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国际贸易实务概述

第一章-国际贸易实务概述
第一章-国际贸易实务概述

第一章国际贸易实务概述

教学目的:通过对国际货物买卖相关问题的学习,从总体上把握国际贸易实务的要素、内容及框架;了解国际贸易实务的研究对象,掌握国际贸易实务的研究内容和范围,为其他各章奠定基础;在国际贸易实务总体内容基础上确定从业人员的素质结构,从而明确学习者的知识、能力的努力目标。教学重点:掌握国际贸易实务的研究内容;

教学难点: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

教学方法:讲述;

课时分配:3学时

教学内容:

本章框架

1、对教师、教材的介绍

2、对课程地位、性质的介绍

专业核心课程、考试课、必修课

3、提出学习本课程的目的

第一节 国际贸易实务的研究对象、范围和内容

国际贸易实务,有时也称进出口贸易实务,是专门研究国与国之间货物买卖的实际操作方法与操作技能的应用型学科,它既是涉外专业必修的基础课,也是从事或准备从事涉外经贸工作人员的学习参考课程。开设本课程的目的在于:使同学们初步掌握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以便将来在进出口业务活动中,能够按照法律规范和国际贸易惯例,结合企业的实际经营意图,初步独立地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并能解决在这一活动中所出现的问题。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我们有必要先对下列基本问题有一个正确的了解和认识。

这些问题也是任何一个人接触到一门新课的时候,所要考虑到的这门学科研究的是什么,为什么要研究这些东西,以及怎样进行研究,这三个问题。我们的导论也将围绕这三个问题展开。

设 问

比较:

是各国之间商品交换的原理,即为什么要交换商品;解决WHY

而国际贸易实务研究的内容跟国际贸易理论不完全一样,但肯定也是有联系的。应该说,它跟国贸理论一样,研究的是商品交换,但并不研究商品交换的前因后果;而是研究该怎么样进行商品交换这个微观活动;即解决的HOW 的问题,因此国贸实务探讨的对象,相对而言要更具象、更细腻一些。

板 书

国际贸易实务的研究对象是国际性商品交换的具体运作过程,包括该过程经历的环节、操作方法和技能,以及应遵循的法律和惯例等行为规范。

内容展开

环节,包括出口和进口的业务程序,出口的时候先备货还是先拿钱,先报关还是先报检,先投保还是先托运;进口的时候,是先检验还是先提货,先开信用证还是等货到了经过检验没有问题了再开信用证。

技能,就是指怎样安排工作,会提高工作效率,并规避业务里面的常见问题。最典型的是合同条款的制定和信用证的审核两项技能。比如,如何订立合同条款,怎样才能对自己有利,货物数量不足如何处理,不能按期装运如何处理等等问题。

法律和惯例,这个是指从长期的国际贸易业务实践中提炼出来的最能便捷地让两国人员进行沟通、最能体现公平性的一些行为准则。当然,行为准则有很多,但我们要熟悉的是只是中国签字认可了的几个国际贸易行为规则和中国外贸法。

我们再回到国贸实务的研究对象上,我们应该研究哪些货物的买卖呢?这就是一个“国际贸易中的标的问题”:提问,国际贸易中的货物怎样分类?

传统的进出口贸易,仅指货物的进出口。1986年GATT谈判中,根据当时国际贸易的实际和未来国际经济来往的趋势,将对外贸易的定义扩展为货物、技术、服务贸易三项内容。技术贸易,包括专利商标、专有技术、技术服务。服务贸易,包括来自12个行业的商品交换,或者4种行为的商品交换。

虽然当代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已经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而且呈上升趋势,但是无论在我国还是在国际上,货物贸易仍然是国际贸易中最基本和最主要的部分,仍然在国际贸易中占有最大的比重。此外,有关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做法,不少是沿袭货物贸易的基本做法,从货物

买卖中脱胎而来。所以有关国际货物贸易的基本理论和业务做法,仍然是每一个从事国际贸易实务和研究的工作人员所必须掌握的,这也是更好的了解和掌握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有关知识的捷径。

二、国际贸易实务的研究内容

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综合应用性学科,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包括国际商法、国际金融、国际市场营销、国际运输、国际保险等知识。我们所学的国际贸易实务与以上内容有所重合,所以我们会尽量寻求一条健康的道路,使我们学习的内容能够与以上课程有联系而侧重点不同,以避免重复劳动。综合而言,我们所学的国贸实务的主要内容包括:

1、国际贸易法律规范

国际贸易实务活动需要在一定的法律规范下展开。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国际贸易持久、有序而健康的发展,因此,国际贸易法律规范是开展国际贸易实务的基本条件。

(1)国内法

即各国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符合某个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法律。比如我国法人订立的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即使依照法律规定使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也不能违背中国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但是,由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所在的国家不同,他们各自又都要遵守所在国的国内法,而不同的国家对同一问题的有关法律规定往往不一致,一旦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时,就产生究竟应该适用哪国法律处理争议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种“法律冲突”,以利于正常的进出口贸易活动,通常各国会采用在国内法中规定冲突规范的办法。我国法律对涉外经济合同的冲突规范也采用上述国际上的通用规则,并在《中国合同法》中126条规定了了“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因此,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我国当事人即可选择按我国法律,也可选择按对方所在国法律或双方同意的第三国法律或者有关的国际条约来处理合同的争议。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做出选择的,则当发生争议时,由受理合同争议的法院或仲裁机构依照交易具体情况认定的“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进行处理。有的国家认为,

与合同联系最紧密的是合同的签约地;有的国家认为是合同的履行地。

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可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绝大多数欧洲国家都属于大陆法系,如德国、法国、意大利等,还包括日本及部分非洲国家。以成文法为主。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civil law system)、罗马-日耳曼法系或成文法系。在西方法学著作中多称民法法系,中国法学著作中惯称大陆法系。指包括欧洲大陆大部分国家从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仿效这种制度而建立的法律制度。

随着欧洲一些殖民国家的向外扩张,大陆法系也扩及拉丁美洲、非洲、亚洲等地。

英美法系:英国、美国、加拿大、新西兰、新加坡等国家;以判例为主。

比较典型的是英国的《1893年货物买卖法》美国的《1952年统一商法典》。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是指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首先产生于英国,后扩大到曾经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非洲的个别国家和地区。到18世纪至19世纪时,随着英国殖民地的扩张,英国法被传入这些国家和地区,英美法系终于发展成为世界主要法系之一。英美法系中也存在两大支流,这就是英国法和美国法。它们在法律分类、宪法形式、法院权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

