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

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

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一)信息系统工程一般分为两大阶段,一是工程前期咨询服务阶段,一是设计、实施、验收阶段。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类型分为:软件工程、信息应用系统工程、信息网络系统工程、其它工程(包括以计算机网络、监控为中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等),因此,监理阶段的费率A及监理的各阶段费率a和b如下:

(二)鉴于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分布的地域不同,因此,监理的费率应在监理的各阶段费率的基础上考虑地域的因素,地域调整系数B如下:

1、集中建设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地域调整系数B为1;

2、地市范围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地域调整系数B为1—1.2;

3、全省范围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地域调整系数B为1.2—1.5;

4、全国范围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地域调整系数B为1.5—2。

(三)鉴于信息系统工程工期长短不一,因此,监理的费率应在监理的各阶段费率的基础上考虑工期的因素。工期调整系数C如下:

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软件工程)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既考虑了信息系统工程的特点,又参照了其它监理行业的收费标准。其收费参考标准内容如下: 一、计算公式 1、费率公式:S=A*B*C 2、收费公式:F=S*M(万元) 二、费率相关系数说明 (一)信息系统工程一般分为两大阶段,一是工程前期咨询服务阶段,一是设计、实施、验收阶段。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类型分为:软件工程、信息应用系统工程、信息网络系统工程、其它工程(包括以计算机网络、监控为中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等),因此,监理阶段的费率A及监理的各阶段费率a和b如下: (二)鉴于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分布的地域不同,因此,监理的费率应在监理的各阶段费率的基础上考虑地域的因素,地域调整系数B如下: 1、集中建设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地域调整系数B为1; 2、地市范围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地域调整系数B为1—1.2; 3、全省范围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地域调整系数B为1.2—1.5; 4、全国范围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地域调整系数B为1.5—2。

(三)鉴于信息系统工程工期长短不一,因此,监理的费率应在监理的各阶段费率的基础上考虑工期的因素。工期调整系数C如下: 三、收费其它情况说明 如果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中有下列情况,监理附加报酬取费可以按照下列方式计取: 1、对于非监理原因造成工程延期而产生的监理附加工作,监理单位有权获得监理附加报酬,监理附加报酬率=S*附加工作月数/合同监理周期(月数) 2、对于维护阶段的监理取费由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协商解决。 3、本参考标准未作规定的,可参考国家相关标准。 注:软件工程:以软件开发为核心的工程。 信息应用系统工程:是指包含各类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系统工程,不包含软件开发。 信息网络系统工程: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处理、传输、交换和分发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 其它工程:以监控系统为中心的智能建筑或者其他建设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二OO六年四月

山东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规定试行精编版

山东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规定试行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化管主程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山东省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信息系统工程,是指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 本办法所称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依法设立并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接受业主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信息系统工程技术标准和工程承揽、监理合同,代表业主单位对信息系统工程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监理的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省信息产业厅负责全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行业管理工作,对本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包括制定管理规范和等级评定条件;确定和管理资质认证机构;发布认证结果。省信息产业厅授权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作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机构,具体承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和监理单位资质的认证工作。 省信息产业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全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 (三)负责全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的培训、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管理; (四)负责省外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进入本省从事监理业务的管理; (五)指导、监督、协调全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

第四条各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的初审、申报和管理;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初审、申报和管理; (四)指导、监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 第三章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及工程师 第五条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个人和单位必须分别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格和资质。 本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分为高级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两个等级。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_信部信[2002]570号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 信部信[2002]57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确保信息系统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规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行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信息系统工程是指信息化工程建设中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 (一)信息网络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处理、传输、交换和分发的计算机网络系统; (二)信息资源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资源采集、存储、处理的资源系统; (三)信息应用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各类业务管理的应用系统。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依法设立且具备相应资质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监理单位是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规定数量的监理工程师和注册资金、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关的监理工作业绩,取

