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闯红灯负全责案例

电动车闯红灯负全责案例
电动车闯红灯负全责案例

电动车闯红灯撞汽车被判负全责部分案例集

二〇一六年八月

目录

第001号电动车闯红灯撞汽车被判负全责案例(广东深圳) (3)

第002号电动车闯红灯撞汽车被判负全责案例(浙江金华) (7)

第003号电动车闯红灯撞汽车被判负全责案例(浙江金华) (11)

第004号电动车闯红灯撞汽车被判负全责案例(海南三亚) (14)

第005号电动车闯红灯撞汽车被判负全责案例(安徽滁州) (16)

第006号电动车闯红灯撞汽车被判负全责案例(安徽天长) (17)

第007号电动车闯红灯撞汽车被判负全责案例(山东济南) (18)

第008号电动车闯红灯撞汽车被判负全责案例(山东平原) (20)

第009号电动车闯红灯撞汽车被判负全责案例(山东济宁) (22)

第010号电动车闯红灯撞汽车被判负全责案例(北京) (24)

第001号电动车闯红灯撞汽车被判负全责案例事故发生地广东深圳发生时间2016-4-6

报道媒体新浪微博(网友热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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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形式文字+图片+视频事故描述电动车闯红灯撞上正常行驶汽车

判定结果电动车驾驶员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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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2号电动车闯红灯撞汽车被判负全责案例事故发生地浙江金华发生时间2016-4-23报道媒体交通之声报道形式文字+图片

事故描述电动车闯红灯撞上正常行驶汽车

判定结果电动车驾驶员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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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3号电动车闯红灯撞汽车被判负全责案例事故发生地浙江金华发生时间2016-5-21报道媒体浙江新闻报道形式文字+图片

事故描述电动车闯红灯撞上正常行驶汽车

判定结果电动车驾驶员负全责

网址链接电动车任性穿行被撞拒私了交警看完监控判定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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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4号电动车闯红灯撞汽车被判负全责案例事故发生地海南三亚发生时间2015-11-24

报道媒体新华网海南日报

海南在线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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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描述电动车闯红灯撞上正常行驶汽车

判定结果电动车驾驶员负全责

网址链接三亚电动车司机闯红灯被撞右肾破裂还将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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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地安徽滁州发生时间201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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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媒体安徽门户网站:

中安在线

事故描述电动车闯红灯撞上正常行驶汽车

判定结果电动车驾驶员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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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地安徽天长发生时间2015-7报道媒体人民网、北京电视台报道形式文字+图片事故描述电动车闯红灯撞上正常行驶汽车

判定结果电动车驾驶员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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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地山东济南发生时间2013-9-9报道媒体新华网、生活日报报道形式文字+图片事故描述电动车闯红灯撞上正常行驶汽车

判定结果电动车驾驶员负全责

网址链接原新闻标题:骑电动车超速闯红灯腿撞三截还得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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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新闻标题: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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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8号电动车闯红灯撞汽车被判负全责案例事故发生地山东平原发生时间2013-10-25报道媒体网易新闻-山东商报报道形式文字

事故描述电动车闯红灯撞上正常行驶汽车

判定结果电动车驾驶员负全责,承担自己医疗费用及汽车2千元损失网址链接https://www.360docs.net/doc/0f532762.html,/13/1104/14/9CRGCTBQ00014Q4P.html

个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详解

10个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详解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 阅读提示: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交通事故案件数量不断上升。江苏东海法院近日发布了十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典型案例,逐案剖析权利主张与阐明法律责任。 案例一:车辆没有过户,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责任主体 案情概要:2012年 8 月11日16时许,朱某驾驶的轿车与陈某无证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前部与轿车右侧发生撞碰,致陈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朱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负次要责任。另查明,朱某为冒某所雇驾驶员,该轿车登记车主为刘某,实际车主为冒某。 陈某遂将登记车主刘某、实际车主冒某与肇事司机朱某以及保险公司作为被告统统告上法庭,索赔3400余元。 裁判要旨: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赔偿原告陈某的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外的损失由原告陈某、被告冒某按责承担。被告刘某虽系登记车主,因无过错,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朱某作为雇员,其造成交强险限额外的损失应由其雇主被告冒某承担。 法官点评: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连环买卖车辆且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因为原车主已经将车辆交付买受人,买受人就是该车辆的实际支配控制者,也就是该车辆运营利益的享有者,所以买受人应对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辆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不过法官同时也提醒车主,在转让车辆时,买卖双方最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免事故后双方陷入说不清的境况。 案例二:车辆借给没有驾驶照的人员驾驶,发生事故后车主就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案情概要:2012年4月4日,刘某将其二轮摩托车(无证、未投保险)借给朋友王某外出游玩,王某没有驾照。在某一路段上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孙某驾驶二轮摩托车相撞,导致孙某受伤。因事故原因无法查清,交警队没有进行责任认定。孙某伤好后将车主刘某、借车人(肇事者)王某告上法庭,索赔6万多元。 裁判要旨:机动车辆之间因事故无法认定责任,双方各承担 50%。考虑到被告刘某作为车主将车辆借给无驾照的孙某具有一定的过错,酌情判定其承担 15%责任,王某承担50%,孙某自己承担35% 。因刘某的车辆未投交强险,医疗费等损失由被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DOC)