中国: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2)主要的国际贸易条约

国际条约:也称国际公约、国际协定,是国际之间通过国际组织或国际会议共同制定的、用来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确定彼此的政治、经济、贸易、文化、军事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诸如公约、协定书等各种协议的总称。比如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特定常规武器公约……。

国际贸易条约:缔约国之间为了确定经济、贸易方面的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是缔约国之间开展经济、贸易往来必须遵守的准则。

国际贸易条约产生的原因:各国制定的有关贸易的法律存在着差异。随着国际贸易的飞速发展,在二战后许多国际组织开始积极从事统一国际贸易法的工作。

国际贸易条约的类别:有关国际贸易合同的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自由贸易协定、WTO、等等。与我国进出口货物贸易关系最密切的,也是实务操作中最重要的一项国际条约,是1988年正式生效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我国是公约的最早缔约国之一,我国政府派代表参加了1980年的维也纳的会议,并于1986年向联合国秘书长递交了核准书,成为该公约的缔约国,但是我国在加入公约时提出两个保留关于适用范围的保留:P351 第1条。缔约国可以声明对第1条第1款b项做出保留,以防止公约的扩大适用。中国做出了保留。

关于书面形式的保留:公约第11条

特别要注意的是,我国涉外仲裁案中,80%是涉港、澳案件,而港、澳地区均未参加公约,所以公约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自动适用。当事人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是否适用公约,一般来说,我国涉外仲裁是尊重当事人的这种选择的。

有关国际贸易支付的国际条约:《日内瓦统一票据法公约》

有关国际货物运输的国际条约:《海牙规则》《汉堡规则》《维斯比规则》

(3)国际贸易惯例

含义:是指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发展,逐渐为大多数国家所认可和遵循的一些习惯做法和解释。它涉及到国际贸易实务活动的许多方面,对国际贸易实务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制约作用。

特点:A、它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活动中逐渐形成的;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法律制度的差异,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做法,这给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造成很大障碍,在长期的国际贸易中商人们为自发的形成了一些习惯做法和规则来解决实际问题,久而久之形成一种惯例。

B、它具有确定的内容,而且被许多国家和地区认可;

任何一种惯例,都不是国家政府之间国际会议讨论而形成的,而是由地区行业以及国际社会组者或商业团体对国际贸易中的习惯做法加以整理而形成的。如把一些做法归纳成条纹,对有关的名词、术语给予明确的定义或结实,从而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可。

C、它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国际贸易管理虽然具有确定的内容,可以作为行为规范使用,但不是法律,不具有强制性。只有当事人经过协商选用某一国际贸易管理,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时,这一国际贸易惯例才具有约束力。

D、它的内容随着国际贸易实践的发展不断更新和扩大;

国际贸易的发展不仅表现在它的规模上,还表现在它所涉及的领域、内容、形式和手段上。国际贸易惯例比法律更具有灵活性,能教容易的进行修订,以及时跟上国际贸易实践的变化。因此很多国际贸易惯例不是一成不变的。

意义:为贸易当事人提供了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有利于交易合同得以顺利履行;

在发生贸易纠纷时,国际贸易管理可以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

主要的国际贸易惯例:见书P14。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有关国际支付结算的国际惯例。看5分钟。

2、国际贸易条件

进出口商为了实现自己的经济目的,在贸易中必然要提出一系列贸易条件。当各项贸易条件在贸易商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后,便以合同的形式把这些条件确定下来,此后,进出口商各自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因此贸易条件是国际贸易实务活动的基本内容。

对于每一笔交易来说,国际贸易条件应包括哪些?怎样确定这些条件对自己有利,而对方又能接受?各种贸易术语对一部分基本贸易条件作了规定,贸易商除了运用国际贸易术语来确定贸易条件外,还要确定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商品条件:包括商品品名、数量、包装及商品检验。商品条件用来约束出口方应该提交什么商品;

价格条件:价格条件往往与国际贸易术语联系,包括佣金和折扣等。

商品装运条件:包括装运时间、地点、运输方式、是否分批装运、运输单据等。装运条件用来确定出口方怎样把商品交给进口方。

货运保险条件:包括由谁办理保险、投保什么险、保险费由谁支付等。

支付条件:包括支付工具、支付方式等。支付条件用来确定进口方如何向出口方按价款支付,并保证付款。

争议和违约处理条件:包括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

3、国际贸易程序

含义:国际贸易实务操作是按照怎样的顺序进行的;

在进行对外贸易时,贸易流程的很多环节之间往往都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实际工作当中,这些业务环节有时齐头并进,有时又需要交叉进行。但是,无论是出口贸易、进口贸易,还是转口贸易,就其基本业务程序而言,主要包括交易前的准备、国际贸易合同的磋商订立以及合同的履行三个阶段。

(一)交易前的准备阶段

在准备阶段主要是要做好选择目标市场和交易对象、制定商品经营方案、建立业务关系等方面的工作。也就是市场调研、制定计划、成本核算。这是交易磋商顺利进行的保证,也是履行合同的基础。主要包括国外市场调研、市场定位与交易对象的选择及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3方面的内容。(在国际市场营销这门课中会具体学习)

出口流程图 (二)交易磋商和订立合同阶段

经过交易磋商后,如果就某项交易的基本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一般会以书面形式将该一致意见记录下来,并各自签署盖章,这就是签订合同,合同是后续贸易业务事实的基础和依据,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必须谨慎。

根据我国法律,对外贸易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当事人履行各自义务和处理争议要以书面合同为依据。在订立合同时,合同条款要包括商品品名、品质、数量、包装、价格、装运、保险、支付方式、商品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争议处理办法等。

(三)合同的履行阶段

出口企业履行出口合同的工作,指出口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交货义务直至收回货款的整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特别要重视的是:如何履行、怎样避免违约、违约如何处理等。我国出口贸易除个别交易适用FOB 术语外,多数采用CIF 或CFR 术语按信用证方式支付成交。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按

照合同备妥货物;如果是采

用信用证方式收汇的交易,

则要向客户催开信用证,并

在收到信用证后根据合同进

行审核,发现信用证与合同

不符的并且自己也不能接受

的,要立即通知客户修改;

备妥货物;向运输机构办理委托运输和装运等手续,期中包括租船定舱、报检、报关、保险及装船等工作;在货物装运后,缮制议付单据,办理申领必要的出口凭证和证件;最后进行交单向银行结汇等手续。即催征、审证、备货、商检、托运、报关、发运、制单结汇。

