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价格调整规定

产品价格调整规定
产品价格调整规定

夕,只因有你,

总有一些人牵肠挂肚难以忘记,

总有一些日子温暖甜蜜最为珍惜

从春夏到秋冬,从陌生到熟悉,

虽不能时时联系,却总在特别的日子想起你,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因为有你,再苦生活也不觉得累,

再大的险阻也无所畏,

再大的波折也不担忧,

再痛的经历也会忘记,

因为有你,我就拥有了整个世界,

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相识,是最珍贵的缘分,

牵挂,是最真挚的心动,

思念,是最美丽的心情,

问候,是最动听的语言,

在这七夕到来之际,最美的祝福送给你,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雨点轻敲窗,风吹散了梦想,

唯有你的模样依旧在脑海里徜徉,

夜深人静时,你占满了心房,

舍半生轻狂,半世时光,

只为拥有一段和你相处的珍贵情缘,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虽然相距很远,但两颗心却紧紧相连

虽然不常见面,音容笑貌犹如眼前,

悄悄的挟一缕情丝,放飞在炎炎夏日默默的拽一丝牵挂,悬挂在无垠宇宙静静的捎一声问候,盛开在七夕佳节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祝福,是一种真实的心意,

是一种甘甜的快乐,

是一种浪漫的味道,

是一种温馨的记忆,

是一种美丽的幸福,

更是我们情谊永远不变的纽带,

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爱是种体会,即使心碎也觉得甜蜜,爱是种感受,即使痛苦也觉得幸福,爱是种缘分,即使分离也觉得快乐,七夕到了,最真诚的祝福送给你,七夕快乐,我的朋友。

七夕,只因有你,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单身人士找到爱的方向,

愿情侣们找到幸福的天堂,

愿夫妻找到温暖的避风巷,

愿岁月抚平生活的忧伤,愿爱的花瓣轻舞飞扬,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一、工期为六个月以内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材料价格原则上不作调整。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中,应认真考虑建筑材料价格风险因素,及时采集和掌握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增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防范意识和预测能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予以明确。 二、工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涨落所发生的价差,工程发承包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调整。 三、主要建筑材料调价项目:钢材(钢制品)、水泥、砼制品(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沥青、柴油、人工费。 四、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一)材料价格调整事项需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可以调整材料价格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及各方承担风险范围、幅度和调整办法,并依据同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确定投标报价的基准价格,在招标文件中发布。 (三)可调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幅度约定为基准价的±5%。对比材料采购当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 从工程投标截止日到工程竣工期间波动幅度在基准价±5%以内的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可调材料采购当期信息价上涨超过基准价5%的,调整超过基准价5%以上的价差(如报价高于基准价的,高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

扣到不调为止)。 可调材料采购当期信息价下跌超过基准价5%的,调整超过基准价5%以外的价差(如报价低于基准价的,低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调为止)。 (四)施工期内,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的数量及日期应通过监理审核,确认用于本合同工程后报发包人审批,以此作为材料价格调整的依据。 对于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且无法核定材料采购数量及日期的工程项目材料价格调整办法是:依据投标有效期当月《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确定可调材料的基准价格,测算施工期内各月材料信息价的平均增减幅度,如测算幅度超过基准价的±5%,调整超过基准价±5%的部分,调增调减的办法同第3条。 (五)施工合同约定采用固定价格并已计取相应包干风险费用的,不宜调整合同价格。但在施工期间,遇材料价格波动较大,而导致整个工程的差价超出包干风险费用的50%时,则在扣除风险费用后,按本办法执行。 (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可按本办法调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材料价格上涨差额由承包人承担。 (七)人工费调整参照相关职能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文件执行。 五、严格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的制定及投标报价的评审须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

主要材料进行价格调整有关实施细则

湖南省交通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文件 湘交造字[2005]5号 关于在建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材料进行 价格调整有关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交通厅《关于在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材料进行价格调整的指导性意见》(湘交基建字[2005]276号)精神,由我站对全省在建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价格调整进行审核。为了尽快落实该项工作,经组织讨论并报厅同意,拟定了有关的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主要材料价格调整的原则 1、价格调整期:2003年7月1日以前在建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合同段)从2003年7月1 日起开始计算,2003年7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招标的在建项目(或合同段)从开工之日起开始计算,计算期限至项目合同工期止。 2、调差是对价差进行调整,不是对低价进行补偿。调差主要是对在建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合同段)在价格调整期间所用的水泥、钢筋、钢绞线、柴油四种主要材料,根据每月实际市场平均价格与招标时(高速公路指开标前28天,其它项目指开标前20天)市场价格之差进行调整,涨价时予以增补费用,跌价时予以扣减费用。 3、对永久性结构钢材及预埋件(含型钢、钢板、锚垫板等)可以结合这次调整。

