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不锈钢压力容器制造工艺

WI不锈钢压力容器制造工艺
WI不锈钢压力容器制造工艺

不锈钢压力容器制造工艺

WI03-08 1.总则:本工艺适用于奥氏体不锈钢各种容器的制造。对于不锈钢塔器的制造除执行本工艺技术外,还应执行WI03-07《塔器制造工艺》。若图纸或工艺有特殊要求时,应执行图纸或工艺。

2.一般要求:

2.1制造

2.1.1不锈钢容器的制造应在专门场地使用专用工装进行,不得与黑色金属制品或其它产品混杂生产,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2.1.1.1制造场地要保持清洁、干燥,严格控制灰尘,且具备文明生产条件;

2.1.1.2工件存放和制造场地应铺设木质或橡胶垫板;

2.1.1.3托辊上均应挂胶或采用其它有效的方法,控制表面机械损伤;2.1.1.4打磨所用的砂轮片必须采用磨料为钢玉系列的砂轮片。

2.1.2材料标记及移植。

2.1.2.1制造过程中各受压元件材料标识应采用硬色笔、铅笔或蜡笔等,且应保持清晰完整,直到水压试验检查合格或竣工允许清洗掉为止。

2.1.2.2材料标识按WI03-01《产品标识规定》进行。

2.1.3防止磕碰划伤:板材或零部件在吊运、制造过程中,要始终保持钢板表面及所用设备及胎具的清洁,以防将熔渣、氧化皮等金属杂物压入工件表面,在各工序的制造过程中,要采取措施,防止工件表面磕碰划伤。

2.1.

3.1起吊不锈钢容器或零部件的吊具应加铜垫,吊缆宜采用绳制吊缆或柔性材料铠装的金属吊缆。

2.1.

3.2冲压胎具工作表面要光洁、平滑、无棱角,且涂油脂。

2.1.

3.3禁止直接踩踏不锈钢表面。如要在不锈钢表面或进入壳体内工作,则必须穿专用鞋套。

2.1.

3.4在滚剪刨前,要用去污粉(诸如:洗衣粉、热碱溶液等)清理设备平台及辊轮上的油污、铁锈等污渍,并对平台上的尖锐部分进行处理;并用白布及手触摸检查,白布清洁,触摸光滑无突起后方可进行滚剪刨加工。

2.1.

3.5对于滚剪刨过程中,漏油及滴落的油滴,要及时清理,避免渗入及压入母材,难以清理。

2.1.

3.6滚板过程前,将刨边突起及毛边打磨光滑;滚板过程中,用牛皮纸将碳钢滚轮与钢板隔离,确保加工过程中,母材表面的清洁以及尽可能减少对母材的划伤。

2.1.

3.7在滚剪刨过程中,注意对原材料的保护,在剪板机及刨边机平台上严禁超过100mm的大幅度推移,以免划伤母材;

2.1.

3.8回床时除按以上要求外,对于焊道上的油渍及白垩粉,要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回床。

2.1.

3.9加工好的材料应整齐地堆放在专用底架上,以便连同底架吊运;板间须垫橡胶、木条等软制材料以防损伤表面。

2.1.

3.10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遵照WI03-27《成品半成品保护规定》。

2.1.4下料划线:

2.1.4.1除切割线外其余标记不准使用“划针”划线。“冲子”冲眼,可使用硬色笔、铅笔或其他记号笔等。

2.1.4.2圆钢和管子可用车床、锯床或无齿锯切割等方法下料。还要除去割口处砂轮残屑及毛刺。

2.1.4.3钢板的下料或开孔,可用等离子切割详见WI03-02《放样下料工艺》。

2.1.4.4进行钻、铣、车削等机械加工时,冷却液一般采用水基乳化液。

2.1.5组对工序:

2.1.5.1组对过程中,要在木制平台上进行,严禁使用碳钢工具(诸如:锤、龙门板等)与不锈钢接触,打磨用砂轮片,要使用不锈钢专用砂轮片,严禁混用。

2.1.5.2组对过程严禁强力组装,在保证满足工艺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尽可能少的在母材上点焊辅助板,在去除辅助板的过程中注意在板的落位上垫木板,以免辅助板砸伤母材。

2.1.5.3对于变形进行调直时要及时浇水冷却,避免过烧。

2.1.5.4对于无人孔的设备,应在封口前,由所在车间委托内壁酸洗钝化,然后再回车间组焊,组焊后进行内部局部灌注酸洗钝化及外部酸洗钝化。

2.1.5.5调直点、焊接两侧黑色痕迹要进行细致抛光至看不到黑点痕迹为止。

2.1.6冷热成形

2.1.6.1不锈钢封头采用热成型时,应按热处理规范和冲压工艺的要求,严格控制炉内温度和冲压的起始温度与终了温度,并做好记录,不允许碳钢封头同炉加热。热成型所用的工具、压模等须清洁干净,不允许有碳钢屑、氧化皮等污物存在。

2.1.6.2经热加工成型的不锈钢封头、弯管、锻件的零部件,凡有抗晶间腐蚀要求者,热加工后应进行抗晶间腐蚀试验;若试验结果不符合抗晶间腐蚀要求,应进行进行固溶或稳定化处理。固溶或稳定化处理应有热处理时间与温度关系曲线记录,热处理后应进行抗晶间腐蚀试验。

2.1.6.3分别按WI03-03《冷作加工工艺》及WI03-04《炉曲工艺》进行。

2.2焊接

2.2.1焊接环境温度应不低于5℃,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在常温下不要求预热的焊件也应在焊口100mm范围内加热至15℃才能施焊。2.2.2焊前坡口须用丙酮或酒精将油污,脏物等清理干净。用不锈钢丝刷或砂轮清理坡口表面,手工焊时,则需将坡口两侧80-100mm范围内涂上白垩粉浆或喷刷防飞溅油,以防止飞溅贴在工件表面。

2.2.3对带包边角钢(不锈钢包边角钢是组焊结构)的顶盖焊接,需采用尽可能小的组对间隙,适当的焊接顺序且辅助水冷以及刚性拘束等防变形措施,具体方法如下:

2.2.

3.1组对间隙:角部角钢与顶盖间隙不大于4mm;角部角钢与筒体间可先焊角缝,再组对顶盖,已减少焊接量。

2.2.

3.2焊接顺序:焊接时同一位置连续施焊不超过2根焊条,外侧辅助水冷散热,接着转180°,焊另一侧,直至焊完。

2.2.

