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设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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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

4.1.1 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的各种路口必须设缘石坡道;

2 缘石坡道应设在人行道的范围内,

并应与人行横道相对应;

3 缘石坡道可分为单面缘石坡道和三面缘石坡道;

4 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5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得大于20 mm。

4.1.2 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2 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图4.1.2-1,图4.1.2-2,图4.1.2-3);

3 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0 m(图4.1.2-4);

4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2.00 m (图4.1.2-5);

5 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4.1.3 三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图4.1.3);

2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图4.1.3)。

4.2 盲道

4.2.1 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2 指行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图4.2.1-1);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

3 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于人行道砖一致(图4.2.1-3);

4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5 盲道宜避开井盖铺设;

6 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4.2.2 行进盲道的位置选择应按下列顺序,并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外侧有围墙、花台或绿地带,行进盲道宜设在距围墙、花台、绿地带0.25~0.50 m处(图4.2.2-

2 人行道内侧有树池,行进盲道可设置在距树池0.25~0.5 m处;

3 人行道没有树池,行进盲道距立缘石不应小于0.50 m;

4 行进盲道的宽度宜为0.30~0.60 m,可根据道路宽度选择低限或高限;

5 人行道成弧线形路线时,行进盲道宜与人行道走向一致;

6 行进盲道触感条规格应符合表4.2.2-1的规定(图4.2.2-3)。

表4.2.2-1 盲道触感条规格

4.2.3 提示盲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行进盲道的起点和终点处应设提示盲道,其长度应大于行进盲道的宽度(图4.2.3-1);

2 行进盲道在转弯处应设提示盲道,其长度应大于行进盲道的宽度(图4.2.3-2);

3 人行道中有台阶、坡道和障碍物等,在相距0.25~-.50 m处,应设提示盲道(图4.2.3-3);

4 距人行横道入口、广场入口、地下铁道入口等0.25~0.50 m处应设提示盲道,提示盲道长度与各入口的4.2.3-4b);

5 提示盲道的宽度宜为0.30~0.60 m;

6 提示盲道触感圆点规格应符合表4.2.3-1的规模(图4.2.3-5)。

表4.2.3-1

4.3 公交车站

4.3.1 城市主要道路和居住区的公交车站,应设提示盲道和盲文车站牌。

4.3.2 沿人行道的公交车站,提示盲道应符合下列规定(图4.3.2):

1 在候车站牌一侧应设提示盲道,其长度宜为4.00~6.00 m;

2 提示盲道的宽度应为0.30~0.60 m;

3 提示盲道距路边应为0.25~0.50 m;

4 人行道中有行进盲道时,应与公交车站的提示盲道相连接。

4.3.3 在车道之间的分隔带设公交车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由人行道通往分隔带的公交车站,设宽度不应小于1.50 m。坡度不应大于1:12的缘石坡道;

2 在候车站牌一侧应设提示盲道,其长度宜为4.00~6.00 m;

3 提示盲道的宽度应为0.30~0.60 m;

4 提示盲道距路边宜为0.25~0.50 m;

4.3.4 公交车站设置盲文站牌的位置、高度、形式与内容,应方便视力残疾者使用。

4.4 人行天桥、人行地道

4.4.1 城市中心、商业区、居住区及公共建筑设置的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应设坡道和提示盲道;当设坡道4.4.1)。

4.4.2 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的坡道应适合乘轮椅者通行;梯道应适合拄拐杖者及老年人通行。在坡道和梯道

4.4.3 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的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要困难地段的坡度不得大于1:8(需要协助推动轮椅行进);

2 弧线形坡道的坡度,应以弧线内缘的坡度进行计算;

3 坡道的高度每升高1.50 m时,应设深度不小于2 m的中间平台;

4 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4.4.4 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的梯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梯道宽度平应小于3.50 m,中间平台深度不应小于

2 m;

2 在梯道中间部位设自行车坡道;

3 踏步的高度不应大于0.15 m, 宽度不应小于0.30 m;

4 踏面应平整且不光滑,前缘平不应有突出部分。

4.4.5 距坡道与梯道0.25~0.50 m处应设提示盲道。提示盲道的长度应与坡道、梯道的宽度相对应,提示盲4.4.5)。

4.4.6 人行道中有行进盲道时,应与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及地铁入口的提示盲道相连接。

4.4.7 人行天桥、人行地道的扶手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扶手高应为0.90 m。设上、下两层扶手时,下层扶手高应为0.70 m;

2 扶手应保持连贯,在起点和终点应延伸0.40 m;

3 扶手截面直径尺寸宜为45~50 m,扶手托架的高度、扶手与墙面的距离宜为45~50 mm;

4 在扶手起点水平段应安装盲文标志牌;

5 扶手下方为落空栏杆时,应设高不小于0.10 m的安全挡台。

4.4.8 人行地道的坡道和梯道入口两侧的护墙低于0.85 m时,在墙顶应安装护栏或扶手。

4.4.9 人行地道的坡道入口平台与人行道地面有高差时,应采用坡道连接。

4.4.10 人行天桥下面的三角空间区,在2 m高度以下应安装防护栏,并应在结构边缘外设宽0.30~0.60 m 4.4.10-2)。

4.5 桥梁、隧道、立体交叉

4.5.1 桥梁、隧道、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桥梁、隧道的人行道应与道路的人行道衔接,当地面有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是

