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环境管理规定

实验室环境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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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环境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实验室环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实验室卫生安全以及废弃物的管理,确保实验室实验工作的生物安全和正常开展实验研究,保证环境和实验室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实验室安全卫生以及废弃物管理。

第三条【职责】

(一)实验人员负责实验室的卫生安全以及废弃物的收集、运送工作。

(二)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卫生安全以及废弃物的处理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第二章实验室环境管理要求

第四条【卫生安全管理】

(一)实验室内不得吸烟,不得吃食品,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二)实验中应配戴正确的防护用品。当有必要保护眼睛和面部以防实验对象喷溅或紫外线辐射时,必须要配戴防护目镜、面罩(带护目镜的面罩)或其他防护用品。

(三)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服,严禁穿着实验服离开实验室。

(四)实验完成后,实验人员应将容器、玻璃器皿、实验台面等及时进行清洁;试剂、仪器、容器等使用后放回原处;工作台面除必需品外,不得摆放其他物品。

(五)实验人员应保持个人的清洁卫生,工作服应定期清洗。

(六)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测,放在便于使用的地方,保证随时可用。第五条【实验废物管理】

(一)实验废物是指实验室在实验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实验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管理要有专门实验人员负责,并应当接受相关规章制度、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实验废物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实验人员应将实验废物放置在双层黄色垃圾袋中,不得超过垃圾袋容积的3/4,袋口封严。锐器应放置在专用的锐器盒中。

(四)实验人员将实验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填写《废弃物交接记录》(见附件一)。

第六条【废液管理】

(一)化学废弃物是指需废弃的具腐蚀性、易燃易爆性、有毒性、有害性化学性试剂或化学消毒剂等化学物品。

(二)对低浓度的酸、碱废液,可以用大量清水“无限稀释”后排放至下水道,其他废液严禁倒入下水道。

(三)对易燃易爆性、有毒有害性化学物品,尽可能正确详细标示内容物和组成成分,实验人员将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填写《废弃物交接记录》。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本办法的解释】

本办法由公司总办会授权公司园区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的施行】

本办法年月日起生效施行。

本办法施行前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学校实验教师职责 一、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工作计划,遵守、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仪器研制,改进管理方法,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 三、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维修以及废物回收、处理工作,保持实验室整齐清洁,教育学生保持良好习惯。 四、做好实验器材的准备工作,协助任课教师辅导学生实验,切实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并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 五、采取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好国家财物,按规定处理好三废。 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

、教学仪器专供实验教学、研究和课外科技活动等使用 禁止擅自挪用教学仪器用于非教学活动,更不允许个人占用。 二、校内师生开展教学活动时借用教学仪器,应先填写“实验通知单”,演示实验提前三天,学生实验提前一周交实验教师准备,然后签字借出。 三、外单位借用教学仪器,需持单位证明,在不影响本校教学的情况下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出。 四、教学仪器使用完毕要及时归还,实验教师对借用时间到期而未归还者有责任督促归还,学期末要将借出器材全部收回入库。对归还、收回的教学仪器要当面清点,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教学仪器损坏赔偿报废制度 一、教学仪器若有损坏或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坏、丢失报告单”,实验教师应及时查明原因,根据有关制度和损失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批准签字后实施。 二、本校师生实验教学过程中正常损坏的仪器一般免于赔偿,但若属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或粗心大意、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

的损失,应视情节轻重,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情节严重的加倍赔偿。 三、外单位借用或本校教师非教学借用造成损失的,应视影响教学的程度,赔偿全部损失或加倍赔偿。 四、对于损坏或丢失的教学仪器,确已无法修复或追回的,学期末统一填写“教学仪器报废申请单”,学校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逐件进行技术鉴定并填写鉴定意见,需报废的低值易耗品直接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报县教学仪器站, 县教学仪器站依据有关规定组织鉴定审批批准后方可办理销帐手续。 五、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要注明报废标志装箱单独存放备用或清除,报废情况年末报县仪器站备案。 教学仪器保养维修制度 ? 、管理和使用人员都要自觉爱护仪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及时保养维护,努力延长仪器设备使用年限,提高完好率。

