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主要国家安全生产统计数据

世界主要国家安全生产统计数据
世界主要国家安全生产统计数据

部分国家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统计专刊

一、美国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统计概况

二、英国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统计概况

三、欧盟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统计概况

四、澳大利亚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统计概况

五、加拿大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统计概况

六、日本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统计概况

七、韩国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统计概况

八、波兰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统计概况

九、俄罗斯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统计概况

十、南非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统计概况

十一、1990-2012年度世界煤炭产量及煤矿事故统计概况

一、美国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统计概况

2011年美国全国作业场所事故死亡人数为4609人,较2001年的5915人,减少死亡1306人,下降了22.1%,十万雇员死亡率也由2001年的4.3下降到2011年的3.3,下降了23.3%,职业伤害和职业病发生率下降了42.3%。2001年至2011年,美国职业安全健康相对指标除个别年份外呈逐年下降。

2010年,美国全国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为32,885人,达到历史最好水平;2011年火灾死亡人数为3005人,其中建筑火灾死亡人数为2640人,比上年略有减少。

煤矿安全方面,2011年美国煤矿死亡人数和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为21人和0.019;2012年,美国煤矿死亡人数为19人,仅次于2009年的18人。

根据由美国劳工统计局进行的职业伤害和的疾病(SOII)调查显示,自2002年首次出版的SOII使用OSHA要求记录当前的工伤和职业病以来,国有及私人行业雇主之间的职业病发病率均呈现逐年明显下降趋势。2011年美国全国私人行业作业场所职业病例为15.54万人,较2002年的29.45万人此数据在十年中第一次保持不变,减少病例13.91万人,下降了47.23%。二十万工时职业病发病率也由2002年的33.3下降到2011年的18.0,下降了45.05%。

2011年,美国全国作业场所职业病例为20.75万人,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其中皮肤病3.33万人,呼吸疾病1.81万人,中毒病例0.25万人,失聪病例2.07万人均为历史最低水平。

在私有行业中,04年皮肤病、呼吸疾病及05年皮肤病病例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余均呈现逐年递减趋势。

2000-2011美国作业场所事故统计

年份职业事故

死亡人数

职业伤害和职业

病人数(百万)

十万雇员

死亡率

职业伤害和职业病

十万雇员发生率

2000 5920 5.7 4.3 6.1 2001 5915 5.2 4.3 5.7 2002 5534 4.7 4.0 5.3 2003 5575 4.4 4.0 5.0 2004 5764 4.3 4.1 4.8

2005 5734 4.2 4.0 4.6 2006 5840 4.1 4.0 4.4 2007 5657 4.4 3.8 4.2 2008 5214 3.7 3.7 3.9 2009 4340 3.3 3.3 3.6 2010 4547 3.1 3.5 3.5 2011 4609 3.0 3.3 3.5 数据来源:美国劳工部

2006-2011美国作业场所各行业死亡人数统计

行业部门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死亡

人数

比例

(%)

合计5840 5657 5214 4551 4547 4609 100 私营部门5320 5112 4670 4090 4070 4114 89 农、林、牧、渔业655 585 672 575 596 557 12 农作物生产308 257 314 297 312 238 5 动物养殖151 165 161 143 151 147 3 伐木业97 89 96 50 67 78 2 采矿业192 183 176 99 172 154 3 除石油、天然气外的

矿物开采

- - - 29 61 1 矿业辅助活动103 113 104 58 99 2 建筑业1239 1204 975 834 751 721 16 制造业456 400 411 319 320 322 7 商品批发222 207 180 190 185 189 4 商品零售359 348 301 307 301 266 6 运输和仓储业860 890 796 633 631 733 16 公共设施53 34 37 16 24 39 1 信息业66 79 47 33 42 58 1 金融活动126 119 106 108 108 95 2 专业和商业服务459 476 403 422 356 424 9 教育和卫生服务178 149 141 150 169 151 3 娱乐和休闲265 260 238 231 229 224 5 其他服务(公共管理除

外)

183 175 178 173 186 177 4 政府部门520 545 544 461 477 495 11

2006-2011美国作业场所各行业10万工人死亡率统计

行业部门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私营部门 4.5 4.3 4.0 3.7 3.7 3.7 农、林、牧、渔业29.0 27.0 30.4 27.2 26.8 24.4 农作物生产34.1 28.1 32.5 32.7 31.5 24.9 动物养殖14.8 16.9 16.8 15.1 16.7 14.7 伐木业89.3 90.8 111.6 58.5 71.3 77.2 采矿业23.5 21.4 18.1 12.4 19.8 15.8 除石油、天然气外的

矿物开采

- - - 11.9 27.2 矿业辅助活动24.9 24.6 17.1 12.4 18.2 建筑业11.2 10.8 9.7 9.9 9.5 8.9 制造业 2.7 2.4 2.5 2.3 2.2 2.2 商品批发 4.7 4.5 4.4 5.0 4.8 4.9 商品零售 2.4 2.4 2.0 2.2 2.2 1.9 运输和仓储业16.3 16.5 14.9 13.3 13.1 15.0 公共设施 6.0 5.7 3.9 1.7 2.5 4.2 信息业 1.9 2.3 1.5 1.1 1.5 2.0 金融活动 1.3 1.2 1.1 1.2 1.2 1.1 专业和商业服务 3.3 3.3 2.8 3.1 2.5 2.9 教育和卫生服务 1.0 0.8 0.7 0.8 0.9 0.8 娱乐和休闲 2.6 2.5 2.2 2.2 2.2 2.1 其他服务(公共管理除

外)

2.8 2.7 2.6 2.8

3.0 2.9 政府部门 2.4 2.3 2.4 1.9 2.2 2.2 数据来源:美国劳工统计局

2001-2011美国煤矿事故统计

年份死亡人数20万工时死

亡率

百万吨死

亡率

受伤人数

20万工时受

伤率

2001 42 0.04 0.04 5727 6.70 2002 27 0.03 0.027 5453 6.69 2003 30 0.03 0.03 4635 5.92 2004 28 0.03 0.028 4645 5.51 2005 23 0.02 0.02 4721 5.12 2006 47 0.04 0.044 4769 4.92 2007 34 0.03 0.033 4471 4.66

