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汇编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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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汇编

目录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4)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7)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 (1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举报奖励制度 (1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日常检查制度 (14)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通报制度 (16)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制度 (17)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报监督制度 (19)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制度 (2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按照日常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

1、矿长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机电运输、调度、地测、通防等职能部门和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等生产区队相关的专业部门每月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要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所有作业活动、撤出作业人员。

2、矿各分管负责人每半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1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3、生产期间,每天安排管理、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巡查,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4、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汇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调度室,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5、安监科负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逐项登记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应包含以下名称、地点、时间、分类、分级、整改期限、整改资金、整改负责人、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结果及销号情况等相关内容。

二、事故隐患排查坚持“动态化、常态化、专业化、精细化、问题责任化”原则,根据管理层级、职能定位,以矿、区队两级为责任主体。

1、矿层面:日常安全检查由安监科组织实施。每月隐患排查至少由矿长组织实施一次,各分管领导、各业务科室及采掘区队、机电运输队负责人参加,每半旬由各分管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1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2、区队层面:采、掘、机运、通防系统事故隐患排查由各区队负责人组织实施,岗位隐患排查由班组长每班进行评估。

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要具备相应的业务技术水平,并事先做好技术资料、检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隐患排查内容要涉及各个专业和人、机、环、管各个方面,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

四、排查出的隐患必须按照“五定”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组织整改。

1、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当班能够整改的,由当班带班负责人、班组长组织整改,并做好记录;当班不能立即处理事故隐患的,由治理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治理方案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治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对治理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有专人指挥,并设置警示标识,安全员现场监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根据事故分级逐项登记排查出的事故隐患。

2、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限期内完成整改的,整改部门应在采取专项安全措施并积极组织整改的前提下,于限期内之前提出书面延期申请报分管领导、矿长签字后,报安监科备案。延期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延期的原因;

(2)已完成的治理工作情况;

(3)申请延期期限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3、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后,及时向当地主管煤炭部门书面报告,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治理方案按规定及时上报。

五、各科室、区队要注重排查组织,杜绝“以检代排”。隐患排查是基于问题发生频率、影响范围、危害性质等特点,在动态掌握、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对问题进行系统诊断和管理分析,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有效消除共性问题、倾向问题、深层问题和重大问题的手段。各科室、区队要在排查的目的、组织、形式、内容、方法和问题的成因分析、治理措施、整改评价、跟踪管理、效果考核等方面提出明确规定,加强排查过程管控,彻底杜绝“以检代排”现象。

六、各科室、区队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设施、设备等装置,必预制定安全措施,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或人员责任。

(1)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制度不健全的;

(2)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的;

(3)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细致的;

(4)隐患治理措施不落实的;

(5)隐患不报、慌报或者未及时报告的;

(6)隐患治理结束后,未申请、未组织验收的;

(7)隐患治理验收不合格继续组织生产的。

七、矿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对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由矿安监科编制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八、每年至少组织交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1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专项培训。培训前,安监科必须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教案等相关资料,培训后安监科负责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存档。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建立事故隐患治理报告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逐级上报相关部门,并以通报、隐患整改通知单等形式通告相关单位。

(一)、事故隐患的收集

1、各基层单位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及时记录排查人、隐患内容、整改情况等相关信息。

2、安监科对矿组织的安全大排查、安全管理人员日常排查、岗位随机抽查隐患进行收集、分类、登记,各分管业务科室每天对本区

域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收集、分类、登记。

(二)、事故隐患的记录及上报

1、矿组织事故隐患集中排查、各科室组织专业专项事故隐患排查,由各科室汇总后打印,上报安监科。

2、各级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出的隐患及问题,按照要求及时填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3、上级各级组织到矿检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以通知单形式保存,制定整改反馈表,及时将整改情况向检查部门反馈,同时将问题上传到安监科。

4、事故隐患记录的报告机制

①矿对每天对各类检查排查出的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收集、分类、登记、筛选、建档。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隐患的基本情况和产生原因;

b.隐患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和治理难易程度;

c.需要停产治理的区域;

d.发现隐患后采取的安全措施。

②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a.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b.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c.落实的经费和物资;

d.治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e.治理的时限、进度安排和停产区域;

f.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制定的应急预案。

③对安全生产存在重大隐患,煤矿应成立重大隐患管理小组,由法人代表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1)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分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2)制定应急计划,并将应急计划报上级行业管理部门及人民政府备案;