交通事故案例 时间:2009年03月07日21时50分 地点:成南高速公路43km+300m(成都至南充方向) 天气:阴天 路面性质:沥青(路面技术状况良好) 一、简要案情摘要 2009年03月**日**时许,成南高速公路成都至南充方向43km+300m 处,一辆牌号为川A87***的轻型普通货车与一辆牌号为豫M*****的重型普通半挂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并致使一辆小轿车牌号为川A00***撞上了防护栏,索性小轿车上的5名乘客无人受伤。造成了货车前部完全变形,乙车右侧损坏,甲车后挡板左侧毁坏,切牌照凹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通过对人的询问调查 (1)驾驶员有无酒后驾车现象; (2)因为所处事故时间为晚上22点左右,所以驾驶员应存在疲劳驾驶的特征,但是由于晚上的光线和天气恶劣情况,影响了驾驶员的视线和汽车的制动性能; (3)驾驶员情绪和心里状态是否良好。 2、通过对道路行车环境的调查 (1)天气状况为阴天; (2)路面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安全行车要求; (3)路灯、指示警告标志均符合规定;

(4)无其它不可抗拒因素。 3、车辆技术状况(检测过程应进行拍照和数据记录) 根据当时行车的具体状况: 当时,丙车准备超过甲车,由于甲车超载行驶速度较慢,丙车行驶速度较快。在准备超车的时候丙车没有看清甲车的尾灯表示再加上当时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速度较快没能及时刹车,造成了甲车与丙车追尾,从而甲车发生了跑偏致使乙车撞上了防护栏。导致丙车前部车头完全毁坏,乙车右侧损坏,甲车后挡板左侧毁坏,切牌照凹陷。索性乙车上的5名乘客无人受伤。 3.1首先检查对各车的总体技术参数进行测量(判断是否经过改装) a、长、宽、高、轮距、轴距、前悬、后悬 b、货箱结构尺寸 3.2转向系统检测 汽车转向系常见的故障有:转向盘自由转动量过大、转向沉重、自动跑偏、前轮摆振等,这些故障现象通常为综合性故障。除与转向系统有关外,还可能与轮胎、悬架、车身等有关。 对于此事故车辆,应当对转向系统进行检测。包括转向操作机构、转向传动机构、转向助力装置、转向器。从转向盘到转向横拉杆,以及转向助力系统均应进行检查。特别需要注意球头,万向节等是否松旷,转向助力系统也需要进行检测。 对于转向系不同的检验项目,有不同的判别标准,如转向操纵机构中的转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根据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

立马电动车营销案例

飞越黄河成就梦想 ——立马电动车案例总结 一、项目背景 上海立马电动车成立于2004年,成立六年来,一直专注于电动车行业,获得了国家50多项专利,优质的产品品质在业和消费者中赢得了一定的声誉。 立马电动车虽然具有优质的产品品质,但由于对营销与品牌建设的投入不够,没有清晰的品牌规划,对营销和传播的不重视,造成产品在消费者中的品牌知名度相对较低,消费者对立马品牌认知不足,加之,随着电动车行业高速发展,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越来越多的厂家进入电动车行业,立马电动车的发展受到重大挑战。 面对在产品、宣传同质化的电动车行业,立马该如何突破,实现品牌和销量的快速提升? 二、项目现状及问题分析 2009年10月22日,采纳立马项目组在接到项目后,立即开始了内访和外调。项目组对立马公司高层、营销部、售后部、技术研部发等各个部门进行了近十场访谈,并对生产车间、技术研发车间等进行了现场走访。 我们还对湖南长沙、常德,山东,浙江台州及其周边等市场进行了走访。通过内访和外调,项目组收集了详细的公司、经销商、消费者等各个方面的资料,对整个电动车行业有了一个较为深刻的了解。 (一)电动车行业研究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目前电动车市场竞争激烈,区域性品牌格局明显,全国性品牌在逐渐形成过程中。

