2 WLR 711

2.美国法--船东和租方是联合承运人,都可以成为被告

3.中国法—期租人是承运人,船东是实际承运人

第十四节停租条款(Off Hire)

NYPE46 Clause 15; NYPE93 Clause 17

一、承租人在租约期内支付租金的责任

The Nanfri[1978] 2 Lloyd’s Rep 132; [1979] 1 Lloyd’s Rep 201

●承租人欲停租时不付其他费用应在租约中注明

●停租条款下的举证责任

二、停租事项

1.船员不足或船员罢工

2.物料不足

3.火灾

4.船舶及其设备损坏

5.搁浅

6.船舶被扣押引起的迟延

7.由于海损事故引起的对船舶或货物的迟延

8.进干坞

三、净时间损失停租条款(Net Loss of Time)

四、相等距离(equidistance) 条款

第十五节留置权条款(Liens)

NYPE46 Clause 18;NYPE46 Clause23

一、船东对所有货物和所有转租运费和/或转租租金的留置权

●The Owners shall have a lien upon all cargos and all sub-freights and/or sub-hire for any

amounts due under this Charter Party, including general average contributions

1.“所有货物” all cargos

英国法:两种不同判决

(1)留置的货物必须是债务人(期租船人)所有

(2)只要是在船上的货物都可以留置

中国法:留置的货物必须是期租船人所有

2.对转租收入的留置

二、租船人对船舶的留置权

●The Charterers shall have a lien on the Vessel for all monies paid in advance and not

earned, and any overpaid hire or excess deposit to be returned at once

●船东不退还应退还的款项,租船人可以扣船

三、禁止租船人因自身债务产生船舶被留置的约定

●The Charterers will not directly or indirectly suffer, nor permit to be continued, any lien

or encumbrance, which might have priority over the title and interest of the owners in

the Vessel

第十六节仲裁条款(Arbitration)

NYPE 93 Clause 45

一、纽约仲裁与伦敦仲裁的选择

二、小额纠纷仲裁的约定

●The Shortened Arbitration Procedure of the Society of Maritime Arbitrators Inc. (New

York)

●The Small Claims Procedure of the London Maritime Arbitrators Association (London)

第十七节其他条款简介

一、Space Available Clause 可利用的舱室条款

NYPE46 Clause 7; NYPE93 Clause 13

二、交船、还船时的船舶检验

NYPE93 Clause 2

三、战争条款

NYPE93 Clause 31(e)

四、战争解约条款

NYPE93 Clause 32

五、征用船舶条款

NYPE93 Clause 34

六、货物索赔条款

NYPE93 Clause 27

七、其他增设条款

租船运输实务知识要点

<<租船运输实务>>知识要点 *程租合同部分: 1.对比GENCON’94和GENCON’76,试述主要做了哪些重大修改? 1)运费支付条款规定预付运费是不返还的,无论船货是否灭失损坏。本条还规定如果承租人不支付运费,船东或其代理可以不签发运费预付提单。 2)第六条装卸时间的规定中,包含了WIBON,WCCON,WFPON条款,这对于NOR递交和装卸时间的起算具有重要的影响,对承租人是十分不利的。 3)装卸时间条款里还规定如果递交NOR后,租家检验发现还没做好装卸准备,则从发现时起至再次做好准备的时间不计入装卸时间,而不是递交无效,重新递交。 4)滞期费条款要求承租人按天支付滞期费。没有支付的话,承租人在收到船东书面通知96小时还未补交,若船舶在装港,出租人有权撤船并索赔。 5)取消了76格式中对承租人十分有利的责任终止条款。 6)增加了对出租人有利的质询条款。 7)在GENON94下经纪人可以对滞期费收取佣金,对于未履行的合同由责任方支付1/3的佣金。8)多加了一个对分租约运费的留置权 2.受载期的概念?承租人订立受载期条款时主要应考虑哪些因素? 定义:船舶到达装港并做好装货准备的期限。 承租人应考虑因素:合同和L/C中装运期的规定;备货进度;港口装卸效率;港口泊位及装卸设备等情况。 3.试述朱比特条款的含义和作用。 含义:如果由于不能归责于船东或船舶的原因,船舶到达装港后,租船人未能提供航次指示或装货通知达10天以上,或装货通知发出后20天仍未装船,船东有解除本合同的选择权。 作用:本条款赋予船东解约的选择权,使船东在遇到无货可装的情形时无须盲目的无限期地等待下去,只要规定的期限一到就可以撤船并索赔,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不必等到合同受阻的时候才能撤船,更好地保护船东的利益。 4.GENCON’94对装卸时间的起算是如何规定的? 如准备就绪通知书在中午12点之前(包括12点)递交,装卸时间从下午1时起算;如通知书在12点以后递交,装卸时间从下一个工作日上午6时起算。在装货港,通知书应递交给第17栏中规定的托运人。如未指定则递交给18栏中的承租人或其代理。在卸货港,通知书应递交给

海商法 租船运输实务与法规提纲

第一章租船运输实务(Chartering Operation and Practise) 第一节远洋船舶经营方式 一、班轮运输方式(Liner Shipping Operation) 二、租船运输方式(Chartering operation/tramp shipping operation) 三、自备船运输方式(Merchant ship operation) 第二节租船运输方式及特点 一、租船运输方式的基本特点 1.无固定航线/船期 2.大宗货物运输 3.租金率或运费率—市场行情 4.装卸率—合同商定的条款 5.一般通过租船经纪人 6.标准合同格式 7.租船合同条款—双方自由商定 二、租船运输的几种经营方式 (一)航次租船(Voyage/Trip charter) 1.单航次租船(Single Voyage Charterparty) 2.来回航次租船( Return Voyage Charterparty) 3.连续单航次或连接来回航次租船(Consecutive Single/Return Voyage Charterparty) (二)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三)光船租船(Bareboat/Demise Charter) 三、各种租船方式的性质和基本特点介绍 (一)航次租船方式的性质和基本特点 1.定义 《海商法》第92条:“航次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 2.航次租船的基本特点 (1) 船东/租方义务 (2) 性质/运费支付 (3) 费用承担 (4) 一般订有条款:Laytime, Demurrage, Dispatch, CQD (5) 航次租船根据双方约定的航次数可分为:单航次租船(Single Voyage C/P)、 来回航次租船(Return Voyage C/P)、连续单航次或连续来回航次租船 (Consecutive Single/Return Voyage C/P)和包运合同(COA) (二)定期租船方式的性质和特点 1.定义 《海商法》第129条:“定期租船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

