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备安装要求规范标准

消防设备安装要求规范标准
消防设备安装要求规范标准

消防设备安装规

消防喷淋头的安装间距及规

消防喷淋头工作原理:消防喷淋头上的红色液体是一种对热极其敏感的东西。当温度升高,他就迅速膨胀,使装他的玻璃破裂,然后玻璃的压力传感器就会使消防喷水泵喷水.

一、消防喷淋头安装间距

1.喷淋头安装间距一般为直径3.6米,半径1.8米;

2.喷淋头最大保护面积为12.5平方;

3.喷淋头距墙不能小于300mm;

4.当喷淋头与吊顶距离大于80m,且吊顶有可燃物时需使用上下喷;

消防喷淋头分类及其适合安装的场所

消防喷淋头一共有四种:分别为下垂型洒水喷头、直立型洒水喷头、普通新洒水喷头、边墙型洒水喷头;

一、下垂型喷头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喷头,下垂安装于供水支管上,洒水的形

状为抛物体型,将总水量的80~100%喷向地面。主要用于不需要装饰的场所,如车间、仓库、停车库、厨房等地。

二、直立型喷头直立安装在供水支管上,洒水形状为抛物体型,将总水量的80~100%向下喷洒,同时还有一部分喷向吊顶,适宜安装在移动物较多,易发生撞击的场所如仓库,还可以暗装在房间吊顶夹层中的屋顶处以保护易燃物较多的吊顶顶硼。

三、普通型洒水喷头既可直接安装,又可下垂安装于喷水管网上,将总水量的40%-60%向下喷洒,较大部分喷向吊顶。适用于餐厅、商店、仓库、地下车库等场所。

四、边墙型洒水喷头靠墙安装,适宜于空间布管较难的场所安装,主要用于办公室、门厅、休息室、走廊客房等建筑物的轻危险部位。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中火灾探测器分类

一般分为四类:

一、感烟火灾探测器;

感烟火灾探测器是通过监测烟雾的浓度来实现火灾报警的探测器

二、感温火灾探测器;

感温火灾探测器是对火灾现场温度参数响应的火灾探测器。按照它对环境温度或温度变化的响应,可分为:定温、差温、差定温三种形式。

三、感光火灾探测器;

感光式火灾探测器:物质燃烧时,在产生烟雾和放出热量的同时,也产生可见或不可见的光辐射。感光式火灾探测器又称火焰探测器,它是用于响应火灾的光特性。即扩散火焰燃烧的光照强度和火焰的闪烁频率的一种火灾探测器。根据火焰的光特性,目前使用的火焰探测器有两种:一种是对波长较短的光辐射敏感的紫外探测器,另一种是对波长较长的光辐射敏感的红外探测器。

四、可燃气体探测器;

可燃气体探测器是对单一或多种可燃气体浓度响应的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有催化型、红外光学型两种类型。催化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是利用难熔金属铂丝加热后的电阻变化来测定可燃气体浓度。当可燃气体进入探测器时,在铂丝表面引起氧化反应(无焰燃烧),其产生的热量使铂丝的温度升高,而铂丝的电阻率便发生变化。红外光学型是利用红外传感器通过红外线光源的吸收原理来检测现场环境的碳氢类可燃气体。

烟感和温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要求及规

烟感、温感探测器安装装间距

一、烟感探测器安装间距一般为直径15米,半径7.5米;温感探测器安装间距一般为直径10米,半径5米

二、设于走道的烟感,则按15米的间距设置,温感按10米间距设置

三、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四、探测器周围0.5m,不应有遮挡物。

五、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烟感探测器就是通过监测烟雾的浓度来实现火灾防的,烟雾探测器部采用离子式烟雾传感,离子式烟雾传感器是一种技术先进,工作稳定可靠的传感器,被广泛运用到各种消防报警系统中,性能远优于气敏电阻类的火灾报警器。

温感探测器是通过监测探测周围环境温度的变化来实现火灾防的,采用高品质线性传感器,SMD贴片加工工艺生产,具有灵敏度高、稳定可靠、低功耗、美观耐用、使用方便等特点。电路和电源可自检,可进行模拟报警测试。

感温探测器805[1]温感探测器适用于相对湿度经常大于95%、无烟火、有大量粉

尘、在正常情况下有烟和粉尘滞留、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烘干车间、吸烟室、其它不宜安装烟感探测器的厅堂和公共场所。