1、整个电动车行业依然处于只大不强的局面,以区域竞争为主,地方消费的差异性及区域资源优势,形成各区域的强势品牌,如捷马在临沂地区居于领导地位,浙江是绿驹,湖南是立马,全国性品牌正逐日形成。 2、各品牌以电池、防盗、动力、使用寿命等功能层面进行产品卖点诉求,吸引消费者购买;由于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还没有哪家企业在技术上有所突破,各品牌产品之间的技术相差不远,没有品质代差。 3、经十余年发展后,电动车行业也面临机遇和挑战。一些优质企业寻求新的市场突破,而一些小型靠仿冒为主的企业以低价劣质产品充斥市场,扰乱市场秩序;各品牌在各区域市场大打“价格战”,以价格吸引消费者。 (二)立马竞争对手研究 立马核心的竞争对手,主要有一下4家:爱玛、雅迪、新日、绿源 爱玛企业通过清晰的企业定位和产品定位,明确了自己的核心竞争力:简易车,时尚的款式。 雅迪电动车定位于时尚、科技,但其在产品层面并没有很好的支撑。其品牌并没有形成独特的优势,雅迪的主要核心竞争力主要在渠道终端的建设。 新日品牌在市场上并没有明确的定位,但在传播中始终强调自己是老品牌,销量第一,树立自己行业老大的地位。 绿源电动车不断的强化自己的环保定位,绿源通过强有力的公益性活动和事件的运作,将绿色环保深置于品牌中,形成了比较好的公益形象,也使得品牌形成比较鲜明的环保卫士的形象。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交通事故案例 时间:2009年03月07日21时50分 地点:成南高速公路43km+300m(成都至南充方向) 天气:阴天 路面性质:沥青(路面技术状况良好) 一、简要案情摘要 2009年03月**日**时许,成南高速公路成都至南充方向43km+300m处,一辆牌号为川A87***的轻型普通货车与一辆牌号为豫M*****的重型普通半挂车发生追尾交通事故,并致使一辆小轿车牌号为川A00***撞上了防护栏,索性小轿车上的5名乘客无人受伤。造成了货车前部完全变形,乙车右侧损坏,甲车后挡板左侧毁坏,切牌照凹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通过对人的询问调查 (1)驾驶员有无酒后驾车现象; (2)因为所处事故时间为晚上22点左右,所以驾驶员应存在疲劳驾驶的特征,但是由于晚上的光线和天气恶劣情况,影响了驾驶员的视线和汽车的制动性能; (3)驾驶员情绪和心里状态是否良好。 2、通过对道路行车环境的调查 (1)天气状况为阴天; (2)路面技术状况良好符合安全行车要求; (3)路灯、指示警告标志均符合规定;

(4)无其它不可抗拒因素。 3、车辆技术状况(检测过程应进行拍照和数据记录) 根据当时行车的具体状况: 当时,丙车准备超过甲车,由于甲车超载行驶速度较慢,丙车行驶速度较快。在准备超车的时候丙车没有看清甲车的尾灯表示再加上当时行驶在高速公路上速度较快没能及时刹车,造成了甲车与丙车追尾,从而甲车发生了跑偏致使乙车撞上了防护栏。导致丙车前部车头完全毁坏,乙车右侧损坏,甲车后挡板左侧毁坏,切牌照凹陷。索性乙车上的5名乘客无人受伤。 首先检查对各车的总体技术参数进行测量(判断是否经过改装) a、长、宽、高、轮距、轴距、前悬、后悬 b、货箱结构尺寸 转向系统检测 汽车转向系常见的故障有:转向盘自由转动量过大、转向沉重、自动跑偏、前轮摆振等,这些故障现象通常为综合性故障。除与转向系统有关外,还可能与轮胎、悬架、车身等有关。 对于此事故车辆,应当对转向系统进行检测。包括转向操作机构、转向传动机构、转向助力装置、转向器。从转向盘到转向横拉杆,以及转向助力系统均应进行检查。特别需要注意球头,万向节等是否松旷,转向助力系统也需要进行检测。 对于转向系不同的检验项目,有不同的判别标准,如转向操纵机构中的转向盘最大自由转动量:根据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

交通事故纠纷案例

交通事故纠纷案例 【篇一:交通事故纠纷案例】 【内容提要】在交通事故案件中,通常会产生连锁反应,涉诉的人 不但包括肇事者,还可能包括保险公司、肇事车主、肇事者所在单 位等,针对不同的情况,法院的裁判也会有所区别。今天律海扬帆 小编与大家分享一些交通事故的典型案例。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对 事故责任未作认定的,如何确定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2010年9月17日下午,石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市 区双南线由南往北行驶,行经双南线与六虹桥路路口由南向西转弯时,遇金某推自行车行走在路口西侧人行横道上,双方发生碰撞, 造成金某受伤及自行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无法查清事故当 事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规定的情况,对本次交通事故责任不作认定。金某起诉要求石某赔偿。 【法院裁判】法院认为,因本案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在机动车一方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应 认定机动车一方负全责,由石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律师点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 项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 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 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 之十的赔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 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和机动车 一方没有过错的举证责任均在机动车一方。因此,机动车一方没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就应认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法律之所以 这样规定,是因为机动车能快速移动,具有较大的危险性,而这一 危险性只有机动车才能有效控制。机动车上路与非机动车驾驶人、 行人相遇时,应主动让行,并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保持安全距离。 2、在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承 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有 无赔付责任?

公安部: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难防控 部分事故惨重

公安部: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难防控部分事故惨重 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四部门就新修订《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召开发布会并答记者问。公 安部消防局副局长罗永强称,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一直是社会火灾防控的重点和难点,部分事故造 成了惨重人员伤亡,教训十分深刻。 资料图:民众骑电动车出行。谭凯兴摄会上,有记者问到,近年来经常会有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事故的新闻 报道,想了解一下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多发,跟电动自行车标准防火性能的要求是否有直接的关系? 罗永强回应称,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一直是社会火灾防控的重点和难点,部分事故造成了惨重人员 伤亡,教训十分深刻,较为典型的事故案例有:1)2017年12月13日,北京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白墙子村一村民自建房火灾,造成5人死亡、9人受伤;2)2017年9月25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玉城街道一出租屋火灾, 造成11人死亡、2人受伤;3)2016年8月29日,深圳市宝安区一住宅楼火灾,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4)2011年4月25日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24人受伤。上述火灾事故的直接 原因都是电动自行车在停放充电过程中发生电气故障而引发。 罗永强指出,电动自行车火灾之所以造成惨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电 动自行车本身电气线路、充电器、蓄电池等零部件设计不合理、质量不合格、安装不规范、使用不当等因素,在停放充电过程中就容易发生短路、过载等电气故障从而引发火灾。二是生产电动自行车所采用的塑料、聚 氨酯泡沫、橡胶等非金属材料一旦被引燃起火,就会很快发展成猛烈燃烧并且产生大量高温有毒烟气,极易 造成人员窒息中毒。三是我国城乡居民习惯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室内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 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公共区域,一旦起火燃烧,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烟气在很短时间内就可将与其连同的 空间通道蔓延充实,导致人员疏散逃生困难,从而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罗永强表示,从以上分析中可以看出,电动自行车在火灾中既是“引火源”也是“燃烧物”,而现行的电动自行 车产品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电气安全性能以及非金属材料零部件的防火阻燃性能均未做强制性要求,是造成 电动自行车防火安全性能低下、火灾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因此,通过对电动自行车产品标准进行修订完善,提高电动自行车的防火安全性能等级,是十分必要的。

