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奖罚办法

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奖罚办法
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奖罚办法

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奖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增强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责任,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为社会提供精品工程和满意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交通部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规定等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第三条奖金设置。

公司从利润中计提部分资金设立质量奖励基金,质量罚款所得亦列入质量奖励基金,由公司计财部统一收取,实行专款专用

第二章工程质量奖励与处罚

第四条公司对取得优质工程的项目部在业主给予的奖励外进行公司内部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创鲁班奖工程,按产值的10.0‰奖励

2、创国家金质奖工程按产值的8.0‰奖励;银质奖按产值的6.0‰奖励

3、创广东省优工程或省样板工程按产值的5.0‰奖励

4、创市优工程或市样板工程按产值的3.0‰奖励

5、对于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按部颁规范达到优良工程或市政项目按业主施工合同要求达到优良工程,且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按产值的2.0‰奖励。

第五条对未完成业主确定的质量目标的项目,按该项目产值的 2.0‰进行处罚,在项目奖金中扣取。

第六条由我司总承包工程获得市优以上奖励时,按上述奖励比例对分包单位进行奖励第七条以上奖项必须待评优证书颁布后下发,无评优证书,一律不给予奖励第八条对获得国家、行业和广东省其他质量先进称号的,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对敢于坚持原则,对工程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并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消除和避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及对提高工程质量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施人员),公司视贡献大小给予500~5000元的奖励

第十条所有奖金分配表须经公司工程部、人保部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门执行

第三章过程控制中的奖励与处罚

第十一条在公司组织的季度质量评比活动中,第一名奖励项目部锦旗一面、现金10000元,第二名奖励项目部现金8000元,对排在最后一名并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元奖金的处罚。连续三次工程质量被评为倒数第一的项目部,取消其年终所有奖项的参评资格。质量评比主要内容有项目工程质量、施工管理、内业资料、文明施工四个方面,具体见附件一。评比按综合得分高者,确定名次

第十二条在公司组织的年度优秀项目经理评比活动中,因项目管理和施工组织较好被评为优秀项目经理的,奖励现金3000元

第十三条各基层单位或各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凡不按公司要求和有关规定设置质检机构或专职质检员的单位,对该单位或项目部给予扣发10000元奖金的处罚并限期改正

第十四条各项目部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奖罚制度,认真落实公司制定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并报公司工程部备案。对制度不落实、制度不完善或不落实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的项目部,给予扣发10000元奖金的处罚并限期改正

第十五条在公司工程部的例行检查中发现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不按国家及地方验收标准、规范进行验收的或对工程部巡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对其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元奖金的处罚

第十六条试验段施工应及时通知公司中心试验室,未通知中心试验室,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处以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500元的处罚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试验人员玩忽职守,不按规定频率进行试验或留取试件,一经查出,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300元的处罚。如发生伪造、涂改、抽换、丢失内部原始试验资料或对不合格过程隐瞒不报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元奖金的处罚,对直接责任者给予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500元的处罚,并作调离试验工作岗位或辞退处理第十八条混凝土拌合站计量器具失效,无试验室下达的混凝土配比单;砂、石、水泥、沥青不按规定过磅;水、外加剂、掺合料不按规定计量的,除对该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元奖金的处罚,对责任人处以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300元的处罚

第十九条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采购、进场、使用前必须严格进行检验,凡材质证明文件或材料复检结果不符合国家及地方规范和标准规定,并已用到工程上的,除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补救外,对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元奖金的处罚。对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直接责任人处以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500元的处罚,并对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成品保护制度。凡因成品保护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造成成品、半成品大量污染损坏,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对该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元奖金的处罚,对责任人处以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500元的处罚

第二十一条按要求设置质量管理工作人员(技术负责人、试验员)。凡无相应质量管理人员,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的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元奖金的处罚,对责任人处以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1000元的处罚。

