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出口退税业务分析

增值税出口退税业务分析
增值税出口退税业务分析

增值税出口退税业务分析

说起出口退税,不少基层税务人员对相关业务了解得不够全面和透彻。本文结合个人工作实践和学习体会,用直白的方式,与大家共同学习增值税出口退税相关业务。

出口退税类型

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出口退税可分为三种方式:

一是又免又退。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既有销项税,又有进项税,若为把税负归零,自然是把销项税免除,把进项税退还,又免又退。

二是只免不退。如果出口的货物没有进项税,自然只免销项税,进项税没有就不用退了。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产品,都是没有进项税的情况。只免不退,就已达到税负归零的目的。

三是不免不退。针对的是国家不鼓励出口或限制出口的货物。比如原油,自己都不够用,还得进口,更别说那些禁止出口的货物。

退税率

增值税的退税率不一定等于征税率,出口退税率有17%、16%、15%、13%、9%、5%和3%等若干档,是为了通过退税率来控制出口。国家鼓励出口的货物,退税率就高一些;限制出口的,退税率就低一些。

出口退税的计算

出口退税可分为三种方式:一是“免、退”税;二是“免”税;三是“免、抵、退”税。免税就是不缴税,实际操作中不需要计算,需要理解和计算的,只有退税,这也是我们把出口货物退(免)税简称为出口退税的原因。

(一)免、退税

这种方式针对的是外贸企业,即进出口贸易的商业企业。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基础是购进价格。

例如,某外贸企业购进一批货物全部出口,以不含税价格100万元购进,以200万元价格出口,税率17%,退税率13%。

出口的时候,免销项税,不用单独计算。退税的时候,应退增值税=100×

13%=13(万元)。

税率差产生的4万元,作进项税额转出,计入销售成本。

(二)免税

这种方式没有退税,没有计算,不多做解释。

(三)免、抵、退税

这是出口退税业务的难点,专用名称多,不容易理解,其实,弄明白“抵”税的原理,该项业务就迎刃而解了。

自产货物在生产中涉及原材料、水电费和运费等众多可抵扣项目,无法准确区分出口货物和内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即使能够准确核算各自的进项税,由于生产企业的内销部分缴纳增值税,而出口部分实行退税,双轨运行,必然会增加征纳双方的成本。由此引入“抵”税概念。“抵”可以理解为一个计算退税的过程,也就是全面计算生产企业实际应纳税额。如果进项税抵完了,应纳税额是正数,企业需要缴纳;如果该进项税抵不完,应纳税额是负数,国家应该退还。

因此,“免、抵、退”中的“退”税,实际上应该理解为出口部分对应的应退进项税=免抵退中的“抵”+免抵退中的“退”。

免抵退税计算并不复杂,只有五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基础是出口货物离岸价格(FOB)。

例如,生产企业全部材料是200万元购进,进项税额34万元,内销货物80万元产品,销售税额13.6万元,当期出口货物220万元,税率17%,退税率13%。

第一步:税率差异部分进项税应转出,进成本。

出口价格×(征税率-退税率)=220×(17%-13%)=8.8(万元)。

会计分录(单位:万元,下同):

借:主营业务成本 8.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8。

第二步:计算应纳税额,也是计算抵税数额。

应纳税额=内销销项税-(进项税-税率差异部分的进项税)-上期留抵

=13.6-(34-8.8)-0=-11.6(万元)。

应纳税额为负数,说明进项税未抵完,应予以退税。

第三步:计算免抵退税额,即免抵退税最高限额。

免抵退税额=离岸价×退税率=220×13%=28.6(万元)。

第四步:计算实际应退税额,取第二步的绝对值与第三步的较小者。

实际退税为11.6万元。

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11.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1.6。

第五步:计算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28.6-11.6=17(万元)。

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7。

这里应该说明的事项:

1.如果第二步计算得出是正数,那就是企业承担的进项税抵完了,缴税。

2.如果第四步中,较小者为第三步,退税就是第三步的数,因为第三步是免抵退税最高限额。

3.免抵税额不在增值税申报中体现,它是计算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的税基。

进料加工复出口和来料加工复出口

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是全然不同的两种加工出口方式,其出口的主体决定了这两种方式的退税方式。

