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教育科研课题管理,规范课题研究,提高科研成果的实用性和推广性,

特制定此办法。

二、课题组织和申报

1.课题负责人须为教育学会会员,同时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学会提交课

题申请书。

2.课题申请书应包括研究方案、研究目标、科学预测、资料收集、实验

设计、研究方法、经费预办等内容,并需在其首尾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研究委员会对课题进行审批,拟定评审结果,最后由常务理事会

审议通过。

三、课题研究实施

1.课题组成员应确保遵守国家和学会的科研诚信规范。

2.课题组织实施前应编制详细的课题研究方案,提交研究委员会审核。

3.研究实施期间,应及时向研究委员会提交研究进展报告,并遵守研究

期限。

4.课题组应妥善保管研究数据、文献资料、实验记录等材料,确保研究

成果的真实可靠性。

四、课题研究成果

1.课题研究成果应包括成果研究报告、论文、专利等形式。

2.所有成果应在研究完成后6个月内向学会提交。

3.学会将成果与其他课题进行比对和分类,将成果和其他学术机构同步,

推广和应用研究成果。

五、经费管理

1.经费预办,在通过研究委员会和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应由财务科单独

保管,专款专用。

2.预算支出应按照研究方案和预算书的内容执行。

3.研究结束并通过验收确认后,经费使用完毕后的结余应归还到学会的

专款专户。

六、监督和检查

1.学会将对课题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

施;

2.对违反课题管理办法的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追究课题研究

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归学会理事会所有。

以上为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希望各位学会会员能够遵守该办法,做出有价值、真实可靠、能够推广应用的课题成果。

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科研课题是教育学会发起并资助的一项重要活动,旨在推动教育科研的发展和教育实践的创新。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推进教育科研课题,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教育学会制定了一系列的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本文将从课题申报、经费管理、研究进展跟踪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课题申报 1. 课题申报主题应与教育学会的发展方向和国家教育政策相契合,且结合实际需求,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可操作性。 2. 申报者应具备相关的研究背景和科研经历,能够提出清晰的研究问题和方法,并明确课题研究的目标和意义。 3. 申报材料应包括课题申报书、研究方案、研究团队的简介和能力证明文件等。申报书应包括课题的名称、研究目标和意义、研究内容和方案、团队组成和分工、预期成果等。 二、经费管理 1. 经费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预算进行管理。研究团队应根据实际需求编制经费预算,并按照预算申请经费。 2. 经费使用应公开透明,且符合教育学会的相关规定和审批程序。对于重大经费支出,需要进行特殊审批,并进行相应的财务监管。 3. 经费使用应符合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不得超出预算,并及时进行经费核算和报账。经费使用情况应按照教育学会的要求进行年度报告。 三、研究进展跟踪

1. 研究团队应按照研究方案的要求进行科研活动,并定期向教育学会提交研究进展报告。报告应包括研究进展和成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等内容。 2. 教育学会应组织专家对课题的研究进展进行评价和指导,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专家的评价和指导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研究团队,以促进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研究团队应按时完成预定的研究任务,并及时向教育学会提交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应公开发布,并向教育界和社会各界提供相关的科研参考。 四、成果评价和奖励 1. 教育学会会根据研究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对其进行评价,并组织各类评选活动。评价结果将作为科研项目绩效的重要依据,对评价结果优秀的团队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2. 研究成果应按照学术规范进行出版和交流,并及时向教育学会提交相关的出版、发表或专利证明文件。 3. 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能够为教育实践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方法。优秀的研究成果将被教育学会广泛推广和应用。 总之,教育学会的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优化科研活动的开展,并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研究团队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积极推进研究工作的开展和成果的输出。教育学会则应加大对科研项目的支持力度,提供相应的资源和平台,为教育科研的繁荣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提高教育科研的水平和促进教育实践的创新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将从课题执行、成果应用和评估等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一: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规划课题的指导与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加强对课题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双百”方针,深入研究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努力为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服务,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第三条课题的申报立项,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国家教育法律、法规、教育部有关政策相一致; 2.与本地区、本学科领域的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提倡前瞻性、独创性、可操作性; 3.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体现教育科学研究活动的群众性。 第四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面向全国,接受来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及社会各界教育研究工作者,特别是高校广大教师申报的课题。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领导学会的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主要职责有:制定并发布规划指南和管理办法;组织课题申报、立项评审;学术咨询;

