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关系

浅谈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关系”
摘要:天人关系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核心问题,同时也是最为大众化的哲学观点。天人关系中,天是指客观规律,而人则是主观能动性,天人关系就是要求我们要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积极得发挥主观能动性。老子的“无为”并不是真的不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放任自流,而是要求君主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是一种很高的统治艺术;而顺天就是尊重客观规律,制天则是要求我们要掌握规律,后两者都是强调我们要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关键词:天人关系;天人合一;天人感应。

天人关系是中国古代哲学研讨的一个重要问题。部分哲学家把天理解为自然,于是天人关系即指人与自然的关系。与此相应的哲学观点大致分为两派。一部分人,例如道家,特别是庄子学派中的一些人物认为,人在自然面前是消极被动的。因而提倡无为,绝对地顺应自然过程。当代西方某些环境悲观主义者主张人类放弃现代文明,回到原始时代,与这种思想是一致的。另一部分人,例如战国时代的荀子、唐代的刘禹锡等,肯定人对自然的主观能动作用,提倡“制天命而用之”,即利用自然规律造福人类。显示出开发自然的进去精神。中国古代哲学家讨论天人关系,目的在于寻求人生目标。当代某些学者从战略上研究社会发展机器与环境关系,也利用类似的方法论原则。如强调按照环境的约束条件或人与自然环境和谐的目标来规划社会发展,确立相应的价值观念等。这种方法原则是环境条件乃至生态规律对社会和人生目的制约作用的反映。如果由于知道思想不同,或对天人关系的实际状况的判断不一致,采用上述方法论原则并不一定导致相同的结论。
“天人关系”是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命题之一,关于天人关系有下列几个观点 1老子认为“顺天而无为” 2孔子认为“顺天而有为” 3荀子认为“制天而用之” 4董仲舒提出了“天人感应,天人合一”的关系.5宋朝理学家朱熹则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法。
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中国古代哲学史上被称为天人关系。东方民族习惯于或者说更擅长于将“天”与“人”置于一个彼此相连的大系统中,来思考两者之间的关系。中国古代哲学史上的“天人合一”、“道”、“气”等哲学命题,都体现了东方文明中“天人合一”的思想。这种思想有三种表现形式: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天人合一论”;以庄子为代表的“天人交融论”和以荀子为代表的“天人相分论”。

“天人合一”观念产生较早,殷商时期人们

把有意志的“天帝”看作宇宙的主宰,
凡征伐、狩猎等重大人事活动,都要通过占卜来揣摩天意,再作决断。殷商时期的这种宗教思想,经孔孟升华为哲理性的天人观。

孔子维护“天”的至上尊严,主张以“天意”建立人间尊卑秩序,协调人和自然的关系。孟子发展了孔子的天人思想,他首先论证了天赋道德论,进而提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的命题,这种“天”与人性、内心的统一,要求人以道德规范约束自己,以求接近人与天的和谐。汉代董仲舒进一步肯定了“天人合一”论,认为人事与自然规律有类别同形和序列的同构,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天人感应”、“灾异谴告”学说,这一系统化了的“天人合一”思想注重社会人事,把人和自然的关系完全淹没在天道王权的体系之中。宋明理学继承了秦汉以来由董仲舒系统化了的“天人合一”论,程朱、陆王从唯心主义出发,主张“天理”与“心性”相结合,人性成为联结天和人的纽带,从而把“天人合一”改造为心性之学。

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文化的“天人合一”思想,将社会道德规范转化为人的内心道德要求,使人们致力于向内修身养性,而不是向外探索自然。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儒家思想虽希冀建立人和自然的和谐关系,但却成为阻碍自然科学发展的因素之一。
在中国思想史上,老庄“天人交融”思想更为深刻。老子建立的天人关系是基于无为状态的与天和谐的理想。庄子以“气”作为沟通天人的物质基础,认为天地、物、人都是阴阳之气的对立与合成,故日“通天下一气耳”。这种人和自然交融的观念是对人和自然默契关系的肯定,但是?,这种肯定是建立在否定人的主体地位的基础上的,要求人无条件地顺从自然。

与天人合一的思想相对立,中国古代哲学中还有天人相分的一派。这一派的代表人物是荀子。荀子认为,“天”与“人”,天道与人道是分属不同范畴的问题。荀子强调天人相分,认为“天”与“人”各有自己的职责。荀子提出“天人相分”,一方面把天解释为自然界及其变化规律;另一方面肯定人的主观能动性,如“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莱亡。”天道自然不能干预人事,人也不能违背自然规律。荀子区别天和人,否定了自然变化和社会治乱的联系,确立了人是自然的一部分的观念;同时,把人从天命主宰之下解放出来。可以说“天人相分”哲学命题蕴含着“天人合一”的思想,突破了儒家的天人合一论,既承认客观规律的作用,又肯定人

的主观能动性。

纵观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观,一个最突出的
特征就是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而不是对立。儒家通过内省本心达到与天的沟通、天理与心性的合一。尽管儒家所谓的“天”是道德化的或者是抽象的,还不能完全等同于我们今天所说的自然,但却体现出人对自然的一种亲和与包容。道家从自然哲学立论,主张通过“抱一”、“体道”达到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这种观念上的回归自然虽然有消极顺从之嫌,可本质上表现了人是自然一部分的思想。儒、道两家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干,在历史上互抗互补,对天人关系的理解殊途同归,共同积淀成为中国人的稳定的心理定势和价值取向。今天,当我们面对严重的生态挑战时,重温古人的天人关系思想,在崇敬前人对自然关怀的同时,更深切地感到应当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吸取营养,重新确立人与自然的平等信念。
人与自然关系问题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永恒主题,也是古今中外长期思考并试图解答的问题。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观念本质上强调人与自然的亲和,有助于确立人与自然的平等信念。然而,这种建立在感性认知基础上的合一理念,其思想前提是对自然的无知与无奈,在理论层次上停留在非理性的认知水平,它不提倡、甚至反对探索自然,正如荀子所谓“唯圣人为不求知天”。西方的主客二分信仰是对主客合一理念的否定,它宜扬人类应当依靠理性和科学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进而成为自然的主人。在高扬理性的旗帜下,激发了人类探索和征服自然的主观能动性,促进了自然科学的迅猛发展,人类的生存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但是这种把人的理性提高到至高无上、支配一切的思想,实质是把人与自然绝对地对立起来,结果必然造成严重的生态危机。20世纪60 年代以来,国内外学者面对扑面而来生态与环境问题,从不同学科、不同角度提出了各自的解决方案,在不同领域、不同层面把研究引向了深人。但是,最终能否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首先不是技术问题,而是观念问题。因此,建构人与自然关系的现代理念,是人类摆脱生存困境,处理好人与自然关系的正确选择,即人类必须超越传统的人类中心主义,树立相对人类中心主义观念,正确认识自然环境的价值,建构人类应共同遵循的生态伦理道德。比如平等互爱原则、保护互利原则、代与代的平等原则、经济和社会活动生态化原则等等,在此基础上,确立正确的科技发展观,即科技的运用应以人文价值为导向,建立合理的科技发展绩效评价规范与制度

和政策约束机制,对科技发展进行积极有效地引导。

同时,在解决生态与环境问题上,不同文化和宗教信
仰的民族和国家,由于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差异而在认识上存在较大差异,而且这种历史形成的差异不是短期能够统一的,所以,建立一种超越种族和宗教的生态文化系统,统一地球人的思想观念和价值体系,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达成高度共识,只有这样,才能使人类真正摆脱狭隘的民族利益、国家利益,从人类的整体利益和共同未来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共同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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