(一)进料加工复出口

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原材料从国外进口,产成品出口到国外,形象地说是“两头在外”。

如果出口的主体是加工企业,业务的实质就是自产。本来进口材料需要缴纳增值税,加工完工出口时再退增值税,程序相当繁琐。《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的作用是证明购进材料免税,出口时,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减除免税进料的成本确定,避免纳税与退税环节重复。

如果出口的主体是外贸企业,因其没有加工产品的能力,需要委托加工企业加工后再出口,所以在计算退税额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原辅材料的退税率、进口料件实征的增值税税款,而且要考虑支付的加工费金额和退税率。

(二)来料加工复出口

出口的主体是外贸企业,业务的实质就是生产企业委托加工业务的受托方,材料和成品都是委托方的,即“从哪里来回哪里去”。与一般的受托加工不同的是,内销的加工费应缴纳增值税;出口则加工费免税。由于没有进项税,只免税不退税。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刘玉清梅红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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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相关规定及种类

出口退税 百科名片 出口货物退(免,Export Rebates)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查看精彩图册 目录 一、出口退税简介 二、出口退税条件 三、出口退税登记 四、出口退税范围 五、出口退税特点 1、它是一种收入退付行为 2、它具有调节职能的单一性 3、它属间接税范畴内的一种国际惯例 六、计税依据及计算方法 外贸企业: 生产企业: 七、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1.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3.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4.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八、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九、变更退税登记的范围 十、出口退税政策 十一、新出口退税政策五大特点 十二、增值税退税率 十三、先征后退 十四、“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 十五、退税票据丢失 什么是骗税?对骗税如何处罚? 相关新闻 展开 一、出口退税简介 二、出口退税条件 三、出口退税登记 四、出口退税范围 五、出口退税特点 1、它是一种收入退付行为 2、它具有调节职能的单一性

3、它属间接税范畴内的一种国际惯例 六、计税依据及计算方法 外贸企业: 生产企业: 七、出口退税登记的一般程序 1.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3.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4.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八、出口退税附送材料 九、变更退税登记的范围 十、出口退税政策 十一、新出口退税政策五大特点 十二、增值税退税率 十三、先征后退 十四、“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 十五、退税票据丢失 什么是骗税?对骗税如何处罚? 相关新闻 展开 编辑本段一、出口退税简介 出口退税流程图 [1] 1985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1994年1月1日起,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我国改革了已有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2] 编辑本段二、出口退税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

增值税出口退税业务分析

增值税出口退税业务分析 说起出口退税,不少基层税务人员对相关业务了解得不够全面和透彻。本文结合个人工作实践和学习体会,用直白的方式,与大家共同学习增值税出口退税相关业务。 出口退税类型 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出口退税可分为三种方式: 一是又免又退。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既有销项税,又有进项税,若为把税负归零,自然是把销项税免除,把进项税退还,又免又退。 二是只免不退。如果出口的货物没有进项税,自然只免销项税,进项税没有就不用退了。比如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产品,都是没有进项税的情况。只免不退,就已达到税负归零的目的。 三是不免不退。针对的是国家不鼓励出口或限制出口的货物。比如原油,自己都不够用,还得进口,更别说那些禁止出口的货物。 退税率 增值税的退税率不一定等于征税率,出口退税率有17%、16%、15%、13%、9%、5%和3%等若干档,是为了通过退税率来控制出口。国家鼓励出口的货物,退税率就高一些;限制出口的,退税率就低一些。 出口退税的计算

出口退税可分为三种方式:一是“免、退”税;二是“免”税;三是“免、抵、退”税。免税就是不缴税,实际操作中不需要计算,需要理解和计算的,只有退税,这也是我们把出口货物退(免)税简称为出口退税的原因。 (一)免、退税 这种方式针对的是外贸企业,即进出口贸易的商业企业。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基础是购进价格。 例如,某外贸企业购进一批货物全部出口,以不含税价格100万元购进,以200万元价格出口,税率17%,退税率13%。 出口的时候,免销项税,不用单独计算。退税的时候,应退增值税=100× 13%=13(万元)。 税率差产生的4万元,作进项税额转出,计入销售成本。 (二)免税 这种方式没有退税,没有计算,不多做解释。 (三)免、抵、退税 这是出口退税业务的难点,专用名称多,不容易理解,其实,弄明白“抵”税的原理,该项业务就迎刃而解了。

出口退税计算实例详解.