第二十二条专职质检员由于工作失职,发生错检、误检、漏检或标准掌握不严,造成质量问题的对质检员给予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300元的处罚。对专职质量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出,处以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500元的处罚,并作调离质量工作岗位或辞退处理。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总承包负责制。我司为总承包单位时,由我司项目部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对其分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因项目部对分包工程不履行管理职责,以包代管或把工程分包给无资质和无能力的施工队伍,造成质量事故,对总承包项目部给予扣发20000元奖金的处罚,对责任人处以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1000元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在项目施工中,因由于保护公司效益,执行过程中出现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产生质量事故,报公司领导同意后,可对责任人免除处罚或轻罚。

第四章对质量问题和事故的处罚

第二十五条对于发生一般质量问题的工程,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可根据情节轻重对该项目部给予扣发10000元奖金的处罚,同时对责任人给予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500元的处罚。

第二十六条对于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受到上级批评、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工程,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或停工整顿处理,并对该项目部给予扣发30000元奖金的处罚,同时对责任人处以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1000元的处罚,并报人保部,

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七条对质量事故的处罚:

1、工程如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对该项目部给予扣发30000元奖金的处罚,对责任人处以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1000元的处罚。

2、工程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和对该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0元奖金的处罚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要按实际损失的5%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处罚。

3、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不报者,一经查出,对直接责任者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1000元的处罚。

4、已完工但仍在保修期限内的工程发生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严重质量问题,给企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该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0元奖金的处罚外,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分别给予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2000元的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凡因明知故犯或屡教不改而酿成责任质量事故的,参照以上条款加倍处罚。对分包工程的奖罚亦按上述进行处理。

6、如因项目部自身原因发生工程延期,除对该项目部给予扣发50000元奖金的处罚外,还对项目经理、生产副经理分别给予扣发效益工资或岗位工资2000元的处罚。

第五章奖罚程序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执行单位为公司工程部,工程部依据工程质量检查和抽查验收情况签发奖罚通知单。对2000元以下奖罚由工程部直接签发,对2000元以上奖罚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签发。

第二十九条奖励和罚款通知单均一式四份,公司工程部、人保部、计财部及相关单位各存一份作为凭证。

第三十条奖金由公司工程部将奖励通知单上交公司人保部、计财部,在年终统一对项目部进行奖金兑现。

第三十一条扣款由公司工程部将罚款通知单上交公司人保部、计财部,对项目管理人员的罚款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对项目部的罚款在该项目部奖金中扣除。

第三十二条受罚单位和个人如对处罚持有异议,须在处罚通知单签发之日起五日内向公司主管领导反映,由公司领导裁决。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各基层单位和各项目部要根据本奖罚办法,结合本单位和本项目部情况制订工程项目质量奖罚办法,分解质量责任,把质量责任落实到每一施工环节、工序、岗位、个人,在制度、奖罚上做到有章可循,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要具有可追溯性。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工程实施阶段奖惩办法

为了提高公司开发房产的质量,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及质量责任意识,制定本办法。

项目部绩效工资总额由核定,各节点所占比例均为25%。

本办法设置了四个考核节点,各节点的考核办法如下:

节点一、房屋预售节点

该节点的设置主要是为了保证单位工程实施进度要保证满足预售的节点计划要求,因为这个节点的大幅滞后,很可能影响整个项目的资金运作。

该节点主要考核进度:只要按照已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时完成,或通过合理手段使工程形象进度比原计划提前完成,均可以享受全额奖励;由于工作不力,造成本节点进度滞后,视具体情况处以不高于本节点绩效金额的处罚。

节点二、单位工程主体验收节点

该节点的设置主要是为了保证单位工程的主体结构质量。设置的考核内容分为以下 2项:

1、结构验收的动检合格情况

首检有一项不合格,扣20分(按照满分100分计)。复测(钻芯)仍有不合格项,该节点总得分为零并处以不高于本节点绩效金额的处罚,情节严重时,辞退直接责任人。

2、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每发生一项一般事故(含以上)扣50分,发生两项以上该节点计零分。《国务院493号令》

点满分不超过100分)。

节点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节点

该节点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节点,设以下四个考核指标:

1、分户验收一次性通过情况

所有房屋均应达到合格标准,如果在质监站复核时发现一户有弄虚作假,扣25分。多于总抽查户数的1/5有作假现象,该节点不得分,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2000元的罚款。

2、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每发生一项一般事故(含以上)扣50分,发生两项以上该节点计零分。《国务院493号令》

点满分不超过100分)。

3、现场签证情况

签证的准确性、必要性、及时性。每发现一次不合格扣20分,三项以上(含三项)不合格,除本节点得分为零外,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4、合理化建议

每一项合理化建议,经实施后对工程的质量或公司的效益有明确提高的,奖励20分(全节点满分不超过100分)。

节点四、业主入住3个月(质量回馈)节点

为了复核工程质量,保证业主利益,维护公司形象,设置本节点。本节点仅设置一个指标:业主有效投诉率(业主投诉问题是验收规范允许的,不计入有效投诉但视情况予以维修配合)

1、业主投诉率10%以下,得满分(100分)

2、业主投诉率10%~30%,按照(1-2倍投诉率)*100计分。

3、业主投诉率在30%以上,该节点得分为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4、业主就同一事件投诉,维修后仍不能达到要求,返工两次以上者,本节点不得分,对直接责任人处以200~2000元的罚款。

注:项目部部长非直接责任人时,负领导责任,经济处罚额度按直接责任人处罚额的2~4倍执行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 管理奖罚实施细则(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奖罚 实施细则(最新版) 第1条、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人在工地不在指定范围首次给予警告;人不在工地超出项目部规定范围首次罚20元;再次脱岗罚50元;劝说无效的调离工地直至开除。 第2条、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在岗睡觉首次给予警告,再次睡觉罚款20元;一昼夜连续两次睡觉罚50元;劝说无效的调离工地直至开除。 第3条、为防止工地材料被盗,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及时检查离开现场的车辆和职工携带的工具包及拎包,所有车辆和职工必须服从检查,对倒出材料的车辆应出具出门证。未履行职责发生偷盗行为的门卫、值班人员应承担被盗物资总价的100%;监守自盗或与他人合伙或提供信息给他人盗窃集体物资的,按其总价赔偿

并处以等额罚款,同时立即调离工地或开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4条、门卫、值班人员应严格控制做买卖的和收废旧物品的进入施工现场,由于不履行职责,按每人10元对门卫、值班人员进行罚款,造成后果的承担连带责任。 第5条、所有职工提供可靠信息或检举他人有盗窃行为的(经查情况属实)或抓获偷盗者的(人赃俱获)根据其总价按100%由项目部直接奖励给举报人。发现内部人员有偷盗行为,加倍处罚并开除,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6条、凡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及帽扣的职工罚款20元,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10元的累计罚款;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履行相关手续,未登记进入施工现场的按每人对门卫、值班人员处以10元的累计罚款;对劳务承包人及公司管理人员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罚款100元, 第7条、运输车辆随车装卸的人员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按每人20元进行罚款,对车主按每人10元进行累计罚款。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五华碧桂园一期一标段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编制人:蔡帝豪 审核人:严志伟 监督实施人:冯大伟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为了搞好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规范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控制,达到统一化、标准化、合理化目标,经项目部研究讨论后,特制定本施工质量控制管理办法以指导、规范现场施工管理。 一、钢筋工程: 1、质量检查验收中有钢筋绑扎不规范、漏扎、错用钢筋、缺筋、钢筋锚固长度过短或过长、搭接长度过短或过长、马凳筋或垫块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单面焊、闪光对焊、电渣压焊焊接不符合要求,仍可以整改到位但却一次整改后仍然不合格时,每次罚款100元,造成材料浪费时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对连续三次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将对班组进行200元的奖励。 2、砼浇筑完毕结构已经成形后,因钢筋绑扎原因造成钢筋明显露筋时,每处罚款50元;墙钢筋偏位μ>±5㎜,柱钢筋偏位μ>±10㎜造成保护层严重不足时,每处罚款50元。砼浇筑完毕结构后,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奖励。 3、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楼面板底、梁有明显的成把扎丝外露时,每次罚款50元。 4、钢筋后台制作不标准,成形几何尺寸偏差大于相应规范要求10㎜,材料浪费严重时,每次罚款100元,浪费的材料按材料市场价赔偿。 5、非本工种施工人员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其他工种材料造成浪费、损坏时,相应责任人按市场价承担双倍材料赔偿。 二、模板工程: 1、砼浇筑完毕模板拆除后,因模板支设问题造成柱墙炸边时,每米罚款10元;因砼班组浇捣过程中不按要求施工,过振造成柱墙炸边时,对砼班组每米罚款10元。未见有上述缺陷的每层将对其班组进行200元的的奖励。

