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确认检验作业指导书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确认检验作业指导书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确认检验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确认检验作业指文件编号:

受控正本

受控副本

编制:

审核:

批准:

1、目的 :

依据3C强制性认证或CQC标志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进定期抽样进行确认检验,确保其质量满足认证产品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3C 认证或CQC标志认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

3、职责

品管部:负责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

4、定义

5、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是指各型号对应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所附“元件”清单中列出的零部件/ 材料。

5、程序

5.1确认检验方式

各关键零部件/材料,品管部IQC必须定期进行确认检验。检验的方式可以任选以下

方式:

1)当每批来料检验时必须要上网查询供应商CCC/CQC 认证证书的有效性。

2)要求供应商提交有效的确认检验报告;

3)抽样送样到CNAS 认可测试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如新宝产品验证中心或其它第

三方机构);

5.2认证证书有效性查询

5.2.1若是通过3C或CQC认证(即元件清单中有注明3C或CQC认证编号)的零部件

和材料,则由品管部IQC 在每批来料时去CQC网上查询其认证是否仍然有效。

5.2.2查询方法为登录CQC以下地址

“ https://www.360docs.net/doc/0d15816877.html,/Chinese/search/index.asp ” 输入零部件和材料的认证编号,

直接查询证书是否有效。若“现状态”栏显示为“有效”,同时网站中显示零部件的

厂家、产品名称、型号/ 规格与认证报告、实物一致,可认定该零部件的认证仍然是

有效的,则判定该零部件或材料确认验证合格。

5.2.3若查询时状态栏显示为“暂停”或“失效”、“找不到证书”、或显示的厂

家、产品名称、型号/ 规格与认证报告、实物不一致时,可认定该零部件的认证有问

题,则判

定该零部件或材料确认验证不合格。

5.2.4 查询完后,在《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确认检验记录表》中记录查询的零部件名称、

认证编号、查询日期、查询结果等。

5.3确认检验报告

5.3.1PMC 部要求供应商提供一年内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产品型式试验报

告,并对检验报告进行检查;

5.3.2如供应商无法提供有效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由技术工程部会同质量管理科将采

购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对检验报告进行检查。

5.4其它确认检验方式

5.4.1针对型式试验报告中有列出,但本身是没有3C或CQC认证零部件和材料

(如塑胶材料、发热管等),则需供应商提供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或者定期抽样送样到CNAS 认可测试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如新宝产品验证中心或其它第三方机构)

5.4.2检验的项目、要求、频次等具体参考附件8.1 《相关零部件确认检验要求》。

5.4.3确认检验过程中若出现不合格,则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具体按《不合格品

管理程序》处理。

6.相关文件

6.1《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7.相关记录

7.1《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确认检验记录表》

8.附件:

8.1《相关零部件确认检验要求》

作业指导书

标题 :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确认检验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的不同讲解学习

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的不同 作业指导书是指为保证过程的质量而制订的程序。 可理解为一组相关的具体作业活动或过程(如抹灰、砌砖、插件、调试、装配、完成某项培训)。 -作业指导书也是一种程序,只不过其针对的对象是具体的作业活动,而程序文件描述的对象是某项系统性的质量活动。 -作业指导书有时也称为工作指导令或操作规范、操作规程、工作指引等。 ·作业指导书的作用 -是指导保证过程质量的最基础的文件和为开展纯技术性质量活动提供指导。 -是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支持性文件。 b. 作业指导书的种类 ·按发布形式可分为: -书面作业指导书; -口述作业指导书; -计算机软件化的工作指令; -音像化的工作指令。 ·按内容可分为: -用于施工、操作、检验、安装等具体过程的作业指导书; -用于指导具体管理工作的各种工作细则、导,则、计划和规章制度等; -用于指导自动化程度高而操作相对独立的标准操作规范。 c. ISO9000系列标准中对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 "如果没有作业指导书就不能保证5质量时,则应对生产和安装方法制订作业指导书"(GB/T19001-ISO9001--9. 1)。 ·生产作业可由作业指导书规定到必要的程度。应对工序能力进行研究以确定工序的潜能。整个生产中使用工艺规定也应写成书面文件,务个作业指导书中均应引用。作业指导书中应明确规定圆满完成工作以及符合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准则。……(GB/T19004-ISO9004--10. 1. 1)。 · "应按照质量体系的规定对作业指导书,规范和图样进行控制"(GB/T19004-ISO9004--11. 5)。

2. 作业指导书的内容 常用的作业指导书、工作细则、标准、作业规范通常应包含的内容. 3. 作业指导书的编号与管理 a. 基本要求 ·内容应满足 -5W1H原则 任何作业指导书都须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出: Where:即在哪里使用此作业指导书; Who:什么样的人使用该作业指导书; What:此项作业的名称及内容是什么; Why:此项作业的目的是干什么; How:如何按步骤完成作业。 -"最好,最实际"原则 最科学、最有效的方法; 良好的可操作性和良好的综合效果。 ·数量应满足 -不一定每一个工位,每一项工作都需要成文的作业指导书; -"没有作业指导书就不能保证质量时"才用; -描述质量体系的质量手册之中究竟要引用多少个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就根据各组织的要求来确定; -培训充分有效时,作业指导书可适量减少 -某获证企业质量手册中引用的作业指导书清单,详见附表16。 ·格式应满足 -以满足培训要求为目的,不拘一格; -简单、明了、可获唯一理解; -美观、实用。 b. 编写步骤 ·见作业指导书编写流程图 ·流程图说明 -作业指导书的编写任务一般由具体部门承担; -明确编写目的是编写作业指导书的首要环节;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确认检验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确认检验作业指文件编号: 受控正本 受控副本 编制: 审核: 批准:

1、目的 : 依据3C强制性认证或CQC标志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进定期抽样进行确认检验,确保其质量满足认证产品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3C 认证或CQC标志认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 3、职责 品管部:负责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 4、定义 5、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是指各型号对应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所附“元件”清单中列出的零部件/ 材料。 5、程序 5.1确认检验方式 各关键零部件/材料,品管部IQC必须定期进行确认检验。检验的方式可以任选以下 方式: 1)当每批来料检验时必须要上网查询供应商CCC/CQC 认证证书的有效性。 2)要求供应商提交有效的确认检验报告; 3)抽样送样到CNAS 认可测试能力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如新宝产品验证中心或其它第 三方机构); 5.2认证证书有效性查询 5.2.1若是通过3C或CQC认证(即元件清单中有注明3C或CQC认证编号)的零部件 和材料,则由品管部IQC 在每批来料时去CQC网上查询其认证是否仍然有效。 5.2.2查询方法为登录CQC以下地址 “ https://www.360docs.net/doc/0d15816877.html,/Chinese/search/index.asp ” 输入零部件和材料的认证编号, 直接查询证书是否有效。若“现状态”栏显示为“有效”,同时网站中显示零部件的 厂家、产品名称、型号/ 规格与认证报告、实物一致,可认定该零部件的认证仍然是 有效的,则判定该零部件或材料确认验证合格。 5.2.3若查询时状态栏显示为“暂停”或“失效”、“找不到证书”、或显示的厂 家、产品名称、型号/ 规格与认证报告、实物不一致时,可认定该零部件的认证有问

汽车关键零部件及整车产品检验试验管理办法

汽车关键零部件及整车产品检验试验管理办法 1.目的 规定公司关键零部件及整车检验的管理职责、程序和检验、试验项目、方法、内容、频次、判定等要求,确保公司关键零部件及整车的质量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关键零部件及整车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3.定义无 4.职责 4.1 质检室负责零部件产品入厂验收的对口管理,并按照关键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项目及控制要求,实施或督促实施关键零部件确认检验工作,收集、汇总检验记录及关键零部件测试报告。 4.2 品检室负责按技术标准、整车检验规定及整车产品例行检验要求完成整车检验工作;并负责检验记录收集整理、定期报存。 4.3 研发中心负责关键零部件及整车产品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件的编制和技术指导,同时负责整车产品确认检验的委外试验及确认检验报告的收集整理、报存。 4.4 品检室、配套室、外协室协助实施相应产品的确认检验。 4.5 信息档案部负责报存的相关检验记录的存档管理工作。 5.工作程序 5.1 关键零部件验收、试验规定 5.1.1关键零部件产品的入厂验收 公司关键零部件的入厂验收由质检室质检员严格参照《东风小康系列微车零部件入厂验收技术要求》和产品图执行,相关检验记录及结果判定按月妥善整理保管,定期存档。 5.1.2 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

5.1.2.1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原则上由供应商完成,由质检室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以确保关键零部件的材料和结构等满足《机动车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产品)》和产品技术条件所规定的要求。质检室应保存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和报告,并随时检查报告的有效性。若检测条件具备(含但不限于供应商实验室和装配厂实验室),由质检室专职检验人员检验时,可引用质检室产品检查成绩表或理化试验报告,并由质检室对检验数据和报告进行确认,加盖检验印章或签名,同时应注明“确认检验”。对不能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外部有检测能力的机构检测,并提供有效检验结果。 5.1.2.2 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应在进货检验的合格品中随机抽样:每种关键零部件每年(相隔12个月)确认检验应不少于一次,每次抽样不少于2件(可能时)。具体安排由质检室依据进货量、产量以及产品质量(含关键零部件进货检验合格率或供方的绩效表)策划并实施。 5.1.2.3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详见下表: 关键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控制要求

渗透检验作业指导书(规范)

渗透检验作业指导书要点 l.工程概况及工程量 1.1.工程概况: 主要介绍工程名称、规模、特点及施工环境。 1.2.工程量: 分类统计需进行渗透检验的工件及焊接接头的名称、规格、数量。 2.编制依据: 列出与渗透探伤相关的所有设计图纸,技术、质量、安环相关的规程、规 范。 3.作业活动中的组织分工和人员职责 3.1作业的组织分工(与相关作业和其他专业的分工) 明确检验委托、检验作业、结果反馈的责任部门和传递渠道。 3.2作业人员的职责(空表格) 列出参加渗透检验工作人员的岗位名称和职责,应包括技术员、班组长、检验作业人员。 4.作业前必须具备的条件和应作的准备: 4.1技术准备 4.1.1接受委托并察看现场(审核委托项目是否齐全、环境条件是否具备) 4.1.2根据委托和通用工艺文件编制工艺卡(至少应包括以下方面) 采用的渗透液的类型及型号