出口退税计算实例详解.

出口退税计算实例详解 在我国,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零税率,即相应的销项税额为零。正是由于销项税额为零,使得进项税额无法得到实际的抵扣,因此,需要以退税的形式使得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得到实际的抵扣。 目前,在实务上,出口退税在“销项税额”方面并非执行真正的零税率而是一种“超低税率”,即征税率(17%、13%与退税率(各货物不同之差,即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比率。 我国对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实行“免、抵、退”办法。“免、抵、退”的含义如下: “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为负数时,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应抵顶的进项税额未能完全抵扣时,对未抵扣的部分予以全部或部分退还。 一、归纳起来,“免、抵、退”税的计算可分为四个步骤: (一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有留抵税额时,则可以免抵退税额为限享受退税: (1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 相关会计处理(根据税务局“免抵退审批通知单”为: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与通知单上所载“应退税额”一致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与通知单上所载“免抵税额”一致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与通知单上所载“免抵退税额”一致 (2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可全部退税,则: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0。 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应收补贴款”所对应的金额,才是真正的退税,根据“当期应退税额”的计算过程可得知,退的是期末未抵扣完的留抵进项税额。 应收补贴款科目在会计上属于过渡科目,不应结转利润,待补贴款到账后,该科目余额自然归零。

出口退税的基本常识

资料范本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出口退税的基本常识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出口货物退(免,Export Rebates)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目录 简介 条件 登记 范围 特点收入退付行为 调节职能的单一性 接税范畴内的一种国际惯例 依据方法外贸企业: 生产企业: 一般程序1.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3.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4.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附送材料

变更范围 政策 特点 增退税率 先征后退 会计处理 票据丢失 骗税处罚 相关新闻 出口退税最新政策 展开简介 条件 登记 范围 特点收入退付行为 调节职能的单一性 接税范畴内的一种国际惯例 依据方法外贸企业: 生产企业: 一般程序1.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3.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4. 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附送材料 变更范围 政策 特点 增退税率 先征后退 会计处理 票据丢失 骗税处罚 相关新闻 出口退税最新政策 出口退税流程图[1] 1985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1994年1月1日起,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我国改革了已有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2] 条件(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

出口退税简介

An Introduction to V AT Export Refund Rules in China 中国出口退税简介 The VAT paid for the purchase of export goods in the Chinese market, or for purchases used in the manufacture of export goods, can be refunded in whole or in part, given that the following requirements are satisfied: - 1. The goods are subject to VAT or consumption taxes under the Chinese tax rules; 2. The nature of the export transaction must be treated as sales, not the disposal of fixed assets, in the books of accounts for the exporter; 3. The goods must have physically left the country (except for that shipped to export processing zones); 4. The exporter has to produce evidence showing that the foreign exchange verification procedure governing the export collections has been completed. 符合下列条件,出口商可以申请全部或部份退还在国内采购出口货物,或者使用国内材料生产出口成品,而支付的增值税及消费税: 1. 该货物属于增值税或消费税条例的征税商品范围; 2. 该货物的有关交易在财务上须作为销售货物(不是固定资产)处理; 3. 除付运到出口加工区之外,有关货物必须离开中国国境; 4. 出口商必须提供已经完成有关货物出口收汇程序的证明。 To the individual exporter, the goods it buys for purpose of export and VAT rebates should not fall outside the scope of its business as approved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he exporter should possess the general taxpayer status under the PRC VAT tentative regulations first. The taxpayer needs to submit the application for export rebates within 90 days of the export declaration. If the taxpayer fails to submit the application within the 90-day period, the tax rules deem all the export to be domestic sales and VAT is payable on export accordingly. The taxpayer should produce the following documentary proofs to the tax bureau in order to get the export refunds: - 1. Special Invoice for export goods; 2. Customs declaration for export goods; 3. Foreign exchange verification notes for export collections; 4. VAT invoice for purchase of export goods; 5. Paid tax payment demand note; 6. VAT declaration forms. 对个别出口商来说,其在国内采购出口商品是否可以退税,仍然需要按外经贸部核定的经营范围执行。退税申请人必是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纳税人,退税申请须在出口报关当日的90天内提出,纳税人超过90天期限而没有申请的,其所有出口销售视为内销征税。申请出口退税需提供以下单据和证明: 1. 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2. 出口货物报关单; 3. 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 4. 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及帐务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计算及帐务处理 ----- 外贸企业是指按《外贸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外贸企业从事商品国际流通,企业本身没有生产能力,用于出口的货物是从国内企业采购的。正常情况下,生产企业销售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给外贸企业用于岀口,外贸企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等纸质凭证向国税退税机关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出口环节免税,退还出口货物在境内购买环节已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计算方法: 一、外贸企业岀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 1、岀口企业将岀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账和销售账记载的,应依据岀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计算: 应退税额=购进货物的进项金额X岀口退税率 2、对库存和销售均采用加权平均进价核算的企业,也可以适用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别依下列公式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X加权平均进价X出口退税率 3、外贸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应退税额=岀口货物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应抵扣税额; 销售进口料件应抵扣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X!税率-海关已对进口料件的实征增值税额。 二、外贸企业收购应税消费品岀口,其应退消费税的退税办法分别依据该消费税的征税办法确定,即退还该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其计算公式分别为: (一)实行从价定额征收办法的: 应退税额=岀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X肖费税税率 (二)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办法的: 应退税额=岀口数量X肖费税单位税额 (三)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办法的: 应退税额=(岀口数量X肖费税单位税额)+ (岀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X肖费税税率)