(3)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组织救援设备、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4)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5)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掌握事故隐患后,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应重在落实,要做到时间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责任落实。隐患难以立即整改的,应采取防范措施。

查出重大安全隐患后,应按下列程序及时、准确报告:

(1)查出重大隐患后,隐患现场当班带班矿领导应立即组织撤出井下受威胁地点的工作人员,并向矿调度中心或矿长报告。调度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矿长和其他副矿长报告。

(2)矿长接到汇报后,亲自或责令有关人员立即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报告内容应包括:隐患存在的地点、隐患类别、原因以及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应附现场示意图。

5、各安全督察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履职,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严格按照“严管勤查重惩”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大煤矿安全督察检查力度。

6、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查出汇报后,煤矿应根据制定的处理措施,责任明确,分工明确并责任到人进行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抵触,保证隐患按措施落实整改到位。

7、隐患整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指挥人员必须及时准确采取果断措施,避免指挥失误造成事故。

8、隐患整改结束后,煤矿应及时将隐患整改结果形成书面形式上报。对隐患整改过程中做出重大贡献者实行奖励,隐患整改过程中履职不到位者实行惩罚。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排查、治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矿井生产安全,按照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各单位及职能科室。

第三条煤矿是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矿长对本矿重

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全面责任;各分管副矿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具体责任;各专业部门对本专业所涉重大事故隐患负有治理、验收、销号责任,安监科负责各专业重大事故隐患的报告工作。

第二章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第四条每月由矿长组织各分管领导、各业务科室和各生产队组在矿长月度隐患排查中全面排查重大事故隐患。由安监科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台帐,并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建档管理,节点控制,逐项验收,做到排查整改闭合管理到位。由各专业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单位具体负责严格按照规定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具体整改落实。

第三章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第五条发现和查出矿井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发现人或检查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进行汇报,调度室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矿长进行汇报,同时向专业对口分管矿领导进行汇报,并由安监科编写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通知。

第四章重大事故隐患公告公示制度

第六条对自查、自纠和上级监管监察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由矿长组织制定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整改方案,安监科要及时在行人井口醒目位置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地

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人、停产停工范围。

第五章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制度

第七条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系统分析,认真研究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方案内容应当包括整改负责人、整改完成时限、整改资金、整改措施等要求。

第八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由矿长负责组织各分管矿长、总工程师编制,并报上级煤矿监管监察部门进行审查。审查批准后,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总工程师负责技术指导,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第九条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事故的必须立即进行停产整改,对可能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告知。

第十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前必要时应当撤出危险区域内作业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装置、设施、设备;对暂时难以停产或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检测、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长组织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标准对整改情况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编写书面申请报告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复查验收,办理销号手续。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

一、事故隐患责任追究

1、各单位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及一级非伤亡事故,要立即向矿领导汇报,简要说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者姓名、受伤部位及事故经过等情况,由矿领导组织负责调查处理。

2、本单位发生工伤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追究有关领导人的管理责任:

(1)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事故的;

(2)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或职工未经考试合格就上岗操作,造成事故的;

(3)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4)作业环境不安全,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5)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不提取或提用不足,造成事故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1)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2)由于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

(3)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事故或减轻的;

(4)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开动机器设备,造成事故的。

4、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矿领导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二、事故隐患处罚规定

发生轻伤以上事故、一级非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的处罚规定。

1、对矿长、负事故管理责任的分管矿长、带班人员分别给予1000-5000元罚款。

2、对发生事故的单位管理人员、跟班管理人员分别给予1000-5000元罚款。

3、事故单位当班班组长及事故直接责任人、连保人员、其他责任人,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4、对由上级部门做出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按照上级的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矿内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事故隐患责任追究规定

1、未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或排查不彻底、走形式的,罚款200元。

2、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治理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治理完毕的,罚款500元。

3、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公司或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停产、停头或停面的,做以下处罚。