烟感探测器和温感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及半径

温感探测器是对温度升高时响应的探测器,是将温度的变化转为电信号报警。分为定温、差温、定差温探测器;当空间高度小于8m时一般保护场所单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20㎡-30㎡,保护半径为3.6m。

烟感探测器是对可见或不可见的烟雾粒子响应的探测器,由于烟雾粒子的干扰变化转为电信号报警。分为光电、离子、激光等;当空间高度为6m-12m时一般保护场所单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80㎡,空间高度为6m以下保护面积为60㎡。保护半径为5.8 m。

消防声光报警器的安装高度及位置

一、消防声光报警器的安装高度是距地面1.8米; 二、消防声光报警器的安装位置是疏散通道的门口;

声光报警器是通过声音和各种光来发出示警信号的报警信号装置。

消防广播系统的安装规及要求

一、防火分区的走道、大厅、餐厅等公共场所。扬声器的设置数量应能保证防火分区中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步行距离不超过15m,在走道交叉处或拐弯处应设扬声器.走道末端最后一个扬声器距离璐不大于8m。每个扬声器的功率不小于3W,实配功率不应小于2W。二、客房的扬声器设在多功能床头柜上.每个扬声器功率为1W.若床头柜不设火灾消防广播时,则客房的走道设的火灾消防广播扬声器功率不小于3W,间距不大于lOm.

三、工业建筑设it的扬声器,在其播放围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嗓声15dB。

四、在空调机房、洗衣机房、文娱场所、车库等有背景嗓声干扰的场所,在其播放围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15dB,按此确定扬声器的功率。

五、粉厅、实会厅、咖啡厅、洒吧间、商场营业厅等需要播放背景音乐,其扬卢器与火灾消防广播合用时,则扬声器应按24--3Omt设一个,以使声压均匀。

消防应急灯的安装间距及高度

消防应急灯的安装间距

消防应急灯一般是贴着顶安装,消防规对应急灯安装间距没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安装中,走道一般是按二十米间距安装,空间比较大的地方以保持连续视觉效

果为宜。消防规仅规定了应急照明的照明亮度,非特殊场所不小于0.5Lx。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等的照度应满足正常照明照度的要求。消防应急灯的安装高度

消防应急灯一般安装在距地面向上2米至2.5米左右的高度即可,应急标志要安装在距地面300-500mm左右。

消防控制室设备(《火规》3.4.8)

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3、设备面盘后的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

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与建筑其他弱电系统合用的消防控制室,消防设备应集中设置,并应与其他设备间有明显间隔。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火规》6.1.3)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

1.5m~1.8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

1.2m。

火灾探测器(《火规》6.3)

6.2.4在宽度小于3m的走道顶棚上设置点型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1/2。

6.2.5点型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6.2.6点型探测器周围0.5m,不应有遮挡物。

6.2.7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应至少安装一只点型探测器。

6.2.8点型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宜接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6.2.15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测器的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m~1.0m,距地高度不宜超过20m。

2、相邻两组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探测器至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00m。

6.2.16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测器在保护电缆、堆垛等类似保护对象时,应采用接触式布置;在各种皮带输送装置上设置时,宜设置在装置的过热点附近。

2、设置在顶棚下方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至顶棚的距离宜为0.1m。探测器的保护半径应符合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保护半径要求;探测器至墙壁的距离宜为1m~1.5m。

3、光栅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每个光栅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符合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要求。

4、设置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场所有联动要求时,宜采用两只不同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组合。

5、与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连接的模块不宜设置在长期潮湿或温度变化较大的场所。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规》6.3.2、《报警施工规》3.5.1)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m~1.5m,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区域显示器(《火规》6.4.2)

区域显示器应设置在出入口等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m~1.5m。

火灾警报器(《火规》6.5.3)

当火灾警报器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

壁挂扬声器(《火规》6.6.2)

壁挂扬声器的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

消防(《火规》6.7.4、《报警施工规》3.9.1)

插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m~1.5m。

防火门监控器(《火规》6.11.2)

电动开门器的手动控制按钮应设置在防火门侧墙面上,距门不宜超过0.5m,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0.9m~1.3m。

控制器类设备(《报警施规》3.3.1)

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控制器类设备(以下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报警施工规》3.4.1)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2、探测器周围水平距离0.5m,不应有遮挡物。

