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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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管理办法

编号:SY-AQ-07088

(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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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管理办法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concealed works

隐蔽工程管理办法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保障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对隐蔽工程实行“四项制度管理”,即:挂牌制度、填图制度、台帐制度、移交制度。

隐蔽工程的定性:一切架棚巷道、锚杆支护巷道、沿空巷道、巷道顶板离层仪显示临界值的地段,以及巷道出现断层、淋水的地段均为隐蔽工程,纳入“四项制度管理”进行管理。

1挂牌制度: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在巷道的隐蔽工程处悬挂警示标志牌,标明隐蔽工程详细情况;定期检查隐蔽工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填图制度: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准确掌握隐蔽工程的具体位置、范围及处理情况,并在施工平面图上明确标注。

3台帐制度: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隐蔽工程记录备案,建立巷道隐蔽工程台帐,及时上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做好归类存档工作。

4移交制度:工程竣工移交时,调度指挥中心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交接单位应在现场交接清楚隐蔽工程情况,并做好隐蔽工程资料移交工作;接收使用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重点监管,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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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精编版)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隐蔽工程是指在上一道工序结束, 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 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例如:工序中间环节验收、地基验槽、钢筋工程、地下砼结构工程、地下防水、防腐工程, 以及设备解体检查记录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验收等。 隐蔽工程验收项目, 土建工程参见土建工程篇验评标准, 安装工程参见相应设备有关验收规范的验评标准,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式见火力发电厂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表式。 2、隐蔽工程验收管理程序 2.1施工承包商应提前一天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代表只参加所有地基验槽、大型设备基础、主厂房基础、烟囱及水工构筑物等重要结构)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并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2.1.1与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及标准变更的签证记录; 2.1.2隐蔽部件材质检验报告; 2.1.3施工自检原始记录。 2.2隐蔽工程项目施工已完, 并经施工单位检验合格。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工程技术部,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最新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流程图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1.目的: 隐蔽工程因其有隐蔽性,工程完工后复查复检比较困难,有的甚至无法复验,为保证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特制订本规定,要求现场应及时、认真、严格地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如实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以备后查。 2.验收措施 2.1承包单位应在工程隐蔽前24小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报验表”,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隐蔽验收。如超过24小时,监理单位不进行隐蔽验收,承包单位应书面通知甲方工务部,工务部在接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解决或验收。如监理单位和甲方均未在约定时间内给予验收,承包单位可自行对工程进行隐蔽验收,建设单位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对其认可。隐蔽验收报告有承包商、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各执一份。 2.2隐蔽工程验收内容,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验收人员都要留取影像资料,以备后查。 2.3验收程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合格后报甲方工务部验收,详见隐蔽工程验收流程图。 2.4对要进行隐蔽的工程,承包单位必须按GBJ301—88《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有关规范要求对隐蔽工程做好自查自检工作,承包单位应按规范要求准备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以便现场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验收及时记录。 2.5承包单位自行隐蔽或没有通过建设单位代表和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的隐蔽工程,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拒绝在隐蔽记录单上签字或在记录单监理签字栏目上注明“此隐蔽工程未经监理验收”的字样。隐蔽验收记录单需有建设单位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方有效。 2.6承包单位对未达到质量要求的隐蔽工程应及时整改,直至达到要求,否则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7现场监理工程师要保管好所有的隐蔽记录单,待工程完工后装订成册备案。 2.8隐蔽工程验收质量问题处罚措施参照《项目工程管理流程》和《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中条款执行。 3.隐蔽工程检查内容 3.1建筑结构与装饰装修工程隐检 3.1.1地基验槽:检查内容包括基坑位置、平面尺寸、持力层核查、基底绝对高程和相对标

隐蔽工程管理办法

编号:SY-AQ-0708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隐蔽工程管理办法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concealed works

隐蔽工程管理办法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保障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对隐蔽工程实行“四项制度管理”,即:挂牌制度、填图制度、台帐制度、移交制度。 隐蔽工程的定性:一切架棚巷道、锚杆支护巷道、沿空巷道、巷道顶板离层仪显示临界值的地段,以及巷道出现断层、淋水的地段均为隐蔽工程,纳入“四项制度管理”进行管理。 1挂牌制度: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在巷道的隐蔽工程处悬挂警示标志牌,标明隐蔽工程详细情况;定期检查隐蔽工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填图制度: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准确掌握隐蔽工程的具体位置、范围及处理情况,并在施工平面图上明确标注。 3台帐制度: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隐蔽工程记录备案,建立巷道隐蔽工程台帐,及时上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做好归类存档工作。