(1)被公司或上级管理部门下达全矿停产指令1次,罚款2000-5000元。

(2)被公司或上级管理部门停头停面1次,罚款500-2000元。

(3)对不执行公司或上级管理部门下达停产(包括全矿停产和停头、停面)指令的,出现1次罚款1000元。

4、在各级安全检查中,被查出问题较多的,对负管理责任的矿级领导罚款200元。

5、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到期不整改的,每条罚款100元。

四、其它

1、地面值班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值班期间脱岗、井下跟班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带班人员)跟班期间不在井下现场和不进行井下交接班的,发现1次,罚款200元。

2、矿井发生工伤事故、重大侥幸事故隐满不报或迟报超过2小时以上者,罚款1000元。

3、隐瞒作业地点的罚款500元。

4、不按规定按时召开各类安全会议,不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公司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文件、会议和指示精神的,罚款200元。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举报奖励制度为充分发挥事故隐患举报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促进作用,鼓励广大职工、积极举报事故隐患,监督事故隐患的整改,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举报存在的事故隐患包括在现场管理、安全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以及煤矿井下生产活动中存在的事故预兆等方面。

第二条举报人可以采取当面提出、举报信、电话等方式举报。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三条职工发现存在事故隐患时,有权立即向现场管理负责人或跟班、带班领导提出隐患内容。现场管理人员对职工提出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举报过的隐患,现场管理人员整改不力或推诿不整改的,职工可向安监科或安全副矿长或矿长进行举报。

第四条对职工举报的事故隐患,以及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批转的事故隐患举报,安监科必须认真受理,安排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认真对照排查;对查实的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组织整改。

第五条相关单位应将隐患查实、整改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通报,并应将受理举报的事故隐患调查、处理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反馈。

第六条对查实的事故隐患,按下述原则确定对举报人的奖励额度。举报事故隐患及奖励额度由安监科根据举报隐患危害的严重性划分奖励金额,以现金或发放银行卡形式支付。

1、举报的事故隐患使矿管理人员或职工及时纠正了违章行为,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的,给予举报人100-200元的奖励;

2、举报的事故隐患使我矿及时纠正了违规行为,有利于防范事故发生的,给予举报人200元至500元的奖励;

3、举报的事故隐患使我矿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事故发生的(含各类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第七条各单位要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事故隐患举报联系方式: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日常检查制度为规范和加强我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使我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能够长期有效运行,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用于我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日常检查。

第二条全矿所有领导干部、职工全员参与日常隐患排查工作。

第三条矿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执行煤矿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做总体的安排部署。

第四条矿长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科室,各队组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及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至少开展一次排查;排查前由矿长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

第五条各分管负责人每半月组织相关人员对覆盖分管范围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管控效果和事故隐患至少开展一次排查;排查前由分管负责人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

第六条生产期间,各科室队组每天安排管理、技术和安检人员进行巡查,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第七条岗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

第八条矿领导带班期间要对带班区域内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落实,排查事故隐患,记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情况。

第九条对不同阶段上级部门和我公司下发文件要求进行的各类检查和专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相关负责人要按规定要求制定方案,及时组织实施。

第十条通防、地测、采掘、机电运输等专业定期组织专项检查,明确检查重点,收集检查内容、对检查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落实闭合销号。

第十一条对日常检查的隐患要有记录,对本班检查出来的隐患不能当班及时整改的要认真填写“五定表”,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进行整改闭环销号。

第十二条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明确、落实,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完成良好,以及能够及时发现、报告和排除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表彰;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明、排查工作不力、治理措施不落实,以及瞒报谎报事故隐患的,要参照事故调查程序,查明原因、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的责任,并督促制定整改措施。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通报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本矿的安全生产,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按《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五落实”(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预案)原则和有关规定要求逐条进行整改、验收、销号做到闭合管理并进行效果评价。

按效果评价情况分为A、B、C三级。

A级:矿级、科室有危害性的隐患及问题,按照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B级:科室、班组有危害一般的隐患及问题,按照整改通知单限

期整改到位。

C级:班组、岗位人员有危害较小的隐患及问题,按照整改通知单立即整改到位。

二、安监科对当月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对隐患建立台账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并根据整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将统计分析情况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

三、矿长每月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根据安监科提供的月度统计分析情况,对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并编制月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四、每月在矿区公示栏向全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