采用的灵敏度试片 采用的渗透方法 采用的观察和记录方法 环境温度及检验参数 执行的标准 安全注意事项 4.1.3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1.4选择好渗透探伤剂类型及进行灵敏度校验合格 4.1.5辅助工器具及防护用品的准备完毕 4.2作业人员(配置、资格) 4.2.1 探伤人员必须持有电力工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探伤报告必需由Ⅱ级或Ⅱ级以上的渗透探伤人员签发。 4.2.2探伤人员矫正视力不得低于1.0,且没有色盲、色弱。 4.2.3 检验辅助工必须经过安全和专业技能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2.4. 作业过程中要认真按作业指导书和工艺卡进行检验。 4.2. 5. 必须遵守现场安全规程和其它有关规定。 4.2.6. 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探伤人员有权停止工作。 4.2.7. 人员最低配备:持证人员1-2名(Ⅱ级);检验辅助工1-2名 4.3作业机具(包括配置、等级、精度等) 4.3.1所配备的工器具(包括渗透探伤试块、操作工具、通讯工具等)。 4.3.2所需仪器、仪表的规格和精度(包括渗透剂、显像剂、温度计等)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及定期确认控制程序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及定期确认控 制程序 1 目的 通过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和验证控制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2 范围 适用于所有认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 3 职责 所有认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由质检部门门负责。 4 程序内容 4.1检验或验证的确定 4.1.1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进厂时,由仓库通知质检部门门检验。 4.1.2质检部门门应及时安排检验人员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要按零部件和材料“检验规范”进行检验或验证。 4.1.3经使用质量稳定及本厂暂无能力进行检查的关键零部件,每次进货时应验证并保留其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每季度要求其提供1份符合其制造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 4.1.4质检部门门应确认在强制性认证范围内的关键零部件的型号、规格、主要参数、品牌、外包装使用是否与要采购相符,不得随意替换。 4.2 正常检验和验证 仓管员核实进料的采购单上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等无误后将进料放在待检验区域,交质检部门门指定的质检员签收。

质检员确认进料是否与订单、物料清单之规格是否相符。检验和试验完毕,检验员将检验和试验的具体内容(外观、计测、试验等)填写于相应之《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进厂检验记录表》表中,并对检验和试验结果进行合格与不合格判定,交主管审核。 4.3 定期确认检验 4.3.1检测项目 参见相关支持性文件的检测项目规定。 4.3.2定期确认的频次 每年进行了一次定期确认。 4.3.3定期确认的方法 要求具有3C认证、出口许可证或质量安全认证的安全件的供应商提供每年通过的复查报告或其产品确认检验报告,对非获得认证的关键件要求供应商按相关产品国家标准检测并提供确认检验报告。 4.3.4定期确认结果评定 由本厂质检部门进行确认,符合产品各项指标的,继续保持《合格供应商管理名录》。不符合指标的,取消其供应商资格,重新选择供应商。 4.3.5对供应商的确认报告或工厂复查报告要归档保存(至少两年)。 5 表格记录 《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进厂检验记录表》 《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记录表》

作业指导书及检验规程

碳酸饮料生产作业指导书 1、目的 指导生产人员生产操作,使碳酸饮料生产操作规化、标准化、程序化。 2、适用围 适用于本公司碳酸饮料的生产操作。 3、职责 3.1生产车间负责碳酸饮料的生产操作,并负责进行记录。 3.2检验室负责在制品质量检查,并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置 4、作业过程 4.1工艺流程 见文件《生产工艺流程图》 4.2作业流程 4.2.1 收 选用符合产品标准的各类食品用原辅料,已实行生产可证管理的原果浆、果葡糖浆、白砂糖、食品添加剂等产品须采购有食品生产可证(QS证书)的产品。按《进货查验及记录规》的规定进行验收,不合格原料禁投入生产。食品生产用各类原料必须使用食品级原料,农产品应新鲜良好,无萎缩、畸形、病虫及霉烂现象,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原料进行生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围和添加量应格按照GB2760的规定。

4.2.1工艺水制取s 421.1每天生产前,对砂滤罐、碳滤罐进行5~10分钟"反、正”冲,直到排出之水无 果蔬汁饮料生产作业指导书 1、目的 指导生产人员生产操作,使果汁饮料生产操作规化、标准化、程序化。 2、适用围 适用于本公司果汁饮料的生产操作 3、职责 3.1生产车间负责果汁饮料的生产操作,并负责进行记录。 3.2检验室负责在制品质量检查,并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置 4、作业过程 4.1工艺流程 见文件《生产工艺流程图》 4.2作业流程 4.2.1工艺水制取 4.2.1.1每天生产前,对砂滤罐、碳滤罐进行5~10分钟“反、正"冲,直到排出之水无杂质。4.2.1.2经砂滤、碳滤制取初滤水入水罐中备用。 4.2.1.3生产时打开初滤水罐底阀,并开启紫外线灭菌器,启水泵经5u和lu精滤和紫外 线消毒器消毒以制取精滤工艺水,供生产备用。 4.2.2原辅材料购进验收 4.2.2.1选用符合产品标准的各类食品用原辅料,已实行生产可证管理的浓缩果汁、果葡糖浆、白砂糖和食品添加剂等,必须采购有食品生产可证并经第三检验合格并有合格证的产品,按《进货查验及记录规》进行验收,不合格品禁投入生产。 422.2原辅材料按先入先出原则,并确保在保质期无变质现象才能投入生产。不得使用来 历不明的原料进行生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围和添加量应格按照GB2760的规定。

作业指导书与检验规范流程

碳酸饮料生产作业指导书 1、目的 指导生产人员生产操作,使碳酸饮料生产操作规化、标准化、程序化。 2、适用围 适用于本公司碳酸饮料的生产操作。 3、职责 3.1生产车间负责碳酸饮料的生产操作,并负责进行记录。 3.2检验室负责在制品质量检查,并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置 4、作业过程 4.1工艺流程 见文件《生产工艺流程图》 4.2作业流程 4.2.1原料验收 选用符合产品标准的各类食品用原辅料,已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原果浆、果葡糖浆、白砂糖、食品添加剂等产品须采购有食品生产许可证(QS证书)的产品。按《进货查验及记录规》的规定进行验收,不合格原料严禁投入生产。食品生产用各类原料必须使用食品级原料,农产品应新鲜良好,无萎缩、畸形、病虫及霉烂现象,不得使用来历不明的原料进行生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围和添加量应严格按照GB2760的规定。 4.2.1工艺水制取 4.2.1.1每天生产前,对砂滤罐、碳滤罐进行5~10分钟“反、正”冲,直到排出之水无杂质。 4.2.1.2经砂滤、碳滤制取初滤水入水罐中备用。 4.2.1.3生产时打开初滤水罐底阀,并开启紫外线灭菌器,启水泵经5u和1u精滤和紫外线消毒器消毒以制取精滤工艺水,供生产备用。 4.2.2溶糖工序 4.2.2.1根据配方要求准确称取并经复核无误之相应份量之果葡糖浆,加入350kg纯净水(属本日第一次生产时需先排出管前一天所残存的纯净水约3~5分钟),使其完全溶解

