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1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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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招标管理范围

1.1.1 本办法适用于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含合资、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生产建设所需的国内外物资招标采购。

1.1.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1.

2.1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重点项目所需重要设备材料。

1.1.

2.2 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招标的机电产品。

1.1.

2.3 具备招标条件的框架协议采购物资。

1.1.

2.4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相关制度规定需要招标采购的物资。

1.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进行招标:

1.1.3.1 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

1.1.3.2 提供采购物资的供应商少于3家。

1.1.3.3 中国石化战略采购物资。

1.1.3.4 紧急和零星采购物资。

1.1.3.5 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

1.1.3.6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1.2 招标管理原则

1.2.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安全供应、及时供应、经济供应的原则。

1.2.2 实行统一管理、分层操作、网上运行的原则。

1.3 招标管控方式

1.3.1 国内招标采购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以下简称电子商务网)实施。

1.3.2 国际招标采购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以下简称招标网)实施。

1.3.3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具有国家级招标代理资质,主要承担集团化采购及为各单位提供物资招标代理服务。

1.3.4 委托中国石化以外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时应经物资装备部批准。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物资装备部职责

2.1.1 负责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的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

2.1.2 负责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2.1.3 负责统一招标流程和主要物资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2.1.4 负责组建和管理中国石化物资采购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评标专家库)。

2.1.5 负责培训招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2.1.6 负责重点监管合同估算金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物资招标活动。

2.2 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职责

2.2.1 负责贯彻实施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物资招标采购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体系。

2.2.2 明确本单位的物资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和人员。

2.2.3 负责评标专家库中本单位评标专家的管理和信息维护。

2.2.4 负责本单位自行采购物资及部分集团化采购物资招标的组织实施。

3 招标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招标流程包括招标准备工作、发布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组成评标委员会、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招标结束后合同签订与执行的后续跟踪管理。

3.2 招标准备工作

3.2.1 按照《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资格进行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2.2 开标前应进行技术交流,必要时签订技术协议。

3.2.3 企业提报招标委托或招标委托单。

3.2.4 开标前,委托方、设计方、投标人必须签署书面承诺书,对按照国家招标法律、法规、程序进行的招标,承诺无条件接受招标结果。

3.3 招标文件的发布

3.3.1 属于总部组织实施的招标,在招标网和电子商务网发布招标文件。

3.3.2 属于各单位组织实施的招标,在电子商务网发布招标文件。

3.4 投标

3.4.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4.2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

3.5 评标委员会

3.5.1 评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国际招标评委三分之二以上从商务部专家库中抽取,国内招标评委三分之二以上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充分发挥采购专家组的作用。

3.5.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保密。

3.5.3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3.5.4 属于总部组织实施的招标,物资使用单位选派的评委不得高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一。

3.5.5 属于各单位组织实施的招标,物资使用部门选派的评委不得高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一。

3.6 开标

3.6.1 原则上邀请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加。

3.6.2 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3.6.3 投标人有权出席开标会。

3.6.4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7 评标

3.7.1 评标原则

3.7.1.1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评审和比较。

3.7.1.2 评标办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标法。

(1)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物资,可以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2)技术复杂、性能标准要求高、制造难度大的物资应当采用综合评标法。

3.7.1.3 采用综合评标法时,应先评技术标,再评商务标。

3.7.1.4 建立供应商业绩引导订货机制,在评标办法中对在中国石化有优良业绩的供应商予以加分奖励,所加分数不超过总分的5%;对有不良业绩的供应商给予扣分处罚,所扣分数不超过总分的3%。

3.7.1.5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技术和商务文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澄清应以书面方式进行,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7.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3.7.2.1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3.7.2.2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7.2.3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7.2.4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3.7.2.5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7.2.6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7.2.7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实质性响应的作为废标处理。

3.7.2.8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3.7.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8 定标

3.8.1 评标工作结束后,评标结果在招标网或电子商务网公示7天,无质疑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3.8.2 在公示期内若收到投标人提出的书面投诉,招标人将进行调查,在投诉未处理完毕前,评标结果不能生效。

3.8.3 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改中标结果。

3.8.4 开标评标过程必须书面记录,存档备查。

3.9 合同签订与执行

3.9.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无故拒绝或拖延与另一方签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9.2 中标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合同。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必须交纳。

