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导语: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强调要加强宪法实施。为此,有必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有利于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李适时指出,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现行宪法,

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以来,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做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活动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现行宪法公布实施以来,每年12月4日全国各地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活动,每10年都举行一次隆重的纪念活动,这已经成为惯例,对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XX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纵观10多年来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其中6年主题都与宪法相关。如XX年、XX年的强调“弘扬宪法精神”,XX年明确提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等。

XX年的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5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积极贯彻实施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我局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这一活动主题,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我局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围绕今年“”法制宣传日的活动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专题会议,县委中心组、各乡镇党委、县直

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县共组织300多场学习会议。

“”法制宣传日来临之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XX年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对全县“”国家宪法日活动作出了具体部署。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机关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召开部署工作会议,积极参与活动,在全县掀起了一阵“”普法宣传活动的热潮。

1.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和县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了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环保局等20多个单位在凤山镇闽星广场举办了大型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此次活动共展出宣传展板40多面,提供咨询服务人次500多人,发放宣传纪念品1000多份,印发宪法知识小册子及宣传材料等共计6000多份。法律宣传志愿者组成宣传队伍,对闽星广场周边的商店进行普法宣传,共计发放宣传材料400多份,宣传人次200多人。

2.出动大型LED显示屏法制宣传车在城关和各乡镇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及“法制微电影”进行宣传。

3.与县综治办联合,在全县各超市、商场、店面、出租车等300多家的LED视频滚动播出“12·4”法制宣传标语。县移动公司、电信公司群发“12·4”活动主题宣传标语短信及彩信20多万条。

4.法制宣传的县分管领导林高星副县长在县新闻电视台作了“12·4”活动专题讲话。

月份开展“法制微电影下乡”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送法下乡。其中《法律就在身边》、《回家》等法制微电影,深受群众喜爱。通过活动,大力营造了我县“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浓厚氛围,推进了“法治罗源”建设进程。

6.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深入县职业中学、全县各中小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广大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

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为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武清区法建办积极安排部署全区“”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宣传主题“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进一步增强全区公民法治观念,不断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认真制定了《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精神和内容,引导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主题,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教育,积极推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宪法专题学习;组织相关区级

领导参加市法建办组织的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零距离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真正做到带头学法、模范守法。

充分发挥阵地普法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台、武清资讯等媒体、利用户外广告、LED电子显示屏、村(居)法治宣传橱窗宣传宪法法律。通过普法网站、普法微博、微信平台等新兴媒体开展宪法宣传,使群众能随时随地接受宪法教育。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将组织区直33个单位和部门在黄庄街道泉鑫佳苑社区举办大型法律宣传活动,通过秧歌会营造氛围,LED电子屏播放宪法标语、宣传片、印制《宪法》宣传日历、折页、购物袋等普法宣传产品和资料发放给群众,引导广大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学法用法,营造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

宪法宣传日活动总结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深入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

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首要内容;培养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意识是树立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核心要求。要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全校干部师生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近期认真学习贯彻全会《决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更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入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在国家宪法日当天,校内各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报告会、集体学习会、主题班会、宪法教育课等形式,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校团委组织升国旗仪式。

(二)党委宣传部和有关单位要运用校内媒体资源、展板、宣传页和微博、微信等平台,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作为宣传口号,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宪法教育浓厚氛围。

(三)校“六五”普法办公室要购置发放有关学习材料,做到《宪法》单行本全校教职工人手一册。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要积极组织相关专业师生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院系要组织师生在校内外广泛开展宪法教育实践活动。

(四)发动校内专家学者、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对全校干部师生开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总体性宣讲;以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下形成的宪法学术研究成果为支撑,引导广大师生形成对宪法原则与实践的正确认识;加强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基础的宪法研究,鼓励和支持有关宪法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12月底结束。

(一)保证全员参与。校内各单位要将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活动的组织工作,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落实,做到全校干部师生知晓国家宪法日,全员参与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二)科学安排教育内容。开展宪法教育,不仅要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与内容,学习立法法、选举法、人大及各类国家机构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宪法性法律,还要

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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