重大课题、重点课题成果的鉴定和宣传推广;指导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的科研工作等。 第六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学术部具体负责科研课题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委托各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以下称受委托单位)依照本办法对有关课题实施课题申报和课题管理。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 第八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指南每五年发布一次。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申报。评审在通知发布后四个月内进行。 第九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申报的课题按照申请人申报的类别立项,由学会学术委员会确定。 第十条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除重大、重点课题外,均设立同类别的自筹经费课题。 第十一条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应具备的条件: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4.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5.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XXX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课题研究是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推动学校课程改革的重要途径。为了规范化、制度化学校的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根据市、区教育科研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办法特制定。 第二章组织 学校科研工作由课程处具体负责,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直接领导。课程处负责课题研究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实施,设分管科研主任1名,专职科研员3名,兼职科研员若干名。主要职责包括: 1.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制定学校科研工作的规划、制度和评价办法;

2.负责学校各级课题的指导和监管,如督导课题的申报、 开题、结题等,指导课题研究的开展和课题资料的整理; 3.负责组织各课题组开展校内交流活动; 4.对课题组和教师个人的科研工作进行指导、培训; 5.组织各类课题研究的交流、研讨活动,并以简报等方式 进行信息发布; 6.收集教师科研论文,定期编辑成册; 7.负责课题立项通知书、结题证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报告等重要文档资料和珍贵图片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8.对学校的各类科研成果,进行鉴定和推广; 9.根据各类课题研究成果,提出教学改革、学校发展的建 议和方案。

第三章选题与申报 学校承担的课题按立项审批单位划分为国家级课题、市级课题、区级课题和校级课题。国家级课题、市级课题、区级课题的选题范围和时间分别由XXX、XXX、XXX决定,课程处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教师进行选题和申报。校级课题的选题范围根据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实际进行确定,学校每年举行一次课题招标活动,对教师申报的课题进行论证、审批。 第十条要求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的实际主持者,是课题设计、方案实施、人员协调的主要策划者和组织者。 第十一条要求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研究能力。 第十二条规定同一课题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专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在此限),所申报课题结题后方可再次申报。

天津市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市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天津市教育学会科研规划课题的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并把它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科研规划课题,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双百”方针,深入研究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努力为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第三条课题的申报立项,应遵循下述原则: 1.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一致; 2.与本地区、本学科领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研究方向,提倡前瞻性、独创性、有效性; 3.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以体现本项活动的群众性。 第四条天津市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面向全市择优立项,接受来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教学研究部门、教育科研院所、

所属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及个人会员、社会各界教育研究工作者、学校的校长和广大教师的课题立项申请。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天津市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领导教育科研规划课 题研究工作。主要职责有:指导秘书处制定并发布教育科研规划、指南和管理办法;指导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的科研工作;对承担课题研究的人员进行培训;对课题立项申请进行审议和批准;对立项课题进行咨询指导;组织立项课题研究成果的鉴定与宣传推广等。 第六条天津市教育学会秘书处具体负责科研课题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在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受理课题立项申请;颁发课题立项通知;承担教育科学知识培训的组织工作;指导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对立项课题进行过程管理;审核课题结题材料,向完成课题研究的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第七条天津市教育学会委托各分支机构依照本办法对相关规 划课题实施管理。分支机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本学科专业规划课题审议;负责本学科专业规划课题的日常管理,提供专业指导和学术咨询;组织学术交流、科研成果推广等。 第八条天津市教育学会各单位会员(区县级教育学会)受学会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2011年3月25日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科学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科研规划课题,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双百”方针,深入研究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努力为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 第三条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申报立项,应遵循下述原则: 1、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一致; 2、与本地区、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提倡前瞻性、独创性、有效性; 3、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以体现教育科研活动的群众性。 第四条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面向全国择优立项,接受来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分支机构、单位会员、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科研院所及个人会员、广大教育工作者包括学校校长、广大教师的立项申请。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领导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研究工作。主要职责有:指导秘书处制定并发布科研规划、课题研究规划、指南和管理办法;对重点课题的立项申请进行审议;组织学术咨询和成果鉴定。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 第六条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具体负责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制定并发布规划、指南和管理办法;受理课题申报;组织开展重点课题和规划课题的立项审批;指导所属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对规划课题进行过程管理;审核结题材料;向完成课题研究的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组织课题成果宣传推广等。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 第七条中国教育学会委托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依照本办法对相关规划课题实施管理。分管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本学科专业规划课题评审;负责本学科专业规划课题的日常管理,提供专业指导和学术咨询;组织学术交流、科研成果推广等。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 第八条中国教育学会单位会员(省级学会、协会)受学会委托遴选、推荐教育科研规划课题。主要职责包括:参照本指南,制定和发布本省(市、自治区、兵团)教育科研规划课题;向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推荐教育科研规划重点课题;协调与指导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的过程管理;对课题组的研究工作给予专业指导和帮助;负责支持教育科研规划课题成果在本区域内的交流、推广和实验应用。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 第九条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指南每五年发布一次,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申报。规划执行期间每年申报一次,第一次立项审批在教育科研规划课题指南发布后三个月内进行,后续年度为上半年3月15日-5月30日受理申请,6-8月组织审批,9月底公布立项课题。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

