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944经济法学原理

07944经济法学原理
07944经济法学原理

第一编总论

1、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实现国家经济调节意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

2、简述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发展的特点

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数量急剧增多、覆盖面广、立法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进行、立法反映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改革是这一时期的中心内容。

3、简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

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是:(1)它是在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过程中发生的;(2)它必须以国家(或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主体之间是调节与被调节、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3)不必等价有偿,也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愿协商,而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

4、试述经济法价值的特点

经济法同其他部门法价值、一般价值有着共性,但又有特殊性。经济法价值也包含诸如自由、安全、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方面,但其具体内涵有所不同。

经济法价值的特殊性是由经济法在法体系的特殊本质属性决定的。经济性和社会性是经济法的显著特点,也是认识经济法价值的关键。经济法价值体系中各项价值都鲜明地体现了这样的特点。例如:经济法价值中的秩序:这是关于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这是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

经济法价值中的效率:主要是指经济效率,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并且这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

经济法价值中的公平:这里首先是指经济生活的公平;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

在经济法价值链中,虽然各项价值都很重要,但其中的效率和公平尤其应当引起重视,要通过经济法的立法和实施有效地维护社会总体效率,实现社会公平。

5、试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原则,是由经济法所确立的,在其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时所遵循的准则。经济法的原则应为经济法所特有,它不适用于其他部门法。

经济法的原则,也有基本原则与局部性原则、普遍性原则与特有性原则之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涵盖整个经济法部门,是该部门所有法律规范及从其制定到实施全过程都需贯彻的。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体系中全部法律规范——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引导调控法都必须贯彻的。

贯彻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核心问题,在于恰当处理个体经济(效率、公平等)同社会经济(效率、公平等)的关系,在以上二者进行衡平。不过经济法毕竟是以“社会本位”为视角的,其基本原则所强调的是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也就是促进和维护社会经济利益。

6、简述经济法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经济法法律关系,可以称之为“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亦即由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调节过程中所形成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法法律关系同其它法律关系比较,具有以下特征:(1)它是在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因国家经济调节引起,其内容是与国家经济调节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它不是发生在其他领域的其他种类的权利义务关系。(2)它是由经济法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法保护。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只有在受到经济法调整时,才形成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

7、简述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为:(1)按照主体在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中所处的基本地位,分为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主体与被调节(管理)主体;(2)按照各主体参加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经常性或专门性与否,分为经常性主体与非经常性或专门性主体;(3)按照在国家经济调节中的职能分工,分为综合经济调节主体、职

能调节管理主体、部门经济调节管理主体、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裁判主体;(4)按照主体的组织形态,分为自然人、个体经营者、法人、法人内部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

8、简述基本经济行为的种类

按照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区分,基本经济行为包括:(1)转移财产支配关系的行为;(2)完成具有特定经济性成果的工作的行为;(3)提供劳务的行为;(4)其他经济行为,如公司设立行为、登记行为、开业行为、营业行为等。

9、试述经济法三个基本法律构成的关系

经济法体系有三个基本构成,即三个基本方面的法律,即:(1)市场规制法;(2)国家投资经营法;(3)国家引导调控法(或称宏观调控法)。这三个方面法律,都是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之法,是国家三种调节方式(调节活动)的法律规范。它们通过对各自领域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调整,共同实现经济法的功能和任务。

这三个方面法律,在其调整领域和所担当的任务上分工有所不同。市场规制法,是保障国家以强制干预方式排除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自由竞争的妨害,排除其他不公平交易行为对广大消费者的侵害,促进社会经济本身固有的调节机制即市场调节充分发挥作用。国家投资经营法,是在国家参与直接投资经营领域,保障国家以财力直接投入运营,以调节社会经济结构和运行。国家宏观引导调控法,涉及社会经济的宏观和总体,是在其宏观和总体的某些关键和必要方面,国家实行引导控制,以调节经济结构和运行的法律。

10、试述经济法责任制度的特点

经济法责任,是指人们违反经济法规定的义务所付出的代价。不同部门法规定的法律义务性质不同,因此法律责任的性质也不相同。经济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即经济法义务违反人应承担的代价),是弥补给国家调节和给国家、社会或其他被侵害者的经济利益造成的损害,消除上述方面已经和将会造成的不利影响。

经济法责任制度具有鲜明的经济性和社会性。

经济法责任的经济性,是指它系国家经济调节中发生的法律责任。对于国家调节主体而言,是因违反法律规定的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义务而对国家和对被调节主体承担责任;对被调节主体而言,是因其经济活动违反国家调节管理规定而对国家、对社会其他经营者、消费者承担责任。总之,上述这些责任都发生在经济法领域,都因经济活动和国家经济调节管理活动而引起。

经济法责任的社会性,是指这种法律责任直接同社会利益相关。国家调节经济是为了社会整体和长远利益,是为了社会经济的和谐、效率、公平和正义,这虽然也是一种管理职能,但具有社会公共职能性质。违反经济法所承担的责任,看似直接是对国家或企业、个人的责任,实际上由于所损害的主要是社会利益,而承担责任也主要是为了防止、弥补或消除社会损害,所以实际上主要是一种社会责任。

第二篇市场规制法

1、垄断的概念

概括地说,垄断是指特定主体在经济活动中限制、阻碍竞争的状态或行为。具体说来,垄断是指指企业或其他组织单独或者联合起来采取经济的或者非经济的手段,在特定市场实行排他性控制,从而限制或阻碍竞争的状态或行为。

2、简述反垄断法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反垄断法是反对限制竞争、维护自由公平竞争和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基本特征为:国家干预性、社会本位性、经济政策性。

3、简述我国《反垄断法》第13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的类型

我国《反垄断法》第13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的;(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5)联合抵制交易的;(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

的其他垄断协议。

4、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不正当竞争是指在市场交易中,采取一切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有:(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各类市场交易活动的参加者;(2)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与诚实信用原则或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相悖的行为;(3)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4)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多重的;(5)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某种程序的竞争要素。

5、简述假冒仿冒行为的主要类型

假冒仿冒行为的主要类型有:(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2)仿冒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4)伪造、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

6、简述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包括秘密性、商业价值性和保密性(管理性)。

7、商业贿赂的概念

商业贿赂: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8、虚假宣传行为的概念和行政处罚

虚假宣传,是指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其商品或者服务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公开宣传,导致或足以导致购买者产生误解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责令经营者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9、试述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在作用机制和实体内容方面的差别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禁止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从事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一类法律的通称。反垄断法是反对限制竞争、维护自由公平竞争和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们共同构成完整的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对维护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在功能上是相互补充的,并且在内容上有相互交叉的部分,但它们在作用机制和实体内容方面又存在差别:

(1)产生背景不同。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简单商品经济时代和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时代就产生和存在,因此在古罗马的侵权行为法上就已经有一些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中和早期的普通法上也有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则。而垄断行为或限制竞争行为主要是垄断资本主义产生之后出现的。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产生早于反垄断法。

(2)法律控制的目的不同。不正当竞争法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竞争过度,消除恶性竞争的影响,主要是保障具体交易场合特定当事人之间利益平衡,侧重维护微观的竞争秩序,追求局部和个案的公正,保障静态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可以说是商事或经济领域的侵权法。反垄断法的目的则主要是保护竞争机制本身不受扭曲,竞争不被排除或限制,防止竞争不足,主要是维护宏观的竞争秩序,侧重追求整体和宏观的效率,实现动态的交易安全。

(3)法律规制的形式不同。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多种法律表现形式,包括专门法、判例法和民法中关于侵权行为的规定等,规定和适用主要针对较为具体的侵权行为。而反垄断法则都表现为专门的成文法规范,规定和适用的灵活性和政策性较强。

(4)调整手段与责任形式不同。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事后调整,以民事救济手段为主,辅以行政和

刑事制裁的手段。反垄断法主要是事前管制,偏重行政手段,主要依靠行政程序,并辅以民事制裁和刑事制裁手段。

10、简述消费者的权利

肯尼迪在1962年提出消费者应享有四项权利: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的商品信息资料;有权自由选择商品;有权提出消费意见。1969年,尼克松进而提出消费者的第五项项权利:求偿权。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以下九项权利: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结社权;受教育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权。

11、简述经营者的义务和民事责任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的义务有:(1)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2)接受消费者监督的义务;(3)保障安全的义务;(4)提供真实、明确信息的义务;(5)出具凭证和单据的义务;(6)品质担保的义务;(7)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的义务;(8)不得侵犯消费者人身权的义务。

经营者的民事责任分为侵犯消费者人身权的民事责任和侵犯消费者财产权的民事责任(具体内容参见教材)。

12、简述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我国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有:(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简述我国《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我国《产品质量法》调整的产品,是以销售为目的,通过工业加工、手工制作等生产方式获得的具有特定使用性能的物品。

各种直接取之于自然界,未经加工、天然形成的产品及初级农产品和建设工程、军工产品等不适用我国《产品质量法》。

14、简述我国强制性标准的具体范围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1)药品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兽药标准;(2)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运输安全标准;(3)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4)环境保护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5)重要的通用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6)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标准;(7)互换配合标准;(8)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产品质量标准。

15、简述产品缺陷的概念和种类

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产品缺陷包括:设计上的缺陷、原材料的缺陷、制造上的缺陷、指示上的缺陷。

16、简述生产者、销售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1)生产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2)销售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3)受害人的求偿权和先行赔偿人的追偿权

(4)损害赔偿范围

(5)诉讼时效和争议的解决

(具体内容参见教材)。

第三篇国家投资经营法

1、国有资产的概念和国有资产产权界定

广义的国有资产是指以国家名义拥有的一切财产;狭义的国有资产仅指经营性国有财产。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是指国家依法划分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

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及管理权限的一种法律行为。

2、简述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特点

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特点为:作为生产要素用于生产,在生产流通领域中构成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因素或条件;具有增值功能;主要由企业占用;主要通过市场来配置。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特点为:公益性;非增值性;主要由行政事业单位占用;主要由政府配置。

3、简述国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管理的原则

国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管理的原则有:鼓励科技进步原则、照顾少数民族利益的原则、合理开采原则、安全开采原则、环保原则。

4、简述我国政府投资的范围

政府投资的范围包括:(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2)关系国家安全、不宜由私人投资的项目。(3)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4)具有经济调节性质的经营性投资。

5、简述国有企业投资核准制、审批制的区别

核准制与审批制在管理理念上有很大的不同,审批制忽视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对企业的投资大包大揽;而核准制是站在公共管理者的立场上,尊重企业的投资自主权,对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进行审核。

实行核准制后:(1)政府直接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数量大幅度减少;(2)程序简化;(3)政府管理角色转变。

6、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和主要形式

狭义的现代企业制度即现代市场经济的组织制度;广义的现代企业制度则指涉及现代企业组建、运营、管理一系列行为和关系的制度体系。

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为公司制。

7、简述我国国有公司的设立原则

我国国有公司的设立原则有:准则主义、核准主义、特许主义。

8、试述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特点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有以下特点:(1)是否设立监事会的弹性程序不同。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而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而不设立监事会。(2)监事的产生办法不同。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要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的人员组成,并有公司职工代表参加,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而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3)监事会的职权不同。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的法定职权总共有7项。而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只行使其中的第1~3项职权。此外,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还行使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这项规定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所不具备的。(4)关于任期的规定不同。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而《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并没有规定任期。

9、股权分置的概念

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区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10、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概念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指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更具体地说,就是通过股权分置改革,使非流通股转变为流通股。

第四篇宏观调控法

1、简述计划法的概念与特征

计划法是指体现国家计划内容,保障计划各项任务和总量指标实现的各有关法律,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属性。

07944-经济法学原理-复习资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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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总论 1、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实现国家经济调节意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 2、简述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发展的特点 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数量急剧增多、覆盖面广、立法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进行、立法反映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改革是这一时期的中心内容。 3、简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 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是:(1)它是在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过程中发生的;(2)它必须以国家(或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主体之间是调节与被调节、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3)不必等价有偿,也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愿协商,而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 4、试述经济法价值的特点 经济法同其他部门法价值、一般价值有着共性,但又有特殊性。经济法价值也包含诸如自由、安全、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方面,但其具体内涵有所不同。 经济法价值的特殊性是由经济法在法体系的特殊本质属性决定的。经济性和社会性是经济法的显著特点,也是认识经济法价值的关键。经济法价值体系中各项价值都鲜明地体现了这样的特点。例如:经济法价值中的秩序:这是关于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这是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 经济法价值中的效率:主要是指经济效率,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并且这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 经济法价值中的公平:这里首先是指经济生活的公平;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 在经济法价值链中,虽然各项价值都很重要,但其中的效率和公平尤其应当引起重视,要通过经济法的立法和实施有效地维护社会总体效率,实现社会公平。 5、试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原则,是由经济法所确立的,在其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时所遵循的准则。经济法的原则应为经济法所特有,它不适用于其他部门法。 经济法的原则,也有基本原则与局部性原则、普遍性原则与特有性原则之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涵盖整个经济法部门,是该部门所有法律规范及从其制定到实施全过程都需贯彻的。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体系中全部法律规范——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引导调控法都必须贯彻的。 贯彻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核心问题,在于恰当处理个体经济(效率、公平等)同社会经济(效率、公平等)的关系,在以上二者进行衡平。不过经济法毕竟是以“社会本位”为视角的,其基本原则所强调的是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也就是促进和维护社会经济利益。 6、简述经济法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经济法法律关系,可以称之为“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亦即由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调节过程中所形成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法法律关系同其它法律关系比较,具有以下特征:(1)它是在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因国家经济调节引起,其内容是与国家经济调节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它不是发生在其他领域的其他种类的权利义务关系。(2)它是由经济法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法保护。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只有在受到经济法调整时,才形成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 7、简述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为:(1)按照主体在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中所处的基本地位,分为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主体与被调节(管理)主体;(2)按照各主体参加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经常性或专门性与否,分为经常性主体与非经常性或专门性主体;(3)按照在国家经济调节中的职能分工,分为综合经济调节主体、职