3.3刚性拘束:焊接前,顶盖上加固防变形“井”型加固件;

2.2.4对于壁厚小于等于6mm的不锈钢对接焊缝焊接时,需注意:

2.2.4.1组对点焊要密要牢,厚度不大于8mm的每隔20mm点焊一点,厚度大于8mm的每隔50mm点焊一点;

2.2.4.2反面清根深度要尽可能小,不超过板厚的1/3,然后将渗碳层打磨至金属光泽后,施焊时若发生变形,及时纠正,避免最后卡腰。

2.2.5焊接过程中,要采用对称焊,及避免在焊接中局部过热,否则要浇水冷却。

2.2.6焊接后焊接接头及热影响区内不允许有飞溅、药皮、咬肉、夹渣等缺陷。飞溅等异物检查方法:用手触摸,无异物突起为止。

2.2.7焊道黑痕要打磨干净,焊道中心两侧各15~20mm为处理范围。处理时避免将焊道两侧母材损伤。

2.2.8容器出车间时外观检查应该无飞溅、药皮、咬肉、黑痕等缺陷,采用抛光砂轮片进行修磨处理时不要连带打磨,应将抛光砂轮片尽量水平放置打磨,打磨呈面状痕迹,避免打磨出线状痕迹,打磨尺寸要尽可能

小,并且在打磨区域内一定要沿同一方向打磨,局部形状要呈现规则圆形。

2.2.9应尽量避免在工件上焊临时工艺性辅件。定位焊、点焊临时工艺性辅件均应按产品焊接工艺规定进行。

2.2.10受压元件特别是筒体纵缝应有引、熄弧板,不应在工件表面引弧。

2.2.11定位焊、点焊、临时性辅件以及引、熄弧板的去除严禁强行打掉,应采用风铲,高速砂轮机等机械方法。

2.2.12施焊过程中,不允许采用碳钢作为地线夹头,应将地线夹头紧固在工件上,禁止点焊紧固地线。

2.2.13施焊时应严格执行焊接工艺规范,严格控制焊道层间温度。用碳弧气刨清根时,严禁渗碳,需将渗碳层打磨清除。

2.2.14其它要求详见WI03-12《焊接工艺》。

2.3热处理

2.3.1按图样、工艺文件规定进行热处理。

2.3.2冷成型封头可不进行热处理。

2.4探伤检查:

2.4.1按图样,工艺文件规定探伤方法及合格级别进行。

2.4.2探伤部位要做好标记,保证具有可追溯性。

2.5压力试验及致密性试验:

2.5.1按图样、工艺文件规定的压力进行,操作遵照WI03-10《容器试压工艺》。

2.6容器表面要求:

2.6.1容器、零部件制成后表面应无油污、锈蚀、划痕、油漆痕、焊接熔渣等杂物,钝化膜完整均匀,成灰白的金属光泽。

2.6.2对于深度小于5%名义厚度划痕,进行1:3修磨;进行对于深度超过5%名义厚度划痕,补焊后进行打磨抛光。打磨时不要连带打磨,打磨尺寸要尽可能小,并且在打磨区域内一定要沿同一方向打磨,形状要呈现规则圆形。

2.6.3按图样,工艺文件规定进行酸洗钝化处理,操作规程遵照WI03-09《不锈钢制压力容器酸洗钝化工艺》。

2.6.4容器竣工检查后按WI03-26《油漆包装运输工艺》进行油漆、包装和运输。

3.零部件的制造

3.1封头

3.1.1封头压制按WI03-05《封头制作工艺》进行。

3.1.2封头尽量采用冷成型,成型后可不进行热处理。

3.1.3封头坡口尽量采用机加工,机加工时封头上尽量不焊辅助支爪。若采用等离子切割,需保留足够余量,以便切割后打磨出金属光泽。切割时注意封头表面成品保护。

3.2筒节

3.2.1筒节的制造按WI03-06《容器装配工艺》进行。筒节周长需在盘封头周长后,在满足外周长允差的基础上,对于筒体壁厚不大于8mm的,封头与筒体内外错边量均分;对于筒体壁厚大于8mm的,封头与筒体内口齐,外口削薄。

3.2.2当筒节间用法兰连接,特别是靠近法兰断面处有接管及补强圈时,一般装配顺序是:

3.2.2.1装配接管、补强圈并焊接,端面处打支撑,以防变形。

3.2.2.2装配设备法兰,并用螺栓将两设备法兰把紧。

3.2.2.3焊接设备法兰。

3.3带不锈钢衬板法兰与设备筒节或封头连接,或带不锈钢衬板人孔,一般装配顺序是:

3.3.1设备法兰不锈钢衬板下料:公称直径不大于1000mm按整体或

1/2下料,公称直径大于1000mm按最多不超过1/4下料。注意根据成型后尺寸,厚度至少加4mm余量,内外径至少各加5mm余量。

3.3.2设备法兰与不锈钢衬板组焊成整体。严禁在法兰上直接拼接衬板。

3.3.3设备法兰与衬板及筒节或人孔法兰及盖与耳板(要满足机加工能力)组焊。

3.3.4法兰不锈钢衬板机加工:

3.3.

4.1衬板加工时,一定要以基础法兰的法兰面及中心为加工基准,以免造成无法安装。

3.3.

4.2衬板因筒体或封头椭圆,内径圆整尺寸(例:DN1400、

DN1800、DN1900),为避免伤及封头或筒体母材,机加工时,不要机加工低于封头或筒体母材,加工点最先触及封头或筒体母材时即停止内口加工,未加工到部分,回厂局部修磨至与封头或筒体母材平齐后,抛光处理。

3.3.

4.3衬板外圆尺寸加工若出现达不到图面要求尺寸,即停止加工,补焊后再机加工。

3.3.5设备法兰衬板气密性试验。具体操作详见WI03-10《容器试压工艺》。

3.4换热器的制造

3.4.1管板与折流板配钻后,要标记好至少三处配钻位置线,并在同一面上按组对顺序进行折流板编号,便于下道工序组装。定位螺栓孔钻后,应与管板对比后,如不合适,进行修磨后才可用于组对。折流板孔应用风挫将孔内毛刺打磨干净,以免影响穿管。

3.4.2对于换热器,在组装壳程筒体前,由铆焊车间委托筒体内的清洗(用热碱或洗衣粉)直至露出母材本色。

3.4.3换热器壳程环缝焊后要将内部焊缝磨平,并将焊接局部收缩通过回床纠正过来,以免影响穿折流板。

3.4.4换热管下料及组对过程中,一定不要强行组对。

附加说明:

本规定编制人:昝静

本规定审核人:田晓华

本规定批准人:许烨烨

钢制压力容器下料通用实用工艺守则

1 适用围 1.1 本守则规定了压力容器受压元件下料的通用技术要求。本工艺守则规定了下料工序的操作要点、质量要求和控制的主要容。 1.2 本守则适用于压力容器制造零部件的下料工序。 2 引用标准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98《钢制压力容器》(第1、2号修改单) GB151-99《管壳式换热器》(第1号修改单) 公司《质量手册》及相关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3 材料 3.1压力容器用材料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150-2011《钢制压力容器》、GB151-2012《管壳式换热器》及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3.2 制造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材料必须具有材料生产单位按照相应标准规定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原件)。质量证明书的容必须齐全、完整,并应有材料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盖章确认。如质量证明书为材料生产单位出具的复印件,应由材料销售单位在质量证明书的复印件中加盖销售单位质量检验章和经办人章。 3.3 购进的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材,应有明显清晰的标志,且和质量证明书一致,图样及相关标准要求复验及对质量证明书中的某项性能有怀疑时均需复验,没有完成的材料检验,未经材料责任师签署验收