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最近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4、在宽度小于3m的走道顶棚上安装探测器时,宜居中安装。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安装间距的一半。

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线型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报警施工规》3.4.2)

线型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探测区域的高度不大于20m时,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1.0m;当探测区域的高度大于20m时,光束轴线距探测区域的地(楼)面高度不宜超过20m。

2、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过100m。

3、相邻两组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探测器至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0.5m。

4、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光路上应无遮挡物或干扰源。

5、发射器和接收器应安装牢固,并不应产生位移。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图示15S

编制说明 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的通知”进行编制。 2 设计依据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GB 50974-2014 当依据的标准规进行修订或有新的标准规出版实施时,本图集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不符的容、限制或淘汰的技术或产品,视为无效。工程技术人员在参考使用时,应注意加以区分,并应对本图集相关容进行复核后选用。 3 编制目的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对于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GB 50974-2014是新编规,专门针对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编制,涵盖了基本参数、消防水源、供水设施、给水形式、消火栓系统、管网、消防排水、水力计算、控制与操作、施工、系统调试与验收、维护管理等诸多方面容,其中许多容是以往的规没有涉及到或没有规定的,还有些容是对以往的规定做了更改。在规执行过程中,也会像以往的规一样,存在理解偏差、不能正确合理把握、具体措施不当等问题,广大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者等相关技术人员,特别是工作经验不是很丰富的技术人员需要有一个过程来深刻理解和掌握规的规定。本图集旨在系统地、直观地、权威地对规予以解析,将会给技术人员带来极大的方便,不仅提高工作效率,也能保证工作质量。 4 适用围 本图集供从事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施工等工作的技术人员使用。工业建筑、市政工程可参考使用。 5 编制原则 5.1 以规的条文为依据,正确、形象地解释规的条文。 5.2 尽量采用图示解释规的条文,不便图示的辅以文字说明。 5.3 本图集选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的条文、执行中容易产生分歧的条文及关联到其他相关规的条文。 5.4 图示中着重强调条文的含义、执行方法、适用条件以及设计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等。 5.5 图示只是对规条文的解释与示意,不按工程设计中图纸绘制深度要求编制。本图集的图示不能代替施工图或初步设计图纸。 6 编制方式 6.1 图中蓝底部分为《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GB 50974-2014的原文。黑体字为强制性条文;宋体字为普通条文。编号为规的条、款、项的原有编号。 6.2 白底部分为与规相对应的图示容,是对规条文的理解和解释。

浙江省消防技术要求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设计-2017修订稿子(定稿子)

省消防技术规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 (2017年修订稿) 《建筑设计防火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等多部国家标准已经相继修订、发布并执行了一段时间,2015年编制发布的《省消防技术规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中相应条款亟需调整。为实现新旧标准的有效衔接并解决实际项目设计、审核、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经与省建设厅协商同意,省公安消防总队于2017年5-8月组织召开了《省消防技术规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技术指南》修订研讨会,形成征求意见稿。经向各市公安消防支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征求意见,并于2017年8月30-31日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后形成《技术指南(2017年修订稿)》,具体容如下: 一、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1、《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2014(以下简称《建筑设计防火规》)附录A中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中,“室高度”应按建筑层高计算;“室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累计不计入层数,对于住宅建筑还可累计不计入建筑高度。 无楼梯到达且与其他建筑功能空间采取无洞口的墙体和楼板完 全分隔的建筑屋顶的闷顶层(采用不燃性结构)可不计入高度和层数。

附图1.1 坡屋顶建筑高度计算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起算)与屋脊的平均高度或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顶最高使用夹层的楼面的高度取较大值。(附图1.1)住宅建筑单元平-坡结合的屋面,应按照最高屋面计算建筑高度,当平屋顶部分占屋面面积(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投影线起算围合面积)不大于1/4的,可按上述规定计算建筑高度。(附图1.2) 附图1.2 平-坡结合屋顶建筑高度计算:b≤1/4 a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合同编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落实新消防法有关精神的原则,按照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消防设施的具体情况,经双方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对所属建筑物内部运行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规范化的消防安全检测,特签订本合同a:项目名称及范围:。 b:检测内容--建筑固定消防设施检测第项 1、消防供电配电 2、火灾白动报警系统 3、消防供水设施 4、消火栓灭火系统 5、白动喷水灭火系统 6、气体灭火系统 7、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8、机械排烟系统 9、应急广播系统 10、防火分隔 11、干粉灭火系统 第三条:检测内容一建筑电气消防安全设施第项 1、接地、接零