如何计算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计算 退税额 = 含税出厂价/(1+0.17)×出口商品退税率 =销售金额x出口商品退税率 出厂价=销售金额*(1+0.17) 销售金额:在增值税发票上有列明,也可进行计算,如下: 销售金额=出厂价/(1+0.17) 例如: 汽车配件出口退税率5% 出厂单价:1.50元/件数量:10000件 出厂价:15000元 出口退税额=15000/(1+0.17)X5%=64.10元 外贸关键秘密之:退税制度 退税是外贸中的重要概念,也是目前外贸业务中利润的主要来源。为便于管理,国家假定所有产品均为国内流通与消费,因此普遍征收增值税,税率高达售价的6%~17%不等。正规情况下,国内采购或出口前的价格均为含税价,即已经缴纳了增值税的价格。而产品用于出口的话,这部分税就不应征收了,已经征收的可以按照程序部分或全部退返给出口商。 假如:你从国内工厂购进彩电一批,价格为含税价1170元,其中1000元就是净价,170元是已缴增值税。按照国家的规定,彩电类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17%,也就是说,彩电出口以后,税务局将退返170元给出口商(退税款=1170/1.17*0.17)。这样一来,即使出口商以平本价即1170元出口,仍可得到退税款170元作为利润收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口者出于竞争考虑,从170元中拿出一部分来贴补降价,即使以低于进价1170元的价格出售,也还是有利润的。 一般的产品都是开增值税17%的发票,这是你买的货物是含税的,到时国家退给13%。假如退税率是13%的话,你以含税价1000元买进的货物(因为里面含了17%的税,实际货物的价钱肯定要把这含税的价钱去掉,1000除以(1+17%)得出的也就是不含税价854.7元,),就算原封不动1000元卖给老外,你也能从国家那里拿到111元退税款(854.7乘以13%约等于111)。因为退税是按你货物实际不含税的价钱(也就是854.7元)乘以退税率13%,这就是你从国家拿到的退税(111元)。 进一步说,你1000元拿到的货物,豁出去了900元倒卖给老外,“亏”了100元,可因为你能从国家那里拿到111元,实际上还赚了11元。所以说现在市场上很多行业说是说宁可亏本卖,以这样在同行中取得竞争优势,其实实际上都靠国家退税给补回来了。 但是,国家的要具体肯定要具体些,以上是我们普通简单的算法。 1. 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税额,依进项税额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 (1) 出口企业将出口货物单独设立库存帐和销售帐记载的,应依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进项金额和税额计算。 对库存和销售均采用加权平均核算的企业,也可按适用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别依下列公式计算: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税率 (2) 出口企业兼营内销和出口货物且其出口货物不能单独设帐核算的,应先对内销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并扣除当期进项税额后,再依下列公式计算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 ① 销项金额×税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应退税款=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出口退税完整会计分录大全