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 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冀高教学会[2003]4号 为了加强省高教学会研究课题管理,确保立项课题按时高质量完成,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课题承担对象 课题招标面向省高教学会所属团体会员(含各专业研究会、各高等学校)及团体会员中的个人。课题须由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同志负责牵头。参加人员应当德才兼备,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相应的前期研究成果,具备完成课题研究的时间保证和专业水平。必须遵守宪法,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课题申报与立项 申报研究课题的团体会员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三项课题;申报研究课题的个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申报课题时,各团体会员单位及个人可以根据《河北省高等教育学会2003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指南》确定的课题范围结合自己的学科专业特点,对所选题目进行具体化;省高教学会对团体会员单位及个人申报的课题,择优立项,对批准的研究课题将下达省高教学会研究课题立项通知书。 三、课题研究实施及检查 课题承担者须有明确的研究方向,详细的研究计划、实施进度,省高教学会将对课题研究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课题承担者每半年要及时向省高教学会汇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 四、课题完成形式与要求 课题研究的形式可以是著作、论文、调研报告或影像资料等。立项课题分为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基础理论研究成果须公开出版或在省级以上重要报刊发表,应用对策研究是反映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对我省高等教育发展具有指导作用的研究课题。 ---------------------------------------------------------精品文档 ---------------------------------------------------------------------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科研课题的管理对于学校教育教学具有重要的作用。良好的科研课题管理可以促进学校教师的科研热情,激发他们的创新能力,提高教学质量。本文将从课题立项、经费管理、进展报告及总结等方面展开,详细阐述学校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的管理办法。 一、课题立项 课题立项是科研工作的起点,影响着后续的开展。在立项时,首先需要明确课题的研究方向和目标,确保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相一致。其次,需要明确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方法,确保科研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此外,还需注重团队建设,明确成员的职责和分工,确保团队的协同合作。 二、经费管理 科研课题经费管理是保障科研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在经费的申请和使用中,应遵守相关的财务规定,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同时,要加强财务监督,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查,避免出现挪用经费、滥用经费等不良行为。 三、课题组织 科研课题的组织是科研工作的重要保障。在组建课题研究组时,需要注重专业性和多样性的结合。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研究经验,同时还应注重跨学科的交叉融合,以促进创新。此外,要加强课题组织的领导和协调,激发团队成员的工作激情和创新潜力。 四、课题进展 科研课题的进展情况直接关系到科研成果的达成。在课题的进展中,要加强考核和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同时,要加强沟通与交流,促进课题组与科研机

构、教育教学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此外,要设立科研成果报告和评审制度,对课题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总结,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策略。 五、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是科研活动的最终目标和核心价值。在科研成果的开发和推广中,应 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同时,要加强成果的宣传和推广,积极争取项目的转化和应用。此外,要建立健全成果奖励和鼓励机制,激励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六、课题总结 科研课题的总结是科研活动的重要环节。在总结中,要对课题的研究目标、内容、方法和成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和归纳。同时,要指出科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此外,还要对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情况进行反馈和评估,为后续的科研活动提供参考。 七、培训和交流 培训和交流是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有效途径。在科研课题管理中,应加强对 科研人员的培训和培养,提高他们的研究能力和方法。同时,要积极组织科研人员的学术交流活动,促进经验的共享和创新的碰撞。此外,要加强与其他学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拓宽科研资源和渠道。 八、科研文化建设 科研文化建设是科研活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科研课题管理中,要注重培养 科研人员的科研精神和创新意识。同时,要加强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的宣传和教育,促进科研活动的诚信和规范。此外,还应注重科研成果的社会效益,强调科研服务社会的价值和意义。 九、资源和环境保护

