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和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和师德规范学科专业素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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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教育学复习指要

第一章教育与教育学

本章重点:学校教育制度中国古代教育思想赫尔巴特与杜威

知识点梳理:

第一节教育的发展

一、教育

教育的本质:教育是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

广义的教育凡是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的活动,都具有教育作用。包括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

狭义的教育主要指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通过学校教育的工作,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促使他们朝着期望方向变化的活动。

二、学校教育制度

前制度化教育(孔子);制度化教育(中国近代制度化教育兴起标志:清末“废科举,兴学校”,完备的学制系统产生:1902《钦定学堂章程》(壬寅学制)1903《奏定学堂章程》(癸卯学制));非制度化教育思潮(“教育不应再限于学校的围墙之内”库姆斯非正规教育伊里奇非学校化)

现代教育制度的发展趋势:(二战后世界各国教育制度呈现出的共同发展趋势):(1)加强学前教育并重视与小学教育相衔接;

(2)强化普及义务教育并延长义务教育年限

(3)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朝相互渗透的方向发展;

(4)高等教育的类型日益多样化;

(5)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界限日益淡化;

(6)教育制度有利于国际交流.

古代学校教育的特征:“街道有板砖象征了地位”

5点:阶级性、道统性、专制性、刻板性、教育的象征性功能占主导地位。

近代教育的特点:

(1)国家加强对教育的重视与干预,公立教育崛起;

(2)初等义务教育普遍实施;

(3)教育世俗化;

(4)重视教育立法,以法治教.

20世纪以后的教育新特点:“全民终身教育化”

5点:教育终身化、全民化、民主化、多元化、教育技术的现代化

第二节教育学的发展

孔子的教育教学思想

孔子(公元前551——479)是中国古代最伟大的教育家和教育思想家。孔子的教育思想主要反映在《论语》一书中。孔子主张:“有教无类”、“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

●《学记》成书于战国后期,是中国乃至世界教育史上第一部教育专著,主张:

▲“化民成俗,其必由学”揭示了教育的重要性;

▲“建国君民,教学为先”阐述了教育与政治的关系;

▲“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阐释了启发式教学

▲“学不躐等”要求教学要遵循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循序渐进。

(二)西方古代的教育学思想

1、苏格拉底是以其雄辩和与青年智者的问答法而著名的教育家。

苏格拉底问答法分三步:第一步称苏格拉底讽刺;第二步叫定义;第三步叫助产术(产婆术)。该方法强调教师要引导学生自己进行思索,自己得出结论。教师在引导学生探求知识过程中起助产作用。

2、柏拉图的教育思想体现在《理想国》中,亚里斯多德的教育思想体现在《政治学》中。

二、教育学的建立与变革

(一)教育学学科的建立

1、萌芽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1592--1670)的《大教学论》的出版(1632年)《大教学论》是近代第一本教育学著作。夸美纽斯主张把广泛的自然知识传授给普通人的“泛智教育”。

2、康德提出“人是唯一需要教育的动物”

3、卢梭代表作《爱弥尔》。自然主义教育思想。

4、洛克提出了“白板说”,提出“人类之所以千差万别,便是由于教育之故”;他主张绅士教育。

5、裴斯泰洛齐目的在于按照自然的法则全面地,和谐地发展儿童的一切天赋力量。

(二)规范教育学的建立

1、创始人:德国的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赫尔巴特被称为“科学教育学奠基人”。代表著作:《普通教育学》(1806年)第一本现代教育学著作。

主要贡献:他第一个提出要使教育学成为科学。他把教学理论建立在心理学的基础上,把道德教育理论建立在伦理学基础上。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被看作是传统教育学的代表;传统教育学主张:教育的目的是传授知识;传统教育的特点是“教师中心、教材中心、课堂中心”。

2、实用主义教育学的代表人物及著作

代表人物:美国教育家杜威(1859年——1952年),代表作:《民本主义与教育》,他的教育思想与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针锋相对。主张:教育的目的是促进学生发展;强调儿童在教育中的中心地位(杜威关于学生在教学中的地位的主张,称为儿童中心主义);认为教学是儿童通过亲身实践探索经验的过程。他强调的“三中心”是“学生中心、生活中心、活动中心”

(三)当代教育学的发展

1、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编写《教育学》的第一人是前苏联教育理论家凯洛夫,凯洛夫的《教育学》吸收了赫尔巴特的教育思想。

2、20世纪60年代以后,我国开始尝试编写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教育学。

3、20世纪60年代以后,美国布鲁纳的课程结构论和科尔伯格的道德发生论,以及前苏联赞可夫的教学发展思想对世界教育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第二章教育与社会的发展

重点:教育对政治经济,生产力,科技,文化,信息技术

第一节教育与政治经济制度

政治经济制度制约教育目的;内容;教育的领导权、受教育的权利:。

2、教育对政治经济制度的影响表现:(1)教育为政治经济制度培养所需人才;(2)教育是影响政治经济制度的舆论力量;(3)教育可以促进民主。

第二节教育与生产力

教育与生产力的关系

生产力决定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方式方法手段;教育的规模和速度

教育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教育再生产劳动力、教育再生产科学技术.

二、人力资本理论 1960年由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提出。核心概念:人力资本,教育水平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33% 。

第三节教育与科学技术

科学技术对教育的影响:受教育者观念、数量和教育质量、教育的内容、方法和手段。教育对科学技术发展的作用:教育能完成科学知识的再生产、推进科学体制化、具有科学研究功能、具有科学技术研究功能。

三、传统的学校教育与网络教育的不同?