进口合同的履行,指进口人按照合同规定的义务履行付款义务直至提取货物的整个过程。它是

2012级《国际贸易实务》复习提纲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五年制高职报关与国际货运专业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综合练习 项目1 国际贸易概述 闯关考验 一、判断题(判断对错,并说明理由) 1、国际贸易和对外贸易是两个完全相同的概念。() 2、从国内运出关境的商品,因为没有运出国境,所以不被列为专门出口。() 3、一国的贸易顺差表明该国处于有利的贸易地位,因此贸易顺差越多越好。() 4、直接贸易可以间接运输,转口贸易也可以直接运输。() 5、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一国贸易条件恶化会导致该国贸易逆差扩大或贸易顺差减少。() 6、国际分工形成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社会生产力。() 7、许可贸易方式是企业进入世界市场最为典型的一种方式。() 8、补偿贸易是属于固定组织形式的国际商品市场。() 二、单项选择题 1、一批中国温州的服装经日本商人转卖到美国,这种行为对中国人商人来说是(),这种行为对于日本商人来说是()。 A、直接贸易 B、间接贸易 C、转口贸易 D、过境贸易 2、()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一国对外贸易实际规模,并且便于各个时期进行比较 A、国际贸易量 B、对外贸易额 C、国际贸易额 D、对外贸易量 3、一国的对外贸易地理方向能够反映()。 A、出口货物的流向 B、进口货物的来源 C、与他国的经济联系程度 4、()是国际分工产生和发展的基础。 A、社会生产力 B、自然条件 C、自然生产力 D、上层建筑 5、几个发展中国家进行专业化的协作、联合生产,这种分工是()的国际分工。 A、垂直型 B、水平型 C、混合型 D、交叉型 三、计算题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经济增速(GDP)比上年增长9.2%,全年国内生产总值471564亿元。对外贸易出口总额达到18986.00亿美元,同比增长20.32%;进口总额达到17434.59亿美元,同比增长24.99%。(1美元=6.2344人民币元)试计算:(1)我国的对外贸易总额,我国是顺差还是逆差,差额是多少? (2)我国的对外贸易依存度,出口依存度和进口依存度各为多少? 项目2 国际贸易理论 闯关考验 一、判断题 1.当开放贸易时,所有消费者的情况都会得到改善。() 2.根据简单贸易模型,在贸易发生之前,如果各国的某种商品价格相同,这些国家之间就不会有交换该种商品的动机。() 3.如果一国中某生产者通过贸易能使自己的境况得到改善,那么,该国中所有的生产者都

国际贸易实务_第五版_黎孝先复习要点整理

国际贸易实务 第一章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1.国际贸易惯例含义: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般习惯做法制定成文的规则。 2.国贸惯例与习惯的区别与联系: 联系:国贸惯例是在国贸习惯做法的基础上产生的。 区别:国际贸易惯例层次高于贸易习惯;惯例被编撰成文的规则,未成文的习惯不是惯例;国贸惯例必须是国际上普遍接受和广为使用的规则。 3.国贸惯例的作用、性质和法律地位: 性质:具有国际社会民间性质的行为规范 地位:不是法律,不具有强制性;不可随意修改;一写进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强制性。 作用:减少贸易争端;提高效率;弥补法律的不足;规范贸易行为。 4.国贸遵循准则:(密切联系和特征履行) 恪守合同;缔约自由;诚实信用;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遵守法律;公平交易 5.贸易术语 (1)概念:长期国贸实践中产生的,表明商品价格构成,交接过程中有关责任风险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用语。 (2)作用:简化交易手续,缩短时间,节约费用开支;有利妥善解决贸易争端。有利交易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6.国际贸易惯例及其性质和作用: 惯例:(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 (2)《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EXW/FOB/FAS/CFR/CIF/DEQ (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扩大适用范围 (注:2010通则对2000的变化:术语删改;改变分类标准;使用说明;排列方法调整) 第二章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第三章适用于水上运输的贸易术语 *选用贸易术语应该考虑的因素:运输条件、货源、运费、风险、结关手续。 第四章合同的主体与标的 1.约定合同当事人条款注意事项:合同当事人具有缔约能力;名称表述准确;地址正确详细。 2.品名条款主要内容:无统一格式,名称、商标、规格、等级、型号。 3.约定品名条款注意事项:需妙用处 根据需要约定商品名称;合理描述商品;正确使用成交商品名称;内容具体清楚明确。 4.关于产品的质量体系评审和认证制度: (1)ISO9000系列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为适应国贸发展制定的品质管理和品质保证标准。 (3)CCC认证:国际通行,一种对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技术法规的合格评定制度。 (4)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减少企业生产对环境的破坏,符合即为绿色企业。 5.表示商品进出口质量的方法: (1)凭实货表示成交商品的质量 *看货成交:情况较少;适用于寄售,展卖和拍卖业务。 *凭样品成交: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 (2)凭说明表示成交商品的质量 规格、等级、标准、凭说明书和图样、凭商标和品牌、凭产地名称。 6.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 *一般内容:规格、等级、标准、凭说明书和图样、凭商标和品牌、凭产地名称。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汇总

国际贸易实务题型和重点 复习原则 基本概念(富有专业色彩) 题型 单项选择 多项选择 名词解释 简答题 计算题 案例题 一、商品的品名与品质 (一)表示品质的方法 凭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 复样 凭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品质 对等样品 良好平均品质(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货而言) 品质的机动幅度(特定质量指标在一定幅度内可以机动) 品质公差(工业制成品中加工制作过程中所产生的,为人们所公认的误差)二、商品的数量条款 公量 公量=商品干净重×(1+公定回潮率) 公量=商品净重*(1+公定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数量的机动幅度 允许货物多装或少装的条款即为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

溢短装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些商品受本身特性、生产、运输或包 装等条件的限制,在实际交货时不易精确计算。为了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减少争议,买卖双方通常要在合同制定时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这种条 款又称为"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所谓溢短装条款是指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装的一定百分比。卖 方交货的数量只要在允许增减的范围内即为符合合同有关交货数量的规 定。例如在合同中规定"装运数量允许有5%的增减"(Shipment Quantity5%more or less allowed)。 (1)明确规定(明确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 (2)没有规定(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溢短装条款.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可以有5%的幅度.个数,件数计件的商品除外) (3)大约(合同中有“大约”(Approximately or Ab out)的字样是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有10%的机动幅度) 三、包装条款 运输包装(大包装、外包装) 便于仓储,便于运输,便于搬运) 唛头(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 国际标准化组织(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的英文缩写和简称;参考号,如运单号、订单号或发票号;目的地;件号,包括顺序件号和总件数) 销售包装(小包装、内包装) 保护商品,美化商品,起促销作用. 销售包装上一般附有装潢画面、文字说明和条形码标志。 装潢画面要有吸引力,但是要考虑到不同的文化背景及禁忌。 文字说明要符合国家的标准。 条形码(是一组带有数字的黑白及粗细间隔不等的平行条纹所组成,它是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为计算机输入数据的特殊的代码语言)