3.9.3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严重拖期交货,现场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不能保证,以及出现较大质量问题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和正常生产的,视情节轻重,对中标人采取以下措施:通报、扣罚履约保证金、在以后投标评审中给予处罚性扣分、限制投标直至清出供应商队伍。

4监督检查与考核

4.1 监督检查与考核内容

4.1.1 各单位落实物资招标采购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情况。

4.1.2 招标管理人员取得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情况。

4.1.3 开标评标过程的书面存档记录。

4.1.4 招标质疑胜诉率。

4.1.5 招标上网率。

4.1.6 框架协议招标比率。

4.2 监督检查方法

4.2.1 不定期对各单位招标工作开展专项效能监察。

4.2.2 结合物资供应管理大检查及专项检查,检查各单位招标工作开展情况。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 中国石化生〔2011〕62号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现将《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1—

通用业务制度-实施类 —2—

1仪表设备管理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仪表设备是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所属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报警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在线分析仪表、化验室分析仪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及辅助单元等。 1.2仪表设备管理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保障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3各企业应制定各类仪表设备的管理细则。 1.4仪表设备管理实行总部与企业分级管理,坚持规划、设计与选型相结合,运行、维护与检修相结合,改造、更新与科研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厂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职责分工 2.1总部有关部门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其职责,负责企业仪表设备管理,指导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仪表设备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全系统仪表设备管理水平;负责仪表培训工作。 2.2企业应建立健全仪表的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与单位的职责。依据《设备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制定本企业各类仪表设备的管理细则。全面负责企业仪表管理工作。 2.2.1设备管理部门是仪表设备的主管部门,应设相应仪表 —3—

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针对变化复杂的物资市场,为维护公司利益,加强物资的供应管理,规范物资采购工作,依照国家有 关法律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有原材料、物资、零部件、办公用品、机器设备的采购及其它批量物资的招标投标活动,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 采购工作规程。 第三条 为强化对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配送中心任副组长的物资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招标评标工作组 (名单附后)。 第四条 物资采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严格按照有关经济法规办事,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供需 双方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 物资采购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增强物资采购过程的透明度,真正让有实力的厂商为公司建设服 务,坚决杜绝采购工作中的人情关系。 第六条 物资采购招标范围包括: (一)单台设备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二)形成一定批量的设备、家具、及其它物资; (三)5万元以上的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 (四)公司领导交办的需要招标采购的项目。 如果法律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所进行的招标项目有规定的, 应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校行政监

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有权依法查处招标投标 活动中的违纪行为。 第二章 招标 第九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或拟定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代表或机构。配送中心代表公司行使招标工作中的有关职责。其 它部门未经公司授权不得自行招标。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和项目拟订成招标公告在有关大众媒体上发布, 以使不特定的众人参与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项目拟订成投标邀请函,并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 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第十一条 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应当载明招标项目的名称、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二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 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质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 的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合同主要条 款。 国家或行业对招标项目的物资在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 有规定的,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提出明确的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分步实施的,其招标文件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

电子商务平台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2404-76 电子商务平台合同范本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电子商务平台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 乙方: 甲方系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站(以下称 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公司,乙方系中国石化供应商网络 成员单位,是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商用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有关 事项签订本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及条件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服务,具体 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信息在线管理、网上报价、 竞价、在线投标信息反馈等,以电子商务平台实际提 供功能为准。 2. 甲方负责开发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前款所述

电子商务平台各项功能,并提供工作日8小时工作时间内的技术支持。 3. 乙方可使用电子商务平台从事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有关的商务活动,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要求。 4. 乙方应对电子商务平台用户名、登陆密码等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 5. 乙方应在使用电子商务平台遇到任何信息错误、系统故障、功能瑕疵时,及时寻求甲方技术支持,提供使用情况反馈,以便甲方解决系统问题,完善系统功能。 6. 按照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乙方被中国石化停止供应商交易资格时,如其当年实际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不足6个月(含),使用费将按6个月计收,当年剩余使用费由甲方退还给乙方。 7.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支付使用费,甲方可在当年7月1日起向乙方发出催付通知,乙方应在收费截止日期30个日历日内完成使用费支付,否