4移交制度:工程竣工移交时,调度指挥中心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交接单位应在现场交接清楚隐蔽工程情况,并做好隐蔽工程资料移交工作;接收使用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重点监管,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编号:SM-ZD-42855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是指某些被后续工序施工所隐蔽或覆盖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在隐蔽或覆盖前,经过承包商的自检合格后报监理人员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后,由压接人(仅对导地线压接)、施工现场负责人、承包商质检专工、现场监理工程师三(四)方在隐蔽工程签证卡上签字才允许隐蔽。 2、隐蔽工程验收的范围 基础分部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基础浇筑前、基础拆模后,灌注桩钢筋笼入孔。 接地分部工程包括:接地体敷设 架线分部工程包括:导地线压接 3、隐蔽工程签证前的检查内容和要求 3.1地基处理:地基灰土配比、夯实后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3.2基础浇筑前:地脚螺栓、配筋规格材质,砼配合比,基坑尺寸,基础根开,对角线,基础顶面高差,预偏,地脚螺栓露出基础顶面高度,保护层厚度,模板支立等均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 3.3基础拆模后:外观检查及尺寸实测均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 3.4接地体敷设:接地体型式、规格、数量、埋深、长度、焊接、防腐、降阻剂(接地模块),接地引下线安装工艺均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 3.5导地线压接: (1)液压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各类压接管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3)现场压接机具及消耗材料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 (4)压接管压后的外观质量、压后尺寸、表面损伤情况、弯曲度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 (5)接续管、补修管的位置和数量符合规程规范、设计文件和作业指导书要求。 4、相关问题的处理

隐蔽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精编版

隐蔽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项目部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合理有效地控制工序进展,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办法及流程 1、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隐蔽工程验收的管理,监督总包方完成相关验收资料准备、隐蔽工程验收,并完成验收后的消缺整改。 2、项目施工分包方负责完成隐蔽工序的施工、相关验收资料准备和内部自检,负责按照约定时间通知项目部及监理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并负责验收后的消缺整改。 3、隐蔽工程验收项目,由总包方在编制《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方案》及《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予以明确,具体范围一般参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质量验评范围表中所列出的隐蔽工程项目。 4、项目施工总包方必须在隐蔽工程项目完成施工,并具备验收的基本条件时,且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项目验收的申请报验。 5、项目施工总包方需填写“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表”,提前24小时书面向项目部及监理报验,各有关单位应派人员按时到达现场,共同检查。 6、隐蔽验收的参加单位应包括:总承包、勘测设计单位代表、监理单位/业主、必要的检测单位等,重要部位的隐蔽验收应当邀请

业主代表和质量监督部门代表参加。 7、总包方应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准备工作,做好自检记录,并提供相关检验试验记录等技术资料。 8、总承包方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规程、规范,对照分包单位自检记录和施工记录进行现场实物抽查,抽查时分包方应出具有关技术资料。 9、经验收签证后的隐蔽工程项目,施工总包方不得自行变动;验收合格后经参加验收各方签证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10、若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按不合格品处理制度执行。若总包方不按要求消缺处理的,不能进行隐蔽,不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11、质量问题处理完后必须通知监理和甲方重新检查,否则甲方及监理方有权通知施工总包方返工或停工。 12、施工总包方未按规定向监理报验而自行隐蔽,甲方及监理有权要求施工总包方对已隐蔽完部位进行开挖、剥露或解体,施工总包方必须按要求办理,其检查费用和有关的施工费用由总包方承担。 13、经检查发现的问题,如果总包方不按要求进行返工和处理或处理后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甲方及监理有权通知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总包方负责。 14、隐蔽后,如对其中质量提出疑问,无论甲方及监理是否参加隐蔽前的检验,当其提出重新检验要求时,施工分包方须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或修复。经检查,如质量合格,提出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费用,赔偿施工总包方损失,必要时与甲方协商相