入库单的材料不得进入下料现场。 3.4 投入下料现场的材料未种植本单位材料代号标识及检查员见证标识,不允许进行划线下料。 3.5 主要受压元件用材必须进行标记的种植,且应经材料检查员确认。在使用中始终保留有标识,当制造中需要使用时,应进行标记的移植,并有材料检验员的确认标记。主要受压元件包括:压力容器中筒体,封头(端盖),人孔盖、人孔法兰、人孔接管、膨涨节、开孔补强圈、设备法兰、换热器的管板和换热管、M36mm以上的设备主螺栓及直径大于等于250mm的接管和管法兰。 3.6 标记位置 标记位置 图1 筒节钢板拼接标记位置

压力容器制造工艺流程

2007年4月,**公司因取《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需试制一台压力容器。公司决定试制一台自用的储气罐,规格Φ1000×2418×10,设计压力1.78MPa,设计温度40℃,属二类压力容器。通过该压力容器的试制,对压力容器的制造工艺流程有了更深的了解。 工艺流程:下料——>成型——>焊接——>无损检测——>组对、焊接——>无损检测——>热处理——>耐压实验 一、选材及下料 (一)压力容器的选材原理 1.具有足够的强度,塑性,韧性和稳定性。 2.具有良好的冷热加工性和焊接性能。 3.在有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必须有良好的耐蚀性和抗氢性。 4.在高温状态使用的设备要有良好的热稳定性。 5.在低温状态下使用的设备要考虑有良好的韧性。 (二)压力容器材料的种类 1.碳钢,低合金钢 2.不锈钢 3.特殊材料:①复合材料(16MnR+316L) ②刚镍合金 ③超级双向不锈钢 ④哈氏合金(NiMo:78% 20%合金) (三)常用材料

常用复合材料:16MnR+0Gr18Ni9 A:按形状分:钢板、棒料、管状、铸件、锻件 B:按成分分: 碳素钢:20号钢20R Q235 低合金钢:16MnR、16MnDR、09MnNiDR、15CrMoR、16Mn锻件、20MnMo锻件高合金钢:0Cr13、0Cr18Ni9、0Cr18Ni10Ti 尿素级材料:X2CrNiMo18.143mol(尿素合成塔中使用,有较高耐腐蚀性) 二、下料工具与下料要求 (一)下料工具及试用范围: 1、气割:碳钢 2、等离子切割:合金钢、不锈钢 3、剪扳机:&≤8㎜L≤2500㎜切边为直边 4、锯管机:接管 5、滚板机:三辊 (二)椭圆度要求: 内压容器:椭圆度≤1%D;且≤25㎜ 换热器:DN≤1200㎜椭圆度≤0.5%DN且≤5㎜ DN﹥1200㎜椭圆度≤0.5%DN且≤7㎜ 塔器: DN

不锈钢容器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1. 主题内容及适应范围 1.1本规程对不锈钢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的材料、各零部件和成品的组装程序、组装要求、质量检验、试验等做出通用规定。 1.2本守则如与设计、工艺文件相矛盾之处,应以设计、工艺文件为准。 1.3制造时,除引用标准和有关工艺守则外,还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规定。 1.4本守则中引用的法规、标准、守则等如经修改,应以新的版本为准。 2. 引用标准 R000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50《压力容器》 151《管壳式换热器》 4710《钢制塔式容器》 4731《钢制卧式容器》 20584《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 47015《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21433《不锈钢压力容器晶间腐蚀敏感性检验》 3. 材料要求 3.1材料验收、保管按照《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手册》及程序文件中材料质量控制的规定执行。 3.2不锈钢材料及零部件应防止长期露天存放、混料保管。要求按时投料、集中使用、随时回收、指定区域存放遮蔽保管。 3.3不锈钢与碳素钢等原材料有严格的隔离措施,搁置要稳妥,堆放要整齐,防止损伤(划痕、磕碰、压痕)和弯曲,散装的光亮板材应立放在15°斜度的木架上。 3.4设计图样要求对原材料进行抗晶间腐蚀试验复验的,其复验用试样的形状、尺寸、加工和试验方法,除设计图样另有规定外,应符合21433或设计图样规定的试验方法。 3.5制造压力容器用的不锈钢材料不得有分层,表面不允许有裂纹、结疤等缺陷。用于制造 有表面粗糙度要求的不锈钢板,应经80?100号砂头抛光后,再检查表面质量。 3.6不锈钢钢板表面允许存在深度不超过厚度负偏差之半的划痕、轧痕、麻点、氧化皮脱落后的粗糙等局部缺陷。 3.7经酸洗钝化供应的不锈钢材料表面不允许有氧化皮和过酸洗现象。 3.8不锈钢原材料和不锈复合钢板应按牌号、规格、炉号、批号分类存放,不锈钢材料上应有清晰的入库标识,应采用无氯、无硫记号笔书写,氯含量要w 25,也可用纸质标签粘贴 标识。 3.9钢板或另部件在吊运制作过程中应始终保持钢板表面的清洁,并防止磕碰划伤。 3.10深度超过规定应清除,清除打磨的面积应不大于钢板面积的30%,打磨的凹坑应与母 材圆滑过渡,斜度不大于1: 3。 3.11打磨后,如剩余厚度小于设计厚度,且凹坑深度小于公称厚度的5%或2 (取小者), 允许不做补焊;如凹坑深度较深,剩余厚度仍满足上述要求,与设计部门联系协商解决。 3.12超出上述界限的缺陷应考虑补焊,但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低合金铬钼钢,单个修补面积小于或等于1002,总计面积小于或等于300 2或2% (取小者); (2)允许焊补深度不大于板厚的1/5。 (3)钢板边缘的分层长度如不大于25,可免于修补或清除;长度大于25,且深度大于1.5的分层均应打磨消除。打磨深度如不大于3,可免于焊补,否则焊补后使用;同一平面内,间距不大于板厚5%的分层,应作为连续的分层长度。 (4)钢板表面及坡口分层补焊应符合《焊接通用工艺守则》的规定。

下料通用工艺守则最新

下料通用工艺守则 1.材料要求 1.1在材料领用时,核对工艺文件与所领材料的牌号、规格和材质证 明书是否一致。 2.划线 2.1在划线下料前应对钢材表面进行净化处理。 2.2下料前,下料人员应根据材料面积、牌号及图样尺寸进行排版、 放样。碳钢、低合金钢用石笔、弹粉线法,不锈钢用铅笔、弹粉线法。 2.3划线时筒体的卷制方向应与钢板轧制方向一致。考虑焊缝正确布置,尽量使相关部件避开纵环缝所规定的尺寸,对长度要求较严的部件,如换热器、塔器等,其筒体拼缝处应预留焊接接头收缩余量。 2.4筒节长度不小于300mm,筒节展开长应不小于1000mm。筒体拼接 不准出现十字焊缝,相邻筒节纵逢距离为3倍板厚。且不小于100mm。 2.5凡在工艺文件上规定有试板的,筒体或封头在下料划线时,应按要求同时划出试板材料,并按规定作出标记。产品焊接试板的宽度方向应是钢板的轧制方向。 2.6划线时应从板材或管材无原始标志的一端开始,以保证剩余材料 上有原始标识。 3.材料标志移植 3.1制造受压元件的材料应有可追溯的标志。在制造过程中,如原标