2 桥梁、隧道入口处的人行道应设缘石坡道、缘石坡道应与人行横道相对应;

3 桥梁、隧道的人行道应设盲道。

4.5.2 立体交叉人行道的缘石坡道、人行横道及盲道的位置应相互对应和衔接(图4.5.2-1, 图4.5.2-2, 图4

4.5.3 立体交叉桥孔的人行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桥孔内人行道的地面与桥孔外人行道的地面有高差时,应设轮椅坡道,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2 桥孔外的人行道口应设缘石直坡道,缘石坡道与人行横道应相对应;

3 桥孔内的人行道应设盲道,并应与桥孔外设有的盲道相连接。

4.5.4 桥梁、隧道和立体交叉的缘石坡道与盲道的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4章第一节与第二节有关规定。

新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新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 范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 )-1 总则 [ Date: -3-2 15:35:11 | 作者: land-mad ] 1.0.1 为建设城市的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社会生活质量,确保行动不便者能方便、安全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用以进行道路和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和居住小区,以及有残疾人生活与工作场所的无障碍设计。 1.0.3 供人们行走和使用的道路、交通与建筑物的相应设施,应符合乘轮椅者、拄盲杖者及使用助行器者的通行与使用要求。 1.0.4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用途和目的,无障碍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所获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0.5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 )-2 术语 [ Date: -3-2 15:37:39 | 作者: land-mad ] 2.0.1 缘石坡道curb ramp 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使乘轮椅者避免了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乘轮椅者进入人行道行驶的一种坡道。 2.0.2 盲道sidewalk foe the blind 在人行道上铺设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残者产生不同

的脚感,诱导视残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及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2.0.3 行进盲道go-ahead blind sidewalk 表面上呈条状形,使视残者经过脚步感和盲杖的触感后,指引视残者可直接向前方继续行走的盲道。 2.0.4 提示盲道目warning blind sidewalk 表面呈圆点形状,用在盲道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示服务设施的设置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用的盲道。 2.0.5 人行通道passage 在城市广场、公园、景点和建筑基地范围内供人行走的道路。 2.0.6 无障碍入口barrier-free entrance 不设台阶的建筑入口。 2.0.7 轮椅坡道ramp for wheelchair 在坡度和宽度上以及地面、扶手、高度等方面符合乘轮椅者通行的坡道。 2.0.8 入口平台entrance platform 在台阶或坡道与建筑入口之间的水平地面。 2.0.9 无障碍电梯barrier- freelift 适合乘轮椅者、视残者或担架床可进入和使用的电梯。 2.0.10 无障碍厕位barrier-free toilet cubical 公共厕所内设置的、乘轮椅残疾人可进入和使用的带坐便器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7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 建筑入口 7.1.1 建筑入口为无障碍入口时,入口室外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图。 7.1.2 公共建筑与高层、中高层建筑入口设台阶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最小宽度就符合表的规定。 表 7.1.4 无障碍入口和轮椅通行平台应设雨棚。 入口门厅、过厅设两道门时,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应符合表的规定 (图图 表7.1.5 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 坡道 7.2.1 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型、直角型或折返型,不宜设计弧型 (图图。 7.2.2 坡道两侧应设扶手,坡道与休息平台的扶手应保持连贯。 坡道侧面凌空时,在扶手栏杆下端宜设高不小于50 mm的坡道安全挡台 (图。 7.2.4 不同位置的坡道,其坡度和宽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表不同位置的坡度和宽度

7.2.5 坡道在不同坡度的情况下,坡道高度和水平长度符合表的规定(图。 表7.2.5 不同坡度高度和水平长度 1:10~1:8坡道应只限用于受场地限制改建的建筑物和室外通路。 7.2.7 坡道面应平整,不应光滑。 坡道起点、终点和中间休息平台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 (图。 通路、走道和地面 7.3.1 乘轮椅者通行的走道和通路最小宽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图。 表7.3.1 轮椅通行最小宽度 7.3.2 人行通路和室内地面应平整、不光滑、不松动不积水。 使用不同材料铺装的地面应相互取平;如有高差时不应大于15 mm,并应以斜面过度。人行通路和建筑入口的雨水箅子不得高出地面,其孔洞不得大于15mm×15mm。 门扇向走道开启时应设凹室,凹室面积不应小于× (图。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规范【实用基础】 1.1 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的各种路口必须设缘石坡道; 2 缘石坡道应设在人行道的范围内,并应与人行横道相对应; 3 缘石坡道可分为单面缘石坡道和三面缘石坡道; 4 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5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得大于20 mm。 1.2 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2 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图4.1.2-1,图4.1.2-2,图4.1.2-3);

3 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0 m(图4.1.2-4);

4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2.00 m (图4.1.2-5); 5 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1.3 三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图4.1.3);

2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图4.1.3)。 2 盲道 2.1 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2 指行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图4.2.1-1);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图4.2.1-2); 3 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于人行道砖一致(图4.2.1-3);