隐蔽工程管理规定

铁新煤矿隐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矿属各单位: 为了加大隐蔽工程质量管理力度,杜绝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低劣现象,有效消除由此引起的安全隐患,促进矿井的质量标准化工作,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隐蔽工程概念范围 隐蔽工程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可能由于施工工艺、过程、环节或施工材料出现问题,造成工程质量下降,施工完毕后不再暴露,质量验收时问题很难检查出来,对以后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威胁的工程。 二、建立工程施工档案 1、工程质量实行责任终身制。生产技术科必须对每一项工程建立工程施工档案,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时间、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图纸、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内容。以便于日后出现质量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2、施工区队必须明确隐蔽工程质量管理负责人(必须由一名副区长和质量验收班长共同担任),并必须建立、健全隐蔽工程施工原始记录(见附表),原始记录必须由隐蔽工程质量管理负责人和当班调度室、安监科安检员或生产技术科科技术人员签字,否则视为不合格工程。 3、施工单位月末验收前把所有隐蔽工程验收原始记录交到生产

技术科检查,没有施工原始记录,当月工程不予验收;每项工程结束后该工程技术经济档案整理后交生产技术科存档;对隐蔽工程施工原始记录弄虚作假者,一旦发现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300元。 三、工程质量日常管理 1、工程质量日常管理工作由生产科、安检科、调度室共同负责,全矿各级管理人员共同参与检查、监督。 2、日常检查和月末验收时管理人员有权对隐蔽工程进行随机性、破坏性抽查,施工单位要给予积极配合。 四、隐蔽工程质量奖罚办法 1、日常检查发现工程存在以下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现象:故意截短锚杆、锚索、钢棚长度,故意漏打锚杆。对施工责任人罚款500元;对当班班长给予撤职处分,并罚款1000元;对跟班区长罚款1000元;对施工单位罚款3000元。 2、日常检查发现工程存在以下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现象:故意漏挂网片,喷浆厚度达不到设计值,安装锚索、锚杆时不按规定数量使用锚固剂等。对施工责任人罚款100元;对当班班组长、跟班队长各罚款200元;工程质量验收班长罚款100元。 3、日常检查发现锚索预应力、锚杆锚固力有一根达不到设计值,每根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施工单位区长、技术员各罚款100元,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 4、对于喷浆支护巷道或混凝土浇灌工程,发现混凝土配比不符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234-12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是指某些被后续工序施工所隐蔽或覆盖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在隐蔽或覆盖前,经过承包商的自检合格后报监理人员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后,由压接人(仅对导地线压接)、施工现场负责人、承包商质检专工、现场监理工程师三(四)方在隐蔽工程签证卡上签字才允许隐蔽。 2、隐蔽工程验收的范围 基础分部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基础浇筑前、基础拆模后,灌注桩钢筋笼入孔。 接地分部工程包括:接地体敷设 架线分部工程包括:导地线压接 3、隐蔽工程签证前的检查内容和要求 3.1地基处理:地基灰土配比、夯实后压实系数

应符合设计要求。 3.2基础浇筑前:地脚螺栓、配筋规格材质,砼配合比,基坑尺寸,基础根开,对角线,基础顶面高差,预偏,地脚螺栓露出基础顶面高度,保护层厚度,模板支立等均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 3.3基础拆模后:外观检查及尺寸实测均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 3.4接地体敷设:接地体型式、规格、数量、埋深、长度、焊接、防腐、降阻剂(接地模块),接地引下线安装工艺均满足设计图纸、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 3.5导地线压接: (1)液压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各类压接管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 (3)现场压接机具及消耗材料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 (4)压接管压后的外观质量、压后尺寸、表面损伤情况、弯曲度符合作业指导书要求;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01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防止未验收项目及不合格项目被本工序和下道工序掩盖。 2 隐蔽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提供,监理审定,或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 3 隐蔽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根据需要由监理通知其它有关单位参加。 4 隐蔽工程验收采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项目签证”。 5 隐蔽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质检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部签收后,监理工程师应在22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超过24小时未到现场,施工单位可自行隐蔽,并做好隐蔽记录,监理工程师应予以认可,并共同承担责任。 6 未经监理现场验收,施工单位自行隐蔽,监理有权提出重新检查,施工单位应按要求恢复隐蔽前状态。 7 施工单位未通知监理,或经检查发现问题后不按要求进行返工和处理时,监理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自己负责。