第一章-国际贸易实务概述

第一章国际贸易实务概述 教学目的:通过对国际货物买卖相关问题的学习,从总体上把握国际贸易实务的要素、内容及框架;了解国际贸易实务的研究对象,掌握国际贸易实务的研究内容和范围,为其他各章奠定基础;在国际贸易实务总体内容基础上确定从业人员的素质结构,从而明确学习者的知识、能力的努力目标。教学重点:掌握国际贸易实务的研究内容; 教学难点: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 教学方法:讲述; 课时分配:3学时 教学内容: 本章框架

1、对教师、教材的介绍 2、对课程地位、性质的介绍 专业核心课程、考试课、必修课 3、提出学习本课程的目的 第一节 国际贸易实务的研究对象、范围和内容 国际贸易实务,有时也称进出口贸易实务,是专门研究国与国之间货物买卖的实际操作方法与操作技能的应用型学科,它既是涉外专业必修的基础课,也是从事或准备从事涉外经贸工作人员的学习参考课程。开设本课程的目的在于:使同学们初步掌握从事进出口贸易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以便将来在进出口业务活动中,能够按照法律规范和国际贸易惯例,结合企业的实际经营意图,初步独立地从事进出口贸易活动,并能解决在这一活动中所出现的问题。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我们有必要先对下列基本问题有一个正确的了解和认识。 这些问题也是任何一个人接触到一门新课的时候,所要考虑到的这门学科研究的是什么,为什么要研究这些东西,以及怎样进行研究,这三个问题。我们的导论也将围绕这三个问题展开。 设 问 比较: 是各国之间商品交换的原理,即为什么要交换商品;解决WHY 而国际贸易实务研究的内容跟国际贸易理论不完全一样,但肯定也是有联系的。应该说,它跟国贸理论一样,研究的是商品交换,但并不研究商品交换的前因后果;而是研究该怎么样进行商品交换这个微观活动;即解决的HOW 的问题,因此国贸实务探讨的对象,相对而言要更具象、更细腻一些。 板 书

国际贸易实务练习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答案 第一章导论 一、解释名词 国际贸易是指在一国以上从事的商品交换活动。国际贸易究其具体活动而言,主要包括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投资。 国际贸易实务从学科的角度来看,《国际贸易实务》是一门主要研究国际货物买卖的具体过程以及相关活动内容与商务运作规范化的学科,也是一门具有涉外商务活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学科。从贸易活动来看,国际贸易实务是指国际商品交换或买卖的作业活动,包括进口和出口二个业务环节。 货物买卖合同(sales contract of goods)是买卖合同中的一种,它买卖的是货物而不是其他东西。货物买卖合同一般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就指定的货物所有权,由卖方有偿地转让给买方而达成的协议。 二、问答题 1.国际货物买卖有哪些特点? 国际货物买卖业务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国际货物买卖活动的困难大于国内货物买卖。这主要表现在:交易双方语言不通;法律、风俗习惯不同;贸易过程中障碍相对较多;市场调查不方便或不容易,难以了解交易伙伴的资信状况;交易技术复杂,交易洽谈不易等等。 第二,国际货物买卖活动涉及的要素比国内货物贸易复杂。这主要便现在:国际货物买卖活动一般路途遥远,运输困难,往往会受到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各国度量衡制度不同、商业习惯不一样、海关制度等相关贸易法规也不相同;国际市场汇率波动较大等。使得国际货物买卖活动中保险、商检、索赔和理赔难度加大。 第三,国际货物买卖活动的风险要比国内货物买卖大。这主要表现在:交易双方的成交量大,交易金额大,如有闪失,企业会面临破产的境地;此外,国际货物买卖活动还要承受政治风险、信用风险、海盗风险等等,这些都加大了国际货物买卖活动的风险。 第四,国际货物买卖活动的营销手段比国内货物买卖活动更多。这主要便现在:除了通常的产品、价格、渠道、促销四大组合外,还有政治力量、公共关系以及其他的超经济、超国家的手段等。贸易参与者更多,立法人员、政府代理人、政党、社会团体也同样会参与进来。因而,国际货物买卖活动的行动规模与关系的微妙都是国内贸易所难以相比的。 第五,函电、电子邮件往来为主要业务沟通形式。由于国际货物买卖活动中交易各方相隔甚远,面对面沟通只能通过展销会或出过推销等形式进行。因此,绝大多数的交易都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往来传递信息的。有的交易甚至从头至尾双方都未曾谋面过,全凭一纸信函的沟通。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哪几部分构成?具体包括哪些条款? (1)合同的主体,及当事人是买方或卖方。 (2)合同的客体,即标的物是货物。 (3)合同的主要内容,即主要的权利和义务是卖方交付货物,买方接受货物并支付价金。而且一方的权利也是另一方的义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3.合法、有效的合同应具备哪些要素? (1)合同当事人具有行为能力 (2)合同必须有对价或合法的约因 (3)合同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5)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必须真实。 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应按哪些办法来确定?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适用当事人选择的国家的法律。 第二,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津。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国家 的法律,则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至于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则应视合同的具体情形由受理合同争议的仲裁机构或法院确定。例如,我国境内的某专业公司与一美国境内的百货公司在长春签订了一份纺织品买卖合同,价格条件是大连港船上交货。合同中并未提及该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但由于该合同的缔约地在长春,履约地在大连,均在中国填内,按国际私法的一般规则,可以认为中国与该合同有最密切的联系,应当适用中国法律。当然,本例也可适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或某一国际条约。 第三,适用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贸易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的通行做法和解释,但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 5.进出口业务的基本操作程序如何? 就进出口企业而言,履行出口合同的工作主要包括:按照合同备妥货物,如系采用信用证方式收汇的交易,要向客户催开信用证并于收到后根据合同进行审核,发现不符又不能接受的,应立即通知客户修改;然后向运输机构办理委托运输和装运等手续,其中包括租船(订舱)、报检、报关、保险、装船(或其他运输