4、价格调整材料数量计算,以承包人实际完成,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由业主批准的每月计量为依据。各项目公司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进行材料价格调整的计量项目,各计量项目材料用量统一按本实施细则“材料用量计算方法”执行。 二、材料用量计算方法 对于进行价格调整的工程计量项目,按以下计算规则和指标换算成予以价格调整的材料用量。 ㈠钢材 Ⅰ、Ⅱ级钢筋用量按计量数量,由于通道、涵洞工程按涵身长度计量,且结构尺寸个体差异大,钢筋消耗量则根据设计图纸或变更文件分座计算;预应力粗钢筋用量按计量数量;永久性结构钢材及预埋件用量按设计图纸数量。 ㈡钢绞线 钢绞线用量按计量数量。 ㈢水泥 软基处理、水泥稳定料(底)基层、水泥混凝土路面水泥消耗量以批准的生产配合比为准。由于通道、涵洞工程按涵身长度计量,且结构尺寸个体差异大,水泥消耗量则根据设计图纸或变更文件分座计算。其它各标号砼、圬工及各桩径桩基水泥消耗量,参照按下表换算:C15片石砼 221kg/m3 (32.5R)C15砼 255kg/m3 (32.5R)C20砼 273kg/m3(32.5R)C25砼 317kg/m3 (32.5R)C30砼 365kg/m3(32.5R)C35砼 406kg/m3 (32.5R)C40砼 447kg/m3 (32.5R)C50砼 461kg/m3 (42.5R)

工程结算中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①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低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其涨幅以基 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价格下跌,其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②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高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下跌,其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价格上涨,其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③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等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价格的涨、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材料价格调整示例 ①如某种可调材料的基准价为100元/单位。投标人在投标时报价为80元/单位,以风险幅度5%为例: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涨价,只有当价格高于基准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高于100×(1+5%)=10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115元/单位,则调增(115-105)=10元/单位。即该材料的结算价为(80+10)=90元/单位。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跌价,只有当价格低于投标报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低于80×(1-5%)=76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70元/单位,则调减(76-70)=6元/单位。即该 材料的结算价为(80-6)=74元/单位。

②如某种材料的基准价为100元/单位。投标人在投标时报价为110元/单位,以风险幅度5%为例: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跌价,只有价格低于基准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低于100×(1-5%)=9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85元/单位,则调减(95-85)=10元/单位。即该材料的结算价为(110-10)=100 元单位。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涨价,只有当价格高于投标报价5%的部

关于申请调整材料价差的报告两篇

关于申请调整材料价差的报告两篇 篇一:关于申请调整材料价差的报告 致:XX有限公司 事由:因国家环保大整治不可控因素导致的材料价格非理性大幅上涨,现申请调整各项材料投标合同价与市场价之价差。 “XX工程”是由贵公司开发,我公司承建的一项重要工程。凭借贵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与我司的共同努力,该工程进展良好,样板房部分已经施工完毕。现该项目批次房即将进行施工,但因材料价格的非理性大幅上涨,已远超出我司承受能力,导致现场资金缺口较大,给工程建设带来了不利影响,为保证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我司特提出以下申请。 因《XX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未明确材料价差调整方法,现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9.7.3条规定“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如没有约定,则按照本规范9.7.1条规定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则超过部分的价格应予调整”,我司申请对该工程材料单价及综合单价按现行市场价格予以调整。(后附具体材料单价变动清单及对应的综合单价分析表) 我司充分理解合约的严肃性,但恳请贵司充分考虑国家环保大整治这一不可控因素导致的材料市场价格变动,从实事求是的角度出发,

酌情考虑,合理调整该工程的价格。我司将一如既往地加强项目管理,精心组织,科学施工,保安全,保质量,保工期,以实现合作共赢的发展目标。 特此申请!