《宏观经济学》教学大纲

《宏观经济学》教学大纲 一、使用说明 (一)课程性质 《宏观经济学》是教育部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的必修课程之一,它不仅被列为高等学校经济类8门核心课程之中,而且是工商管理类各专业9门核心课程之一,由此可见其地位在经济类院校中的重要性;《宏观经济学》作为财经类学校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直接影响学生对其他经济学课程的理解和掌握。 要求学生先修课程为政治经济学和微积分。 (二)教学目的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宏观经济学的基本框架,掌握宏观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及主要的研究方法,弄清国民收入决定理论的不同模型,并学会理论联系实际,正确理解我国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宏观经济政策,不断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时数 54学时 (四)教学方法 1、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其研究对象,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对宏观经济学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2、掌握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讲清主要图形所表示的基本原理,适当介绍最新知识。 3、紧密联系实际,学会分析案例,解决实际问题,把学科理论的学习融入对经济活动实践的研究和认识之中,切实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讲授课程的重点与难点,指导、启发学习者自学。 5、适当布置作业和案例思考题,深化学习者对课程基本内容的理解。 (五)面向专业 经济管理类各专业 二、教学内容 宏观经济学的核心问题是国民收入决定理论,即以国民收入决定为核心的总量分析。所以,宏观经济学的出发点是国民收入核算理论,核心内容是国民收入决定,包括四个主要模型——简单国民收入决定模型、IS—LM模型、AD-AS模型和IS-LM-BP模型。在国民收入决定理论的基础上研究最重要的四个宏观经济政策,即失业和通货膨胀、财政理论和政策、货币理论和政策和对外经济理论和政策,即通过宏观经济政策来影响国民收入总量。而动态的国民收入变化主要涉及到经济增长理论。其中带*号的部分是选讲内容,这些内容不涉及也不会影响整体内容的完整性。 第一章国民收入核算 (一)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章要使同学们对宏观经济学的主要内容有一个较全面的认识;掌握国内生产总值(GDP)及其核算方法和体系。 要求学生重点掌握国内生产总值的含义及其计算方法;熟悉国内收入核算中五个总量的关系;对名义GDP和实际GDP能进行比较说明。 (二)教学内容 本章主要教学内容: (1)国内生产总值的含义。 (2)用支出法和收入法计算国内生产总值。

《经济学原理》考试大纲和参考样卷2019

湖北文理学院专升本《经济学原理》 考试大纲 一、考试说明 1、考试目的和性质 《经济学原理》是经济管理学类专业的必修专业基础课之一。本考试目的在于测试学生对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基本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的掌握程度,了解考生是否具备初步应用这些基本原理和方法来理解、分析和解释经济运行中的各种现象和问题的能力,是否具备进一步深造的基本素养和潜质。其评价标准是经济管理类专科专业优秀毕业生能达到及格或及格水平以上。 2、参考题型和考点分布: 试题参考题型:单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考点分布:满分100分,其中微观经济学部分约占60分,宏观经济学部分约占40分。 3、推荐参考书: 曼昆,《经济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 高鸿业,《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二、考试内容 微观经济学部分 第一章导论 了解经济学定义和研究对象,理解经济学的基本问题、稀缺性、选择、机会成本的含义;掌握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规范经济学与实证经济学的联系区别;了解西方经济学基本分析工具和方法。 第二章需求、供给和均衡价格

理解需求和供给的含义,掌握需求原理和供给原理、掌握均衡价格的决定、变动及其运用;掌握需求变动和需求量变动、供给和供给量变动的区别;掌握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的经济影响;掌握需求价格弹性、需求收入弹性、需求交叉弹性、供给弹性理论及其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第三章消费者行为理论 理解边际效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理解无差异曲线及其特征,掌握消费者均衡条件、消费者剩余及其运用。了解收入和价格的变化对均衡的影响,掌握恩格尔曲线的含义及恩格尔系数的运用。理解替代效应、收入效应和吉芬商品的含义,能够判别正常商品、低档商品和吉芬商品。 第四章生产和成本理论 理解短期生产函数中总产量、边际产量与平均产量的关系,掌握规模报酬及其三种类型;理解机会成本、经济成本与会计成本,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正常利润、会计利润与经济利润的含义和区别;掌握生产者均衡条件;了解短期成本函数中总成本、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平均成本、平均可变成本、平均固定成本及边际成本的关系;了解长期生产中等成本线、等产量线、边际技术替代率和长期平均成本的含义,掌握长期生产中生产要素最优组合的条件,掌握厂商利润最大化原则及其运用。 第五章市场结构与企业行为理论 理解完全竞争市场、完全垄断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及寡头市场的特征;掌握完全竞争市场下厂商短期均衡和长期均衡的条件;了解完全垄断、垄断竞争市场厂商短期和长期均衡的条件,掌握厂商实行差别定价的条件和价格歧视类型及其运用。了解寡头市场的含义及寡头市场的优缺点。了解纳什均衡含义,理解囚徒困境的均衡解。 第六章一般均衡、市场失灵和政府微观经济政策 了解交换和生产的一般均衡条件,理解帕累托最优的含义,理解垄断、信息不完全、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委托-代理、公共物品、外部性的含义及其对市场运行的影响,掌握针对市场失灵的政府微观经济政策;掌握洛伦茨曲线的含义及基尼系数的运用。