最新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资料

物资采购招(邀)标管理办法 一、总则 ㈠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㈡招投标活动不受单位、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参加招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投标活动。 ㈢招投(邀)标的范围:四川***有限公司从市场购买原燃材料、设备、零配件、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及其它物资超过以下限额的应进行招投(邀)标采购。 1、一次性采购额15万元以上或全年累计采购额60万元以上的同种物资采购项目。 2、特殊或紧急情况下,经公司招(邀)标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同意的物资,可以不纳入招投(邀)标采购范围。 二、组织管理 ㈠公司每年年初发布招(邀)标委员会人员名单,招(邀)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领导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 2、负责公司更新技改、新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3、负责制定招投标管理办法,并负责招投标程序组织实施,纳入公司统一招投(邀)标范围的招标工作。 4、负责确定公司统一招标方式、标的物的确定,参与评标、议标过程。 5、负责提出招标过程中违规行为的处理意见。 ㈡评标小组:由招(邀)标委员会确定,挂靠企管处,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公司招标项目的开标和评标,并对中标结果负责。 2、负责对招标后,在签订合同内容有变更时进行会签。 ㈢招标承办单位:物资采购实施招标时,由物资供应处作招标承办单位;大修技改、工程实施招标时,由工程项目处作招标承办单位;其它物资实施招标时,由相关单位作招标承办单位。 三、招标 ㈠招标分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㈡招标文件的格式由招(邀)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一制定和修订,招(邀)标文件应载明下列内容: 1、投标人须知; 2、投标书格式; 3、合同条款(包括一般条款和特殊条款); 4、技术规格和图纸; 5、报价及货物量清单; 6、交货时间; 7、必要的附件,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制作费(或资料费); 8、开标的时间、地点;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暂行办法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暂行 办法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物资物资采购质量,加强物资管理,把住采购源头,净化采购渠道,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行为,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防止采购业务的暗箱操作,保证公平交易,抵制不正当竞争,促进物资队伍的廉洁自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结合我公司物资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二条公司成立由主管机运物资的副总经理任组长,总会计师崐任副组长,机运物资科、财务会计部、经济合同办、安质部等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运物资部物资办。其职责是负责公司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的监督、审核、组织和指导工作。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职责是具体负责本单位所需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的实施,并对小型低值零星物资的采购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上报各种招投标文件以便备案。 第三章招标采购的范围 第四条招标采购的物资主要是指工程建设中的主要物资,包括钢材、木材、水泥、燃料、火工品、周转材料、地材、预制构件、防水材料、轨料、特种材料(橡胶支座、锚具、外加剂等)以及单项累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其它物资。 上述物资的采购必须由采购单位的招标领导小组按法定的招标办法和程序统一组织招标采购。任何人都不得绕开招标领导小组私自进行物资采购,否则将追究经办人的责任。 第五条对小型低值零星的物资采购,不再履行招投标程序,但招标领导小组要深入市场调查,编制指导性的物资目录价格表。采购人员要严格按ISO9000标

(完整版)大宗物资(钢材)采购合同

大宗物资(钢材)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于年月日在地订立本合同。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签名及合同专用章日期签名及合同专用章日期

合同条款及规则 第一条质量标准:按执行,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 4.封存样品质量标准; 5.其他标准。 第二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按执行。 (1)交付后个月保质期;(2)正常运行个月;(3)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4)其他。 2.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并符合技术附件的要求(如有),适合水运和/或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符合甲方使用要求。危险品包装。 2.包装物由乙方提供,不计费、回收。 第四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1.乙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负责,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或质量保证书并符合技术附件的要求(如有)。 2. 。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执行。 1.双方共同确定的计量方法,为。 2.根据上述方法乙方向甲方实际交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合理损耗( %)的范围内,乙方不承担责任。 3.不适用。 第六条溢短装:按执行。 1.实际交付货物数量超过或少于合同数量 %以内(含),不视为违约,按实际交付数量结算;超出数量大于合同数量 %的,甲方不承担任何退回责任;短少数量大于合同数量 %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齐或承担违约责任。 2.不适用。 第七条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 1.标的物的风险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标的物的所有权自起转移至甲方。 3.乙方迟延交付的,承担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 第八条运输方法、运费及运输保险负担、到达站(港)。 1.运输方法:按执行。 (1)铁路运输;(2)公路运输;(3)水路运输;(4)联合运输;(5)其他。 2.费用负担:按执行。 (1)运费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2)运输费用元,由甲方另行支付。 3.运输保险费由方承担,共计:。由乙方代办托运的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第九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一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验收方式:按执行。 (1)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乙方交付后小时内(验收期),在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2)甲方自行提货的,在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或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后的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应立即封存产品或提取产品样品,由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担保方式:按执行。 1.无担保。 2. 同意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交货期届满之日起满18个月,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章,不再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3.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1 基本要求 1.1本规定所称石油库指油田、销售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2 本规定所称罐区指炼化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3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和罐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规定;炼化企业罐区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规定。 2职责 2.1 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或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2.2 石油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2.2.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2 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2.2.3 对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1次演练。 2.2.4 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1次安全检查。 2.2.5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2.2.6 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公约,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2.3罐区安全管理作为炼化企业安全管理的组成部分,执行本企业相关管理规定。 3安全管理 3.1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应设置包围整个区域的围墙,实施封闭化管理,24小时有人值班。 3.2 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严禁将香烟、打火机、火柴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和罐区。 3.3进入石油库、罐区车辆管理 3.3.1 进入石油库、罐区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3.3.2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油后,不准在石油库内停放和修理。除本企业消防车外,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石油库和罐区。 3.3.3装卸油品的机动车辆应有可靠的静电接地部位,静电接地拖带应保持有效长度,符合接地要求。 4防火防爆 4.1 石油库和罐区应严格执行《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4.2 储罐区、装卸作业区、油泵房、消防泵房、锅炉房、配发电间等重点部位应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安全标志的使用应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导则》GB