4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5 盲道宜避开井盖铺设; 6 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2.2 行进盲道的位置选择应按下列顺序,并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外侧有围墙、花台或绿地带,行进盲道宜设在距围墙、花台、绿地带0.25~0.50 m处(图4.2.2-1); 2 人行道内侧有树池,行进盲道可设置在距树池0.25~0.5 m处; 3 人行道没有树池,行进盲道距立缘石不应小于0.50 m; 4 行进盲道的宽度宜为0.30~0.60 m,可根据道路宽度选择低限或高限; 5 人行道成弧线形路线时,行进盲道宜与人行道走向一致; 6 行进盲道触感条规格应符合表4.2.2-1的规定(图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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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规范【实用基础】 1、1 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行道得各种路口必须设缘石坡道; 2缘石坡道应设在人行道得范围内,并应与人行横道相对应; 3 缘石坡道可分为单面缘石坡道与三面缘石坡道; 4 缘石坡道得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5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得地面不得大于20 mm. 1、2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2 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得宽度相对应(图4.1.2-1,图4、1、2—2,图4、1、2-3); ? 3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0m(图4.1。2—4);

4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2。00m(图4.1.2—5); 5单面坡缘石坡道得坡度不应大于1:20. 1、3三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三面坡缘石坡道得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图4.1.3); 2三面坡缘石坡道得正面及侧面得坡度不应大于1:12(图4.1.3)。 2盲道 2、1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行道设置得盲道位置与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与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2 指行残疾者向前行走得盲道应为条形得行进盲道(图4。2。1-1);在行进盲道得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得提示盲道(图4、2、1-2); 3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得厚度应于人行道砖一致(图4。2.1-3); 4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5 盲道宜避开井盖铺设; 6盲道得颜色宜为中黄色。 2、2 行进盲道得位置选择应按下列顺序,并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外侧有围墙、花台或绿地带,行进盲道宜设在距围墙、花台、绿地带0、25~0.50m处(图4.2。2-1); 2人行道内侧有树池,行进盲道可设置在距树池0、25~0.5 m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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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 4.1.1 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的各种路口必须设缘石坡道; 2 缘石坡道应设在人行道的范围内, 并应与人行横道相对应; 3 缘石坡道可分为单面缘石坡道和三面缘石坡道; 4 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5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得大于20 mm。 4.1.2 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2 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图4.1.2-1,图4.1.2-2,图4.1.2-3);

3 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0 m(图4.1.2-4); 4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2.00 m (图4.1.2-5); 5 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4.1.3 三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图4.1.3); 2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图4.1.3)。 4.2 盲道 4.2.1 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2 指行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图4.2.1-1);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 3 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于人行道砖一致(图4.2.1-3);

4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 5 盲道宜避开井盖铺设; 6 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4.2.2 行进盲道的位置选择应按下列顺序,并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外侧有围墙、花台或绿地带,行进盲道宜设在距围墙、花台、绿地带0.25~0.50 m处(图4.2.2- 2 人行道内侧有树池,行进盲道可设置在距树池0.25~0.5 m处; 3 人行道没有树池,行进盲道距立缘石不应小于0.50 m; 4 行进盲道的宽度宜为0.30~0.60 m,可根据道路宽度选择低限或高限; 5 人行道成弧线形路线时,行进盲道宜与人行道走向一致; 6 行进盲道触感条规格应符合表4.2.2-1的规定(图4.2.2-3)。 表4.2.2-1 盲道触感条规格

无障碍设施。

一、研究背景 当我们走在宽敞的人行道上,道路平坦,视线清明,一切都是那么自然美妙。在一片漆黑中摸索前进的道路,满含未知的恐惧,跌倒的伤痛,这感觉离我们很远,却离那些依靠盲道和拐杖杖行走的人们很近。为此我们小组开展了这次课题,研究阳泉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及使用状况,并提出建议。无障碍设施是指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社会成员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建设工程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包括无障碍通道(路)、电(楼)梯、平台、房间、洗手间(厕所)、席位、盲文标识和音响提示以及其他相关生活的设施。它们使冰冷的道路生出无限温情,在给人们带来行路方便的同时,也体现着社会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随着城镇的建设,残疾人专设的无障碍通道也正在建设,这些细微处的小设施承载着残疾人们沉甸甸的信任,通向希望。那么在我市,无障碍设施是否安全完善呢?我们的无障碍设施是否能够让残疾人们毫无保留地交付信任呢?我们研究小组的成员将深入大街小巷,关注那些被我们中的多数人所忽略的无障碍设施。 二、研究目的 提高中学生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无障碍设施的认识,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保护意识。引起社会各界对无障碍设施的关心,向社会弱势群体伸出援助之手。 三、名词简介 1、残疾人(persons with handicaps) 指在心理上、生理上、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全部或者部分丧失 无法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和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的人。本标准主要针对视力、听力、肢体残疾者。 2、无障碍(barrier-free) 指残疾人在具体的建筑环境中,出入、使用各项设施,没有阻碍。 3、无障碍设施(barrier-free facilities 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中,为方便残疾人或行动不便者设计的使之能参与正常活动的设施。 四、阳泉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 本小组成员走访了阳泉市人流量较大的几个公众场合,初步对阳泉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情况从几个方面总结如下: 1、无障碍入口(barrier-free entrance) 定义:不设台阶的建筑入口。 阳泉市建设情况:此为滨河一家珠宝店门前的入口。:

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设置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广州市城市道路新建、改建、大中修工程中的以及使用过程中新增的人行道设施的设置。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道路人行道设施设置的总则、一般要求、位置、密度和尺寸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9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 1488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 17733 地名标志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 50688 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无障碍设计规范 GB 50763 CJJ 45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YZ/T 0067 信筒 DBJ440100/T 160 井盖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市政规划篇) 广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标志设置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城市道路 urban road 城市范围内由不同功能、等级、区位的道路,以及不同形式的交叉口和停车场设施,以一定方式组成的有机整体。 3.2 人行道设施 facilities on sidewalks 设置于城市道路中人行道范围内的设施,包括公益性设施和公共服务性设施。 3.3 人行道 sidewalk 城市规划道路红线至车行道边缘的空间,包含通行带、设施带。参见附录A。 3.4 通行带 area for pedestrian 人行道上供行人通行的区域。参见附录A。 3.5 设施带 public facilities area 人行道上可设置公共设施的区域。参见附录A。 3.6 路口人行带 sidewalks around the crossing 道路交叉口圆角控制范围内的人行道。参见附录B。 3.7 人行护栏 guardrail 防止行人跌落或使行人与车辆隔离而设置的保障行人安全的设施。 3.8 车止石 car stop stone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规范【实用基础】 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人行道的各种路口必须设缘石坡道; 缘石坡道应设在人行道的范围内,并应与人 行横道相对应; 缘石坡道可分为单面缘石坡道和三面缘石坡道; 缘石坡道的坡 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得大于 20 mm 。 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 1:20 。 三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 1.2m 2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 1:12 (图 4.1. 3 )。 2 盲道 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 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 ( 图 4.1.2-1, 图图; 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 1.50 m 图 4.1.2-4 );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 2.00 m ( 图 4.1.2-5) ; 图 4.1.3 );

施位置; 2 指行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图4.2.1-1 );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图; 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于人行道砖一致(图4.2.1-3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盲道宜避开井盖铺设;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行进盲道的位置选择应按下列顺序,并符合下列规定: 1人行道外侧有围墙、花台或绿地带,行进盲道宜设在距围墙、花台、绿地带 ~0.50 m 处( 图4.2.2-1) ; 人行道内侧有树池,行进盲道可设置在距树池~0.5 m 处;人行道没有树池, 行进盲道距立缘石不应小于0.50 m ;行进盲道的宽度宜为~0.60 m ,可根据道路宽度选择低限或高限;人行道成弧线形路线时,行进盲道宜与人行道走向一致;

北京市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及盲道(设计图)施工技术指南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Codes for Design on Accessibility of Urban Roads and Buildings)(JGJ50-2001;J114-2001)。 2、北京市标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实施细则 (DBJO1-603-98)。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05.01)。 《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2004.04)。 二、编制原则 本指南以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为依据,通过结合实际工程中的具体情况对现有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明确、分解、对应和落实,在促进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及盲道设置标准化、规范化及以人为本的前提下充分保证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及盲道布置安全、实用、经济性及设施布置的完整性,并以方便指导施工为原则进行编制。 三、适用范围 北京市公联公司组织建设的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 四、编制说明 本次施工技术指南的编制,主要是在满足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下,结合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及盲道所涉及具体情况进行施工图纸的绘制。 本指南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人行道的无障碍坡道; 第二部分: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人行道的盲道; 第三部分:配合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对材料的选用、构件预制及拼装等方式进行确定。 4-1第一部分: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人行道的无障碍坡道 主要内容及相关图纸有: 1.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一)、(二)(PD-01,02) 本图适用于两相交规划路中,转弯半径较大(一般大于10米)及人行道宽度较宽(一 般大于3.5米)的十字路口或丁字路口处。 2.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三)(PD-03) 本图适用于两相交规划路中,转弯缘石半径较小(一般小于10米)及人行道宽度较窄(一般小于3.5米)的十字路口或丁字路口处。 3.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四)(PD-04) 本图适用于规划路与非规划的胡同路或街坊路相交路口处。 4.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五)、(七)(PD-05,07) 本图适用于路段人行过街时,人行道宽度较窄处(一般小于3米)。 5.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六)(PD-06) 本图适用于路段人行过街时,人行道较宽处(一般宽度大于3.5米)。 6.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八)、(九)(PD-08,09) 本图适用于转弯缘石半径较大(一般大于10米)且人行道内侧设置连续绿化带的路口。 7.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十)(PD-10) 本图适用于规划路与街坊路或人行道相交处。 8.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十一)(PD-11) 本图适用于道路设置两侧隔离带,且道路沿线公交车站设置在两侧隔离带处时公交车站站台处人行道无障碍坡道的施工做法。 9.人行道无障碍设施:过街天桥无障碍设置大样图(PD-12) 本图适用于路段中设置过街天桥时,过街天桥上人行道范围内无障碍设施的设置要求及型式。 10.人行道无障碍设施:过街通道无障碍设置大样图(PD-13) 本图适用于路段中设置过街通道时,过街通道上人行道范围内无障碍设施的设置要求及型式。 4-2第二部分: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人行道的盲道 具体内容及相关图纸有: 1.人行道盲道:一般平面布置大样图(一)(MD-01) 本图为城市道路路段中人行道范围内盲道设置及盲道交叉时的一般铺砌方法。 2.人行道盲道:一般平面布置大样图(二)(MD-02) 本图为人行道中盲道遇障碍物或各市政管线检查井时的一般处理方法。