并继续加热至90±2℃,保温20分钟。 4.2.2.2保温结束后,启动泵把溶糖缸管道的糖浆回流到溶糖缸(持续3分钟)后,启动冷却水塔,并把糖浆经过5μ过滤器和板式换热器冷却至45℃±5℃,放至对应的调配缸。 4.2.3 配料调配 4.2.4.1调配操作员按产品配方单规定的原料品种、数量和投料顺序,在“关键质量控制点监控记录上”登记好用量,复核查对无误后,严格按工艺规程进行投料、操作,严禁将不合格的原材料投料生产。 4.2.4.2然后按原辅料加入顺序:①原糖浆②防腐剂③甜味剂④酸味剂⑤香精⑥色素,最后加水定容,分别按配方要求称取并复核无误以上原辅料,并用水溶解逐次加入已开启搅拌器之配料缸,再停止搅拌,继续加工艺水至2000L或6000L刻度处,并继续开启搅拌器搅拌15分钟以上,然后取样进行理化检验和外观检查,符合要求即打开底阀,启泵经过滤器过滤泵入高位缸。 4.2.4汽水混合碳酸化 经水处理后的纯水,经脱氧后,注入经汽化的二氧化碳进化碳化制冷,制冷温度保持10℃以下。制冷后与调配后的溶液进行混合,完成汽水混合碳酸化工序。详见操作见文件《汽水的混合碳酸化作业指导书》 4.2.5灌装工序 4.2. 5.1上罐、罐清洗消毒 1)上罐人员上罐前先检查叉车叉来的空罐是否与所生产的产品品种相符,确认后,割掉包装带,撕去缠绕薄膜,将空罐版小心地推入上罐升降斗,然后开启升降机,将空罐版最上层空罐升至与上罐台处同一平面即停止。 2)上罐人员在接到生产指令时,开启上罐台输送链板和输罐链条,将最上层空罐用干净之木棍慢慢推进入上罐台输送链板上,由输送链板输送至输罐链条上,最后输送至自动洗罐处,罐身经清洗、消毒后进入灌装间。 3)当输送链板上有倒罐时,应及时扶正;当输罐链条上有倒罐或卡罐时,应及时停机清出。 4)需换产品品种时,在接到机房信号时,停止上罐,将剩余空罐通过上罐升降机放下并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及定期确认控制程序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及定期确认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和验证控制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2范围 适用于所有认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 3职责 所有认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检验由质检部门门负责。 4程序内容 4.1检验或验证的确定 4.1.1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进厂时,由仓库通知质检部门门检验。 4.1.2质检部门门应及时安排检验人员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要按零部件和材料“检验规范”进行检验或验证。 4.1.3经使用质量稳定及本厂暂无能力进行检查的关键零部件,每次进货时应验证并保留其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每季度要求其提供1份符合其制造标准要求的检验报告。 4.1.4质检部门门应确认在强制性认证范围内的关键零部件的型号、规格、主要参数、品牌、外包装使用是否与要采购相符,不得随意替换。 4.2 正常检验和验证 仓管员核实进料的采购单上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等无误后将进料放在待检验区域,交质检部门门指定的质检员签收。 质检员确认进料是否与订单、物料清单之规格是否相符。检验和试验完毕,检验员将检验和试验的具体内容(外观、计测、试验等)填写于相应之《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进厂检验记录表》表中,并对检验和试验结果进行合格与不合格判定,交主管审核。 4.3 定期确认检验 4.3.1检测项目 参见相关支持性文件的检测项目规定。 4.3.2定期确认的频次 每年进行了一次定期确认。

4.3.3定期确认的方法 要求具有3C认证、出口许可证或质量安全认证的安全件的供应商提供每年通过的复查报告或其产品确认检验报告,对非获得认证的关键件要求供应商按相关产品国家标准检测并提供确认检验报告。 4.3.4定期确认结果评定 由本厂质检部门进行确认,符合产品各项指标的,继续保持《合格供应商管理名录》。不符合指标的,取消其供应商资格,重新选择供应商。 4.3.5对供应商的确认报告或工厂复查报告要归档保存(至少两年)。 5表格记录 《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进厂检验记录表》 《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记录表》