07944经济法学原理

第一编总论 1、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实现国家经济调节意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 2、简述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发展的特点 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数量急剧增多、覆盖面广、立法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进行、立法反映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改革是这一时期的中心内容。 3、简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 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是:(1)它是在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过程中发生的;(2)它必须以国家(或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主体之间是调节与被调节、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3)不必等价有偿,也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愿协商,而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 4、试述经济法价值的特点 经济法同其他部门法价值、一般价值有着共性,但又有特殊性。经济法价值也包含诸如自由、安全、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方面,但其具体内涵有所不同。 经济法价值的特殊性是由经济法在法体系的特殊本质属性决定的。经济性和社会性是经济法的显著特点,也是认识经济法价值的关键。经济法价值体系中各项价值都鲜明地体现了这样的特点。例如:经济法价值中的秩序:这是关于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这是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 经济法价值中的效率:主要是指经济效率,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并且这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 经济法价值中的公平:这里首先是指经济生活的公平;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 在经济法价值链中,虽然各项价值都很重要,但其中的效率和公平尤其应当引起重视,要通过经济法的立法和实施有效地维护社会总体效率,实现社会公平。 5、试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原则,是由经济法所确立的,在其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时所遵循的准则。经济法的原则应为经济法所特有,它不适用于其他部门法。 经济法的原则,也有基本原则与局部性原则、普遍性原则与特有性原则之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涵盖整个经济法部门,是该部门所有法律规范及从其制定到实施全过程都需贯彻的。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体系中全部法律规范——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引导调控法都必须贯彻的。 贯彻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核心问题,在于恰当处理个体经济(效率、公平等)同社会经济(效率、公平等)的关系,在以上二者进行衡平。不过经济法毕竟是以“社会本位”为视角的,其基本原则所强调的是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也就是促进和维护社会经济利益。 6、简述经济法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经济法法律关系,可以称之为“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亦即由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调节过程中所形成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法法律关系同其它法律关系比较,具有以下特征:(1)它是在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因国家经济调节引起,其内容是与国家经济调节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它不是发生在其他领域的其他种类的权利义务关系。(2)它是由经济法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法保护。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只有在受到经济法调整时,才形成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 7、简述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为:(1)按照主体在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中所处的基本地位,分为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主体与被调节(管理)主体;(2)按照各主体参加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经常性或专门性与否,分为经常性主体与非经常性或专门性主体;(3)按照在国家经济调节中的职能分工,分为综合经济调节主体、职

薛兆丰:我理解的经济学原理

薛兆丰:我理解的经济学原理 这个秋天我在北大教《经济学原理》,是我有史以来第一次。教学大纲开门见山:“经济学是一门研究人的行为规律的学科。普适的经济学原理,不仅被用来分析包罗万有的社会现象,而且还深刻地影响了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和法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本课程向从未接触经济学的本科学生演示和传授这种分析技能。” 临开课那晚,翻出由阿尔钦(Armen A. Alchian)和艾伦(William R. Allen)所著、由阿尔钦12年前签名赠送的老课本《交易与生产:竞争、合作和控制(Exchange & Pro-duction: Competition, Coordination, & Control)》。扉页上是老人家85岁时的笔迹:“给兆丰:感谢你向独特的人群——中国人——传播经济分析原理;尽管它与我们从中国人那里所学到的所有知识相比,只占微不足道的分量。” 阿尔钦1950年的《不确定性、进化和经济理论》,为求索经济规律的事业,找到了坚实的理性基础;此后,他为“成本”、“租”、“产权”等主题所作的叙述,开辟了透过经济学理解世界的独特视野。不仅如此,他还致力于传授经济分析原理。阿尔钦的女儿告诉我,他当年还用磁带录音机来分析自己授课的效果。他的学生不仅有经济系学生和教师,还有大量的联邦法官,不仅影响了经济学的研究方向,还增进了美国司法界对产权和企业行为的理解。 老人家送我《交易与生产》一书时,正在修订该书的新版,而我则在并行做中译。我有空闲就翻译,有问题就电邮,而他往往当天就回信。如此良辰美景,持续了两三年,译稿达数十万字。遗憾的是,老人家八年前起记忆力衰退,出版计划被迫搁置。今天他仍健在,记得往事,只是不再写书了。 今天我上教坛,临门一脚,应该怎样踢?我想过好一阵,还是从阿尔钦开始。在他看来,不论各人怀有何种愿望,人类只有直面种种约束、选择这样或那样的竞争规则,才能存活和发展;而研究竞争规则的选择及其结果,就是经济学的目的。 显而易见,人类至少面临四项普遍约束:(1)东西不够;(2)生命有限;(3)人际依赖; (4)需要协调。人类种种制度安排,一概是为了应付这些约束而衍生的。它们对应着三套规律:(1)需求定律;(2)利息理论;(3)产业理论;(4)宏观理论,而这就是通过经济学看社会万象的视角。 第一项约束是“东西不够”。人类如何选择竞争的规则,如何解决资源争用的冲突?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先让同学们读法国巴斯夏在1850年发表的名文“看得见的和看不见的(“What Is Seen and What Is Not Seen”)。人类一切活动都事关选择,而经济学者的特长,是去看见那些一般人所看不见的代价,否则就无法合理地评估选择所引致的得与失。 接着是介绍斯密(Adam Smith)眼中的人性。许多人以为,斯密将市场与道德对立起来,说他先写了《国富论》,后来又补充了《道德情操论》。其实,斯密先出版了《道德情操论》,

经济学原理考试大纲

《经济学原理》测试大纲 适用专业名称:公共管理 科目代码及名称测试大纲 819经济学原理一、测试目的和要求 测试目的在于测试考生对经济学原理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基本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的掌握和运用程度,考察学生是否具备使用这些基本理论和方法分析各种经济现象和解决现实经济问题的能力,反映他们是否具备进一步深造和研究的能力。 二、试卷结构(满分150分) 内容比例: 经济学十大原理约5分 相互依存和贸易的好处约5分 供给、需求和市场力量约10分 弹性及其使用约10分 供给、需求和政府政策约5分 消费者、生产者和市场效率约5分 赋税的代价约10分 国际贸易约5分 外部性约10分 公共物品和公共资源约10分 生产成本约5分 竞争市场上的企业约10分 垄断约5分 一国收入的衡量约5分 生活费用的衡量约5分 生产和增长约5分 储蓄、投资和金融体系约5分