篇二:关于申请调整材料价差的报告 文件编号: 致:XX有限公司 事由:要求调整材料合同价与市场价之价差 首先,对贵公司一直以来所给予我们的支持与信赖表示衷心的感谢!正因贵公司的信赖,所以在去年9月份就正式签订了施工合同。签订合同后经过贵司近一年的筹备,终于在今年6月份正式进入施工状态,然而由于国家政策及市场的调整,导致现在的原材料价格直线般快速暴涨,已经远远超出当时签订合同的价格,按照目前情况来看还将持续上涨,因而导致生产成本不断上升,所造成的影响将令我公司难以负荷最终会影响项目的进度。经我公司领导层研究及多方面的思虑,决定遵照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具体分析如下表: 分项 名称合同价 市场采 购价 差价涨幅 涨价5% 价 按合同补 偿额 C15商品 砼240 300 60 25% 252 48 C20商品 砼250 310 60 24% 262.5 47.5 C25商品 砼260 320 60 23.1% 273 47 C30商品270 330 60 22.22% 283.5 46.5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通知(通建价[2015]11号)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通知(发稿时间:2015-5-19 15:02:15 阅读次数:78) 通建价[2015]11号 关于明确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 计算方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保障发承包双方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我市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及价差调整计算方法明确如下: 一、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必须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由于工程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款的,应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摊。 二、发承包双方应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计价中的材料价格风险范围、控制和处理原则。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以下内容: 1.工程中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 主要建筑材料是指用量较大、占工程造价比重较高的常用

材料,其价格波动对工程造价影响明显,其余为非主要建筑材料。 发承包双方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主要建筑材料的种类、名称等,例如钢筋、型材、商品砼、预拌砂浆、水泥、黄砂、碎石、砌块、混凝土制品、电线、电缆、沥青、石材、铝合金型材、玻璃、各类管材、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等。 如发承包双方无约定时,是否为主要建筑材料应按照单位工程投标文件中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的百分比来划分,材料费占单位工程费5%以上的各类材料为主要建筑材料,5%以下的各类材料为非主要材料。 2.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 3.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超过投标价格中的风险幅度时的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4.主要建筑材料数量的取定。 三、签订固定价格合同的建设工程在施工期间内,因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时,材料价格风险调整计算方法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如下办法进行结算。 1.主要建筑材料费用占单位工程费用的比值a确定方法:

产品降价通知函范文

产品降价通知函范文 尊敬的客户: 您好!衷心地感谢您对______有限公司一直以来的信任!长久以来在您的关注与支持下,我司秉承质量第一,服务至上的精神,第一 时间为您提供最优质、最新颖的产品,并赢得了各商家的认可! 降价详情请联系我司销售部: 内贸部:周经理电话:_________手机:_________ 韩经理电话:_________手机:_________ 外贸部:王经理电话:_________手机:_________ ______有限公司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尊敬的客户: 您好!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_______的支持和厚爱。我们很高兴的通知你,为回馈新老客户的长期合作与照顾,现我公司对国内销 售的_______价格进行降价调整,该价格调整方案将于____年____月 _____日起实施,在____年____月_____日前订货的客户按原报价发货,自____年____月_____日后订货的客户一律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具体价格如下: 执行全国统一到岸价:_______元/吨(除新疆、黑龙江以外)。新疆、黑龙江执行:_______/吨到岸价。 关于此次_______的调价,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致电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希望您能理解并继续支持_______糖业,_______ 糖业也将一如既往以高质量的产品和优质服务将甜蜜事业进行到底。 ________有限公司____年____月_____日

尊敬的客户: 您好! 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XX”系列的支持和钟爱。我司本着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精神,多年来为国内用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 过去几年,XX一直承受着因树脂、玻璃等原材料的价格上涨而 导致的喷泉生产成本的上升,以及其他因能源价格上涨而导致的运输、包装等的价格上升的困扰。现天意XX不得不对国内销售的部分“XX”价格做出调整以缓解不断上涨的成本压力,该价格调整方案 将于2007年4月1日起实施,在2007年4月1日前订货的客户按 原报价发货,自4月1日后订货的客户一律按调整后的价格执行(具 体价格请参考XXXX经销商的价格通知表) 关于此次“XX”的调价,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致电XXX销售部。希望您能理解并继续支持“XX”。XXX也将一如既往以高质量的产 品和优质服务全力支持国内XX事业的发展。 XXXXX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致**五金厂: 多年来我公司与贵公司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关系,在与贵公司的各项业务联系中,贵公司各部门都做了大量工作,对此我们感谢 贵公司上下一心的支持。 只有及早掌握市场信息,增强对市场信息的敏锐性,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应对市场变化,就能控制企业成本,就能在多变的市场竞争 中赢得主动权。这也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砝码。也只有凭借 这些,才能够实现企业的凤凰涅磐,才能使企业取得长足的发展。 面对当前钢材市场行情和国际大气候形势状况,根据我公司由财务、督查办、物管等部门组成市场询价小组对市场的调查及我公司《物资采购价格监督与控制规定》,希望贵公司降低物资供货价格,