传统学校教育是“金字塔形”的登记制教育,网络教育是“平等的”开放式教育;

传统学校教育由他人掌握的“筛选制度”评定,网络教育依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评定;传统学校教育是“年龄段教育”,网络教育是“跨年龄段教育”或“无年龄段教育”;传统学校教育存在时空限制,网络教育是跨时空的教育。

第四节教育与文化

一、学校文化是指学校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习得且共同具有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核心是价值观念。

学校文化的特性:是组织文化;整合性较强的文化;以传递文化传统为己任;

校园文化的构成:学校物质文化;学校制度文化;学校精神文化;学校各种亚文化

校园文化的核心是学校精神或观念文化

学生文化的特征:过渡性、非正式性、多样性、互补性。

第三章教育与个人的发展

重点:个体身心发展的动因、个体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青少年时期的年龄特征。第一节个体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

一、个体身心发展:指个体从生命开始到生命结束的全部人生过程中,不断发生的变化过程,特别是指个体的身心特点向积极的方面变化的过程。

二、人的身心发展的特殊性及它给我们的启示:

(一)人的身心发展是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实现的

(二)人的身心发展具有能动性

三、关于身心发展动因的理论(重点:个体身心发展的动因)

(一)内发论代表人物:

中国的孟子;

奥地利弗洛伊德认为人的性本能是最基本的自然本能;

美国威尔逊把基因复制看作是决定人的一切行为的本质力量;

美国心理学家格塞尔强调成熟机制对人的发展起决定作用。

(二)外铄论代表人物:

中国的荀子、美国的华生、英国哲学家洛克提出“白板说”

(三)多因素相互作用论:

(四)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发展是个体的内在因素与外部环境在个体活动中相互作用的结果。

四、个体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及对教育的启示

顺序性→循序渐进;“拔苗助长”、“凌节而施”违背了人身心发展的顺序性

阶段性→针对不同阶段的学生选择不同的内容,采用不同的方法;

不平衡性→个体身心发展的关键期;

互补性→注重培养学生自信和努力的品质;

个别差异性→因材施教“一刀切”、“一锅煮”的办法,违背了人身心发展的差异性。

第二节影响个体身心发展的因素

一、影响个体身心发展的因素及作用:

(一)遗传素质——人身心发展的前提,为个体身心发展提供可能性;遗传素质的差异对人的身心发展有一定影响;但其作用不能夸大。

(二)成熟——人的机体的成熟程度制约着人身心发展的程度和特点,它为一定年龄阶段身心特点的出现提供了可能和限制;

(三)环境——为个体的发展提供了多种可能,包括机遇、条件和对象;环境对个体发展的影响有积极和消极之分;人在接受环境的影响和作用时,也不是消极的、被动的。(四)教育——对人的身心发展起主导作用;

(五)个体主观能动性-是促进个体发展从潜在的可能状态转向现实状态的决定性因素

二、学校教育对个体发展的特殊功能:

对个体发展的方向与方面作出社会性规范;

加速个体发展的特殊功能;

对个体的发展具有即时和延时的价值;

具有开发个体特殊才能和发展个性的功能。

三、个体主观能动性的三种层次:生理活动;心理活动;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节教育对人类地位的提升

第四节普通中等教育促进青少年发展的特殊任务

一、人的价值是指人在世界中的地位得到肯定,人的作用得到发挥,人的尊严得到保证。

三、个性亦称人格,指个体稳定的心理特征:整体性与独特性。

四、(重点:少年时期的年龄特征)心理学家把少年期称为“危险期”或“心理断乳期”,在这一时期,儿童将从心理上摆脱对成人的依赖,表现出追求独立的倾向。

少年期总体性的阶段特征是:身体状态的剧变,内心世界的发现,自我意识的觉醒,独立精神的加强。

五、初中教育的个体发展任务是什么?

总体上:给少年独立的要求以尊重、支持和引导,丰富少年的内心世界,形成正确的自我意识和理想自我。

具体讲:

在身体发展方面,进行保健和青春期教育,让少年懂得青春期生理变化的必然性和意义;在认知方面应重视抽象思维和概括能力的培养;

在情意方面,应着重培养学生的道德理想和深刻的情感体验;

在自我教育能力方面,帮学生形成较正确的自我认识,使学生掌握评价自我的多维标准

六、青年期是个体身心两方面逐步走向成熟的时期,是人生的定向时期,个性的定型时期。高中阶段思想政治教育的一个特殊任务就是要解决认识问题和价值问题。

第四章教育目的

重点:我国教育目的的层次、我国教育目的的基础、我国的教育目的和基本精神和素质教育思想。

知识点梳理:

一、教育目的概述

狭义的教育目的是国家对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为什么样人才的总的要求。

(二)教育目的的意义和作用

1、意义:教育目的是一切教育工作的出发点,

教育目的的实现则是教育活动的归宿。

教育目的是教育的根本性问题,或说核心问题,

教育目的对一切教育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2、作用:导向作用、激励作用、评价作用。

(三)教育目的的层次:国家的教育目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教师的教学目标。三者关系: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是普遍与特殊的关系。教学目标与教育目的、培养目标的关系是具体与抽象的关系。

(四)制定教育目的的基本依据

教育目的的制定受制于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背景;

教育目的体现了人们的教育理想;

我国的教育目的建立在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基础上。

二、现阶段我国的教育目的及基本精神(重点)

(一)我国现阶段教育目的:

“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反映出的基本精神:

1、我们要求培养的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要坚持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知识能力的统一;

2、我们要求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要求坚持脑力与体力两方面的和谐发展;

3、适应时代要求,强调学生个性的发展,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对素质教育的理解

(一)素质教育的基本观点:

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以培养创新精神为重点的重点理解:为什么说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

素质教育强调要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结合起来,既充分重视学生共性的发展,又要重视学生个性的多样性

对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发展要求、不同的教育模式、不同的评价方案,从而把学生的差异性显示出来并加以发展

使每一个学生成为具有高度自主性、独立性与创造性的人。

为什么说创新能力不仅是一种智力特征,更是一种人格特征,是一种精神状态?