租船运输(ShippingbyChartering)

(二)租船运输(ShippingbyChartering) 租船运输:是指租船人向船东租赁船舶用于货物的运输。分为:定期租船和定程租船两类。 (1)定期租船(TimeCharter) 定期租船:又称期租船。它是以时间为基础的租赁船舶方式,即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使用一定时期,承租人向船主支付租金的租船运输方式。 (2)定程租船(VoyageCharter) ①含义 定程租船,又称程租船或航次租船,是指按航程租赁的方式,由船舶所有人负责提供船舶,在指定港口之间进行一个航次或数个航次,承运指定货物的租船运输。 ②定程租船就其租赁方式的不同可分为: A、单航次租船;B来回航次租船;C连续航次租船;D连续来回航次租船 ③定程租船合同一般包括下面几个方面的内容 A、运费 B、装卸费 C、装卸时间 D、滞期费和速遣费(速遣费一般为滞期费的1/2) 程租船合同对于装卸费负担的划分,大体有以下5种规定方法(p5xx表):(重点) a、LinerTerms(GrossTerms,BerthTerms):也称班轮条件,船方负责装卸费。 b、F.O(Freeout):船方负责装货费用,不负责卸货费用(船方不负责卸) c、F.I(FreeIn):船方负责卸货费用,不负责装货费用(船方不负责装) d、F.I.O(FreeInandout):船方不负责装卸费用。 e、F.I.O.S.T.(FreeInandoutStowedandTrimmed):船方不负责货物的装卸、理舱、和平舱费用。(全部由承租人支付) 例如,(2xx8年试题),在定程租船合同中,F.I.O.的意思是: A.船方管装不管卸,租金中包括装货费不包括卸货费 B.船方管卸不管装,租金中包括卸货费不包括装货费 C.船方不负责装卸,租金中不包括装卸费 D.船方不负责装卸,也不负责理舱和平舱,租金中不包括有关费用 答案:C (三)海洋货物运输操作流程(理解熟悉) 1、海运出口运输和报关程序

《运输管理实务》实训教学大纲

《运输管理实务》实训教学大纲 拟定: 审定: 拟定时间: —————————————————————— 一、实训教学目的和要求 《运输管理实务》课程实践教学应服务于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定位,坚持一线运营管理人的实际管理技能培养为主线、以理论知识的运用为途径、以关键能力培养为核心,培养学生物流运输管理业务综合运用能力和职业素质。 通过课堂理论学习,校内实训基地一体化教学与技能训练,以及工作学期的顶岗实习,学生能在先进的物流运输管理理念指导下,以行动导向设计课程教学、实训教学。根据物流运输的各种方式、物流运输各节点操作为载体,创建行动学习环境,组织学生动手操作、主动探索。通过运用物流运输管理基础知识、不同物流运输方式的实操业务、物流运输组织与管理、物流运输决策、物流运输经营、集装箱运输、联合运输、运输相关法规、特殊货物运输、运输风险的分析与防范等方面知识进行物流运输管理实训和实践,使学生掌握“一线运营管理人”应具备的物流运输管理知识、技能。 二、实训教学内容与课时分配 三、实训内容 实训一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 【实训目的】 1.了解海上船舶的基础知识。 2.了解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这两种经营方式的特点。 3. 掌握班轮运费的计算。

【实训内容】 1.模拟操作对于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进行区别应用。 2. 水路货物运输基本知识技能训练。 3. 水路货物运输作业技能训练。 4.集装箱运输基本知识技能训练。 5. 集装箱海上运输组织的一般程序技能训练。 【实训要求】 1.能够区分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的不同。 2.掌握班轮运费的计算。 【考核要点】 班轮运输租船运输班轮运费的计算 实训二航次租船合同的订立 【实训目的】 1.了解租船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2.了解租船合同成立和解除的条件。 3. 掌握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赁合同各自的特点及主要条款。【实训内容】 1.关于租船合同成立和解除。 2.学生分组对于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和光租船合同进行模拟训练。【实训要求】 1.能够独立完成租船合同的订立及解除。 2.完全掌握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赁合同的运用。 【考核要点】 租船合同成立和解除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和光租船合同各自的特点 实训三提单条款及提单的分类 【实训目的】 1.了解提单的定义,性质和作用,提单的分类。