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的单位。 监理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 第二章主管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审批及管理甲级、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 (三)负责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的资格管理; (四)监督并指导全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审批及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初审本行政区域内甲级、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工作; (四)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 第三章监理范围和监理内容 第八条下列信息系统工程应当实施监理: (一)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的信息系统工程; (二)使用国家政策性银行或者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定需要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

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申请

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申请-----------------------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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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申请受理程序 Ⅰ.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部临时资质)①受理②初审审核③初审审定④上报审批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部临时资质): 审批项目依据:关于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信部信[2002]570号)、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信部信[2003]142号)、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评定条件(试行)》的通知(信计资[2004]010号)、关于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中设立临时资质的通知(信计资[2004]011号) 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不含专家评审的时间) 审批程序: 一、受理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申请表》一式3份并电子版一份 依据:关于印《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信部信[2003]142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 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申请表》一式3份并电子版一份 依据: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信部信[2003]142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 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评审报告一式2份 依据: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信部信[2003]142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 4、申请表相关附件一式2份。 依据:关于印发《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的通知(信部信[2003]142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五条和第六条。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基础知识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基础知识 PMBOK项目管理知识体系(project management body of knowledge, PMBOK)把项目管理划分为9个知识领域,即范围管理、时间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沟通管理、采购管理、风险管理和综合管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1997年以PMBOK为框架提出了“项目管理质量指南”(ISO 10006),成为ISO 9000族中重要的支持性技术指南。 IPMP认证等级划分: A、大型国际项目(CPD) B、大型复杂项目(CPM) C、一般复杂项目(PMP) D、从事项目管理专业工作的能力(PMF) PMBOK将项目范围管理分成启动、范围计划、范围界定、范围核实、范围变化控制五个阶段。 工作细分结构(Work Breakdown Structure,WBS)是我们对工作计划、进度、费用、技术状态进行部署和跟踪控制等管理活动的基础。 时间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一个关键职能,也被称为进度管理,它对于项目进展的控制至关重要。在范围管理的基础上,通过确定、调整合理的工作排序和工作周期,时间管理可以在满足项目时间要求的情况下,使资源配置和成本达到最佳状态。时间管理由下述5项任务组成:活动(activity)定义、活动顺序、活动时间的估计、项目进度编制、项目的进度控制。 成本管理的思路非常清晰,分以下四步进行:(1) 制订资源计划 (2) 成本估计 (3) 成本预算 (4) 成本控制 “项目管理质量指南”(ISO 10006),成为ISO 9000族中重要的支持性技术指南。 信息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任务是:目标控制。 信息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方法: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信息管理、合同管理。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的14要素:立项管理、计划管理、人员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进度管理、变更与风险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外购外包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沟通协调管理、评估与验收管理、文档管理。 监理单位的资质条件:综合条件、业绩、监理能力、人才实力。 监理资质:从业年注册资金案例大案例案例总金额技术人员监理师负责人经历案例规模审批 甲级: 4 500万 12个 5000万*1 4亿 50人 30人 5年无限制国家级 乙级: 2 300万 09个 1000万*2 2亿 30人 15人 4年 <1500万国家级 丙级: 2 100万 300万*2 5000万 10人 6人 3年 <500万省市级 资质证书:有效期四年,满四年为及时更换且超过有效期30天,则资质证书予以注销。 监理单位组织建设:业务体系建设、质保体系建设、管理体系建设。 监理单位经营组织结构分为:直线型、职能型、矩阵型。 监理项目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监理服务质量按照时间可分为:预防性控制、监督性控制、补偿性控制。 监理服务质量按照评价方式可分为:内部评价、外部评价。 监理服务质量控制内容:(1)监理人员素质数量(2)监理工作指导文件 (3)监理实施过程(4)监理效果 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1)“守法、公平、公正、独立”(2)按照监理合同取得监理收入 (3)不承建信息系统工程(4)与承建单位不存在隶属和利益关系

信息化系统集成监理方案(技术标)