实验室环境管理规定

实验室环境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实验室环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实验室卫生安全以及废弃物的管理,确保实验室实验工作的生物安全和正常开展实验研究,保证环境和实验室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实验室安全卫生以及废弃物管理。 第三条【职责】 (一)实验人员负责实验室的卫生安全以及废弃物的收集、运送工作。 (二)实验室管理员负责卫生安全以及废弃物的处理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第二章实验室环境管理要求

第四条【卫生安全管理】 (一)实验室内不得吸烟,不得吃食品,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二)实验中应配戴正确的防护用品。当有必要保护眼睛和面部以防实验对象喷溅或紫外线辐射时,必须要配戴防护目镜、面罩(带护目镜的面罩)或其他防护用品。 (三)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服,严禁穿着实验服离开实验室。 (四)实验完成后,实验人员应将容器、玻璃器皿、实验台面等及时进行清洁;试剂、仪器、容器等使用后放回原处;工作台面除必需品外,不得摆放其他物品。 (五)实验人员应保持个人的清洁卫生,工作服应定期清洗。 (六)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测,放在便于使用的地方,保证随时可用。第五条【实验废物管理】

(一)实验废物是指实验室在实验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二)实验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管理要有专门实验人员负责,并应当接受相关规章制度、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实验废物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实验人员应将实验废物放置在双层黄色垃圾袋中,不得超过垃圾袋容积的3/4,袋口封严。锐器应放置在专用的锐器盒中。 (四)实验人员将实验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填写《废弃物交接记录》(见附件一)。 第六条【废液管理】 (一)化学废弃物是指需废弃的具腐蚀性、易燃易爆性、有毒性、有害性化学性试剂或化学消毒剂等化学物品。 (二)对低浓度的酸、碱废液,可以用大量清水“无限稀释”后排放至下水道,其他废液严禁倒入下水道。

某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学院在校内设立的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开展教学、科研等活动的所有实验场所。 第四条学院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实验室建设过程中,应同步考虑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要认真研究实验教学和科研中的安全规律,吸收安全管理中的先进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徽省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五条学院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师生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要逐级落实实验室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岗位职责,确定实验室安全岗位责任人。 第六条学院应当将实验室安全纳入年度评估考核内容。对未依法依规履行实验室安全职责,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或擅自挪用、损坏实验室器材、设施等的,学院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屡教不改或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等相应的处分,并上报学校主管部门。 第七条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学院,应当追究分管领导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该单位当年所有评优参与资格;对因严重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事故的,应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责任 第八条院长是各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分管学院实验室安全的院领导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协助院长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其他院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负有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九条学院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机构和专职管理人

(完整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可编辑修改word版)