出口退税完整会计分录大全 目前,我国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①、“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②、“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③、“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符合一定标准时,即生产企业 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搜索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成的部分予以退税。 税法上,对“免、抵、退”税办法有三步处理公式: 一是,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 二是,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三是,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相应在会计账务处理上,实行“免、抵、退”政策的账务处理也相应有三种处理办法。 一、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缴纳增值税,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二、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可全部退税,免抵税额为0。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三、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时,可退税额为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留抵税额。此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通过以上三种情况的分析与处理可看出,如果不计算出“免抵税额”,会计处理上将无法平衡。 举例:复兴公司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企业2010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500

木制品出口退税率调整(2007-06-27)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7]90号 成文日期:2007-06-1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濒危动物、植物及其制品; 2.盐、溶剂油、水泥、液化丙烷、液化丁烷、液化石油气等矿产品; 3.肥料(除已经取消退税的尿素和磷酸氢二铵); 4.氯和染料等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除外); 5.金属碳化物和活性碳产品; 6.皮革; 7.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 8.一般普碳焊管产品(石油套管除外); 9.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 10.分段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具体商品名称及税则号见附件1。 二、调低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1.植物油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2.部分化学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9%或5%; 3.塑料、橡胶及其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4.箱包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其他皮革毛皮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5.纸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6.服装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 7.鞋帽、雨伞、羽毛制品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 8.部分石料、陶瓷、玻璃、珍珠、宝石、贵金属及其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9.部分钢铁制品(石油套管除外)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财税[2003]46号)规定的内销海洋工程结构物仍按原退税率执行; 10.其他贱金属及其制品(除已经取消和本次取消出口退税商品以及铝箔、铝管、铝制结构体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11.刨床、插床、切割机、拉床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柴油机、泵、风扇、排气阀门及零件、回转炉、焦炉、缝纫机、订书机、高尔夫球车、雪地车、摩托车、自行车、挂车、升降器及其零件、龙头、钎焊机器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9%;

出口退税率

一、增值税的出口退税率 我国现行的对不同出口货物主要有17%、13%、11%、8%、6%、5%六档退税率。具体如下: 1、下列货物维持现行出口退税率不变 (1)原出口退税率为5%和13%的农产品; (2)原出口退税率为13%的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本通知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除外); (3)原税收政策规定增值税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的货物(本通知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除外); (4)船舶、汽车及其关键件零部件、航空航天器、数控机床、加工中心、印刷电路、铁道机车等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7%的货物(商品代码及名称见附件一); 2、小麦粉、玉米粉、分割鸭、分割兔等附件二所列明的货物的出口退税率,由5%调高到13%。 3、取消原油、木材、纸浆、山羊绒、鳗鱼苗、稀土金属矿、磷矿石、天然石墨等附件三所列明货物的出口退税政策。对其中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也相应取消出口退(免)消费税政策。 4、调低下列货物的出口退税率 (1)汽油(商品代码27101110)、未锻轧锌(商品代码7901)的出口退税率调低到11%; (2)未锻轧铝、黄磷及其他磷、未锻轧镍、铁合金、钼矿砂及其精矿等附件四所列明的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低到8%; (3)焦炭半焦炭、炼焦煤、轻重烧镁、莹石、滑石、冻石等附件五所列明的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低到5%; (4)除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及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货物外,凡现行出口退税率为17%和15%的货物,其出口退税率一律调低到13%;凡现行征税率和退税率均为13%的货物,其出口退税率一律调低到11%。 其他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继续执行免税政策,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出口准予退税的,凡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出口退税率为5%的货物,按5%的退税率执行;凡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出口退税率高于5%的货物一律按6%的退税率执行。 2、、出口《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3年版)内的产品统一按财税[2003]222号文件规定的退税率执行。 3、、计算机软件出口(海关出口商品码9803)实行免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 4、、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外交代表购买中国产物品和劳务、外商投资企业采购符合退税条件的国产设备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65号)文件第九条规定的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财税[2003]46号)规定的生产企业向国内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的海洋工程结构物,继续按原政策规定办理退税或“免抵退”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准予退税的国产设备范围,是指符合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和原外经贸部联合发布的第21号令《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投资项目,在国内采购的国产设备。)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钢材“以产项进”改进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税发[1999]68号)文件规定的列名钢铁企业销售给加工贸易企业“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免抵”政策应适用的退税率另行通知。 5、从农业生产者直接购进的免税农产品不办理退税。 6、办理出口退、免税的企业,应将出口的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开核算和申报,凡是因未分开核算而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税率计算退(免)税额。 二、消费税的退税率及税额为实际征税率及税额。