(完整版)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运输单据样单课后答案

第八章运输单据 一、回答并分析下列条款: 某银行在审核单据时发现提单上有如下批注: Shippers load、count and seal,Carriers not responsible for quality, quantity, packing, condition and/or nature of goods。 问:这是否构成不清洁提单? 二、依照所附海运提单(附表1),回答下列问题: (1)该提单应由谁首先背书? (2)作为收货人的代理人,你如何知道找谁提货? (3)收货人提货时应交出几份提单? (4)收货人提货时是否应交出海运单? (5)卸货港是哪里? (6)谁是承运人? (7)该提单下有几个集装箱? (8)XYZ Co,Ltd是否一定是收货人? (9)提单是否一定要经过XYZ Co, Ltd背书 (10)该提单由谁签署? 一.回答问题 这不是不清洁提单。所谓不清洁提单是指承运人在提单上加注有货物及包装状况不良或存在缺陷的批注的提单。例如:“被雨淋湿”、“三箱玷污”等类似批注。而shipper’s load count and seal是集装箱整箱货条件下表明货主装箱,计数和封箱,后面内容表示承运人对商品的质量、数量和包装状况不负责任。 二.根据提单回答问题 (1)SHANGHAI KNITWEAR IMPORT & EXPORT CORPORATION; (2)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 (3)三份; (4)否;因为这是一张海运提单 (5)横滨; (6)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 (7)2×20’(两个) (8)不一定; (9)否;其不一定是收货人 (10)泛成国际货运。 三、实务操作题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及案例汇编

《国际贸易实务》习题及案例集 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 一、单项选择题 1、在进出口贸易实践中,对当事人行为无强制性约束的规范是()。 A、国内法 B、国际法 C、国际贸易惯例 D、国际条约 2、与进出口贸易关系最大,也是最重要的一项国际条约是()。 A、《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B、《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C、《跟单信用证统一通则》D、《托收统一规则 3、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采用CIF条件成交时,货物装船时 从吊钩脱落掉入海里造成的损失由( )。 A.卖方负担 B.买方负担 C. 承运人负担 D.买卖双方

共同负担 4、按照《2000年通则》的解释,CIF与CFR的主要区别在于( )。 A. 办理租船订舱的责任方不同 B.办理货运保险的责任方不同 C. 风险划分的界限不同 D.办理出口手续的责任方不同 5、在实际业务中,FOB条件下,买方常委托卖方代为租船、订舱,其 费用由买方负担。如到期订不到舱,租不到船,( )。 A.卖方不承担责任,其风险由买方承担 B.卖方承担责任,其风险也由卖方承担 C.买卖双方共同承担责任、风险 D.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合同停止履行 6、以下关于国际贸易术语“CIF”的内容提法正确的是( )。 A 卖方除承担成本加运费的义务外,还要负责办理运输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B 卖方在投保时应投保一切险。 C 卖方必须将货物实际交付给买方,才算完成了交货义务。 D 货物的风险在货物实际交付时由卖方转移给卖方 7、根据《INCOTERMS2000》的解释, 进口方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的

贸易术语是()。 A. FAS B. EXW C. FCA D. DDP 8、CIF E x Ship’s Hold 属于()。 A、内陆交货类 B、装运港船上交货类 C、目的港交货类 D、目的地交货类 9、根据《INCOTERMS2000》的解释, 出口方负责办理进口清关手续的贸易术语是()。 A. FAS B. EXW C. FCA D. DDP 10、负责制定《2000通则》的组织是()。 A、国际法协会 B、国际商会 C、经合组织 D、WTO 11、我方出口大宗商品,按CIF新加坡成交,合同规定采用程租船运 输,我方不愿承担卸货费用,则我方应选择的贸易术语的变形是()。 A、CIF Liner Terms Singapore B、CIF Landed Singapore C、CIF E x Ship’s Hold Singapore D、CIF Ex Tackle Singapore 12、以FOBST成交,则买卖双方风险的划分界限是()。 A、货交承运人 B、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 C、货物在目的港卸货后 D、装运港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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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贸易术语 1.这一合同不属于CIF合同.因为CIF合同只要求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弦之前的风险和损失,但根据合同规定,如果货轮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买方有权取消合同.故卖方要承担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合同的规定已经超出了CIF的范围.若对方一定要我方保证到货时间,则应选用DES术语(目的港船上交货)或DEQ术语(目的港码头交货). 2.美方此举不合理.一般情况下,使用FOB术语订立的合同,卖方必须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并支付出口关税及其它相关清关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出口报关由买方负责.) 3.本案使用的是CFR价格条件,按照国际惯例的规定,此条件下当事人的风险划分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该案中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风险损失,货物损失看似应由买方承担,但实际上卖方在装船时是将3000公吨小麦混装的,在货物抵运目的港后,再将其中1000公吨分拨给买方。这就涉及到有关“划拨”情况下风险转移的一种特殊原则,即在货物未划拨到合同项下之前,风险也不发生转移。在货物海运途中,合同项下属于买方的1000公吨货物尚未从卖方的其它货物中划拨出来,因此不具备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即使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仍不发生风险的转移,有关风险损失仍应由卖方承担。本案因卖方未对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划拨,因此不具备风险转移的前提。 4.拒绝买方此要求.根据FOB术语我们可得知,租船是买方的责任,既然买方是以委托方式要求我方代为办理租船, ,并且费用由买方负担,所以能否租到合适的船,我方都不负任何责任。买方没有权利因此而撤销合同. 5.拒绝买方的要求.根据CIF术语,在货物越过装运港船弦时风险已经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我方只负责货物在装运港之前的灭失或损失的一切风险,并支付货物运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以及签订保险合同及支付保险费.并在货物发出后及时将保险合同转让给买方.所以买方自己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也没有退还全部货款的必要.