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杭州重大交通肇事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8月4日21时40分,29岁的司机魏志刚酒后驾驶黑色保时捷越野车,将正在过马路的16岁女孩马某某撞死。检查机关经审查认为,魏志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车(其体内血液乙醇成分含量为0.36mg/ml),且超速行驶。根据鉴定结论,车速为74—83km/h,(道路限速为60km/h),对横过马路的行人动态观察不力,措施不及,致使所驾车辆撞上行人马某某,并造成其死亡的后果,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行为已经涉嫌交通肇事罪。 案例分析: 面对这次案件,我们从情感和法律上都是无法接受的。毕竟,胡斌案件的宣判声还在耳边萦绕,却又一次发生了类似的交通案件。豪车、饮酒、超速、追悔不及这一系列的词汇和以往的案件都惊人的相似,而它们的后果都是无辜年轻生命的逝去,屡次发生的事故仍然不能引起某些人的警醒,更令我们震惊的是,根据交警部门对肇事司机违法记录的查询,从2008年5月至2009年7月期间,他名下的这款豪华越野车就有14次交通违法行为,我们从中读出得只能是交通意识的淡薄!任何苦口婆心的劝戒和后果惨重的前车之鉴在驾驶者无克制的酒瘾面前丧失了效力,“酒乃穿肠毒药”,总是有一些极少数的驾驶者开车还肆无忌惮地饮酒,饮酒完了还不算,还在大街上驾驶着豪车游逛。我们除了期望这些

似乎忌惮的人能够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也还要呼吁所有交通参与者能够一起努力来构建和谐的交通环境,司机能够主动礼让行人,慢行通过,而行人也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自我防护,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我们期望通过法律的严惩和全社会的共同治理,能够把这些极少数的害群之马赶出马路去!还全社会一个安宁和谐的环境。 案例二:黑龙江鸡西发生恶性酒后驾车交通事故 据报道,8月5日,黑龙江省鸡西市发生一起恶性酒后驾车事故,一醉驾男子连撞26人,造成2人死亡,7人住院治疗,3人留院观察的恶性后果。 8月5日18时左右,家住鸡西市鸡冠区的司机张某某酒后驾驶牌照为黑G9XXX的路虎越野车,行驶至鸡冠区跃进街跃进桥桥头时,轧伤一行人右脚,并于伤人及其家属发生争执,导致大量群众围观。再此过程中,张某某向后倒车,又撞到了车后一名围观群众,随后车辆又向前驶处十米左右,撞上围观群众多人,当场导致1人死亡,多人受伤。据目击者证实,当时驾驶员满身酒气,路虎越野车再次启动后,撞飞路边的小吃摊,并撞到许多人,造成当时现场群众情绪十分激动,很多群众用棍棒围打司机,警察及时赶到维持秩序,并把肇事司机带回接受调查。 案例分析: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

校园交通事故案例

校园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2012年9月22日,深圳大学两名骑电动车的学生出校门时与一辆机动车相撞,因电瓶车速度过快,导致一死一伤。 案例二:2014年10月的一天早上,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专业的刘同学在校园里被疾驰的电动车撞成重伤。 案例三:2015年3月27日,昆明理工大学2013级学生莫某驾驶小

摩托带两名同学在校道疾驰,与路边停放车辆碰撞,莫某重伤。 案例四:2015年5月13日上午,在北理工珠海学院,一辆骑自行车的女大学生被校园电瓶车撞飞1米,原因是电瓶车行驶速度过快。 我校的交通案例 案件一:2015年9月23日11时分许,海师两名女子骑电动车因穿梭人群空隙,不慎将军训刚刚结束解散取水杯的强某撞倒。当时导致强某头晕恶心,倒地不起,随后由120送往187医院。 案件二:2015年11月16日13时30分许,海经贸学生陈某取包裹时因太重,让经过的海师学生何某帮助带其回宿舍,途中,陈某从电动车上摔下来,随后送其到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 案件三:2015年11月20日10时分许,海师三名男生骑电动车,与迎面骑自行车的女生因错车不及时相撞。当时就导致女生头痛,左耳流血,倒地不起。后又120送往海口市人民医院。