志被裁掉或材料分成几块时,按《材料标识可溯性》进行标志移植,并在材料分割前完成标志的移植。 3.2 有耐腐蚀要求的不锈钢以及复合钢板,不得在耐腐蚀面采用硬印 标记。 3.3低温容器受压元件不得采用硬印标记。 3.4每件板料上都应写明产品编号、件号、下料尺寸等。 4.下料 4.1除一般零件外,压力容器受压件应尽量采用刨边机和自动切割机 进行下料。 4.2碳钢、低合金钢一般采用氧-乙炔切割下料;不锈钢应采用等离 子弧切割。 4.3除切割时预留切割耗量外,切割后需机加工的零件,应预留加工 余量,一般参照以下数量:500mm之内每边加大3mm;510-1000mm 每边加大4mm;1000-2000mm每边加大6mm。 5.坡口加工 5.1凡需制备焊接坡口的,应严格按图样和工艺要求进行加工。 坡口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坡口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夹杂等缺陷; b. 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R m≥540MPa的低合金钢材及Cr-Mo低合金 钢材经热切割的坡口表面,加工完成后应按JB/T4730.4进行磁粉检测,I级合格; c. 施焊前,应清除坡口及两侧材表面至少20mm范围内(以离坡口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3-2007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颁布日期】19850606 【实施日期】20070701 【修订日期】 【颁布单位】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号】TSGR0003-200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简单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的简单压力容器是指结构简单、危险性较小的压力容器。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简单压力容器: (一)容器由筒体和平封头、凸形封头(不包括球冠形封头),或者由两个凸形封头组成; (二)筒体、封头和接管等主要受压组件的材料为碳素钢、奥氏体不锈钢; (三)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6MPa; (四)容积小于或者等于1000L; (五)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并且小于或者等于 1000MPa·L; (六)介质为空气、氮气和医用蒸馏水蒸发而成的水蒸气; (七)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20℃,最高工作温度小于或者等于150℃; (八)非直接火焰的焊接容器。 第四条本规程也适用与简单压力容器相连接的以下连接件: (一)与外部管道或者装置用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或者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 (二)简单压力容器开孔部分的承压盖及其紧固件; (三)非受压组件与简单压力容器本体连接的焊接接头; (四)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帽)、压力表、水位计、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第五条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 (一)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海上设施和船舶使用的压力容器; (二)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如压缩机缸体等); (三)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四)灭火器; (五)快开门式压力容器; (六)移动式压力容器。 第六条简单压力容器的材料、设计、制造、检验检测和使用管理应当满足本规程的要求。 第七条申请简单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制造单位其产品应当先进行型式试验,并且合格。 第八条进出口简单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应当满足《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

塔器制造通用工艺守则QJQS192020

塔器制造通用工艺守则QJQS192020 受控号: 胜利油田胜利石油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金属结构厂标准 Q/JQS19-2004 塔器制造 通用工艺守则 2004-04-20公布2004-05-20实施胜利油田胜利石油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金属结构厂发布

目录 1 总则 2 技术内容 2.1 工序流程图 2.2 施工前预备 2.3 下料 2.4 筒节预制 2.5 筒体组装 2.6 焊接 2.7 划线、开孔 2.8 内件安装 2.9 裙座组装 2.10 热处理 2.11 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 2.12 除锈、涂敷

塔器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1 总则 1.1 为确保设备的制造质量,特修订本工艺守则。 1.2 本工艺守则适用于高度大与10m,且高度/直径大于5的裙座自承式钢制塔器的制造与装配。塔器能够是内压或外压。 1.3 本工艺守则涉及人员均为受过造作安全教育者,电焊工、无损检测人员应持有操作资格证书。 1.4 引用标准 GB150 钢制压力容器 JB4710 钢制塔式容器 JB/T4709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2 技术内容 2.1工序流程图 2.2 施工预备 2.2.1 施工前要熟悉产品图样及技术条件,对复杂产品要由有关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制定施工方案,编制工艺卡。 2.2.2 材料、配件、外协件必须具有合格证书,材料的检验及代用应按GB150的有关规定执行。 2.2.3 预备施工用的机具及设备,关于接管及内件放样。 2.3 下料

2.3.1 下料除按《压力容器下料通用工艺守则》外,还应在板节周边留出刨边余量,以进一步找正,使对角线偏差接近零。 2.4 筒节预制 2.4.1 筒节的滚圆,纵缝点对应符合《压力容器筒体制造和组装通用工艺守则》的有关规定。 2.4.2 筒节两端面平行度不应大于2mm,否则应给予修整。 2.5 筒体组装 2.5.1 对口错边量应按《压力容器筒体制造和组装通用工艺守则》的有关规定。 2.5.2 在组装每条环缝时,可依照筒节的壁厚留有0.5~2mm的间隙,以便操纵塔体的弯曲度,每装一节筒节,要从四条中心线方向测量弯曲度,并依照具体情形进行及时调整,以保证整个筒体的直线度。 2.5.3 关于分段交货的塔器,应进行预组装,加工好坡口,外边缘<100mm的范畴内可不涂敷防腐涂料,如需要可涂敷对焊接质量无害且易去除的爱护膜。 2.6 焊接 2.6.1 按图纸及焊接规程要求编制焊接工艺卡,工艺卡包括焊接材料、焊接方法、坡口型式、工艺参数及热处理要求。 2.6.2 按JB4744-2000要求制作产品焊接试板,焊接试板的规格、数量执行焊接工艺。 2.6.3 产品的焊接应严格执行焊接工艺。 2.6.4 焊缝的返修按GB150规定。 2.6.5 焊缝表面的外观应符合GB150规定。 2.6.6 焊缝的无损检测应按焊接工艺要求。 2.6.7 吊耳与塔壳之间的焊缝应作磁粉或渗透探伤。 2.7 划线、开孔 2.7.1 整体组装合格后,按图纸及排版图进行划线,划线应划出0°、90°、180°、270°四条中心线,且应划出塔盘支撑件的安装位置及接管、人孔等开孔位置线,并使用样板描出开孔轮廓。 2.7.2 划线经检验合格后,应进行开孔,开孔一样采纳气割,关于不锈钢材质应采纳等离子切割。 2.7.3 关于有人孔或大接管集中在一侧的塔体,要依照具体情形采取“反变形”或其它措施防止塔体的弯曲变形。 2.7.4 关于设备法兰连接的筒体,当法兰端面至开孔中心700mm内有大接管或焊接件时,为防止法兰密封的变形,应将接管、补强圈及焊接件先与塔体焊好,然后再将设备法兰与塔体

