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化疗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抗化疗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肿瘤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1.为保证肿瘤化疗药物质量合理应用、安全有效的使用,特制订此管理制度。

2.使用化疗药物的护士均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肿瘤化疗药物常见的毒副作用及其预防和治疗措施。

3.肿瘤化疗药物的存放定点定位,有专用储存箱及特殊标识。化疗药物保存的原则是避光、避潮湿、避热。药品需存放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4、肿瘤化疗药物的使用需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原则,严格按化疗药物配制流程,在配制中心有配制护士进行操作,做好全面的防护,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进行配制,配制护士均需接受专门的培训。

5、对于配制化疗药物有专门的流程,详见《抗肿瘤药物配制工作流程》及《抗肿瘤药物配制中心工作制度》。

6、管理及使用化疗药物的人员可能通过皮肤直接接触、呼吸吸入、持续低剂量的接触,而导致染色体畸变,具有致癌、致畸及脏器损害等潜在的危险,应做好自身防护。

7、化疗药物的外渗是指化疗药物输注过程中漏出或渗浸到皮下组织中,由于化疗药物渗漏后危害严重,在输注化疗药物前必须做好预防,避免外惨。一旦发生外渗,可参考《护理安全管理一护理应急预案一发生化疗药物外渗应急预案》。

8、每日领取的化疗药物只限当日及次日使用。当日使用的化疗药物严格按流程使用,终末处理:次日使用的药物定点放置,单病人药物集中包扎做好标记,写上床号、姓名、住院号、药物名称、剂量、数量等相关信息,并做好班班交接,妥善保存。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为合理使用肿瘤化疗药物,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根据肿瘤化疗药物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将肿瘤化疗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二级进行管理。 (一)特殊管理药物 指药物本身或药品包装的安全性较低,一旦药品包装破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以及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肿瘤化疗药物。 (二)一般管理药物 指未纳入特殊管理肿瘤化疗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 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般管理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2.特殊管理药物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或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处方权、配制权和调配权的获得 (一)处方权的获得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原则上在三级甲等医院的化疗专科或相关部门指定的肿瘤化疗培训基地连续工作或进修学习6个月(含6个月)以上; (二)配制权的获得 1.具有执业资格; 2.原则上在化疗专科或相关部门指定的肿瘤化疗的培训基地进修学习3个月(含3个月)以上; (三)调剂权的获得

药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得肿瘤化疗药物调剂资格。 四、督导、考核办法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肿瘤化疗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肿瘤化疗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化疗患者使用肿瘤化疗药物情况、住院病历治疗用药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四)对违规滥用肿瘤化疗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肿瘤化疗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抗肿瘤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65685

肿瘤化疗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肿瘤化疗的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管理,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根据《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国家卫计委《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范及分级管理制度。 一、肿瘤化疗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 (一)分级管理: 根据肿瘤化疗药物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我院肿瘤化疗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和临床试验用药物三级进行管理。 1.特殊管理药物是指药物本身或药品包装的安全性较低,一旦药品包装破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一类肿瘤化疗药物,该类药物应设专柜并专人保管、明显标识、账物相符,保存条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执行。 2.一般管理药物是指未纳入特殊管理的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该类药物应设专柜,明显标识,做到账物相符。 3.临床试验用药物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目录》见附件一。 (二)采购、验收入库、贮存管理 1、抗肿瘤药物的采购、验收入库、贮存、发放各环节必须严格按高危药品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2、抗肿瘤药物贮存应划定专门区域。 (三)配置管理 应制定完善的静脉用抗肿瘤药物配置的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相关配置人员,应经过相关专业知识、操作技能、配置流程及安全防护等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抗肿瘤药物的配置工作。 抗肿瘤药物配置成品的保存条件,如放置时间、储存温度、是否需要避光等应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以保证药效。

用药过程中,应注意抗肿瘤药物的保存条件、给药方式、输注速度、输注时间、渗漏处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 (四)使用管理 1.调配抗肿瘤药物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经药师审核后予以调配;并由药师复核药品,确认无误方可发放或配置。 2.护士在执行化疗医嘱或处方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核对药品配伍、患者信息、药品信息,并仔细检查药品的外观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给药。特殊管理的抗肿瘤药物使用时必须由护师复核。 3.抗肿瘤药物输注过程中,应注意抗肿瘤药物的保存条件、给药方式、输注速度、输注时间、渗漏处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 4.渗漏处理:医护人员应掌握抗肿瘤药物的相关不良反应及药液渗漏发生时的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一旦出现给药部位药液漏出,需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症处理,以减轻对患者造成的局部损害。有较大刺激性的药物应采取深静脉给药方式。 5.安全用药:在选择和使用抗肿瘤药物时,应注意与其他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及相互作用。密切关注药物不良反应,一旦发生立即对症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6.超说明用药 临床需要超说明书、超剂量使用抗肿瘤药物时由主管医生和科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临床实验依据或循证医学/药学证据,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专家组审核批准。 (五)人员资质管理 应用抗肿瘤药物的临床医师须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相应专业资质,并经过相应的专科培训且考核合格。特殊管理抗肿瘤药物中可能造成比较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需由有经验的医师开据处方,使用时须具有相应的应急措施和相应的抢救设备,必要时须医师在场。 二、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一)权衡利弊,最大获益 (二)目的明确,治疗有序 (三)医患沟通,知情同意