租船运输经典案例以及详细分析

青岛正和航务公司诉莱阳市对外贸易公司 滞期费纠纷案 [案情] 1995年10月 4日,原告作为船东与被告签订了 M.V "SHONG CHON GANG"轮自中国龙口港到孟加拉MONGLA港的航次租船合同,承运7028吨袋装水泥。在该航次中,被告给原告造成滞期费及滞期损失。 原告向青岛海事法院起诉称: (1)滞期费损失: ①在装货港,原告于1995年10月17日16时递交了准备就绪通知书,依合同规定装卸时间从18日8时起计算至27 B7时装货完毕,共用8.96天,除去22日星期天和规定用时5.86 天,装港滞期时间为2.1天。 ②在卸货港,原告于1995年11月 26日15时递交了准备就绪通知书,依 合同规定装卸时间从27日 8时起计算至 12月 21日 6时30分卸货完毕,共 用 23.94天,除去 12月3日、10日、17日三个星期天和规定用时7.81天,卸港滞期时间为13.13天。 (2)滞期损失: ①据合同第11条规定,如被告在船到新加坡之前仍未付清全部运费,则 原告有权停船,所有时间按滞期费标准计算。由于被告违约未付清运费,该轮 自1995年 11月 6日 11时20分至 1995年 11月 8日 10时停在新加坡等运费,用去2.06天。②在卸港FAIR-WAY浮标,同样由于被告违反合同第11 条规定,原告停船等运费,自 11月 14日 6时30分起至21日13时收到运 费止,用去7.27天。③进入卸港锚地后.因被告提出要求更换船代,致使船在1995年11月22日11时15分到达锚地后拖延至11月26日20时30分才 开始卸货,延滞时间 4.34天,应按船方损失计算。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滞期费等损失 73 ,680美元及相应利息,后 原告依"一旦滞期,永远滞期'原则,变更诉讼请求,将索赔额增至86,788美元。 被告在庭审中辩称,原告只是一个水路运输企业,无水路运输许可证,在国际海上运输中不具备作为转租出租人的主体资格,原、被告之间签订的航次租船合同为无效合同,索赔滞期费不受法律保护。即使合同有效,原告索赔亦系不合理: (1)星期六和下雨天不应记入装卸时间。在我国,星期六和星期天为法 定休息日;在龙口港,10月 23日 12时至 20时下雨,这八小时不应记入装 卸时间。以上两项共扣除4.33天滞期时间。 (2)原告船在新加坡加油时间,不应作为等待支付运费的延滞时间。

租船运输方式操作方法

租船运输方式操作方法 1.特点:国际贸易运输中另一种重要的船舶经营方式是租船运输(CHARTERING),船东(或二船东)向租船人之间提供的不是运输劳务, 而是船舶的使用权。船东和租船人之间所进行的租船业务是对外贸易的一种商业行为,也叫无形贸易,租船通常在租船市场上进行。在那里,船东(SHIP OWNER),租船人(CHARTERER),船舶经纪人(SHIP BROKER) 聚集在一起,互通情报,提供船舶和货源,进行租船活动。在租船市场上,大宗交易常常是通过经纪人进行的。他们拥有广泛的业务联系渠道,能向船方提供咨询消息和向租船人提供船源情况,促使双方选择适当的洽谈对象。交易成功,经纪人就可取得一定的报酬,船舶经纪人除促成船舶租赁业务外,还代办船舶买卖,船舶代理等业务。他们的主要作用是为委托人提供最合适,最有利的生意,提供市场行情,当事人资信及答复委托人的咨询,为当事人双方斡旋并解决困难。具有如下特点:(1)属不定期船,没有固定的航线,装卸港及航期。(2)没有固定的运价。(3)租船运输中的提单不是一个独立的文件。船方出具的提单一般为只有正面内容的简式提单,并注明“ALL TERMS ANDCONDITIONS AS PER CHARTER PARTY”,或“FREIGHT PAYABLE AS PER CHARTER PARTY”。这种提单 要受租船契约约束,银行不乐意接受这类提单,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4)租船运输中的船舶港口使用费,装卸费及船期延误按租船合同规定划分及计算,而班轮运输中船舶中的一切正常营运支出均由船方负担。(5)租船主要是用来运输国际贸易中的大宗货。 2.租船方式:主要有程租和期租两种。(1)程租:它是船舶所有人按双方事先议定的运价与条件向租船人提供船舶全部或部分仓位,在指定的港口之间进行一个或多个航次运

运输管理实务课程建设理论与实践案例

运输管理实务课程建设理 论与实践案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行校企合作框架下的项目化课程设计模式探讨——《运输管理实务》精品课程建设理论与实践 摘要:结合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物流管理专业核心课程《运输管理实务》建设的实践,按照项目化课程设计理念对课程设置、教学项目内容设计、教学模式及教学实践条件进行了可借鉴性的探讨。 关键词:行校企合作;项目化;课程设计;教学模式;实践条件 按照高职教育培养目标要求,构建基于职业工作任务的课程体系,进行项目化课程建设,建立行动化的教学过程,是高职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项目课程建设要突出综合职业能力培养要求,坚持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策略的整体设计,把工作任务体系结构作为项目课程的逻辑基础。《运输管理实务》是湖北职业技术学院的一门院级精品课程,课程在行校企合作的基础上,以项目化建设为主线,经过三年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高职精品课程建设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 一、《运输管理实务》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计的理念 本课程突出“岗位需求为导向,能力培养为本位”的基本思想,采用行校企共建项目化课程的理念,打破原有的以理论为主的内容结构与体系,按照不同运输方式的业务流程,根据任务功能进行模块设计,凸显实践教学,边讲边学、边学边做、学中做、做中学,提高学生对知识掌握和动手实践能力(如图一所示)。

(二)课程设计的思路 由行业专家、企业技术骨干以及学校教师组成的课程经过行业企业调研、专业岗位工作任务分析,围绕运输活动的典型工作任务,以企业实际工作为切入点,以从简单到复杂的4种运输方式为载体,构建项目化的学习内容,运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突出学生专业能力、社会能力和方法能力的培养,体现课程的职业性、实际性和开放性(如图二)。