2、线缆绝缘 3、开关、插座和照明器 4、电动机 5、发电机 6、电缆桥架 7、架空线路及杆上电气设备安装 8、蓄电池(组) 9、等电位 第四条:变配电所(室)(收费见物价局文件附表) 第五条:检测面积为—平方;固检、电检及变配电所(室)检测费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元。 第六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生效后甲方即预付人民币(大写)元。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正式书面检测报告,提交检测报告前甲方应付清合同余额。 第七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可采用以下方式解决: 1、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本合同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2015年最新)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17.1一级资质标准 17.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17.1.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17.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7.2二级资质标准 毕经理:一八九零三四六五五五三扣扣:一零一八九一六零三五 17.2.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17.2.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7.3承包工程范围 17.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7.3.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注: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确定。

消防火灾报警技术规范

消防、火灾报警装置 技术规范 买方:上海****集团有限公司 20**年**月

目录 1 总则 (1) 1.1. 总则 (1) 1.2 技术要求 (2) 1.2.1 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 (2) 1.2.2消防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范围 (2) 1.2.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及功能要求 (4) 1.2.4 设备规范 (7) 2 供货范围 (10) 2.1. 一般要求 (10) 2.2. 供货范围 (10)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15) 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7) 3.1 一般要求 (17) 4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8) 4.1总则 (18) 4.2. 培训 (19) 5 售后服务保证 (20)

1 总则 1.1. 总则 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山东**钢铁有限公司煤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项目 消防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及调试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其中供货范围包括灭火器材等设施,脱硫系统的火灾报警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2)投标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相同容量工程或相似条件下有5台/套以上运行 业绩并成功运行2年,保证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3)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 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4)投标方所提供的火灾检测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中的电气及电子设备、仪表 及装置必须经过中国消防器材检测中心鉴定,并有通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证明的合资产品,其中凡属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要求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均应通过中国强制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简称3C认证)并提供3C认证证书。投标方负责本工程消防、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及调试,负责提供所需资料,并负责整个系统通过有关消防部门的审查、竣工验收等直至交付招标方。 5)本技术规范书所列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要求高的 标准执行。 6)本技术规范书经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一式四份,与合同正文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所有往来文件及技术资料(包括说明书)均采用中文。 8)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 报价中,投标方承诺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9)在合同签订后,招标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 要求,在设备投料生产前,投标方及时修改调整。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17.1一级资质标准 17.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17.1.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17.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2项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每项工程均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7.2二级资质标准 17.2.1企业资产 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17.2.2企业主要人员 (1)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7.3承包工程范围 17.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7.3.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的下列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1)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 (2)火灾危险性丙类以下的厂房、仓库、储罐、堆场。 注:民用建筑的分类,厂房、仓库、储罐、堆场火灾危险性的划分,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确定。

消防系统维保技术要求

消防系统维保技术要求 一.总则 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XXX有限公司的消防系统维保项目, 包括全厂消防系统的维保内容、维保质量等技术要求以及现场施工和安全的相关要求。 2.维保目的﹕为使能对本工程的各类消防设施进行有效的维护及保养,使其处于 最佳工作状态。保证在发生意外状况时能立即发挥其作用,将人员及财产损失降至最低。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XXX有限公司消防系统维护保养。 2. 工程地点:XX市XXXXXXX。 3. 维修保养项目如下,乙方针对以下项目提供维保方案,维保方案中应包含但不 限于本技术文档中提及维护保养内容及技术要求: 3.1 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主要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通讯控制柜、感 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铃等); 3.2 消防给水系统(主要包括: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水泵 接合器、消防水池、浮球阀、屋顶水箱、管道阀门、管网等); 3.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主要包括:水灭火系统控制柜、喷洒头、湿式报警 阀、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泵、管道阀门、管网、水力警铃等); 3.4 气体灭火系统(主要包括CO2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等) 3.5 防排烟及联动系统(主要包括:防排烟阀、防排烟风机、电控箱等) 3.6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主要包括应急照明电源、应急照明灯,疏散 指示牌等)