基本金融工具约5分 失业约10分 货币制度约5分 货币增长和通货膨胀约10分 总需求和总供给约5分 题型比例: 客观题约60分 1.概念约20分 2.选择题约40分 主观题约90分 1. 简答题约50分 2. 论述题约40分 三、测试内容和要求 (一)经济学十大原理 测试内容 经济学十大原理内容 测试要求 1.理解:机会成本、通货膨胀、经济周期涵义;短期中通货膨胀和失业如何相关; 2.掌握:外部性、市场失灵; 3.熟练掌握:市场失灵的两个原因。 (二)相互依存和贸易的好处 测试内容 相互依存和贸易的好处 1.了解:生产可能性曲线绝对优势和比较优势的差异;

2.掌握:比较优势; 3.熟练掌握:为什么经济学家反对限制各国之间贸易的政策。 (三)供给、需求和市场力量 测试内容 需求定理、供给定理、均衡价格、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 测试要求 1.了解:市场中价格的作用; 2.理解:过剩、竞争市场; 3.掌握:需求定理、供给定理、均衡价格; 4.熟练掌握: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 (四)弹性及其使用 测试内容 供给、需求和弹性 测试要求 1.了解:需求价格弹性和需求收入弹性; 2.理解:富有弹性、缺乏弹性、单位弹性、完全无弹性涵义;需求的交叉价格弹性; 3.掌握:决定需求价格弹性的四个因素; 4.熟练掌握:供给、需求和弹性的三种使用。 (五)供给、需求和政府政策 测试内容 税收归宿、税收分配 测试要求

宏观经济学课程标准

《宏观经济学》课程标准 第一部分前言 一、课程的性质与作用 《宏观经济学》是财务管理本科的专业基础课,为学习其他课程提供分析方法、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与《微观经济学》课程共同构成西方经济学的全部内容。《宏观经济学》通过对国民经济总量相互关系的研究,揭示宏观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矛盾、宏观经济变化规律以及政府的经济政策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学习《宏观经济学》可以使学生了解、认识和掌握宏观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及其理论体系,培养和增强学生运用西方经济学理论分析经济领域的相关问题的能力,同时,为学习经济管理类其他课程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课程基本理念 1.面向学生,注重能力培养,突出学生主体 本课程主要面向财务管理专业本科学生,注重专业基础理论教育,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创新精神,注重提高学生思维能力;培养学生独立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习惯;增强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实践动手的能力,以提高技能、磨砺意志、活跃思维和扩展视野为基本目标。 2.尊重个体差异,注重过程评价,促进学生发展 保证课程标准设计的整体性、灵活性和开放性。建立能激励学生学习兴趣和自学能力评价体系,该体系由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构成,教学过程以形成性评价为主。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信心;以终结性评价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以过程培养促进个体发展,以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评价教学过程的双向促进机制。以激发兴趣、展现个性、发展心智和提高素质为根本任务。 3.整合课程资源,改进教学方式,拓展学习渠道 积极调动图书馆、音像、互联网等各类教学资源,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改变传统教学方式,注重学生对知识的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结合的能力培养,了解最新的经济学案例,灵活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对宏观经济形势作出判断,能分析简单的经济现象。 三、课程的设计思路

877经济学原理大连理工大学最新版

大连理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 科目代码:877科目名称:经济学原理 试题分为客观题型和主观题型,其中客观题型(单选题)占20%,主观题型(名词解释、简答题、作图题、计算题与论述题)占80%,具体复习大纲如下: 一、经济学的内涵及特点 1、经济学的主要研究内容,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的内涵及特点. 2、经济学的主要研究方法,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的区别. 3、经济学的起源与学科演变. 二、需求、供给与市场均衡 1、需求和供给的概念及影响因素. 2、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的概念及影响因素. 3、供求均衡的应用,静态分析、比较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蛛网模型的应用. 三、效用与消费者均衡 1、效用的相关概念、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消费者均衡的基本条件及需求曲线的推导. 2、无差异曲线与预算约束线的含义、特点,商品的边际替代率递减规律,消费者效用 最大化的均衡条件. 3、价格变化和收入变化对消费者均衡的影响,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 4、从单个消费者的需求曲线到市场需求曲线的推导,不确定性和风险. 四、生产与成本 1、厂商的组织形式及本质 2、生产函数的含义及典型形式. 3、等成本线与最优生产要素组合的确定,规模报酬的含义及三种类型. 4、成本的概念,短期总产量与短期总成本,短期成本曲线与长期成本曲线. 五、完全竞争与不完全竞争市场 1、厂商和市场的类型、厂商利润最大化的基本条件. 2、完全竞争市场的特点、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长期均衡和短期均衡. 3、垄断的特点及成因,垄断市场的短期均衡和长期均衡,价格歧视的类型及条件,自 然垄断和政府管制. 4、垄断竞争市场的特点、短期均衡和长期均衡. 5、寡头市场的特点,古诺模型、斯塔克伯格模型、价格领导模型及斯威齐模型. 六、生产要素价格的决定 1、完全竞争厂商对生产要素的使用原则和需求曲线,市场需求曲线的推导. 2、劳动、土地和资本三种生产要素的供给和价格的决定. 3、洛伦茨曲线和基尼系数

高洪深《区域经济学》第4版教学大纲

《区域经济学》课程教学大纲 Regional Economics 课程编号:131507013 学时:48学分:2.0 适用对象: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 先修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 一、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区域经济学是应用经济学的一门分支学科,是研究区域经济的形成发展规律和区域经济联系以及与此有关的政府决策的科学。区域经济学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尚未完全形成自己独立的学科体系,但其理论与方法发展十分迅速,在各国解决区域问题,缩小区际差异,促进区域之间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的应用前景也十分广阔。现代区域经济学尤其强调企业、产业和区域经济有机融合的全新理念。本课程主要内容包括: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国家区域经济、区域经济增长、区域产业结构分析、区域经济发展的比较理论与方法以及区域经济案例等相关知识。 二、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区域经济学这一新兴应用经济学科,使学生掌握,学会区域经济研究现实问题的方法,培养创新能力,培养实际解决区域经济问题的思想和能力。通过区域经济学的学习,使学生建立正确的区域观,掌握简单的分析问题的方法,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完本课程后,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一是掌握区位论、区域经济发展环境、生产布局、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区际分工协作发展,区域发展战略与区域规划等基础理论知识;二是学会运用区域经济理论研究现实问题的方法。