【发布单位】卫生部 【发布文号】卫医发〔2006〕73号 【发布日期】2006-02-27 【生效日期】2006-06-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卫生部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卫医发〔2006〕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是指对取自人体的各种标本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并为临床提供医学检验服务的实验室。 第三条第三条开展临床检验工作的医疗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范临床实验室执业行为,保证临床实验室按照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第二章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第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准医疗机构的医学检验科诊疗科目登记时,应当明确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诊疗科目设定临床检验项目,提供临床检验服务。新增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或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项目,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第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提供的临床检验服务应当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检验工作客观、公正,不受任何部门、经济利益等影响。 第fh条第fh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 第十条第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实验室具备与其临床检验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临床检验质量。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应当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检验质量和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卫生部规定的临床检验项目和临床检验方法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实验室环境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实验室的环境管理及“三废”管理、药品管理加以控制。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技术部实验室环境的管理。 3 职责 技术部负责实验室的环境管理。 综合管理部负责实验室环境管理的检查和考核。 4 定义 无 5 内容 废气排放管理 5.1.1实验室设置 实验室的设置应便于使泄漏的有害气体能自行扩散和自净。 5.1.2废气排放和操作 实验室从事日常检测和化学工艺试验,伴有产生有害气体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废液排放管理 5.2.1有机废液管理 用量较少,对各类有机溶剂废液:醇类、酯类、有机酸类,以及其他废液,一律不得倒入下水道。必须混合集中后,由专用焚烧炉或其他方式处理。 5.2.2无机废液处理 5.2.2.1含重金属的废液,不得倒入下水道,应集中于罐或大瓶中,经碱化沉淀,将清液排至污水池处理;沉淀物由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废物处理中心处理。 5.2.2.2 含酸或碱原废液排到公司污水池进行统一处理。 实验使用的化学试剂和材料的存放管理 5.3.1要配备专用试剂架和试药柜,存放少量的化学试剂和材料。 5.3.2试剂和材料要分类存放:强还原剂和强氧化剂分开存放;易挥发的有机溶剂要密封存放。 5.3.3对于过期或不再使用的试剂,不得任意倾倒,应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相应处理。 培训 5.4.1实验室指定实验员为兼职的环保员,负责进行环保培训和管理,学习国家有关环保法律和法规,提高环保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环境意识。 5.4.2 各实验室在业务培训中,应贯穿环保内容,有关人员应熟知各类化学试剂、材料的化学性质和毒害作用。 日常管理 5.5.1实验室自觉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实验用药品应置于药品柜中,实验室内物品为科研活动所用,由技术部专人存取,严禁挪为它用。 5.5.2实验室管理人员应保持实验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检查关水、电和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20 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8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 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以及《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皖教秘科〔2014〕32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所有实验场所。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学院、科研平台、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校长是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管校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以学校与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准)。 第四条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丰富师生的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教职工、学生安全意识。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各单位和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并且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基建处等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临床实验室安全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进入临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戴口罩、手套。 3. 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4.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5 .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6. 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按医疗垃圾处理。7 .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8 .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消毒处理,防止扩散。9.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10.对剧毒化学药品,压力设备和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1.保证实验室电、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炉时一定要有人看守。使用电高压消毒锅时,一定要遵守操作程

序,以防爆炸。下班前一定要检查水、电开关,关好门窗,注 意防盗。 12.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 的环境中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水灾和爆炸等事 件的发生。 13.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如发生医疗暴露等事件,要 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法处理,不得延误。 14.保护好防火设施,保持走廊通道畅通,便于火警时人员安全撤离。

实验室设置及管理制度

实验室设置及管理制度

实验室设置及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实验室的合理设置和科学管理, 防止实验污染,保证检测结果的可靠性。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分子诊断室的设置、 工作流程和日常管理等。 3. 责任人:科主任及PCR工作人员 4. 总则: 4.1 分子诊断室为检验科下设的专业实验室, 从事临床标本的基因扩增检测及相关科研工 作。 4.2 本实验室采用实时荧光定量PCR技术作为临床基因诊断的主要手段,实验室分为试 剂准备区、样品制备区、扩增及产物分析 区三区。各工作区的实验物品(含加样器、 试管架、吸头、记录纸、笔等),不得混用, 须贴上不同颜色标志予以区别,试剂准备 区为白色标志,样品制备区为蓝色标志, 扩增及产物分析区为粉色标志。 4.3 禁止非本室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 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

方可进入。 4.4 严格遵守从“试剂准备区→标本处理区→扩增分析区”的单一流向制度,不得逆向进入前一工作区。 4.5 进入实验室,必须更换本室有颜色标志的工 作服,每周换洗工作服。 4.6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 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PCR实验室操作程序 进行,操作。 4.7实验开始前必须先做好室内及工作台的清 洁消毒,离心管、吸头等一次性用品均需高 压灭菌处理。 4.8 每年校准PCR仪、加样器、温度计、恒温设备、离心机和生物安全柜等仪器、设备。 4.9 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睛、化妆及储存食物。 4.10产物分析区排风扇应昼夜工作。 4.11每日工作结束后,认真执行《清洁、废弃物处理的标准操作程序》, 彻底清洁、洗消剂消毒地面和实验台面;将废弃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 4.12离开实验室时,应打开紫外灯,关好水、 电、门、窗。 5. 试剂准备室管理制度