2008 30 0.02 0.028 4230 4.43 2009 18 0.012 0.018 3893 3.99 2010 48 0.04 0.049 3687 3.71 2011 21 0.02 0.019 - 3.69 2012 19

数据来源:美国矿山安全局

2000-2010美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

数据来源: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

2004-2009美国航空、铁路、水上交通等领域事故统计

年份

航空

管道运输(输

液、输气管

道)

铁路

城市交通(包括公

交、市郊上下班铁

路、重轨、轻轨等、

上下班合用车辆

等)

水上交通年份

死亡

人数

受伤人数

十万

人口

死亡

十万

人口

受伤

万车

死亡

万车

受伤

亿车公

里死亡

亿车公

里受伤

率2000 41,945 3,189,000 14.87 1,130 1.933 1,469 1.53 116 2001 42,196 3,033,000 14.80 1,064 1.907 1,371 1.51 108 2002 43,005 2,926,000 14.94 1,017 1.906 1,296 1.51 102 2003 42,884 2,889,000 14.77 995 1.859 1,252 1.48 100 2004 42,836 2,788,000 14.62 952 1.800 1,172 1.44 94 2005 43,510 2,699,000 14.71 913 1.771 1,099 1.46 90 2006 42,708 2,575,000 14.30 862 1.699 1,024 1.42 85 2007 41,259 2,491,000 13.68 826 1.613 974 1.36 82 2008 37,423 2,346,000 12.30 771 1.453 911 1.26 79 2009 33,808 2,217,000 11.05 723 1.306 856 1.15 75 2010 32,885 2,239,000 10.63 724- 1.277 869 1.11 75 2011 29,757 1,530,000 10.39 711 1.257 861 1.10 75

事故数死

事故

受伤

人数

事故

受伤

人数

事故

受伤

人数

2004 1,717 302 637 442 23 60 6470 891 9194 7842 248 18982 9866 822 4066 2005 1,781 305 603 495 14 48 6332 884 9550 8151 236 18131 9946 835 4095 2006 1,611 286 774 407 21 36 5936 903 8790 8851 227 18327 9565 839 4245 2007 1,745 291 540 405 15 53 5466 851 9638 9398 288 20944 9885 811 4422 2008 1,659 295 566 436 8 63 4895 804 8996 5154 240 23222 9545 827 3947 2009 1,553 306 543 405 14 67 3818 708 7882 5360 230 21420 9188 886 3869 数据来源:美国交通部统计局

1990-2011美国火灾事故统计

年份火灾数量死亡人数受伤人数

建筑火灾

火灾数量死亡人数

1990 2,019,000 5,195 28,600 624,000 4,400 1991 2,041,500 4,465 29,375 640,500 3,765 1992 1,964,500 4,730 28,700 637,500 3,940 1993 1,952,500 4,635 30,475 621,500 3,980 1994 2,054,500 4,275 27,250 614,000 3,590 1995 1,965,500 4,585 25,775 573,500 3,985 1996 1,975,000 4,990 25,550 578,500 4,220 1997 1,795,000 4,050 23,750 552,000 3,510 1998 1,755,500 4,035 23,100 517,500 3,420 1999 1,823,000 3,570 21,875 523,000 3,040 2000 1,708,000 4,045 22,350 505,500 3,535 2001 1,734,500 6,196 21,100 521,500 3,220 2002 1,687,500 3,380 18,425 519,000 2,775 2003 1,584,500 3,925 18,125 519,500 3,385 2004 1,550,500 3,900 17,875 526,000 3,305 2005 1,602,000 3,675 17,925 511,000 3,105 2006 1,642,500 3,245 16,400 524,000 2,705 2007 1,557,500 3,430 17,675 530,500 3,000 2008 1,451,500 3,320 16,705 515,000 2,900 2009 1,348,500 3,010 17,050 480,500 2,695 2010 1,331,500 3,120 17,720 482,000 2,755 2011 1,331,500 3,005 17,500 484,500 2,640 数据来源:美国消防协会

2008-2011年美国职业病例统计(所有行业)

年份病例皮肤病呼吸疾病中毒失聪其他

2008 257.8 48.6 22.5 3.3 24.5 158.8

2009 224.5 35.2 21.5 3.2 21.7 142.7

2010 212.8 34.4 19.3 3.2 21.1 134.8

2011 207.5 33.3 18.1 2.5 20.7 132.9

数据来源:美国劳工部

2008-2011年美国职业病20万工时雇员发病率统计(所有行业)

年份病例皮肤病呼吸疾病中毒失聪其他

2008 23.4 4.4 2.1 0.3 2.2 14.4

2009 21.3 3.4 2 0.3 2.1 13.5

2010 21.1 3.4 1.9 0.3 2.1 13.3

2011 20.6 3.3 1.8 0.3 2.1 13.2

计算公式为:(N/ EH)×200,000

N =职业病例数

EH =所有员工在统计年份的工作时间

200,000 =100名全职工人的工作小时数(每周工作40小时,每年50周)

数据来源:美国劳工部

2002-2011年美国职业病例统计(私有行业)

年份病例皮肤病呼吸疾病中毒失聪其他2002 294.5 44.9 22.0 4.7 222.9 2003 269.5 43.4 19.0 3.9 203.2 2004 249.0 38.9 17.6 3.3 28.4 160.9 2005 242.5 40.1 20.2 2.8 26.9 152.4 2006 228.0 41.4 17.7 3.4 24.4 141.1 2007 206.3 35.3 16.7 3.4 23.0 127.9 2008 187.4 35.8 14.8 2.6 22.1 112.0 2009 166.2 25.9 14.6 2.0 19.5 104.2 2010 157.2 24.9 12.8 2.4 18.8 98.3 2011 155.4 24.3 12.8 1.9 18.4 98.0 数据来源:美国劳工部

2002-2011年美国职业病20万工时雇员发病率统计(私有行业)

年份病例皮肤病呼吸疾病中毒失聪其他

2002 33.3 5.1 2.5 0.5 25.2

2003 30.7 4.9 2.2 0.4 23.2

2004 27.9 4.4 2.0 0.4 3.2 18.0

2005 26.7 4.4 2.2 0.3 3.0 16.8

2006 24.6 4.5 1.9 0.4 2.6 15.2

2007 21.8 3.7 1.8 0.4 2.4 13.5 2008 19.7 3.8 1.6 0.3 2.3 11.8 2009 18.3 2.9 1.6 0.2 2.2 11.5 2010 18.1 2.9 1.5 0.3 2.2 11.3 2011 18.0 2.8 1.5 0.2 2.1 11.3