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1 总则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1 总则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建造成本,规范工程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对大额物资采购的控制和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 建立合格供方名单 根据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需求,按照公司程序文件及物资采购流程控制图的规定和要求,工程公司应建立《合格供方名单》。 《合格供方名单》、相关采购信息及附件材料应报总师室备案。 3 招投标 对于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零星材料或小型机具,工程公司可采取市场调查、推荐等形式选择3个以上的合格供方,在进行询价、报价、比较产品质量和单位信誉等程序后,确定供应单位。 对于单项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物资采购项目,应采取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少数物资国内只有一个生产厂家生产,或一些援外工程在投标中就已承诺使用某个生产厂家生产的物资,或物资供应时间特别紧急,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不进行招投标。

根据物资采购的具体情况,工程公司应编制物资采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对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所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答疑时间、封标要求及交标时间做出明确的规定。投标资格的设置应综合考虑资质、资信、实力、业绩、服务等各方面的因素。招标文件的参考文本见附件。 对于采购金额特别巨大的物资采购项目,或涉及专业性较强的物资采购项目,或一些专业机电设备的采购,如多台大型挖掘机的采购、电梯的采购等,可委托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如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招标文件拟定后,应通知合格供方或其他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 4 开标 工程公司负责组织对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开标时应邀请监察室参加。 开标前,应当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及交标时间情况。 开标后,应当场填写投标报价记录表,记录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以及标书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该记录表应留存一份至监察室。 5 评标 工程公司根据物资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成立由相关人员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人数应考虑为3人以

物资采购与招标管理规定

物资采购与招标管理规 定 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资采购和工程发包的招标管理工作,降低采购成本和工程管理成本,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文件,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实业公司及其专业公司的支出金额在1万元(包括1万元)以上的批量物资采购和工程发包均需要进行招标。 第三条招标活动均由招标评审委员会统一负责,招标评审委员会下设招标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实业公司主要职责 1.整理需要招标的项目; 2.收集、整理供货商,工程施工单位的名单,产品的价格等工作; 3.组织起草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函; 4.编制招标文件; 5.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6.制订工程物资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 7.向总经理办公会报送各种物资、工程招标统计表; 8.监督、检查各公司的物资管理和使用工作; 9.监督、检查各公司的工程项目管理和验收工作; 10.根据生产情况,调度、调整各单位物资,解决生产急需。

第五条各分子公司主要职责 1.及时上报实业公司物资及工程需求计划信息资料; 2.准确提报物资采购和工程发包计划及标准; 3.负责物资的催交、运输、入库、保管、库存定额、调剂等工作; 4.负责工程的项目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本公司物资库存管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6.合理调剂、使用物资,降低生产经营成本。 第三章招标机构和组织工作第六条为强化对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招标评审委员会,由6人组成。实业公司董事长任主任,实业公司副董事长任副主任,实业公司董事会选出3名董事任成员,另外1名成员由实业公司总经理担任。 各专业公司经理、物资采购负责人和工程发包负责人等利益相关者不得进入招标评审委员会和招标工作小组,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招标工作。 第七条在招标评审委员会下设招标工作小组,由实业公司总经理任组长,经营副总经理任副组长,组员可包括财务总监、经营部主任、财审部主任;另设招标技术顾问2名,由招标评审委员会指定。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物资招标采购活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有效降低规模采购成本,确保大宗材料采购质量,从而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依据相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以规范、严谨、合法的招标采购方式降低采购环节,杜绝违约、违规发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公司及下属部门物资采购,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招标采购组织机构 第四条公司成立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第五条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公司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公司财务副总经理 副组长:广州公司常务副总、佛山公司常务副总 第六条公司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组成 组长:公司主管物资的经理 副组长:公司主管物资的副经理、合约设计部经理 成员:合约部主任、设计部主任、仓库管理部经理 工作小组负责物资招标、评标的组织工作。