校园交通安全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驾车要做到靠右行使,如果会车一定要向右变向! 2、尽可能不要在拥堵时段驾驶摩托车或者电瓶车在校道疾驰! 3、校园内车辆时速不应超过5公里/每小时!但是控制这个速度比较困难, 理论挂一档就好,相当于4米/秒 4、在道路上骑车保持精神集中,不要左顾右盼,切忌随身听! 5、驾车的同学不要单手或者作拖把等危险动作驾驶车辆! 6、骑车时要注意四周,不应该超载哦! 7、避免结伴成群并排骑车,骑车时不应该与同伴相互嘻戏! 8、骑车转弯时,应该减速慢行,伸手示意转弯方向,有必要时按铃! 9、骑自行车的同学不应该为了借力,把手扶在机动车上行使! 10、不管是下雨天还是大晴天,骑车不要撑伞,因为风大的时候伞容易挡住 自己的视线,这是很危险的呦! 11、亲们记得经常检修车辆,以保证行驶安全,避免发生意外情况,不买有 安全隐患的车辆! 12、步行的同学尽量靠边走,遵守交通规则。 13、万一相撞请尽量让屁股先着地或作团蜷缩状。尽量第一时间让自己的双 手护住头部!!!让自己保持平躺的状态等待救护!!! 本人不希望出现最后一条,但是为了安全,我只能帮到这里了, 请在场的其他同学不要围观,并在第一时间拨打校医务室(65736640)和辅导员的电话!!

电动车案例学生版

R&D项目模拟运作 阶段一:开发什么项目? 黄河机械公司是一家以自行车为主要产品的国有企业,多年来一直生产普通自行车产品,由于产品品种未能及时更新,企业经济效益急剧下滑。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企业领导决定进行新产品开发。经过市场的调查和分析,发现市场对“电动自行车”需求旺盛,市场前景广阔,为此该企业领导决定在2011年初开始投入一笔资金开发“电动自行车”产品,以便改变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 (1)试定义该项目的目标 (2)试对项目范围进行简单的描述 (3)试编制《预研项目建议书》的提纲

阶段二:决定投资该新产品开发项目吗? 经过初步分析,电动自行车的研制与生产准备需要投资共计500万元,其中研制时间为半年,需要研制费350万元;生产准备于生产线改造工作也需要半年时间,对原有自行车生产线进行改造需要投入150万元;新型电动自行车计划第二年初投产并投入市场,预计当年生产成本为500万元,企业可以实现销售收入550万元;此后,企业每年的生产成本1000万元,可以实现年销售收入1300万元。 (1)根据上述数据,分析黄河机械公司从2011~2015年的现金流量情况,并将有关数据填入表1。 表1 黄河机械公司现金流量表 年度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现金投入 现金收入 净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统计 (2)根据表1黄河机械公司现金流量表中的数据,假设不考虑现金的时间价值,计算电动自行车生产项目自投产当年起计算的投资回收期(要求列算式)。 (3)假设该企业的行业标准投资收益率为15%,试分析该企业“电动自行车”项目从经济上是否可行? (4)您对这一阶段有何建议?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例解析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例解析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例解析 【案情】 10年3月份,xx区某小区门口,一对婆孙晚饭后散步,被一辆 伊兰特车冲撞,外婆当场死亡,外孙女经抢救7天无效也失去了生命。驾驶员张某系无证驾驶并且肇事后逃逸,于1个小时候到公安 局自首。据司机交代,该车为徐某所有,放吴某的汽车出租店出租,张某系出租店隔壁轮胎修理厂店主,事发当晚张某从吴某出租店里 开出车辆赴某酒店与吴某吃晚饭,事先与吴某通过电话,告知其开 车前往的事实。该车辆交强险金额12万,商业险金额50万,投保 人为某汽车公司(该车辆为按揭,并且购车送保险),被保险人为车 主徐某。事后,受害者家属将司机陈某,车主徐某,出租店老板吴 某及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前三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险 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承担责任。本人与浙江天朝律师事务 所陈永平律师接受受害者家属委托,作为法律援助出庭诉讼。 【争论焦点】 1、以营利为目的将非营运车辆放在出租店出租,是否改变了保 险标的物的使用用途及显著增加其风险系数?如果认定其改变了使用 用途,危险系数显著增加而不通知保险公司,商业险可以拒赔。 法条依据: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二十六条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 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 《新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 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

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2、无证驾驶,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保险公司是否尽到了明确无误的告知义务?无证驾驶属于保险理赔的免责条款,但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必须明确的,显著的告知投保人知晓,否则该免责条款无效。 法条依据: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六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式”。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3、车主、出租店老板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我方观点及策略】 因受害者家属系本人发小,事发第二天便赶往金华,在安慰陪伴之余,与陈律师一起立即着手收集证据整理材料,理清思路,边与保险公司交涉边准备诉讼。在保险公司明确拒赔之后,于两周后向金华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本案事事蹊跷,乍一看事实与法律条文对我方都极其不利,无证驾驶并逃逸保险公司拒赔似乎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经过缜密思考不断探讨争论,我方在庭上表述了应当理赔的理由。如下:

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2014年1月5日下午3时左右,在辽宁朝阳商业城对面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此次车祸造成4人死亡,其中有两名儿童。下面是详细情况: 时间:2014年1月5日下午3时左右 地点:辽宁朝阳商业城对面 直击现场: 据目击者称一辆轿车在行驶道路上呈S状行驶与同向行驶的越野车相撞后冲向路边人群导致6-7名路人被撞,当场4人被撞身亡其中有2名儿童,其余伤者被恰好路过的120急救车送往医院。