租船运输期末出题以及答案

租船期末考试出题 一、单选 1、租船合同中关于船旗的约定属于( A ) A、条件条款 B、保证条款 C、中间性条款 D、一般条款 2、按照94金康合同,递交NOR与装卸时间起算的规定是( B ) A、递交后立即起算装卸时间 B、12点以后递交,次一工作日6点起算 C、12点以前递交,当日14点起算 D、12点以后递交,次一工作日8点起算 3、下列描述不符合定期租船合同要求的是(C) A.船东指派的船长应听从承租人的指挥 B.船东任命船长,但承租方可安排船舶使用、代理和货运 C.船舶的燃料费、港口费、货物装卸、运河通行费等由船东承担 D.承租方可以指示船长签发提单,也可以让货代以船东名义签发 提单 4、下列关于光船租赁合同项下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说确的是哪项?( D ) A.在光船租赁期间,出租人负责船舶的保养、维修 B.在光船租赁期间,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或以任何方式将船舶进行转租 C.在光船租赁期间,未经承租人事先书面同意,出租人不得转

让船舶所有权 D.在光船租赁期间,未经承租人事先书面同意,出租人不得对船舶设定抵押权 5、提单并入条款主要存在于( C ) A、定程租船 B、定期租船 C、航次租船 D、光船租船 二、多选 1、下列哪些是租船运输的特点(BC ) A.不使用提单 B.大宗货运输 C.不签署运输合同 D.出租人负责船舶的航行、管理与费用 2、航次租船合同中装卸时间的起算的条件有(ACD ) A 到达船舶 B 无论靠泊与否 C 装卸准备就绪 D 准备就绪通知书 3、以下属于期租合同条款的是:(ABC ) A.航行区域 B.使用与赔偿条款 C.转租条款 D.装卸条款 E.滞期费和速遣费条款 4、下列属于光船租赁合同出租人的义务有(ACD ) A.交付船舶及船舶证书 B.配备合格的船员及其他在船上工作人员 C.在租赁期间不得对船舶设定抵押权 D.保证船舶适航

上海海事大学租船运输实务与法规2012-2013B

上海海事大学试卷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租船运输实务与法规》(B卷) 一、单项选择题(共5题,每题2分,共10分) 1 以下为定期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的是(C) A 装卸费用条款 B Laycan C 航行区域条款 D 以上均是 2 下列解决货物驶往第二卸货港而发生的倒舱、起卸和重装的费用等问题的条款是(C)。 A Off Hire B General Ice Clause C Seaworthy Trim Clause D War Risks 3 以下通常不是定期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的是(D)。 A 船舶说明条款 B 期租条款 C 航速及燃油条款 D 运费支付条款 4 下列选项中是航次租船合同的标准格式有(B)。 A NYPE B GENCON C 两项均是 D 两项均不是 5 定期租约规定,“货物为所有货物”、“航行区域:中国大陆沿海,以及日、韩港口”、“租期为3个月”。在履约中,船长有权拒绝执行承租人的下列指令的是(A)。 A 装运危险品 B 开往韩国釜山刚 C 指定装、卸港代理 D 以上均不是 二、多项选择题(共5题,每题2分,共10分) 1下列属于常用的定期租船合同格式的是(BC)。 A 《金康合同》(GENCON) B 《波尔的姆》(BALTIME) C 《纽约土产合同》(NYPE) D 《贝尔康格式光租合同》(BARECON) 2 下列属于常见的停租事项有(ABD) A 人员不足 B 非由于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的船壳、机器或设备的故障或损害 C 冰冻 D 入干坞 3 NYPE 93格式较之NYPE 46格式有以下几项特点(ABCD)。 A 条理清楚,用词准确,更便于阅读及查阅。 B 为适合航运实践,增加新的内容或条款,比如反毒品条款、偷渡者条款,走私条款等。 C 将实践中常见的附加条款说明以条款方式规定下来,比如“Inter-Club Agreement”。 D 比较合理地平衡了船、货双方的利益。 4以下是航次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有(ABC) A 运费支付条款 B Laycan C 预备航次条款 D 以上均不是 5 实际上,安全港口体现在(AB)。 A 自然或地理条件上的安全 B 政治意义上的安全 C 经济文化意义上的安全 D 以上都不是 三、填空题(共5题,每题2分,共10分) 1 在定期租船期间,承租人有权就船舶的营运向船长发出指示,但是不得违反定期租船合同的约定。 2 在定期租船下,出租人有权就租约下的到期款项对所有货物、所有转租运费或转租租金行使留置权。 3 NYPE93中的自由绕航条款规定,船舶有权自由选择是否配备引航员进行航行,进行拖带货被拖,救助遇难船舶,以及为救助人命和财产而绕航。

物流运输管理实务知识点整理

第1章物流运输概论 1.1.1运输 运输需求可以通过三种基本的方式实现。第一,可以使用私营的车队设备;第二,与专业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第三,一个企业可以向各种提供以单独装运为条件的运输承运人预订服务。这三种形式的运输就是典型的所谓私人运输、合同运输和公共运输。从物流系统的观点来看,有三个因素对运输来讲是十分重要的,即成本、速度和一致性。 1.2运输功能与原理 1.2.1运输的功能 运输是物流作业中最直观的要素之一。运输提供两大功能:产品转移和产品储存。 1. 产品转移 无论产品处于哪种形式,是材料、零部件、装配件、在制品,还是制成品,也不管是在制造过程中,将被转移到下一阶段,还是实际上更接近最终的顾客,运输都是必不可少的。运输的主要功能就是产品在价值链中的来回移动。既然运输利用的是时间资源、财务资源和环境资源,那么,只有当它确实提高产品价值时,该产品的移动才是重要的。 运输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以最低的时间、财务和环境资源成本,将产品从原产地转移到规定地点。此外,产品灭失损坏的费用也必须是最低的;同时,产品转移所采用的方式必须能满足顾客有关交付履行和装运信息的可得性等方面的要求。 2. 产品储存 对产品进行临时储存是一个不太寻常的运输功能,也即将运输车辆临时作为相当昂贵的储存设施。然而,如果转移中的产品需要储存,但在短时间内(如几天后)又将重新转移的话,那么,该产品在仓库卸下来和再装上去的成本也许会超过储存在运输工具中每天支付的费用。 在仓库空间有限的情况下,利用运输车辆储存也许不失为一种可行的选择。可以采取的一种方法是,将产品装到运输车辆上去。然后采用迂回线路或间接线路运往其目的地。在本质上,这种运输车辆被用做一种储存设施,但它是移动的,而不是处于闲置状态。 实现产品临时储存的第二种方法是改道。这是当交付的货物处在转移之中,而原始的装运目的地被改变时才会发生的。 概括地说,尽管运输工具储存产品可能是昂贵的,但当需要考虑装卸成本、储存能力限制,或延长前置时间的能力时,从总成本或完成任务的角度来看却往往是正确的。 1.2.2运输的原理 指导运输管理和营运的两条基本原理分别是规模经济和距离经济。规模经济的特点是随着装运规模的增长,每单位重量的运输成本下降。例如,整车装运(TL)(也即利用整个车辆的能力进行装运)的每磅成本低于零担装运(LTL)(也即利用部分车辆能力进行装运)。运输规模经济之所以存在,是因为与转移一票货物有关的固定费用可以按整票货物的重量分摊。因而,一票货物越重,就越能“摊薄”成本,由此使每单位重量的成本更低。与货物转移有关的固定费用中包括接