计算公式为:(N/ EH)×200,000

N =职业病例数量

EH =所有员工在统计年份的工作时间

200,000 =100名全职工人的工作小时数(每周工作40小时,每年50周)数据来源:美国劳工部

1992-2001年美国职业病例统计(私有行业)

年份病例皮肤

病粉尘肺部

疾病

有毒物质所

致呼吸疾病

中毒物理

因素

所致

紊乱

反复刺

激所致

失常

其他

1992 457.4 62.9 2.6 23.5 7.0 22.2 281.8 57.3 1993 482.1 60.2 2.7 24.2 7.6 20.1 302.4 64.8 1994 514.7 65.7 2.7 25.3 7.2 21.7 332.10 60.0 1995 494.8 64.2 2.7 24.4 7.5 22.4 308.2 65.3 1996 439.0 58.1 3.5 21.7 4.8 16.8 281.1 53.0 1997 429.8 57.9 2.9 20.3 5.1 16.6 276.6 50.4 1998 391.9 53.1 2.1 17.5 4.0 16.6 253.3 45.4 1999 372.3 44.6 2.2 16.5 4.4 15.1 246.7 42.9 2000 362.5 41.8 1.7 14.7 3.3 13.9 241.8 45.1 2001 333.8 38.9 1.3 14.5 2.8 14.6 216.4 45.1

数据来源:美国劳工部

1992-2001年美国职业病20万工时雇员发病率统计(私有行业)

年份病例皮肤

病粉尘肺部

疾病

有毒物质所

致呼吸疾病

中毒物理因素所致

紊乱

反复刺激

所致失常

其他

1992 59.8 8.2 0.3 3.1 0.9 2.9 36.8 7.5 1993 61.1 7.6 0.3 3.1 1.0 2.5 38.3 8.2 1994 63.7 8.1 0.3 3.1 0.9 2.7 41.1 7.4 1995 60.7 7.9 0.3 3.0 0.9 2.8 37.8 8.4 1996 52.2 6.9 0.4 2.6 0.6 2.0 33.5 6.3 1997 49.8 6.7 0.3 2.4 0.6 1.9 32.0 5.8 1998 44.2 6.0 0.2 2.0 0.5 1.9 28.5 5.1 1999 41.2 4.9 0.2 1.8 0.5 1.7 27.3 4.7

2000 39.4 4.6 0.2 1.6 0.4 1.5 26.3 4.9

2001 36.7 4.3 0.1 1.6 0.3 1.6 23.8 5.0

计算公式为:(N/ EH)×200,000

N =职业病例数量

EH =所有员工在统计年份的工作时间

200,000 =100名全职工人的工作小时数(每周工作40小时,

每年50周)

2003-2011年美国工伤及职业病例20万工时案例统计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私有行业 5.0 4.8 4.6 4.4 4.2 3.9 3.6 3.5 3.5 商品制造业 6.7 6.5 6.2 5.9 5.4 4.9 4.3 4.2 4.2 自然资源及矿山 5.1 5.3 5.1 4.9 4.4 4.1 4.0 3.7 4.0 建筑业 6.8 6.4 6.3 5.9 5.4 4.7 4.3 4.0 3.9 制造业 6.8 6.6 6.3 6.0 5.6 5.0 4.3 4.4 4.4 服务行业 4.4 4.2 4.1 3.9 3.8 3.6 3.4 3.4 3.3 贸易交通及设施 5.5 5.5 5.2 5.0 4.9 4.4 4.1 4.1 3.9 信息业 2.2 2.0 2.1 1.9 2.0 2.0 1.9 1.8 1.6 金融业 1.7 1.6 1.7 1.5 1.4 1.5 1.5 1.3 1.4 职业及商业服务 2.5 2.4 2.4 2.1 2.1 1.9 1.8 1.7 1.7 教育及健康服务 6.0 5.8 5.5 5.4 5.2 5.0 5.0 4.8 4.7 娱乐及医疗 5.1 4.7 4.7 4.6 4.5 4.2 3.9 3.9 4.0 除公共管理外的其他行业 3.4 3.2 3.2 2.9 3.1 3.1 2.9 2.7 2.6 计算公式为:(N/ EH)×200,000

N =职业病例数量

EH =所有员工在统计年份的工作时间

200,000 =100名全职工人的工作小时数(每周工作40小时,每年50周)

数据来源:美国劳工部

1994-2000年美国工伤及职业病例20万工时案例统计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私有行业8.4 8.1 7.4 7.1 6.7 6.3 6.1

农林渔业10.0 9.7 8.7 8.4 7.9 7.3 7.1

矿业 6.3 6.2 5.4 5.9 4.9 4.4 4.7

建筑业11.8 10.6 9.9 9.5 8.8 8.6 8.3

制造业12.2 11.6 10.6 10.3 9.7 9.2 9.0

运输及公共设施行业9.3 9.1 8.7 8.2 7.3 7.3 6.9

批发零售业7.9 7.5 6.8 6.7 6.5 6.1 5.9

金融、保险及房地产业 2.7 2.6 2.4 2.2 1.9 1.8 1.9

服务行业 6.5 6.4 6.0 5.6 5.2 4.9 4.9

计算公式为:(N/ EH)×200,000

N =职业病例数量

EH =所有员工在统计年份的工作时间

200,000 =100名全职工人的工作小时数(每周工作40小时,每年50周)

数据来源:美国劳工部

二、英国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统计概况

2011/12年度,英国作业场所死亡人数为173人,略高于2010/11年度的171人;作业场所10万人死亡率,与上一年度均为0.6略高于09年的0.5。自1974年《职业安全健康法》颁布至今,英国作业场所10万人死亡率已下降了79%,从1974年的2.9下降到0.6。据估计,英国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水平1/4至1/2的下降归因于劳动力从制造业和重工业向低风险的服务业转移。

2011年,英国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为1901人,万车死亡率为0.56,在2010年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之后略有回升。2011/12年度,英国火灾死亡人数为380人,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其中建筑火灾死亡人数为312人。