进出口贸易实务期末复习重点

一单选 1 计量单位的确定W\M 2 数量机动幅度5%_10% 3 三种贸易术语的区别 4CIF卸货由谁负责fob装货由谁负担5 ucp600对允许转运做了淡化的处理只管海运的6集装箱整箱货(FCL)拼箱(LCL)7海洋运输保险条款的三种基本险(平安水渍一切)8买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的贸易术语哪些EXW 9 FAQ是良好平均品质10 预借提单倒签提单过期提单的含义倒签提单(Anti—dated B/L)是指在货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把提单签发日期签成早于该批货物实际装船完毕日期的提单。倒签提单属违规提单。 预借提单(Advanced B/L)是指货物尚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应托运人的要求,承运人或其代理人预先签发的提单。预借提单属违规提单。 过期提单(Stale B/L)是指出口商未在 信用证交单期内向银行提交的提单。过期提单并非无效提单,提单持有人仍可凭此提货。11共同海损是部分损失的一种12 装船提单日期信用证日期最迟同一天到13 L\C D\P D\A 就卖方风险而言D\A 14信用证到期日最迟装运日期最迟交单日期15 合同订立两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发盘接受 16 对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检验(在进出国检验在进出口国复检) 17汇票对商业信用,信用证对银行信用 18 加工装备业务的承接芳赚取(佣金手续费) 19 CIF条件成交卖方保险丝应投何种险平安险加一切险 20发盘的撤回,撤销与修改21 国际贸易是货物买卖22 IS9000认证质量体系认证23 以毛做净是指按毛重计算重量以作为计价的基础,而包装重量与价值不再另计。这种计算重量的方式一般用于价值较低的农产品或其它商品。24 特别注意船货衔接的贸易术语FOB 25佣金的计算含佣价*佣金率26 瓶大副收据换取海运提单27 买卖合同的主要交易条件价格28 接受汇出行的委托将款项解付给收款人的银行汇出行29洽谈签约时间可先行达成的协议是一般交易条件30 检验的时间地点口岸产地港口 31 出口退税申报期限90天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国内法国际贸易惯例国际条约2数量机动范围内的益短装部分的计价合同价市场价 3以船舷为界的贸易术语FOB CIF CFR 4出口货物以FOB价格的成本费用运输费除外 5合同成立的有效条件(发盘经接受邀约经承诺6商品的内在质量包括哪些方面 7汇票的种类按照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可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按照有无随附商业单据,汇票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按照付款时间不同,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8提单按收货人抬头分:记名提单,指示提单,不记名提单 按是否已装船分:已装船提单、收货待运提单 按签发时间分:倒签提单、预借提单(一般船公司不允许签发该类提单) 按提单有无批注分:清洁提单、不清洁提单转关分为: 1.进口转关:从进境地入境到指运地海关办理海关手续(进境地-----指运地) 2.出口转关:货物在启运地办理出口海关手续运往出境地,由出境地海关放行。(启运地------出境地) 3.境内转关:海关监管货物从境内一个设关地点运往境内另外一个设关地点。(启运地------指运地) 9 解决争议的方式友好协商,调解,仲裁 诉讼10 我国海运保险的基本险(三种,平 安水渍一切险) 交易的一方为了销售或购买一批商品,向对 方提出有关的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按这些条 件达成一笔交易,这种意思表示的行为称作 发盘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合同签订后, 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 法控制、无法克服的意外事件(如战争、车 祸等)或自然灾害(如地震、火灾、水灾等), 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 期履行职责,发生意外事件或遭受自然灾害 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职责的责任或推迟履行 职责。 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资本主义国际贸易实 践中逐步形成的、具有较普遍指导意义的一 些习惯做法或解释。 相同点: 1、适用的运输方式相同:水上运输 2、风险 划分的界限相同:装运港船舷即,就卖方 或买方承担的风险而言:FOB=CFR=CIF3、 交货地点相同:装运港船上4、办理进出口 手续的责任人相同:出口手续由卖方办理, 进口手续由买方办理 不同点: 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运输、保险、进出口 手续等)及负担的费用(与上述责任有关的 费用)不同。即,FOB买方负责海运费和保 险费,CIF卖方负责海运费和保险费,CFR 买方负责保险费,卖方负责海运费。 就卖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而言: CIF>CFR> FOB FOB=成本价CFR=FOB+ 运费CIF=CFR+保险费 汇票,支票,本票的区别(1)本票是约定(约定本 人付款)证券;汇票是委托(委托他人付款)证 券;支票是委托支付证券,但受托人只限于 银行或其他法定金融机构。 (2)我国的票据在使用区域上有区别。本票只 用于同城范围的商品交易和劳务供应以及其 他款项的结算;支票可用于同城或票据交换 地区;汇票在同城和异地都可以使用。 (3)付款期限不同。本票付款期为1个月, 逾期兑付银行不予受理;支票付款期为10 天(从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惯例假日顺 延)。 4)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 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 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 当事人。(5)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 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 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 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 的资金关系。 (6)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 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 后是承兑人。 (7)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 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 (8)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 兑人,由承兑人担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担保 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 (9)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 而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 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10)汇票有 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 保险的基本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2,最大诚信原则3,补偿 原则4,近因原则 信用证方式有三个特点: 1批货物出口到美国纽约,共20箱, 每箱五金20公斤,体积0.025立方米, 运费计算标准为W/M,必须货直运美 国纽约港。基本运费为300,人民币。加 货币附加费25.8%,在加然后附加费 18%,港口拥挤费20%,求该批货物的 运费。 解:M>W 按M计算(1立方米=1运 费吨)基本运费的币值附加费 300*25.8%=RMB77.4 燃油附加费:(300+77.4%) *18%=RMB67.93 港口拥挤费: (300+77.4)*20%=RMB75.48 总运费: (300+77.4+67.93+75.482*0.025*120= RMB1562.43 2报价:以每件100元购进1000箱货 物,假定国内费用为5%,退税总额为 10000元,以FOB上海条件出口,客 户要求2%佣金,若人民币对美元的汇 率为 6.25:1,每件最低报价为多少美 元?(保留两位小数) 解:出口总成本100*1000*(1+5%) -10000=95000元 出口外汇净收入 95000/6.25=15200美元 每箱外汇净收入 15200/1000=15.2美元 每箱FO B含佣价15.2/(1-2%) =15.51美元 案例: 1CIF是象征性交货(FOB、CFR)凭 单交货付款赎单不是实际交货T/T 商业信用,卖房能否收到货款完全取决 于买方的资信,卖房应控制货物的所有 权,知道收到货款。 2不可抗力 我国某出口企业以CIF条件与某国某 公司签订了300件商品的出口合同,规 定某年12月份交货。11月底我企业仓 库着火(雷击火灾),一半商品烧毁, 我出口企业以发生不可抗力为由要求 免除交货责任。外商不同意,坚持我方 要按时交货。我出口企业经多方努力, 于次年1月初交货,外商向我们提出损 害赔偿。问:a我方要求免除交货责任 的要求是否合理? b外商是否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为什 么? 解:我方要求不合理,理由:发生灾害 属不可抗力事件,但根据《联合国货物 销售公约》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享受的 免责权利只对履约障碍存在期间有效。 如果合同未经双方同时宣告无效,则合 同关系继续存在,一旦履约障碍清除, 双方当事人仍需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发 生不可抗力时间的对方(卖方),只能 要求卖方陆续履行合同而无权要求损 害赔偿。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

一、绪论 第一节国际贸易实务概述 1. 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的异同 相同: (1交易标的相同——有形货物和无形服务 (2交易目的相同——获取经济利益 (3交易程序大同小异——交易前的准备、需找交易对象、进行交易磋商、签订交易合同、履行合同程序。不同: (1语言环境不同 (2法律环境 (3货币不同 (4度量衡不同 (5政策障碍多eg.国际贸易收到各种各样的限制;关税、配额、许可证、出口补贴、出口信贷、进出关手续。 2、判断“国际性”的标准长考虑的因素 (1贸易双方是否属于不同的国家 (2货物是否从一国运往另一国 (3订立合同的行为是否完成于不同的国家 (4当事人是否具有不同的国籍