一、事故概况 2014年2月7日12时许,姚某驾驶赣L12607号大型客车(核载29人,实载27人)由贵溪市区沿贵西线往双圳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文坊镇虹桥村塔树岭路段右转弯直线上坡26.2米处操作不当,致使车辆驶出公路左侧道路,车辆翻滚至罗塘河内,造成车上乘客3人死亡、2人重伤(无生命危险)、其他21名乘客轻微伤及车辆受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成因分析 姚某驾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大型越野客车,载客上路行驶,思想麻痹,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未确保安全,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驾驶人驾驶机动车

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和第三十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 三、事故教训 本次事故中驾驶人姚某持“A2”驾驶证驾驶大型客车,遇雨天驾驶大型客车,麻痹大意,遇致使惨剧的发生。驾驶员应严格按照驾驶证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更应集中注意力驾驶机动车,遇雨天驾驶员应降低行驶速度,避免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余江县“2014.2.1”道路交通事故

电动车事故案例

2016年上半年电动汽车事故汇总 就像新能源汽车产销的火爆一样,2016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在安全方面也着实火了一把。据不完全统计,自年初以来,国内外先后发生了11起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其中国外1起、国内10起,显然国内是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高发的重灾区。 本文着重梳理了11起新能源汽车起火事故,以画像的方式呈现这些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品牌、车企、车辆类型、动力类型以及起火原因等。 上半年,共发生起火事故11例,月均1.83例。分月来看,1月、4月、5月各发生2例,2月和3月各1例,6月最多,为3例。 表:2016年1-6月国内外新能源汽车起火事件梳理情况

2016年1月31日19时30分许,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人民医院门口附近发生一起电动客车燃烧事故,事故原因:旁边的电动客车起火,引燃燃油客车。 2016年3月16日,深圳市一辆M354路公交车在梅龙路四季春城公交站台车辆尾部冒烟,随后车辆起火自燃。该车是五洲龙油电混合动力车,投运4年7个月。

2016年4月9日,在上海浦东新区的一居民小区内,一辆比亚迪唐发生自燃。 2016年5月14日,珠海市公交集团巴士公司,一辆银隆客车公司电动公交车起火自燃。 2016年5月29日下午,北京一辆行驶中的13路纯电动公交车突然“爆炸”,当时,车上只有一名司机,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2016年,6月2日,上海宝山一小区内,一辆牌照为GY23XX的白色荣威e550在充电过程中起火。 2016年6月14日,一辆白色的电动比亚迪唐在上海外环浦东段行驶途中,突 然起火。 2016年6月26日,北京三里屯SOHO附近一辆江淮iEV5纯电动汽车发生自燃,并且殃及了停在边上的一辆别克君越。

中型货车碰撞电动自行车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例

中型货车碰撞电动自行车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例 一、事故简要情况 2009年04月20日16时40分,驾驶人吴某驾驶湘B/748**号中型货车,从三乡平东往珠海南屏方向行驶,行驶至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公安分局对开路段处,遇周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钟某)由左往右经人行横道处横过机动车道,中型货车避让不及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周某、钟某受伤及车辆损坏,其中周某经送医院经抢救无效于2009年4月24日死亡。事故发生后,吴某驾车逃逸,于当日被交警抓获。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吴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且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是导致此事故的主要过错;周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按规定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是导致此事故的次要过错;无证据证明钟某有导致此事故发生的过错。 依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吴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周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钟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三、相关法条摘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4、《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电动车销售技巧和话术大全

电动车销售技巧和话术大全 电动车销售技巧第一步:顾客来了该怎么接待?多问少说 案例:顾客一进门,我们的销售人员从第一节柜台跟到最后一节柜台。顾客走一步跟一步,还不停的说。 点评:最笨的销售方式,最差的销售结果。 对策:销售人员要多观察,找准切入时机,例如站在旁边注视某电动车超过3秒时,过去推介:您好,先生,这是###电动车最新推出的###型号,我拿出来您看一下好吗?买不买没关系,您了解一下啦!顾客不说话,又不走,那就是默许,招呼客户坐下、倒水,给客户介绍功能,展开销售。 案例:顾客一进门,我们的销售人员就不停的说:先生小姐您要什么电动车啊?这是我们最新的电动车,您看一下啦。喋喋不休的说,如影随形的跟着顾客推荐,直到顾客走了,还困惑顾客怎么不买哪? 点评:这就是犯了销售的大忌说个不停。顾客表现欲强,喜欢说话,你就要鼓励他她多说,从中了解他她的真实意图。顾客话少,你就要注意自己的说话质量。不然就是在往外赶走顾客。 对策:顾客关心的,顾客想听的,才是我们销售人员该说的。 不能如影随形的跟着顾客 电动车销售技巧第二步:产品该怎么推荐? 当你想说清楚一件事时,以下表达比较有条理、有层次、有逻辑性。 1.特点:将产品的主要特点介绍出来。 2.优点:这些特点能给顾客带来哪些好处。 3.举例: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找出一个最具说服力的例子。 4.证据:找出证据证明你刚才说的真实性。 电动车销售技巧第三步:整体销售流程是怎样的? 电动车销售技巧第四步:常见销售问题分析 案例一:怎样克服销售人员接待顾客紧张、害怕的应对技巧 对策:唯一法宝就是要多培训,多练习,掌握销售流程、销售技巧以及业务知识,以积极的心态对待销售对象,树立信心,就可以让销售更完美。