创新能力离不开智力活动及大量具体知识,但决不仅仅是智力活动,它不仅表现为对知识的摄取、改组和运用及对新思想、新技术的发明,而且是一种追求创新的意识,是一种发现问题、积极探求的心理倾向,是一种善于把握机会的敏锐性,是一种积极改变自

己并改变环境的应变能力。

第五章教师与学生

重点:“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具有能动性的教育对象”的教育意义、教师的职业特点和教师的专业素养

知识点梳理:

第一节学生

一、学生特有的本质属性

(一)学生是处于人生阶段身心发展最迅速时期的人。

学生具有发展的可能性与可塑性,可能性与可塑性转变为现实性的条件是个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

(二)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具有能动性的教育对象。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具有能动性的教育对象”的教育意义:

学生具有依赖性和向师性,教师在学生心目中具有权威性,这是教师进行教育工作的重要条件。但学生对教师的依赖并不是盲从,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不同的特殊素质及个人的独立意志。教师只有在尊重并调动学生主动性、积极性的基础上合理并巧妙运用自己的权威,引导学生主动积极发展,才能促进学生的发展。教师不珍惜甚至滥用权威,将阻碍学生的发展。

二、学生的社会地位:

三、我国还有《宪法》《婚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未成年学生享有的权利:”人身隐于权“ +受教育权(是学生最主要的权利)

第二节教师

二、教师职业的本质(或说教师的根本职责)是教书育人。

教师的职业角色主要有6种:“研究传授朋友示范管的”

传道者;授业、解惑者;示范者;管理者;朋友;研究者。

四、教师职业专业化的条件(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素养)

(一)学科专业素养:(二)教育专业素养:

精通所教学科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

了解该学科相关知识;具有良好的教育能力;

了解该学科发展脉络;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了解该学科领域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

五、教师应具有的教育能力中对教师语言表达能力的要求:

语言准确、明了、有逻辑性;富有感情,有感染力;有个性。

六、教师的人格特征是指教师的个性、情绪、健康以及处理人际关系的品质等。

教师优良的个性品质包括:热情慷慨、善于交际、乐于助人、有责任心、仁慈友善、合群合作、公平客观、耐心周到、有幽默感。

第三节学生和教师的关系师生关系是教育活动中的最基本关系。

良好的师生关系是教育教学活动取得成功的必要保证。

二、师生关系包括:师生在教育内容的教学上是授受关系;人格上是民主平等关系;在社会道德上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第六章课程

重点:课程的分类、课程表现的三个层次

第一节课程概述

广义课程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学内容的总和及进程安排;

狭义的课程特指某一门学科。

课程论侧重研究“教什么”;教学论侧重研究“如何教”

课程是学校教育的基础;课程改革是教育改革的核心

一、课程类型

(一)根据课程任务划分: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

(二)根据课程制定者或管理层次划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

(三)从课程功能的角度:工具性课程,知识性课程,技能性课程,实践性课程。(四)从教育阶段角度:幼儿园课程,小学课程,初中课程,高中课程,社会中心课程(五)从课程的组织核心来看:学科中心课程,学生中心课程,社会中心课程

二、制约课程的主要因素:社会发展的要求及提供的可能;人类文化及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学生的年龄特征、知识、能力基础及其可接受性;课程理论。

第二节课程目标包括四种目标:教育目的、培养目标、课程目标、教学目标

二、课程文件的三个层次: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学科课程标准;教科书教学计划是制定分科标准、编写教科书和设计其它教材的依据。中心问题是开设哪些科目

教学大纲是课程计划中每门学科以纲要的形式编定的、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它一般由说明和本文两部分组成。

教科书又称课本,它是依据教学大纲编制的、系统反映学科内容的教学用书。教科书是教学大纲的具体化。

第四节课程实施第五节课程评价

安排课程表(应遵循整体性原则、迁移性原则、生理适宜性原则);

三、课程评价的主要模式

(一)目标评价模式(在泰勒的“评价原理”和“课程原理”基础上形成的,以课程目标为中心展开);(二)目的游离评价模式(美国学者斯克里文提出)

(三)CIPP评价模式(包括四个步骤:背景评价、输入评价、过程评价、成果评价)第七章教学(上)

重点:教学的任务、教学的过程的结构、教学是一种特殊认识过程、教学过程的基本特点和教学原则和方法

知识点梳理:

第一节教学工作的意义和任务

一、教学是教育目的规范下的、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活动。

二、教学是学校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或说学校进行素质教育的,或说学校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

三、教学的意义(教学的作用)

(一)教学是社会经验得以再生产的主要手段;

(二)教学为个人全面发展提供科学的基础和实践:

突破时空的局限,扩大了个体认识范围,加快了认识的速度;

使个体的身心发展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结合科学知识的传授和学习,

在统一的过程中实现德、智、体、美诸方面的和谐发展。

(三)教学是教育工作构成的主要部分,又是教育的基本途径。

教学是学校教育中最基本的活动,在学校整个教育系统中居于中心地位。

四、教学任务(一)教学的一般任务(或说普通学校教学任务有哪些?)