2011年度,英国所有作业场所职业病例为107.3万人,相比2001年的职业病人数140.1万人下降了32.8万人。十万雇员职业病发病率为3550,相比2001年的4870,减少了1320,发病率下降27.1%。虽然06,07年职业病发病率略有上升,但自2001年以来的10年中,职业病发病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11年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在过去的十年中,职业病发病率普遍降低。然而,估计每年超过1.2万人死于工作中的接触- 主要是暴露于化学品和粉尘。

估计截至2011年12月,有110万人患有职业病,其中45.2万是在该年的新增病例。其中,大约80%的新增职业病是与肌肉骨骼疾病及压力,抑郁或焦虑(LFS)。其他与工作相关的职业病包括皮肤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听力损失和振动有关的疾病。

1981-2010/11年度英国作业场所事故统计

年份死亡人数10万工人死亡率

1981 495 2.1

86/87 407 1.7

96/97 287 1.1

97/98 274 1.0

98/99 253 0.9

99/00 220 0.8

00/01 292 1.0

01/02 251 0.9

02/03 227 0.8

03/04 236 0.8

04/05 223 0.8

05/06 217 0.7

06/07 247 0.8

07/08 233 0.8

08/09 179 0.6

09/10 152 0.5

10/11 171 0.6

11/12 173 0.6

数据来源:英国职业安全健康局

注:1981年按日历年度,1986/87及以后,按规划年度即从第一年的4 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

12

数据来源:英国职业安全健康局

13

2000-2010年英国道路交通安全统计

14

数据来源:英国交通部

15

1990/91-2011/12英国火灾死亡人数统计单位:千

年份总计住宅其他建筑

户外火灾

道路车量其他

1990/91 853 642 54 105 52 1991/92 767 594 57 72 44 1992/93 693 523 58 73 39 1993/94 686 518 55 92 21 1994/95 604 467 36 68 33 1995/96 712 548 36 74 54 1996/97 700 548 38 76 38 1997/98 696 550 28 77 41 1998/99 603 464 30 63 46 1999/00 621 446 41 86 48 2000/01 554 426 34 72 22 2001/02 583 461 42 61 19 2002/03 522 398 21 64 39 2003/04 576 416 51 67 42 2004/05 483 371 27 58 27 2005/06 469 349 37 59 24 2006/07 430 311 30 61 28 2007/08 458 353 35 41 29 2008/09 404 324 17 38 25 2009/10 416 319 26 49 22 2010/11 404 318 21 44 21 2011/12 380 287 25 37 31

2000-2010英国航空与水上交通死亡人数统计

年份航空死亡人数水上交通死亡

人数

2000 38 23

2001 30 19

2002 28 31

2003 21 28

2004 20 19

2005 27 41

2006 16 52

2007 35 63

2008 20 33

2009 38 37

2010 13 27 数据来源:英国交通部

2001/02-2011/12英国铁路安全事故统计

年度

死亡人数

(不含自杀)

伤亡总数

(不含自杀)

高风险事件(火车相撞)

2001/02 81 14046 70(2)

2002/03 73 13969 65(6)

2003/04 74 14805 65(5)

2004/05 59 14357 64(5)

2005/06 67 13955 46(4)

2006/07 68 13523 45(2)

2007/08 68 13066 44(5)

2008/09 67 12906 49(6)

2009/10 70 12585 42(4)

2010/11 40 12841 28(2)

2011/12 66 13466 -

数据来源:英国交通部

注:高风险事件包括,火车相撞、脱轨、与公路车辆相撞、撞击缓冲桩和被大型坠落物体击中。

2001-2011年英国职业病例分类统计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肌肉骨骼疾患615 618 573 555 642 539 536 572 508 439 主要影响上肢或颈部疾病223 263 220 216 262 213 215 231 198 177 主要影响下肢的疾病97 92 91 96 100 85 96 94 103 86 主要影响背部的疾病295 264 263 244 280 241 226 248 207 176 呼吸或肺部疾病56 58 43 46 45 36 39 38 31 35 皮肤病28 21 23 21 23 20 16 22 * 15 听力问题21 22 18 21 26 21 17 21 22 14 压力,抑郁或焦虑448 453 420 355 455 441 414 435 400 428 头痛和/或眼睛疲劳47 35 27 27 27 26 24 24 28 20 心脏疾病,其他循环系统疾病38 29 26 28 22 27 19 19 14 17 感染性疾病(病毒,细菌)31 27 27 24 40 40 32 57 37 20 其他类型的疾病115 88 84 86 102 107 79 76 103 82 总计1401 1354 1243 1165 1384 1260 1179 1265 1152 1073 *表示数值小到无法估计

2001-2011年英国职业病十万雇员发病率分类统计

年份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肌肉骨骼疾患2140 2110 1940 1860 2200 1780 1770 1910 1690 1460 上肢或颈部疾病780 900 740 720 900 700 710 770 660 590 下肢疾病340 310 310 320 340 280 320 310 340 290 背部疾病1020 900 890 820 960 800 750 830 690 580 呼吸或肺部疾病200 200 150 150 150 120 130 130 100 110 皮肤病99 73 78 72 78 65 53 73 * 51

听力问题71 76 60 71 89 71 57 69 72 47 压力,抑郁或焦虑1560 1550 1420 1190 1560 1460 1370 1450 1330 1420 头痛和/或眼睛疲劳170 120 93 91 93 86 78 80 93 66 心脏疾病,其他循环系统疾病130 100 89 95 77 89 63 63 45 57 感染性疾病(病毒,细菌)110 91 93 80 140 130 110 190 120 67 其他类型的疾病400 300 280 290 350 360 260 250 340 270 总计4870 4630 4210 3910 4730 4170 3890 4230 3820 3550 *表示数值小到无法估计