3.7 防火分隔设施(主要包括: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卷帘门控制箱、电机、限位器、帘片、按钮盒等) 3.8 应急广播系统(主要包括广播喇叭,话筒,消防电话等) 3.9 灭火器维护管理 三. 乙方资格要求 1. 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消防维修保养资质证。 2. 应具备丰富的维修保养经验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3. 必须提供以下文件: 3.1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2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3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人员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国际认证企业及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优先考虑。 四.维护保养内容及技术要求 1. 概述 乙方需根据本技术要求描述的维护保养范围及内容、“附件A-2 消防系统维保记录表”的内容及技术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当本技术要求与“附件A-2 消防系统维保记录表”中的技术要求和内容有不一致时,以“附件A-2 消防系统维保记录表”优先),确保厂内所有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在设备发生故障的情况下能够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另外,乙方需遵守公司所有的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的要求,履行公司对供应商规定的义务,加强在物料、成本、培训方面的管理。同时须严格按照以下规

(完整版)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2017修订稿(定稿)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 (2017年修订稿)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多部国家标准已经相继修订、发布并执行了一段时间,2015年编制发布的《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中相应条款亟需调整。为实现新旧标准的有效衔接并解决实际项目设计、审核、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经与省建设厅协商同意,省公安消防总队于2017年5-8月组织召开了《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技术指南》修订研讨会,形成征求意见稿。经向各市公安消防支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征求意见,并于2017年8月30-31日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后形成《技术指南(2017年修订稿)》,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以下简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附录A中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中,“室内高度”应按建筑层高计算;“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累计不计入层数,对于住宅建筑还可累计不计入建筑高度。 无楼梯到达且与其他建筑功能空间采取无洞口的墙体和楼板完全分隔的建筑屋顶的闷顶层(采用不燃性结构)可不计入高度和层数。 附图1.1 坡屋顶建筑高度计算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起算)与屋脊的平均高度或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顶最高使用夹层的楼面的高度取较大值。(附图1.1)住宅建筑单元平-坡结合的屋面,应按照最高屋面计算建筑高度,当平屋顶部分占屋面面积(按照建筑外墙面起坡处投影线起算围合面积)不大于1/4的,可按上述规定计算建筑高度。(附图1.2) 附图1.2 平-坡结合屋顶建筑高度计算:b≤1/4 a 建筑屋面坡度不大于3%时,建筑高度计算时,屋面面层算至靠外墙处的屋面最低点。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含商业住宅组合楼)屋面面层算至屋面的建筑完成面(包含绿化层、保温层等屋面构造厚度);住宅(含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屋面面层可算至屋面结构板面。(附图1.3) 附图1.3 屋面面层计算

(完整版)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 方): 承包方(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项目消防工程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项目消防工程经消防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及经甲方确认的经消防部门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招标答疑记录、设计变更、乙方投标预算和招标文件范围规定内容,以及经双方确认、消防部门审查批准的的自动报警系统设计的施工图,供货及安装内容为: 1) 与泵房连接、与消防中心连接的水、电管线工程。 2) 消火栓系统:包括整个综合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包括室外地上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 3) 喷淋系统:包括整个综合楼自动喷淋系统(宾馆部分喷淋系统按图纸施工)。

4) 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整个综合楼的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及消防中心须增补的设备。 5) 消防广播、电话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消防广播及背景音乐。 6)消防电梯系统相关消防控制线路,由消防施工单位向电梯专业提出配合要求。 7) 移动灭火器设备配置。 8) 风机、防火卷帘设备及控制线路;双电源转换器的后面部分全部由消防施工单位完成。 9)切断非消防电源线路。 10)消防水池水位报警系统、线路等。 11)消防设备的监控及反馈系统。 12)气体灭火的设计、施工。 13)地下室防火卷帘系统 14)应急疏散指示照明系统 15)消防工程范围内所有预留预埋及洞口修复由乙方自行负责。 上述消防设计图纸,由甲方负责报送消防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消防工程施工;如需在上述图纸基础上增加工程内容才能通过消防主管部门审查和验收的,增加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前仔细阅图,缜密思考,施工过程中由于让管等原因,导致已安装管道或设备发生移位,由此增加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于间隔或功能改变的增加工程除外。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标准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消防 《建设号)、设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消防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建筑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结合消防专业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中消防设施工程系指各类建设工程的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等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 (三)本标准是核定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凡在国内注册,具备本标准相应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五)本标准只设设计、施工一体资质,不设单独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资质。 (六)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设一、二两个级别。 二、分级标准 (一)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5年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和施工资历。 (2)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技术装备。 (3)近5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消防设施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且3并已建成,质量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1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至少. 合格。 (4)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500万元以上,最低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技术力量 (1)企业有工程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40人。 (2)企业专职技术骨干不少于20人,且专业配置合理,其中电气、自动化、给水排水、暖通专业各不少于3人;高级工程师或取得一级注册电气(结构、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的执业人员不少于5人。 (3)企业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4)企业设有总工程师,实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总工程师具有工程系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电气(结构、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且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工作10年及以上,并主持完成不少于2项质量合格的建筑面