1 传授系统的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2发展学生智力、体力和创造才能;

3培养社会主义品德和审美情趣,奠定学生的科学世界观基础;4关注学生个性发展第二节教学过程

一、历史上对教学过程的各种理解

·孔子:把学习过程概括为学—思—行的统一过程

·夸美纽斯:主张把教学建立在感觉活动的基础上

·赫尔巴特:认为教学过程是新旧观念的联系和系统化的过程

·杜威:教学过程是学生直接经验的不断改造和增大意义的过程,是从做中学的过程。·凯洛夫:认为教学过程是一种认识过程。

二、为什么说教学过程是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表现如何?

教学过程是学生个体的认识,是由教师引导未成熟的主体通过学习知识去间接认识世界。

学生认识的特殊性表现在:认识的间接性、认识的交往性、认识的教育性、有领导的认识。

三、教学过程的基本特点(或说基本规律)”2结合2统一”

1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统一;教学过程中知、情、意的统一;教师主导作用于学生能动性结合。

在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的是领会知识,理解教材

第三节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

第四节‘’“直起巩固循序渐进理论联系实际因材施教”

我国中学常用的教学原则:直观性、启发性、巩固性、循序渐进、因材施教、理论联系实际

教学方法是师生为完成教学任务而采用的方法,它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中学常用的教学方法:讲授法、谈话法、讨论法、演示法、练习法、实验法。

第八章

教学(下)重点:备课上课的基本要求

第一节教学工作的基本程序

备课、上课、作业的检查与批改、课外辅导、学业成绩的检查与评定。

(一)备课(重点)

备课是教师教学工作的起始环节,是上好课的先决条件。

教师应如何备课?

1钻研教材、2了解学生、3制定教学进度计划

教师怎样写好课时计划(教案)?

1进一步研究教材,确定教学重点和要注意解决的难点;

2确定本课时教学目的;

3考虑进行的步骤,确定课的结构,分配教学进程中各个步骤的时间;

4考虑教学方法的运用、教具的准备和使用方法及板书设计;

5最后写出课时计划。

(二)上课上课是教学工作诸环节中的中心环节,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是上好课。

如何上好一堂课(一堂好课的标准)

目标明确、内容正确、方法得当、表达清晰、组织严密、气氛热烈。

(五)学业成绩的考查与评定,俗称测验或考试。

测验的效度:指一个测验能测出所要测量的属性或特点的程度。是什么

测验的信度:又称测验的可靠度,指一个测验经过多次测量所得结果的一致性程度,以及一次测量所得结果的准确性程度。怎么样

测验的难度:指测验包含的试题难易程度。

测验的区分度:指测验对考生的不同水平能够区分的程度,能力。

第二节教学组织形式

一、学组织形式有:个别教学、班级授课制、分组教学、道尔顿制

二、班级授课制(也叫集体教学或课堂教学)

最早对班级授课制作阐述的是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1632年。

我国最早采用班级授课制的是1862年清政府在北京设立的京师同文馆;

1902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学堂章程》后,班级授课制在全国广泛推行

第三节教学策略??

第九章德育

重点:德育过程规律、德育原则、德育模式

知识点梳理:

第一节德育的意义,目标和内容

(一)德育是教育者依据特定社会要求和德育规律,对受教育者实施有目的,有计划的影响,培养他们特定的政治思想意义和道德品质的活动。

(三)德育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心理健康教育

第二节德育过程

(一)德育过程的基本矛盾:社会通过教师向学生提出的道德要求与学生已有品德水平之间的矛盾。

(二)德育过程的规律

学生的知,情,意,行诸因素统一发展的规律;

学生在活动和交往中形成思想品德规律;

学生思想内部矛盾转化规律;

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长期性和反复性规律。

第3节德育的原则、途径和方法

一、基本原则:“一连 2导尊严因材”

导向性;疏导性;尊重学生与严格要求学生相结合;教育的一致性与连贯性;因材施教

二、德育途径

政治课;课外活动;劳动;共青团活动;班主任工作

三、德育的方法“榜样法说锻扬陶法”

说服法、榜样法、锻炼法、陶冶法、表扬奖励与批评处分。

第四节德育模式

一、认知模式:皮亚杰提出,由科尔伯格进一步深化

二、体谅模式:彼得?麦克费尔围绕人际---社会情境问题的道德教育

三、社会模仿模式:班杜拉

第十章班级管理

重点:班主任在班级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建立和培养良好的班集体

班级管理的功能:有助于实现教学目标,提高学习效率;有助于维持班级秩序,形成良好班风;有助于锻炼学生能力,学会自治自理。

第一节班级管理的意义

班级管理:这一活动的根本目的是实现教育目标,使学生得到充分的,全面的发展。第二节班级管理的几种模式常规管理:平行管理:民主管理:目标管理

第四节班级集体的形成

班集体的形成和培养:确定班集体的发展目标;建立班集体的核心队伍;建立班集体的正常秩序;组织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培养正确的舆论和良好的班风。

教育法律法规精华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精华知识 依法执教——当代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法律素质 1、依法执教:就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按照教育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逐步使教育教学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 2、依法执教具有四个特点:①执教主体的特定性;②执教依据的专门性;③执教性质的特殊性;④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①依法执教的主体是特定的微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只能是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和其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②作为整个教育活动中的一个环节——实施教育的教师的执教活动,必须依照教育法律进行并受教育法律调整和规范;③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行为,既不能任意行使也不能随意放弃,而是集权利处义务为一体,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3、当代教育为什么必须依法执教?(或简述当代教师依法执教的义务)答:当代教师依法执教是因为:①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②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③教师法律素质的亟待提高;④教师以德执教的必然要求;⑤教师依法维权的迫切需要。 4、简述全国人大制订教育法律有哪几部?答:全国人大制订教育法律有:①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②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④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⑤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⑥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⑦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微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与教育有关法律《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 5、我国第一部教育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颁布实施至今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 6、“依法执教”和“以法执教”区别:依法执教是指依据法律来进行执教活动,其内容和形式都必须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以法执教则是指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执教活动,它侧重于法律形式的应用。 【教师资格证考试】