三、欧盟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统计概况

根据欧盟对其成员国9个行业的作业场所事故统计(农业、制造业、电力、

水气供应、建筑、零售与批发、贸易、旅馆与酒店、金融中介以及房地产),2008

年,欧盟大部分国家都将10万雇员事故率控制在5以内,其中英国的安全状况

最好,达到0.99,罗马尼亚的安全状况最差,为8.38。从近10年统计数据看,

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等经济大国,死亡人数、死亡事故数总体呈持续下降

趋势,10万雇员死亡率近年来都控制在3以下,排名普遍靠前;其他小国作业

场所安全状况比较稳定。

根据近10年的统计数据,欧盟各成员国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普遍改善,近年

来,万车死亡率普遍控制在1左右。

1998-2007欧盟成员国作业场所死亡人数统计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比利时50 57 56 61 48 41 54 45 50 47 保加利亚- - - - - - - 61 65 77 捷克共和国- - - - - - - 86 89 106 丹麦49 35 31 28 32 27 18 34 43 41 德国481 529 455 429 512 465 428 361 430 387 爱沙尼亚- - - - - - - 11 21 16 爱尔兰33 44 21 40 38 45 34 49 34 29 希腊46 81 36 37 53 48 41 24 58 50 西班牙420 425 415 413 416 365 329 400 393 332 法国415 368 375 367 308 318 318 234 395 435 意大利686 480 469 444 308 427 386 401 455 404 塞浦路斯- - - - - - - 9 17 9 拉脱维亚- - - - - - - 35 37 34 立陶宛- - - - - - - 65 66 70 卢森堡7 3 11 3 5 6 - 5 4 5 匈牙利- - - - - - - 73 69 70 马尔他- - - - - - - 6 6 7 荷兰88 74 76 62 55 60 55 51 56 61 奥地利143 146 146 140 141 145 152 138 129 117 波兰- - - - - - - 218 345 348 葡萄牙166 170 256 290 285 248 231 235 191 226 罗马尼亚- - - - - - - 232 307 375 斯洛文尼亚- - - - - - - 17 22 26 斯洛伐克- - - - - - - 44 63 37 芬兰34 26 31 37 31 29 38 31 25 21 瑞典28 25 25 31 28 28 25 39 35 34 英国212 182 228 195 180 158 174 179 169 183 挪威36 20 31 28 29 27 24 29 23 12 瑞士- - - - - - 66 41 54 60 数据来源:欧盟统计局

注:上述统计包括9个行业:农业、制造业、电力、水气供应、建筑、零售与批发、贸易、旅馆与酒店、金融中介以及房地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63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63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已经2013年8月1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 2013年8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 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中取消安全培训机构资质认可的规定,加强对安全培训活动 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作出如下修改: 一、删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二、将《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五项修改为:“负责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发证检验、专业设备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和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审查”。 第三十三条修改为:“承担海洋石油生产设施发证检验、专业设备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和安全咨询的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

三、将《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继续教育应当由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承担。” 四、删去《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三项中的“煤矿三级及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删去第四项中的“煤矿二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 五、将《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六项修改为:“法定代表人通过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组织的相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 第九条第五项修改为:“法定代表人通过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组织的相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 六、删去《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第十项。 七、删去《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第八十七条。 第八十九条修改为:“作业者和承包者应当组织对海上石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未经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删去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中的“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颁发的”。 八、《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增加一条,作为第十条:“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 原第十条、第十一条合并为一条,作为第十一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删去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监督管理原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企业依法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

导和监督。 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第六条【基本条件】企业应当至少具备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一岗一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做到岗位与职责相匹配,权限与职责相匹配。 第八条【主要负责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主动识别和获取与本企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并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或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 ?二?领导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满足企业安全生产需要; ?四?审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消除事故隐患; ?六?确定具备资格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七?批准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世界粮食安全

自古就有民以食为天,粮食是万物之基,是世界上绝大多数人直接的、主要的食物,动物性食品也主要是由粮食转化来的,是人类生存的必须物质需求,也是重要的工业原料。随着时代的进步,世界人口的不断增加,日益严峻的气候危机,正是粮食安全面临的最大挑战。温度上升带来的粮食减产、干旱洪涝等极端气候、及病虫害加剧等问题,正在影响到全球的农业生产。怎样确保粮食安全,这也成了人类面临的一大问题。 粮食分类 粮食主要分为夏粮和秋粮,夏天收获的粮食(夏粮),主要包括小麦早稻。秋季收得来的粮食(秋粮),主要包括玉米、红苕、大豆黄豆、高粱,水稻中的中稻、晚稻。其中,秋粮相对夏粮要重要很多。 世界粮食的分布 以下是世界粮食的主产区和该地区的气候:

以下是2008年世界各国粮食产量排名: 世界粮食生产地区不平衡也构成粮食安全的一个重要的原因:(1)按大洲:亚洲最多,约占世界粮食总产量的2/5以上;次为欧洲,占1/4;北美洲占1/5。 (2)按国家:中国、美国、印度、俄罗斯四国的粮食年产量都在一亿吨以上。包括法国在内,这五个国家的粮食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的3/5,其中中国粮食生产约占世界1/5。 (3)按人均产量: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人均产粮1500千克左右。亚洲、拉丁美洲人均产粮较少,非洲最少。 (4)主要商品粮产区:北美洲的温带草原区和澳大利亚的热带草原区。

(5)主要粮食出口国:美国、加拿大、法国、澳大利亚、阿根廷等,其中美国出口的粮食约占世界粮食总出口额的一半。 中国也是粮食大国也是人口大国,我国南方的水稻栽培和黄河流域的谷子栽培都为世界最早;我国是大豆的原产地,栽培养蚕和栽培养茶树的故乡;我国棉花、油菜籽、猪牛羊肉的产量均居世界第一位。糖料、大豆、茶叶、花生等产量居世界前列。 以下是我国水稻、小麦、玉米的全国生产区的分布: 1.水稻:集中产区主要在秦岭—淮河以南的东部平源、丘陵地区;川、滇、黔、鄂、湘、桂、粤、闽、赣、浙、皖、苏、沪(河北、河南、黑龙江、吉林、辽宁、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内蒙古、山东、四川、安徽)13个省、市、区,稻谷种植面积占全国的93%。 2.小麦:小麦的地区分布,冬小麦在长城以南、青藏高原以东地区种植广泛,集中产区则以秦岭—淮河以北,黄河中下游的河南、山东、河北、陕西和山西5省为主,其次是长江中下游的安徽、四川和江苏等省份。春小麦分布以长城以北及青藏高原以北地区为主。 3.玉米及杂粮:我国的玉米、高粱、谷子、薯类、大豆等。这些作物生产的地区分布相当广泛,播种面积和产量在粮食作物中占很大比重。在东北、华北和西北地区,杂粮多是秋收作物,在全年粮食总产量中常占2/3左右。