智慧消防综合管理平台技术规范书(水压检测)

智慧消防综合管理平台技术规范书 二零一九年六月

目录 1.前言 (3) 2. 技术服务内容 (3) 3.系统架构及部署方案 (3) 3.1总体架构设计 (3) 3.2 架构规划 (4) 3.3平台部署方案 (5) 3.3.1 设计原则 (5) 3.3.2 云平台架构 (6) 3.3.3运维管理模块 (6) 4.云平台及配套软件业务介绍 (7) 4.1平台登录 (7) 4.2地图展示 (7) 4.3设备信息展示 (7) 4.4设备管理 (8) 4.5 系统设置 (8) (1)用户设置 (8) (2)信息设置 (8) 4.6监控中心 (8) 4.7通知功能 (9) 4.8操作日志 (9) 4.9保单信息 (9) 5. APP业务功能介绍 (9) 5.1 APP登录 (9) 5.2 查看APP设备异常消息 (9) 5.3 地图 (9) 5.4 查看设备信息 (10) 5.5 智能消防设备详情查看 (10) 5.6 APP账户管理 (10) 5.7 远程升级 (10) 6. 微信公众号业务功能介绍 (10) 6.1 安装设备 (10) 6.2 个人中心 (11) 6.3 报警信息 (11) 6.4我的设备 (11) 6.5推送通知 (11)

1.前言 此技术框架为智慧消防综合管理项目技术详解及技术范畴内对应的服务,此框架应视为保证智慧消防综合管理项目所需的最低标准。 2. 技术服务要求 技术提供方需要负责智慧消防综合管理系统布署及相关技术服务,确保以下工作可以顺利开展: 1、可提供全国范围(除港澳台外)内的智慧消防综合管理系统硬件部署取点,并且做好引导指示技术服务。 2、可提供全国范围内的智慧消防综合管理系统平台部署,协助并解决平台布署、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类系统障碍服务。 3、负责完成系统所需要的软硬件(如服务器等)的调试工作服务。 4、负责项目整体支撑工作服务,全面规划全国范围内智慧消防综合管理系统解决方案,协调内外部资源,保证本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负责进度控制、风险管理,质量控制等管理过程。 5、负责牵头协助并促进整个业务对接应用服务,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与业务经理保持密切沟通并进行项目的定期回顾,包括业务需求调整,项目完成进度报告,紧急事件处理等,确保时间完成进度。 6、负责项目完成后的售后工作保障,确保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保障服务。 3.系统架构及部署方案 3.1总体架构设计 “智慧消防综合管理项目”的建设,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填补目前智慧消防管理空白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系统,其需要支持各种类型,特别是地理信息、用户信息、第三方数据信息等各类信息和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处理,以实现对智能消防设备的管理,系统建设中需要兼顾信息资源整合、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数据分析及应用等功能。因此平台架构的设计需要有良好的兼容性、扩展性和高效性,综合运用卫星定位、物联网、云计算、分布式、实时数据处理分析、数据挖掘以及结构和非结构化数据专业处理技术,构建一个标准统一、功能完善、系统稳定、安全可靠、纵横互通、集中统一的管控和服务平台。 3

2015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报批稿)

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报批稿) 2014年以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多部国家标准相继修订、发布,2014年编制的《浙江省消防技术规范难点问题操作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中相应条款亟需调整。为实现新旧标准的有效衔接,经与省建设厅协商同意,省公安消防总队于2015年3月30日至4月2日召开《技术指南(修订)》研讨会,形成征求意见稿。经向各市公安消防支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征求意见,并于2015年4月28-29日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后形成《技术指南(修订)》(报批稿)。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附录A中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中,“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 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可累计不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