材料单价调整办法

材料单价调整办法 ( 1 ) 预算价格:1. 主要材料:a. 定额价格:见附录《主材表》 b. 预算价格:由市定额站发布,一年六次 .2. 次要材料:a. 定额价格:见附录《次材表》 b. 预算价格:由市定额站按调整系数发布,一年二次 .3. 新增材料:a. 定额价格:报由定额站确定 ( 2 ) 材料价差:1. 主要材料:a. 根据预算价格对每种材料进行单项调整 b. 实购价与预算价有出入时:经合同双方签证认可,报定额站可按实调整 .2. 次要材料:a. 次材价差总额占定额直接费1%以上:可按新增材料调整 b. 次材价差总额占定额直接费不足1%:a. 根据定额直接费与其它直接费之和以系数综合调整 .b. 单独执行土石方工程不执行次材调价系数.3. 新增材料:a. 根据定额站审批后的定额价格对每种材料进行单项调整 ( 3 ) 合同价格:1. 预算价格一次定死:对开六个月以内非跨年工程,合同中可将主材预算价格一次定死 .2. 预算价格按实调整:对开六个月以上或跨年工程,应按定额站规定对价格进行同期调整( 4 ) 拔交材料:1. 拔交条件:a. 甲方上级拔给的材料 b. 甲方在未开工前准备的材料 c. 工程设计特定的材料 2. 允拔材料:除地方材料( 砖.瓦.砂.石.灰)以外的材料 3. 计算时间:a. 可直接使用的材料,按交货时间计算 .b. 须经测试.化验后才能使用的材料,从测试.化验完成后计算 4. 拔交价款:作为工程拔款抵减工程总造价,不能抵减直接费 5. 计算价格:按预算价格计算 6. 材料规格:因材料不符定额编制材料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负责:a. 串换费:按拔交材料运杂费计算 .b. 加工费:按实计算 .c. 改制费:按实计算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标签:房产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一、工期为六个月以内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材料价格原则上不作调整。施工企业在投标报价中,应认真考虑建筑材料价格风险因素,及时采集和掌握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增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防范意识和预测能力,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予以明确。 二、工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涨落所发生的价差,工程发承包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调整。 三、主要建筑材料调价项目:钢材(钢制品)、水泥、砼制品(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沥青、柴油、人工费。 四、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一)材料价格调整事项需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二)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可以调整材料价格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及各方承担风险范围、幅度和调整办法,并依据同期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确定投标报价的基准价格,在招标文件中发布。 (三)可调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幅度约定为基准价的±5%。对比材料采购当期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 从工程投标截止日到工程竣工期间波动幅度在基准价±5%以内的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可调材料采购当期信息价上涨超过基准价5%的,调整超过基准价5%以上的价差(如报价高于基准价的,高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调为止)。 可调材料采购当期信息价下跌超过基准价5%的,调整超过基准价5%以外的价差(如报价低于基准价的,低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调为止)。 (四)施工期内,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的数量及日期应通过监理审核,确认用于本合同工程后报发包人审批,以此作为材料价格调整的依据。 对于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且无法核定材料采购数量及日期的工程项目材料价格调整办法是:依据投标有效期当月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确定可调材料的基准价格,测算施工期内各月材料信息价的平均增减幅度,如测算幅度超过基准价的±5%,调整超过基准价±5%的部分,调增调减的办法同第3条。

材料价格调差类文件精编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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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文件 成都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 成建价[2008]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成都市建设工程 价格风险分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期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波动比较频繁,使发包人和承包人无法准确预测市场价格风险,导致工程计价的价格争议日益增多,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已严重地影响到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为了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理利益,确保建设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建立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国家九部委《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和国际工程施工招标风险分摊惯例,决定对我市建设工程施工计价中的价格风险分摊原则通知如下: 一、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施工招标文件应按照国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的内容进行编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不得设置工程量增减或签证变更工程量不作调整等违反国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条款。 二、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计价实行价格风险分摊原则。招标工程项目在施工期内材料市场价格及价格政策文件规定有变化的,合同价款应予调整。投标人承担自主报价低于投标时市场价格的风险和可调主要材料在双方约定幅度内以及其他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的风