五、及时在井口利用牌版公示重大事故隐患的地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人、停产停工范围。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制度为确保隐患整改资金足额提取,正确使用,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治理安全隐患。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资金由企业自行筹措。矿井在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排用于隐患治理的资金,必须足额提取,确保隐患整治资金落实到位。

第二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根据隐患工程量大小进行提取使用。财务应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矿财务安全费用计划,保证专款专用。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用于以下事项:

安全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和其他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关的支出。

第四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实际使用等条款。

第五条矿长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第七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审核、汇总并组织编制矿井安全费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矿井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第八条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九条各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

医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所属各科室、各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职责权限。 一、院长对所属各各科室、各职能部门的重大安全隐患排

查全面负责。 二、各科室、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三、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进度。其他科室、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四、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员工协助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第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和有关监管领导报告。执行医院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第六条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七条隐患排查所需的资金由医院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八条安全生产隐患分级。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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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关于抓好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 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4、安全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安全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队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安全隐患排查遵循的原则:

1、属地负责原则。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队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 2、分级管理原则。一般安全隐患,由队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队组书面报告分管矿长。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治理方案; 3、“四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的“四定”原则。措施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 (5)智力的时限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1、安全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案、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分工实施监控管理。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生产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第二条各车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由车间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章检查方式、组织方法和检查内容 第三条公司级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设备人员等开展检查~每月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第四条车间级安全检查~由车间安全员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检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车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第五条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开展日常巡回检查。检查需填写《班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表》。 第六条季节性安全检查: ,一, 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倒塌、防火为重点, ,二, 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爆、防人身伤害及安全用电为重点, ,三, 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为重点, ,四, 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为重点, ,五, 季节性安全检查结合月度检查由公司生产部组织。 第七条节假日安全检查: ,一, 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前~应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二, 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由生产部组织, ,三, 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1、生产原料、燃料、辅助原料及备品准备情况,

2、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保管情况, 3、贮存易燃、可燃易爆特料罐区的防火和安全保卫情况, 4、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5、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6、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7、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第八条不定期安全检查: 新、改、扩建装置运行、试运、投产验收查检~装置开停工前、检修后检查~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第九条各级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一, 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由车间、班组逐级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不得拖延, ,二, 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逐项落实整改措施, ,三, 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定期整改, ,四, 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各车间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生产部监督执行, ,五, 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六, 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填写《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经生产部签发~车间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整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应存档检查, ,七, 各类安全检查记录和整改通知单必须归档备案,

史上最全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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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5)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8)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1)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1) 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25)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37)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45)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49)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52)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56)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64)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71)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77)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82)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85)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88)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93)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98)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03)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109)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118) 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123)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26)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129) 断路作业管理规定 (137) 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139) 抽堵盲板作业管理规定 (145)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49)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55)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6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64)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70) 消防管理制度 (173)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77) 承包商管理制度 (180) 供应商管理制度 (185) 变更管理制度 (188)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92)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2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129)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消除矿山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参照有关国家重点煤矿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煤矿矿长做为法定责任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班组长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 2、煤矿事故隐患是指煤矿现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上存在可导致事故的隐患。 1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分为: 1〉A类:难度大,煤矿解决不了的。 2〉B类:难度较大,班、组解决不了,须由矿里解决的。 3〉C类:难度由班组必须解决的隐患。 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滑坡、机电、运输、爆破、火灾、水害和其他。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1.A类:事故隐患的确认上报,煤矿在其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分类排查,登记造册,凡属于煤矿难解决的隐患,必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协助、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 2.B类:煤矿可以解决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必须贯彻“分级负

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分管副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对出事地点排查,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责任落实。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的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得生产。 3.C类:隐患在班组长的监督下,由班组长和所在班组成员共同处理完毕,在处理过程中若发现难度增大时,可上报煤矿安监科重新定级后组织处理,不可蛮干或强行处理。 一、滑坡事故排查治理制度 1、煤矿矿长每周对所有采场的边坡、排土场的边坡以及台阶进行排查一次,做到事故隐患清楚,并落实相应措施。 2、煤矿安全副矿长、技术员,要经常观察采场工作帮、非工作帮,排土场边坡等安全情况,发现有异常现象及时报请矿长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3、安全员要每天对采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处理,当时处理不了的,应将人员以及设备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4、每个煤矿工人都要做好“自保、连保”安全工作,不可麻痹大意,经常观察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发现有异常迹象时,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向领导汇报。 二、机械事故排查治理制度 1、为确保煤矿各类机械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排查治理,预防各类机械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制度汇编(全)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2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各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的管理。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各项目部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4.2公司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3公司各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对本项目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4.4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 5.内容及要求 5.1事故隐患分类 5.1.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运,并经过一定时间