运输管理实务课程标准

《运输管理实务》课程标准 1、课程定位和课程设计 1.1课程性质与作用 《运输管理实务》是物理管理专业的职业技术核心课程之一,该课程可满足物流行业企业对物流运营管理人才在货物运输组织与管理业务岗位上任职的知识、能力与素质等要求。以研究货物高效位移为首要任务,利用现代物流设施设备来实现最经济的商品输送活动并把握规律性的应用科学。该课程的前续课程包括《物流管理基础》、《物流信息技术应用》、《电子商务》等课程,后续课程包括《快递业务管理》、《物流营销与客户服务》等课程。 1.2课程基本理念 本课程在内容安排与设计上倡导建构主义的知识观,注重学生技能的培养,整合理论课程、强化技能训练,突出对学生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通过多个来自物流实践中的案例分析加强学生独立思考与学习能力的锻炼。在课程总体结构的设计上,遵循过程导向的课程观,按照物流企业运输活动的实际流程展开。通过完成各个实训项目,逐渐树立过程意识、成果意识和质量意识。 1.3课程设计思路 本课程的总设计思路:在分析企业运输管理职业岗位能力需求的基础上确定课程目标;根据物流运输业务完成的需要构建课程工作任务;通过项目和任务训练学生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与职业素质。 本课程以不同运输方式承担的运输业务为载体设计工作任务,内容包括:公路货物运输、铁路货物运输、航空货物运输、多式联运以及配送业务管理。以每项工作任务完成的需要并以业务流程为线索组织教学内容——从该项业务的准备货委托开始,到货物交付结束。在教学活动的设计上,让学生在职业情景中模拟托运方、代理人与承运方等不同角色学习业务操作,并通过角色扮演、案例分析等教学活动方式练就相关能力。

租船运输的特点

租船运输的特点:A不定船期、不定航线(按合同安排船舶航线)B适合大宗散货的整船运输C营运中的相关费用及风险的承担根据合同而定D签订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航次租船的特点:A出租人负责配备船长、船员,负担船长、船员工资、航行补贴、伙食费用等B出责任负责营运安排和调度工作,并负责船舶的燃料费、修理费、港口费用、淡水费、物料费、船舶折旧费、维修费、船舶保险等营运费用C按照装载货物额数量或船舶吨位的综合以及合同约定的运价,计收运费(支付的方式、时间、地点等)D合同中需明确有关装卸货物的费用有出租人还是承租人负担E须订明可用于装卸的时间、计算方法并规定速遣费、滞期费的计算标准 定期租船特点:A由船舶出租人负责提供一艘船舶,并负责配备船长、船员,同时负担船长、船员的工资、航行补贴、伙食费等B承租人负责船舶的调度安排及营运工作,除船舶修理费、物料费、润滑油费、船舶折旧费、船舶保险费等由船舶出租人负担外,其他有关营运费用,由承租人负担C租金率按船舶装载能力、租期长短以及航运市场价格等多方因素,在合同中约定D合同中需订明淡水费的分担E合同中常订有关于交换船的规定 光船租赁特点:A出租人只提供一艘空船;承租人负责配备船长、船员,并负担其工资、奖金、补贴及伙食费等B承租人负责船舶的调度和营运安排,并负担除船舶保险以外的一切营运费用C合同中通常订明光船租赁前存在的船舶担保物权及光船租赁期内产生的船舶担保物权的问题D合同中需订明超出一定数额的设备或仪器的变更费用如何分担 租船市场的作用:A专门为船舶所有人和承租人提供各种租船业务的机会B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快速有效地成交业务C调节全球航运市场D提供大量的租船市场的信息资料 航次租船合同特点:A出租人负责船舶的营运和费用B约定货物和装卸港C承租人按照约定使用舱位并按装载货物的数量支付运费D照料货物的义务以合同约定为准E约定装卸货时间和滞期费/速遣费的计费办法 定期租船合同特点:A出租人配备船长和船员B承租人只能对船舶行使使用权C租期内按月计算租金 光船租赁合同特点:A转移船舶的占有权B租赁物是特定船舶C双务、有偿行为D具有期限性 租船运输:通过船舶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运输合同或船舶租用合同进行货物运输的基本运营方式,也称不定期船运输。 航次租船:出租人负责提供一艘船舶,在约定的港口之间,运送约定的货物,进行一个航次或数个航次的租船方式。 定期租船:出租人把传播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定时期,并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租船方式。光船租赁:船舶出租人提供一艘不包括船员在内的空船出租给承租人使用一定时期,并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租船方式。 租船合同:承租人以一定的条件向出租人作用一定的船舶或舱位,以运输货物或旅客,就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做出明确规定的合同。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光船租赁合同。航次租船合同: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有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 定期租船合同: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光船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赔本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限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船运输实务与法规》知识要点