无障碍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方便残疾人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特制订本设计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主要针对下肢残疾者和视力残疾者的需要制订。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的新建、扩建和改建设计。各地可根据各自条件依照本规范编制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第1.0.4条方便残疾人使用的道路和建筑物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城市道路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2.1.1条方便残疾人使用和通行的城市道路设施的设计内容应符合表2.1.1的规定。 城市道路设施设计内容表2.1.1

第2.1.2条方便残疾人使用和通行的城市道路设施系以手摇三轮车为主要出行工具,并考虑轮椅者、拄拐杖者、视力残疾者的不同要求,其基础参数应符合附录一的规定。 第二节非机动车车行道 第2.2.1条非机动车行驶的道路、桥梁和立体交叉的纵断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最大纵坡度应符合表2.2.1-1的规定; 最大坡度表2.2.1-1 二、纵坡长度应小于表2.2.1-2的规定。 纵坡坡长限制表2.2.1-2

第2.2.2条非机动车车行道的宽度不得2.50m。 第三节人行道 第2.3.1条人行道和通行纵坡应符合表2.2.1-1和2.2.1-2的规定。宽度不行2.50m。 第2.3.2条人行道应设置缘石坡道的类型、适用条件和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三面坡型式缘石坡道 适用无设施或绿化带处的人行道,如图2.3.2-1。 1. 正面坡中的缘石外露高度不得而大于20mm; 2. 正面坡的坡度不得大于1:12; 3. 两侧面坡的坡度不得大于1:12; 4. 正面坡的宽度不得小于1.20m。 二、单面坡型式缘石坡道人行道与缘石间有绿化带或设施带时,可设单面坡缘石坡道,如图2.3.2-2。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规范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计规范【实用基础】 1.1 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的各种路口必须设缘石坡道; 2 缘石坡道应设在人行道的范围内,并应与人行横道相对应; 3 缘石坡道可分为单面缘石坡道和三面缘石坡道; 4 缘石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且不应光滑; 5 缘石坡道下口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得大于20 mm。 1.2 单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面坡缘石坡道可采用方形、长方形或扇形; 2 方形、长方形单面坡缘石坡道应与人行道的宽度相对应 (图,图,图; 3 扇形单面坡缘石坡道下口宽度不应小于1.50 m(图; 4 设在道路转角处单面坡缘石坡道上口宽度不宜小于2.00 m (图; 5 单面坡缘石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 1.3 三面坡缘石坡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m(图; 2 三面坡缘石坡道的正面及侧面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图 2 盲道 2.1 盲道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设置的盲道位置和走向,应方便视残者安全行走和顺利到达无障碍设施位置; 2 指行残疾者向前行走的盲道应为条形的行进盲道(图;在行进盲道的起点、终点及拐弯处应设圆点形的提示盲道 (图; 3 盲道表面触感部分以下的厚度应于人行道砖一致(图; 盲道应连续,中途不得有电线杆、拉线、树木等障碍物;4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5 盲道宜避开井盖铺设; 6 盲道的颜色宜为中黄色。 2.2 行进盲道的位置选择应按下列顺序,并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道外侧有围墙、花台或绿地带,行进盲道宜设在距围墙、花台、绿地带0.25~0.50 m处 (图; 2 人行道内侧有树池,行进盲道可设置在距树池0.25~0.5 m处; 3 人行道没有树池,行进盲道距立缘石不应小于0.50 m; 4 行进盲道的宽度宜为0.30~0.60 m,可根据道路宽度选择低限或高限; 5 人行道成弧线形路线时,行进盲道宜与人行道走向一致; 6 行进盲道触感条规格应符合表 表盲道触感条规格 2.3 提示盲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行进盲道的起点和终点处应设提示盲道,其长度应大于行进盲道的宽度(图;