三、教学内容 第一章区域经济学与新区域经济观 1. 基本内容: 第一节区域经济学的形成与发展 一、西方国家区域经济学的形成与发展 二、区域经济学的发展 第二节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及任务 一、研究对象及其内涵 二、主要研究内容 第三节建立新区域经济观 一、新区域经济观的基本内涵 二、拓展区域经济学的研究领域,建立新区域经济观 2. 教学基本要求: 本章要使学生对区域经济学的形成发展和主要研究内容有一个整体的认识;要求学生了解区域经济学形成发展的过程。重点掌握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和区域经济学研究的新领域。 3. 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 ●区域经济学的形成与发展 ●区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区域经济学的主要研究内容 ●新区域经济观 教学难点:区域经济学的主要研究内容、新区域经济观 4. 教学建议: 第二章区域经济学的基本概念 1. 基本内容 第一节区位概念 一、经济区位

经济学原理考试大纲

《经济学原理》考试大纲 微观部分 (一)消费者行为 1、掌握效用最大化的模型,理解消费者均衡的条件和原则,推导收入提供曲线和价格提供曲线,推导需求函数和曲线。 2、理解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能计算和画出正常品、一般低档品和吉芬商品希克斯分解。 3、应用:掌握完全替代、完全互补和柯布-道格拉斯偏好下的消费者需求和 价格效应分解,能解释劳动供给曲线的形状,能理解税收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 (二)生产者行为 1、长期和短期的生产的概念、图形、基本规律和相互关系。 2、长期和短期的成本的概念、图形、基本规律和相互关系 3、理解成本最小化和产量最大化的基本原则和条件。 4、完全竞争市场上厂商利润最大化行为和原则,长期和短期的供给曲线,能理解完全竞争厂商的效率特性。 (三)完全竞争市场均衡与福利 1、理解完全竞争市场的局部均衡,掌握均衡价格、产量的概念和计算、能理解均衡的变动,能掌握弹性的概念和计算。 2、理解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和总剩余的概念,能计算各种剩余和进行 相应的分析。 3、理解完全竞争市场一般均衡的概念,掌握帕累托最优的基本含义,掌握 埃奇沃思图的分析方法,理解一般均衡和帕累托最优的关系。 4、能运用上述概念和方法分析税收、补贴、关税等实际经济现象对消费者、 生产者和市场的影响。 (四)不完全竞争 S c h o o l o f E c o n o m i c s a n d M a n a g e m e n t ,S C N U

1、掌握垄断厂商的基本概念、形成原因和自然垄断的特点;垄断厂商的均衡原则和图形、计算;垄断厂商的效率评价和福利损失;自然垄断厂商的管制;价格歧视行为。 2、垄断竞争厂商的特点,长期和短期的均衡、效率评价。 3、寡头厂商的含义和特点;掌握卡特尔模型、古诺模型、伯特兰模型、斯塔克伯格模型、斯威齐模型的经济学含义和计算。 4、理解博弈论的概念和基本要素,掌握占优策略和占优策略均衡,掌握纳什均衡,理解囚徒困境等经典博弈模型,理解动态博弈的基本思想。 (五)政府管制、外部性与公共物品 1、政府管制与税收对市场的影响 2、掌握外部性的含义和表现,理解外部性的效率,掌握外部性的治理方法、 理解科斯定理。 3、理解排他性(非排他性)、竞争性(非竞争性)的含义,掌握物品的分类,并能举出实际例子。 4、理解公共物品的概念及产生的问题 (六)不对称信息 1、理解什么是信息和信息不对称,举出不同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的例子。 2、掌握逆向选择的基本概念、问题和表现;理解什么是信号发送和信号甄别。 3、掌握道德的基本概念、问题和表现;理解解决道德风险的基本方法。 (七)要素市场 1、掌握要素需求的概念、特点,要素需求曲线的形成。 2、掌握要素供给的概念、特点,要素供给曲线的形成。 3、掌握竞争性要素市场的均衡,理解垄断性要素市场的均衡。 4、掌握劳动市场、资本市场的一些基本特征。 宏观部分 (一)国民收入核算理论 1、国内生产总值GDP :GDP 指标的定义;GDP 指标的缺陷;GDP 指标的各种相关指标定义;GDP 的三种核算方法。 S c h o o l o f E c o n o m i c s a n d M a n a g e m e n t ,S C N U

自考经济法原理简答题完整版

自考经济法原理简答题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经济法原理 简答题 一、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同民间经济关系显着不同,其特征是? 答:(1)它是在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过程中发生的; (2)它必须以国家(或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主体之间是调节与被调节、管 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 (3)不必等价有偿,也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愿协商,而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 二、什么是经济法法律关系经济法法律关系有何特征 三、 答:经济法律关系可称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即由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调节过程中形成 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特征(1)它是在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它是由经济法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法保护。 三、简述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答:(1)是按照主体在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中所处的基本地位,分为国家经济调节主体与被调节主体。 (2)按照各主体参加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经常性或专门性与否,经济法主体可分为经常性或专门性主体与非经常性或非专门性主体。 (3)按照在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中的职能分工,经济调节主体还可分为综合经济调节管理主体、职能调节管理主体。 (4)按照主体的组织形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法人内部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 四、基本经济行为是什么?基本经济行为的种类 答:基本经济行为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社会经济活动主体所从事的 一切与经济相关的行为,并且这些行为是由经济法所规定的。 按照行为所追求的对象(标的)区分,包括以下几种: (1)转移财产支配权的行为。 (2)完成具有特定经济性成果工作的行为。 (3)提供劳务的行为。 (4)其他经济行为。 五、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1)主体是各类市场交易活动的参加者;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与诚实信用原则或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相悖的行为; (3)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4)所侵害的客体是多重的; (5)具有某种程度的竞争要素。 六、简述经济法体系的构成以及构成经济法体系的三个基本法律之间的关系? 答:经济法体系的构成:

西方经济学考试大纲

《西方经济学》考试大纲 一、本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西方经济学主要由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构成,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基础课之一。这门课程的考试目的在于测试学生对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基本分析工具和分析方法的掌握程度,了解考生是否具备初步应用这些基本原理和方法来分析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各种现象、解决市场经济中各种问题的能力,是否具备进一步深造的基本素养和潜质。其考试要求达到高等学校优秀本科毕业生的水平,以保证被录取者具有较好的经济学理论基础。考试内容覆盖了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基础理论的全部内容。 二、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1. 了解和掌握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定律、基本理论。 2. 熟悉和掌握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工具。 3. 熟练运用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分析解决一些实际经济现象和经济问题。 4. 对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一般原理和规范行为等方面的内容有详尽的了解。 5. 了解和掌握现代经济的一般规律和规范, 能运用一些基本的经济分析方法和 工具,对有关理论和模型进行一些实证性的描述和分析。 6 .能够运用经济学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 三、本课程的理论教学内容 一、微观经济学 (一)需求、供给和均衡价格 1.需求的基本理论 需求,需求函数,需求定律,需求曲线,影响需求的因素,需求量的变动与需求曲线的变动。 2.供给的基本理论 供给,供给曲线,影响供给的因素,供给函数、供给量的变动与供给曲线的变动。 3.均衡的含义 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市场均衡的变动,经济模型的结构 4.弹性理论 需求的价格弹性,需求的收入弹性,需求的交叉价格弹性,供给弹性,影响需求价格弹性的因素,价格变动对销售收入的影响,点弹性、弧弹性的计算。 5.运用供求曲线的事例 易腐商品的售卖,限制价格,支持价格,蛛网模型。 (二)消费者选择 1.边际效用分析 基数效用与序数效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消费者均衡及其计算,消费者剩