电气隐蔽工程管理制度

电气车间隐蔽工程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电气电缆等隐蔽工程的事 故,特制定管理制度。 1.2本制度是用于本公司内主电缆沟、沟道内电缆层并适用 于电缆间夹层、电缆竖井、装置区内电缆桥架、直埋电缆及所有临时用电电缆等。 1.3电气车间负责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责任 人,由车间负责人进行处理。 1.4设备部作为电气主管部门,有权对电气车间隐蔽工程的 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其进行相应考核。 2、基础管理 2.1 电缆竖井及电缆夹层内应干燥、照明良好、清洁无杂物。 2.2 电缆沟的盖板齐全、发生损坏应及时补换。 2.3 电缆沟及夹层内无积水和漏水现象;各排水沟或排水井 无阻塞现象。 2.4 电缆沟及夹层内无可燃物质,电缆夹层内灭火器材完整 齐全。 2.5 电缆外皮无破裂、漏油或过热现象;电缆绝缘无击穿, 无接地现象。 2.6 不得在电缆沟盖板上堆放砂、石、重物,非加厚承重盖

板不允许机动车辆通过。 2.7 户外的电缆沟盖板,改好后必须密封、防水,所有电缆 沟人孔盖板应有明显的标志。 2.8 管辖电缆的班组,必须建立电缆巡检台账,详细记录电 缆及相关附件的运行情况。 2.9 电缆预防性试验,正常情况下每次巡检完成后,根据电 缆的运行情况、以往的经验与实验数据进行比较,计划性对电缆进行试验。 2.10 每次巡检内容应进行记录,并于过往记录进行对比,如 有疑问或变化较大,应及时汇报有关人员,并做出相应处理。 3、工作规定 3.1 电缆沟、夹层及竖井、电缆桥架上工作,必须按规定办 理相关工作票。 3.2 电缆沟、夹层及竖井、电缆桥架上动火,必须按规定办 理动火作业票。 3.3 电缆沟、夹层及竖井、电缆桥架上工作,如需要使用喷 灯和易燃物,须要安全可靠的防火灭火器材,必要时,最近的人孔地面上应备有灭火器。 3.4 外单位人员进入电缆沟工作,必须办理外来人员工作相 关手续,合格后方可进入,外单位人员来公司检查或者参观进入电缆沟,必须经电气车间主任批准,并由电气

浅谈隐蔽工程质量控制实施细则

隐蔽工程质量控制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强化隐蔽工程验收程序,现对各项目部实行的质量检查“三检制度”及“申请监理报验程序”予以明确,特制定此细则。 一、严格执行“三检制度” 1、项目部必须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对劳务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包括安全交底)。未经技术交底不准进行该道工序施工,在给劳务班组交底前先将交底内容报监理部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2、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劳务班组长必须仔细全面检查各部位是否达到技术交底中的质量标准,未达到的自行处理合格后报项目部检查验收。 3、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及质检员在劳务班组施工过程中要勤检查,多为劳务班组指导工作,加强质量事故控制,要抱着“没有问题才是有问题的态度”,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道德,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并协调相关专业工种工作,严把工序质量关。在接到劳务班组报验申请后,及时进行项目部检查验收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监督处理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报下道工序班组长及项目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交接检查,未达到下道工序施工条件的,必须待遗留问题处

理到位,并经监理部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二、明确监理报验程序 1、检验批、分项工程报监理部验收时,参加验收人员必须有:班组长、专业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人员不按时参加,监理部不予验收。 2、监理部在进行验收前,项目部必须已将遗留问题全部处理到位,监理人员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未按图纸及规范施工的,将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局部还有未处理到位的,监理人员现场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整改完成后报监理部复查,限期未经整改报监理部复查私自进行下道工序的,监理部执行每发生一次罚款5000元。 3、未经监理部验收确认合格,私自进行隐蔽工程及下道工序的,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0元。并自行采取措施报监理部验收。 4、在防水及混凝土浇筑施工前24小时书面报监理部施工部位、施工具体时间、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及跟班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以便监理人员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问题能及时落实改正,确保工程质量。未及时书面通知监理部就进行防水及混凝土浇筑施工的,监理部不予确认该部位施工内容,工程资料不予签认。 5、为确保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到人,特制定附表(见附表)。实行质量签认程序,望各项目部认真执行。项目部在报请监理部验收前,必须经现场自检合格并在此表上签字确认,再报监理一同现场验收确认。否则,监理部不予验收。 望各项目部严格执行落实上述工作,积极配合监理部工作,共同把工程质量提高到更高水平。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隐蔽工程管理制度 - 副本