第三章职责 第七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大宗物资招标采购重大事项的决策、明确招标采购方式和规则。 2、辅助监督、指导本级招标采购工作小组的招标、评标工作。 3、对招标采购的招标文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开评标程序进行审查。 4、对工作小组的评标报告进行审定,确定中标单位。 5、执行评标纪律,对违规人员或违规事件进行处理。 第八条招标采购工作小组职责 1、辅助市场和供应商调查、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 2、制定开标议程、评标流程及办法。 3、根据所招标采购的物资的技术参数,制定评标标准。 4、负责成立当次物资招标采购评标小组。 5、组织评标小组进行技术和商务答疑、澄清等工作。 6、组织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就投标物资的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价格、付款方式、供货周期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集体谈论后形成评标意见,推荐中标单位,报领导小组审定。 7、依据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审定意见,完善并实施后续程序,发放中标通知书,协助物资采购部门签订合同并实施。

中石化,采购合同

中石化,采购合同 篇一:中国石化框架协议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框架协议采购管理办法 1 基本要求 中国石化框架协议采购(以下简称框架协议采购)是指集合物资需求,通过 公开竞争选择业绩优秀供应商,签订一时时期采购协议,执行协议项下订单操作的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是供需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买卖 合同。 框架协议项下订单履行物资供应部门内部审批程序后作为收货和结算依据, 与框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框架协议应约定物资品种、技术要求、供应商名称、数量(价格、量价、价 值)、质量及验收标准、付款及结算、交货及运输、有效期、供应商回购、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等条款。 框架协议价格包括具体价格、计价公式或调价机制。计价公式应进行科学、 周密论证,不断优化,保持适应性。 通用、采购频次高的物资必须进行框架协议采购。 2

分工与职责 物资装备部负责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签订并执行 总部直接集中采购物资框架协议,组织签订总部组织集中采购物资框架协议。总部授权集中采购中心负责签订总部授权集中采购物资品种框架协议并提 出执行要求。 企业负责执行已签订的总部组织集中采购、总部授权集中采购物资框架协议; 对企业自行采购物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总部组织集中采购物资,负责签订执行框架协议。 3 框架协议采购流程 研究物资消耗规律,分析和集合需求。 根据物资需求特点,确定框架协议采购物资品种。 雨轩框架协议供应商,严格供应商资格审查,进行风险评估,对风险评估搞 的SGS硬伤要现场考察,经综合评价后确定雨轩供应商名单。建立新的优秀供应商引入机制,不断提高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质量。 编制框架协议采购预案,主要内容包括物资品种、技术要求、需求数量、预 选供应商名单、采购方式(招标或联合谈判)、定价机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重新修订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所属生产、销售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设备管理的对象是指用于油田勘探开发、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生产、产品销售及其它生产运营的机械设备、工艺设备、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工业管道、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第四条设备管理应遵照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对设备的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进行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设备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五条设备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对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制造、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三)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五)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树立现代设备管理理念,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成果,实现设备管理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六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七条企业是设备管理的主体,负责设备的全过程管理,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参与设备管理。企业应将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纳入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年度设备管理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企业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设备管理人员、检维修人员和运行操作人员,为完成设备管理任务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奠定基础。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机构与网络,设备管理要做到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改造,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努力实现设备安全、环保、节能和系统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范围 第十条集团公司设立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设备管