环境监测实验室规章制度流程

环境监测实验室规章制 度流程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化学分析室管理规范 1、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区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实验完毕清洗双手。 2、与分析、检测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 在未经该室管理人员许可的情况下不得随意使用仪器及附属设备。 3、与分析、检测工作无关的物品禁止带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抽烟、喝水、吃食 物。 4、实验室内保持清洁、整齐、安静,随时注意地面、桌面、仪器的整洁。实验台面须每 天擦拭,除配置好的试剂、移液管外,其他实验物品均放置在指定位置,不可随意摆放。地面至少每周打扫两次,并保证无浮尘、无污渍。 5、实验过程中应将滤纸、试纸等投入废纸篓中,废液倒入废液桶中。 6、实验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室内人员保持镇静,按有关急救措施处理,熟悉使用消 防器材(如灭火器等)。? 7、在实验结束及节假日期间,各实验室人员须认真检查自己所负责的电源、火源、水 源、气源及门窗等安全状况,确保实验室安全。 天平室管理规范 1、天平室内应保持安静,动作要轻缓。 2、出入天平室随手关门,除放置与天平使用有关的物品外,不得放置其它物品。 3、称量前检查天平是否处于水平位置,如有异常,即时调整至水平位置。 4、称量物不得超过天平的最大载重量(120g),称量精度在0.01g以下的试剂及样品不 可使用分析天平。 6、不得在天平里称量或转移挥发性、腐蚀性的试剂。

7、开、关天平要轻、缓,称量的物品必须放在适当的容器中,不可直接置于天平托盘 内。 8、称量结束后,关闭天平,取下被称量物体,切断电源,清洁台面,罩好天平罩,填写 天平使用记录。 9、天平室管理员须定期维护、检查分析天平,天平框内硅胶干燥剂蓝色消失后及时烘干 更换。 10、在天平周围不可放置太多的样品、试剂,及时将已称量完的样品、试剂放回留样柜或 试剂室内。 原子吸收室管理规范 1、分光光度室内除仪器及电脑外不得有其他无关物品存放。 2、开机前取出挡光板,开机后若不用紫外光区,关闭氘灯,实验全过程保持卫生。 3、比色皿使用完毕后,请立即用蒸馏水冲洗干净。 4、仪器使用时应打开比色皿盖或使用挡光杆,如连续使用中间应适当使之避光休息。 5、分光光度计务必防止洒进液体,应及时擦干净,干燥剂应定期更换或烘烤。 6、避免强电场、避开腐蚀性气体、避免与较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共电。 7、样品测试完毕后,放好挡光板,关闭电源,清理桌面,盖好防尘罩,废液桶移出光度 室。 气相色谱室管理规范 1、实验室内保持清洁、整齐、安静,随时注意地面、桌面、仪器的整洁。 2、仪器开机前应确保电路、气路正常、安全,并每月进行检查,且更换气瓶后必须对气瓶进行试漏检查。 3、①气瓶存须放在气瓶柜,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和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北京理工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理工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验室是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实验室的规划、建设、管理及经费使用效率评价,加强实验室建设的过程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验室建设应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结合学院专业设置和学科建设以及实验室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定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实验室建设必须有重点、有步骤、分阶段、分年度进行。 第三条实验室应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实验室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做为职能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全面协调和组织建设的管理职能,各学院具体组织和实施本单位的实验室规划和建设项目。