化疗药物配置管理制度

化疗药物配置管理制度 (一)操作环境安全管理 1.条件允许,应配备生物安全柜: (1)办公室和化疗配置间应有明确的分区,配置间为限制区,须有单独的洗手、干手设施。 (2)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进入配置间,配置间入口处应有醒目的标识。 (3)操作中不要在工作区外走动,尽量避免频繁的物流及人员进出。 (4)在储存药物的区域设置适当的警告标识,提醒工作人员注意职业防护。 (5)在药物配置区域不允许做与配置药物无关的事情,如进食、喝水等。 (6)操作人员不得将个人防护器材穿戴出配置间。 2.如条件不允许,可在治疗室内安装排风扇,保证空气流通,及时排除含有药物微粒的气溶胶或气雾,减少被化疗药物沾染的机会。 (二)配药时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操作者应穿防护衣,戴口罩、圆顶帽子、双层手套(在聚乙烯手套外加戴一层乳胶手套)、鞋套;在无生物安全柜条件下配药时可佩戴护目镜、必要时戴面罩。下班前应充分洗浴。 (三)配药过程感染控制要求

1.操作前准备好化疗药物配置防护工具包1个,包括一次性无渗透个人防护服1件、口罩1个、圆顶帽子1个、双层手套(聚乙烯手套外加戴一层乳胶手套)、鞋套、护目镜1个、双层可系带的医用厚塑料袋2个(预先贴上“危害性废弃物”的警示标识)、一次性镊子1把、一次性刷子1把、一次性小铲子1把、一次性无纺纱布4块,另备利器盒1个、警示牌。 2.操作过程中,若出现喷溅药物,应立即停止操作,用一次性无纺纱布吸附操作台上的溢出液,丢入化疗专用医疗垃圾箱,并清洗消毒操作台。 3.在配药时选用一次性注射器,尽量选择容积比所吸药品体积稍大的注射器,注射器中的液体不能超过注射器容量的3/4,防止吸得太满使针栓滑脱。 4.打开安瓿前,轻拍瓶颈和瓶身上部,使瓶颈上的药液沿瓶壁流入瓶底,开启时用无菌纱布包住瓶颈。 5.配好的药液置于化疗配药间专用药品转运容器内,加盖后放入传递窗备用。 6.注意在戴上手套之前或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手套和制服若被污染应立即更换。 (四)化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1.配药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如密封瓶、一次性注射器及多余的药液等及时弃于配置间内的密闭化疗专用医疗垃圾箱内,利器如安瓿瓶等放入利器盒中。

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六、病区药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凡急救药品,必须置于急救车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区域或位置存放。 2)急救药品要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定位存放,标记明显。 3)急救药品的种类各数量要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 4)急救药品专人加锁管理,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取用。急救药品登记本记录急救药品用途、种类、规格、数量、有效期和使用、补充时间等,随时备查。 5)建立急救药品基数及质量检查制度。急救药品登记本置于急救车外。定期检查急救药品、规格、种类、数量、有效期是否与帐目相符,记录并签名。每周检查一次时,可用封条管理。 6)急救药品每次用后须及时补充。次日当班责任组长再次核查。保证急救药品处于应急、随时可用状态。 (二)病区基数药品管理制度 1)病区内基数药品应根据临床需要保存一定基数。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基数药品的清单应一式两份,一份由药房保存,另一份由科室保存。 3)基数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保管、检查等工作。 4)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种类摆放,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片型、颜色的药片,性质不稳定的药品,须避光储存及使用,现用现配。 5)每日当班清点,用药后及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保证随时可用。 6)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近有效期药先用。如发现药品有污染、变色、过期、瓶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并报药房处理。对接近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予以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避免过期。 7)药品应贮存在光线好且易取的地方,需避光保存的药品,应放在避光包装容器内保存。 8)药房应及时向病区提供更换药品的使用期限,以保证病区及时更换。 9)药房应指定负责人定期对各病区基数药品进行检查。 (三)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1)医院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

肿瘤化疗药物临床应用原则

肿瘤化疗药物临床应用原则 肿瘤化疗药物几乎都是细胞毒性药物,在杀死肿瘤细胞的同时,对人体的正常细胞有一定的毒副作用,尤其是对分裂、增殖、比较快的细胞如骨髓造血细胞、胃肠道粘膜上皮细胞等。因此在有效的肿瘤化疗中,毒副作用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另外还有一些如耳毒性抗菌素生素等,都具有细胞毒性作用。 1. 抗肿瘤药的合理应用 (1)临床医师必须熟知抗肿瘤药的抗瘤谱、药动学、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使用规范,合理地应用抗肿瘤药。 (2)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对癌细胞的作用较强而快,高浓度下能迅速杀灭癌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的作用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发挥其杀伤作用。周期非特异性药物的剂量反应曲线接近直线,在机体能耐受的毒性限度内,其杀伤能力随剂量的增加而增加。在浓度和时限的关系中,浓度是主要因素。周期特异性药物则不然,其剂量反应曲线是一条渐近线,即在小剂量时类似于直线,达到一定剂量后不再上升,出现平台。相对来说,在影响疗效的浓度与时间的关系中,时间是主要的因素。因此,为使化疗药物能发挥最大的作用,非特异性药物宜静脉一次推注,而特异性药物则以缓慢滴注、肌内注射或口服为宜。 (3)联合化疗方案中一般应包括两类以上药理作用机制不同的药物,且常用周期特异性药物与作用于不同时相的周期特异性药物配合。选药时也要尽可能使各药的毒性不相重复,以提高正常细胞的耐受性。