课题管理办法

课题管理办法 附件三 总课题《小学教学方法创新实验与研究》 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中国教育学会委托各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依照本办法对有关课题实施课题申报和课题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本课题的实验与研究~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双为”方针~深入研究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努力为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服务~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第二条本课题的一切活动~均需有利于提高广大教师参加教育科研活动的积极性~以体现本课题的群众性。 第三条本课题自开题之日起~可以连续进行五年。 第四条本课题由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机制研究分会管理~由总课题组实施。成立总课题组顾问组、专家委员会、总课题组办公室等三个机构。顾问组主要是在研究方向上给予指导,专家委员会负责审定子课题的立项以及实验校、实验区的审批和确立~组织阶段性成果检查和组织结题鉴定,总课题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的安排和处理。 第五条本课题在全国各地小学中吸收一定数量的子课题研究单位、确立部分实验学校和少量实验区。对上述三个层次的单位实施不同的管理: 1、子课题研究单位。一般以一所小学为一个单位~该单位须正式向总课题组办公室报送申请立项表~其课题可以从总课题组提供的参阅目录中选择~也可根据

总课题的总体宗旨从本校实际出发~自拟子课题~各校可以从小学作文教学~语文阅读教学、小学数学教学、小学英语教学四个板块中各选一项子课题。即每所学校最少申报一项子课题~最多 可申报四项子课题。凡申报子课题的学校~同时也可申报成为实验学校。 2、实验学校。实验学校即承担子课题的学校~经评审认定后可成为实验学校。 3、实验区。实验区的牵头单位将从有关教研部门或小学主管部门中选择。一般能组织5所或5所以上小学同时开展本课题研究的教研部门或小学主管部门~可申请成立实验区。这种实验区要控制数量。设立实验区的目的~是为了发挥地域性优势~更有条件和机会开展规模化的活动。如实验区可要求总课题组派专家去进行讲座、举行报告会~总课题组也可组织各地优秀教师去做观摩课等~这些均需要一定的规模。实验区还可利用学校多~优势互补的条件~在论文评选、出版论文集等方面把课题工作搞得声色俱佳。 第六条课题负责人的确立 1、实验区负责人。一般应由教研室或教师进修学校或小学主管部门的领导担任。实验区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与总课题组共同策划并组织本实验区各校开展多种大型教育学术活动。实验区负责人参加由总课题组组织的课题工作会议、培训活动、经验交流会等~可免交会务费。可以取得由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机制研究分会签章的总课题组聘书。实验区负责人的更替由该人的上级单位确定。 2、实验学校负责人。必须由校长担任。实验学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子课题的实施~带领全校教师搞科研~一般情况下~实验学校校长应该担任一项子课题的负责人。 3、子课题负责人。各子课题负责人要由校长或其他校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个别外校领导担任子课题负责人的~要由校长签章委托。有两项以上子课题的学校其

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一、前言 为了规范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工作,提高课题管理水平,保证科研项目 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由教育学会组织,或由教育学会委托的科研院校和科研机构承担的科研课题的管理。 二、课题申报 1.课题的申报以团队为单位,各团队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内,提交申报书,包 括以下内容: (1)课题名称,课题研究方向,研究内容; (2)研究难点和创新点; (3)研究目标、预期效果和社会意义等方面的技术演示资料。 2.申报书应按照规定格式编制,附送团队成员的个人简历和代表性研究成果, 其中负责人须提交1份学术论文。 3.各课题须经过学术委员会的审查,方可进入评审环节。审核结果由秘书处通 知各团队。 三、课题立项 1.课题的立项由主席团审定,按照审核结果及课题重要性、研究价值等制定并 公布优先推荐课题。 2.立项团队应及时组建课题组,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学会提交课题研究方案,经学术委员会审核,方可进入实施环节。 四、课题实施 1.课题组应认真贯彻主席团及学术委员会的决定,开展研究工作,保证研究进展、成果质量和效益。 2.课题组应按照课题研究方案实施研究项目,同时按照工作计划和进度,保证 研究进展顺利和及时提交研究报告、发表研究成果。 五、课题结项 1.课题组在课题研究完成后,应及时向教育学会提交总结报告、结题报告等。

