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进货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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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进货索证台账登记本 单位: 负责人: 年月日 1 / 3

餐饮服务业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指引 一、应依法建立采购查验记录和索证制度的品种 食品及食品原料(食用米、面、油、调味品等)、食用农产品(肉类、蔬菜等)、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盒、筷子等用于食品的工用具、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设备设施等) 二、索证要求 1.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 有检疫合格证明); 2.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以保证食 品安全质量; 3.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4.使用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的,应索取厂家营业执照及产品消毒合格证明;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进货验收 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不得有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 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2.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3.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四、台账记录 1.应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 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进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3.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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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台账模版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附件7 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 相关产品 进货索证台账登记本 单位: 负责人: 年月日 餐饮服务业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指引一、应依法建立采购查验记录和索证制度的品种 食品及食品原料(食用米、面、油、调味品等)、食用农产品(肉类、蔬菜等)、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盒、筷子等用于食品的工用具、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设备设施等) 二、索证要求 1.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 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疫合格证明); 2.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 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以保证食品安全质量; 3.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4.使用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的,应索取厂家营业执照及产品消毒合格证明;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进货验收 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不得有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采购、 使用和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2.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3.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四、台账记录 1.应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进货日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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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店铺进货台账登记本 单位: 负责人: 精品word可编辑!

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指引 一、应依法建立查验记录和索证制度的品种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盒等用于食品的工用具、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设备设施等) 二、索证要求 进店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须索取生产单位的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每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生肉禽类应有检疫合格证明);进货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进货验收 1.入库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接收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食品。 2.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3.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食品与进货凭证是否相符。 四、台账记录 1.应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生产服务提供者,可以由公司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分公司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遵照以上规定进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3.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进货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精品word可编辑!

精品word 可编辑! 页码: 进货日期 产品名称 (含品牌) 进货数量 产品 规格 保质期限 生产日期或批号 生产单位 供货商 联系方式 是否有索证 验收人 食品类 许可证 营业执照 检验证明 购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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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 品相关产品 进货索证台账登记本 单位: 负责人: 年月日 餐饮服务业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 度指引 一、应依法建立采购查验记录和索证制度的品种 食品及食品原料(食用米、面、油、调味品等)、食用农产品(肉类、蔬菜等)、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盒、筷子等用于食品的工用具、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设备设施等) 二、索证要求 1.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 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疫合格证明); 2.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 单等;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以保证食品安全质量; 3.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4.使用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的,应索取厂家营业执照及产品消毒合格证明;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进货验收 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不得有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 采购、使用和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2.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3.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四、台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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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 相关产品 进货索证台账登记本 单位: 负责人: 年月日 餐饮服务业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指引一、应依法建立采购查验记录和索证制度的品种 食品及食品原料(食用米、面、油、调味品等)、食用农产品(肉类、蔬菜等)、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盒、筷子等用于食品的工用具、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设备设施等) 二、索证要求 1.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 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有检疫合格证明); 2.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宜 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以保证食品安全质量; 3.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4.使用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的,应索取厂家营业执照及产品消毒合格证明;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进货验收 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不得有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采购、使 用和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2.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3.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四、台账记录 1.应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进货日期等内容。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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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货台账模版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附件7 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进货索证台账登记本 单位: 负责人: 年月日 餐饮服务业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指引 一、应依法建立采购查验记录和索证制度的品种 食品及食品原料(食用米、面、油、调味品等)、食用农产品(肉类、蔬菜等)、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盒、筷子等用于食品的工用具、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设备设施等) 二、索证要求 1.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生肉禽类应 有检疫合格证明); 2.从固定供货商(含个体经营户)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以保证食 品安全质量; 3.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4.使用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的,应索取厂家营业执照及产品消毒合格证明;

以上各种来源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进货验收 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不得有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 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2.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3.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四、台账记录 1.应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 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进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编号:SY-AQ-03530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Food raw material purchase request certificate, purchase inspection and account record system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 台账记录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的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查验。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7、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的营业执照、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8、应当查验所购产品的感官、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鼓励建立电子台账。 台账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9、采购乳品及含乳食品的,应当建立单独的乳品及含乳食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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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餐饮服务单位 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与进货台帐 单位: 负责人: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东莞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 一、不得采购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规定的食品。 二、进货前应查验供货商资质,不得采购无《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三、做好进货查验工作,查验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是否符合相关食品标准要求,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不得采购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或标识不清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四、采购肉类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并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得采购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具有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五、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严格索证索票,包括供应商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发票、收据、供货清单等。 六、建立食品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台账记录,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证。 七、台账存放应方便查验,记录、票证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产品名称进货 时间 规格数量生产单位 产品生产日期 或生产批号 产品 保质期 供应商 供应商 联系方式 产品与 购物证明 是否一致 验收人

产品名称进货 时间 规格数量生产单位 产品生产日期 或生产批号 产品 保质期 供应商 供应商 联系方式 产品与 购物证明 是否一致 验收人

食品采购进货台帐记录

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 沂南县远洋培训学校 二〇一〇年二月 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

等感官性状是否正常;(4)食品与购物证明是否一致; (5) 处理情况(退货应注明)。3. 台账应当与产品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明、购物凭证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证明按进货时间先后排序,一并附于本表后保存备查。

说明: 一、餐饮业经营者应实施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的食品种类包括: ㈠食品及食品原料; ㈡食用农产品; ㈢食品添加剂; ㈣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规定的索证项目。 二、餐饮业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现场查验和索证: ㈠从食品生产企业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时,应索取食品、食品添加剂企业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按照生产批次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经供货商签字或盖章,索取购物凭证。 ㈡从流通环节采购食品时,应索取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并经供货商签字或盖章,索取购物凭证。 ㈢采购食用农产品应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 ㈣采购生猪肉的,应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他肉类也应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㈤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食品的,应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供货商或供货基地应签订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的合同,每次进货应索取购物凭证。 三、定义 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包括由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的出厂合格证明、符合行业或企业产品标准的检验合格报告或经过计量认证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检验合格报告等。 购物凭证:是指能够满足食品溯源所需要的有效凭证,包括发票、收据、信誉卡等。 餐饮业经营者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格式及填写方法)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1、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采购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的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货方索取生产经营资质(许可证)和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同时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查验。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所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害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索证的其他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索票。生肉、禽类应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进口食品及其原料应索取口岸监督部门出具的建议合格证书。 7、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的营业执照、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8、应当查验所购产品的感官、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鼓励建立电子台账。 台账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9、采购乳品及含乳食品的,应当建立单独的乳品及含乳食品进货台账。 10、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时间、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11、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顺序有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台账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店铺进货台账本

登记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店铺进货台账登记本 单位: 负责人:

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指引 一、应依法建立查验记录和索证制度的品种 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一次性餐盒等用于食品的工用具、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设备设施等) 二、索证要求 进店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须索取生产单位的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每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生肉禽类应有检疫合格证明);进货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发票、收据、进货清单、信誉卡等);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进货验收 1.入库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接收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来源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食品。 2.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3.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食品与进货凭证是否相符。 四、台账记录 1.应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生产服务提供者,可以由公司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分公司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遵照以上规定进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3.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进货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进货日期 产品名称 (含品牌) 进货 数量 产品 规格 保质 期限 生产日期 或批号 生产单位 供货商 联系方式 是否有索证 验收人 食品类 许可证 营业 执照 检验 证明 购物 凭证 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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