教育法律法规

第一章教育法律基础 第一节教育法规概述 一、教育法规的内涵:教育法规是一切调整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有关教育方 面的法律、条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 我国的教育法规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法律管理手段,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体现。制定和实施教育法规,是国家管理教育的重要方式,它对于推进我国教育管理和教育事业发展的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教育法规的类型: (一)依据教育法规创制方式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主要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具体系统的法律文件,也称制定法。不成文法是指不具有法律条文形式,但国家认可其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不成文法并非来自立法机关的创制,它包括习惯法和判例法两种形式。我国现行的教育法规基本上都属于制定法、成文法之列。 (二)依据教育法规的效力等级和内容重要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本法(或称基本法)通常指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即《宪法》。 普通法(或称单行法)是根本法之外的其他法律,普通法不得和根本法相抵触。在我国教育法规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根本法、基本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位普通法、单行法。(三)依据教育法规规定的内容的不同,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如民法、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等。 程序法就是规定行使具体实体法所要遵循的程序的法律,如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四)根据教育法规的适用范围不同,可分为一般法和特殊法:一般法指适用于一般的法律关系主体、通常的时间、国家管辖的所有地区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特殊法指适用于特别的法律关系主体、特别时间、特别地区的法律,如《XX 省职业教育条例》。 三、教育法规的体系结构:教育法规体系是指教育法作为一个专门的法律部分,按照一 定的原则组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协调、完整统一的法律有机整体。 (一)纵向结构: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即教育法规的表现形式,是指由不同层级的教育法律文件组成的等级、效力有序的纵向体系。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纵向结构为:1.《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宪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其他一切法律法规制定的依据。2.教育基本法律:教育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对整个教育全局起宏观调控作用,或称为“教育宪法”“教育母法”.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律为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教育单行法律:教育单行法律一般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定教育领域某一方面具体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宪法》和教育基本法。 4.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行政法规是行政法规的形式之一,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关于教育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宪法》和教育法律,高于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教育规章。教育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有三种:条例、规定、办法或细则,如《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教师资格条例》等。 5.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性法规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专称。制定地方性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题与答案

>>>>>> 1.依法治校是指学校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为依据,完善部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 《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3.《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 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5.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标志。 6.《刑法》是规有关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的总称。 7.《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生每天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中学不超过 8 小时,小学不超过 6 小时。 8.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9.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 3 年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每月检查一次。 11.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13.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14.《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 15.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16.《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17.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18.《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于2004 年 7 月 1 日正式施行。

中学综合素质考点归纳教育法律法规

中学综合素质考点归纳:教育法律法规 第一节现行主要的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节录) (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四条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十条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第十一条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第十二条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教育工作。 第二章教育基本制度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采取各种措施,开展扫除文盲的教育工作。 按照国家规定具有接受扫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应当接受扫除文盲的教育。 第三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二十六条设立学习及其他交易机构,必须具体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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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一、教育法的含义和特征 含义:广义的教育法是指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所有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教育的规定。狭义的教育法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制定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教育法律。 特征:1教育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教育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教育法规定了教育主体的权力和义务;4教育法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5教育法为教育关系为特有的调整对象;6教育法的调整方法具有自身的特点。 二、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性; 2、体现教育的民主性; 3、保障教育的公共性; 4、确保教育的战略地位; 5、遵循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 三、教育法的渊源和体系 1、教育法的主要渊源:1宪法,2教育法律,3教育行政法规,4地方性教育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教育规则。 2、教育法的体系:1教育法体系的横向结构:教育基本法、基础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社会教育法、学位法、教师法、教育投入或教育财政法;2教育法体系的纵向结构:第一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第二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教育基本法;第三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教育单行法;第四层级,国务院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第五层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其他法定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教育法规;第六层级,教育部及国务院其他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规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会以及其他法定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教育规章。 3、教育法的作用:1指引;2评价;3教育;4保障;5规范;6强制。 4、学习教育法的意义:1落实教育战略地位的需要;2教育立法的需要;3教育执法的需要; 4保障受教育权的需要。 四、教育法律关系含义和特征 含义:是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力和义务关系。 特征:1教育法律关系是依教育法形成的社会关系,是教育法律规范在教育活动中的体现;2教育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关系;3某种教育法律关系的存在,总是以相应的现行的教育法律规范为前提。 五、教育法律关系的分类与构成要素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试题及答案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试题及答案 1、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a)年义务教育制度。 A.九 B.十 C.十一 D.十二 2、新义务教育法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c)。 A.学费 B.杂费 C.学费、杂费 D.学费、杂费、住宿费 3、义务教育实行(a)领导,()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的体制。 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4、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 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d)批准。 A.学校 B.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C.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D.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5、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应当(b)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 A.相当于 B.不低于 C.略高于 D.略低于 6、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c),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A.学习和培训 B.沟通和合作 C.培训和流动 D.交流和互访