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方案

大宗物资采购招标管理制度方案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大宗物资采购流程,提高大宗物资采购的透明度,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大对大宗物资采购的过程监督,降低采购成本,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中的大宗物资指钢材、油漆、焊材。 二、内容 1、采购主体。公司所有的大宗物资采购工作均由市场商务中心或公司授权的部门组织实施。如公司外部有成立项目部的(主要以现场施工为主,如安装等),项目部施工现场生产所需的零星大宗物资可由市场商务中心或公司授权委托项目部进行采购,项目部根据授权零星采购的大宗物资必须报公司招采部门备案。 2、采购方式。采购方式分为: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和零星采购(询价)。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指油漆或焊材单次采购金额超过20万元(含)或钢材单次采购数量超过1000吨(含)时,在有较多可供选择供应商的情况下,须采用邀请报价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邀请报价招(议)标可以对报价单位采用不公开方式,由招标工作小组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报价情况确定重点洽谈单位或对招标材料进行拆分后议标。零星采购(询价)指油漆或焊材单次采购金额低于20万元或钢材单次采购数量低于1000吨时,可由公司招采部门或授权部门从在公司备案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至少找三家进行询价、比较、谈判后购买。 3、采购招(议)标组织机构。成立大宗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董事长担任,成员由公司副总经理组成;

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成员由采购、财务、技术、市场商务、行政、法务等相关主控部门组成。对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的物资,由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指导邀请报价招(议)标的全过程,并确定中标单位;对零星采购(询价)的物资,均由公司招采部门或授权部门从在公司备案的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至少找三家进行询价、比较、谈判、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确定供应单位。 (四)、采购工作流程 1、邀请报价招(议)标采购流程

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1 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规范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行为,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采购产品质量,根据国家招投标相关规定及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和价格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实用的原则,使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范围 1.2.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组织机构、招投标范围及方式、发标、投标、开标、评标及定标的管理程序。 1.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分公司。 2 术语和定义 2.1集中采购 是指在品种上通用的、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具有一定规模的物资,由公司采购部统一进行采购管理的方式。 2.2自行采购 是指除集中采购之外的、由公司及各企业采购部门进行自主采购管理的方式。 3 物资采购招标的范围和方式 3.1公司对一下常规物资采购原则上实行招标。

3.1.1采购额为5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采购物资。 3.1.2一年内预计采购额再100万以上分批进行采购的某种物资。 3.1.3公司管理需要,临时指定的其它采购物资。 3.2符合公司招标物资范围内物资的采购由相关部门组织招标。 3.2.1属集中采购的物资,由总部安排组织执行,公司采购部门及各企业积极配合并参与。 3.2.2属自行采购的物资,由公司各采购部门及各企业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投标工作,具体招标方式的选择由公司招标委员会确定。原则上公开招标优先于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可结合进行。 4 招标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公司设立招标委员会,由公司价格管理办公室、采购部、财务部、技术部、质量部、风险管理部等组成,全面负责公司的招标组织和管理工作。公司主管领导任招标委员会主任,招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采购部,负责主持日常招投标的管理工作。 4.2公司各采购部门及企业设立物资采购招标领导小组,由行政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财务、质量、技术、价格、风险等管理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招标文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的编制、申报和实施。 5 流程控制与要求 5.1发标管理 5.1.1公司各采购部门及企业按照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对符合招标物资范围内的物资采购,须向公司招标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物资采购招标申请及编制的招标文件,由公司招标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煤炭采购合同

煤炭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于年月日在地订立本合同。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签名及合同专用章日期签名及合同专用章日期

合同条款及规则 第一条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收到基): (1)低位热值≥大卡/千克; (2)灰份≤ %; (3)全水份≤ %; (4)挥发份≥ %; (5)含硫≤ %; 第二条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按执行。 (1)交付后个月保质期;(2)正常运行个月;(3)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4)其他。 2.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出卖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所承担的质量保证期限不受前款质量负责期限的约束,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1.产品所需包装由乙方合理包装并符合技术附件的要求(如有),适合水运和/或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符合甲方使用要求。 2.包装物由乙方提供,不计费、回收。 第四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技术资料、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1.乙方对标的物的质量负责,产品均附质检报告单和/或质量保证书并符合技术附件的要求(如有)。 2. 。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1.双方共同确定的计量方法,为。 2.根据上述方法乙方向甲方实际交付的产品数量在本合同约定的合理损耗( %)的范围内,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标的物的风险及所有权的转移 1.标的物的风险自交付之时转移至甲方,即在约定时间、约定地点交付之前标的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标的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标的物的所有权自起转移至甲方。 3.乙方迟延交付的,承担迟延期间标的物的风险责任。 第七条运输方法、运费及运输保险负担、到达站(港)。 1.运输方法:按执行。 (1)铁路运输;(2)公路运输;(3)水路运输;(4)联合运输;(5)其他。 2.费用负担:按执行。 (1)运费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2)运输费用元,由甲方另行支付。 3.运输保险费由方承担,共计:。由乙方代办托运的保险受益人为甲方。 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检验标准:按本合同第一条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2.验收方式:按执行。 (1)乙方送货及代办托运的,甲方在乙方交付后小时内(验收期),在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如甲方对产品质量或数量有异议,应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并立即通知乙方。 (2)甲方自行提货的,在对产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或在乙方交付产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产品样品,共同封存样品,以备检验。甲方如有异议,应在交付后的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 3.煤炭质量优于或劣于约定质量标准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4.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应立即封存产品或提取产品样品,由共同确认的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符合质量标准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担保方式:按执行。 1.无担保。 2. 同意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人,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交货期届满之日起满18个月,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章,不再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3.双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 第十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