关键零部件及整车产品检验试验管理办法

页码:1/8 批准:关键零部件及整车检验管理办法 1.目的规定公司关键零部件及整车检验的管理职责、程序和检验、试验项目、方法、内容、频次、判定等要求,确保公司关键零部件及整车的质量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关键零部件及整车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3.引用标准 CNCA-02C-023:2005中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4.职责 4.1 质检室负责零部件产品入厂验收的对口管理,并按照关键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项目及控制要求,实施或督促实施关键零部件确认检验工作,收集、汇总检验记录及关键零部件测试报告。 4.2 品检室负责按技术标准、整车检验规定及整车产品例行检验要求完成整车检验工作;并负责检验记录收集整理、定期报存。 4.3 研发中心负责关键零部件及整车产品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件的编制和技术指导,同时负责整车产品确认检验的委外试验及确认检验报告的收集整理、报存。 4.4 品检室、配套室、外协室协助实施相应产品的确认检验。 4.5 信息档案部负责报存的相关检验记录的存档管理工作。 5.工作程序 5.1 关键零部件验收、试验规定 5.1.1关键零部件产品的入厂验收 公司关键零部件的入厂验收由质检室质检员严格参照《东风小康系列微车零部件入厂验收技术要求》和产品图执行,相关检验记录及结果判定按月妥善整理保管,定期存档。 5.1.2 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 5.1.2.1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原则上由供应商完成,由质检室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以确保关键零部件的材料和结构等满足《机动车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产品)》和产品技术条件所规定的要求。质检室应保存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和报告,并随时检查报告的有效性。若检测条件具备(含但不限于供应商实验室和装配厂实验室),由质检室专职检验人员检验时,可引用质检室产品检查成绩表或理化试验报告,并由质检室对检验数据和报告进行确认,加盖检验印章或签名,同时应注明“确认检验”。对不能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外部有检测能力的机构检测,并提供有效检验结果。 5.1.2.2 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应在进货检验的合格品中随机抽样:每种关键零部件。具体安排件(可能时)2个月)确认检验应不少于一次,每次抽样不

风扇检验作业指导书

文件名称:风扇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QA-44 版本:00 页码 1 / 3 生效日期:2018.10.15

文件名称:风扇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QA-44 版本:00 页码 2 / 3 1.目的: 对IQC的作业方法及流程进行规范,提高IQC检验作业水平,控制来料不良,提高品质。 2.范围: 本检验标准只适用于公司散热风扇。 3.抽样标准: 若无不良来料检验记录,按正常检验标准平均取料抽检。 若上批来料有不良记录,此批按加严检验标准检验,如接着连续3批来料检验为合格,将自动转为正常检验标准。 4.检验内容: 外观、尺寸检验、性能检验及试装。 5.检验方法: 5.1 IQC收到采购单后,依采购单核对来料与标签内容是否相符,来料规格, 种类;是否相符,如不符拒检验,并通知仓管、采购及主管,如符合,则按下面步骤检验(环保材料必须查看是否贴有相应的环保标签)。 5.2 外观、尺寸检验: a.塑料件表面无肉眼可见的裂纹、气泡、缺料、变形,无明显毛刺、 划伤等缺陷。 b.露色均匀,无明显斑痕、划伤。 c.外形尺寸、安装孔、风扇线长度及插头型号符合承认书要求或与样 品一致。 5.3性能检验: a.风扇在额定电压下,其电流应为额定电流的±20%内。 b.在额定电压下用转速表测量风扇转速,其值应为额定转速的±10%。 c.将风扇扇叶固定,将电压调制额定电压,测量其堵转电流。堵转电流 应不大于工作电流的1.8倍,且不能有上升趋势。 d.风扇在额定电压下工作时,其噪音应无明显增大,且无明显振动。运 行5分钟后,工作电流应无明显变化。

文件名称:风扇检验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QA-44 版本:00 页码 3 / 3 5.4试装: a.抽取5PCS来料用对应的插座做连续插拔10次,插座与插头配合无过 松、过紧现象,且导通性能良好。 6.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 6.1.每个抽样统计出检验不合格数量:主要或次要; 6.2.没有任何缺陷的样品为OK; 6.3.根据抽样检验结果,对照抽样方案判定合格数量是否达到要求数量, 合格物料在外包装上贴上“PASS”纸,并在送货单上盖合格章;不达 要求则及时反馈SQE工程师,并对该批物料盖不合格章、写不良标签。

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1 目的 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以确保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能持续稳定地满足认证产品一致性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我公司认证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 3编制依据 《机动车辆类(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CNCA-02C-023:2008。4职责 4.1技术工程部负责针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提出确认检验的项目、方法、频次和执行标准; 4.2质量管理科负责在供应部的配合下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定期实施确认检验。 5 工作程序 5.1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确认检验的项目、方法、执行标准和频次 5.1.1检验项目:按技术工程部制定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确认检验规范》规定的项目进行; 5.1.2检验方法:网上查询国家强制认证证书有效性、本公司派专人与供方进行联合检验、检查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提供的确认检验报告; 5.1.3检验频次: 一般情况每年进行一次,碰到下述情况时,可立即进行确认检验: A)当本公司在使用其产品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 B)当关键零部件的材料或结构发生变化等情况会影响本公司获证产品的一致性时。 5.1.4执行标准:按照该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该供应商的企业标准。 5.2 针对强制性认证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 5.2.1 供应部定期上网查证其证书的有效性,并做好查证记录;

5.2.2 当上网查证发现其证书被暂停或注销时应立即通告质量负责人、技术工程部、制造部和质量管理科等相关部门,停止继续采购该型产品,对已采购的该型产品立即停止使用、组织退货。 5.3 针对未经强制性认证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 5.3.1供应部要求供应商提供一年内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进行检查; 5.3.2 如供应商无法提供有效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由技术工程部会同质量管理科将采购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对检验报告进行检查。 5.3.3 与供方联合检验 5.3.3.1按《关键零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规范》规定执行; 5.3.3.2 质量管理科会同供应部到供应商处对经供应商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定期确认检验; 5.3.3.3 确认检验前,供应部提前一周通知供应商; 5.3.3.4 检验形成确认检验报告须经双方共同签字认可。 6检验记录 6.1定期确认检验都应有规范的检验记录。 6.2检验记录应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CX/KLT-02-2009中规定执行。 7检验后产品的处置 7.1经确认检验合格的产品可进入下一工作程序。 7.2确认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CX/KLT-10-2009中规定处置。