7、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d),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A.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B.团队合作的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C.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D.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和实践能力 8、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c)津贴。 A.特殊岗位补助 B.生活补助 C.艰苦贫困地区补助 D.特殊奉献补助 9、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予以保障。 A.国家 B.社会 C.学校 D.人民政府 10、义务教育法总则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a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a),制定本法。 A.宪法和教育法 B.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C.宪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D.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11、“学校下学年生源锐减,教师严重超编,不愿意上早晚自修和补课的同志可以去其他学校另谋高就!”这种说法违反了(b)。 A、《学校管理条例》 B、《教师法》 12、教师之间要“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这是师德教育的(a)。 A、“双赢”协作原则 B、和平共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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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教育法律法规 一、教育法律概述 (一)教育法律的涵义 教育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和规定教育活动和教育关系的系统的行为规则。 (二)教育法律的特征 1.实质上的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普遍性的统一; 2.对象上的确定性与广泛性的统一; 3.形式上的分散性与集中性的统一; 4.内容上的稳定性与易变性的统一。 二、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 1.我国教育法规的纵向结构 ⑴宪法 宪法规定了教育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和立法依据; 原则和任务;规定了公民的受教育权利等. “第十九条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规定了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目的、基本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 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2)教育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 )。 教育方针:“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 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受教育权:”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3)教育单行法。 根据宪法和教育基本法原则制定的调整某类教育或教育的某一具体部分关系的教育法 律 。 (4)教育行政法规 是国务院依据教育法和教育法律,为实现国家教育行政管理活动而制定或发布的规范性

文件。 教育行政法规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5)教育行政规章 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和发布的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等教育行政规章 (6)地方性教育法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订或批准的教育规范性法律文件? 2.我国教育法规的横向结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这一教育基本法律的统领下由六个部门法(单行法)构成,即: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2)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颁布,200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3). 三、教育法律关系 1.教育法律关系的涵义 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教育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 义务的关系。 2.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教育法律关系主体 是在具体的教育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和组织。 (2)教育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①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公民的权利能力指的是公民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和资格.可以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权利能力”。 公民的行为能力指的是公民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能力和资格。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情况: ――完全行为能力人 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以及年满16周岁、

教育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梳理

教育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梳理 教育是国家的事业,为了保障这一事业,国家颁布并实施了多项教育法律法规,而这也成为了各地教师招聘考试的重要考点,因为只有了解了教育法律法规,教师们才有可能做到依法执教。通过对以往各地真题的分析,我们总结出了一些规律,下面我们将从两个方面进行论述:一.教育法律法规常考知识点分类;二.重要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整理。 一、教育法律法规常考知识点分类 1、颁布及施行时间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是(A)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D《教师资格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间是(A) A 2006年 B 2000年 C 1996年 D 1986年 2、数字类考题 国家实施的义务教育年限是(D) A 6年 B 7年 C 8年 D 9年 我国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B)周岁的公民 A 16 B 18 C 14 D 20 3、权责类知识 某小学为追求升学率,将低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学生除名,该小学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C) A人格尊严 B隐私权 C受教育权 D身心健康权 某教学点张老师根据班级学生人数太少的情况,打破传统课堂讲授惯例,进行讨论式教学改革。张老师这样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赋予他的(B) A科学研究权 B教育教学权 C管理学生权 D民主管理权 4、重点法条出处 为了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促进我国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对此专设一章作了原则性规定的法律是(D) A《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下列法律法规中将教师视为专业人员的是(B)

综合素质-教育法律法规考点归纳

考点归纳:教育法律法规 第一节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考点归纳 1.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 2.了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相关内容; 3.了解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相关内容。 一、教育政策 1.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 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 教育政策的类型包括:(1) 根据制定政策的主体不同,可分为政党的教育政策、国家的教育政策和社 会团体的教育政策; (2) 根据政策内容与层次不同,可分为总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 (3) 根据政策效力范围的角度,可分为全局性政策和区域性政策; (4) 根据政策所起作用的角度,可分为鼓励性政策和限制性 政策。 二、教育法规 1.教育法规是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的总和,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 2.教育法规的类型包括: (1)根据教育法规的创制方式和表达方式不同,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 依据教育法规的效力等级和内容重要程度不同,可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在我国教育法规中,《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根本法、基本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教师法》等为普通法、单行法。 (3)根据教育法规规定的内容不同,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4)根据教育法规的适用范围不同,可分为一般法和特殊法。 三、教育法律救济 1.教育法律救济是指教育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损害时,通过裁决纠纷,纠正、制止或矫正侵权行为,使受害者的权利得以恢复,利益得到补救的法律制度。 教育法律救济的途径包括: (1)诉讼渠道:诉讼救济,也称司法救济,是指相对人就特定的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救济,人民法院依法对纠纷做出公正裁决,为相对人提供救济。 (2) 非诉讼渠道:①行政救济渠道,主要是指行政申诉和行政复审制度;②其他救济渠道,主要是指 在人民调解制度的基础上,随着教育法制的健全,根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基本精神,正在逐步建 立校内调解制度。 法律法规条款内容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条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教育法》 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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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一、教育法的含义和特征 含义:广义的教育法是指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所有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教育的规定。狭义的教育法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制定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教育法律。 特征:1教育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2教育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3教育法规定了教育主体的权力和义务;4教育法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5教育法为教育关系为特有的调整对象;6教育法的调整方法具有自身的特点。 二、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1、坚持教育的社会主义方向性; 2、体现教育的民主性; 3、保障教育的公共性; 4、确保教育的战略地位; 5、遵循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 三、教育法的渊源和体系 1、教育法的主要渊源:1宪法,2教育法律,3教育行政法规,4地方性教育法规,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教育规则。 2、教育法的体系:1教育法体系的横向结构:教育基本法、基础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社会教育法、学位法、教师法、教育投入或教育财政法;2教育法体系的纵向结构:第一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中关于教育的条款;第二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教育基本法;第三层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教育单行法;第四层级,国务院制定的教育行政法规;第五层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其他法定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教育法规;第六层级,教育部及国务院其他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育规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会以及其他法定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教育规章。 3、教育法的作用:1指引;2评价;3教育;4保障;5规范;6强制。 4、学习教育法的意义:1落实教育战略地位的需要;2教育立法的需要;3教育执法的需要; 4保障受教育权的需要。 四、教育法律关系含义和特征 含义:是教育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有关教育活动的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力和义务关系。特征:1教育法律关系是依教育法形成的社会关系,是教育法律规范在教育活动中的体现;2教育法律关系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关系;3某种教育法律关系的存在,总是以相应的现行的教育法律规范为前提。 五、教育法律关系的分类与构成要素