经济法学原理

经济法学原理 单选择 1、“经济法”一词是“舶来品”。 2、“经济法”一词最早是于1755年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 摩莱里在其名著《自然法典》中提出的。 3、现代经济法概念的形成,肇端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德国。 4、“经济法”这一概念首先 在德国流行起来。 5、主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是独立的法律分支。代表人物是哥尔德斯密特。 6、方法论说是试图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研究经济法。其代表人物卡伊拉。 7、日本的经济法学说受德国经济法学说的影响较大。 8、在英国,人们尚未感到有使用“经济法”概念的必要。 9、《民法通则》的正式颁布,给聚讼已久的经济法和民法的关系作出了立法判决。《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问、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 10、个人和国家是社会的两个基本要素,由个人所组成的私人领域和由国家所支配的公共领域是社会的两块主要领域。这也构成了法律包括经济法的社会基础。 11、亚当·斯密认为人是经济人。 12、私人利润的打算,是决定资本用途的唯一动机,但自私自利的人们并不可恶。 13、凯恩斯既然认为个人自由是不真实的,个人未必贤于、优于国家,国家干预有其必然性、必要性。他提出了国家干预的初步思想。 14、凯恩斯的划时代的不朽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15、19世纪以来的主要社会思潮,就其本质来说是一种契约伦理。 16、功利主义把一切都化约为可计算的利益,把一切都看作是可以按得失相较原则交换的利益,甚至包括人的基本 自由,它认为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大于优于先于少数人的自由 17、罗尔斯批判了契约伦理,提出了公平正义,他认为,“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 18、罗尔斯提出了他的著名的 正义原则: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 19、社会境况最差者的生存与发展问题主要是人权问题。 20、当代正义原则是关爱境况最差者的原则。 21、人权按人分配。 22、经济法的社会基础指的是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核心是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问题;所谓经济法的经济基础指的是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核心是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问题;所谓经济法的政治基础指的是契约自由与人权保障的关系,核心是确认国家干预与限制国家干预问题。 23、法律的调整对象是法律存在和划分的根据。 24、自然经济时期不存在经济法。 25、自然经济是一种落后的经济。 26、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是自由竞争。 27、垄断是市场自由竞争的必然结果。 28、市场自由竞争的盲目无序性,表现为个别规划,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顾此失彼,造成遗漏,产业结构混乱,产业盲目无序地发展。 29、民法是主体平等法。 30、民法是私人本位法。 31、民法是意思自治法。 3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 33、所谓法的普遍性意义:第一,法的普遍性表明了法的进化性。第二,法的普遍性是一种“无知性”。第三,法的普遍性也是一种“抽象性”。

经济学原理考试大纲专升本

《经济学原理》考试大纲(专升本) 一、内容提要和要求 第一章:导言 通过本章的教学,能够理解经济学产生的原因。并熟悉西方经济学的内容体系。要求掌握稀缺性、选择的定义、以及稀缺性、选择与经济学的关系;西方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的含义;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的含义,了解西方经济学的主要研究方法等问题。 第一节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一、经济学产生的原因:资源稀缺与人类需要欲望的矛盾 二、经济学的定义:选择、资源配置、资源利用与经济学的关系 第二节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 一、微观经济学:定义、基本假设、基本内容 二、宏观经济学:定义、基本假设、基本内容 三、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的关系 第三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 一、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的定义 二、实证分析方法 第二章需求、供给和均衡价格 通过本章的教学,要求掌握均衡价格形成的一系列相关概念;需求与供给、需求变动与供给变动、供求规律、弹性,充分理解价格调节、市场机制的作用,了解均衡价格、弹性在现实经济中运用的一般原理等内容。 第一节需求与供给 一、需求:定义、影响需求的因素、需求函数、需求曲线、需求量变动与需求变动 二、供给:定义、影响供给的因素、供给函数、供给曲线、供给量变动与供给变动 第二节均衡价格的决定与变动 一、均衡价格的决定 二、需求变动、供给变动对均衡价格的影响 三、均衡价格的运用:支持价格、限制价格 第三节弹性理论 一、需求弹性:需求价格弹性的含义、需求价格弹性的分类、需求价格弹性与总收益的关系、需求收入弹性和需求交叉价格弹性 二、供给弹性:供给弹性的含义、分类 三、蛛网理论

第三章消费者行为理论 通过本章的学习,围绕着如何达到效用最大化实现消费者均衡的中心理论,要求学生掌握效用、总效用、边际效用、边际效用递减规律的含义;无差异曲线和预算约束线及消费者均衡决定。 第一节边际效用分析 一、欲望与效用 二、边际效用理论: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总效用与边际效用关系 三、消费者均衡 第二节无差异曲线分析 一、无差异曲线:定义、特征 二、消费者均衡:预算约束线、消费者均衡 第四章生产理论 通过本章的学习,围绕着在资源既定的情况下如何实现产量最大化和产品最大化这一中心理论,要求学生掌握:边际收益递减规律的含义;总产量、平均产量、边际产量的含义;规模经济的含义;短期成本的变动;并要求用等产量曲线与等成本曲线说明产量最大化的条件和规模,既生产要素的最优组合;理解生产可能性曲线及机会成本概念。 第一节生产与生产的基本规律 一、生产函数 二、边际收益递减规律;总产量、平均产量、边际产量关系 三、规模经济 第二节成本 一、短期成本的分类:短期总成本、短期平均成本、短期边际成本及各短期成本变动的特征、长期总成本、长期平均成本、长期边际成本 二、收益:总收益、边际收益 三、利润最大化原则: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 第三节生产要素的最适组合 一、等成本线、等产量线 二、最佳组合的确定:等成本线切于等产量线 第四节生产可能性曲线与机会成本 一、生产可能性曲线含义 二、机会成本含义 第五章厂商均衡理论 通过本章的学习,主要是要求理解和掌握在完全竞争市场、完全垒断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和寡头垄断市场的情况下,广方是如何进行最优化产量、价格决策的有关问题。