(4)经典的肿瘤治疗追求扩大根治的手术、强化或冲击化疗、根治性放疗等,然而往往事与愿违。迄今为止,上述治疗所能达到的最高疗效仅仅是临床治愈,肿瘤的复发和转移仍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且患者治疗后普遍出现生存质量下降,甚至因不能耐受继续治疗而死亡。随着治疗中的手段的进步,使癌症治疗出现了质的飞跃,已经有可能将肿瘤当成慢性病对待,就像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那样,肿瘤患者也可带瘤长期生存。对中晚期肿瘤患者应以“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延长生命时间”为目标进行综合治疗。 2.抗肿瘤药的主要不良反应与防治原则 抗肿瘤药的不良反应涉及以下几方面: (1)骨髓抑制:表现在白细胞、血小板、红细胞和血红蛋白下降。除长春新碱和博来霉素外几乎所有的细胞毒药,均会导致骨髓抑制。骨髓抑制常常出现在给药后的7~10天,但是某些药物可出现得更晚,如卡莫司汀、洛莫司汀和美法仑。在一次治疗前必须检查外周末梢血象。如骨髓功能尚未恢复,应酌情减少用药剂量或推迟治疗。 对中性白细胞减少,或由此带来的发热患者,应当应用重组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必要时考虑给予抗菌药物治疗。 (2)消化道反应:包括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腹胀、肝脏毒性等。对轻度消化道反应可口服多潘立酮、甲氧氯普胺进行处理,如效果不佳,可合并应用地塞米松或劳拉西泮作为补充。对严重呕吐或处理效果不佳者,可给予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剂,包括昂丹司琼、格拉司琼、雷莫司琼、托烷司琼和帕洛诺司琼。为预防迟发症状,可口服地塞米松,可以单独使用,或与甲氧氯普胺、苯海拉明联合应用。

医院化疗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化疗药物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临床化疗药物使用,保障用药安全。 2.范围:化疗药物遴选、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监测及评估。 3.定义 3.1化疗药物:在肿瘤治疗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控制肿瘤的药物,包括:细胞毒性药物、激素类药物、肿瘤分子靶向和生物制剂等,不包括各种肿瘤治疗辅助药物,如造血生长因子、止吐药和慎痛药等。 3.2化学治疗(简称化疗):是恶性肿瘤综合治疗的措施之一,是采用各种不同作用机制的细胞毒性药物联合或单独使用对肿瘤细胞发挥作用,对生长快的肿瘤细胞进行杀灭或抑制其生长,达到治愈或控制肿瘤的目的。 4.权责 4.1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医院化疗药物管理工作实施统筹管理;负责全院化疗药物品种的遴选及新购入化疗药物的审批。 4.2医务部:定期对医师、药师及护士进行化疗药物临床应用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定期对化疗药物医嘱及病例进行点评,对化疗药物的临床使用情况予以评价.对不合理使用化疗药物的情况进行整改。 4.3药学部:负责化疗药物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协助医务部进行相关培训及监管工作。

4.4医师:取得我院化疗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与自身专业技术职称相适应的化疗药物。 4.5药师:取得我院化疗药物处方调剂和调配资格的药师负责化疗药物的审方、调剂、发药和调配。 4.6护士:经过化疗药物培训考核合格后的护士负责化疗药物处方和医嘱的执行。 4.7医学工程与信息部:依据我院化疗药物处方授权,在我院HIS 系统中设置相应医师的化疗药物开方权限,并及时更新维护。 5.制度内容 5.1化疗药钧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5.1.1用药前应充分掌握患者病情,进行风险评估,客观评估疗效和不良反应。 5.1.2应针对患者肿瘤品床分期和身耐受情况,制订治疗方案。 5.1.3用药前务必与患者及其家属就病情、治疗方案及可能出现的风险充分沟通,并签署《化疗知情同意书》。 5.1.4化疗药物治疗应规范合理,依据公认的临床诊疗指南、规范或专家共识进行治疗,对预计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应有相应的处理方案。 5.1.5制定特殊人群的治疗方案:特殊年龄(儿童、老年人)及妊娠期、哺乳期患者和有重要基础疾病的患者需使用化疗药物时,应充分考虑上述人群的特殊性,从严掌握适应证,制定合理可行的治疗方案。