教育政策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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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教育政策法规基础知识 第一节教育政策与法规概述 一、教育政策、法规的概念 (一)教育政策的涵义 教育政策是政党和国家为实现教育目标、任务而制定的行动准则,是教育方针、政策的统称。 (二)教育法规的涵义 教育法规是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 注意三点: 1.教育法规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国家意志。 2.教育法规是规定教育管理和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不同主体地位及其权利与义务的规则。 3.教育法规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准则。 二、教育政策、法规的体系类型与结构 (一)教育政策的类型 1.据制定政策主体的不同,可分为政党的教育政策、国家的教育政策、社会团体的 教育政策。 2.据政策内容与层次的不同,可分为总政策、基本政策和具体政策。 3.从政策效力范围的角度,可分为全局性政策和区域性政策。 4.从政策所起作用的角度,可分为鼓励性政策与限制性政策。 (二)教育政策的体系结构 1.教育政策的表现形式 (1)党的政策性文件 (2)国家的政策性文件 (3)党和国家机关联合制定发布的文件 (4)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教育问题的讲话、指示。 2.教育政策的纵横结构 (1)教育政策的纵向结构指依照教育政策的内在逻辑关系作出的纵向排列。 (2)教育政策的横向结构指不同领域的教育政策依横向并列关系加以排列形成的组合方式和秩序。 (三)教育政策的主要内容 1.教育体制政策 教育体制政策包括办学体制政策,管理体制政策,学校领导体制政策,教育投入体制政策,教育认识管理体制政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政策六个方面内容。 教育体制政策在教育政策体系中起着全面性、基础性和政治保障性作用。

小学教师资格证-综合素质-教育法律法规

教师资格证考试小学综合素质考点习题:教育 法律法规 单项选择题 1.鹏鹏12岁,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拘留,班主任唐老师因有感触,在微博中描述了此事,并采用了鹏鹏的真实姓名。唐老师的做法()。 A.合法,微博是唐老师的个人空间,有发表的自由 B.合法,唐老师的做法可以对其他同学起到教育的作用 C.不合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D.不合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参考答案】C。《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入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结合题干,本题选C。 2.教育法规中确立的有关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基本制度和原则等,必须符合()。 A.儿童身心发展规律 B.我国基本国情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教育内在规律 【参考答案】D。只有依据教育的内在规律来确立有关的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等,才能更好地发展教育。 3.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教育部

【参考答案】B。平权型的教育法律关系是两个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教育关系主体之间产生的教育法律关系,通常视为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教师与学生之间属于平权型的教育法律关系。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或已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A.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B.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C.过失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D.过失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参考答案】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故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A。 材料分析题 丁老师从某师范大学毕业后,应聘到一所民办学校担任小学英语教师。学校地处市郊,实行封闭管理,平时不能外出且教学任务很重,不过每月有3 000元的收入,比公办学校的教师工资高出很多,这使她很欣慰。然而,随着寒假的到来,她才知道,学校有一个规定:寒暑假期间不上课,每人每月仅发500元的生活费。丁某很是不解,为什么公办教师可以带薪休假,而民办学校的教师就不可以呢?500元的生活费甚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 该学校的做法违法吗?丁老师该怎么办? 【参考答案】(1)该校的规定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条规定,民办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第二十七条规定,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第三十条规定,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该材料中,丁某虽然是民办学校的教师,但是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样的权利,应该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 (2)丁某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综合素质 教育法律法规

教育法律法规 附录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节选) 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第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节选) 第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选) 第五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节选) 第六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节选) 第七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颁布时间: 1995年3月18日 实施时间: 1995年9月1日 立法机关: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地位:是教育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教育法规体系中处于 “母法”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确立了我国的教育性质和教育方针。是我国教育制度的基础,是决定我国教育发展的根本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教育的基本制度 第三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四章教师和其他工作者 第五章受教育者 第六章教育与社会 第七章教育投入与条件保障 第八章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一章总则 教育的地位、教育的基本内容、教育与国家利益、汉语语言文字、管理体制 第四条【教育的地位】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六条【教育的基本内容】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 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十二条【语言文字】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育教学语言文字,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教育教学。 民族自治地方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从实际出发,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实施双语教育。 第十四条【管理机制】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 第二章基本教育制度 学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 第十七条【义务教育】 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第十九条【学校教育制度】 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三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办学条件、学校管理体制、学校法人 第二十七条【办学条件】 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合格的教师;(把合格改为优秀x) (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记忆小口诀:有钱、有地、有人、有制度 第三十一条【学校管理体制】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其任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二条【学校法人】