英国《1977年不公平条款法》,合同当事人处于不同的国家,且符合(2(3(4、货物交付第三国,这三种情况之一,就认为具有国际性。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则采用单一的营业地标准,把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营业地不同作为交易“国际性”的唯一标准。 第二节进出口业务的基本流程 一、出口合同的基本流程: 1、基本流程: 出口前的准备: (1出口市场调研,制定出口商品经营方案 出口调研:主要包括宏观经济调研、目标市场调研和交易对象的调研三个方面。 (2选择交易对象 对可能客户进行调研,从中选择资信情况良好、经营能力较强、对本方友好且没有偏见的客户作为交易对象。 (3确定货源 出口交易磋商和合同订立 根据前一阶段选择交易对象,通过核实的通讯方式主动向对方发函,经过询盘、发盘、还盘等环节,就合同的商品品质、数量、价格、支付、货物支付等各项条件进行磋商,最终达成交易,签订合同。

出口合同的履行 因选择的贸易术语而有所不同。 二、进口合同的基本流程 1、进口较以前的准备 2、进口交易的磋商和合同订立 3、进口合同的履行 三、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举例 书面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约首、主体、约尾三部分。 1、约首 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编号、缔约日期、缔约地点、缔约双方的详细名称和地址,一些关于订约意图的文字也放在此处。 2、主体 (1货物条款:品名、规格、质量、数量、包装等。 (2价格条款:单价、总价、贸易术语 (3货物交付条款: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运输保险等 (4支付条款:支付工具、支付时间、支付地点、支付方式 (5争议处理条款:检验、索赔、仲裁和不可抗力。 3、约尾 缔约双方签字、合同份数、合同文字效力、附件效力、使用的法律和惯例等。

国际贸易实务重点

国际贸易实务重点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第九章及第四章贸易磋商 建立贸易关系: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四个过程中,报盘和接受是必经节.而询盘和还盘是可选的) 含义: 1.询盘(Inquiry)——为了试探对方对交易的诚意和了解其对交易条件的意见。其内容可以涉及价格、规格、品质、数量、包装、交货期以及索取样品、商品目录等,而多数是询问价格,所以通常将询盘称作询价。 2.发盘(Offer)——指交易的一方——发盘人,向另一方——受盘人提出购买或出售某种商品的各项交易条件,并表示愿意按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行为。 发盘既是商业行为,又是法律行为; 发盘可以是应对方的邀请作出的答复,也可以是在没有邀请的情况下直接发出; 发盘多由卖方发出,也可由买方发出。 发盘的构成条件:1.发盘要有特定的受盘人 2.发盘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3.发盘必须表明订立合同的意思 4.发盘应传达到收盘人 发盘的失效:受盘人作出还盘;发盘人依法撤销发盘;发盘中规定的有效期届满;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造成发盘的失效,(如政府禁令或限制措施);在发盘被接受前,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或法人破产等(注意区别实盘和虚盘) 发盘有效期p233案例 3.还盘(Counter Offer)——指受盘人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发盘人在发盘中提出的条件,为了进一步协商,对发盘提出修改意见,还盘可以用口头或书面方式表达出来,一般与发盘采用的方式相符。 4.接受(Acceptance)——指受盘人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同意对方提出的条件,愿意与对方达成交易,并及时以声明或行为表示出来。在法律上称作承诺。 有效接受构成的条件:1.接受必须由受盘人作出,并以一定方式表示出 2.接受的内容必须与发盘相符 3.必须在有效期内接受 4.接受的传递方式必须符合发盘要求 接受的撤回p238 合同 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1.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2.当事人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3.合同必须有对价和合法的约因 4.合同的标的和内容必须合法 5.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形式:1.合同和确认书 2.协议 3.备忘录 4.意向书 5.订单或委托订购单 第五章运输 品质:(第四章) 一、样品:凭样品买卖注意事项 1.凡凭样品买卖,卖方交货品质必须与样品完全一致。买方对与样品不符的货物,可以拒收或提出赔偿要求。 2.以样品表示品质的方法,只能酌情采用。凡能用科学的指标表示商品质量时,就不宜采用此法。 3.选择的样品一定要有代表性。样品既不能选择最好的,也不能选择最差的,而只能选择适中的。因为如果选择了最好的,买方一旦确认了,卖方就必须严格按照这些最好的样品品质交货。而这些样品又并不代表卖方实际的生产力平均水平,卖方最终勉为其难地生产出来的大货整体上必然很难达到确认样品的水平,极易引起争议和索赔。而如果选择了最差的,一种可能是买方看不上这些样品,他们不会与卖方成交;另一种可能是,买方即使勉强订了货,价格也一定会压得很低,数量也不会订得很多,最终对于卖方的生意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4.卖方交货的品质必须与确认样品完全一致 如果弄虚作假,提供的样品质量好,而提交的货物质量差,即使可以哄人一时,最终还是要露出破绽来的。大货与样品品质不一致,往往是引发贸易纠纷的导火索之一,同时,对于卖方的声誉也有所损毁。 5.如果卖方对交货品质没有绝对把握,应事先在合同中说明。如: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汇总汇编

国际贸易实务题型和重点 ?复习原则 基本概念(富有专业色彩) 题型 单项选择 多项选择 名词解释 简答题 计算题 案例题 一、商品的品名与品质 (一)表示品质的方法 凭实物表示商品的品质 复样 凭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品质 对等样品 良好平均品质(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一般是指中等货而言) 品质的机动幅度(特定质量指标在一定幅度内可以机动) 品质公差(工业制成品中加工制作过程中所产生的,为人们所公认的误差)二、商品的数量条款 ?公量 公量=商品干净重×(1+公定回潮率) 公量=商品净重*(1+公定回潮率)/(1+实际回潮率) ?数量的机动幅度 允许货物多装或少装的条款即为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溢短装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些商品受本身特性、生产、运输或包装等条件的限制,在实际交货时不易精确计算。为了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减少争议,买卖双方通常要在合同制定时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这种条款又称为"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所谓溢短装条款是指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装的一定百分比。卖方交货的数量只要在允许增减的范围内即为符合合同有关交货数量的规定。例如在合同中规定"装运数量允许有5%的增减"(Shipment Quantity5%more or less allowed)。 ?(1)明确规定(明确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 ?(2)没有规定(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溢短装条款.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可以有5%的幅度.个数,件数计件的商品除外)?(3)大约(合同中有“大约”(Approximately or About)的字样是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有10%的机动幅度) 三、包装条款 ?运输包装(大包装、外包装) 便于仓储,便于运输,便于搬运) ?唛头(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