某某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方案 网络系统集成监理方案 某某 2005年10月14日 一、监理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某某信息系统工程——网络系统集成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 5、承建单位: 6、监理单位:某某 二、监理依据 1GB/T —1998 信息技术开发系统互连基本参考模型 2GB/T17967—2000 信息处理系统开放系统互连基本参考模型3GB/T17969—2000信息处理系统开放系统互连OSI登记机构的操作规程 4GB/T 16646—1996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局域网媒体访问控制(MAC)服务定义 5GB/T —2000信息技术开放系统互连局域网特定要求 6GJ014—1995 通信机房环境条件 7GA/T75—1994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8GB17859-1999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9GB/T 50311-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10GB/T 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11YD/T1240—2002 接入网设备测试方法—基于以太网技术的宽带接入网 12GB/T17544—1998 信息技术软件包质量要求和测试 13YD/T869—1996 用于局域网分组交换公用数据网互联的网桥/路由器接入分组交换公用数据网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14GB/T19001—1994 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 三、监理方案 1、工程项目监理内容 ●工程事实管理的组织结构 ●工程文档的管理与控制 ●工程方案的设计 ●工程实施的准备也组织 ●工程实施过程的控制 ●工程实施的检查 ●设备到货和装调 ●不合格工程的控制 ●工程的审核与评审 ●工程的验收与交接 ●工程的质量监控 ●人员的培训 2、项目监理程序 计算机网络工程建设监理一般按如下程序进行: 需求分析方案论证—招投标—现场监理—测试—验收 1)需求分析方案论证阶段的监理: a)检查承建方(或项目设计方、投标方,下同)对业主现状的描 述文档,描述是否真实、到位。 b)检查承建方对业主现有网络系统的分析文档,对业主现有系统 的规模、特点、技术路线和存在的问题是否了解掌握。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

一、行业发展情况介绍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作为现代第三方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2002年诞生之日起,对我国信息化建设起到了有力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是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手段。 ?信息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管理控制环节。 产生背景 为更好解决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及进度等问题,我国自2002年开始建立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制度,国家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法规及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信息化上程建设中实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制度。 主要的行业政策法规文件及相关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02年8月5日转发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 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 ◆国务院办公厅于2002年9月18日发布的《振兴软件行业行动纲要》(国办发[2002]47 号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7年8月13日发布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 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55号令)。 ◆原信息产业部于2002年11月28日发布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信部信 [2002]570号)。 ◆原信息产业部于2003年4月1日起实施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和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信部信[2003)142号文)。 ◆原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于2012年5月2日发布《关 于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的通知》(工信计资[2012]8号文)。 ◆原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于2012年8月11日发布的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名单_