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考点习题:教育法律法规

教师资格证《小学综合素质》考点习题:教育法律法规单项选择题 1.鹏鹏12岁,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拘留,班主任唐老师因有感触,在微博中描述了此事,并采用了鹏鹏的真实姓名。唐老师的做法( )。 A.合法,微博是唐老师的个人空间,有发表的自由 B.合法,唐老师的做法可以对其他同学起到教育的作用 C.不合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D.不合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参考答案】C。《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入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结合题干,本题选C。 2.教育法规中确立的有关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基本制度和原则等,必须符合( )。 A.儿童身心发展规律 B.我国基本国情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D.教育内在规律 【参考答案】D。只有依据教育的内在规律来确立有关的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等,才能更好地发展教育。 3.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国家机关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教育部 【参考答案】B。平权型的教育法律关系是两个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教育关系主体之间产生的教育法律关系,通常视为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教师与学生之间属于平权型的教育法律关系。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况不能取得教师资格或已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 A.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B.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C.过失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D.过失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参考答案】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故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A。 材料分析题 丁老师从某师范大学毕业后,应聘到一所民办学校担任小学英语教师。学校地处市郊,实行封闭管理,平时不能外出且教学任务很重,不过每月有3000元的收入,比公办学校的教师工资高出很多,这使她很欣慰。然而,随着寒假的到来,她才知道,学校有一个规定:寒暑假期间不上课,每人每月仅发500元的生活费。丁某很是不解,为什么公办教师可以带薪休假,而民办学校的教师就不可以呢?500元的生活费甚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 该学校的做法违法吗?丁老师该怎么办? 【参考答案】(1)该校的规定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之“教育法律法规”精选试题

1、在我国教育史上,最早把小学教育规定为义务教育是在( )。 A.1904年 B.1922年 C.1949年 D.1986年 2、下列选项中说法错误的是( )。 A.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B.教师的专业化尝试是从建立专门的师范培训机构开始的 C.将每年的9月10日定为教师节是在198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上确定的 D.对于非师范院校毕业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当进行面试和试讲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 )通过。 A.1985年 B.1993年

C.1995年 D.1999年 4、世界上最早颁布义务教育法的国家是( )。 A.美国 B.英国 C.法国 D.德国 5、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根本任务是( )。 A.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B.提高人的道德素质 C.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 D.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和精神支柱 [page]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 )管理。 A.教育部门 B.学校自己 C.地方人民政府 D.国务院行政部门 7、下列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说法,哪种是错误的( )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C.学校不得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 D.县级人民政府编制预算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任何学校倾斜。 8、“四有、两爱、两精神”的教育目的出自( )。 A.《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B.《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教育法律法规没答案

一、教育法规知识概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三)多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基本内容包括教育的性质、方针() A 基本原则 B 教育制度 C 教师与学生 D 教育投入 E 法律责任及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立法宗旨是() A 发展教育事业 B 提高全民族素质C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D保护教师权益 E保护学生权益 3、我国教育的性质是() A 国家坚持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知道 B 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C 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4、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有学校制度,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国家考试制度,() A 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B 学业证书制度 C 学位制度 D 扫除文盲制度 E 教育督导和教育评估制度。 5、设立学校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__________________。 A 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B 有合格的教师 C 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D 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6、目前我国设立的国家考试主要有() A 普通高考 B 成人高考 C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D 中国汉语水平考试 E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F 计算机等级考试 G 民办高校所进行的国家学历文凭考试 四、简答题 1、我国《教育法》规定学生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2、我国《教育法》规定学生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一)填空题 1、《中华人民教师法》颁布于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起实施。 2、《中华人民教师法》的立法依据是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本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适用于_______________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_________工作的教师。 5、《中华人民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履行的义务有遵守法规义务、教育教学义务、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 6、对教师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有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 7、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__________ 许可制度。 8、取得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是必须是合格的中国公民;具有规定的学历或者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________________ 。 9、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时间? 1986年7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的根据 ? 是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确定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年限? 九年制义务教育。 4、义务教育法规定的由哪级政府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6、义务教育法在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7、义务教育法在义务教育入学年龄上是如何规定的?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8、义务教育法在语言文字方面对学校是如何规定的? 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9、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共几个阶段?都是什么? 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 10、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学制是由谁确定? 由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定,教师有哪些情形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处理?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12、义务教育法规定由谁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 13、义务教育法规定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及审订教科书的根据? 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

复习时要侧重时间、部门、法律责任和具体数字。 第一章教育法律基础 教育法规概述 一、内涵:教育法规即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条例、规章等 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一切调整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 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具有共同目的,都决定与上层建筑 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的不同点:两者主体不一样,执行 方式不相同;法规效力比较强,政策适用比较广;法规 政策有区别,解决问题不一样 二、类型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创制方式和表达方式) 2、根本法和普通法(效力等级和内容重要程度) a、《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 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是根本法也叫基本法 b、《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 的根本法、基本法 3、实体法和程序法(法规的内容) 4、一般法和特殊法(适用范围) 三、体系结构(纵向结构) 宪法(根本大法、母法);教育基本法(教育宪法、教 育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教育单 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2006 年修订;教育行政法规(条例、规定、办法或细则) 《教师资格条例》《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地方性教 育法规(条例、办法、规定、规则、实施细则等)《河 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 教育法规的层级

1、教育法规的纵向层级: a、宪法中的教育条款 b、《教育法》:1995年由全国人大制定, 又称“教育母法”或“教育宪法” c、部门教育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单 行法律 主要法律及时间: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全国人大通过的,2006年人大常委 会修订,地位稍高) 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d、教育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发布,教 育法实际操作的主体,内容多;有细则、 条例、规定等 e、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 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省、直辖市、省 会、较大的市),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备案 f、教育行政规章:最低级别的法规 教育法规体系结构:“一最高,二基本, 三单项,四行政”(《宪法》是教育法 律法规的最高层次,教育基本法是《教 育法》人大常委会指定的单行法律。国 务院制定的是行政法规) 2、横向结构: a、教育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 b、基础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 育法》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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