外购(协)零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管理程序

外购(协)零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验证及定期确认管理程序 1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本公司对所采购的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以及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的工作程序,明确了在零部件和材料管理中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装配生产中所需所有连续批供货的零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 2 职责 2.1.质量部负责本程序的归口管理与组织实施; 2.2.1质量部负责编制《外购(件)检验指导表》; 2.2.2质量部负责连续批供货的国内零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 2.2.3 质量部负责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 2.2 物管部负责零部件和材料的到货确认。 2.3 物管部负责根据质量部的检验单办理零部件入库手续。 2.4 物管部负责外购(协)零部件和材料的送检工作。 4 程序内容 4.1质量部依据产品图纸、标准、检查基准书、样件、《采购物资分类一览表》、《安全性零部件清单》、《关键零部件清单》等分类编制《外购(件)检验指导表》。 4.2检验员资格 按质量控制点设立专职检验员,专职检验员必须通过有关程序要求的技术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4.3 零部件、原材料在开发阶段的检验与验证按QB/1-2011《供应商准入管理程序》中的有关规定实施。 4.4 送检 4.4.1 外购(协)件进货后,由物管部门负责分类分批存放在待检或指定地点,做好标识。 4.4.2同一批进货、同一规格的外购(协)件为一个检查批次送检。 4.4.3外购(协)件进货后,物管部门应先对其进行初步验收,内容包括: a) 清点数量,查看包装有无明显破损。

b) 查证供方是否按要求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出厂检验报告》。 4.4.4 通过初步验收的外购(协)件,由物管部门填写《外购(协)件送检单》(书面或电子表格),向质量部送检,同时应提交供方提供的《出厂检验报告》。 4.5检验或验证 4.5.1 质量部检验员接到《外购(协)件送检单》后,如无特殊情况(须进行性能试验确认),应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品检验或验证。 4.5.2进口件的检验或验证 a) 进口件由物管部门进行验证,在包装未破损,规格、型号、数量、批次号与送检单相符,具有 合格证或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的情况下即认为验证合格。 b) 对于进口件中属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所规定的外购(协)件范畴的零 部件、属于“3C”认证范畴的关键零部件以及召回管理中的安全性零部件,由物管部向质量部送检,质量部检验员应按检验文件的规定实施检验、试验或验证。 4.5.3 国产零部件的检验或验证。 4.5.3.1检查阶段划分 a) 初期检查阶段指零部件刚开始正式批量供货但尚未转入定期检查前的阶段,或者零部件 出现问题,经整改后重新批量供货但尚未转入定期检查前的阶段。 b) 定期检查阶段指的是零部件开始正式批量供货或经整改后重新批量供货,在连续批质 量稳定的情况下,本公司认为可以放宽检查的阶段。 4.5.3.2转移规则 a) 零部件在连续10批质量稳定的情况下,可由质量部部品检验科填写《国产零部件定期 检查申请单》,经质量部部长审核批准后转入定期检查阶段。 b) 处于定期检查阶段的零部件,若在检验或验证过程中有一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则从下 批供货起自动转入初期检查阶段。 4.5.3.3 检验或验证 a) 对原材料、各种辅料进行包装、规格、型号、数量、批次号、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的验 证。 b) 检验员应根据零部件所处的检查阶段,按照《外购(协)检验指导表》中所列的样本大小和检 验要求随机抽样进行检验、试验或验证。 c) 所有未特殊注明的检验项目统一实行零缺陷判定,若发现缺陷,检验员应立即将情况上 报质量部。 4.6检验记录与标识 4.6.1 产品批检验完成后,由库房检验员填写《入库检验单》,上报质量部审核。 4.6.2检验员对已检产品的状态进行标识。 4.6.3所有检验记录由检验员应按关键零部件、安全性零部件进行分类整理、汇总、保存至当年年底,每年一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的检验记录报档案室归档,其保存期按QB/3-2011《体系运行记录管理程序》中之规定执行。 4.6.4质量部每月应组织一次对检验记录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检查。 4.7入库手续 4.7.1 物管部根据质量部审核后的《入库检验单》上实际合格数量办理入库手续。 4.7.2对于让步或紧急放行的零部件,按《采购过程管理程序》中有关条款的要求处理后,可以办理入库手续。 4.8 不合格品处置 零部件检验或验证、以及生产线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按照QB/4 —201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置。 4.9零部件的定期确认

汽轮机及主要零部件质量检验规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标准 0-0001-7002-00 汽轮机及主要零部件质量检验通则2000年12月版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轮机及主要零部件的关键特性(A级)和重要特性(B级) 的检验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检验控制。 2引用标准 0-0001-2810-00 耐热紧固件技术条件 0-0001-6340-00 工业汽轮机轴承合金浇铸层技术条件 0-0001-6503-00 汽轮机铸钢件补焊技术条件 0-0001-7201-00 水压试验标准 0-0001-7202-00 煤油渗透试验方法 0-0001-7203-00 工业汽轮机挠性转子高速动平衡 0-0001-7205-00 工业汽轮机转子超速试验 0-0001-7401-00 叶片力学性能试样 0-0001-8004-00 汽轮机及主要零部件质量特性分级通则 0-0001-8008-00 工业汽轮机清洁度标准 0-0001-8021-00 工业汽轮机静子主要零部件加工装配技术条件 0-0001-8022-00 工业汽轮机转子主要零部件加工装配技术条件 0-0001-8023-00 工业汽轮机总装技术条件 0-0001-8024-00 工业汽轮机调节系统主要零部件加工装配技术条件 0-0001-9200-00 工业汽轮机转子和主轴用碳钢和合金钢锻件技术条件 0-0001-9200-01 工业汽轮机转子体锻件订货技术条件 0-0001-9201-00 工业汽轮机轮盘锻件订货技术条件 0-0001-9202-00 调质正火齿轮轴.齿轮锻件技术条件 0-0001-9202-01 渗碳、氮化齿轮轴.齿轮锻件技术条件 0-0001-9300-00 工业汽轮机灰铸铁技术条件 0-0001-9301-00 工业汽轮机重要球墨铸铁技术条件 0-0001-9310-00 工业汽轮机耐热铸钢件技术条件 0-1310-1109-00 联轴器加工工艺准则 0-1313-4101-00 叶轮叶根槽加工质控点文件