第四条为保障实验室建设顺利进行,对实验室建设项目实行立项申报制度,各学院明确责任主管领导和项目负责人,以保证按建设目标和要求进行实验室建设。 第二章建设项目立项原则和审批程序 第五条立项建设原则: 1、申请立项项目必须符合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以及学科、专业的发展方向,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 2、注重实验室资源的整合,有较大的投资效益,有利于推动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综合管理水平的提升。 3、有相应的建设场地和必要的配套条件,无重复建设的情况。 4、具有稳定的教学和科研任务和实验技术队伍。 5、在学校具有正式建制的公共基础、专业基础和专业实验室。 第六条立项审批程序 1、实验室建设方案以学院为单位,由主管领导牵头对实验室的建设方向、建设水准和建设规模合理定位,确定建设目标和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建设内容。建设单位需对整

个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规划建设定位、经济效益、设备选型,人员配备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充分的研究论证。 2、学院审核通过后的方案以项目申报书(附件1)的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项目中如有贵重仪器设备,需按照《北京理工大学仪器设备类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另行申报处理。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项目评审组根据当年学校实验室建设投资计划,按照建设项目的效益和轻重缓急程度,视申报情况进行初步审查。 4、经初审通过的建设项目,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所申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可行性进行评审、论证和排序。 5、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专家组的论证意见,提出本年度建设项目立项意见。并上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三章项目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通过审批并已经立项的建设项目列入学校实验室建设投资计划,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监督实施。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是指对取自人体的各种标本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并为临床提供医学检验服务的实验室。 第三条开展临床检验工作的医疗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范临床实验室执业行为,保证临床实验室按照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第二章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准医疗机构的医学检验科诊疗科目登记时,应当明确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诊疗科目设定临床检验项目,提供临床检验服务。新增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或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项目,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提供的临床检验服务应当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检验工作客观、公正,不受任何部门、经济利益等影响。 第九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实验室具备与其临床检验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临床检验质量。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汇编) 物理科学与电子技术学院 2007年9月

前言 高校实验室是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是高校开展教学、科研的主要平台。实验室管理是发挥实验室作用的重要方面。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实验室教学与管理,我们在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适合我院实际情况的相关措施和制度。如与学校规章制度冲突的,以学校的规章制度为准。 注:所有制度中提及的“学院”是指物理科学与电子技术学院,“学校“是指盐城师范学院。 物理科学与电子技术学院 2007年9月

目录 1 实验中心工作条例1 2 实验室管理制度3 3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4 4 实验室档案管理及信息收集制度5 5 开放实验室工作规程6 6 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7 7 学生实验守则8 8 实验器材赔偿制度9 9 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10 10 实验中心主任职责11 11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2 12 实验室保管员工作职责13 13 实验室规则15 14 实验教师工作职责16 15 首次上实验课教师试讲规定17 16 实验室工作人员管理制度18 17 实验考试评分细则19 18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20 19 仪器设备报修报废管理条例23 20 课程设计报告规范细则24 21 实验报告规范(暂行)33

实验中心工作条例 1、实验室是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工作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我院实验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保障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2、实验中心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各项实验教学任务,不断提高工作和管理水平。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开展科研,生产试验,技术开发与对外技术服务。非我院计划内教学、科研及对外服务,必须经实验中心主任后报学院,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同意后方可进行。 3、实验中心实行校、院二级管理,由一位院长主管实验中心工作,实验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中心的日常工作。实验中心主任由学院推荐经学校批准聘任或任命。 4、实验中心建设与撤销,由学院报学校批准后实施。实验中心用房、实验仪器、设备及辅助设施由学院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分配、调整、购置、使用,任何人、任何实验室不能私自利用实验中心财产从事非本院教学、科研活动。 5、实验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依据《实验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执行,其职责依据《实验中心主任职责》、《实验教师工作职责》、《实验室保管员工作职责》等履行,其工作业绩考核依据《实验人员考核办法》执行。 6、实验中心专职技术人员是实验中心的管理责任人。实验中心财产的购置、管理、依据《固定资产管理条例》、《低值物品管理办法》、《精密仪器、大型设备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其损坏赔偿依据《仪器设备损坏、丢