险;招标人承担从招标基准日(指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的日期)至工程竣工期间政策变化及可调主要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在双方约定幅度以外的风险。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工程要按规定编制预算控制价,预算控制价应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招标人不得将按照规定编制的预算控制价“上浮”或“打折”后公布。工程建设项目预算控制价进行评审的,应将附有评审修改和调整等具体内容的预算控制价及经过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能继续招投标活动。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工程在施工期内,因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照国家或省、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 五、招标人应该在公布招标项目预算控制价的同时公布编制该项目预算控制价所取定人工费标准和可调主要材料单价。所取定人工费标准作为调整人工费差额的依据;所取定可调主要材料单价作为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调差的基准价。 六、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拟建工程的可调主要材料(详见附件)只约定风险幅度,可调主要材料的风险幅度值在0——5%以内取定。招标人可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将附件所列材料之外的某一种或几种材料列为可调材料,并在5%以内约定风险幅度值。 七、实行价格风险分摊后的调价原则 1、人工费调价原则 从招标工程招标基准日到工程竣工期间政策人工费标准有调整的,调整人工费差额。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人工费低于或等于招标基准日人工费规定标准(基准人工费)的,按施工期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标准减招标期基准人工费调差;投标报价中人工费高于招标期基准人工费的,调整施工期人工费与投标报价人工费之差。

关于涨价通知函范文(范文12篇)

关于涨价通知函范文(范文12篇) 涨价通知函1 尊敬的代理商、合作伙伴: 非常感谢贵司长期以来的支持与厚爱,使双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平台!对我司的业务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根据市场行情,由于近期因各种成本和原材料不断上涨,我司接工厂通知,决定于20xx年x月x日xxx每款上涨3元/台;电源每台上涨3元/台;套装每套上涨5元/套。 收到此信息后,请广大客户提前做好市场掌控和预测贵司所需备货数量于10日前下单为截止时间,并协调好新的性价比切入和执行。 如有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xx公司 涨价通知函2 尊敬的客户: 您们好! 自从跨入20xx年,随着人力成本、运输、市场研发费等的全面快速增长,以及各创业方案的不断完善,服务指导环节的不断增加,各项业务的成本都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已经对我们的研发及正常业务运作造成严重影响,长时间难以负荷。

经过多方面的慎重考虑,我公司决定从20xx年X月X日开始,对部分XXX采取价格调整,具体如下: XXX: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X: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X: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此次调价,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致电xxxxxx。 希望大家能理解和支持。我们也将不断完善和提高,以更高品质的专业服务全力回报广大客户的厚爱和支持。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并祝您事业有成!特此公告! 美容美发XXX 20xx—x—x 涨价通知函3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公司的支持和帮助!我司本着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精神,多年来为我公司用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获得了广大用户的认可。 xxxx年国内企业生存环境承受了劳动力成本上升、原材料价格上涨、售后服务环节增加、通货膨胀趋势加重等多重挤压,我们xx公司也不例外。xxxx年下半年以来,我公司一直承受着因原材料、人力成本(加工费、人工费)、运输、市场研发费等价格上涨而导致生产成本上升的困扰。

工程结算中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工程结算中材料价格调 整方法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①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低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其涨幅以基

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价格下跌,其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②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高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下跌,其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价格上涨,其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③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等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价格的涨、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材料价格调整示例 ①如某种可调材料的基准价为100元/单位。投标人在投标时报价为80元/单位,以风险幅度5%为例: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涨价,只有当价格高于基准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高于100×(1+5%)=10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115元/单位,则调增(115-105)=10元/单位。即该材料的结算价为(80+10)=90元/单位。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跌价,只有当价格低于投标报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低于80×(1-5%)=76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70元/单位,则调减(76-70)=6元/单位。即该 材料的结算价为(80-6)=74元/单位。 ②如某种材料的基准价为100元/单位。投标人在投标时报价为110元/单位,以风险幅度5%为例: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跌价,只有价格低于基准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低于100×(1-5%)=9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85元/单位,则调减(95-85)=10元/单位。即该材料 的结算价为(110-10)=100 元单位。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涨价,只有当价格高于投标报价5%的部