关键零部件及整车产品检验试验管理办法

1.目的 规定公司关键零部件及整车检验的管理职责、程序和检验、试验项目、方法、内容、频次、判定等要求,确保公司关键零部件及整车的质量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关键零部件及整车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3.引用标准 CNCA-02C-023:2005中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4.职责 4.1 质检室负责零部件产品入厂验收的对口管理,并按照关键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项目及控制要求,实施或督促实施关键零部件确认检验工作,收集、汇总检验记录及关键零部件测试报告。 4.2 品检室负责按技术标准、整车检验规定及整车产品例行检验要求完成整车检验工作;并负责检验记录收集整理、定期报存。 4.3 研发中心负责关键零部件及整车产品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技术标准和技术条件的编制和技术指导,同时负责整车产品确认检验的委外试验及确认检验报告的收集整理、报存。 4.4 品检室、配套室、外协室协助实施相应产品的确认检验。 4.5 信息档案部负责报存的相关检验记录的存档管理工作。 5.工作程序 5.1 关键零部件验收、试验规定 5.1.1关键零部件产品的入厂验收 公司关键零部件的入厂验收由质检室质检员严格参照《东风小康系列微车零部件入厂验收技术要求》和产品图执行,相关检验记录及结果判定按月妥善整理保管,定期存档。 5.1.2 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 5.1.2.1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原则上由供应商完成,由质检室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以确保关键零部件的材料和结构等满足《机动车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产品)》和产品技术条件所规定的要求。质检室应保存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和报告,并随时检查报告的有效性。若检测条件具备(含但不限于供应商实验室和装配厂实验室),由质检室专职检验人员检验时,可引用质检室产品检查成绩表或理化试验报告,并由质检室对检验数据和报告进行确认,加盖检验印章或签名,同时应注明“确认检验”。对不能检验的项目可委托外部有检测能力的机构检测,并提供有效检验结果。 5.1.2.2 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应在进货检验的合格品中随机抽样:每种关键零部件每年(相隔12个月)确认检验应不少于一次,每次抽样不少于2件(可能时)。具体安排由质检室依据进货量、产量以及产品质量(含关键零部件进货检验合格率或供方的绩效表)策划并实施。 5.1.2.3关键零部件的定期确认检验详见下表:

产品检验作业指导书介绍

XXXXX公司作业文件 检验作业指导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指导书规定了服装生产用面料、里料和辅料的进货质量检验、生产过程中的工序质量检验、产品完工质量检验和成衣出厂质量检验、外协产品的质量检验的内容和方法以及外检的项目。本规定适用于服装生产过程中的所有质量检验工作。 2 目的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的质量要求已得到满足。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1 GB / T2660—1999 衬衫 3. 2 GB / T2666—2001 男、女西裤 3. 3 GB / T13661—1992 一般防护服 3. 4 GB/12014---2009 防静电工作服 3. 5 GB/8965---2009 阻燃工作服 3. 6 FZ / T80004—1998 服装成品出厂检验规则 3. 7 FZ / T81008—2004 茄克衫 4 职责 4. 1 技术质量部负责本检验规程的制定。 4. 2 技术质量部负责组织服装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负责本检验规程的贯彻实施。 4. 3 质量检验员负责按本检验作业指导书的规定实施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 5 检验的方法和内容 5.1 进货质量检验 5.1.1 采购物资按对服装产品质量影响程度的分类 A类:指构成服装产品的主要部分和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服装的外观质量和使用性能,有可能导致顾客严重投诉的采购产品。如面料、特殊服装的里料、有纺粘合衬、缝纫线、拉链、绣花、印花等。 B类:指构成服装产品的其它部分,一般不会影响服装的使用效果,即使略有影响,也可以采取补救措施的采购产品。如一般里料、钮扣、四合扣、无纺粘合衬、口袋布、垫肩、松紧、商标等。 C类:指不直接用于服装产品本身,但又起到服装保护作用的采购产品。如包装纸箱、塑

作业指导书及制度

铜川市王益区全新食品有限公司 作业指导书及管理制度 版本号/修改号:2008/01 受控状态: 2008年5月31日发布 2008年6月1日实施铜川市王益区全新食品有限公 烤鸡蛋作业指导书 过程检验作业指导书 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质量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采购管理制度 关键工序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生产卫生管理制度 工艺管理制度 检验管理制度 检验规范管理制度 化验室管理制度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成品库管理制度 原材料库房管理制度

文件管理制度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实施细则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车间规章制度 员工奖罚制度 配料过程生产记录 烘烤过程生产记录 包装车间原始记录 产品检验报告 供应商资格认可表 人员名单 采购进货单 不合格原材料采购处理单 不合格品处理单 企业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厂区环境检查记录 个人卫生检查记录 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食品添加剂入库记录 食品添加剂出库记录 领料单 半成品检验记录