压力容器制造通用工艺规程

压力容器制造通用工艺规程 第四版 宜兴制药设备厂 发布日期2004年9月15日实施日期2004年10月1日 目录 一、关于贯彻实施“压力容器制造通用工艺规程”的通知 二、目录 1 三、编制说明 2 1. T.Z04-01压力容器制造工艺规程 3 2. T.Z04-02材料标记移植工艺规程10 3. T.Z04-03划线下料通用工艺规程16 4. T.Z04-04氧—乙炔切割工艺规程18 5. T.Z04-05空气等离子弧切割工艺规程20 6. T.Z04-06封头圆筒制造通用工艺规程21 7. T.Z04-07压力容器组装工艺规程24 8. T.Z04-08钢制压力容器焊接通用工艺规程27 9. T.Z04-09钢制压力容器焊条电弧焊工艺规程37 10.T.Z04-10钢制压力容器埋弧自动焊工艺规程38 11.T.Z04-11钢制压力容器钨极氩弧焊工艺规程40 12.T.Z04-12碳弧气刨工艺规程41 13.T.Z04-13钢制压力容器焊缝隙返修和修补工艺规程43 14.T.Z04-14管壳式换热器通用工艺规程45 15.T.Z04-15强度胀接工艺规程49 16.T.Z04-16不锈钢压力容器制造管理规定51 17.T.Z04-17晶间腐蚀通用工艺规程54 18.T.Z04-18不锈钢酸零部件膏剂酸洗钝化工艺规程56 19.T.Z04-19钢制压力容器热处理工艺规程 58 20.T.Z04-20水压试验操作规程61

21.T.Z04-21致密性试验操作规程63 22.T.Z04-22气压试验通用工艺规程65 23.T.Z04-23压力容器涂敷运输包装工艺规程67 编制说明 本规程是压力容器制造通用工艺文件的汇编,共23项通用规程。 为了不断改进和发展,对这些规程进行了更新,文件代号有前置代号和后置代号构成,前置代号有通用(TongYong)和制造(ZhiZao)组成,选取汉语拼音中第一个字母通用为T、制造为Z后置代号有年号和文件号组成,。 例T Z 04 01 文件顺序号 年份 制造 通用 压力容器通用制造工艺规程中第一个文件编号为:T.Z04-01 本手册中各规程均由技术科归口解释。 本厂制造的非《容规》控制的容器及其它产品,均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压力容器制造工艺规程 文件号:T.Z04—01 编制说明 1.为使压力容器的制造符合安全技术法规的要求,提高操作人员的工作质量,保证产品质量,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厂产品和加工设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2.本规程适用于碳素钢、低合金钢容器的制造。 3.由于产品制造中的焊接、探伤、水压试验、气密性试验、油漆、包装等工序已有单项“规程”、“守则”,本规程不再制定。 4.本规程是压力容器制造的基本要求,操作人员必须遵守设计图样和产品工艺过程卡的有关规定,并满足本规程的要求。 5.操作部门对本规程负责贯彻执行,检验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6.本规程由技术科归口并负责解释。 一.矫形和净化 本工艺适用于钢材在划线、下料前的矫形和净化。 1.钢板矫形 钢板不平会影响划线质量、造成切割弯曲,从而影响产品制造质量,因此,钢板在加工制造前必须进行矫形。 1.1手工矫形:将钢板放在平台上,用锤锤击,或用专用工具进行矫形,手工矫形的工 具有大锤小锤及型锤(不得有锤痕)。 1.2机械矫形:将钢板放在专用矫形机(平板机)上进行,钢板纵向大波浪,弯曲也可在 圈板机上进行矫形。 1.3火焰矫形:通常用氧—乙炔火焰加热钢材变红,然后让其快速冷却,使变形得到矫 正。 2.钢板的不平度一般不得超过表1的规定数值。 表1 单位:mm

设备卷圆通用工艺守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守则规定了压力容器受压元件预弯、卷圆、矫圆冷成型等通用工艺技术要求。 1.2本守则适用于压力容器圆筒、圆锥筒的制造工序。 1.3本工艺守则与施工图或有关标准或工艺文件不一致时,应按后者执行。 1.4本守则中引用的法规、标准、守则等如经修改,应以新的版本为准。 2. 引用标准 TSG R000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 《压力容器》 GB151 《管壳式换热器》 JB4710 《钢制塔式容器》 JB4731 《钢制卧式容器》 HG20584 《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 3.基本要求 3.1 工作场地要求 3.1.1环境温度≥5℃; 3.1.2工作场地清洁干净、无灰尘。 3.2奥氏体不锈钢防污要求:禁止与铁素体钢制造的起重和装卸装备接触;三辊应经清洗和除油以预防钢板受到污染,并且不含铁素体钢。 3.3 人员要求 3.3.1卷板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取得公司上岗资格证书。

3.3.2卷板操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要求。 3.3.3卷板操作人员应熟悉卷板设备的操作使用,并熟练掌握卷板设备的操作要求。 3.4 检验设备及工具要求 3.4.1 卡尺,量程150mm、精度0.02mm 3.4.2 钢板尺,量程1000mm 3.4.3 盒尺,量程2000mm 3.4.4 内圆弧样板 3.4.5 焊缝检测尺 3.4.6 纵焊缝错边量检查样板 3.4.7 环焊缝错边量检查样板 3.4.8 超声测厚仪 4、材料 4.1制造压力容器筒体用的材料要求,见《下料通用工艺守则》。 4.2钢板表面、坡口加工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规定。 4.3材料标记应齐全、正确。 5. 卷圆准备 5.1 对下料工段来料应检查其表面质量,有无存在不允许的缺陷。 5.2 在卷板之前,应先清理钢板表面存在的熔渣和可能损伤母材表面的硬物,并应确认材料标记移植,使之位于筒节外表面。并检查焊缝坡口的方向,使之符合焊接工艺的要求。

压力容器壳体制造工艺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压力容器产品的筒体制造。 2 引用标准 GB150-98《钢制压力容器》 3 工艺内容 (1)筒体所用材料应符合《材料使用工艺规程》的规定。 (2)筒体的排料应符合《排料工艺规程》的规定。 (3)筒体的下料应符合《压力容器下料工艺规程》的规定。 4 拼板 4.1 按排料图进行组对,两板对口要平齐,错边量不得大于1mm。组对前将坡口两侧20mm范围内的铁锈、氧化皮等杂物清理干净。 4.2 拼板焊接按《压力容器壳体焊接工艺规程》及《焊接工艺卡》执行。4.3 单节筒节予制 (1)滚圆:滚板前板面要干净,滚板时板面要放正,使板的边缘与轴中心平行,防止筒节边缘歪斜。首先必须压头,滚板时不要一次成型,要反复几次逐渐形成,并用弦长等于1/6内径Di且不小于300mmr的样板进行检查,其间隙不得大于(δs/10+2)mm,且不大于5mm,检查合格后将对口点焊。 (2)对口错边量