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2隐患排查方法 5.2.1各部门、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各部门、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2.2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组长,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做到不留空当,不留死角。 5.2.3排查隐患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洞口”与“临边”防护情况、设备防护装置等。 2)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长度计量器具进行实测实量,如对脚手架各种杆件间距、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距离、电箱的安装高度等进行测量。 3)测:用仪器、仪表实地进行测量,如用经纬仪测量塔吊塔身的垂直度,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等。 4)现场操作:由司机/操作工对各种限位装置进行实际动作,检验其使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动作灵敏性和可靠性。 5.2.4公司各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纠,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5.2.5公司各部门和项目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处理;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的,要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5.3隐患排查的手段 隐患排查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隐患排查的主要手段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一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事故隐患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二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检查记录》。 三日常安全隐患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 四季节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四)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为检查内容; (五)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五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二)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噪声等; (三)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接地等; (四)检查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五)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六)检查运输车辆等安全状况; (七)检查环境卫生等; (八)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六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

(一)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二)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三)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1、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普通物品存放保管情况; 2、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3、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4、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5、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七不定期安全隐患检查 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八各级隐患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十四章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生产工作中的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关于抓好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隐患)主要是: 1、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的不安全行为; 2、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生产组织和劳动保障方面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工作场所未达到安全防护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3、其他管理上的缺陷; 4、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的排除地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队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原则: 1、属地负责原则。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隐患所属队组负责落实治理措施,具体实施整改方

案。安监部门督促和协调有关部门协助,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分级管理原则。一般事故隐患,由队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队组书面报告分管矿长。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治理方案; 3、“四定”整改原则。对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定项目、定人员、定措施、定完成时间的“四定”原则。措施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人员; (5)智力的时限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1、安监部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排查管理上的缺陷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验收、销案、管理台帐,建立事故隐患档案,并按照分工实施监控管理。 2.凡是已经下发又不能迅速消除的隐患,要逐项登记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同时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安全评估。制定计划和措施,报矿长批准落实经费,组织实施直到隐患排查、验

双控隐患排查制度汇编(20200515183846)

目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2) 企业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消除制度 (4)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奖惩制度 (5) 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5)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6) 隐患排查治理与监控责任制度 (6) 个人安全隐患识别(排查)与处理制度 (7) 事故隐患建档监控制度 (8)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双报告”制度 (9) 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10)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1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建立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评估、报 告、监控和治理工作,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场所、活动、设备和生产中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活动。 三、职责分工 1、各单位负责人对自己单位及负责范围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实行“谁存 在隐患,谁负责整改”,责任划分实行“属地管理”。 2、各专业负责人对自己本专业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3、安全科负责各单位的隐患排查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和事故隐患治理的落实、整 改和考核。隐患确认不清的,提交公司安全领导小组。 4、公司将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制定逐级的隐患排查表,各单位将以隐患排查表为依据进行隐患排查。 四、事故隐患的定义、分级、分类 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 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分成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 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 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 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隐患排查的分级、内容和频次要求,公司的隐患排查分为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 班组级排查为每班排查: 班组排查由本班班组长负责组织排查,根据公司下发的班组级安全检查表内容以及对 作业区域内不安全因素、设备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工艺出现的不足问题、 管理缺陷等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掉以轻心,麻痹大意, 防止隐患扩大造成事故。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车间级排查为每天至少一次; 车间级排查由车间负责人及安全员负责组织排查,根据公司下发的车间级安全检查表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马道头煤业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扎实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管控,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遵守本 制度。 第二章工作机制 第三条安监站为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制度建设、组织实施、统计上报、归类分析、督办落实、验收销号等工作。 第四条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董事长(总经理)、分管负责人、科室、区队、班组、 岗位人员职责明确,并对相应职责范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五条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管理,按照事故隐患等级,明确整改、验收、督办的责任单位(部门)、人员,台账、记录相一致。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 第六条在编制年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同步编制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两个计划同时下发同时落实,以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 第七条事故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范围、内容和排查周期。排查范围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即全覆盖)。