出口退税率调整对纺织业的影响分析(一)要点

出口退税率调整对纺织业的影响分析(一) 内容摘要:为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及金融危机对我国部门行业的影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从2008年8月起调整了部门商品的出口退税率,该调整有利于降低企业出口成本,缓解企业的经营压力。本文以纺织业为例进行探讨,指出企业应优化产物布局,加速产物升级换代,加强企业经营和打点,并深度开发市场,拓宽出口渠道,以改善企业保留环境,扩展保留空间。关头词:出口退税率调整财富布局纺织业作为一项斗劲灵活的政策,出口退税率按照宏不雅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进行调整。在人民币升值、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宏不雅观经济调控等诸多因素叠加影响我国制造业布景下,作为劳动密集型财富的纺织服装业成为受冲击的主要行业之一。为此,自2008年8月起,国家对部门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进行回调。本文对出口退税率回调的影响及企业持久成长策略进行分析。出口退税率调整的布景自1994年税制更始以来,国家对纺织服装业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共有12次,从2007年开始,国家陆续出台下调出口退税率的宏不雅观调控政策。差不多同时期,美国次贷危机爆发,我国纺织企业顿时深陷出口退税率下和谐人民币升值双重压力。出格是2007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受到原材料价格不竭上涨、劳动力成本上调、出口退 税率下调以及人民币升值等多重因素的叠加影响,我国纺织行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很多大型纺织企业处于“零利润”、“半吃亏”状态,而部门中小纺织企业则进入“死亡期”,企业封锁数量急剧增加。2007年7月开始实施的针对服装与粘胶纤维产物退税率的下调政策,目的是减少贸易顺差(纺织服装行业顺差贡献达58%),为人民币升值减压。而2008年的回调政策,主要是为应对 纺织服装企业的经营困境问题。但从行业的持久成长看,财富升级和出口布局调整仍然是主旋律。这就决定了低端产物的出口退税率仍然具有下调空间,由于现阶段我国出口的纺织服装产物大多为低档低附加值产物,所以,出口退税率的回调政策具有阶段性特征。出口退税率调整的影响按照海关发布的纺织品服装出口统计数据显示,在2008年6月,中国纺织品服装出口金额为 155.20亿美元,同比增长为-4.2%,是近5年来增速最低的一个月。目前中国纺 织行业2/3的企业利润率只有0.62%,其它1/3企业,固然利润占据了整个行业 的80%,但利润率仅在6%-10%之间。纺织品出口退税率上调至少带来以下方面的利好影响: (一)降低企业出口成本并增加盈利空间纺织操行业利润率一般为3%-4%,出口退税率回调2个百分点,对出口型企业而言,出口退税率回调发生的利好将是直接而且迅速的。按照中国第一纺织网的统计数据显示,2007 年国内纺织、服装的出口总额为1679亿美元,此中一般贸易占七成。按照年出口增长10%估算,2008年,因出口退税率回调而增加的利润占纺织行业利润总额的14%,利润率将提高0.6个百分点。(二)有助于缓解企业的经营压力 人民币的升值、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以及国际市场的需求下降,都给相当一部门纺织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专家认为,提超出跨越口退税率有助于减轻企业的成本压力,刺激对外出口,外销市场竞争加强,出口形势势必好转。(三)避免工人掉业并保障社会不变劳动密集型的纺织业是民生财富,中国纺织业有2000多万工人,此中1300万是农民工,如果2/3的企业有倒闭风险,将危及1500万人的就业,对社会的不变将会发生很大的威胁。提超出跨越口退税率使 处在倒闭边缘的出口纺织企业呈现转机,避免多量工人掉业,保障社会不变。(四)使中小服装企业受益按照海关数据显示,2008年6月我国出口纺织服