2.结题报告须经过学术委员会评审后确定,方可向教育学会提交结题材料。结 题材料要求详细、准确、完整。拟结项课题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研究成果符合预期效果,具有良好的应用、推广和示范意义; (2)科研成果应达到国内外同类科研成果的水平,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3)研究工作符合课题研究方案要求和工作进度,不存在失职和违纪等问题。 六、经费管理 1.课题经费由教育学会全额委托承担。课题团队应认真履行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按照研究计划和经费预算,合理依赖使用经费。 2.课题团队应及时编制综合账目,并在结项时向教育学会提供经费使用的详细 材料,并对使用不合规的经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课题评价 1.对承担的每一个科研课题,学术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的评价标准进行评价, 分为三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 2.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并用于奖励、管理和资助等方面的考虑。 八、课题保密 有关政策、技术、专利申请、商业机密、课题组内部资料及工作成果等均为课 题组的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在必要的范围内,教育学会对有关内容予以保密。 九、课题管理 1.教育学会为实施课题管理,应当设立课题评审、立项、实施、结项和验收等 委员会。 2.课题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课题管理体系,确保科研项目的规范化管理。 十、附则 1.本办法的具体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教育学会。 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同时废止原《教育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以上就是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祝大家在科研项目管理 方面取得更优秀的成果!

盐城市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盐城市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市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提高课题研究的整体水平和效益,促进“科研兴教”战略目标的实施,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群众性的教育科研活动,使之纳入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科研课题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课题研究的总体要求是,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推进有效教学为抓手,以改进学生学习方式为主线,深入研究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努力为教育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服务,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的专业水平服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第三条盐城市教育学会系统教育科研课题的确定,主要是面向全市教育领域的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各有关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采取公开申报、公平竞争、保证重点和择优确定的原则。凡有条件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按本办法的规定承担课题研究。 第二章选题 —1—

第四条盐城市教育学会的教育科研课题主要采取按《盐城市教育学会“十二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指南》要求进行申报、评审的形式确定。 第五条盐城市教育学会科研课题指南每5年发布一次,规划执行期间每一年对申报的课题进行一次评审备案。 第六条少数急需研究的重大课题,将采取自愿申报和指令相结合的形式,由市教育学会直接审定并下达。 第三章立项 第七条自课题指南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申请,一般时间为三个月。 第八条课题申请人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盐城市教育学会“十二五”科研课题申报表》,并在规定截止日期前递交市教育学会。 第九条课题的申报立项,必须遵循下述原则:1.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相关政策相一致;2.与本地区、本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的实际相结合,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实际价值和指导作用,体现课题的应用性;3.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参与热情和学习研究的积极性,以体现课题研究的群众性。 第十条课题申请人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在整个项目中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 第十一条原则上每一申请人同一时间内只能申报一项我会市级课题,如未完成已承担的市级研究课题任务,不得申请新的研究课题。 —2—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XXXX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育科研课题 管理办法 为推进学校内涵建设,规范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教育科研活动,不断提高课题的研究水平和研究质量,促进教育科学研究发展,根据《XX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遵循职业教育科研的规律和特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深入研究学校教育和管理中的重大理论、关键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为学校决策服务,为教育实践服务,为繁荣教育科研服务。 二、课题管理原则 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坚持公平竞争、改研结合、择优立项、兼顾普及。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重点管理与一般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 三、课题管理过程 我校的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包括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职业教育学会组织的国家、省、市课题项目和学校课题。课题过程管理主要包括课题申报、组织开题、日常管理、中 期汇报、结题鉴定和成果推广等。

(一)课题申报评审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教育科研规划指南和申报文件,由教务处组织各部门进行课题申报评审。未经学校教务处负责推选报送的课题不予认可管理。教师参加校外课题研究,需提前向教务处报备方可认定。确立课题逐级申报原则,市级以上课题原则上不再专门组织申报,直接从结题的校级优秀课题中推荐,省级以上课题从校、市级结题的优秀课题推荐申报。 1.课题主持人基本条件:课题主持人是课题设计者、指导者,也是项目研究的主要责任人,需要具备一定教学科研能力。校级课题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市级以上课题需主持过或参与过校级以上结题课题。 2.课题研究成员:各课题组可根据研究内容自行遴选课题组成员,并且分工明确,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应列为课题组成员。课题组成员(含主持人)原则上不超过6人;重大课题成员可以适当增加,但总数不得超过10人。课题组成员需报分管校长审核。 3.课题选题基本要求:课题主持人结合学校正在推进的教学、管理改革和重点工作出发点确定研究课题,内容陈旧、缺乏创新的不予立项。教育科学规划的选题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体现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最新趋势,重视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问题,加强实践应用对策研究,支持成果开发与推广研究,鼓励创新型课题研究。学校选拔科研课题时会综合考虑所申