(3)焊接 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壳体焊接工艺规程》及《焊接工艺卡》。 (4)纵缝焊好后用内卡样板检查,超过误差应用滚板机校圆。 (5)单节筒节成型后,其纵缝棱角度不得大于(δs/10+2)mm,且不大于5mm。最大内径与最小内径之差应不大于内径Di的1%,且不大于25mm。 3.5 筒体予制 3.5.1 简体组对时应按照排料顺序,中心线以及焊缝位置逐节组对。位置不得随意颠倒,相领焊缝距离应符合《排料工艺规程》的规定。 3.5.2 组对前须测两对口的周长,以保证其合理对口错边量、且组对时不得强力组对。对于地底温容器和不锈钢容器禁止锤击。 3.5.3 组对时用筋板、卡板、吊耳等割掉后留下的焊疤必须打磨与母材平齐3.5.4 组对时的对口错边量按3. 4.3来执行。 3.5.5 简体的焊接 组对合格的简体,经检查合格后进行焊接,严格《压力容器壳体焊接工艺规程》及《焊接工艺卡》 3.5.6 无损检测 简体焊接室完毕后,根据图纸要求进行无损检测详见《压力容器无损检测工艺规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转下道工序。 3.5.7 简体制造各部公差, (1)对口错边量:详见3.4.3条的规定。 (2)焊缝形成的棱角度:在焊接接头轴向形成的棱角用长等于1/8,内径DJ. 且不小于300 mm的样板检查,在焊接接头轴向形成的棱角用长度不小于300mm的值不得大于(δs/10=2)mm且不大于5mm。 (3)简体的直线度:不大于简体长度的1‰,当直立容器的简体长度超过20m时,其直线度允差应符合JB4710的规定(图纸有规定的除外)。 (4)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之差:应不大与内径Di的1%,且大与25mm. 3.6 注意事项 (1)简体在造中应避免钢板表面的机械损伤。对于尖锐伤痕以及不锈钢容器防腐蚀表面局部伤痕、刻槽等缺陷应予修磨,修磨范围的斜度至少为1:3。修磨的深度应不大于该部们钢材厚度δs的5%且大于2mm、否则应矛焊补。

压力容器制造取证资料A1级

一.评审组到达的当天,请企业为每人准备一套质保手册及程序文件。 二.评审需提供资料(提前准备,评审时使用) 资源条件组: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原件; 2、技术人员一览表,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 3、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任命文件(有效期内各年的); 4、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上岗证书; 5、焊工一览表、焊工资格证书原件; 6、无损检测人员一览表、无损检测人员证书原件; 7、技术人员、质保体系责任人员、焊工、无损检测人员劳动合同、缴纳社 会保险凭证; 8、工厂面积、生产车间面积、存放材料专用场地、焊材一、二级库、焊 接试验室、射线曝光室、不锈钢容器制造专用场地面积的统计; 9、设备台账; 10、计量器具台账、合格证、周期检定计划表; 11、工艺技术文件; 12、压力容器现行法规、标准统计表; 13、有效期内制造压力容器数量统计表; 14.、有关分包资料(对分包方评价、分包方资质、分包协议 质量管理组: 1、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作业指导文件、记录表卡; 2、焊接工艺评定一览表;

4、质量分析会记录; 5、内部质量审核资料; 6、用户来信、来函的处理及走访用户资料; 7、监检单位出具的书面意见(联络单、监检意见通知书)及处理资料; 8、不合格品处理资料; 9、有关人员培训见证资料(含培训计划、记录等); 10、体系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11、原材料、外购件采购控制资料(合格供方评价、合格供方清单、对合格 供方动态管理); 12、任意抽调三名焊工业绩档案; 13、随机抽调关键设备档案。 (所有表格都不用打出来,正式评审时根据不同要求再打。) 附件1

压力容器筒体制造通用工艺守则102

压力容器制造、检验通用工艺规程文件编号Q/PV-Q-3-102-2003 第 1 版 筒体制造通用工艺规程第0 次修改修改日期: 第 1 页共8 页 1总则 1.1 本守则依据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和GB151—1999《管壳式换热器》标准,以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99版,结合我厂设备及技术力量,编制的压力容器筒体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1.2 由于压力容器种类较多,各种类型之间要求各不相同,因此,本守则若同产品设计或工艺文件有矛盾时,应以产品设计图样设计要求或工艺文件规定为准。 1.3 操作工人必须熟悉图样和工艺文件,对本岗位所使用的设备结构性能和操作规程必须了解。 1.4 筒体焊缝必须由持证合格焊工施焊。 2 材料 2.1 制造筒体用的材料质量及规格应符合《容规》第10条国标、部标及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关的规定,并具有质量证明书,材料上明显部位有清晰、牢固的钢印标志或其他标志。 2.2 属下列之一的主要受压元件材料应复验 2.2.1 设计图样要求复验的; 2.2.2 用户要求复验的; 2.2.3 制造单位不能确定材料真实性或材料的性能和化学成分有怀疑的; 2.2.4 钢材质量证明书注明复印件无效或不等效的。 2.3 需要代用的材料,原则上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更改批准文件。 2.4 制造筒体的钢板表面不得有严重锈蚀或裂纹、斑疤、夹层等影响强度的缺陷。 2.5 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 3 筒体加工 3.1 领料 3.1.1 领料人员应根据领料单、图样、工艺过程卡,核对材料规格,材质标记,并在工艺过批准: 审核:编制: 2003.08.15实施

某压力容器制造企业换热管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QB/HT-RQ-08-07 山东QQ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换热管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放单位 接收单位 接收人: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守则规定了换热管的精度要求,制造工序操作要点和控制的内容及质量要求。本守则适用于换热器碳钢、低合金钢、不锈钢及有色金属换热管的制造。 2编制依据 a GB151-1999《管壳式换热器》。 b《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c 本公司《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管理制度。 3换热管制造工艺的主要工序流程图: 图1 4领料 4.1按生产通知单工艺定额要求开领料单,领取换热管,领料单中注明名称和编号。 4.2 对换热管的材料代号、规格、牌号、标记及标准、设计图样或技术协议书中对换热管有附加要求时,应按其要求执行。 4.3 查换热管表面,不得有裂纹、重皮严重锈蚀等缺陷。 4.4 测换热管外径和壁厚允许偏差按表1的规定。 4.5 按领料单及工艺定额要求发放换热管。 5下料:按下料工艺守则执行。 5.1抽查换热管下料尺寸允许偏差符合表2的规定。

表1 表2 换热管长度允许偏差(mm) 5.2抽查换热管管端倾斜偏差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换热管管端倾斜允差(mm) 6 拼焊 6.1 换热管拼接处允许有壁厚的15%的错边量,且错边量不大于0.5mm。

6.2 拼接直线度偏差以下不影响顺利穿管为限。 6.3 同一根换热管的对接焊缝,直管不得超一条,U型管不得超过二条。 6.4 拼接处的焊接按焊接工艺守则施焊,并做好施焊及焊缝外观检查记录。6.5 抽查拼接管的10%对拼缝进行射线探伤,合格级别为GB4730-94中的三级,如有一条不合格应加倍抽查,再出现不合格的应100%检查。 6.6 将焊缝打磨至与母材平齐。 6.7 拼接的换热管均须作通球检查,钢球直径按表4 表4 作通球检查用钢球直径 注:di—换热管内径 7 弯管及盘管 7.1 弯管及盘管下料应留工艺余量,一般100-300mm。 7.2 弯管应进行冷弯,需热弯时应征得用户同意。 7.3 U型弯管段的圆度偏差,应不大于管子名义外径的10%,当弯曲半径小于2.5倍换热管名义外径,圆度偏差不大于管子名义外径的15%。 7.4当有耐应力腐蚀要求,冷弯U型管包括至少150mm直管段的弯管段应进 行热处理。 a) 碳钢低合金钢管作消除应力热处理。 b) 奥氏体不锈钢管按供需双方商定的方法进行热处理。 8 管端除锈 碳素钢、低合金钢换热管管端外表面应除锈,有色金属换热管管端应清除表面附着物及氧化层。用于焊接时,管端其长度应不小于管外径,且不小于25mm;用于胀接时,管端应呈现金属光泽,其长度应不小于二倍的管板厚度。