《租船运输实务与法规》知识要点 一、租船运输实务 (一)租船市场的构成 1. 主体:承租人、出租人、经纪人 2. 客体:运输服务 (二)主要的租船市场 1. 伦敦 2. 纽约 3. 汉堡、鹿特丹、奥斯陆 4. 东京 5. 香港 (三)中国的租船市场 1. 上海 2. 浙江 3. 天津 4. 青岛 5. 重庆 6. 福建 7. 大连 (四)租船市场的分类 1. 干货 2. 油轮 3. 冷藏货 4. 汽车专用船 (五)租船运输成本 1. 固定成本 2. 可变成本 3. TCE (六)租船合同的基本形式 1. 定期租船合同 2. 航次租船合同 3. 航次期租合同 4. 包运合同 5. 光船租赁合同 (七)租船确认书 1. 常用词汇介绍 2. 租船确认书练习 3. 租船确认书涉及的法律问题 (八)英国法与租船运输 1. 英国的法律体系 2. 伦敦仲裁与租船纠纷 二、租船合同法总论 (一)英国法中的合同成立

1. 要约 2. 承诺 (二)对价 (三)禁止反言 (四)合同义务的种类 1. 条件与保证 2. 中间义务性条款 (五)当事人约定的合同义务 1. 条款与陈述 2. 误述 3. 根本违约 (六)非当事人约定的合同义务:默示条款(七)合同的解释 1. 严格责任 2. 共同错误与先在事实 3. 合同落空与后发事实 (八)违约救济 1. 实际履行和禁令 2. 违约金 3. 损害赔偿 4. 预期、信赖和恢复原状 5. 间接损失 (九)租船合同的当事人 三、定期租船合同 (一)船舶描述 (二)出租人或承租人提供的事项 (三)租期与交还船 (四)租金支付与撤船 (五)停租 (六)责任、义务及免责 (七)使用与赔偿条款 (八)其他主要条款 四、航次租船合同 (一)船舶描述 (二)预备航次 (三)装卸条款 (四)装卸时间与滞期费 (五)出租人的责任与免责 (六)其他主要条款 五、航次期租合同的法律问题 六、光船租赁合同 (一)主要条款 (二)光船租购合同 (三)光船租赁登记

班轮运输

班轮运输 教材分析: 《班轮运输》是《进出口贸易实务》课程中第三章中第一节的内容,主要讲述了国际贸易中最常使用的一种运输方式—班轮运输方式,整体来说,经过了前面有关商品的基本情况、商品的成交方式及价格达成的讲述,在进出口的流程中,已到了运输的环节中,而班轮运输则是所有运输方式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种,良好的掌握这种方式可以使学生在以后工作中自如运用,但整体知识点比较多,需要用案例及具体的计算来学习巩固,以取得良好的效果。 教学设计思想: 1、说一说,请同学们说一说常见的运输方式。 2、班轮运输方式的定义、 3、具体实例讨论得出班轮运输的特点 4、班轮运价及表现形式 5、用具体的计算题学习如何进行班轮运费的计算 教学目的: 理解班轮运输的含义,识记班轮运输的特点,学习班轮运输的运价与表现形式,掌握班轮运输的计算标准。 教学重点与难点: 班轮运输的特点,班轮运输的计算标准 教学方法: 案例讲授法,计算法,讨论法。 教学手段: 多媒体辅助 教学过程: 导入:说一说:请同学们根据常见的运输工具来说一说,在进出口业务中都存在那些运输方式?国际货物运输方式根据使用的运输工具不同,可分为如下几种: 公路运输 陆上运输 铁路运输 内河运输 水上运输班轮运输 运输方式海洋运输 租船运输 航空运输 邮政运输

教师语:虽然我们大家找出了这么多的国际货物运输方式,但毕竟有的运输方式 会有这样那样的弊端,而海洋运输具有不受道路和轨道限制的特点,通过能力大、运输成本低,运量大,所以它的运用是最为广泛的,占有国际货物运输的80%还要多,所以我们要加深对海洋运输的学习,以使自己在以后的工作中能熟练运用此方式。而班轮运输又是海洋运输的重要方式方法,业务中的运用非常多,所以我们要学会此方法并掌握此方法的具体运用。 一、班轮运输 教学思路: 1、定义: 班轮运输是指船舶在固定的航线和港口间按事先公布的船期表航行, 从事客、货运输业务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 教师语:对于班轮运输,我们可以以这种方式来理解,相信大家都乘过公交车,比如32路公交车,我们来想一想它是怎样的一种运营方式,我们都知道在环城南路是坐不到这路车的,因为它的起点为虹桥,而终点是在小洋岙,中间的路程也是一定的,是走解放路;同时我们也知道如果是在晚上7点的时候,我们也是坐不到这路车的,因为它的末班车是5点半,有的时候甚至我们可以看到乘客拼命在路上追的情景,而车开走了是不会再停下来等的。而班轮运输也是这样的一种方式,所以我们可以得出 2、班轮运输的特点是: 例:中国到日本,起运港为宁波,目的港为东京,每周一、三、五有船,如果运 20尺的小箱则运费为520美元,如果是40尺的大箱则运费为850美元,从中找 出以上的特点由学生找出: 中国到日本 固定航线 运港为宁波,目的港为东京 固定港口 每周一、三、五有船 固定船期 20尺为520美元, 40尺为850美元 相对固定费率。 教师语:以上内容看上去好像只是“四固定”中的特点,那么“一负责”呢?我们可以看到20尺为520美元, 40尺为850美元这个规定,在这个价格中实际上已经包括了装和卸的费用,我们也无须再担心这个费用的承担问题,所以同