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的管理,提高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效益,本管理办法制定。 第二条教育科研微型课题是指在教育科研课题基础上,根据具体科研需求和实际情况,划分为不同专业领域、研究方向的小型科研项目。 第三条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科研的发展,在一定范围内解决特定问题或探索特定领域。 第四条教育科研微型课题分为学校级和教育部门级两种,学校级课题由各学校自行组织,教育部门级课题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 第五条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研究应遵循科学、客观、合理、可行的原则,提高课题研究实用性和实效性。 第二章课题的申报与评审 第六条各学校应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科研微型课题的申报和评审程序,明确课题申报材料和评审标准。

第七条课题负责人应按照申报程序,提交科研微型课题的申报材料,包括研究目的、研究内容、预期成果等。 第八条学校科研部门应按照评审标准,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申报材料是否符合科研微型课题的要求。 第九条评审通过的课题,学校应发放课题研究经费,并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课题研究团队进行研究实施。 第三章课题的研究和管理 第十条课题研究团队应按照课题研究计划,进行研究实施,并保证研究过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一条课题研究团队应组织学术交流和研讨会,及时分享研究成果,接受同行评议。 第十二条课题研究团队应及时完成、整理研究成果,撰写课题研究报告,并将成果提交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评审。 第十三条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应对课题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奖励和资助措施。 第四章课题的成果应用与推广 第十四条课题研究结果应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应用和推广,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发展。

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1. 引言 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是推动教育科研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为了规范和提高教育学会对科研课题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2. 课题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2.1 目的 本办法的目的是确保教育学会科研课题的有效管理,促进 高质量的教育科研成果的产出和应用。 2.2 原则 在进行科研课题管理时,教育学会将遵循以下原则: - 公正、公平原则:确保课题评审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遵循客观评价的原则。 - 有效性原则:科研课题管理措施必须具有实际 可行性和有效性,确保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 透明原则: 课题管理的决策过程应当对外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和透明度。- 资源合理利用原则:科研资源应当合理配置,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最大化效益。 3. 课题管理流程 3.1 申请阶段 3.1.1 课题申请书的编写:申请人根据教育学会提供的模板,撰写课题申请书,包括项目背景、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方法、预期成果等内容。 3.1.2 申请审查:教育学会设立专门的课题审查委员会, 对申请书进行审查,评估其科研价值和可行性。

3.1.3 申请结果通知:教育学会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申请人课题申请的审核结果。 3.2 执行阶段 3.2.1 课题组的组建:申请通过的课题,由教育学会与课题负责人进行合同签订,并组建相应的课题组。 3.2.2 课题计划编制:课题负责人根据申请书的要求,编制详细的课题计划,包括工作安排、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等内容,并提交给教育学会。 3.2.3 课题执行:课题组成员按照课题计划的安排,进行科研工作,并定期向教育学会汇报课题进展情况。 3.2.4 中期评估:在课题执行过程中,教育学会会组织专家对课题的中期进展进行评估,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3.3 结题阶段 3.3.1 结题申请: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完毕后,提交书面结题申请,并提供课题研究的详细报告。 3.3.2 结题评审:教育学会安排专家对课题的结题申请进行评审,评估课题成果的质量和科研价值。 3.3.3 结题验收:通过评审的课题将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后由教育学会给予结题证书和相应的奖励。 4. 课题管理的保障措施 4.1 资金管理 4.1.1 资金申请:课题负责人根据需要,向教育学会提出相应的资金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批准。 4.1.2 资金使用:课题执行过程中,课题负责人负责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方法 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促进课题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教育学会科研课题的质量和水平,特订立本方法。 第二章课题命题 一、课题命题应有理论的依据,有肯定的前瞻性、可实施性、可操作性和可评价性。 二、课题命题应具有肯定的针对性和典型性,提出解决教育问题的方案,有肯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三、课题命题应体现课题的创新性,具备肯定的突破性和引领性,提高课题的科研水平和影响力。 第三章课题评审 一、教育学会每年公开招募科研课题,并组织专家评审。审评委员会由3至5名专家构成,其中具有教育学、教育技术学等相关专业背景和较高职称的专家不少于2人,由教育学会会长聘请。 二、课题申请人应提交认真的申请材料,包括课题讨论报告、讨论方案、讨论预期成果、讨论实施计划和预算。 三、评审委员会应依据课题讨论内容、讨论方案、预期成果、实施计划和预算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然后决议是否批准课题并给出评审看法。