消毒记录 烤鸡蛋作业指导书 1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本公司烤鸡蛋。 2 使用设备 蒸笼、烤箱 3 工艺流程 3.1选蛋:应选择表面光亮无裂痕的鲜鸡蛋。 3.2清洗:应将鸡蛋表面的粪便、血丝等洗干净。 3.3剥壳:将鸡蛋的外壳全部去掉,要求表面光滑无杂物。 3.4腌制:将剥好的鸡蛋放在腌制槽里腌制1个半小时。 3.5烘烤:前半小时150℃后一个半小时300℃,要求烤出的鸡蛋色泽金黄、蛋清劲道,蛋 黄沙暄, 3.6装袋、根据产品不同使用不同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要求袋外干净无杂质,袋口和 袋外无油污。 3.7灭菌:将包装好的鸡蛋放入灭菌箱内温度126℃时间8小时。 3.8成品:将灭菌好的鸡蛋放入成品库里待售。 过程检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和使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对生产过程工艺和各项指标进行控制的职责和工作流程,以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2职责 生产部负责抽查生产工艺条件,并对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进行检验。 3、工艺流程 3.1抽样与抽样频率 3.2检验步骤 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对烤鸡蛋成品各项指标进行控制的职责和工作流程,以确保产品符

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模板

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 目的:对IQC品检人员的作业方法及流程进行规,提高IQC检验作业水平,控制来料不良,提高品质。 1、实用围:来料进料检验 2、质检步骤 (1)来料暂收 (2)来料检查 (3)物料入库 3、质检要点及规 (1)来料暂收:仓管收到供应商的送货单后根据送货单核对来料:数量,种类及标签容等无误后送交IQC 检验,予以暂收,并签回货单给来料厂商。 (2)来料检查:IQC品检人员收到进料验收单后,依验收单和采购单核对来料与标签容是否相符,来料规格,种类;是否相符,如不符拒检验,并通知仓管、采购及生管,如符合,则进行下一步检验。一般先抽查来料的一定比例(以仓库来料质检标准),查看品质情况,再决定入库全检,还是退料。 (3)检查容: (1)外观:自然光或日光灯下,距离样品30CM目视; (2)尺寸规格:用卡尺/钢尺测量,厚度用卡尺/外径千分尺测量; (3)粘性分别按:GB/T4852-2002、GB/T4851-1998、GB/T2792-1998中方法执行,结果记录于《可靠度测试报告》中; (4)包装完好、标识正确、完整、清晰,环保材料查看是否贴有相应的环保标签,第一批进料时要附SGS 报告及物质安全表及客户要求的其它有害物质检测报告;

(5)检验合格后贴上合格标签,填写《物料检验表》并通知仓库入库,仓库要按材料类型(环保与实用型)及种类分开放置标示清楚,成品料由IQC人员包装放于待出货区。以仓库物料质检标准。 (6)物料入库:检查完毕,要提交《原材料进库验货》交上级处理,并对合格暂收物料进行入库登记。异常物料特《原材料进库验货》批示后,按批示处理。 4、注意事项 (1)要保持物料的整洁。 (2)贵重物品及特殊要求物料要逐一检查。 (3)新的物料需给技术开发部确认。 5、异常处理办法 物料在检验过程中发现异常,即时向采购及品管主管反映,录求解决方法,尽快处理。 6、不合格品的处理: (1)IQC判定为不合格时,在产品包装外贴上退货/拒收标签,把产品转移到不合格/退货区域,并报品质主管确认签字后,送采购/生管签名后发到供应商,供应商未在2个工作日回复的报仓库直接作退货处理;如为急料,经品质主管与采购,生管,业务协商后,呈经理审批,按评审意见办理; (2)跟据供应商提供的改善方案,IQC品管员对下批来料改善效果进行确认,并记录结果。 7、材料环保要求管理: (1)原材料必须符合无毒或低毒环保要求,且符合国际环境保护之法律法规要求,每批来料必须符合联昌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标准之规定,第一批来料必须附有第三方的检测报告(如SGS)及物质安全表及客户要求的其它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并贴有环保标签,按批随货物送达; (2)原材料为环保产品,必须要求仓库单独放在环保区域且要分类保管,贴上环保标签;

检验作业指导书

广东宝贝儿婴童用品实业有限公司 BBE/WI-01 作业指导书 受控状态:编制: 分发号:A/0 审核: 发布日期: 2014年11月15日 生效日期: 2014年11月30日批准: 广东宝贝儿婴童用品实业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一、修改记录 (2) 二、原料检验标准 (3) 三、辅料检验标准 (5) 四、首件检验规范 (6) 五、巡回检验规范 (8) 六、成品检验规范 (9) 七、出厂检验操作规范 (11) 八、干燥箱操作规程 (15) 九、电子天平操作规程 (16) 十、注塑机操作规程 (17) 十一、吹瓶机操作规程 (19)

二、原料检验标准 PP树脂: 1、合格供应商评审 1.1 供应商是否有提供营业执照; 1.2 供应商是否能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1.3 对产品的价格、供货的及时性进行评价。 2、检验依据:《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树脂卫生标准》GB 9693-1988。 3、原料检验 3.1感官指标: 本色颗粒,不得有异味、异嗅、异物。 3.2规格型号 应符合采购要求。 4、抽样方案 每批取50kg进行检验。

PET树脂: 1、合格供应商评审 1.1 供应商是否有提供营业执照; 1.2 供应商是否能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1.3 对产品的价格、供货的及时性进行评价。 2、原料检验 2.1检验依据:《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卫生标准》GB 13114-1991 2.2感官指标: 白色颗粒,不得有异味,异臭、异物。

三、辅料检验标准 包装袋检验标准 1、合格供应商评审 1.1 供应商是否有提供营业执照; 1.2 供应商是否能提供产品检验报告; 1.3 对产品的价格、供货的及时性进行评价。 2、辅料检验 外观:袋质均匀、平整、无皱折;无杂质、无污迹。塑料袋应无气泡、缩孔、针孔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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