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方法解析

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退”方法解析 2014年新年伊始,对于我国税制体制改革来说又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日子。从1月1日起新的《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文件开始执行,铁路运输业、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值税范围,前期陆续出台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政策,得到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铁老大被纳入了“营改增”范围意味着我们的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将会有更多的原营业税纳税人转身投入增值税纳税人的阵营中来。相对于营业税,增值税纳税人的核算对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说营业税是一只大雁那增值税就是一只雄鹰,营业税是一只小马驹增值税就是一匹千里马。想训服雄鹰,驾驭千里马,就要求财务人员要有训鹰人的技巧,骑士的能力。 在增值税的核算体系中,出口企业的核算法相对较为复杂,不但要计算纳税金额,还要计算退税金额。随着经济体质改革的逐步深入,扩大内需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改革需要,更多的要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出口,鼓励企业走出去赚取外汇。为了给企业减轻负担卸掉枷锁,更好的参与到国际市场竞争中,国家对出口企业实行免税、抵、退税等一系列优惠措施,让企业的产品、服务等以零税率的方式近入到国际市场,以期占有更好的竞争优势。平时财务人员接触出口退税的业务较少,且“营改增”以后许多新纳税人对增值税掌握不够全面。现就“免、抵、退”计算方法做一个详细的介绍。 “免、抵、退”计算法适用于生产企业(包括: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服务、劳务或委托外贸企出口自产货物、劳务、服务。 1、“免”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劳务、服务,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2、“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支付的进项税额,可以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出口退税率文库安装说明

安装说明: 第一步:将退税率文库拷贝到磁盘的根目录下。注意不要放在桌面上; 第二步:最新税率库升级文件是压缩文件,成功保存后需要进行解压缩,解压缩完毕会得到三个文件分别是CMCODE.DBF、STDCM.DBF、STDCM.FPT。 第三步:打开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第四步:在“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里点击“代码读入”按钮,读入CMCODE.DBF文件,然后点击“自用商品”按钮选择“当前筛选条件下所有记录”,最后点击“设为自用代码”。 系统提示确实要更新版本?选择“是” 系统提示:是否要清空代码库?选择“是” 系统提示:确认读入?选择“是” 第五步:在“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标准海关商品码”里点击“代码读入”按钮,读入STDCM.DBF文件。 系统提示确实要更新版本?选择“是” 系统提示:是否要清空代码库?选择“是” 系统提示:确认读入?选择“是” 第六步:在“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

改”里看一下“商品代码版本”是不是最新版本号,如果是最新版本号说明升级成功。 注意事项: 1.CMCODE.DBF文件是海关商品码的升级文件,STDCM.DBF 文件是标准海关商品码的升级文件,STDCM.FPT、CMCODE.CDX、STDCM.CDX文件是辅助文件不用读入; 2.最新税率库升级文件不能保存到带有空格的目录下,例如“桌面”、“我的文档”等,建议下载保存到D盘、E盘的根目录下; 3.如果在“海关商品码”里读入CMCODE.DBF文件后又读入STDCM.DBF,会出现商品代码不能正常录入的问题,这是因为后读入的标准海关商品码将海关商品码覆盖造成的,所以这两个升级文件要在“海关商品码”和“标准海关商品码”里分别读入。

出口退税详解

出口退税详解

出口退税(Export Rebates)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货物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出口退税率。 [编辑本段]出口退税简介 出口货物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1985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增值税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从1985年4月1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1994年1月1日起,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我国改革了已有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编辑本段]出口退税条件 (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之所以必须具备这一条件,是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对已经征收过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退还或免征其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未征收增值税、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免税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未征不退"的原则。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凡在国内销售、不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出口企业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在境内销售收取外汇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等等,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均不能给予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 ---------------------------------------------------------精品文档---------------------------------------------------------------------