四、课题批准后,应按要求签订讨论合同,并依照讨论计划和 进度,定期向教育学会提交讨论进展报告。 第四章课题实施 一、课题负责人应有较高的教育和学术水平,具备较好的组织 协调本领,承当课题讨论的责任。 二、课题讨论应依照讨论计划和进度进行,负责人应严格掌控 讨论进度和质量,确保讨论取得实效。 三、讨论团队应具备相应的学科背景和讨论阅历,依照讨论计 划和方法进行科学讨论,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讨论规范进行 科学讨论。 四、课题实施中应加强团队协作和合作,促进成果共享和交流,实现合作共赢。 五、课题实施中应重视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动课题成果走向实 际应用和产业化。 第五章课题结项 一、课题讨论完成后,应提交结题报告和成果清单,并进行结 题验收。 二、结题报告应认真介绍讨论内容、实施过程、讨论成果和经 费使用情况,并对课题讨论所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和评价。 三、课题成果应具备肯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并呈现课题讨论的 创新性和社会效益。 四、阅历的使用应依照讨论计划和进度进行科研,相关资金应 按规定使用,讨论设备和仪器经费和相关材料应归还或处理。

江苏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江苏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条江苏省教育学会为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使教育科研课题(简称课题)纳入科学、规范管理的轨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科研课题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深入探究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努力为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服务,为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服务,为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效益服务,为繁荣教育科学服务(可参照我会下发的课题指南)。 第三条省教育学会对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从课题立项开始,在省教育学会立项的课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与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相一致,体现教育改革、发展的客观要求;2. 以本地区、本学校、本学科教育教学实际为基础,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和一定的前瞻性;3. 主持人和研究骨干拥有从事教育教学和开展教研、科研的实际经验,具备胜任课题研究的实际能力和必要的时间、精力;4. 课题研究的实施方案具有现实可行性,研究经费和必备物质条件有切实可靠的保障。 第四条课题的管理涵盖立项、研究、结题的全过程,省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课题研究的业务指导,省教育学会秘书处负责科研课题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省教育学会以五年(如2011至2016年)为一周期对课题立项实施动态管理。为指导学校和教育工作者确立科研课题,每隔5年发布一次科研课题指南。为满足广大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每年7月—9月间受理一次课题立项申报,办理审批手续。为集中精力做好已立项课题的结题工作,五年周期的最后一年停止新课题的申报立项。 第六条省教育学会对经评审认定符合条件的申报课题,按“重点课题”和“规划课题”两类立项,并实行不同的管理责任制度。重点课题,在市、县教育学会或省专委会协助下,由省教育学会直接管理。规划课题,由省教育学会委托市教育学会或省专委会进行管理。课题经费原则上由课题申报者自筹。 第七条课题申报者应从所在地区或单位面对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出发,参照课题指南的提示,自主确定教育科研主题,并按要求填写《江苏省教育学会“十二五”科研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采用word格式制作电子文本,发送一份到省教育学会jsjyxhkt@https://www.360docs.net/doc/0e19509568.html,备案;书面文本必须一式三份。 第八条课题申报一般程序是:课题申报者可以向各县(市、区)教育学会提交《申报书》,县(市、区)教育学会汇总后交大市教育学会初审;亦可以向省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提交《申报书》,由专委会负责初审。各市教育学会和各专委会将初审通过的《申报书》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省教育学会秘书处。个人会员亦可经由两位省教育学会理事或学术委员初审推荐后,直接向省教育学会申报。 第九条原则上一个基层学校单位或个人只能申报一项我会省级课题,如属我会团体会员单位的学校,可申报两项,并可由团体会员学校领导初审后直接上报我会。 第十条申报的课题,须经省教育学会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立项。每项课题需交纳评审费人民币300元。经评审同意立项的课题,属单位集体申报的,交课题管理费600元;属个人申报的,交课题管理费300元。省教育学会向课题申报者颁发立项批复书和立项证书,并向主管学会或专委会下达管理通知书。立项课题自批复下达起计算,研究时间一般为2-3年,最多不超过4年。 第十一条课题一经立项,需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开题论证,全面布置研究任务和计划。由学校申报的课题研究工作应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统一安排,并切实加强过程管理。课题责任人应采取有力措施突破重点、克服难点,按计划进度扎实推进研究工作。平时,要认真记录研究过程,注意收集、整理研究资料,及时总结阶段性成果和经验教训,并通过学习、咨