抗肿瘤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抗肿瘤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1?临床抗肿瘤用药必须严格掌握合理应用抗肿瘤药物的原贝⑴ 严格控制使用抗肿瘤药物的适应症,争取最佳疗效,改善患者的生存状况。 ⑵ 严格掌握药物联用的指征,降低毒副作用。 ⑶ 制定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给药方法。 ⑷ 密切观察药物的副作用,及时调整给药方案。 ⑸ 加强药物经济学的应用,尽量降低患者的药物使用支出,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2. 抗肿瘤药物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专业人员给药。 3. 必须以组织学诊断作为肿瘤化疗的基础,不能用抗肿瘤药 做诊 断性治疗和预防用药。 4?严格掌握肿瘤化疗的适应症、禁忌症和各类抗肿瘤药物的药代 动力学特征、使用剂量和使用方法,注意给药的剂量和疗程,结合患者的特点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 5.联合化疗选择药物的原则: ⑴每一药物应该在单独应用时有效。 ⑵ 所用药物应具有不完全相同的药理作用和毒性。 ⑶ 数药同用不致减效或拮抗,并力求协同或增效。 6?严密观察抗肿瘤药物的毒副反应,严格掌握特殊人群的用药特点。

7. 开始化疗后,除被迫停药外,不可轻易停药,以防反跳。 8. 肿瘤化疗时,必须加强支持治疗。 9. 抗肿瘤药物废弃物必须与其它物品分开放置,并密闭存放 在有 特殊标记的特制的防渗漏的污物袋中,统一焚烧处理。 10. 加强专业人员的职业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对接触化疗的医务人员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体检包括肝、肾功能、血常规及血小板等指标测定,并做好记录,以监测其健康状况。 11. 医务处督促和指导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抗肿瘤药物的合理应用的相关制度和相应培训,组织检查和考核。 12. 严格执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的管理办法》并纳入医院的质量管理和综合目标考核,与科室挂钩,与个人挂钩,奖惩分明。医务处、药剂科、信息科等参与考核管理。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肿瘤化疗药物临床应用原则

肿瘤化疗药物临床应用原则

肿瘤化疗药物临床应用原则 肿瘤化疗药物几乎都是细胞毒性药物,在杀死肿瘤细胞的同时,对人体的正常细胞有一定的毒副作用,尤其是对分裂、增殖、比较快的细胞如骨髓造血细胞、胃肠道粘膜上皮细胞等。因此在有效的肿瘤化疗中,毒副作用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另外还有一些如耳毒性抗菌素生素等,都具有细胞毒性作用。 1. 抗肿瘤药的合理应用 (1)临床医师必须熟知抗肿瘤药的抗瘤谱、药动学、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使用规范,合理地应用抗肿瘤药。 (2)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对癌细胞的作用较强而快,高浓度下能迅速杀灭癌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的作用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发挥其杀伤作用。周期非特异性药物的剂量反应曲线接近直线,在机体能耐受的毒性限度内,其杀伤能力随剂量的增加而增加。在浓度和时限的关系中,浓度是主要因素。周期特异性药物则不然,其剂量反应曲线是一条渐近线,即在小剂量时类似于直线,达到一定剂量后不再上升,出现平台。相对来说,在影响疗效的浓度与时间的关系中,时间是主要的因素。因此,为使化疗药物能发挥最大的作用,非特异性药物宜静脉一次推注,而特异性药物则以缓慢滴注、肌内注射或口服为宜。 (3)联合化疗方案中一般应包括两类以上药理作用机制不同的药物,且常用周期特异性药物与作用于不同时相的周期特异性药物配合。选药时也要尽可能使各药的毒性不相重复,以提高正常细胞的耐受性。

(4)经典的肿瘤治疗追求扩大根治的手术、强化或冲击化疗、根治性放疗等,然而往往事与愿违。迄今为止,上述治疗所能达到的最高疗效仅仅是临床治愈,肿瘤的复发和转移仍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且患者治疗后普遍出现生存质量下降,甚至因不能耐受继续治疗而死亡。随着治疗中的手段的进步,使癌症治疗出现了质的飞跃,已经有可能将肿瘤当成慢性病对待,就像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那样,肿瘤患者也可带瘤长期生存。对中晚期肿瘤患者应以“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延长生命时间”为目标进行综合治疗。 2.抗肿瘤药的主要不良反应与防治原则 抗肿瘤药的不良反应涉及以下几方面: (1)骨髓抑制:表现在白细胞、血小板、红细胞和血红蛋白下降。除长春新碱和博来霉素外几乎所有的细胞毒药,均会导致骨髓抑制。骨髓抑制常常出现在给药后的7~10天,但是某些药物可出现得更晚,如卡莫司汀、洛莫司汀和美法仑。在一次治疗前必须检查外周末梢血象。如骨髓功能尚未恢复,应酌情减少用药剂量或推迟治疗。 对中性白细胞减少,或由此带来的发热患者,应当应用重组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必要时考虑给予抗菌药物治疗。 (2)消化道反应:包括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泻、腹痛、腹胀、肝脏毒性等。对轻度消化道反应可口服多潘立酮、甲氧氯普胺进行处理,如效果不佳,可合并应用地塞米松或劳拉西泮作为补充。对严重呕吐或处理效果不佳者,可给予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剂,包括昂丹司琼、格拉司琼、雷莫司琼、托烷司琼和帕洛诺司琼。为预防迟发症状,可口服地塞米松,可以单独使用,或与甲氧氯普胺、苯海拉明联合应用。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说课讲解