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浅谈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 发布日期:2010-08-10 作者:李书华律师 随着道路交通网络建设的发展,人们购买车辆数量的增多,使得交通运输日渐繁忙。由于一些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不强,违章驾驶,因而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逐年递增,由此而引起的涉及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也随之上升。在审判实践中,交通事故的发生对受害者本人及其亲属都可能会带来精神伤害,而当事人在起诉时都有可能附带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给人民法院的审理增加了一定的难度。要正确处理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作为法律裁判者的人民法院,应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宣传教育群众,化解矛盾,消除和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的角度,更好地发挥公正司法的职能作用。 第一、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该条规定是对于侵害公民人格权的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的首创,受保护的人格权利之中亦包括生命健康权。对于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于2001年2月20日下发的《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意见》第19条规定,因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或者死亡、造成怀孕妇女流产的,当事人据此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在2001年3月10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第四条规定:“因侵权致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永久灭失或者毁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可见,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能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应限于因侵害人侵权致人身伤残(不包括达不到评残标准的轻微损伤)、死亡、妇女流产及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受灭失或毁损。受害人据此而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确定。 交通事故责任人是否需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应以其承担何种事故责任来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另第四十五条规定:“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定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其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人民法院依此规定处理案件时,在双方当事人均未能举证的情况下,往往只能适用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的公平原则作出判决,即由双方当事人平均分担事故损失的责任,笔者谓之为“公平责任”,故交通事故责任可分五种责任。然而,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承担侵权民事责任是以存在过错行为为适用要件的。如《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道

电动车用锂电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范文格式(专业经典案例)

电动车用锂电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 (用途:发改委甲级资质、立项、审批、备案、申请资金、节能评估等) 版权归属:中国项目工程咨询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0f532762.html,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简称可研,是在制订生产、基建、科研计划的前期,通过全面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某个建设或改造工程、某种科学研究、某项商务活动切实可行而提出的一种书面材料。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是通过对项目的主要内容和配套条件,如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资金筹措、盈利能力等,从技术、经济、工程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财务、经济效益及社会影响进行预测,从而提出该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和如何进行建设的咨询意见,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的一种综合性的分析方法。可行性研究具有预见性、公正性、可靠性、科学性的特点。 《电动车用锂电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是通过对电动车用锂电池项目的主要内容和配套条件,如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资金筹措、盈利能力等,从技术、经济、工程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电动车用锂电池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财务、经济效益及社会影响进行预测,从而提出该电动车用锂电池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和如何进行建设的咨询意见,为电动车用锂电池项目决策提供依据的一种综合性的分析方法。可行性研究具有预见性、公正性、可靠性、科学性的特点。 《电动车用锂电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电动车用锂电池项目前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工作,是在投资决策之前,对拟建电动车用锂电池项目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论证的科学方法,在投资管理中,可行性研究是指对拟建电动车用锂电池项目有关的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等进行调研、分析比较以及预测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 北京国宇祥国际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咨询公司,我们拥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程咨询资格、我单位编写的可行性报告以质量高、速度快、分析详细、财务预测准确、服务好而享有盛誉,已经累计完成6000多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编写,可以出具如下行业工