江苏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江苏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2016年6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江苏省教育学会(以下简称“省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的科学管理,有组织有计划地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设立教育科研课题是为了搭建群众性教育科研的平台,引领教育科学研究的发展方向,体现我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求。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着力解决我省教育发展中的理论与现实问题,开拓创新,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水平与质量做出贡献。 第三条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应遵循下述原则: 1.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一致; 2.与本地区、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实际相结合,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提倡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实践性、有效性; 3.最大程度地调动广大教育科研工作者和学校校长、教师的积极性,引导和推进群众性教育科研活动。 第四条省学会教育科研课题面向全省择优立项,接受市县学会、所属分支机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教育科研院所、中小学校及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立项申请。 第五条教育科研课题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重点管理与一般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明确相关各方的责权利。 第六条省学会各分支机构不再单独设立科研课题。 第二章组织 第七条省学会总体负责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工作,制订规划课题指南、重点课题选题和课题管理办法,对课题的立项与结项申请进行最终审议,提供学术咨询,领导重大学术交流活动和重要科研成果的宣传推广工作。 第八条省学会秘书处具体负责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课题规划的制订和实施、组织课题评审立项、负责课题日常管理、指导委托管理机构对受托科研课题进行过程管理、组织学术咨询与交流、组织成果鉴定与评奖、推广科研成果等。省学会秘书处同时负责专项课题的征集、遴选和日常管理。 第九条教育科研课题实行同行专家评审制,省学会建立评审专家库,按专业方向建立专家组,其成员由省属专委会和各市教育学会秘书处推荐、省学会聘任。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推荐相关选题、评审课题、鉴定课题成果、提供学术指导和专业咨询。 第十条省学会委托各市教育学会和省属专委会依照本办法负责部分课题的

参考4:商洛市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验收管理办法

商教会字(2011)12号 商洛市教育学会教育科研 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结题验收管理办法 各县区教育学会、教研室、相关学校: 本办法根据《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办法》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进展的实际情况制定,作为征求意见试行文件发给你们,请通知各相关单位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要求 1.指导思想:结题与成果鉴定是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课题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题与成果鉴定工作,能起到推进课题的深入研究,发挥教育科研“为教育行政决策服务,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为教师专业化发展服务”的作用和目标。

2.要求: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结题与成果鉴定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结题鉴定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保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与成果鉴定的质量,既要避免繁琐,减少不必要的环节,也要防止结题与成果鉴定工作流于形式。课题成果鉴定之后,要认真组织好优秀成果的应用推广工作,提高课题研究的效益。 二、结题与成果鉴定的准备工作 课题成果材料准备齐全后,课题负责人填写《市教育学会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并向市教育学会提出书面申请,市教育学会对结题报告与成果鉴定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课题材料,责成课题主持人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后,方能组织结题。课题的结题及成果鉴定,课题研究报告和结题报告,为必须提供的主件,其余为附件,具体如下: 1、课题研究立项材料 a.课题立项申请书 b.课题立项通知书(或批准立项的文件复印件) 2、课题研究过程材料 a.年度研究计划、年度研究工作总结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等 b.研究过程中的各种实证材料 3、课题研究成果材料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1)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十一五”规划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机遇期的重要时段。党和国家的“十一五”发展规划突出强调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最近,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上,党中央又发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努力奋斗”的号召。这些都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更迫切的要求,也对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提出了许多新问题和新课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课题研究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和创新型国家的全局出发,紧紧围绕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现实问题,把群众性教育科学研究提高到新的水平,为繁荣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促进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十一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发布如下: 一、科学发展观与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 1.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推进教育的公平、公正,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2.如何理解和实施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 3.高等教育类型、层次、结构体系的科学规范与发展研究 4.中国高等教育步入大众化发展阶段的时代特征和在这一阶段的科学发展策略研究5.高等学校如何实现科学定位、突出特色、可持续发展 6.我国高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强国的现实差距,以及迈向高等教育强国的发展策略研究7.建设创新型国家与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研究 8.高等教育如何适应国家政治、经济、社会以及科学、文化、军事等方面发展的需要研究 9.高等教育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作用研究 10.高等教育在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作用研究 11.“十五”期间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成就与经验研究 12.“十一五”期间及2020年前高等教育发展目标、资源需求及发展战略研究 13.我国高等教育的地区发展、公办高等教育与民办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的统筹协调发展等问题的研究 14.2020年前适龄人口变化与高等教育的规模发展研究 15.我国新型工业化和产业结构调整及由此引起的劳动力市场变化对高等院校人才培养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16.高等教育如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17.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结构调整与就业问题研究 18.高水平大学建设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问题研究 19.创新型人才培养与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20.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与途径研究 21.独立学院发展战略研究 22.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与途径研究 23.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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