出口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退税率

出口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退税率 出口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退税率 从1996年1月l日起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除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按14%退税率退税的大型成套设备和大宗机电产品外,一律按下列退税率计算退税: (1)煤炭、农产品出口退税率3%; (2)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工业品「包括动植物油、食品与饮料(罐头除外)、毛纱、麻纱、丝毛条、麻条、经过加工的毛皮、木制品(家具除外)、木浆、藤竹、柳草制品、奶油、乳酪、洗净动物毛、洗净动物级(包括洗净羽绒)、洗净肠衣、珍珠制品、木炭、植物增根剂、复布、混纺纱(棉化纤混纺纱除外)]和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其他货物,出口退税率为6%; (3)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其他货物,出口退税率为9%; (4)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出口退税的货物(前文所述),如果同属于上述(1)项的货物范围,其退税率为3%;如果同属于上述(2)、(3)硕的货物范围,则其退税率为6%。 1998年国务院决定对一些大类出口商品适当调高出口退税率:

(1)1998年6月1日起,煤为9% ;钢材为11% ;水泥为11% ;船舶为14% ; (2)1998年6月1日起,纺织原料及制品统一执行11%的出口退税率; (3)1998年7月1日起,7类机电产品,5类轻工产品退税率由9%提高到11% ; (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自1998年9月1日起,铝、锌铅出口退税率调为11% 。 7类机电产品,5类轻工产品包括: (1)通讯设备、发电及输变电设备、自动数据处理设备、高档家用电器、农机及工程机械、飞机及航空设备、汽车(含摩托车)及零部件; (2)自行车、钟表、照明用具、鞋、陶器。 1999年国务院决定对一些大类出口商品适当调高出口退税率: 1999年7月1日起机械设备、电器及电子产品、运输工具、仪器仪表等四大类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维持17%不变,服装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 。 服装以外的纺织原料及制品、四大类机电产品以外的其他机电产品及法定征税率为17%且现行退税率为13%或11%的货物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法定征税率为17%且现行退税率为9%的其他货物和农

出口退税流程

各生产型出口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年7号)规定,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必须如实在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进行进项转出。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及抵扣税额”与出口退税申报出现不一致情况时,《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的“15C”栏列会列明两者的差额,企业应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且在下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调整。近期,通过数据监控,发现个别生产企业没有按文件规定要求对“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如实在当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进行进项转出,也没有及时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与出口退税申报的差异,直接影响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中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真实性,一方面在一段时期内可能导致少缴增值税款而减少税收负担;另一方面造成期未留抵税额虚大。为杜绝上述情况的发生,现对“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申报问题重申如下: 一、生产企业应尽量先行出口退税申报,再作增值税纳税申报,以确保增值税纳税申报中“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正确无误。 二、生产企业确实无法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前进行出口退税申报的,也应先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模拟生成出口退税申报数据,在取得当期应申报“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数据后,再作增值税纳税申报。具体操作如下: 1、出口退税预审。生产企业在退税申报向导第三步“免抵退税预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后必须进行预审(网上预审功能已完善,企业可自行登陆网上办税平台进行网上预审),然后在第四步“预审和反馈疑点调整——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读入预审反馈信息,再在“预审和反馈疑点调整——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根据预审反馈信息对疑点数据进行处理,确认本次明细申报数据后在“预审和反馈疑点调整——撤销已申报数据”撤销预申报数据。

税务师须知 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

税务师须知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调整 税务师备考正在进行中。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调整了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各位考生,快来看看都有哪些吧。 1.将相纸胶卷、塑料制品、竹地板、草藤编织品、钢化安全玻璃、灯具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 2.将部分农产品、砖、瓦、玻璃纤维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 3.将润滑剂、航空器用轮胎、碳纤维、部分金属制品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4.取消豆粕出口退税。 5.其余出口产品,原出口退税率为1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原出口退税率为9%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原出口退税率为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19〕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简化税制、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对部分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相纸胶卷、塑料制品、竹地板、草藤编织品、钢化安全玻璃、灯具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 将润滑剂、航空器用轮胎、碳纤维、部分金属制品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

将部分农产品、砖、瓦、玻璃纤维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 本条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见附件。 二、取消豆粕出口退税。 豆粕是指产品编码为23040010、23040090的产品。 三、除本通知第一、二条所涉产品外,其余出口产品,原出口退税率为15%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原出口退税率为9%的,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原出口退税率为5%的,出口 退税率提高至6%。 四、本通知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附件: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 财政部税务总局 2019年10月22日 税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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