我国安全生产事故现状与形势分析报告

重庆科技学院 《事故调查与分析》课程论文 题目我国安全生产事故现状 与形势的分析

院(系)安全工程学院 专业班级安全2015-03 学生姓名周军献学号2015662183 授课教师托罗斯职称副教授 成绩 2016年11 月11 日 目录 前言 (1) 一我国安全生产的进步 (1) (一) 形成了基本的理论体系 (1) (二) 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 (1) (三)成立了一系列的法制部门 (2) (四)完善了相应的监督体制体系 (2)

二我国安全生产有待提高的地方 (3) (1)人的安全意识缺失 (3) (2)生产基础有待提高 (3) (3)监管监察及应急救援能力还很差 (4) (4)有效的市场激励机制还没形 (4) (5)安全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 (4) (6)安全教育培训宣传力度不 (4) 三我的见解 (5) 四改良对策 (5) (1)大力培育安全文化 (5) (2)发展科技、提高效率 (6) (3)以系统工程的角度 (6) (4)加强法制力度 (6) (5)利用综合保险的方法 (6) 五对于事故调查与分析这门课程的学习感悟 (7) 参考文献 (7)

前言 目前,安全生产仍然是世界各国都必须面对和应对的重大问题。对此,我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显然,通过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现状和特征分析有助于认识安全生产事故的规律,通过对安全生产事故发展趋势的准确判断有助于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控制和应对做出有效的决策。 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从体制、机制、规划、投入等方面,采取一系列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重点企业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参与监督。经过努力,安全生产的理论、法律、政策体系得到建立和形成,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状况趋于稳定好转。当然还有很多问题待解决。 一我国安全生产的进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0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0号 新修订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已经2009年4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5月17日公布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九年六月八日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总部(包括集团公司、总公司和上市公司,下同)及其下属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营的石油天然气管道储运分(子)公司和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但中央管理企业所属非煤矿矿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不得委托实施。 第五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石油天然气企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是指从事金属和非金属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下列单位: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016年

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编号:mdgs/zd-002B 实施日期:2016年8月 签发人:

岳阳市明达物流有限公司 目录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6) 3.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8) 4.专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2) 5.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7) 6.GPS安装、使用及监控管理制度 (19) 7.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22) 8.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4) 9.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26) 10.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28) 11.客户服务与投诉处理制度 (31) 12.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 (32) 13. 隐患排查整改计划及实施制度 (35) 14. 危险货物运输登记制度 (36) 15. 消防安全和环保管理制度 (37) 16.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制度 (39) 17. 危险品运输车辆清洗消毒制度 (41) 18. 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43)

19. 夏季行车安全措施 (45) 20. 冬季行车安全措施 (47) 21. 车辆安全例检制度 (49) 22. 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51) 附录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驾驶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2) 2.押运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3) 3.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5) 4.安检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6) 附录2:明达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57)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各部门、岗位、从业人员、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和活动等。 2.实施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公司各部门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监督检查的执行者,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的职责对全公司各生产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3.监督检查的内容、方法和时间 3.1 检查的内容 (1)查制度,即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完善。 (2)查设备,即检查本单位的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3)查安全知识,即检查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应有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4)查纪律,即检查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查事故隐患。 (6)查从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标准,真正能够起到保护劳动者的作用。 (7)查其他事项。 3.2 检查的方法和时间 (1)检查的组织方式主要有综合检查和专业检查。 (2)检查的方法包括常规检查、安全检查表法等。 (3)检查的时间分为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 4.隐患的处理程序 (1)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可以处理的应当立即进行处理,如发现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XXXXXX有限公司 XXXXXX产业园区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我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企业安全操作流程》相关安全条例中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以及国家和XXX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保证在生产过程中部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第二节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一、首先建立健全安全保障组织,完善人员配置,进场后我公司首先建议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管理层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作业层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保障小组。 二、安全保障小组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负责实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2)、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规划;审定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负责按规定设置安全机构和配备人员及支持其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项目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主持制定和组织实施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计划。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组织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审查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追查事故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节安全保证措施 1、安全保证体系及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由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工作体系、安全工

作内容和安全检查组成,施工过程中重点做好安全控制,预防

“四大”伤害,即: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坍塌、机械伤害、电器伤害。因此,安全工作必须兼顾一般,重点防范。 1.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生产,各部门负责人、班组长为本部门、本班组的安全员,安全组织制定生产安全目标及安全措施 1.2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树立安全生产“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思想,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劳动安全保护措施,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地方法规,遵守当地民风民俗,文明生产。使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思想上引起重视,行动上安全生产。 2、安全生产控制 2.1 编制生产方案、生产工艺时,充分考虑安全保护措施,并由安全组织审核。 2.2 生产前确认生产范围内的各类影响安全的设施,如电线、电缆、管道等,做到妥善处理和预防措施。 2.3 为专业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绝缘鞋、安全带等。 2.4 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机械工作前,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计算生产负荷应小于设备额定负荷,操作人员离开设备,需将设备停放在安全位置,并将设备关好,严禁在设备四周休息,行走前检查周围情况,确认无障碍时操作。