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或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屋顶最高使用夹层的楼面的高度取较大值。 建筑屋面坡度不大于3%时,建筑高度计算时,屋面面层算至靠外墙处的屋面最低点。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含商业住宅组合楼)屋面面层算至屋面的建筑完成面(包含绿化层、保温层等屋面构造厚度);住宅(含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屋面面层可算至屋面结构板面。 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不同部位之间采用防火墙(不能用防火卷帘替代)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 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无法满足分别计算各自建筑高度的条件时,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消防设施安装合同

XXXXXXXXX 消 防 设 施 安 装 合 同 消防设施安装合同 发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安装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设施等相关事宜,根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订立一下合同,以资双方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造价: 1、工程总造价合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时间:材料进场时甲方支付工程款一;消火栓系统做完,甲方支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喷 淋做完,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竣工消防 大队验收后,甲方支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工期: 1、开工时间为: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合同签订五日内)。 2、竣工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质量要求和评定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对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消防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消防设施工程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工程范围系指各类建设工程中的消防设施工程; (三)本标准是核定从事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等级的依据; (四)本标准设一级、二级两个级别; (五)本标准中工程业绩和专业技术人员业绩指标是指已竣工并经消防验收质量合格的消防设施工程。 二、标准 (一)一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96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3项,其中3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以及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或防烟排烟系统;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1200万元。 2、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防烟排烟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2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2项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 (3)企业专业配置合理,其中电气、自动化、给水排水、暖通专业各不少于3人。注册电气工程师(结构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二)二级 1、企业资信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600万元; (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4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其中,2项均含有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制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至少1项含有气体灭火系统或泡沫灭火系统或防烟排烟系统; (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800万元。 2、技术条件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2.1术语 比例式解压阀,水流从上往下,竖直安装 可调试解压阀,水流水平方向,水平安装 流程:设计施工调试验收维护管理 要求总则安全可靠经济适用 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始终高压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平时压力不高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低压消防给水系统能满足车载或手抬移动消防泵等取水的系统 消防水池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 高位水池设在高处重力供水 高位水箱设在高处初期供水 3基本参数 3.1消火栓系统组成供水设施消火栓配水管网阀门等组成 一起灭火所需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室外栓+室内栓+自喷系统,泡沫系统,水喷雾系统中最大用水量+冷却系统用水;两座及以上按最大的一座计算确定;与生产生活用水合用时,系统给水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生产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之和,淋浴用水宜按15%计。 3.3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3.3.1根据建筑物用途功能,体积,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确定 3.3.2室外栓表3.3.2 注1,成组布置建筑按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体积之和查表确定室外栓设计流量 3,木结构文物,按三级耐火等级查表确定室外栓设计流量 4,单座建筑总建面大于50万㎡,室外栓设计流量按表的最大值增加一倍 3.3.3宿舍公寓室外栓设计流量按表中公共建筑确定 3.5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3.5.1根据建筑物用途功能,体积,高度,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确定 3.5.2室内栓设计流量不小于表3.5.2规定

注1,丁戊类高层厂(仓)室内栓设计流量可按表减少10L/s(2水枪)。 2,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干式消火栓竖管可不计消火栓设计流量。 3,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表中不同功能计算,且取最大值。 3.5.3当建筑物室内设有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高层建筑不超50m且室内栓设计流量 过20L/S时可按表减少5L/m;多层可减少50%,但不少于10L/S。 3.5.4宿舍公寓当为多层时按表中确定,当为高层按表中公共建筑确定。 3.6消防用水量 3.6.1灭火用水量按同时作用的室内外用水之和计算(V总=V外+V内)。 当防护多个建筑分别计算后取最大用水量(不是最大室内外用水之和); 室内一个防护区(对象)用水量=栓+最大自灭系统(自喷、水雾、消防水炮、泡沫等灭火系统)+水幕系统(防火分隔、防护冷却);多个防护区(对象时),分别计算取最大防护区用水量为室内消防用水量。 3.6.2火灾延续时间 栓:甲乙丙厂(仓)火灾延续时间3h 丁戊类厂(仓)火灾延续时间2h 高商、展、综,大50财、图、书、重(档)、科、高宾(或记忆:当兵图财) 人防<3000㎡1h,其他建筑2h。 自喷1h;当用于防火分隔或防护冷却水幕时,不小于设置部位墙耐火要求。