促销方案案例电动车

促销方案案例电动 车 1

电动车促销方法----如何制定促销活动方案及其流程----麦科特电动车231 1038 一、促销活动流程和方案的制订 1、策划筹备阶段: 制定详细的促销计划方案, 一定要考虑全面, 确保促销活动顺利而有效的实施。由你或组织一个策划小组从目的、准备、实施、成本直到效果的评估测定制定出一整套的方案, 交由上层研究决定修改并付诸执行。 2、前期的准备阶段: 这一阶段要进行的是比较繁琐却非常重要的工作。 ( 1) 选择合适的促销时间与地点: 特别日期( 节假日) 、时段、持续多少天、设几个促销点、主会场设置、 人员配置、物品配置、奖品赠品发放奖励规则与数量限制等。 ( 2) 器材物品类: 现场用到的展台, 条幅, 拱门, 气球, 一拉宝, 张贴的海报, 宣传单( 彩印或黑白) , 小包装试尝品, 音响——听觉的冲击( 可用扩音喇叭替代) , 其它赠品——捆绑式销售赠品、买几赠几的赠品、参与即赠的奖品、购买抽奖的奖品等等。视整体情况与公司经济实力有选择的、安排好数量的合理准备与使用。 ( 3) 人员: 促销员工的选择与安排, 如要组织节目、游戏、活动则考虑请嘉宾、主持人( 稍有名气费用要低) , 请促销员视情况决定数量( 建议请大学生, 可靠且廉价) 。 ( 4) 宣传造势的准备: 如有实力, 前期的大规模全方位造势宣传是必不可少的。如想节省, 有些工作也是应该做的, 去人口密集的市中心区域散发传单, 发放区域与发放数量要事先决定。市内影响力大的媒体( 报纸广播电视) 投放广告, 注意媒介的选择、媒介暴露的频次、成本预算等, 以期达到广泛告知的宣传效果。 ( 5) 各方关系的前期协调: 确保一切行为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市容、城管、工商等部门提前打好招呼, 避免到时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户外活动必须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广告宣传也必须要有合法的批文。总之, 一切 可能出现的问题、麻烦事先都要想到, 做好应对一切突发事件的准备, 免得到时措手不及。 ( 6) 总成本预算: 物品的准备、人员的费用、协调各方关系、广告宣传费用等等一切成本要有事前的准确预算。 ( 7) 促销效果的预测: 促销目的, 预测销售数量销售额。 3、执行实施阶段: 注意现场气氛的调节与掌控, 尽可能多地吸引人气。视觉、听觉、利益诉求点等多方面的感官冲击, 以求吸引、刺激、诱导消费者关注与消费。现场的布置要有足够的空间, 便于消费者聚集与关注、购买, 布置要新颖整洁有冲击力。现场的宣传海报、条幅等要醒目。现场活动, 如节目、游戏、宣传等要有极强的互动性与参与性, 能带动起气氛来。请嘉宾、主持人等, 要确保以产品为主, 一切活动需围绕产品以产品为出发点进行, 切忌喧宾夺主。现场的秩序一定要维持好, 这就需要我们的工作人员要做好很多工作, 如赠品奖品的发放要公正合理有序、安排足够的工作人员、合理的布局与足够大的活动空间等等。还是上面提到的那句话, 必须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 4、促销效果评估总结: 如果促销是持续型的长期性的, 需要进行阶段性评估, 最后总体评估; 如促销是短期的, 就进行总体的评估总结。评估促销目的是否达到, 销量是否达到等预期目标, 进行媒介效果的评定, 收支情况进行准确的核算与分析。 5、善后工作的进行: 一切事后工作的处理, 费用的结算等等。 总析: 新品促销, 一定要突出主题, 突出品牌与诉求点, 先想一想要达到怎样的效果或是追求怎样的目的, 一般新品促 销的目的应该是扩大品牌知名度, 扩大短期销售量与销售额。强调产品的诉求点与利益点, 即产品的卖点, 结合促销常采用的系列手段, 打折销售、赠品式销售、有奖销售、积分或集标签、瓶盖兑奖等。积极造势与配合以概念营销和事件营销。 选择合适的促销手段, 合理制定促销价格, 现场产品合理摆放, 做好促销区的卫生工作, 确保价格标示正确, 价格牌置于醒目的位置, 确定宣传单发放及海报的张贴到位, 严防产品缺货等。 2

十大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十大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时刻提醒我们遵守交通法规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但总量仍然较大,并且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全国交通安全日”(2012年12月2日)来临之际,陕西省公安厅交管局转发了公安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十大典型案例,希望道路交通参与者、道路运输从业者能够以此为鉴,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012.10.7 青银高速山东淄博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2年10月7日11时44分,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驾驶人牛传更驾驶鲁A96925大客车,自东向西沿青银高速公路行驶至淄博路段,在超越同向右侧车道一辆大货车时,突遇山东省高密市王瑞先驾驶鲁GJ031B小客车从两车间强行超车并线,导致鲁A96925大客车与鲁GJ031B小客车刮擦后,失控冲过中央活动护栏,与对向济南旅顺旅游汽车有限公司驾驶人周玉山驾驶的鲁A18526大客车发生碰撞,致鲁A18526大客车翻入高速公路边沟,造成14人死亡、6人重伤。2012.8.31 连霍高速公路河南三门峡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2年8月31日8时48分,灵宝市宝通汽车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驾驶人郭世平驾驶号牌为豫M15260的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核载29人,实载27人),沿连霍高速公路(G30)自西向东行驶至784公里加420米处河南三门峡境内,因遇大雨,车辆发生侧滑,翻至道路右侧沟中,造成大客车上8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5人受伤。

包茂高速陕西延安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2年8月26日2时31分许,内蒙古包头市驾驶人陈强驾驶蒙AK1475号宇通牌卧铺大客车(以下简称大客车),沿包茂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484km+95m处,与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驾驶人闪文全驾驶的重型罐式半挂汽车列车(主车豫HD6962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挂车豫H213A挂号中集牌罐式半挂车,以下简称“汽车列车”)发生追尾碰撞,致罐式半挂车内甲醇泄漏并起火,造成大客车内36人当场死亡,3人受伤。 2012.3.13 四川马尔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2年3月13日12时28分,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驾驶人王千驾驶川U20777号金龙大客车从成都驶往马尔康县,该车核载35人,实载21人,行至马尔康县境内317国道295公里加138米一连续下坡且转弯处,翻坠于垂高65米的山沟下,造成15人死亡,6人受伤。 2012.1.4 沪昆高速贵州黔南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2012年1月4日18时30分,安徽省黄山市凯鸿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驾驶人杨献辉驾驶皖J06318号大型普通客车(核载53人,实载57人,其中包括4名儿童),从浙江省义乌市驶往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沿沪昆高速公路行至1765公里加500米处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境内裕民大桥路段,车辆越过中心隔离带及对向车道路侧防护栏,翻入路边垂直高度8.8米下水沟中,造成18人死亡,39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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