关于印发《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各科室: 为规范肿瘤化学治疗等特殊药物的规范使用,加强对肿瘤化学治疗等特殊药物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为合理使用肿瘤化疗药物,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根据肿瘤化疗药物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将肿瘤化疗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和临床试验药物三级进行管理。 (一)特殊管理药物:指药物本身或药品包装的安全性较低,一旦药品包装破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肿瘤化疗药物。 (二)一般管理药物:指未纳入特殊管理和非临床试验用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 (三)临床试验用药物:指用于临床试验的肿瘤化疗药物。 (四)医院“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了部分肿瘤化疗药物,新品种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般管理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2.特殊管理药物: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3.临床试验用药物: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权、配制权和调配权的获得 (一)处方权的获得: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在三级甲等医院的化疗专科或自治区卫生厅等相关部门指定的肿瘤化疗培训基地连续工作或进修学习6个月(含6个月)以上; 3.每两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次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肿瘤化疗专业培训或学术活动,取得相关的继续教育I类学分5分以上。 (二)配制权的获得 1.具有执业资格。 2.在化疗专科或自治区卫生厅等相关部门指定的肿瘤化疗的培训基地连续从事肿瘤护理工作或进修学习3个月(含3个月)以上; 3.每2年必须参加肿瘤化疗相关的护理培训或学术活动并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II类学分5分以上。化疗从业科室的护士长或化疗专业组的护理工作负责人除须达到上述继续教育要求外,每2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次省级以上(含省级)专业组织举办的肿瘤化疗相关的护理培训或学术活动,并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I类学分5分以上。 (三)调剂权的获得 药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得肿瘤化疗药物调剂资格。 四、督导、考核办法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学部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肿瘤化疗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肿瘤化疗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化疗患者使用肿瘤化疗药物情况、住院病历治疗用药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四)对违规滥用肿瘤化疗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肿瘤化疗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九江市第一医院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分类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临床试验 药物烷化剂替莫唑胺环磷腺胺 氮芥 氟达拉滨羟基脲

常见化疗药物的应用和护理

常见化疗药物的应用和护 理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特殊化疗药物应用的观察及护理 一、烷化剂:氮芥、卡莫司汀(卡氮芥)、环磷酰胺(氮芥衍生物)、异环磷酰胺(匹服平) 环磷酰胺(CTX) 1.在室温中稳定,溶于水,但溶解度不大。水溶液仅稳定2-3小时,故应在溶解后短期内应用。 2.可由脱氢酶转变为羧磷酸酰胺而失活,或以丙醛形式排出,导致泌尿系统毒性,故应用时应鼓励病人多饮水。大剂量用时得配合美司钠解毒。 异环磷酰胺(IFO) 1.一般用盐水配伍1000ml静滴3-4小时,因代谢产物对泌尿系统有毒性,轻者可表现为血肌酐升高,高剂量可导致肾小管坏死,故必须用尿路保护剂美司钠解毒。美司钠与IFO的代谢产物结合,因而避免了膀胱炎的发生。其静脉注射排出较慢,所以每4小时给药一次。其剂量是IFO总剂量的60%。于IFO静滴的0、4、8小时静推。 2.神经毒性:肾功能不全和既往用过DDP的患者可有神经毒性,是由于IFO的代谢产物氯乙醛引起的。病人表现为昏睡、意识不清,常在药物治疗期间内或停药后短期内出现。故应尽量减少镇静、止痛及麻醉药物同时应用。 二、抗代谢药:甲氨蝶呤、氟尿嘧啶、卡培他滨(希罗达)、阿糖胞苷、吉西他滨(双氟脱氧胞苷、健择、泽菲) 甲氨蝶呤(MTX) 1.黄色至橙色结晶粉末,为叶酸类抗代谢药物。

2.VCR与MTX合用时,先用VCR,能阻止MTX从细胞内流出提高疗效。先用MTX后用5-Fu能增加细胞杀伤。先用MTX后用门冬酰胺酶,能降低MTX细胞毒性。 3.大剂量甲氨蝶呤(HD-MTX):每次使用比常规剂量大100倍以上的甲氨蝶呤静滴,一般点滴4-6小时。HD-MTX可产生严重的甚至致命的毒性反应,因此在MTX点滴结束后必须采取解毒措施。 4.解救措施:CF解救(一般在MTX点滴结束后2-4小时或24小时开始,每6小时肌注或静注一次,连用12次)、水化、碱化尿液 吉西他滨(GEM): 1.生理盐水或注射用水溶解,5%GS葡萄糖或生理盐水100ml稀释,配制的溶液不可以放入冰箱冷藏,以防结晶。 2.血管刺激性较大,应选择中心静脉或外静脉并使用留置针。 3.输注时间为30-60分钟,超过60分钟会导致不良反应加重。 4.血小板下降是其主要剂量限制性毒性,观察口腔粘膜、皮肤有无出血点、有无柏油便。 5.可出现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皮肤瘙痒,偶尔伴有脱皮、水泡和溃疡。 6.可引起发热、皮疹和流感样症状。少数病人可以出现轻度水肿,或有脱发、一过性嗜睡、失眠、多汗等。 7.约1%的病人可以伴有支气管痉挛,多发生在滴注太快时。 8.可引起轻度乏力、困倦,用药期间不能驾驶机动车。 9.与卡铂联合应用,先用卡铂后用吉西他滨效果好。