《经济法》复习

张守文《经济法》复习资料 1、经济法的具体制度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宏观调控制度,具体包括财税调控制度、金融调控制度、计划调控制度等;另一类是市场规制制度,具体包括反垄断制度、反不正当竞争制度、消费者保护制度等。 2调解经济或配置资源的手段有两个,一个是市场的无形之手,另一个是国家的有形之手。要使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国家则要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市场失灵,一个是政府失灵。在运用市场的无形之手进行调节的情况下,随着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妨害竞争、外部效应、公共物品、信息偏在等问题越来越突出,从而使市场调节的无形之手很难有效地发挥作用,与此同时,诸如公平分配、币值稳定等问题,也是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由此便提出了市场失灵的问题;由于信息不足、滥用权力、腐败寻租、体制不健、多头管理等原因,政府在资源配置上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这被称为政府失灵。 4 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效率与公平的矛盾,是很基本的矛盾,这些矛盾不能有效协调和解决时,必然会产生“两个失灵”的问题。经济法不是单纯地强调限制政府的权力和国家的权力,而是 以及适用合理的程序,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努力

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 5 己的独立利益,为了各自的利益,都会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动,都会 调制主体和调制受体互相之间必然要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相应的理性行动,可能采取合作的态度,也可能采取不合作的行为,以求在互动的博弈过程中 各类利益主体必然要求产权界定清晰,也必然关注为取得和保护产权所花费的成本。 6、经济法之所以会产生,导源于“两个失灵”问题的存在。经济法不但要规范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等市场行为,同时要规范政府的 调控和规制行为。因此,一类是市场失灵的问题,一类是政府失灵的问题。 7、就是经济法通过对特定社会关系的调整,来不断解决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从而持续地解决“两个失灵”的问题,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保障社会公益和基本人权,进而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横向上分为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纵向上分为基本目标和最高目标。具体包括①稳定增长目标(双重目标)②保障基本人权目标(分配法)③保障社会公益目标④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目标。 8理论意义来看,经济法的调整目标是经济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价值论中居于承上启下的地位,它既能够把抽象的价值转化为具体的法律构成部分,同时

《经济学原理》课程教学大纲

商学院旅游管理 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西 西安培华学院 二〇一三年七月

《经济学原理》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8B8201 学分:4学分学时:64学时 执笔人:袁萍审核人:李红霞 一、课程的性质 《经济学原理》是旅游管理专业必修的公共基础课。 二、适用专业 旅游管理专业 三、教学任务 1.通过经济学原理的学习和训练,使旅游管理专业学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分析方法。 2.通过宏观经济学的学习和训练,使旅游管理专业学生对当代经济学的基本内容有全面、系统的了解,并能结合实际分析和应用,为以后其他课程的学习和工作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四、教学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一方面使学生了解现代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基本方法,为进一步学习经济管理类的专业课程及将来从事经济工作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使学生掌握分析和运用现代经济学知识的技能,即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后把这些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中。 五、教学时间安排

完成以上教学内容时,在体系安排上,主讲教师可以适当调整。 六、本门课程与其他课程关系 本课程作为一门公共基础课,通过学习,为以后其他课程的学习和工作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七、主要教学方法 本课程主要采用理论教学和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对当代经济学的基本内容有全面、系统的了解。同时安排必要的讨论和作业,给学生接触实际、动手分析的机会,将经济学的基本知识与实际生活联系起来。 八、考核方式 本课程采用百分制,通过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核,题型与题量应视各年级学生水平而灵活选用。考勤和作业、课堂表现、讨论各占10%,共40%;期末考试占60%。 九、教材及主要参考资料 [1] 高鸿业.《西方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 [2] 魏小文.《西方经济学》,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9年. [3] 于忠江,孙冰.《西方经济学原理》,立信会计出版社,2009年. [4] 黄亚钧,郁义鸿.《微观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 [5] 曼昆.《宏观经济学》(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 十、教学主要内容纲要 第一章导言 (一)基本目的与要求

曼昆经济学原理复习大纲(超全)

第一篇导言 第一章经济学十大原理 经济学:研究社会如何管理自己的稀缺资源。 机会成本:为了得到某种东西所必须放弃的东西。 理性人:系统而有目的地尽最大努力实现其目标的人。 理性人通常通过比较边际利益和边际成本来作出决策。 当且仅当一种行为的边际利益大于边际成本时,一个理性决策者才会采取这种行为。 市场经济需要实施产权的制度,以便个人可以占有和控制稀缺资源。 \ 市场失灵:市场本身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情况。 外部性:一个人的行为对旁观者福利的影响。 市场势力:单个经济活动者(或一小群经济活动者)对市场价格有显著影响的能力。 市场失灵的原因:{外部性市场势力} 通货膨胀:物价总水平的上升。 两国之间的贸易可以使两个国家的状况都变得更好。 如果经济福利的市场分配结果不是合意的,税收或福利政策可以改变经济蛋糕的分配方式。(当政府用税收和福利再分配收入时,虽然实现了更大程度的平等,但它们降低了效率。 》 经济周期:就业和生产等经济活动的波动。(无规律的、大部分无法预测的) 经济学十大原理: A.人们如何做出决策 1.人们面临权衡取舍(欲望是无限的而资源是稀缺的。社会:效率与公平) 2.某种东西的成本是为了得到它所放弃的东西 3.理性人考虑边际量 4.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反应 B.人们如何相互交易 5.| 6.贸易可以使每个人的状况都变得更好(专业化,社会分工) 7.市场通常是组织经济活动的一种好方法(看不见的手) 8.政府有时可以改善市场结果 C.整体经济如何运行 9.一国的生活水平取决于它生产物品与劳务的能力(生产率:设备,劳动者的技能以 及可用的技术) 10.当政府发行了过多货币时,物价上升 11.社会面临通货膨胀与失业之间的短期权衡取舍(一年) 第二章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 》 实验困难:世界碰巧提供的数据,即历史所提供的自然实验。(预测) 假设:可以使复杂的世界简单化,而且使解释这个世界变得更为容易。 经济模型:一个复杂现象的高度简化。(通常是由图形和方程式组成的模型) 循环流量图:一个说明货币如何通过市场在家庭和企业之间流动的直观经济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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