实验室管理规定

实验室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内所有人员。 3、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实验室隶属于技术部,负责公司新产品研发实验、调试、验证和测试等工作,担负着计算机网络技术、分析仪器、自动控制、电子仪器开发、光学检测、化学试剂调配、样机件测试等研发任务。 3.1实验室负责人 3.1.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测试任务顺利进行; 3.1.2负责访客接待、外联活动安排; 3.1.3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申请、招标和采购; 3.1.4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 3.1.5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分析人员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分析工作; 3.1.6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维护实验室质量体系,审核、监控测试数据和结果; 3.1.7指导和撰写实验和测试报告,实验室文档管理; 3.1.8负责实验测试方法的开发与改进; 3.1.9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制度、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3.1.10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突发事件处理; 3.1.11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3.2仪器设备管理员 3.2.1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3.2.2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2.3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3.2.4负责办理仪器设备的送修和返回; 3.2.5负责外出作业时所需仪器设备的调试与准备; 3.2.6负责对仪器设备供应商进行评价。 3.3化学试剂及低值耗材管理员 3.3.1负责化学试剂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3.3.2负责玻璃仪器及低值耗材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帐目档案; 3.3.3负责化学试剂和耗材库房管理; 3.3.4负责化学试剂的过期报废; 3.3.5负责对试剂、消耗材料供应商进行评价。 4、实验室管理办法 4.1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 4.2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4.3实验室开放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00-5:30,加班可预先提出申请,连续工作时应安排人员值守。 4.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实验室设备租借按程序向实验室管理人员申请。 4.5对于有规定的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24小时以上预约登记。 4.6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4.7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5、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5.1实验室应制定相应实验室规则及实验室安全制度。根据本实验室情况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5.2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负责本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危险物品,应由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

大学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

大学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_______学院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加强我院实验室建设和管理,保障实验室的顺利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安全制度: 1.易燃、易爆、剧毒、剧腐蚀物品随用随领,挥发性药品必须在通风厨中进行操作,实验完毕产生的废液、危险或有毒化学品严禁直接倒入下水池; 2.离开实验室前务必仔细检查,关闭门窗水电保证安全;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按规定放置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3. 要爱护实验室的一切财物,实验仪器、实验元件由工作人员发放,不允许实验人员私自拿取。 4. 实验室的钥匙只能专人配有(实验室工作人员每人一把),持钥匙者都要对该实验室的安全和财产负责。 5. 实验室严禁吸烟、严禁使用与实验无关的明火,电炉必须定点使用,专人看管。

6. 如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报告负责人。 7.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填写实验室使用登记,否则实验室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实验室。 (二)、实验室工作制度: 1.学生进入实验室需经过申请、批准程序。填写实验申请书(包括实验名称,实验目的,使用时间等),并由实验指导教师签字,申请经实验室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2. 进入实验室学生要爱护实验室公物。自觉遵守实验室各项制度,注意实验室安全和人身安全,严格按照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实验。保持实验室环境干净、整齐。 3. 实验前,如果参与者缺乏基本实验知识,由工作人员负责短期培训,仍无效果或者态度不良者禁止进入实验室实验。 4. 实验过程中,若发现仪器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止实验,保持现场,并马上将详细情况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待查明原因,并作出妥善处理后,才能继续进行实验。 5. 实验完毕后,应及时关闭实验室内电源和水源。要把实验用的工具、器材等整理放好,填写实验