《运输管理实务》课程学习指南

《运输管理实务》课程学习指南 项目一运输企业认知 理论目标: 学习和掌握运输和物流的概念,运输与其他物流要素的关系,各种运输方式及其特点,运输合理化的含义及其影响要素,运输企业的含义、业务内容。 实务目标: 分析现代物流对运输提出的新要求,组织合理运输的措施,实施运输企业调研活动。 主要概念和观念: ▲主要概念 运输物流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运输合理化运输企业 ▲主要观念 运输方式与运输合理化 重点实务和操作: ▲重点实务 运输方式的选择不合理货物运输案例的收集 ▲重点操作 运输企业参观调研 项目二公路货物运输 理论目标: 学习和掌握公路货物运输的特点,设施设备,整批、零担、特种货物运输的概念,整批、零担货物运输的组织流程和业务环节,公路货物运输费用的计算等陈述性知识。 实务目标:

整批货运的计重方法和组织工作,零担货源和车辆的组织业务及作业程序,特种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定、要求及组织,整批与零担货运单证的填制,公路货物运输的计价标准及运费计算。 主要概念和观念: ▲主要概念 公路货物运输公路整批货物运输公路零担货物运输特种货物运输 ▲主要观念 公路货物运输的“门到门”运输优势 重点实务和操作: ▲重点实务 整批货物运输组织零担货物运输组织运输单证填制运费计算 ▲重点操作 公路货运设施设备的识别整批货运组织运作零担货运组织运作 项目三水路货物运输 理论目标: 学习和掌握水路运输的概念、特点、基本条件,船舶航线和航次,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的概念、特点、必备条件和种类,船期表的作用与主要内容,海运进出口单证的种类,海运提单的性质、作用与种类,班轮运费计费标准。 实务目标: 水上运输方式的选择,海运进出口货物运输业务,货运单证的流转,提单的缮制,水路货物运费的计算。 主要概念和观念: ▲主要概念 水路运输航线航次班轮运输租船运输海运进口货物运输业务海运出口货物运输业务海运提单班轮运费不定期船运费 ▲主要观念 水路运输船舶营运方式海运进出口货运组织海运进出口单证

租船运输实务知识要点

W <<租船运输实务>>知识要点 *程租合同部分: 1.对比GENCON’94和GENCON’76,试述主要做了哪些重大修改? 1)运费支付条款规定预付运费是不返还的,无论船货是否灭失损坏。本条还规定如果承租人不支付运费,船东或其代理可以不签发运费预付提单。 2)第六条装卸时间的规定中,包含了WIBON,WCCON,WFPON条款,这对于NOR递交和装卸时间的起算具有重要的影响,对承租人是十分不利的。 3)装卸时间条款里还规定如果递交NOR后,租家检验发现还没做好装卸准备,则从发现时起至再次做好准备的时间不计入装卸时间,而不是递交无效,重新递交。 4)滞期费条款要求承租人按天支付滞期费。没有支付的话,承租人在收到船东书面通知96小时还未补交,若船舶在装港,出租人有权撤船并索赔。 5)取消了76格式中对承租人十分有利的责任终止条款。 6)增加了对出租人有利的质询条款。 7)在GENON94下经纪人可以对滞期费收取佣金,对于未履行的合同由责任方支付1/3的佣金。 2.受载期的概念?承租人订立受载期条款时主要应考虑哪些因素? 定义:船舶到达装港并做好装货准备的期限。 承租人应考虑因素:合同和L/C中装运期的规定;备货进度;港口装卸效率;港口泊位及装卸设备等情况。 3.试述朱比特条款的含义和作用。 含义:如果由于不能归责于船东或船舶的原因,船舶到达装港后,租船人未能提供航次指示或装货通知达10天以上,或装货通知发出后20天仍未装船,船东有解除本合同的选择权。

作用:本条款赋予船东解约的选择权,使船东在遇到无货可装的情形时无须盲目的无限期地等待下去,只要规定的期限一到就可以撤船并索赔,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不必等到合同受阻的时候才能撤船,更好地保护船东的利益。 4.GENCON’94对装卸时间的起算是如何规定的? 如准备就绪通知书在中午12点之前(包括12点)递交,装卸时间从下午1时起算;如通知书在12点以后递交,装卸时间从下一个工作日上午6时起算。在装货港,通知书应递交给第17栏中规定的托运人。如未指定则递交给18栏中的承租人或其代理。在卸货港,通知书应递交给收货人,如未知,则递交给19栏中的承租人或其代理。如船舶到达装/卸港而无泊位,则船舶有权在到达后在办公时间内递交通知书,无论检疫与否,无论清关与否,且如船长保证船舶在各方面均准备完毕,如已靠泊并在各方面做好装/卸准备一样,装卸时间或滞期时间开始计算。从等泊位置移到装/卸泊位的时间不计入装卸时间。如经检验发现船舶未准备就绪,从发现之时起至再次准备就绪的时间不得计入装卸时间。装卸时间起算前已实际使用的时间计为装卸时间。 5.试述责任终止条款的含义与作用. 含义:承租人在装货港将货物装船,并支付了运费,亏舱费和装货港的滞期费后,即解除进一步履行合同的义务。对卸货港产生的滞期费等费用,承运人应通过货物留置向收货人收取。 作用:这是卖方由于担心在CIF和CFR术语下,无法控制卸货港的卸货情况而产生滞期等损失,因而通过这一条款,将这类无法控制的因素造成的损失转嫁出去。 6.船方节约港口使费的途径主要有哪些? 1).船方必须了解和掌握各港各种费目的收费规则,及其费率调整情况。 2).船方应十分注意合理安排船舶在港内的各项作业,并做好相