工程质量奖罚细则(质量奖罚细则)之欧阳学文创作

工程质量奖罚细则 欧阳学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工程质量,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制,实行奖优罚劣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福平铁路4标段一分部创优目标的实现,依据集团公司《工程质量奖罚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质量奖励贯彻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按贡献实施奖励;处罚依据质量问题的轻重为原则进行处理,以达到减少质量通病,根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合格工程的目的。 第三条工程质量奖从奖励基金中提出,罚款计入奖励基金中。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公司福平铁路4标一分部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质量事故 第五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直接损失金额总值的10%-20%罚责任单位(不少于1000元不超过20万元);一

级重大事故:罚带班队长5000元,罚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1000元;二级重大事故:罚队长4000元,罚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800元;三级重大事故:罚队长3000元,罚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600元;四级重大事故:罚队长2000元,罚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400元;一般事故:罚队长1000元,罚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各200元。 第六条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不如实上报的,加倍处罚。 第三章工程质量检查 第七条项目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质检、技术人员对粗制滥造、偷工减料和违章施工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限期整改和罚款,对未按期整改的加倍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一、砂浆、砼施工:不配备计量器具或器具计量失准、有器具不用、无专人称量,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带班队长200元,罚项目部主管工程师、质检工程师、队技术负责人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奖罚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奖罚制度 1 目的 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2 职责 2.1 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确定工程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及发放额度。2.2 项目部质量部经理负责质量管理的考核和质量奖发放的申请。 2.3 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质量奖的审批,财务办事处负责质量奖的发放。 2.4 质量部对日常发现的质量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提出奖励意见。 3 适用范围 该制度用于对现场各施工单位、专业组及员工进行考核。 4 考核的管理规定 4.1 考核内容 a) 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b) 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 c) 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d) 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e) 过程控制记录:各专业组根据公司工程质量部的《单位工程技术核查表》(表附后)将工程细化到不同阶段需要,将需要的记录落实 到人,并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

4.2 考核的频次及方法 考核按季度进行,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由各专业组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质量考核评分表(附)评分,每季度末质量部经理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发放。1表. 4.3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量核定的奖励基金;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质量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 4.4 考核的实施 4.4.1 对施工单位的考核 参见《工程结算考核办法》。 4.4.2 对专业组的考核 4.4.2.1 对专业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4.4.2.2 考核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监理方下发的质量问题整改单每次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因为质量问题被停工整改的,罚专业组负责人500元。 4.4.2.3 专业组质检人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三级验收合格后被发现工程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每次罚主持该项目施工的专业组负责人200元~500元。 4.4.2.4 提高质量意识,严把施工质量关,被监理或业主在会议提出表扬或批评的,相应奖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500元。(以文字形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奖罚制度武冈市华电星苑住宅小区 编制人: 审核人:

监督实施人: 日月年:期日制编 参建单位签字栏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为了搞好本项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规范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质量控制,达到统一化、标准化、合理化目标,经项目部研究讨论后,特制定本施工质量控制管理办法以指导、规范现场施工管理。 第一章奖励标准 1、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考评在前两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2、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500~1000元。 3、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部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2 / 19 质检员、工长(施工员)300~800元的奖励。 4、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元的奖励。 5、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给予资料员200~500元的奖励。 第二章处罚条例 第一节基本规定 1、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2、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3、进场商品砼、商品砂浆等材料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按物资部《供货合同》相关条款处罚。 4、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 5、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正式版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1条、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 禁脱岗:人在工地不在指定范围首次给予 警告;人不在工地超出项目部规定范围首 次罚20元;再次脱岗罚50元;劝说无效 的调离工地直至开除。 第2条、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在 岗睡觉首次给予警告,再次睡觉罚款20 元;一昼夜连续两次睡觉罚50元;劝说无 效的调离工地直至开除。 第3条、为防止工地材料被盗,门 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及时检查离开现 场的车辆和职工携带的工具包及拎包,所

有车辆和职工必须服从检查,对倒出材料的车辆应出具出门证。未履行职责发生偷盗行为的门卫、值班人员应承担被盗物资总价的100%;监守自盗或与他人合伙或提供信息给他人盗窃集体物资的,按其总价赔偿并处以等额罚款,同时立即调离工地或开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4条、门卫、值班人员应严格控制做买卖的和收废旧物品的进入施工现场,由于不履行职责,按每人10元对门卫、值班人员进行罚款,造成后果的承担连带责任。 第5条、所有职工提供可靠信息或检举他人有盗窃行为的(经查情况属实)或抓获偷盗者的(人赃俱获)根据其总价按

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汇编)

工程质量管理及奖罚制度 为加强项目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强化监管措施,理顺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职责 一、项目公司总经理为项目工程质量全面责任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根据项目部(项目公司)实际情况和工程特点,在公司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框架下,编制和实施本项目部(项目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组织对本项目部(项目公司)所属工程质量的检查。 二、项目公司工程部经理为工程质量直接负责人,保证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规程在项目工程中传达、贯彻、落实、执行;根据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项目公司工程部为质量管理制度具体监管执行部门,负责对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日常工程质量的监管。 三、具体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简称甲方代表)为自己所分管工程的工程质量直接责任人,对自己所分管的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负责监管自己所分管工程施工管理,监督管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搞好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工作。落实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按时向公司项目工程部经理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规范及规程,以及社会上先进的施工管理经验、先进的施工工艺等,经过消化,引入公司内部推广使用。 四、监理单位按工程项目建立监理机构,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所监理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理机构应由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组成,分工负责,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组成施工项目部,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所承建工程的质量管理。项目经理根据工程特点聘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等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 1 质量策划: 1.1 建立一个完善的项目管理机构。 1.2 明确项目管理机构中每一个岗位人员的职责。 1.3 在工程立项之后,根据工程特点,编制质量计划,其应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甲供材料四大方面。 1.3.1 勘察、设计、施工的分包商和甲供材料的分供商确定参照“合同评审”和“采购”。 1.3.2 对分包商提出的方案或分供商提供质保书进行审核和认可。 1.3.3 对新技术、新材料提出质量保证措施。 1.3.4 对工程或材料的验收要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1.3.5 明确和准备质量记录单。

4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为贯彻质量理念,强化质量管理意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规范现场施工程序,严抓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泰山〞杯,贯彻落实公司的三检制度、及一百项规定动作。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行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以及不按图纸施工、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造成质量问题或发生质量事故的分包和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的处罚,具体奖罚制度如下。 质量奖励 一、样板先行,各分项工序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参照样板要求施工验收,在每月“质量检查”活动中,考评在前二名的按照项目规定予以奖励。 二、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1000~3000元。 三、阶段性验收过程中,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量组验收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验收的工程及部位,对相关的班组和工长予以奖励100~1000元。 质量处罚 一、严格按图施工,不得违返,不得随意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二、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防水材料到现场均要有合格证,出场时间,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 三、现场严格、认真执行三检制,各工种自检、互检、交接检合格后均填写好对应的表格,上交项目质检部。对于自检、互检、交接检不到位的班组或工长,第一次给予提醒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四、分包队质量检查员必须积极组织验收工作,配合项目工程质量的验收,一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1000~2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50元∕次罚款,第二次报验不合格,对分包单位处以2000~3000元罚款,质检员处以100元∕次罚款,累计超过三次报验不合格的质量检查员责令退出现场,分包单位必须另行安排质检人员,并满足项目要求。