医院化疗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化疗药物管理制度 一、化疗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一)用药前应充分掌握患者病情,进行风险评估,客观评估疗效和不良反应。 (二)应针对患者肿瘤临床分期和身体耐受情况,制订治疗方案。 (三)用药前务必与患者及其家属就病情、治疗方案及可能出现的风险充分沟通,并签署《化疗知情同意书》。 (四)化疗药物治疗应规范合理,依据公认的临床诊疗指南、规范或专家共识进行治疗,对预计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应有相应的处理方案。 (五)制定特殊人群的治疗方案:特殊年龄(儿童、老年人)及妊娠期、哺乳期患者和有重要基础疾病的患者需使用化疗药物时,应充分考虑上述人群的特殊性,从严掌握适应证,制定合理可行的治疗方案。 (六)用药时应注意与其他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充分认识并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毒副作用,施治前应有相应的救治预案,毒副反应一旦发生,应立即对症处理并严格按照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进行上报。 二、化疗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一)化疗药物的购用管理 1.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本院化疗药物品种的

遴选,由药学部统一进行采购。 2.化疗药物须从与医院签订有药品购销协议的药品批发企业采购。 3.购用化疗药物应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根据临床实际情况,制订采购计划及补充计划。 4.临床申购新的化疗药物时,应依据治疗需要,经各科室筛选、论证后,认真翔实填写新药申请表,并经科室主任签字后送药学部,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 5.临床科室在紧急情况下,确需使用医院供应目录外的化疗药物时,可按《药品临时采购制度》规定,临时申请采购后使用。 6.新引进医院的化疗药物,生产企业及配送公司应提供相应的临床使用技术资料供药学部临床参考,临床药师针对新引进药物对临床进行相关介绍。 7.临床使用本院没有、需要外购或赠送的化疗药物(如分子靶向药物),参照《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管理。 (二)化疗药物的储存、养护管理 1.化疗药物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储存,并按医院高危药品相关规定设置明显标识,专柜保管。 2.药品包装上具有明确毒性药品标识的化疗药物须严格遵循国家颁布的相关管理规定。 (三)化疗药物的审核、调配管理 1.经培训授权的医师开具的化疗药物处方或医嘱单。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终版.docx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2017年6月20日讨论修订) 为合理使用肿瘤化疗药物,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根据肿瘤化疗药物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将肿瘤化疗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和临床试验用药物三级进行管理。 (一)特殊管理药物:指药物本身或药品包装的安全性较低,一旦药品包装破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肿瘤化疗药物。 (二)一般管理药物:指未纳入特殊管理和非临床试验用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 (三)临床试验用药物:指用于临床试验的肿瘤化疗药物。 (四)《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由医院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委员会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了部分抗肿瘤

药物和抗肿瘤中药,新品种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临床试验用药物: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一般管理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方可使用。 3.特殊管理药物:必须严格掌握指征,由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人员资质管理 (一)医师抗肿瘤药物处方权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肿瘤药物处方权。 (二)抗肿瘤药物调剂权 1.具有执业资格; 2.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得抗肿瘤药物调剂资格。 四、督导、考核办法 (一)药事与药物治疗管理委员会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w

医院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为合理使用肿瘤化疗药物,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 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根据肿瘤化疗药物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将肿瘤化疗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和临床试验药物三级进行管理。 (一)特姝管理药物指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的分子靶向药物。 (二)一般管理药物扌旨未纳入特殊管理和非临床试验用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 (三)临床试验用药物指用于临床试验的肿瘤化疗药物。 (四)医院“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了医院现有所有肿瘤化疗药物,新品种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般管理药物应根据病情需妥,严格掌握适应症,根据相关诊治规范、指南合理用药,处方必须由有相关资质的医师开具,对于患者发生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处理及上报。

2.特殊管理药物必须产格掌握适应症,根据相关诊治规范、指 南,由相关资质的医师开具处方后,须经由科室主任、副主任医师签名同意后方可使用,必要时可进行相关专家的会诊、讨论。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 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3.临床试验用药物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浬易发布的《药物 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权、配制权和调配权的获得 (一)处方权的获得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在三级甲等医院的化疗专科相关部门指定的肿瘤化疗培训基地连续工作或进修学习6个月(含6个月以上); 3.每两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次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肿瘤化疗专业培训或学术活动, 并取得相关的继续教育I类学分5分以上。 (二)配制权的获得 1.具有执业资格; 2在化疗专科相关部门指定的肿瘤化疗的培训基地连续航爭肿瘤护理工作或进修学习3个月以上; 3必须定期参加肿瘤化疗相关的护理培讥或学术活动,并取得 相应的继续教育II类学分5分以上。化疗从业科室的护士长或化疗专业组的护理工作负责人除须达到上述继续教育要求外,每2年 必须参加不少于1次省级以上,(含省级)专业组织举办的肿瘤化