隐蔽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保证隐蔽工程检验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防范现场管理风险,强化集团公司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子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章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第三条隐蔽工程:工程竣工后,不可见的工程部位。隐蔽工程覆盖前必须进行工程中间交工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子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业主、监理的相关人员及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质检人员、试验人员参加,如有特殊要求,则需设计代表参加。若工程质量合格,及时出具中间交工证书;若不合格,现场出具明确意见,施工单位按意见进行返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其返工过程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条按有关规定政府质量监督机构必须到场验收的部位,由施工单位通知和安排验收,业主、监理单位参加,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出具相关文件,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同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第五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施工员(技术员)填写,参加验收的责任人签字(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并加盖公章,重要分部或特殊部位的验收,还需有集团公司项目管理部和审计监察部参与并盖章,并由资料员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第六条每项隐蔽工程,应分别按本制度的第三、四、五条进行中间交工验收,验收资料一式四份,监理单位一份、业主单位两份、施工单位一份。 第三章隐蔽工程项目及检查内容 第七条地基与基础工程包括:原地面状态,地质、标高尺寸、坟、井、坑、塘的处理,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打桩记录、人工地基试验记录、坐标记录。 第八条主体结构各部位钢筋砼工程包括: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除锈情况、预埋件的数量及位置、预应力钢筋的对焊、冷拉、控制应力,砼、砂浆标号及强度,以及材料替换等情况。 第九条桥梁等结构物预应力筋、预留孔道的直径、位置、坡度、接头处理、孔道绑扎牢固的情况。 第十条现场结构焊接,包括焊条牌号(型号)焊口规格、焊缝长度、高度及外观清渣等。 第十一条桥梁工程桥面防水层下找平的平整度、坡度、桥头搭板位置、尺寸。 第十二条桥面伸缩缝埋件规格、数量及埋件位置等。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1.1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隐蔽工程是指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为了规范隐蔽工程验收程序,把质量问题消除在隐蔽之前,做到层层把关,从而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隐蔽工程验收 1.1 隐蔽工程项目完工,项目部自检合格具备验收条件时,填写“隐蔽工程质量报验单”上报监理工程师。隐蔽工程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经理和作业层的有关人员参加。 验收完毕后,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中填写检查意见并签字。 1.2 遇有重大或特殊部位(基槽、基础、主体隐蔽工程等),还应通知业主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质监部门、集团质量管理中心等共同参加验收。 第二条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与要求 2.1 隐蔽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2.1.1 重要工序或项目作业指导书(技术措施) 2.1.2 与隐蔽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设计变更、不符合项处理及变更的签证记录 2.1.3 相关材料材质检验报告、复查记录 2.1.4 隐蔽项目施工自检原始记录、项目部复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2.1.5 隐蔽工程报验单 2.2 现场实地抽查隐蔽工程施工质量时,项目部应认真配合。 2.3 工程验收合格并手续完备后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作业。隐蔽项目一经签认, 不得自行变动部件尺寸、位置。 2.4 隐蔽工程验收表格采用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中规定表格以及有关制造厂提供的出厂验收记录表等。 第三条隐蔽验收特殊情况的处理原则 3.1 业主、监理单位事前确已收到通知,但未按时派人员到场验收,并明确表示可以自行隐蔽的,项目部可自行隐蔽,但必须作好记录。事后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书面报告工程隐蔽情况。 3.2 项目部未通知业主和监理单位检查验收,或经检查验收发现问题没按要求进行处理的,不能进行隐蔽,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第四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1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必须签字盖章齐全,施工单位自查结论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部章。对于重要部位的隐蔽验收,由集团质量管理中心确认,加盖公司公章。 4.2 工程竣工资料移交时由各二级单位总工程师负责向有关部 门移交原件。