序号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批准(备案) 日期 首次获证 日期 所在省市 1 陕西省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中心有限公司甲级J 2013/7/15 2013/7/15 陕西省 2 陕西赛威信息工程监理评测有限公司甲级J 2012/10/8 2012/10/8 陕西省 3 北京万博智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甲级J 2013/7/15 2013/7/15 北京市 4 北京中百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J 2012/12/21 2012/12/21 北京市 5 北京兴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J 2013/12/9 2013/12/9 北京市 6 北京北咨信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甲级J 2012/10/8 2012/10/8 北京市 7 北京国研信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甲级J 2012/10/8 2012/10/8 北京市 8 北京市驰跃翔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甲级J 2013/7/15 2013/7/15 北京市 9 北京希达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甲级J 2012/10/8 2012/10/8 北京市 10 北京易柯森特科技有限公司甲级J 2013/7/15 2013/7/15 北京市 11 北京联海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甲级J 2012/12/21 2012/12/21 北京市 12 北京肯思捷信息系统咨询有限公司甲级J 2012/12/21 2012/12/21 北京市 13 北京赛迪信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甲级J 2012/10/8 2012/10/8 北京市 14 辽宁北方实验室有限公司甲级J 2012/10/8 2012/10/8 辽宁省 15 江苏普蓝陵信息系统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甲级J 2013/7/15 2013/7/15 江苏省 16 浙江天航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甲级J 2012/12/21 2012/12/21 浙江省 17 山东正中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甲级J 2013/7/15 2013/7/15 山东省 18 河南中道电子信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甲级J 2013/12/9 2013/12/9 河南省 19 武汉实为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甲级J 2012/10/8 2012/10/8 湖北省 20 湖北信安信息系统管理技术有限公司甲级J 2013/7/15 2013/7/15 湖北省 21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甲级J 2013/7/15 2013/7/15 广东省 22 广东省计算技术应用研究所甲级J 2013/7/15 2013/7/15 广东省 23 广州市信佰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甲级J 2012/10/8 2012/10/8 广东省 24 广州赛宝联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甲级J 2012/10/8 2012/10/8 广东省 25 重庆鼎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甲级J 2012/10/8 2012/10/8 重庆市 26 四川公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甲级J 2012/10/8 2012/10/8 四川省 27 成都久信网络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甲级J 2013/7/15 2013/7/15 四川省 28 成都安美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甲级J 2012/10/8 2012/10/8 四川省 29 深圳市艾泰克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甲级J 2012/10/8 2012/10/8 深圳市 30 深圳市都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甲级J 2013/12/9 2013/12/9 深圳市 31 云南致信监理有限公司乙级J80020 2012/6/11 2008/6/10 云南省 32 云南金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乙级J90027 2013/6/11 2009/6/22 云南省 33 西安同信力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乙级J26 2012/10/8 2012/10/8 陕西省 34 西安西北民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乙级J26 2013/12/9 2013/12/9 陕西省 35 陕西中基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乙级J26 2013/11/11 2009/12/21 陕西省 36 陕西计用信息技术监理有限公司乙级J26 2013/12/9 2013/12/9 陕西省 37 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乙级J80016 2012/6/11 2008/6/10 甘肃省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一、行业发展情况介绍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作为现代第三方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2002年诞生之日起,对我国信息化建设起到了有力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是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手段。 ?信息化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管理控制环节。 产生背景 为更好解决信息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及进度等问题,我国自2002年开始建立起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制度,国家和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法规及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信息化上程建设中实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制度。主要的行业政策法规文件及相关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02年8月5日转发了《国家信息化领导 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 ◆国务院办公厅于2002年9月18日发布的《振兴软件行业行动纲要》(国办 发[2002]47号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7年8月13日发布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 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55号令)。 ◆原信息产业部于2002年11月28日发布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 (信部信[2002]570号)。 ◆原信息产业部于2003年4月1日起实施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 理办法》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信部信[2003)142号文)。

◆原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于2012年5月 2日发布《关于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的通知》(工信计资[2012]8号文)。 ◆原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于2012年8月11日发布的《关于承接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放宽投资规模限制的通知》(工信计资[2012]20号文)。 ◆地方政府制定并发布了相应的政策法规,如《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 《河南省信息化条例》、《山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湖北省信息化条例》等。 ◆我国2005年、2007年陆续发布了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总则和5个分则。 2010年开始进行了总则的修订,2014年12月5日国家标准委批准了总则的修订,并预公公布,现标准名称为《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1部分:总则》(GB/4,并于2015年4月1日实施,其他5个分则经国家标准委批准立项,正在修订中。 行业发展 自我国推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制度以来,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推动行业发展,加强了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监理企业能力不断提高,已得到了业界的认可。作为一种新兴的现代信息服务业,2011年已被国家列为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的范畴,越来越多的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了监理,它是信息化建设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行业发展介绍: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