租船实务与法律

第一章租船运输实务 第一节xx船舶经营方式 一、班轮运输经营方式(定期贵固定合同形式) 二、租船(不定期租船合同charter) 三、自备船运输经营方式——大型企业旗下的航运公司(Merchant’s/ Industrial Carrier) 第二节租船运输方式及特点 一、租船经营方式 1.航次租船(Voyage Charter) 航次租船又称为定程租船,是以航程为基础的租船方式。在这种租船方式下,船方必须按租船合同规定的航程完成货物运输活动,并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以及船舶在航行中的一切开支费用,租船人按约定支付运费。 2.定期租船(Time Charter) 定期租船又称“期租船”或“期租’,是指由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有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有承租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一种租船方式。 3.光船租赁(Bareboat/Demise Charter) 光船租赁是指船舶出租人根据合同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时间内由承租人占有和使用,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营运方式。 4.舱位租赁(Slot Charter) 二、租船经营方式特点: (P3~4) (1)不定航线,不定船期*原则——减少空放现象

(2)适合大宗散货整船运输*租船运输成本远低于班轮 (3)租金率或运费率由市场行情洽谈 (4)船舶营运中的相关费用及其风险由谁负责或负担,视租船合同的类别及合同条款而定。 (5)通常情况下通过租船经纪人洽谈租船合同 (6)各种租船方式均有相应的标准格式 (7)合同自由原则 四、各种租船方式特点的简介 1.光租方式(P9~ 10、P15~16) 海商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光船租赁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光船租赁合同应当书面订立。 a,船东和租船的特征要求 船东一方面以光租形式作为投资;另一方面有些船东经营能力有限制,光租出去可以不用管船舶营运问题。 b,光租是财产租赁合同 c,由租船人负责雇佣船员 由于船员听付钱的人,在光租下船员由租船人雇佣,船东难以控制船员。如果租船人违约,船东无法控制船员,只能靠扣船来维护权益,别无他法。 d,租船人负责经营及相关费用

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

比较班轮运输方式与租船运输方式的异同 班轮运输的特点 班轮(Liner )又称“定期船”(Regular shipping Liner ),是指在预先固定的航线上,按照事先公布的船期表(Shipping Schedule )在固定港口之间来往行驶的船舶。使用班轮进行的运输即班轮运输。 班轮有如下四个特点: ?“四定”:即航线固定、停靠港口固定、船期固定、运费率相对固定;?“二管”:采用班轮运输时,由船方管装管卸。当然,船方收取的运费中也将包括装卸费用,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不计装卸时间及速遣费和滞期费。 ?在所停港口(习称基本港)不论货量多少及货主是谁,船公司均接受装运,从而对托运人而言比较灵活; ?船公司及托运人的义务、责任及责任豁免等均以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海运提单为准。 程租船运输

租船运输 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是相对于班轮运输,即定期船运输而言的另一种远洋船舶营运方式。它和班轮运输不同,没有预制定的船期表,没有固定的航线,停靠港口也不固定,无固定的费率本。船舶的营运是根据船舶所有人与需要船舶运输的货主双方事先签定的租船合同来安排的。租船运输具有如下基本特点: 1 )租船运输是根据租船合同组织运输的,租船合同条款由船东和租方双方共同商定。2)一般由船东与租方通过各自或共同的租船经纪人洽谈成交租船业务。 3 )不定航线,不定船期。船东对于船舶的航线、航行时间和货载种类等按照租船人的要求来确定,提供相应的船舶,经租船人同意进行调度安排。4)租金率或运费率是根据租船市场行情来决定。5)船舶营运中有关费用的支出,取决于不同的租船方式由船东和租方分担,并在合同条款中订明。例如,装卸费用条款FIO表示租船人负责装卸费,若写明Liner term,则表示船东负责装卸费。6)租船运输适宜大宗货物运输。7)各种租船合同均有相应的标准合同格式。 航次租船 航次租船又称程租船,是指由船舶所有人负责提供一艘船舶在指定的港口之间进行一个航次或几个航次运输指定货物的租船。航次租船是租船市场上最活跃,且对运费水平的波动最为敏感的一种租船方式。在国际现货市场上成交的绝大多数货物(主要包括液体散货和干散货两大类)都是通过航次租船方式运输的。航次租船的"租期"取决于航次运输任务是否完成,由于航次租船并不规定完成一个航次或几个航次所需的时间,因此船舶所有人对完成一个航次所需的时间是最为关心的,他特别希望缩短船舶在港停泊时间。而承租人与船舶所有人对船舶的装卸速度又是对立的,所以在签订租船合同时,承租双方还需约定船舶的装卸速度以及装卸时间的计算办法,并相应的规定延滞费和速遣费率的标准和计算方法。航次租船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1 )船舶的营运调度由船舶所有人负责,船舶的燃料费、物料费、修理费、港口费、淡水费等营运费用也由船舶所有人负担。2)船舶所有人负责配备船员,负担船员的工资、伙食费。3)航次租船的"租金"通常称为运费,运费按货物的数量及双方商定的费率计收。4)在租船合同中需要订明货物的装、卸费由船舶所有人或承租人负担。在租船合同中需要订明可用于装、卸时间的计算方法,并规定延滞费和速遣费的标准及计算办法。 航次期租船 航次期租船又称日租租船,它是一种以完成一个航次运输为目的,但租金按完成航次所使用的日数和约定的日租金率计算。在装货港和卸货港的条件较差,或者航线的航行条件较差,难于掌握一个航次所需时间的情况下,这种租船方式对船舶所有人比较有利。因为采用这种租船方式可以使船舶所有人避免难以预测的情况而使航次时间延长所造成的船期损失。 定期租船 定期租船又称期租船,是指由船舶所有人按照租船合同的约定,将一艘特定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交给承租人使用的租船。这种租船方式不以完成航次数为依据,而以约定使用的一段时间为限。在这个期限内,承租人可以利用船舶的运载能力来安排运输货物;也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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