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制度40922

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将对项目部罚款20000元/次,发生一般性质量事故罚款5000元/次,施工班组将按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要求落实到人。 2、工程由于施工班组施工错误造成或其他原因造成大面积返工,给予项目部50 00元的罚款。 3、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不合格,对班组200元/次的罚款,对负责本分项工程的施工人员100元/次的罚款。 4、项目部及监理、业主发现问题,施工班组整改不及时的,对该班组罚款1000元/次。 5、在施工中由于不按图纸及规范施工的造成返工现象,对该班组罚款1000元/次。 6、对重要部位的施工,施工班组未按照技术交底施工,在施工技术上不能满足质量要求,对施工班组罚款2000元/次。 7、分部分项工程未严格执行“三级检查制度”,验收时因未查出的重要问题而不能通过验收的,对施工班组罚款1000元/次,对项目质检员罚款500元/次。 8、混凝土浇筑施工未经项目部同意而擅自浇筑的,对施工班组除对造成的质量后果负责外,进行罚款5000元/次。 9、混凝土浇筑完后,应按要求及时养护,发现没有养护的,对施工队(班组)罚款100—200元/次。 10、试验人员取样不及时或不按规范要求制作试模,对试验员罚款100元/次。 11、混凝土结构达不到内实外光,缺棱角罚款200元/次。

12、现浇混凝土上出现蜂窝、狗洞视其严重性罚款100—400元/次。 13、混凝土出现不正常裂缝或墙体出现裂缝,视其严重性罚款500--1000元/次。 14、现浇混凝土楼板渗漏,墙面渗漏罚款500元/处。 15、未经过项目部检查验收擅自封模对该班组罚款500元/次。 16、现浇柱、梁、板、墙因模板影响外观质量及砼浪费的,视其严重性罚款500—1000元/次。 17、现浇柱梁板结构施工,施工班组自检合格后,经项目部及监理、业主检查,每发现一处问题,视其情节严重罚款50—200元/次。 18、擅自向混凝土运输车及泵车料中加水改变混凝土水灰比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 00元。 19、混凝土浇筑施工中,施工班组应有技术人员及钢筋工,木工在场监督,若发现浇筑现场无人员值班,罚款100元/次。 20、混凝土施工缝处未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处理的,每发现一次对施工班组罚款100元。 21、预留孔洞中线偏移,截面尺寸偏差过大,每发现一次对责任班组罚款200-5 00元,对项目质检人员罚款100元。 22、强电弱电及消防报警工程所属预埋管、孔洞槽出现遗漏的,对责任班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500元,对项目质检人员罚款100--200元。现场施工未按三相五线制实施,每发现一次罚施工项目部200元。 23、预埋件出现漏埋以及因埋设不牢出现松动,脱落现象,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次。 24、钢筋加工、钢筋焊接,经检验达不到设计规范要求而必须进行返工,对所属班组及责任人和操作人员罚款100—500元。

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办法

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强化和规范公司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工程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加大工程(产品)质量监管和考核力度,有效地防范质量事故的发生,鼓励各项目争创优质工程和名牌产品,做到奖优罚劣,根据质量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认真贯彻《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保工程质量。 1.3、建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奖惩专项基金。工程质量实现创优规划目标,或者为质量管理工作做出贡献者(包括防止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按本办法实施奖励。 1.4、施工负责人必须无条件地接受项目部管理人员或公司工程技术部人员的督促和指导。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或者违反《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本办法实施惩罚。 1.5、公司实行工程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各项目劳务公司拿出20%进度款,纳入工程质量、安全方面考核。 1.6、重奖创出优质工程的项目和个人,处罚由于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含严重质量问题),损害企业信誉的项目和责任者; 1.7、工程技术部质量主管每月对各个项目进行一次施工质量考核,将劳务公司进度款的20%,作为考核目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各占10%)。 每月发放进度款时,按考核总得分的百分比乘以10%再乘以应发进度款总额即为当月应发的质量绩效进度款。其余进度款作为风险抵押金,将在工程竣工时酌情发放。