不锈钢容器制造通用工艺守则

1. 主题内容及适应范围本规程对不锈钢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的材料、各零部件和成品的组装程序、组装要求、质量检验、试验等做出通用规定。本守则如与设计、工艺文件相矛盾之处,应以设计、工艺文件为准。制造时,除引用标准和有关工艺守则外,还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规定。本守则中引用的法规、标准、守则等如经修改,应以新的版本为准。 2. 引用标准 TSG R0004《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压力容器》 GB151《管壳式换热器》 JB4710《钢制塔式容器》 JB4731《钢制卧式容器》 HG20584《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NB/T47015《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GB/T 21433《不锈钢压力容器晶间腐蚀敏感性检验》 3. 材料要求 材料验收、保管按照《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手册》及程序文件中材料质量控制的规定执行。不锈钢材料及零部件应防止长期露天存放、混料保管。要求按时投料、集中使用、随时回收、指定区域存放遮蔽保管。 不锈钢与碳素钢等原材料有严格的隔离措施,搁置要稳妥,堆放要整齐,防止损伤(划痕、磕碰、压痕)和弯曲,散装的光亮板材应立放在15°斜度的木架上。 设计图样要求对原材料进行抗晶间腐蚀试验复验的,其复验用试样的形状、尺寸、加工和试验方法,除设计图样另有规定外,应符合GB/T 21433或设计图样规定的试验方法。制造压力容器用的不锈钢材料不得有分层,表面不允许有裂纹、结疤等缺陷。用于制造有表面粗糙度要求的不锈钢板,应经80?100号砂头抛光后,再检查表面质量。不锈钢钢板表面允许存在深度不超过厚度负偏差之半的划痕、轧痕、麻点、氧化皮脱落后的粗糙等局部缺陷。 经酸洗钝化供应的不锈钢材料表面不允许有氧化皮和过酸洗现象。不锈钢原材料和不锈复合钢板应按牌号、规格、炉号、批号分类存放,不锈钢材料上应有清晰的入库标识,应采用无氯、无硫记号笔书写,氯含量要w 25PPm也可用纸质标签粘贴标识。 钢板或另部件在吊运制作过程中应始终保持钢板表面的清洁,并防止磕碰划伤。深度超过规定应清除,清除打磨的面积应不大于钢板面积的30%,打磨的凹坑应与母材圆 滑过渡,斜度不大于 1 :3。 打磨后,如剩余厚度小于设计厚度,且凹坑深度小于公称厚度的5%或2 mm (取小者),允 许不做补焊;如凹坑深度较深,剩余厚度仍满足上述要求,与设计部门联系协商解决。超出上述界限的缺陷应考虑补焊,但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低合金铬钼钢,单个修补面积小于或等于 100cm2,总计面积小于或等于300 cm2或2%(取小者); ( 2)允许焊补深度不大于板厚的1/5 。 (3)钢板边缘的分层长度如不大于25 mm,可免于修补或清除;长度大于25 mm,且深度大于mm的分层均应打磨消除。打磨深度如不大于3 mm,可免于焊补,否则焊补后使用;同一平面内,间距不大于板厚5%的分层,应作为连续的分层长度。 (4)钢板表面及坡口分层补焊应符合《焊接通用工艺守则》的规定。焊接材料应严格按照焊材库的验收、保管、烘干、发放和回收制度执行。 4、制造环境 不锈钢压力容器的制造应有独立、封闭的专用车间或场地(场区),制造场地通风、清洁,应与碳钢产品或零件严格隔离。不锈钢压力容器中附有碳钢零部件,其碳钢零部件的制造场地也应与不锈钢分开。 为了防止铁离子和其他有害物质的污染,不锈钢压力容器的生产场地应铺设橡胶或木质地板,零

压力容器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工艺参数

丹阳华泰为压力容器制造企业主要生产A2级压力容器,设计压力小于10MPa,危害介质。压力容器的生产工艺流程:下料成型焊接无损检测组对焊接无损检测热处理压力试验 一.选材及下料 (一)压力容器的选材主要依据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及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二)压力容器材料的种类 1.碳钢、低合金钢 2.不锈钢 3.特殊材料:(1)复合材料(2)钢镍合金(3)超级双相不锈钢(4)哈氏合金(三)常用材料 常用复合材料:16Mn+0Cr18ni9 A:按形状分:钢板、管状、棒料、铸件、锻件 B:按成分分: 碳素钢:20号钢、20R、Q235 低合金钢:16MnR、16MnDR、09MnNiDR、15CrMoR、16Mn锻件、20MnMo锻件 高合金钢:0Cr13、0Cr18Ni9、0Cr18Ni10Ti 尿素级材料:X2CrNiMo18.143mol (尿素合成塔中使用,有较高耐腐蚀性) 二.下料工具与下料要求 (一)下料工具及适用范围: 1、气割:碳钢 2、等离子切割:合金钢、不锈钢 3、剪扳机:&≤8㎜ L≤2500㎜切边为直边 4、锯管机:接管 5、滚板机:三辊 (二)椭圆度要求: 内压容器:椭圆度≤1%D;且≤25㎜ 换热器:DN≤1200㎜椭圆度≤0.5%DN且≤5㎜ DN﹥1200㎜椭圆度≤0.5%DN且≤7㎜ 多层包扎内筒:椭圆度≤0.5%D,且≤6㎜ (三)错边量要求:见下表

(四)直线度要求: 一般容器:L≤30000 ㎜直线度≤L/1000㎜ L﹥30000㎜直线度按塔器 塔器:L≤15000 ㎜直线度≤L/1000㎜ L﹥15000㎜直线度≤0.5L/1000 +8㎜ 换热器:L≤6000㎜直线度≤L/1000且≤4.5㎜ L﹥6000㎜直线度≤L/1000且≤8㎜ 三、焊接 (一)焊前准备与焊接环境 1、焊条、焊剂及其他焊接材料的贮存库应保持干燥,相对湿度不得大于60%。 2、当施焊环境出现下列任一情况,且无有效防护措施时,禁止施焊: A)手工焊时风速大于10m/s B)气体保护焊时风速大于2m/s C)相对湿度大于90% D)雨、雪环境 (二)焊接工艺 1、容器施焊前的焊接工艺评定,按JB4708进行 2、A、B类焊接焊缝的余高不得超过GB150的有关规定 3、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和飞溅物 (三)焊缝返修 1、焊逢的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宜超过两次。如超过两次,返修前均应经制造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返修次数、部位和返修情况应记入容器的质量证明书。 2、要求焊后热处理的容器,一般应在热处理前进行返修。如在热处理后返修时,补焊后应做必要的热处理 四、无损探伤 (一)射线照相探伤法 1.X射线 2.γ射线 Ir192 74天<100mm Co60 5.3年<200mm 射线性质:①都是电磁波