关于市政道路中人行道的标准化建设

关于市政道路中人行道的标准化建设 摘要:人行道是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环境载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民出行活动不可缺少的社会条件,人行道的建设,不仅满足市政道路行人通行要求,人行道建设水平和标准更能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一个城市现代化水平。因此,实施人行道的标准化建设既可以美化市容,塑造了良好的城市环境,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城市的现代化水平。 关键词:市政道路人行道建设 人行道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人行道建设必须从使用功能和景观效果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结合城市风格和周边景观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 一、人行道设计的基本原则 人行道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功能是满足行人步行交通的需要。人行道设计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行人的舒适、安全,因此,在人行道设计中,应强调人的主观感受。许多城市道路的交叉口,因人行横道设置的不合理而造成了行人通行的很多不便,并成为行人违规穿行道路的重要因素,甚至于造成交通事故。因此,在每一个交叉路口人行横道如何设置去保护行人、改善汽车路线,避免人车混杂,以保证安全和畅通,需要很用心的设计,应该因地制宜而非一致抄袭。设计时应综合考虑以下方面:一是,人行横道要尽量与车行道垂直,使行人横过车道的距离最短,以缩短行人横过车行道的时间。二是人行横道与行人自然流向一致,否则将导致行人在人行横道以外横过车行道,对交通安全不利。三是人行横道应尽量靠近交叉口,以缩小交叉区域,减少车辆通过时间。四是公交停靠站沿着人行道布置时,乘客站在人行道上等候车辆.乘客占用了人行道,使人行道的净宽值减小.人行道的通行能力就会降低,可能导致人行道不通畅,根据等车的乘客数量及以公交站点的类型,确定公交停靠站对人行道的影响,考虑公交站点对人行道的影响宽度。 二、人行道建设的具体规划 2.1 人行道的宽度设计 在城市道路的设置中如果人行道过窄,拥挤的行人必然会挤占非机动车道乃至机动车道,从而造成交通混乱,甚至出现交通事故.反之,如果人行道过宽,则会占用寸土寸金的城市土地,造成浪费。 人行道的宽度设计标准如下: (1)大城市人行道宽度的设计标准:各级道路不得小于3米;商业或文化中心区以及大型商店或大型文化机构集中路段不得小于5米;火车站、码头附近路段不得小于5米;长途汽车站不得小于4米。

无障碍设施规范及《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差异分析

以下正体字均摘自《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斜体字部分摘自《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8.2 办公、科研、司法建筑 8.2.1办公、科研、司法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包括:政府办公建筑、司法办公建筑、企事业办公建筑、各类科研建筑、社区办公及其他办公建筑等。 8.2.2为公众办理业务与信访接待的办公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 2、建筑出入口大厅、休息厅、贵宾休息室、疏散大厅等人员聚集场所有高差或台阶时应设轮椅坡道,宜提供休息座椅和可以放置轮椅的无障碍休息区; 3、公众通行的室内走道应为无障碍通道,走道长度大于60.00m时,宜设休息区,休息区应避开行走路线; 4、供公众使用的楼梯宜为无障碍楼梯; 5、供公众使用的男、女公共厕所均应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或在男、女公共厕所附近设置1个无障碍厕所,且建筑内至少应设置1个无障碍厕所,内部办公人员使用的男、女公共厕所至少应各有1个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或在男、女公共厕所附近设置1个无障碍厕所; 6、法庭、审判庭及为公众服务的会议及报告厅等的公众坐席座位数为300座及以下时应至少设置1个轮椅席位,300座以上时不应少于0.2%且不少于2个轮椅坐席。 8.2.3 其他办公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至少应有1处为无障碍出入口,且宜位于主要出入口处; 2男、女公共厕所至少各有1处应满足本规范第3.9.1条或第3.9.2条的有关规定; 3多功能厅、报告厅等至少应设置1个轮椅坐席。

注:1.商业与服务建筑的入口宜设无障碍入口。 2.设有公共厕所的大型商业与服务建筑,必须设无障碍专用厕所。 3.有楼层的大型商业与服务建筑应设无障碍电梯。 8.8 商业服务建筑 8.8.1 商业服务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包括各类百货店、购物中心、超市、专卖店、专业店、餐饮建筑、旅馆等商业建筑,银行、证券等金融服务建筑,邮局、电信局等邮电建筑,娱乐建筑等。 8.8.2 商业服务建筑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至少应有1处为无障碍出入口,且宜位于主要出入口处; 2、公众通行的室内走道应为无障碍通道; 3、供公众使用的男、女公共厕所每层至少有1处应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或在男、女公共厕所附近设置1个无障碍厕所,大型商业建筑宜在男、女公共厕所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的同时且在附近设置1个无障碍厕所; 4、供公众使用的主要楼梯应为无障碍楼梯。 8.8.3 旅馆等商业服务建筑应设置无障碍客房,其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100间以下,应设1间~2间无障碍客房; 2、100~400间,应设2间~4间无障碍客房; 3、400间以上,应至少设4间无障碍客房。 8.8.4 设有无障碍客房的旅馆建筑,宜配备方便导盲犬休息的设施。 5.1.3文化、纪念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符合表5.1.3的规定。 8.7 文化建筑 8.7.1 文化建筑进行无障碍设计的范围应包括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纪念塔、纪念碑、宗教建筑、博物馆、展览馆、科技馆、艺术馆、美术馆、会展中心、剧场、音乐厅、电影院、会堂、演艺中心等。 8.7.2 文化类建筑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至少应有1处为无障碍出入口,且宜位于主要出入口处; 2、建筑出入口大厅、休息厅(贵宾休息厅)、疏散大厅等主要人员聚集场所有高差或台阶时应设轮椅坡道,宜设置休息座椅和可以放置轮椅的无障碍休息区; 3、公众通行的室内走道及检票口应为无障碍通道,走道长度大于60.00m,宜设休息区,休息区应避开行走路线; 4、供公众使用的主要楼梯宜为无障碍楼梯; 5、供公众使用的男、女公共厕所每层至少有1处应满足本规范第3.9.1条的有关规定或在男、女公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1 总则 [ Date: 2006-3-2 15:35:11 | 作者: land-mad ] 1.0.1 为建设城市的无障碍环境,提高人民社会生活质量,确保行动不便者能方便、安全使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用以进行道路和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各类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房屋建筑和居住小区,以及有残疾人生活与工作场所的无障碍设计。 1.0.3 供人们行走和使用的道路、交通与建筑物的相应设施,应符合乘轮椅者、拄盲杖者及使用助行器者的通行与使用要求。 1.0.4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用途和目的,无障碍设计应综合考虑其所获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0.5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除应符合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2 术语 [ Date: 2006-3-2 15:37:39 | 作者: land-mad ] 2.0.1 缘石坡道curb ramp 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使乘轮椅者避免了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乘轮椅者进入人行道行驶的一种坡道。 2.0.2 盲道sidewalk foe the blind 在人行道上铺设一种固定形态的地面砖,使视残者产生不同的脚感,诱导视残者向前行走和辨别方向以及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2.0.3 行进盲道go-ahead blind sidewalk 表面上呈条状形,使视残者通过脚步感和盲杖的触感后,指引视残者可直接向前方继续行走的盲道。 2.0.4 提示盲道目warning blind sidewalk 表面呈圆点形状,用在盲道的拐弯处、终点处和表示服务设施的设置等,具有提醒注意作用的盲道。 2.0.5 人行通道passage 在城市广场、公园、景点和建筑基地范围内供人行走的道路。 2.0.6 无障碍入口barrier-free entrance 不设台阶的建筑入口。 2.0.7 轮椅坡道ramp for wheelchair 在坡度和宽度上以及地面、扶手、高度等方面符合乘轮椅者通行的坡道。 2.0.8 入口平台entrance platform 在台阶或坡道与建筑入口之间的水平地面。 2.0.9 无障碍电梯barrier- freelift 适合乘轮椅者、视残者或担架床可进入和使用的电梯。 2.0.10 无障碍厕位barrier-free toilet cubical 公共厕所内设置的、乘轮椅残疾人可进入和使用的带坐便器及安全抓杆的隔离厕所。 2.0.11 无障碍厕所barrier-free lavatory 供残疾人、老年人及妇幼使用的无障碍设施齐全的小型厕所。 2.0.12 无障碍盆浴barrier-free bath room 方便乘轮椅者进入和使用盆浴间。 2.0.13 无障碍淋浴间barrier-free shower room 方便乘轮椅者进入淋浴间。