对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的设想

对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的设想 一、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在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我国经济进入高速增长期之后,安全生产形势日趋严峻,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体制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从而使得深化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突出。 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现实需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实现安全小康,必然是建立在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的基础之上。我们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这一现实,要求我们必须深化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切实落实经济发展安全先行,要安全的发展,而不要发展以后再回过头来重视安全。 2、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客观需要 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就必须保证人力资源的可持续性,其中最重要的又是保证人的健康安全。因此,当前在生产建设中,必须深化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确保劳动者健康安全,才能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3、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 经济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人服务的,经济发展的成果归根到底是供人分享的。在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成为社会共识和进步的标志的新形势下,针对近年来我国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安全事故不断上升的现象,我们必须从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认识深化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保护人的健康安全为根本目的,在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促进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 4、政府履行职能和企业生存发展的迫切需要 针对当前我国安全生产严峻而紧迫的形势,政府要高效有力地履行职能,就必须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性好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求得自身的持续稳定发展,就必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 二、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体系存在的问题 现行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是在2001年后逐步形成并定型的。这一体制体现了中央“强化综合、淡化专业”的改革初衷,有利于实现政企分开,精简政府机构,有利于逐步加强和改进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但由于缺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管体制的经验,现行的体制仍存在诸多问题,已经直接影响了安全生产监管的有效性。 一是机构设置不规范。宏观管理、行政执法和协调平衡三大职能相互混淆。二是监管主体权责不对称。表现为权力分散、多头监管,权力失衡,监管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权力不对等,执法不严。三是监管技术保障体系不健全,对技术服务机构的认证与相关技术人员的考核体系不健全、安全科学技术体系和安全信息网络体系薄弱。四是资金投入机制缺乏。五是应急救援机制不完善。六是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七是安全监管队伍力量薄弱。八是事前监测预警体系不完备。九是安全文化建设落后。 三、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初步构想 1、目标模式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调整各级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强化权威性和执行力,加快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62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62号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3年7月2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 2013年8月23日 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以外包工程的方式从事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勘探、建设、生产、闭坑等工程施工作业活动,以及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储运等工程与技术服务活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从事非煤矿山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安装,以及露天采矿场矿区范围以外地面交通建设的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非煤矿山外包工程(以下简称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由发包单位负主体责任,承包单位对其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外包工程有多个承包单位的,发包单位应当对多个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协调、管理。 第四条承担外包工程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非煤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升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章发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六条发包单位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生产实施管理和监督。 发包单位不得擅自压缩外包工程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违章指挥或者强令承包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冒险作业。 发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发包单位应当审查承包单位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不得将外包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 承包单位的项目部承担施工作业的,发包单位除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外,还应当审查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工程技术人员、主要设备设施、安全教育培训和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承担施工作业的项目部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发包单位不得向该承包单位发包工程。 第八条发包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安全投入保障; (二)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 (三)隐患排查与治理; (四)安全教育与培训; (五)事故应急救援; (六)安全检查与考评;

中国石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最新版

中国石化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组织修订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已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前言 中国石化从事的石油石化行业是一个高危行业,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连续作业、点多线长的特点,随着中国石化的改革和发展,油田勘探开发区域不断扩大,炼油装置、化工装置、油品储运正在向大型化发展,油品销售站点大多设置在人口密集地区和交通要道,因此安全生产是石油石化企业永恒的主题。在近几年国家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标准和中国石化原有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基础上,结合生产实际,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组织企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专家,重新修订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在制修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过程中,我们注重建立并实施HSE管理体系的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努力处理好普遍与特殊、安全要求与经济承受能力的关系。尽可能使修订后的安全管理制度既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又使其符合现场的实际情况,有一定的先进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分为总则、综合安全监督管理、专项安全监督管理、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安全技术管理、职业卫生管理、消防管理、企业交通运输安全管理、防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监督管理及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十一篇,共包括64项制度。为便于基层准确贯彻实施,附录中列出了一些常用名词解释、数据和国家颁布的有关法规、条例及政府部门的规章制度。 由于时间紧迫,《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望使用者发现问题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反映。

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职工安全卫生管理是一个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对于世界各国都具有一些共同的规律和属性。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制方面,由于各个国家的经济体制和发展历史的不同,其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制也有一些差异。但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的趋势和发展,各个国家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产生了相互的影响和渗透。在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制方面,世界很多国家推行的是“三方原则”的管理体制或模式,即:国家-雇主-雇员三方面利益协调的原则。这一原则为了社会和整体的利益,要求国家通过立法、执法、监察的手段来实现;行业代表雇主或企业的利益,通过协调、综合管理来实现;工会代表员工的利益,通过监督手段来实现的相互督促、牵制和协调、配合的机制。这与我国长期建立的“企业负责、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基本一致的。在加入WTO后,我国在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方面由于经济体制的变化和政府职能深化改革的影响,目前需要探索更为有序和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1998年,耕具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原属劳动部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和监督职能划归国家经贸委;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监察职能划归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业病防治的职能划归卫生部;工伤保险的职能交新成立的劳动的社会保障部。各工业部门承担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的职能也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在煤矿安全管理体制方面,2000年我国推行了新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根据国务院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

改革实施方案,成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这是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新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充分体现“十五大”关于加强执法监管部门的精神,坚持把安全管理和安全[换行]监察分开,实行垂直管理。2000年8月,在政府机构改革中,组建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这一举措表明国家在向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面努力和推进,这将对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完善和发展发挥重大的作用,对提高我国整体的职业安全卫生水平起积极的作用。

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与机构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与 机构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106-42 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与机构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首先要从机构上进行加强。国家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站在战略的高度,提出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设想:即安全生产的管理体制,从五个层面着手,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1) 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统一的标准和要求。无论何种所有制形式或经营方式的生产经营单位,政府对安全生产的要求都是相同的,都必须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和物质条件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政府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44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4号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3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2月28日公布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 二○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培训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培训(以下简称安全培训)活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对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前款所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从事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人员是指从事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教师、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和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的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人员等。 第四条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教考分离的原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煤矿安监局)指导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部门、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省级煤矿安全培训监管机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法对所辖区域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培训机构 第五条安全培训机构从事安全培训活动,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分三个等级。 一级资质证书,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审批、颁发;二级、三级资质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颁发。设立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从事煤矿安全培训活动的培训机构二级、三级资质证书的审批、颁发。 第六条取得一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煤矿安全监察人员,中央企业的总公司、总厂或者集团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工作。 取得二级资质证书的安全培训机构,可以承担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和中央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的登记人员,承担安全评价、咨询、检测、检验工作的人员,以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和三级安全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管理工作方针,有效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执行情况,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国家、行业、中煤集团和中煤龙化公司及化工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与综合检查相结合、专业与职工检查相结合”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和有检查、有督办、有整改、有奖惩、有总结的开展。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所属各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组织分工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分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是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者,主持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安全监督检查计划、总结、相关报表和奖惩决定的审批工作。 第六条交通安全部是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的统筹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中煤集团和中煤龙化公司及化工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监督检查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监督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具体承办公司安全监督联合检查的计划、通知、组织、总结和汇报工作。负责汇总监督检查结果和意见,向被检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督办整改落实情况; (三)承办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相关报表、报告等资料的收集、汇总、起草、编制、上报和存档等管理工作; (四)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项)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五)监督、检查、指导各职能部门和所属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是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的归口管理部门,统筹本单位安全监督检查相关工作。 第七条各相关部室参与本单位安全监督联合检查,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组织职权范围内的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监督检查的计划、检查、下达整改通知、督办、总结和奖惩建议工作。 第八条本级公司所属各单位为安全监督检查的被检单位,承办整改事项的计划、提报、落实、总结和本单位内部安全监督检查及奖惩工作。 第三章安全监督检查的形式 第九条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分为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