肿瘤化疗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沁源县人民医院 肿瘤化疗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肿瘤化疗药物质量、合理应用及使用安全、有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肿瘤化疗药物均有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有些严重的毒副反应是限制药物剂量或使用的直接原因。 三、使用化疗药物的医生和护士的均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肿瘤化疗药物常见的毒副作用及其预防和治疗措施。 四、化疗药物的外渗是指化疗药物输注过程中漏出或渗浸到皮下组织中。由于化疗药物渗漏后危害严重,在输注化疗药物前必须作好预防,避免化疗药物外渗。 五、管理及使用化疗药物的人员可能通过皮肤直接接触、呼吸吸入或吞食低剂量药物,持续低剂量的接触,而导致染色体畸变,具有致癌、致畸及脏器损害等潜在的危险,应做好自身防护。 六、肿瘤化疗药物的临床使用应征得患方的同意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七、肿瘤化疗药物的临床使用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要严格掌握肿瘤化疗药物使用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临床使用属于高危药品范畴的肿瘤化疗药物,需经过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同意方可使用(附:预计临床可能使用的高危药品附录内的肿瘤化疗药物目录)。 八、化疗药物保存的原则就是避光、避潮湿、避热。药品最好存放在干燥且阴凉的环境下。

附:预计临床可能使用的高危药品附录内的肿瘤化疗药物: 1.甲氨蝶呤 2.吉西他滨 3.司莫司汀 4.氟尿嘧啶 5.羟基脲 6.卡培他滨 7.平阳霉素8.柔红霉素9.多柔比星 10.替加氟11.柔比星12.吡柔比星13.长春新碱14.紫杉醇依15.托泊苷多西他赛16阿糖胞苷17.丝裂霉素18.长春瑞滨19.巯嘌呤20. 达卡巴嗪21.米托蒽醌22. 环磷酰胺23.卡铂24.奥沙利铂25.异环磷酰胺26. 放线菌素D 27.高三尖杉酯碱28.顺铂

常用的化疗药物使用方法以及副作用

紫杉醇,培美曲塞,多西他赛,顺铂,卡铂,伊立替康,贝伐珠单抗,奥沙利铂,多柔比星,表柔比星,长春新碱,环磷酰胺,氟尿嘧啶,吉西他滨,阿糖胞苷,曲妥珠单抗,利妥昔单抗,卡培他滨,替吉奥。 1、紫杉醇 用法: 静滴,滴注本药时应采用非聚乙烯材料的输液用具,治疗前按常规应用地塞米松和H2 受体拮抗剂进行预处理。 滴注时间: 3 小时 副作用: a 过敏反应、末梢神经障碍、肌肉酸痛、关节痛、心脏毒性( 特有的) b 骨髓移植 c 脱发 d 恶心呕吐 2、培美曲塞 用法用量: 静滴,本品联合顺铂时应在本品给要结束30min后再给予顺铂滴注,用0.9% 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100ml, 静滴超过10min 保存:室温保存,配置好的溶液,置于冰箱冷藏或置于室温( 15-30C) 无需避光,其物理及化学特性24 小时内保持稳定。 副作用: 白细胞减少,中性细胞减少,发热,乏力,皮疹,腹痛,肝肾功能异常。护理要点: A 接受本药治疗同时接受叶酸和维生素B12的补充治疗,减少血液学和胃肠道的反应,第一次给予本药治疗开始5-7 天服用叶酸,-直服用整个治疗周期,在最后一次本品给药后21 天可停服。患者还需在第一次本品给药前7 天内肌注维生素B12 一次,以后每三个周期肌注一次,以后的维生素B12给药可与本品用药在同一天进行。 B 本品与吉西他滨合用时,应在使用吉西他滨90min 后再使用本药。C预服地塞米松可以降低皮肤反应的发生率及严重程度。 3、多西他赛 用法:静滴,治疗前一-天服用地米,持续至少三天,防止过敏和体液潴留。滴注时

间:1 小时。 副作用: A骨髓抑制; B过敏反应; C皮肤反应: 红斑,皮疹; D体液潴留: 水肿; E胃肠道反应; F本要外周用药后 1 周内可出现延迟性静脉炎或局部皮肤反应; G肝功能损害。 4、顺铂 用法: 静滴,胸腹腔内注射,动脉注射。 保存: 避光冷藏。 副作用: a 胃肠道反应: 严重的恶心呕吐,可持续一周; B骨髓抑制; c 脱发; D肾损害,听力损害,神经损害,为减轻肾脏负担,需在给药前2-16h 和给药后6h 内 大量补液,注意询问有无耳鸣; E不能接触含铝器具,会产生黑色沉淀及气体; F 变态反应症状,溶血性贫血。 5、卡铂 用法: 静滴,用5%葡萄糖溶解本品。 保存: 室温避光保存,因制剂中无抗菌成分,按规定稀释后的药液,在室温中保持8 小 时稳定。 副作用: a 特有的副作用: 延迟性呕吐; B骨髓抑制; C脱发; D肾损害较轻,听力损害,神经损害,肝损害少见。