国际贸易实务第七章

《国际贸易实务》第07章在线测试剩余时间:57:19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出口盈亏额是() A、出口销售人民币总收入与出口总成本之差 B、出口销售外汇总收入与FOB价之差 C、出口销售人民币净收入与出口总成本之差 D、出口销售外汇净收入与FOB价之差 2、下列描述不正确的是() A、通常国际货物买卖中,不另行规定计价货币 B、在选择计价货币或支付货币时,应考虑汇率的变动趋势 C、通常出口选择硬币、进口选择软币作计价货币较有利 D、为规避汇率风险,应在合同中规定汇率保值条款 3、合同中价格表示为“每打30美元FOBC5%上海”,则该价格是() A、暂定价格 B、非固定价格 C、净价 D、含佣价 4、含佣价通常比净价() A、高 B、低 C、持平 D、二者无关 5、卖方给买方的价格减让是() A、佣金 B、折扣

C、佣金率 D、折扣率 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CFR价格和CIF价格中均包含() A、FOB价格 B、货物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 C、货物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保险费 D、支付给国外经销商的佣金 E、出口通关的费用 2、非固定价格的优点表现在() A、非固定价格有助于双方达成交易 B、非固定价格可解除客户对价格的后顾之忧 C、非固定价格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价格风险 D、非固定价格有助于维护合同的法律地位 E、以上均正确 3、非固定价格主要有() A、具体价格待定 B、暂定价格 C、部分固定价格部分不固定价格 D、价格调整条款 E、汇率保值条款 4、下列对计价货币与支付货币关系描述不正确的有() A、在合同中用来计算商品价格的货币是计价货币,用来清偿货款的货币是支付货币 B、当合同中只规定了一种货币来表示价格,则它既是计价货币又是支付货币

国际贸易实务复习重点

第一章 一、商品品质的概念 亦称商品的质量,是指商品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是商品适合一定用途、满足一定客户需要的各种特性。是指商品适合一定的用途,满足用户需要的各种特性,是商品内在本质特征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反映。 ?内在本质:指商品的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化学成分、生物特性等自然性。(气味、滋味、成分、性能、组织结构等) ?外观形态:指商品的外型。(颜色、光泽、透明度、款色、花色、造型等)。国际贸易商品的品质应该还包括商品的包装和售后服务等。 二、商品品质的重要性 品质关系到商品的使用效能,影响着商品售价的高低、销售数量和市场份额的增减,买卖双方经济利益的实现程度,而且还关系到商品信誉、企业信誉、国家形象和消费者的利益。有如下表示品质的方法: 1.用实物表示: 看货买卖:根据现有商品的实质品质进行交易。(珠宝、首饰、字画等),可用于拍卖、寄售、展卖等行业。 凭样品买卖:样品是用以反映和代表整批货物质量的少量实物。一般有两种形式,一个是参考样品,仅供对方参考;一种是标准样品,卖方要保证其所交的货物和样品完全一致。若没有标明样品的的类别,一般以标准样品看待。 凭卖方样品买卖 ?要样品要有足够的代表性,并妥善保管; ?要留有复样,编号,日期,作为将来组织生产、交货或处理品质纠纷时用; ?在订立合同时,为了留有余地,可在合同中规定“卖方交货与所提供样品的品质大致相同,或基本相同”以防买方因卖方所交货物与样品有微 小差异而拒收或索赔; ?严格区分参考样品和标准样品。 凭买方样品买卖: ?卖方应注意对方的来样是否是反动的、黄色的、丑陋的式样和图案; ?需注意原材料供应、加工生产技术和生产安排的可能性; ?防止侵犯第三者的工业产权。 凭对等样品买卖: ?指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提供买方确认,经确认后的样品,就是对等样品。 “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或“确认样品”(Confirming Sample)或“回样”(Return Sample ) 《公约》第42条规定:若卖方按照买方的提供的技术图纸、规格等进行生产和交货,而第三方根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要求任何权利或其他要求时,卖方可不负责任。

国际贸易实务练习答案

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 一、判断正误题及参考答案 1.按DES术语成交,卖方是否投保,由其自便,按CIF术语成交,卖方则必须投保。(对)2.买卖双方按CIF Liner Terms成交,卖方发运的货物必须采用班轮装运。(错) 3.买方采用FOB条件进口散装小麦,货物用程租船运输,如买方不愿承担装船费用,可采用FOBTrimmed条件成交.(对) 4.在CIF条件下由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在CFR条件下是由买方投保,因此,运输途中货物灭失和损失的风险,前者由卖方负责,后者由买方负责。(错) 5.按CIFExShip's Hold Louis port条件成交后,卖方应负担从装运港到目的港为止的费用和风险。(错) 6.根据《INCOTERMS 1990》的解释,采用D组术语成交,卖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的义务,所以卖方可不必提交保险单。(对) 7.按CFR Landed Singapore成交,货物在新加坡港的卸货费及进口报关费应由卖方负担.(错) 8。按FCA术语成交,应由买方订立运输合同或指定承运人。按惯例,当卖方被要求协助订立运输合同时,只要买方承担费用和风险,卖方也可以办理。(对) 9。业务中常将CIF价格称作“到岸价”,也就是说,按CIF术语成交时,卖方要承担货物运达目的港之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错) 二、单项选择题及参考答案 1.《INCOTEMS2000》C组贸易术语与其它各组贸易术语的重要区别之一是(C).A.交货地点不同 B.风险划分地点不同 C。风险和费用划分的地点相分离 2.按CIF术语成交的合同,货物在运输途中因火灾被焚,应由(C)。 A。卖方负担货物损失 B.卖方负责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C。买方负责请求保险公司赔偿 3.CIF和CFR两种贸易术语相比,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C) A.CIF比CFR大 B.CFR比CIF大 C。CIF与CFR相同 4.按FOB术语签订的合同,采用程租船运输的大宗货物,应在合同中具体订明(A). A.装船费由谁负担 B。卸货费由谁负担 C。运费由谁负担 5。我外贸公司按FOB条件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肥,采用程租船运输,如买方不愿负担装船费用,应在合同中规定使用(C). A.FOBLiner Terms B.FOB Under Tackle C。FOB Trimmed 6.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条件成交一批货物,采用租船方式运输,如果出口人不愿承担卸货费用,应采用下列那种术语(C)。 A.CIF LinerTerms B.CIFLanded C.CIF ExShip's HoldD。CIF EX Tackle E.CIF 7。FOBS术语是指(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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