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三节 长期资金市场

第四章 第三节  长期资金市场
第四章 第三节  长期资金市场

第三节长期资金市场

一、长期资金市场的概念

长期资金市场又称资本市场,是进行长期资金借贷和长期信用工具买卖的市场。这里所指的长期包含一年至五年的中期在内。

直接交易对象股票、公司债券和政府债券等。

主要职能沟通中、长期资金供给和需求,即把社会上的各种中、长期资金集中起来,满足政府、企业的资金需求。

长期资金市场的参加者包括商业银行、各种专业银行、信托公司、投资公司(银行)、保险公司、企业、政府部门、地方公共团体、个人、证券商和经纪人等。

二、长期资金市场的构成

长期资金市场主要是证券市场,即有价证券的发行和流通的市场,它由证券发行和证券流通市场组成。

(一)证券发行市场

发行市场即有价证券由发行者向投资者转移的市场又被称为一级市场。证券发行市场是证券交易市场的前提和基础,也是资金从最终供给者向最终需求者融通的过程。

新证券的发行分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方式。非公开发行,又称私募,是指发行单位直接把证券推销给特定的投资者,无须证券承销商介入其间。采用这种方式发行证券的优点在于,手续简便,费用低廉,无需向主管机关报批,筹资迅速。其缺点在于发行面狭窄,只能限于公司股东或职工,少数大的金融机构,如保险公司、养老金基金等投资者,而且私募发行的证券不能上市流通。公开发行,又称公募,是指发行单位面向广大投资者发行新证券的一种形式。采取公募形式发行证券的优点在于,发行面广,发行的证券易为广大投资者所了解,而且可以上市流通。其缺点是手续较繁、时间较长,费用较高,在公开发行时,发行公司必须向有关主管部门和市场提供各种财务报表及资料,且需报主管部门审批,此外公司还要定期公布其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

公募发行一般要通过证券承销商协助发行,根据委托程度和承销商所承担的责任不同,承销可分为全额包销、余额包销和代销三种方式:

(1)代销

代销是承销商接受公司的委托,承担发行人发售债券或股票的职责。在这种方式中, 承销商只是以发行人的名义按既定的发行价格代理发行公司债券或股票,不承担任何发行失败的风险,因此收取的佣金也最低。

(2)余额包销

余额包销也称为助销是指承销商接受发行人的委托,代理发行人发行有价证券,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有剩余没有销售出去,则由承销商认购全部未销售出去的余额。余额包销与全额包销不同的是,承销商事先并不用自己的资金从发行者那里一次性全部买人股票或债券,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开出售后,发行者才能获得它所需的资金己由于只是在向社会公开发售后还有剩余时,承销商才会购买未销售出去的股票或债券,因此,对承销商而言,就不必像全额包销那样要向发行者垫付所筹集的全部资金。

(3)全额包销

全额包销是证券承销商以承销价格向发行公司买断所有新发行的证券,然后再以稍高的公开发行价格将证券出售给投资者,其间的价差,就是承销商的收入。如果证券未能按公开发行价格销售出去,其损失将完全由承销商来承担,换而言之这种方式下,承销商承担了所有的发行风险,因此其所获得的收入也是最大的。

(二)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是集中交易发行证券的场所,它是证券交易市场的核心。目前,发达国家

以及部分经济快速发展的发展中国家都设立了证券交易所。我国也于1990 和1991 年分别成立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有两种:公司制和会员制。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按股份制原则建立,它以盈利为目的,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交易所的管理机构,即理事会或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个职能部门。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由会员(经纪商或自营商)共同出资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交易所。出资的证券商成为交易所的会员,由会员共同经营交易所业务。同时也只有会员才能参加证券的交易,交易所由会员自治。目前,大多数国家的证券交易所都采用会员制组织形式。

第四节我国的金融市场

一、我国建立金融市场的必要性

(一)建立金融市场是我国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要求

(二)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金融宏观调控的需要

二、我国金融市场的现状

(一)短期资金市场

1.同业拆借市场

2.票据市场

3.近年来,企业发行债券直接影响到社会筹集资金,期限多为一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二)长期资金市场

1.长期债券

2.股票

(三)外汇调节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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