关于世界粮食安全问题的立场文件

关于世界粮食安全问题的立场文件 代表姓名:张慧妍 学校:人大附中分校初一2班 代表国家:墨西哥 所在委员会:世界粮食及农业组织 议题:确保粮食安全 近年来粮食危机的阴影笼罩着全球,影响全球经济发展的格局和态势。究其原因,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人为因素。客观因素主要包括:一是全球气温转暖,极端天气频现,干旱和洪水等自然灾害增加,土地沙漠化加剧导致耕地减少,直接影响了世界各国粮食产量的提高,造成了世界粮食出口的大幅减少;二是粮食的高消耗问题日益突出,一方面一些国家为了应对石油危机带来的影响,把大量粮食转化为生物燃料等新的能源,另一方面是随着人们食品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肉、蛋、奶的需求量大幅增加,畜牧业、养殖业的快速发展直接消耗了大量粮食;三是各国粮食储备逐年减少。“冷战”结束以来,不少国家认为大规模的粮食储备成本高、不划算,不愿意耗费大量财力、物力去保存粮食,导致最近30年间全球粮食库存不断下降,目前已经降到了30年来的最低点。人为因素主要体现在国际投机基金不断通过操控国际油价和粮价来扩大自己的市场影响力,不断通过抬高粮食价格从中渔利。粮价的飞速上涨,已经改变了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成为影响全球经济健康增长的重要因素。事实充分证明,对任何一个国家来说,粮食安全都是一个重大问题,不仅是吃饭问题、社会问题,而且是经济问题、政治问题,事关人们的生存、社会的发展,事关国家的安全、政局的稳定。 墨西哥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对协定成员国全面开放农产品市场,为了抑制墨西哥现在日益依靠国外农产品的状况,政府制定新的法律来维护墨西哥的主权、农产品安全和全民的利益,来保证自己国家粮食的自给自足。墨西哥一直实行的农业方针是重视自然条件好的地区,发展经济收益高的作物。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市场服务,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近年来实践不断地证明饥饿和贫

2020年(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壹)、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根据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壹责任人、项目副经理为分项安全责任人的安全保证体系,监督和指导各职能部室的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设置专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领导各级生产指挥人员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保证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由安全副经理、安全员负责。在安全副经理、安全员的指导下,组织全体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有效证件上岗,杜绝盲目指挥冒险作业。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图: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人员和各部门职责: 项目经理: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对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注意改善劳动条件,关心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3).检查且考核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项目副经理(安全副经理):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2).协助项目经理组织贯彻国家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指示。

(3).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同样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领导编制和组织实现安技措施计划,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 (5).对各级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工人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6).组织安全大检查,定期召开安全专会。 (7).组织均衡生产,注意工人的劳逸结合,对因加班加点致使工人过度疲劳造成事故负领导责任;对经理责成解决的安全工作或已决定急需解决的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解决而酿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对虽采取措施,但由于下属人员执行不力造成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项目总工程师: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本工程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审批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主管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3).在审批技术文件和处理技术问题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标准。 (4).在审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革新项目时,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5).对已提出的技术方面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采取措施解决而酿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对虽采取措施,但由于下属人员执行不力造成的事故负领导责任。 技术质量部: (1).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主管领导贯彻落实安全技术工作。 (2).在进行技术方案设计及工艺方案选择时,优先考虑安全设施的设计(如:脚手架、护栏、支撑、模板等),减少对施工人员的危害,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

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一、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监督管理体制的发展变化 (一)历史发展概况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劳动保护工作。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公私企业一般实行8小时至10小时工作制”“保护女工的特殊利益”“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的安全和卫生设备”。 新中国一建立,中央人民政府就设立了劳动部。劳动部下设劳动保护司,各地方劳动部门设劳动保护处、科,作为劳动保护工作的专管机构。政府许多产业部相继在部内的生产或人事部门设立了专管劳动保护工作的机构。 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各级工会中设立了劳动保护部,工会基层组织一般设立了劳动保护委员会,以加强对企业劳动保护的监督。 1950年10月,政务院批准的《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试行组织条例》和《省、市劳动局暂行组织通则》都规定,各级劳动部门自建立伊始,即担负起监督、指导各产业部门和工矿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任务。 1956年9月,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组织简则》规定,劳动部在自己的权限内,有权发布有关劳动工作的命令、指示和规章。这些命令、指示和规章,各级劳动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遵守和执行。还规定,劳动部负责“管理劳动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工作,领导劳动保护监督机构的工作,检查企业中的重大事故并且提出结论性的处理意见”。 1955年4月25日天津国营第一棉纺厂发生的水管锅炉爆炸,死伤77人,直接财产损失36万多元。鉴于这种情况,国务院于同年6月批准在劳动部建立国家锅炉检查总局,于1956年1月开始工作。大跃进中,锅炉安全监察工作受到严重挫折,机构被精简合并。1963年,国务院决定恢复各级锅炉安全监察机构。 1970年,国计委成立劳动局(原劳动部精简为劳动局划归国家计委领导),恢复了劳动保护工作。 1975年,在邓小平同志主持下,治理整顿工作走上轨道,劳动保护工作的治理整顿也获得了进展,国务院设立了国家劳动总局(即国家计委劳动局扩编为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恢复了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劳动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国家劳动总局分设了劳动保护局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1981年,为加强对矿山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又成立了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局。

50号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0号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总局令第5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指为建设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的机构。 第四条国家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资质认可制度。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的,不得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 第五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从高到低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 甲级资质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认可及颁发证书。 乙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及颁发证书,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丙级资质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及颁发证书,并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登记。 第六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经济结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需要,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总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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