目次 1 范围 (1) 2 总则 (1)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1 法律法规 (1) 3.2 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规范 (1) 4 术语 (1) 5 监理机构及设施 (3) 5.1 项目监理机构 (3) 5.1.1 项目监理机构设置 (3) 5.1.2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 (3) 5.2 项目监理人员 (3) 5.2.1 项目监理人员的构成 (3) 5.2.2 监理人员的职责 (3) 5.3 监理设施和设备 (5) 6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方案 (5) 6.1 监理规划 (5) 6.1.1 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 (5) 6.1.2 监理规划的内容 (5) 6.2 监理实施方案 (6) 6.2.1 监理实施方案的编制程序与依据 (6) 6.2.2 监理实施方案的内容 (6) 7 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6) 7.1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阶段划分与方法 (6) 7.1.1 监理阶段划分 (6) 7.1.2 监理工作方法 (6) 7.2 系统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 (6) 7.2.1 设计阶段监理的依据和程序 (7) 7.2.2 设计阶段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9) 7.3 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 (9) 7.3.1 实施阶段监理的依据、程序 (9) 7.3.2 软件系统的监理 (11) 7.3.3 硬件系统的监理 (11) 7.3.4 网络工程的监理 (11) 7.3.5 业务应用系统的监理 (11) 7.3.6 系统安全的监理 (12) 7.4 工程验收阶段的监理 (12) 7.4.1 验收阶段监理的依据和程序 (12) 7.4.2 信息系统初验监理 (14) 7.4.3 信息系统试运行监理 (14) 7.4.4 信息系统竣工验收监理 (14)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10750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示Information system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contract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合同示范文 本) 第一部分信息系统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________监理人_______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 工程实施地点: 工程总投资: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标准条件; 2、本合同专用条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标准条件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项目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有关成员。 5、“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6、“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集成商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服务内容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服务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依法设立且具备相应资质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本着“诚信、守法、公正、科学、独立”的原则,依据国内外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对信息系统工程的需求分析,设计、招投标、实施、验收等阶段,运用业务梳理及项目管理的方法、高度专业化的知识以及标准运用对信息系统工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组织协调工作。保证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按质、按量、按期完成任务。 监理工作主要可分为四个方面: 1 、业务方面 在业务方面充分理解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内涵,依据业主的 IT 业务战略确认承建单位的原形设计并对方案进行优化,从而促使 IT 业务战略在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正确而有效的实施。 2 、技术方面 运用高度专业化的 IT 知识,为业主把好技术关,确保信息系统工程在技术实现上的强健性。 3 、管理方面 协助业主及工程项目干系方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体系,理顺润滑项目管理关系,归避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风险。 4 、标准方面 运用国内外的技术标准、法律法规来规范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保证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规范性。 信息系统工程模型监理如下图所示: 图 1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模型

图 2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过程、流程、方法

图 3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评价体系主要的监理工作内容如下:

测试 Testing 网络工程评测 依据网络规模来对网络工程进行评测,主要包括网络工程建设规划测评和网络综合性能测试。 ★ 网络工程建设规划 ■ 网络拓扑图分析■ 网络协议分析 ■ IP 地址划分的合理性■ VLAN 划分的合理性 ■ 网络设备硬件配置以及软件配置的合理性 ★ 网络综合性能测试 根据用户现有网络的数据量小的现实情况,利用先进的网络测试仪器,产成模拟数据流量,对整个网络的利用率、广播、错误、碰撞以及协议等进行测试,了解整个网络的综合性能。 ■ 网络吞吐量测试■ 网络流量分析 ■ 交换机的性能测试■ 网络故障诊断■ 路由收敛性测试 软件测试 ★ 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 单元测试主要是在软件开发过程中针对程序模块进行正确性检验;集成测试是在单元测试的基础上将所有模块按照设计要求组装成系统或子系统,对模块组装过程和模块接口进行正确性检验。 ★ 确认测试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