最全肿瘤化学治疗药物的管理规范完整版.doc

肿瘤化学治疗药物管理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肿瘤化疗的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管理,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肿瘤化学治疗药物的管理规范。 一、遵循规范化、个体化的治疗原则,严格掌握化疗适应症以及化疗药物的使用规范。 (一)严格按照肿瘤的诊治规范来进行化学治疗:正确的诊断、准确的分期、系统的患者状态评估、认真的治疗前沟通; (二)遵循规范化、个体化的治疗原则,严格掌握化疗适应症以及化疗药物的使用规范,由科室内部在主任医师的主持下统一讨论化疗方案,具体化疗方案的制定以及化疗药物的使用参照国际和中国版NCCN指南。 二、根据化疗工作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一)查房制度:对肿瘤化疗患者,各级化疗从业医师应严格遵循医院相关规定进行三级医师查房; (二)疑难、危重及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严格依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疑难、危重及死亡病例讨论,肿瘤化疗的疑难、危重及死亡病例的讨论应有化疗专科或化疗专业组负责人参加,并提出讨论意见; (三)病历书写制度:根据化疗工作特点,在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完成各项病案书写的同时,须及时、详细记录化疗方案的制定和具体的执行情况,以及不良反应的出现时间、程度、处置措施和转归等;出院医嘱中注明如何观察和发现骨髓抑制等常见不良反应的方法、如何应对常见问题、复查或再次治疗时间以及紧急联络方式等主要注意事项; (四)化疗知情同意制度:化疗前应向患者或患者授权的被委托人全面告知病情、治疗方案、化疗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和风险以及经济负担等,并签署《化疗知情同意书》; (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化疗从业医师和护士在开具和执行化疗医嘱或处方时,严格执行“三查八对”,核对药品配伍,注意化疗药物超敏反应、消化道反应和溶解综合征等不良反应的防治,以及水化、解毒和解救等处理措施的落实。 三、严格遵医嘱应用化疗药物,对肿瘤化学治疗药物的超常规、超剂量、新途径

化疗健康宣教

化疗健康教育 “化疗”是化学药物治疗的简称,是应用抗肿瘤化学药物,采用某些措施和方案治疗肿瘤的方法。最常见的给药方法是口服和静脉注射。 一、化疗常见副何用 化疗药物在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也会影响体内的正常细胞,有时会引起令人不适的副作用,此时应加强观察,加用必要的支持治疗,以帮助患者顺利完成化疗。化疗常见的副作用有:胃肠道反应、白细胞减低以及因此导致的各种感染、脱发、手足发麻等神经系统毒性、静脉炎及药物外渗所致的组织损伤、口腔炎、口腔溃疡、皮肤损害、肝肾功能损害、膀脱炎。 二、化疗副作用的防治 1.胃肠道反应。 最常见为恶心呕吐,这也是化疗患者最不愿接受的不良反应之一。一般用药后l小时内即可出现,这种不适感觉可能会维持几小时至数日。 (1)患者感到恶心时,可避免进食。 (2)避免食用煎炸、油腻或气味浓烈的食物。 (3)避免那些可能会带来恶心感的食物。 (4)每天少食多餐,吞咽前需把食物彻底咀嚼。 (5)治疗前几个小时可进少量食物,但切勿在治疗临近时进食。 2.骨髓抑制。 骨髓中含有三种不同类型的血细胞:①红细胞:含血红蛋白,可将氧气输送到全身各部分。②白细胞:是对抗感染的基本要素。③血小板:可促进血液凝固,以防止出血时流血不止或淤伤。 3.口腔炎。 有些药物可能引起口腔疾痛和局部口腔溃疡,多在治疗后4-6天出现。 (1)每天早晚及进餐后,应仔细清洁口腔和牙齿,去除食物残渣,减少炎症反应。 (2)用软牙刷刷牙有助于减轻口腔的疼痛。 (3)经常用各种漱口水如朵贝尔氏液、苏打水等漱口。 (4)多进食水果、蔬菜等富含维生素C、维生素B、维生素E及微生物元素的食物.,避免食用热、硬、酸、辣、麻等食物,忌酒烟,以减少对愤殇的剌激。 (5)保持口腔湿润,每天至少喝≥3000ml水。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妇女儿童医院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高危药品临床应用,减少不良反应,尽可能避免医疗差错的发生及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参照美国药物安全使用协会(ISMP)及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公布的高危药品目录,同时结合我院用药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高危药品 高危药品定义 高危药品(High-alert medications):由于使用错误而可能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药品,临床上一般指药理作用显着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药品及抗血凝制剂等。 高危药品分级(高危药品目录见附录1) 2.1.1 A级高危药品为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医疗单位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 2.1.2 B级高危药品为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 2.1.3 C级高危药品为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三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

表1 高危药品分级 2.高危药品日常管理

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 2.1.1 药剂科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 2.1.1.1药品调剂室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其中A级高危药品应专区贮存。 2.1.1.2 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黑底黄字)提醒药学人员注意。其中A、B级高危药品应有明显专用标识。 2.1.1.3 高危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调剂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高危药品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上架高危药品的养护、清点等工作。 2.1.1.4 各调剂室需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贮存、保养,做到“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确保药品质量。 2.1.2 护理部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 2.1.2.1 护理单元原则上不存放高危药品(抢救药品除外)。如确实需要,须单独贮存在固定的地方,限量存放,并定期核查备用情况。 2.1.2.2 高危药品存放设置统一黑色警示牌提示牌(黑底黄字)作为警示标志。其中A、B级高危药品应有明显专用标识。 2.1.2.3 高危药品实行专人管理。护理单元护士长负责本单元高危药品的管理,保证用药安全;护理单元高危药品实行定量管理,每日核对,严格交接,由治疗护士负责。 2.1.2.4 各护理单元需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贮存、保养,做到“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确保药品质量。 高危药品的调剂与使用 2.2.1 高危药品的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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