关于对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进行调整的通知

关于对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进行调整的通知 甘建价[2008]302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省级有关厅、局、总公司,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处于转型期,近期市场物价出现结构性上涨,建筑安装材料价格涨幅较大,增大建设成本,已影响到工程建设。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主要建筑材料价格的调整提出以下意见。 一、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价格涨落所发生的价差,工程发承包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调整。 1、施工合同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合同中约定了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计算方法,以及明确了风险范围以外单价调整方法的工程,按合同约定调整材料价差。合同中未约定风险费用额度以及风险范围以外单价调整的,材料价差由发包人承担。 2、施工合同采用固定价格的工程,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仅以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承包人自行测算并承担风险,没有具体约定的,可视为其风险范围和幅度约定不明,其价差由发包人承担。 3、施工合同采用可调价格的工程,应按合同约定的条款调整价差。 4、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价差计算以投标或合同签订时采用的材料价格(预算价格或指导价格)与施工期发生的实际采购价或指导价格调整价差,价差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 5、发承包双方对材料调价应及时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

二、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主要建筑材料价格的动态管理,在价格波动较大时应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增加价格信息发布频次和范围,有条件的市、州可通过“甘肃工程造价信息网”动态发布价格信息,正确引导发承包双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三、各市、州招投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备案审查工作,工期在6个月之内且合同价款较小(工程造价100万元以内)的工程,打足备料款时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工期超过6个月或合同价款较大的工程,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对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中无相关条款的,应要求招标方补充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或由发承包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增加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否则不予办理合同备案。 四、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标底(最高限价)、招标文件时,应切合市场实际,各市、州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建筑材料指导价格主要是用于指导建设工程当期工程结算,而不是预测建设工程后期材料价格的变化,在没有打足风险系数或支付足额备料款时,一般不宜采用建设工程当期的材料指导价格固定后期工程的材料价格。 五、发承包双方应进一步增强工程承包风险意识,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充分考虑物价涨落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工期的影响,明确约定投标人应考虑的材料价格风险范围、风险幅度和超出风险范围、幅度后的调整办法。承包人不得盲目压价,应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为前提,保证工程按期交付使用。 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均应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计价依据、计价办法,不得随意压级压价。 六、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已办理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工程结算中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① 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低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其涨幅以基 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价格下跌,其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 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② 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高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下跌,其跌幅以 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价格上涨,其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 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③ 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等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价格的涨、跌幅以基准 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①如某种可调材料的基准价为 材料价格调整示例 100元/单位。投标人在投标时报价为 80元/单位,以风险幅度5新例: (1-5%) =76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 70元/单位,则调减(76- 70)= 6元/单位。即该 材料的结算价为(80 — 6)= 74元/单位 ②如某种材料的基准价为100元/单位。投标人在投标时报价为 110元/单位,以风险幅度5%为例: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跌价,只有价格低于基准价5%勺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低于100( 1-5%) =9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 85元/单位,则调减(95 — 85)= 10元/单位。即该材料 的结算价为(110—10)= 100元单位。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涨价,只有当价格高于投标报价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涨价,只有当价格高于基准价 (1+5% = 10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 位。即该材料的结算价为(80+10)= 90元/单位。 5%勺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高于 100 X 115元/单位,则调 增(115- 105)= 10元/单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跌价,只有当价格低于投标报价 5%勺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低于 80 X 5%勺部

广联达调价方法

GBQ V3.0的调价方式,您知道几何?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经常会调价,调价的实现方式较多,但是最基本的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调整价格,另一种是调整工程量。我们将分别介绍这两种方法在软件中的具体操作过程。 一、调整价格 软件提供可调整价格的操作界面较多,灵活度也很大。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实体项目)界面 1.1 直接修改材料价格 操作步骤:如下图,同时,材料会变成仿制材料,后面会加“-- 1” 修改前:材料:04001002 修改后,材料变仿制,材料号是:04001002-1 ,材料价变为320元。 1.2整个项目工程统一调价 操作步骤,如下图:【工程造价调整】功能 可以对整个项目工程进行人材机单价统一调整,调整后,可通过“预览”功能查看调整后的报价金额。甲供材料、甲定材料与主材设备可以设置是否参与调整。软件一般默认甲供材料不参与调整,主材设备如果不调整,调价系数则不需修改。

2)人材机汇总界面 2.1 逐条修改材料的市场价 操作步骤:如下图,修改材料:01001002的市场价为3300,软件会自动计算价差及价差合计。未修改市场价之前,软件默认材料的 市场价与定额价相同。 操作步骤:如下图,右键选择〖载入市场价〗,调用要选择的信息价文件即可。