压力容器制作埋弧焊工艺守则

埋弧焊工艺守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守则对埋弧焊焊接的一般技术要求作出了规定,适用于本厂压力容器埋弧焊的焊接工作。 2 焊工 2.1 焊工必须持有满足企业制造资质和企业生产产品类型的特种作业人员证,并在证书认可资格范围内按焊接工艺卡及焊接工艺守则进行施焊; 2.2 焊工中断焊接压力容器产品6个月以上,要重新考试,否则不允许施焊,对于焊接质量一贯低劣的焊工,不允许从事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焊接或取消焊接资格; 2.3 焊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2.3.1 应熟悉和掌握图样要求、工艺规范及有关焊接的各种控制技术文件要求,并严格执行; 2.3.2 自检焊缝坡口形式和尺寸及坡口的清理程度是否符合工艺要求,不符合工艺要求的拒绝焊接; 2.3.3 受压元件焊接以后,在指定的位置打上焊工钢印,对不锈钢等不能打钢印的焊缝,应在规定位置进行焊工钢印代号标识并在“焊缝施焊标记图”上表示。焊工钢印只能用于自己焊的产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2.3.4 焊工必须严格按照图样和焊接工艺的要求对坡口形状、尺寸及坡口的清理。 3 焊接材料 3.1 生产中采用的焊接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并按本厂“材料零部件验收(复验)入库”的要求进行验收并合格; 3.2 领用的焊接材料应符合产品图样和工艺文件的要求,焊工和材料管理员按《焊接材料管理控制程序文件》的要求分别进行领用和管理; 3.3常用钢材焊丝与焊剂的选用参照表1 ; 3.4焊丝表面上的铁锈、油污、氧化皮等,必须彻底清除,有过大的局部弯折处

必须矫直; 3.5 焊剂使用前必须烘干,烘干温度和时间参照表2; 表1: 表2:注:1.有特殊要求可按说明书进行。2.烘干时焊剂厚度在30㎜以下。 3.6必须经常保持焊剂的清洁和粒度(0.4~3㎜),一般连续使用三次后,应将焊剂过筛,除去其中的尘土和细粉。 4 焊接设备 4.1 所用的焊接设备完好,设备上的电流表、电压表在检定的有效期内; 4.2 对焊接设备实行定人操作,定期检查。 5 焊前准备 5.1铆工应按下列要求对焊件进行组装,焊工同时按下述要求进行验收,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焊接; 5.1.1焊件的坡口尺寸及装配公差必须符合产品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 5.1.2 焊缝坡口及相邻的金属表面应清理干净,直至漏出金属光泽,其宽度为每侧20~30㎜; 5.1.3 坡口边缘上应无毛刺、氧化皮、熔渣,其它污物及深度大于1.5㎜的凹陷;

下料通用工艺守则

下料通用工艺守则 1、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压力容器制造的各零部件下料规则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压力容器制造过程中的各受压元件的下料工作,非受压元件可参照执行。 2、材料要求 2.1 凡属受压元件用的材料,应有材料入库标记和材料质量保证书。 2.2 在材料领用前,必须核对工艺文件与图样要求是否一致,代用手续是否齐全,严禁使用不合格及未入库的材料。 3、划线 3.1 在划线下料前应对钢材表面进去污处理。 3.2 下料前,下料人员应根据材料规格、牌号及图样尺寸进行排版、放样,不锈钢用弹粉线或无氯无硫记号笔划线。划线时应考虑焊缝正确布置,尽量使相关部件避开纵环缝所规定的尺寸,对长度要求较严的部件,如换热器、塔器等,其筒体拼缝处应预留焊接接头收缩余量。 3.3 封头下料放样应根据《零部件制造通用工艺守则》中的封头制造通用工艺的规定。 3.4 钢板平直度必须在允差范围内方可下料。 3.5 凡下料后材料产生的变形,应立即将其平整,并去除下料时产生的毛刺、气割氧化铁等杂物。 3.6 凡在工艺文件上规定有试板的,筒体或封头在下料划线时,应按要求同时划出试板材料,并作好标记移植。

3.7 划线后,应作好材料标记移植,并经检验员确认后方可下料。 4 下料 4.1 除一般零件外,压力容器受压件应尽量采用剪板机剪切下料。 4.2 不锈钢需切割的应采用等离子弧切割,切割工艺按《等离子弧切割通用工艺》进行。 4.3 除切割时预留切割耗量外,切割后需机加工的零件,应预留加工余量,一般参照以下数量:500MM 之内每边加大3MM;510-1000MM 每边加大4MM;1000-2000MM 每边加大6MM。 5 坡口加工 5.1 凡需制备焊接坡口的,应严格按图样和工艺要求进行加工。 5.2 加工的方法 5.2.1 板材的坡口应尽量采用坡口机加工,DN500 以下无缝钢管可采用机床进行加工。 5.2.2不锈钢可采用等离子切割进行。此外,可采用碳弧气刨加工,按《碳弧气刨通用工艺守则》进行。 5.2.3 气割、等离子切割及碳弧气刨后应将熔渣清除干净,并将坡口及边缘20MM 范围内修磨出金属光泽。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99版

关于印发《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通知 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监督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自1990年5月9日颁发《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对加强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降低压力容器事故发生率,特别是减少恶性事故的发生和控制类似事故重复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锅炉压力容器质量安全监察工作,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新近对《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切实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告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本规程自200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原劳动部1990年5月9日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锅字[1990]8号)即行废止。 联系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吴燕 联系电话:62022288转39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适用范围如下: 1.本规程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 (1)最高工作压力(p w)(注1)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下同); (2)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V)(注2)大于等于0.025m3; (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注3) 2.本规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 (1)与移动压缩机一体的非独立的容积小于等于0.15m3的储罐、锅炉房内的分气缸; (2)容积小于0.025m3的高压容器; (3)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空分设备中的冷箱; (4)螺旋板换热器; (5)水力自动补气气压给水(无塔上水)装置中的气压罐,消防装置中的气体或气压给水(泡沫)压力罐; (6)水处理设备中的离子交换或过滤用压力容器、热水锅炉用膨胀水箱; (7)电力行业专用的全封闭式组合电器(电容压力容器); (8)橡胶行业使用的轮胎硫化机及承压的橡胶模具。 3.本规程适用于上述压力容器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安全联锁装置、压力表、液面计、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 4.本规程适用的压力容器除本体外还应包括: (1)压力容器与外部管道或装置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焊缝的焊接坡口、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或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 (2)压力容器开孔部分的承压盖及其紧固件; (3)非受压元件与压力容器本体连接的焊接接头。 第3条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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