实验室日常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进行检测和科研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准做一切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2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加强技术安全和技术保密工作,严格实行标准化管理和计量管理。 3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室有关的安全守则,熟悉有关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相关实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有关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在实验室内的一切活动须经本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许可方可实施。 4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工作服。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进行仪器检测和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6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每次实验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实验目的、实验方法、实验操作步骤和实验数据等;使用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原始实验记录、数据按规范和要求必须严格管理。 7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 8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文明、有序管理。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实验室安全卫生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整洁,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杜绝事故的发生。 9实验室钥匙管理应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钥匙管理的规定,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10非本公司外的个人或团体参观实验室需经主管级别以上批准。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排他人参观。

1实验室内应保证有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消防灭火器材等),并应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可随时提供使用。 2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使用电、气、水、火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实验室内各种仪器、器皿应按规定的位置放置,不得任意堆放,以免错拿错用,保证安全无误并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记录)表。 3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前应做好个人防护,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鞋套,搞好实验室内外的环境卫生。 4禁止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实验室与办公室须严格分开。 5凡进入实验室的各级工作人员,都要熟悉准备进行实验的具体步骤和条件,选用适当的仪器和试剂药品,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应作好防护准备。 6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常识和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能区别不同火源选择适当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要放置在明显及使用方便处,要经常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7操作和处理易挥发、易燃试剂时,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8按照仪器说明的要求,使用安全电压以上电压的电器设备均应有良好接地,电热设备所用电源导线应能满足功率(电流)要求,应经常检查是否完好无损。关闭闸刀开关时绝对不得用湿手进行操作。 9凡使用有毒气体、液体或在反应过程中产生有毒、刺激性气体和液体时,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操作。 10使用酸、碱等强腐蚀性试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必要时佩带橡胶围裙,勿使易挥发试剂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 11清洗实验室仪器时应注意不使含有多量剧毒试剂的废液直接倒入下水道,必须先经适当转化处理再进行清洗排放。 12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火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保卫消防部门。 13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就餐、会客、住宿,严禁携带无关物品或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14实验工作结束后,值班人员要对仪器设备、水、电、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 各室都要选定安全负责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也不能在实验室内点火取暖,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妥加爱护,安全用具及急救药品不准移作它用。 三、盛药品的容器上应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溶液浓度。 四、危险药品要专人、专类、专柜保管,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各种危险药品要根据其性能、特点分门别类贮存,并定期进行检查,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不得私自将药品带出实验室。 六、有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应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防护设备。 七、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八、浓酸、浓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用时要特别小心切勿使其溅在衣服或皮肤上。废酸应倒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里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放出大量的热而发生危险。 九、实验中所用药品不得随意散失、遗弃,对反应中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应按规定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影响健康。 十、实验完毕后,对实验室作一次系统的检查,随时关好门窗,防火、防盗、防破坏。

实验室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一、未进实验室时,就应对本次实验进行预习,掌握操作过程及原理,弄清所有药品的性质。估计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注意防范。 二、实验开始前,检查仪器是否完整无损,装置是否正确稳妥。 实验进行时,应该经常注意仪器有无漏气、碎裂,反应进行是否正常等情况。 三、灯火加热时要注意安全。在酒精灯快烧尽、灯火还没熄灭时,千万不能注入燃料;酒精灯熄灭时,要用灯帽来罩,不要用口来吹,防止发生意外;不要用一个酒精灯来点燃,以免酒精溢出,引起燃烧。点燃的火柴用完后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四、使用氢气时,要严禁烟火,点燃氢气前必须检查氢气的纯度。使用易燃、易爆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五、要注意安全用电,不要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六、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伤害。给试管加热时,切勿将管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免药品喷出伤人。 七、嗅闻气体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慢慢地用手把挥发出来的气体少量地煽向自己,不要俯向容器直接去嗅。 八、凡做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