2.3 统一调整多条材料价格 操作步骤:如下图,采用:Shift 和Ctrl 多项选择材料,单击右键,选择〖市场价系数调整〗功能 弹出下框,如果不存档,可以选择“否”。 在下图框中输入要调整的系数即可,结果:选中的材料的市场价会统一按此系数进行调整。 二、调整工程量

在GBQ 3.0软件中,调整工程量主要是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实体项目)界面完成的。 1.1 直接修改材料消耗量 操作步骤:如下图,材料的消耗量(软件的列名称为“含量”)修改后,材料的工程量也会随之变化。 修改前:材料:39001170 ,含量是3,工程量是16.56 修改后:材料:39001170 ,含量是2.93,工程量是16.1736 1.2 多条子目的材料消耗量统一调整 操作步骤:选择要调整的子目,采用:Shift 和Ctrl 进行多选,单击右键,出现下图功能【批量换算】 如下图,默认系数为1,灰显状态,输入非“1”的数值,即可使用。同时附加另外两个功能,其中,子目名称附加换算信息,表示如果打勾,结果是:子目名称中会显示输入的调整系数,不打勾,则不显示。

2020年工程结算中材料价格调整方法(实用)

工程结算中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材料价格调整方法 ①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低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上涨,其涨幅以基 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价格下跌,其跌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②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高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的价格下跌,其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或可调价材料价格上涨,其涨幅以投标报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③当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可调价材料的价格等于基准价:施工期间可调价材料价格的涨、跌幅以基准价为基础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幅度值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 材料价格调整示例 ①如某种可调材料的基准价为100元/单位。投标人在投标时报价为80元/单位,以风险幅度5%为例: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涨价,只有当价格高于基准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高于100×(1+5%)=10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115元/单位,则调增(115-105)=10元/单位。即该材料的结算价为(80+10)=90元/单位。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跌价,只有当价格低于投标报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低于80×(1-5%)=76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70元/单位,则调减(76-70)=6元/单位。即该 材料的结算价为(80-6)=74元/单位。

②如某种材料的基准价为100元/单位。投标人在投标时报价为110元/单位,以风险幅度5%为例: 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跌价,只有价格低于基准价5%的部分才能按实调整,即只调整低于100×(1—5%)=95元/单位的部分,如该材料当期信息价格为85元/单位,则调减(95-85)=10元/单位.即该材料的结算价为(110—10)=100 元单位。若在采购过程中该材料涨价,只有当价格高于投标报价5%的部...感谢聆听...

产品定价与调价规范精编

产品定价与调价规范精 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产品定价与调价规范 一.目的 为了使产品定价科学化,制定,调整流程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所有公司产品的定价及调价的过程 三.职责 市场部负责制定产品价格管理制度并按此制度及相关流程进行产品的定价和调价,并将价格信息进行传递与发布。 四、产品定价 1、产品定价的依据 企业的营销目标 与产品定价有关的营销目标有:维持企业的生存、争 取目标利润的最大化,保持和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等,不同的目标决定了不同的定价策略和定价技巧产品成本 产品成本是产品价格的最低限度,产品价格必须能够 补偿产品生产、促销和分销的所有支出,并补偿总公 司为产品承担风险所付出的代价。 企业营销组合策略 定价策略应与产品的整体设计、销售和促销决策相 匹配,形成一个协调的营销组合。 市场需求

产品成本决定产品价格的最低限度,市场需求决定了产品的最高价格。 顾客的考虑 产品定价时必须了解顾客购买产品的理由,并按照顾 客对该产品价值的认知作为定价的重要参考因素。 竞争因素 应参照竞争对手的产品价格,以保证产品的销售。2、产品定价流程 财务部同生产部门、技术部门、营销部门及其相关部门人员收集成本费用数据,计算产品生产的各种成本 和费用; 市场部对市场上的同类产品进行价格调研分析,主要包括生产厂家、产品型号、市场价格、销售情况、顾 客心理价位等方面,尤其是公司竞争对手的情况。 市场部同销售部对新产品的销量进行分析预测,综合考虑各种定价因素,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营销组 合策略,提出新产品的定价方案。 由市场部组织,销售部、财务部、生产部等部门参加,会同公司高层最终确定产品价格。 3、产品定价管理流程