第八条排查周期: 1、董事长(总经理)每月至少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等业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 2、公司各分管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3、各区(队)、项目部每周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作业区域范围进行一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4、公司各职能部门、区队每天要安排管理、技术和安检人员进行巡查,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5、各单位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 第九条登记上报。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逐项登记,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及其它上级的各类检查隐患也要登记在台账内。 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对口职能部门及属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书面报告,并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第四章事故隐患治理 第十条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分级治理。 1、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当班采取措施,及时治理消除,并做好记录; 2、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由治理责任单位(部门)主要责任人按照治理方案组织实施; 3、重大事故隐患由董事长(总经理)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制度 (最新版)

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上报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排查、治理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煤矿生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的所有部门。 第三条、煤矿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矿长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全面责任,各分管副矿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负责。 第四条、煤矿安全科对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查处的职责。 第五条、煤矿应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责任。 第二章隐患排查 第六条、煤矿每周对本矿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排查1次;煤矿科、

队、班组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随时进行隐患排查。 第七条、煤矿每周召开一次隐患排查办公会议。 第三章隐患治理 第八条、煤矿应建立健全隐患登记建档和重大隐患挂牌整改制度。 第九条、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一般隐患由矿长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定措施、定标准的“五定”原则进行停产整改。 第十条、所有隐患都要按照“零闭合”管理原则,逐级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由煤矿组织验收,安全矿长签字后报公司安全监察处备案。重大隐患整改完成,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由煤矿向公司提出书面恢复生产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内容、自检结果,并由煤矿矿长和安全矿长签署验收意见。 第四章隐患报告 第十一条、发现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时,煤矿调度室必须立即向公司调度室报告。 第十二条、每月25日前,煤矿要将本期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与方案

安 全 隐 患 排 查 管 理 制 度 与 方 案编制:xx 审核:xx 批准:xx 目录:Q/xxJS x x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xxJS-16.01-2017 2017-01-16发布2017-01-16实施

第一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3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 3 三、管理活动的内容和方法 5 四、安全检查7 五、隐患排查的重点部位、范围和内容14 六、安全隐患治理方式和重点15 七、隐患排查的实施17 八、隐患管理18 九、隐患治理21 十、预测预警23 十一、信息报送23 十二、检查与考核24 十三、广泛宣传营造气氛25 第二部: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一、编制依据26 二、对安全隐患存在的一般安全规定26 三、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项目部组织机构27 四、高处坠落事故隐患排查方案28 五、物体打击事故安全排查方案28 六、触电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29 七、中署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31 八、中毒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33 九、发生坍塌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35 十、火灾和爆炸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方案35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1.通过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能够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施工中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施工中安全事故隐患。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改版2014-8-3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2008.2.1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 AQ/T 9006—201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水安监[2011]475号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 SL 721-201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 JGJ159-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Q/RHJS-16.01-2017 预测预警管理制度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 成立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凌霞任组长,曹亮、何维、胡荣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组织构架及人员如下图:

最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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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目录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3)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6)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9)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8) 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22)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32)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39)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43)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46)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49)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6)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2)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67)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71)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74)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77)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81)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86)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90)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95)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103) 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107)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10)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113) 断路作业管理规定 (120) 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122) 抽堵盲板作业管理规定 (127)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31)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36)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4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45)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51) 消防管理制度 (154)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58) 承包商管理制度 (160) 供应商管理制度 (165) 变更管理制度 (168)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71)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2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129)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131) 事故管理制度 (134)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汇编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汇编