浅谈市政道路之人行道

浅谈市政道路之人行道 摘要:介绍目前国内市政道路人行道铺装常用的各种面砖的特点,并进行多方面比较,同时结合笔者多年从事市政道路设计的心得,对面砖的选用和人行道设计的细节提出建议和意见,供建设者及设计同行们参考。 关键词:市政道路;人行道;面砖类型;设计细节 Abstract: the article introduces the current domestic municipal road pavement shop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mmonly used brick, and many more, and combining with the author for years engaged in municipal road design experiences of the selection and design of brick pavement put forward the details of the proposals and Suggestions for builders and design colleagues reference. Keywords: municipal road; Sidewalk; Brick type; Design details 1 城市的衣裳——人行道面砖 城市道路是一座城市的骨架网格,市政道路的人行道铺装是这座城市的“衣裳”,衣装展示着一座城市、一个片区的品味。现如今全国多数城市的广场、街道、停车场、小区的人行道面砖色泽黯淡无光、路面坑洼不平、破碎不堪,和城市高楼大厦的繁华形象形成很大的反差。很欣慰,笔者几年来接触的市政建设管理者对道路的形象有了充分的认识和重视,并且为此做出了许多努力,比如整片新开发的厦门新站片区(面积约6km2)、晋江滨江商务区(面积约10km2)的建设业主都对道路景观、人行道铺装等非常重视,专门进行了探讨和研究,并编制了相应的专项规划,用于指导市政道路建设。笔者作为片区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几年来的参建经历,对人行道铺装设计有些心得,希望能与同行们进行交流和探讨。 2 常用人行道面砖类型及优缺点 目前常用的人行道面砖主要有:混凝土高强彩砖、天然石材、透水砖以及条纹步道石等四种类型。另外还有采用陶瓷小地砖和粘土烧制的亚光红砖等材质面砖,但是由于陶瓷小地砖的陶瓷与基层的收缩比不同,车辆一压或冬夏温度的变化,铺设的面层往往会出现脱落;用粘土烧制的亚光红砖,这种砖色泽鲜艳,古朴大方,具有欧美风格,但烧制成本高且浪费土地资源,故不宜发展和在市政工程中大量应用。下面就上述常用的四种类型面砖的特点进行简要的介绍。 2.1 混凝土高强彩砖