上海市工程调价文件

上海市工程调价文件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等事宜的指导意见》[沪建市管〔2008〕12号] 2010-05-27 07:26:55|分类:默认分类|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沪建市管〔2008〕12号 各有关单位: 一段时间以来,全国范围内的物价呈上升趋势,本市所用的、水泥及劳务用工持续上涨,一定程度上给建设工程项目成本、工程价款调整或工程结算带来一定影响,现结合本市具体情况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程概算应当考虑工程建设期内价格波动等因素。 二、依法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及合同中明确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和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 三、施内,当人工、材料、台班等要素价格所发生变化大于合同定价的“约定幅度”时,发承包双方可参照下列方法进行调整。 (一)当本市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要素价格发生变化幅度大于合同定价的“约定幅度”时,应调整其超过幅度部分(指与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价格变化幅度的差额)要素价格。 (二)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价格调整可选用下列方法。 1、施工期内额定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分别加权平均法。 2、施工期内额定发生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分别算术平均法。 3、双方约定的其他计算法。 (三)各类工程的主要材料参考内容。 1、房屋: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木材、砂石、商品砂浆等。

2、市政设施工程: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木材、砂石、粉煤灰三渣、桥梁支座、伸缩缝、沥青制品、排水管道、混凝土预制件等。 3、民防工程: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木材、砂石、商品砂浆等。 4、园林绿化工程: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木材、砂石、商品砂浆、各类苗木、石材、古建筑材料等。(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方法。 四、已签订工程施工合同但尚未结算的工程项目,如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可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协商订立补充合同协议,建议可采用投标价或以合同约定的价格月份对应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为基准,与施工期造价管理部门每月发布的价格相比(加权平均法或算术平均法),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原则上大于±3%(含3%下同)、钢材价格的变化幅度原则上大于±5%、除人工、钢材外上述条款所涉及其他材料价格的变化幅度原则上大于±8%应调整其超过幅度部分要素价格。 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OO八年三月十一日

人工、材料调差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 杭建市〔2011〕198号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文件 杭州市财政局 各有关单位: 《关于杭州市本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材料价格异常波动结算调整的指导意见》(杭建市〔2008〕44号和杭财基〔2008〕211号),《关于贯彻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人工、材料要素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杭建市〔2008〕45号)实行以来,对推动我市建筑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建设市场人工和材料价格动态调整和工程结算发挥了积极作用。由于我市目前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情况以及合同价款支付和结算方式各不相同,人工、材料等市场要素价格的波动趋势又各具特性,为适应新形势下工程实施阶段合同价风险管理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市场要素价格动态管理,解决不同情形建设工程对人工、材料等费用因市场价格波动所导致的价差进行科学合理调整的需要,现结合杭州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价格动态管理原则 我市建设工程的价格动态管理实行定期发布、事先约定和责任与风险挂钩原则。 (一)定期发布原则。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定期测算和发布人工价格指数、材料信息价等各类价格信息,及时反映本市市场价格水平的波动情况,对建设工程市场要素价格信息进行动态管理,指导工程造价计价行为。 (二)事先约定原则。发、承包双方应充分考虑工期、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在招标文件和签定的施工合同中,按本指导意见精神,事先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人工、材料等要素价格调整的种类、风险承担范围、采用的价差结算调整方式、价差支付方式以及支付比例。

当价格上涨或下跌幅度在约定的风险承担范围内,应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结算时价格不作调整;当价格上涨或下跌幅度超过约定的风险承担范围以外,其风险幅度以外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结算时价差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三)责任与风险挂钩原则。因工期延误所产生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等价格要素变化,应界定双方责任后按以下原则处理: 1、由于承包方原因延误工期而遇价格涨跌的,延误期间的价格上涨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发包人结算时扣回价差。 2、非承包方原因延误工期而遇价格涨跌的,延误期间的价格上涨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价差计入工程造价;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发包人不得扣回价差。 二、市场要素价格调整方式及价差计算方法 (一)材料 1、工程实施过程中,当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时,发、承包双方可根据工程计量和合同价款结算方式,采用下列调价方式之一进行动态结算调整: (1)按时间进度分段计算:即工程实行按月计量和计算价差,合同双方可根据当月市场信息价与投标文件编制期对应的市场信息价进行比较,调整相应价差。 (2)按工程形象部位(目标)进度分段计算:即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实行分段计量和计算价差,合同双方可根据相应形象部位的合同工期相关月份的市场信息价平均值,与投标文件编制期对应的市场信息价进行比较,调整相应价差。 (3)竣工后一次性结算:即工程竣工后实行计量和价差的总结算,价差在竣工结算办理完毕后与工程结算款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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