建筑电气隐蔽工程的施工及控制要点

建筑电气隐蔽工程的施工及控制要点 发表时间:2019-07-22T14:43:26.657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2期作者:陈车贵 [导读] 摘要:随着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电气设备的应用范围也不断扩大,必须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保护措施,尽可能地减少其运行故障,有效提高建筑工程的建设水平。 佛山市蓝田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摘要:随着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电气设备的应用范围也不断扩大,必须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保护措施,尽可能地减少其运行故障,有效提高建筑工程的建设水平。文章对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技术要点进行深入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策略,以满足建筑电气安装作业的实际要求,确保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质量。 关键词:建筑工程;电气安装;应用 引言 现如今的建筑物对于电气工程有十分严格的要求,而施工单位在此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建筑电气工程安装技术性的探究,了解其中的重要性,同时能掌握不同的安装技术,如在安装过程中产生问题,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处理,从而维持电气工程运行的稳定性。 一、建筑电气安装中的主要技术要点 1、暗敷线管。在土建施工中,应首先明确建筑物的高度,装饰材料和抹灰装饰的厚度,以便调整预留嵌入物的高度和深度,以及暗埋的场所,来确定使用的管道类型满足规范要求。混凝土中的电气管道应沿最近的线铺设,并应减少弯曲。埋在建筑物和结构中的管线与建筑物和结构表面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5mm。 (1)钢管:电线和管道铺设在多尘潮湿的地方,管道接头应密封;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电线保护管应整齐排列,管子应高于配电箱基面50~80mm。埋在地下的线不应穿过设备基础。当需要通过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当管子和盒子焊接时,应将一个管子和一个孔直接插入与管子直径相匹配的敲击孔中。管的长度优选为3~5mm。它应该在管子与盒子外壁的接触处焊接和焊接。累积长度不应小于管外周长的1/3。 (2)塑料管:PVC电线管耐腐蚀,但易变形和老化,且机械强度不如钢管。常用于酸、碱等腐蚀性介质,不宜放置在高温、易被机械损坏的地方。当管线被暗涂时,路线铺设在最近的线上,并且弯曲的数量应该最小化,以便在穿过管道将产生的阻力降低。 2、进行管内穿线和管道清扫,在管子穿进导线之前,需要彻底对其完成一次清扫,其主要的目的是把管子中遗留下来的脏水以及垃圾给予合理的清除。并且正常的情况下还能够使用一些韧性相对比较好的钢丝,然后在其上去将无用的布条进行捆绑后,去不断地拉动钢丝,把管子内侧的水分以及灰尘清理干净。并且针对管子相对较差长或者弯头相对较多的位置能够在其中添加一些滑石粉,这样在后期进行穿线的时候也会方便一些,同时也能够使导线以及管子内侧的摩擦力有所降低。导线在箱和盒内需要预留出一定的长度,在接线盒和开关还有插座以及灯头盒中导线其自身需要预留出来的长度需要是150mm,在配电箱的预留出来的长度需要是配电箱其自身周长的1/2,出户导线其自身预留出来的长度需要是1.5m。共用导线在分支位置,则不需要将导线间断而可以直接将其穿过。 3、电缆的敷设,在对电缆进行敷设工作之前需要认真的对其购买电缆的型号以及规格是不是与施工要求为一致进行检查,同时还需要对其外观上是不是出现损伤进行检测,并且还能够对其自身的行绝缘性以及可以承担的潮湿指标去进行检测。通过相关的检测合格之后的电缆才能够被使用到施工中。电缆封端需要保持密实,6kV以上的电缆在使用之前还需要进行交流耐压以及直流泄漏的试验;1kV之下的电缆则需要使用兆欧表去对线间以及线对地问绝缘电阻去进行测量,其自身一定要超出0.5MΩ,同时还需要积极地进行好相关的记录工作。 4、配电箱和柜的所进行的安装工作还有配电箱以及柜安装需要在土建地面进行施工完之后去完成,墙柱上明装箱也需要土建进行施工完成之后去进行,而暗装配电箱和接线箱则需要在进行土建抹灰装饰之前,去按照抹灰的厚度去完成。配电箱和柜安装所处在的位置需要保持准确,并且部件也需要保持齐全,箱体开孔需要保持适宜合适,切口需要保持整齐,并且暗装配电箱需要与墙面贴合在一起。 5、防雷接地,通常情况下其使用的电气设备是不带电的,而事故情况下则会因未金属外壳自身带电,其因此需要积极地进行好接地或者是接零,并且其自身的接地电阻不能够超出1Q。 二、预防安装质量通病的措施 1、照明问题控制措施 第一,安装的支承悬挂吊灯具的吊物件,必须和吊灯的重量相匹配,如果高于3kg,应设施预埋吊钩;第二,安装好成排类型的吊灯后,应对吊灯高度与位置进行拉线调整,来提高吊灯的美观性和安装效果;第三,要避免使用木塞来作为固定的吊点,可以使用与膨胀管相匹配的紧固螺钉;第四,应将嵌入顶棚上的灯具固定在专门的框架中,同时还要注意框架的牢固性;第五,对开关和插座进行调整,确保开关面板的垂直度,避免偏差过大;第六,应将同一安装高度的开关偏差控制在5mm以内;第七,要保证吊钩的直径大于吊扇吊杆的直径,并且大于10mm。 2、加强材料、设备的购进管理 首先,加强对材料、设备采购人员的培训,确保其了解相关的采购要求和原则,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和设备;其次,对材料进行抽查,并检查材料的合格证书、质量标准等;最后,对进场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查,找出存在问题的设备,做好标记,并在安装过程中对其使用情况进行记录。 3、加强管线的铺设管理 在对电气管线进行铺设时,为保证安装的质量,必须遵循相应的安装流程,加强对管线铺设环节的管理。首先,检查使用关管线的质量,确保材料本身不存在问题;其次,加强对设备的管理,选用适合的管线,避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最后,加强对铺设环节的管理,确保材料铺设的质量。 4、处理避雷和接地问题的措施 在进行建筑电气安装时,为做好避雷和接地工作,第一,应参考建筑施工的具体情况和避雷带设计要求,坚持相应的施工原则,提高安装工作的科学性;第二,确定避雷装置安装的位置,确保其符合相应的安装要求和安装规范;第三,在对设备进行进行焊接时,要保证焊接平整、无杂质和气泡;第四,检查避雷带安装高度,并要求其保护角低于45°;第五,如果避雷线搭接长度使用的时镀锌扁铁,必要要保障长度为宽度的至少6倍,但若使用的时钢筋,其长度至少要为材料本身直径的12倍;第六,电器设备的外壳应保持接地状态,并单独链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土建工程质量控制与隐蔽验收管理细则 一、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质量管理要求 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本保证条件,工程部负责工程所有材料的质量控制、验收。监理工程师对进场的所有施工材料(包括甲供材)质量负责,所有施工材料(包括甲供材)进场必须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物资材质证明文件,并且均需按照规范要求对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到公司指定的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合格证相符合格才可以在工程中使用。甲供材到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现场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导标准》要求进行保管。 二、技术交底制 监理工程师必须参与并监督施工单位切实落实技术交底制度。即在每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有项目部主管技术人员编制,并经项目总工程师批准的技术交底书,向现场的具体组织施工的第一线的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重点是对一特定的工程项目准备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使用的主要施工机具、施工总进度的具体安排以及质量指标、安全指标、效益指标进行交底。现场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向施工人员的技术交底一般在施工中进行,要针对某一