目录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4)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7) 事故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 (1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举报奖励制度 (1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日常检查制度 (14)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通报制度 (16)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制度 (17)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报监督制度 (19)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教育培训制度 (20)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按照日常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 1、矿长每月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机电运输、调度、地测、通防等职能部门和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等生产区队相关的专业部门每月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和参加人员。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要立即停止受威胁区域内所有作业活动、撤出作业人员。 2、矿各分管负责人每半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1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3、生产期间,每天安排管理、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巡查,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 4、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随时排查事故隐患,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汇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调度室,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5、安监科负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逐项登记排查出的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应包含以下名称、地点、时间、分类、分级、整改期限、整改资金、整改负责人、验收时间、验收人员、验收结果及销号情况等相关内容。 二、事故隐患排查坚持“动态化、常态化、专业化、精细化、问题责任化”原则,根据管理层级、职能定位,以矿、区队两级为责任主体。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三个制度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 一、为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企业必须逐级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四、每月上、中、下旬定期组织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等级进行登记,填写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五、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必须指定的责任人立即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按方案整改。方案包括: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建立并落实事故隐患治理销号制度,对已按方案治理完毕的隐患,要及时进行验收,由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后销号。 七、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八、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史上最全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最系统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5)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8)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2)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3) 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27)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39)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47)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51)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54)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58)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66)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73)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79)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84)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87)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90)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95)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00)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05)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111)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120)

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125)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28)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131) 断路作业管理规定 (139) 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141) 抽堵盲板作业管理规定 (147)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51)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57)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6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66)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72) 消防管理制度 (175)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79) 承包商管理制度 (182) 供应商管理制度 (187) 变更管理制度 (190)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94)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2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129)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131) 事故管理制度 (134) 专家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39)

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编号:SY-AQ-0530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Investigation and treatment system of coal mine water hazard hidden danger

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地质测量科是防治水工作的主要职能科室,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水患排查治理方案、设计、计划和措施的编制,掌握矿井水动态变化,收集、分析、整理、提交各类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检查、督促各项防治水措施的现场落实。 二、水患是指在煤矿建设和煤炭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水害危险性因素。水患可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工程量大小分为三级: A级:危害严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由公司及上级煤炭管理部门协助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如受奥灰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图纸、资料与实际严重不符;超层越界开采或者擅自开采、破坏保安煤(岩)柱等。 B级:危害比较严重,有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或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须有各矿限期解决的隐患。如老空水、

顶底板砂岩水、断层水、钻孔水等。 C级:危害较轻,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小,煤矿区(队)生产部门能够解决的隐患。 三、生产矿井必须建立水文观测系统,水文地质人员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特殊情况下加密观测。对受水威胁的工作面也要定期探测。 四、建立水情水害定期预报制度,要有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五、建立水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地测、生产、调度、安监、机电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当月生产作业计划进行水情水患排查分析,确定级别,并将排查出的A级隐患报公司。公司经有关生产处室审查会签,提出处理意见,并反馈到矿井,由各矿组织实施。 六、每季度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地测、生产等有关专业人员收集、调查、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做好调查记录,发现超层越界应及时上报公司,公司要采取相应措施。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全套)

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文件汇编 编制:xxx 审核: xxx 签发: xxx

xxxxxx有限公司 2018年3月 目录 一、xx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4 二、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4 三、xxxxxx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领导小组的通知12 四、职业病危害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职责12 五、组织机构图及安全承诺书14 六、双体系建设实施方案17 七、两个体系建设培训计划26 八、2017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32 九、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渣治理教育制度34 十、会议记录汇总38 十一、安全培训教育记录汇总53 十二、两个体系培训教育教材74 1.、两个体系建设基础知识问答手册75 2、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及通则91 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111

十三、培训试卷(样本)125 十四、成绩单(样本)128 十五、签到表(样本)129 十六、培训照片(样本)130 十七、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132 十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59 十九、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167 二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197 二十一、文件发放记录(样本)222 二十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奖惩管理制度224 二十三、两个体系考核记录229 二十四、两个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制度236 二十五、两个体系建设工作考核记录243 二十六、风险评价准则248 二十七、安全风险公告制度266 二十八、风险评估报告270

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编制: 审核: 审批: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 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4909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Inspection and management system for hidden dangers of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把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转移到事故发生之前,通过对隐患的排查治理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尽早发现隐患,尽早治理整改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公司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排查的责任分工任务 1、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厂长为组长,车间主任为组员,领导小组对安全隐患排查负全责。 2、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4、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隐患排查形式内容 1、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作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2、专业检查分别由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毒等工作。 3、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青电,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置降温,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暖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为重点。 4、综合检查分为厂、车间、班组三组,分别由主管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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