第1部分:总则 5.监理阶段及其目标 5.1 一般要求 监理工作可分为工程招标、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和工程验收四个阶段,宜采用全过程监理。本规范所确定的各阶段监理目标可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监理工作起始和结束的具体时间可由业主单位与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依据监理合同中有关条款执行。 5.2工程招标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5.2.1 协助业主单位明确工程需求,确定工程建设目标。 5.2.2促使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所签订的承建合同在技术、经济上合理有效。 5.3工程设计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5.3.1 推动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对工程需求和设计进行规范化的技术描述,为工程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 5.3.2促使工程计划、设计方案满足工程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工程建设合同相符,具有可验证性。 5.3.3协助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消除设计文档在进入工程实施前町预见的缺陷。 5.4工程实施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5.4.1 加强工程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5.4.2促使工程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承建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5.4.3 明确工程实施计划,对于计划的调整应合理、受控。 5.4.4促使工程实施过程满足承建合同的要求,并与工程设计方案、工程计划相符。 5.5工程验收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5.5.1 明确工程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 5.5.2促使工程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5.5.3推动承建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412号令) 实施主体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受理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简称部资质办) 许可条件 一、部临时资质申请条件 (一)综合条件 1、企业变革发展历程清晰,原则上成立一年以上,企业不从事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2、企业主业是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收入是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 3、企业产权关系明确,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企业经济状况良好,财务数据真实可信,须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实;近三年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收入总额超过300万元; 4、企业有良好的资信,近三年没有触犯知识产权保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失误以及因监理不当造成业主单位或承建单位损失引起的重大投诉,没有重大法律诉讼。 (二)业绩 1、近三年已完成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个数在9个以上,其中至少有2个投资总值1000万元以上或5个投资总值400万元以上项目,且这些项目具有较高技术含量、至少包括实施阶段监理; 2、近三年已完成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投资总值超过1亿元(注); 3、近三年已完成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监理合同总额不低于400万元,其中包括实施及验收阶段的监理合同额应占70%以上;按合同要求已完成的监理项目,须取得业主单位、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签署的工程验收报告; 4、企业主要业务领域的典型项目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 (三)监理能力 1、建立了有效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体系,有明确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领域,熟悉主要业务领域的业务流程,有完善的监理技术规范; 2、建立了完备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 3、已建立较完备的客户服务体系,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能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4、已建成较完善的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并能有效运行; 5、有与开展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软硬件环境,能在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运用信息系统检测分析等工具软件和仪器设备对信息系统工程进行检测和鉴定(可借助第三方测试机构)。 (四)人才实力 1、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15名(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暂不考核); 2、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4年以上从事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企业管理经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获得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不少于4年,财务负责人应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取费标准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相关技术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讨论稿) 一、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收费 (一)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主要内容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依法设立且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服务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从技术、控制、管理、应用、服务角度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涉及信息系统工程的招标、设计、实施、验收,其主要内容是对信息系统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控制,对项目风险(信息安全管理、变更管理等)、项目合同和文档资料进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收费参考标准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收费=监理收费基价×专业类型调整系数×工程范围调整系数×(1±浮动幅度值) 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监理收费基价。 1、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收费基价表(简称监理收费基价) 额小于2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0%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其他未包含的其收费由双方协商议定。

2、专业调整系数表和工程范围调整系数 注:智能管理信息系统集成等其他其他系统是以计算机网络、监控为中心的智能化工程,其特点是利用信息技术,使管理信息在网络及自动控制系统上应用,包括智能建筑、智能交通等。 3、浮动幅度值 按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内容要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收费浮动幅度值±10%。 注:本表适用于提供短期服务的人工费用标准。 三、信息系统工程相关技术服务收费 信息系统工程相关技术服务是指具有第三方技术服务的企业(包括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提供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立项、维护等阶段的相关技术服务,具体工作内容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定。 信息系统工程相关技术服务收费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没有规定的,可参照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相关技术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或由业主单位与监理单位协商确定。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1-2005)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2 1.范围 (2) 2.规范引用文件 (3) 3.?术语?3 4.规范框架 (6) 5.?监理支撑要素?7 6.?监理阶段及其目标 (8) 7.监理工作?9

第一部分 总 则 1.为了提高信息化工程监理水平,规范信息化工程行为,编制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立项、实施、评测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3.实施信息化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信息化建设单位签订书面信息化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信息化工程技术要求、费用、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4.信息化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任。 5.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信息化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6.信息化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范围 本规范 ——规定了信息化工程监理的要求和方法 ——确定了信息化工程监理的基本原则 ——给出了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实施指南 —— 适用于从事信息化工程监理的单位、个人,从事信息化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和相关的培训单位也可参照使用。