具体工序,向施工人员讲清楚工序衔接、施工要领、达到要求的设想。也就是要告诉工人应该怎样干,不应该怎么干。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技术交底进行监督,并将技术交底过程进行拍照存档。 三、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洪洞晋圣荣康煤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验收的工作程序,旨在使工程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层层把关,使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得到保证,统一隐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洪洞晋圣荣康煤业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阶段的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 隐蔽工程验收包括: (一)工程建设工序中间环节半成品的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 (二)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制作质量、入土深度等。 (三)埋入地下的管道工程,验收管道垫层、坐标、接口、焊缝、水压试验等。

隐蔽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隐蔽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1、工程质量方针及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符合《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质量方针:规范管理、遵守合同、科技兴企、以质取胜。 本工程质量目标:单元工程合格率100%,单元工程优良率90%以上,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主要分部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在90%以上,确保合格,力创优良工程。 2、质量管理机构设置 根据本工程实际需要及GB/T19002T和ISO9001控制体系要求,拟在本施工项目设置质量管理小组,监督质量控制程序顺利运行;设置质量检查科负责工程质量的全过程管理;成立实验室负责整个工程的检测试验工作;作业班组为施工质量保证人;材料采购员为原材料质量保证人。工区工长为施工质量的检查人,质量检查科为施工质量最终检查责任人。 3、质量保证体系 由组织体系、思想体系、控制体系三部分组成,建立以思想体系为基础、组织体系为保证、控制体系为保证措施、质量管理制度来规范质量管理行为的严密质量保证体系。