关于转发总队《关于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实际应用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文件 长公消[2010]44号 关于转发总队《关于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实际 应用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大队,防火处相关科室: 现将总队《关于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实际应用若干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学习并依法贯彻落实。 长沙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防火监督工作技术规范应用转发通知 承办单位:技术科承办人:刘立宪

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 湘公消[2010] 50号 关于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实际应用 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公安消防支队及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快速推进,各式各样的建设工程项目大量涌现,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中如何执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不同地区存在理解和掌握不一等问题,并且有些问题由于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尚未明确规定,造成执行困难。针对这一情况,为搞好我省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总队与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管理组进行沟通,并组织我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部分专家就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实际应用若干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对于不能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第6.1.1.2条规定的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问题,住宅窗户应采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或固定的乙级防火窗,窗户和窗框均应满足乙级防火窗的要求;高层单元式住宅只有一个安全出口时,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部分户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二、对于多栋塔式住宅拼接的住宅建筑,相接两面墙应为防火墙,紧靠防火墙两侧的窗户间距不足2m时,应采用固定的乙级防火窗。 三、对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第 6.1.3条规定的高层居住建筑的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前室,当确有困难时,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均应为乙级防火门的问题,部分开向前室的户门数量,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管理组将这个指标控制在单层户门总数的1/3,对于一梯只有两户的,户门可以同时开向前室,但应确保火灾时户门能自行关闭,对于一梯两户以上的应按开门总数不超过1/3的比例控制。根据第6.2.5.1条的规定,管道井、电缆井等竖井的门不应开向前室或楼梯间(住宅建筑执行确有困难时除外)。 四、设备房、工具房等经常停留人数只有几个人的用房,在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时,面积不超过75m2,在位于走道尽端时,面积不超过100m2,可以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但疏散门的净宽

消防设施安装改造施工合同

消防设施安装改造施工合同 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消防设施安装改造施工合同范本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住址: 承包人(乙方): 住址: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同意将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消防工程交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工程内容:图纸作为参考,以实际为准。

二、合同价款与付款方式 1、合同总造价: 2、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办理报建手续,即前期预埋工程。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即____________万元。 3、该项目主体竣工后,甲方通知乙方消防工程全面施工,消防材料及安装设备进场。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工程项目进度款______%,即____________万元。 4、乙方完成总工程量70%时,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______%,即____________万元。 5、本消防工程施工完毕,经有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工程余款(除留3%质保金,保修期满后支付)。 三、施工日期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1、本工程预计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完工后五日内组织验收,总工期______天。 2、工期顺延 (1)如因台风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和固定灭火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 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 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和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电气、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 3. 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5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 专用工具、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和固定灭火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 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 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和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电气、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

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 3. 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 专用工具、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和固定灭火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 企业经理具有3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技 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和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电气、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2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 3. 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50万元以上。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500万元以上。 5. 企业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 专用工具、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

火灾报警系统规范书

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兴和2×350MW热电厂工程 火灾报警系统 技术规范书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 月1年2015. 目录

1.总则 2.工程概况 3.系统描述 4.规范和标准 5.设备技术要求 6.设备规范 7.设计范围 8.供货范围 9.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10.交货进度 11.工程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12.质量保证和检验监造、性能验收 13.油漆、包装、运输和储存 14.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5.售后支持 16.差异表 17.火灾报警系统设备规范表 1 1 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兴和2×350MW热电厂工程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它提出了火灾报警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招标方在本技术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2.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3.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4.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1 周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方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方,并经招标方确认。 1.5 投标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具有2X300MW及以上机组电力系统或相关工业领域2年以上消防设备成套、安装调试经验。投标方应具有消防专项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和设计资质。 1.6 鉴于火电厂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可靠性,在消防技术和设备选择上,应采用国际消防工业界成熟、优质、国家及地方消防机构认可的产品,主要投标设备或元器件应原装进口,投标设备需有2个至少2年的2X300MW及以上机组电力系统或相关工业领域的成功运行实例的工程。 1.7 投标方应负责本工程除脱硫岛(脱硫岛内的设备由脱硫厂家供货,投标方只负责与脱硫岛火灾探测器的接口)外所有建构筑物和设备的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包括竣工图)、设备安装、调试直至工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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