市政道路的人行道建筑施工技术要点

市政道路的人行道建筑 施工技术要点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市政道路的人行道施工技术要点 摘要:人行道施工是我国市政道路建设中的重要部分,其施工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着社会群体的切身利益。因此加强对人行道施工技术进行研究和分析,有助于促进人行道施工质量的提升,促进施工技术的不断完善,仅供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市政道路;人行道;施工技术 人行道是指道路中用路缘石或护栏等相关设施加以分隔的专供行人通行的部分,是城市化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化发展的大环境下,对于城市交通的疏导、城市景观的营造以及城市公共空间的利用,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加强对市政道路的人行道施工技术进行研究和分析,对于我国市政建设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市政道路的人行道施工标准 人行道是市政道路建设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交通过程中对行人有较好的保护作用。在市政道路建设施工过程中,主要通过栅栏和绿篱等物理方式来实现对人行道与车行道的分离。通常情况下,人行道设置于车行道的左右两侧,并且具有一定的宽度。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应当对人行道进行规范化处理,进行合理的排水设计,在人行道的路面铺设过程中应当注意人行道的实际特殊性,结合人流量的实际情况来对人行道的宽度和高度进行设计,针对市政道路建设的地区气候特点和地势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在此基础上对人行道路侧的高度进行明确,以确保人行道设计的科学性和标准化,并在实际应用过程中保持人行道整洁。

2 人行道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1原材料的选择 原材料是质量的基础,没有好材料,施工质量的提高无从谈起,所以要挑选质量好的原材料,挑选满足施工质量的材料而且原材料的来源、数量和供应计划都要做到细致。一般来说,人行道都是水泥制造的。多用的人行道(也供自行车使用)往往铺有柏油等软于水泥的材料。此外还有碎石、木头、橡胶和其它材料制的专供行人使用的道路,不过这些材料制一般不被称为人行道。砖头和石头也是常用的材料。一般人行道的地基同马路那么坚固,有的就建在原有的石路或者泥路之上。而且人行道的承受压力不如机动车道,对材料挑选注重平滑度和行人行走的舒适性更加重要。 2.2施工队伍的挑选 不同施工队能力差异:不同施工经验的队伍能处理的施工对象差别很大,所以最好挑选资格优良而且经验丰富的施工队伍。每个施工队伍对人员安排的差异:不同各种搭配施工,同一工种人员数量搭配,一专多能人员的使用往往有差别。同时注意负责人的管理水平:既能有效调动人员积极性,也要有好的施工技术,综合考虑,选择有适合的施工队伍。 2.3对图纸做好会审工作 在工程开展之前,必须要做好对图纸的研究工作,把施工图纸的每一部分仔细领会,遇到不明白的地方需及时提出并且解决,对图纸上的错误要及时更正,以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增加施工难度和加大成

北京市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及盲道(设计图)施工技术指南

1 XX 市XX 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及盲道 设置规范编制说明书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Codes for Design on Accessibility of Urban Roads and Buildings)(JGJ50-2001;J114-2001)。 2、北京市标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实施细则 (DBJO1-603-98)。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05.01)。 《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2004.04)。 二、编制原则 本指南以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为依据,通过结合实际工程中的具体情况对现有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明确、分解、对应和落实,在促进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及盲道设置标准化、规范化及以人为本的前提下充分保证城市道路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及盲道布置安全、实用、经济性及设施布置的完整性,并以方便指导施工为原则进行编制。 三、适用范围 北京市公联公司组织建设的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 四、编制说明 本次施工技术指南的编制,主要是在满足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下,结合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及盲道所涉及具体情况进行施工图纸的绘制。 本指南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人行道的无障碍坡道; 第二部分: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人行道的盲道; 第三部分:配合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对材料的选用、构件预制及拼装等方式进行确定。 4-1第一部分: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人行道的无障碍坡道 主要内容及相关图纸有: 1.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一)、(二)(PD-01,02) 本图适用于两相交规划路中,转弯半径较大(一般大于10米)及人行道宽度较宽(一 般大于3.5米)的十字路口或丁字路口处。 2.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三)(PD-03) 本图适用于两相交规划路中,转弯缘石半径较小(一般小于10米)及人行道宽度较窄(一般小于3.5米)的十字路口或丁字路口处。 3.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四)(PD-04) 本图适用于规划路与非规划的胡同路或街坊路相交路口处。 4.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五)、(七)(PD-05,07) 本图适用于路段人行过街时,人行道宽度较窄处(一般小于3米)。 5.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六)(PD-06) 本图适用于路段人行过街时,人行道较宽处(一般宽度大于3.5米)。 6.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八)、(九)(PD-08,09) 本图适用于转弯缘石半径较大(一般大于10米)且人行道内侧设置连续绿化带的路口。 7.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十)(PD-10) 本图适用于规划路与街坊路或人行道相交处。 8.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坡道施工做法大样图(十一)(PD-11) 本图适用于道路设置两侧隔离带,且道路沿线公交车站设置在两侧隔离带处时公交车站站台处人行道无障碍坡道的施工做法。 9.人行道无障碍设施:过街天桥无障碍设置大样图(PD-12) 本图适用于路段中设置过街天桥时,过街天桥上人行道范围内无障碍设施的设置要求及型式。 10.人行道无障碍设施:过街通道无障碍设置大样图(PD-13) 本图适用于路段中设置过街通道时,过街通道上人行道范围内无障碍设施的设置要求及型式。 4-2第二部分:城市道路及结构工程中人行道的盲道 具体内容及相关图纸有: 1.人行道盲道:一般平面布置大样图(一)(MD-01) 本图为城市道路路段中人行道范围内盲道设置及盲道交叉时的一般铺砌方法。 2.人行道盲道:一般平面布置大样图(二)(MD-0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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