2.规范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在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期过程》GB/T8566-2001 《软件工程术语》GB/T11457-1995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3.术语 3.1工程监理 是指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接受信息化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信息化工程建标准和信息化工程承建、监理合同,对信息化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方面实施监督和控制。即从技术和管理的角度,对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信息化工程能够按照信息化建设单位需求,高效、经济的按时完成,实现预期的建设目标。 3.2工程监理单位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受业主单位委托负责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 3.3工程建设单位 具有信息化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单位。 3.4工程承建设单位 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承担信息化工程建设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的单位。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方案

中国移动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方案中心机房建设监理方案 2015年10月14日

一、监理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某某信息系统工程——中心机房建设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 5、承建单位: 6、监理单位: 二、监理计划编制依据 1、《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2000 2、《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9361-88 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4、《电子计算机机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J/30003-93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95 6、《建筑内部建设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2 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50116-98 10、国家有关的设计标准、规定、规程 三、监理方案 1、文件中的技术方案 对某某信息系统工程中心机房建设的投标文件进行仔细审核,详细研究中心机房方案设计图,对详细的方案论述进行分析,使中心机房的设计确保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

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2、审核施工方案及进度 对某某信息系统工程中心机房建设的施工方案进行仔细审核,并对施工方案进行详细分析,详细研究中心机房施工图,审核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及施工计划。 3、对进场材料进行检验 检验工程所用材料, 其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有出厂合格证;开箱检查工程所用设备、装备等的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附件、备件和技术文件是否齐全;检查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装置的储存环境和方法及装卸搬运方式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是否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所有隐蔽工程必须有现场施工记录或相应资料, 并由建设单位代表签字。 4、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 审核机房装修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检验并确定所选择和购买的设备和材料是否为原装正品,检查监督系统施工的规范性,检查设备的物理安装情况,检查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各种线缆的汇聚设计和施工,设计变更时是否有设计单位的变更通知或签证,施工单位是否做出施工组织设计。 5、施工完毕后对相关参数进行测试 对机房的相关参数进行测试,测试参数包括:供电电压、频率、波动、接地电阻、静电电压、地板平整度、温度、湿度、照度、噪音(分贝)、装修后的室内气体成分残留量等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施工。 1)机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监理主要包括吊顶、地板、隔断墙、门和窗、防火处理、防鼠处理和防漏水处理。 吊顶:检查中心机房所使用吊顶材料的材质、尺寸、厚度、品牌是否与合同规定相符,是否具备材料质检报告,吊顶下表面是否平整, 不平度不大于3mm。 防静电地板:检查中心机房所使用防静电地板的材质、尺寸、厚度、品牌是否与合同规定相符,是否具备材料质检报告,防静电地板表面是否平整, 不平度不大于3mm; 防静电地板下的各种线缆、线槽的敷设。 墙、柱面:检查中心机房所使用墙面、柱面的材质、品牌是否与合同规定相符,是

关于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关于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信部信[2002] 5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市场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能,信息产业部特制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从现予发布。自2002年12月15日起实施。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在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开展。 实施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部联系。 信息产业部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确保信息系统工程的安全和质量,规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行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信息系统工程是指信息化工程建设中的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 (一)信息网络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处理、传输、交换和分发的计算机网络系统; (二)信息资源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资源采集、存储、处理的资源系统; (三)信息应用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各类业务管理的应用系统。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是指依法设立且具备相应资质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业主单位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合同,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监理单位是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规定数量的监理工程师和注册资金、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关的监理工作业绩,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的单位。 监理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丙三级。 第二章主管部门及其职责 第六条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发布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审批及管理甲级、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 (三)负责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的资格管理; (四)监督并指导全国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京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法规和行政规章; (二)审批及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初审本行政区域内甲级、乙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的管理工作; (四)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作。 第三章监理范围和监理内容 第八条下列信息系统工程应当实施监理: (一)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的信息系统工程; (二)使用国家政策性银行或者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定需要实施监理的信息系统工程; (三)使用国家财政性资金的信息系统工程; (四)涉及国家安全、生产安全的信息系统工程; (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施监理的其他信息系统工程。 第九条监理的主要内容是对信息系统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进行监督,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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