中石化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力马燃气有限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为生产创造良好的供电环境,依据国家电力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电气设备是指用于备煤、炼焦、化产及公辅、生产生活中的供用电设备。 第三条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优化电力系统结构和合理配置资源,确保企业电力系统安全、可靠和经济运行,对电气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四条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以下简称电气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把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作为电气设备管理的首要任务。(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四)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电气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五条企业电气管理,必须以安全供用电为中心,经济运行为重点,建立健全电气管理网络,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电气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满足企业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六条设备的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投运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设备综合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综合效率最高,必须重视设备的前期管理。 设备前期管理包括设备的规划、选型、采购、安装、调整、试运行、验收、使用初期管理以及设备订货至验收全过程的合同管理等内容。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_-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 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1、专项物资一次性订货超过50万元的,实行专项招标。 2、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半年用量采购值超过30万元的采取半年招标一次。 3、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4、其它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 第三章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部门,提供物资 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采购部及集团招标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在实施招标前,由招标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采购部门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相关部门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 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组建物资采购评标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所需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 第五章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不具备前二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会或相关使用部门的主管副总批准,可实施商务洽谈。 第十三条商务洽谈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六章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招标准备工作 1、采购部门根据物资需求部门计划并依据本制度,确定是否需要招标采购,凡在招标采购范围的,由采购部向集团招标委员会提出招标采购申请。 2、采购部联合招标委员会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 3、招标委员会联合采购部编制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及拟定评标办法, 相关物资需求部门参与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的编制。 第十四条: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采购部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规定

和馨实业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规定 (2016年3月30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内部文件,切勿外传

目录 1目的 (1) 2范围 (1) 3职责 (1) 4招标工作程序 (3) 5招标纪律 (8) 6相关文件 (10) 7记录 (10)

物资采购招标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河南和馨实业的物资采购招标工作(以下简称招标),确保招标工作合法、有效进行,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类设备、物资的采购招标活动。 2.2公司总承包的工程项目以及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设备、物资的采购,达到下列 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2.2.1工程重要设备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2.2一般设备/物资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a)与设备、物资的提供相关的加工、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b)年采购量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常年性使用的办公耗材、生产用原材料须实行一次集中招标、分批进货的招标采购办法,以降低成本、保证质量、控制库存。 2.3不得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3职责 3.1招标工作由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标采购部、各事业部或子公司、 项目管理部、项目经理部、投资融资部、成本合约部、经营计划部、财务部等

部门共同协作完成招标工作,并承担各自职能范围内的任务与责任。重大招标项目应报董事会批准。公司采购招标工作的组织结构如下: 3.2招投标领导小组 3.3招投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3.4招投标领导小组由公司部分董事及总经理班子全体成员组成。公司总经理任组 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 3.5招标工作组 3.6针对具体的招标项目,设立招标工作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招标及评标工作, 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售;对投标的技术、商务评审;与投标人的正常联系; 开标、评标过程的组织等。招标工作组一般由技术组、商务组、会务组等组成。 3.7技术组组长由公司副总工程师或事业部部长担任,项目经理和/或设计经理任 副组长。技术组成员由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必要时可外聘专家。 3.8商务组组长由公司副总经济师或招标采购部部长担任,项目经理和/或采购负 责人任副组长。商务组成员由采购主管及成本合约部、经营计划部、财务部等部门人员组成。 3.9委托招标 3.10当需要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时,应报请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批准;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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