4、质量保证措施 4.1 组织措施 落实施工质量责任制,从作业班组质量自检、质量员跟班监督、质监组长现场监控、项目工程师全面质量管理到公司工程部抽检,层层把关,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控制有效的质量自检体系; 实行施工质量奖惩制度,执行公司《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办法》和《工班质量检查评定办法》,将工程质量检评结果与作业班组施工费、项目管理人员奖金直接挂钩;执行公司《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避免和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 严格执作业班组“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管理制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组织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 4.2 技术措施 各级管理、作业人员要熟悉本工程施工设计图和施工规范,认真做好各层次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质量要求施工; 严格执行经审定的施工方案,特别是对质量起关健作用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方案的调整,必须反复认真研究,并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准确性后方可执行; 在沿线布设座标、高程控制网,定期检校测量仪器,每次测量放样都要闭合检验,确保施工放样准确; 执行工序验收手续,各工序完成后须经质量员及项目负责人工程检查合格、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xxxx高速公路xxxxxxxxxxxx合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管理办法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xxxxxxxx合同项目经理部 2013年7月17日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管理办法 一、编制依据 1、《公路工程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2、《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4、招标文件 5、施工图纸 二、编制原则 1、响应业主创精品的号召,加强对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杜绝隐蔽工程的质量隐患。 2、对隐蔽工程采取完成验收前不进行覆盖,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决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3、对隐蔽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进行技术培训的原则。 4、隐蔽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过程的验收采取验收过程必须用摄像机、照相机拍摄、影像资料分类妥善保管的原则。 三、范围 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的,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例如桥梁桩基砼灌注、桩基钢筋笼的加工和安装,涵洞基底地基处理和基础砼施工等等。 2、本验收办法适用xxxxxxxxxxxxxxxxx标段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属于隐蔽工程和工序的项目。

四、成立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小组 1、成立我标段隐蔽工程检查和验收小组: 组长:x(项目经理) 副组长:x(项目总工)x(项目副经理) 组员:xxxxxx(实验室) xxxxxxxxxxxxxxxxxxx(质检) 五、隐蔽工程质量管理岗位责任 1、项目经理质量责任 (1)项目经理作为项目施工质量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隐蔽工程质量负管理和领导责任。 (2)督促执行项目公司下发的关于隐蔽工程验收的通知,并组织制定适合本项目的隐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3)确保隐蔽工程检查、试验等必要的资金投入。 (4)依法分包工程,依法使用外部劳务,不得将隐蔽工作分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劳务队伍,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严格监管其工程质量。 (5)正确处理质量与工期的关系,组织均衡生产,当工期与质量发生矛盾时,要优先保证工程质量。 2、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责任 (1)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落实管理隐蔽工程质量,制定项目隐蔽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2)组织审核设计图纸,并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指导施工。对违反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标准、操作规程和施工程序的工程队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加强对隐蔽工程验收的管理工作,避免隐蔽工程可能造成的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分/子公司。 三、归口管理 工程中心是归口管理部门。 四、基本验收程序规定 1、承包人自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 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h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 2、共同检验。工程师接到承包人的请求验收通知后,应在通知约定的时间与承包人共同进行检 查或试验。检测结果表明质量验收合格,经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工程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如果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承包人通知的验收时间前24h,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 出延期验收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h。 4、若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又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承包 人经过验收的检查、试验程序后,将检查、试验记录送交工程师。本次检验视为工程师在场情况下进行的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的正确性。 5、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h后,工程师不在验收 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6、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均可要求承包人 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重新检验表明质量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五、隐蔽工程主要验收内容: (一)岩土工程勘察; (二)工程桩:预制桩、冲孔桩、搅拌桩、旋挖桩、人工挖孔桩; (三)基坑验槽; (四)锚杆; (五)防水工程; (六)模板工程; (七)钢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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