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及管理办法 1.实验中心工作职责 2.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3. 实验中心教学主任岗位职责 4. 教研室主任职责 5. 实验室主任职责 6. 实验室主讲教师岗位职责 7. 实验教学指导人员岗位职责 8. 实验技师岗位职责 9. 实验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10. 教学指导人员的培训办法 11. 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12. 特色创新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13. 创新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 14. 实验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15. 开放实验室工作量计算与课酬支付办法 16. 实验室使用办法 17. 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则 18. 实验中心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19. 实验室防火预案 20. 实验室卫生制度 21. 实验器材借用及损坏赔偿办法 22. 学生实验、实习守则 23. 学生实验、实习考勤制度 24. 学生实验、实习成绩评定办法 25. 实验教学质量检查评议制度 26. 实验教学工作人员考评细则 27. 职工请假与考勤制度实施办法 28. 教学实验、实习工作奖罚办法

29. 关于实验教学事故的认定 30. 实验设施、设备、工具材料管理规定 31.实验中心库房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1.实验室仪器操作规程 2.台式印花机安全操作规程 3.电窑安全操作规程 4.液化气间歇窑安全操作规程 5.激光切割雕刻机安全操作规程 6.拉坯机安全操作规程 7.炼泥机安全操作规程 8.书画装裱机安全操作规程 9.录音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10.台式刨床安全操作规程 11.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2.数控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3.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14.焊接安全操作规程 15.台钻安全操作规程 16.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7.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 18.小样织机安全操作规程 19.细纱机安全操作规程 20.Y101型原棉分析机安全操作规程 21.AS181型梳棉机安全操作规程 22.AS271型并条机安全操作规程 23.ESS100浆纱机操作规程 24.ASW2000小样整经机安全操作规程 25.针织横机安全操作规程 26.电脑提花织机安全操作规程

(完整word版)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本室相关安全制度、仪器管理、药品管理、玻璃器皿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2、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4、实验室应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并有固定位置。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餐、会客、喧哗,或作为学习娱乐场所,不得存放实验室外个人用品、仪器等。严禁在冰箱、温箱、烘箱、微波炉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5、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内,并及时处理。 6、试剂应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填写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等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7、进行高压、干烤、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压力等。 8、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和菌液,按无菌操作时,如发生菌液

等溅出时,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9、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于有毒、有害、易燃、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应按有关要求执行,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然后用水冲洗,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压消毒。 10、离开实验室前,尤其节假日应认真检查水、电、气、汽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11、部门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予奖惩,出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上报。 二、检验员岗位职责 1、检验人员应系统掌握检验方法和检验所依据的标准,了解检验过程。 2、做好检验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仪器,设备,试剂,药品,标本等),并保证达到检验要求。 3、对所领用的精密贵重仪器要加强管理,经常检查,精密贵重仪器要记录档案,明确责任。要熟悉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的功能,特点和操作方法,要具备维护,保养的知识,并能进行简单维修,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应酌情处理。 4、遵守实验室制度,按时上、下班,工作时要坚守岗位,配合主管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实验室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1.1 职责实验室隶属于公司品质部,主要用于开展并完成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优化、样品化验分析、新产品研发、小试及中试等试验研究任务。 1.1.2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1.0 管理者职责 1.1 品质部主管对实验室的管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实验室负有直接责任。 1.2 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使用和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包括: 1.2.1 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研发、测试任务的顺利进行。 1.2.2 负责访客接待、外联活动安排。 1.2.3 负责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申购。 1.2.4 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

维修和报废申请。 1.2.5 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分析人员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研发、分析工作。 1.2.6 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审核、监控研发、测试的数据和结果。 1.2.7 负责指导实验报告和测试报告的编写以及实验室的文档管理。 1.2.8 负责实验项目分析测试方法的开发与改进。 1.2.9 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1.2.10 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处理。 1.2.11 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2.0 管理员职责 2.1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员的职责: 2.1.1 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账建档工作。 2.1.2 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2.1.3 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2.1.4 负责办理仪器设备的送检和返回。 2.1.5 负责外出作业时所需仪器设备的调试与准备。 2.1.6 负责对仪器设备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 2.1.7 负责相关检验数量记录与统计。 2.2 实验室试剂与耗材管理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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