1.8、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的各工程项目劳务公司。 第二章、质量管理奖罚考核标准 2.1、各项目年内未发生质量事故及严重质量问题,经检查考评工程质量合格率(优良率)实现了合同承诺目标,社会效益显著,列入创优规划的工程达到申报条件并实现申报,公司将对工程项目风险抵押金进行返还。 2.2、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施工中,有创新或具有示范效应的项目和个人,视具体情况或所创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大小,给予项目或个人奖励1000~20000元。如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特别突出,可提请公司领导批准另行重奖。 2.3、未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工期及设计要求,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的,全额退还风险抵押金,不奖不罚。 2.4、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工程监理抽检中不得出现不合格项。 2.5、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群众举报控告(经确认基本属实)、起诉(我方败诉)、广播电视新闻媒体曝光及受到政府部门通报批评的工程项目处罚1000~10000元/次。 2.6、保修服务不及时、不到位,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房屋使用功能较差,影响较大。要求维修并按实际情况扣罚质量保证金10%。 2.7、在建工程项目凡被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或名列前三名者,适当奖励1000~3000元。被通报批评的处罚1000~3000元。 2.8、公司定期对在建工程各项目检查、考核、评比累计荣获第一名的奖励1000~3000元,倒数第一名的罚1000~3000元。 2.9、对不符合施工质量要求,被上级主管部门人员或公司工程技术部人员督促、责令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对刁难、顶撞、阻碍上级主管部门人员执行公务或顶撞、阻碍公司

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奖励标准 (1) 第三章处罚条例 (1) 第一节基本规定 (1) 第二节地基与基础工程 (3) 第三节防水工程 (3) 第四节钢筋工程 (4) 第五节模板工程 (4) 第六节混凝土工程 (5) 第七节砌体工程 (6) 第八节抹灰工程 (7) 第九节门窗工程 (8) 第十节饰面砖工程 (9) 第十一节涂饰工程 (9) 第十二节屋面工程 (10) 第十三节电气工程 (10) 第十四节给水排水工程 (12) 第四章附则 (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中建系统的质量理念,根据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手册》及XXX项目《项目策划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为施工质量的提高做出贡献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法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处罚。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三条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考评在前三名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第四条对于严格执法、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奖励1000~3000元。 第五条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部认可,并顺利通过外部(质检站、甲方、监理)验收的,给予相关的班组、质检员、工长(施工员)300~800元的奖励。 第六条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可行性高、效果明显的质量保证措施,经项目部研讨通过后,给予相应的班组、管理人员500~1000元的奖励。 第七条工程资料能够做到和现场同步,并且填写内容规范、属实的,给予资料员200~500元的奖励。 第三章处罚条例 第一节基本规定 第八条工程开工后,分包单位不按照项目部要求配备质检员的,给予2000元/次的罚款。 第九条项目部、公司组织例行检查时,如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给予500~1000元/次的罚款。 第十条严格按图施工,严禁擅自更改图纸,违者一切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所有钢材、水泥、砂、砌块等材料到现场均要有产品合格证并做复试报告,若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谁用谁负责,须待项目质检组、甲方和监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并要签字生效,否则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现场分项工程施工前,需按项目部要求制作实体样板,样板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如没有样板擅自施工,给予2000元/次的处罚。 第十三条各分部分项工程经过验收合格后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否则给予100~200元/次的罚款。

X公司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某公司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1.目的:为强化质量管理,提高自有职工及外包队伍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及施工单位的质量奖罚管理。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的考核及质量奖罚的管理。 3.2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奖励基金审批。 4.制度内容 4.1考核对象:本制度对现场施工的各单位、包工队进行考核。 4.2考核内容: 4.2.1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4.2.2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 4.2.3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4.2.4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4.2.5过程控制记录:各单位、部门要把公司质量技术部的《单位安装工程文件资料检查清单》根据工程细划在不同阶段需要哪些记录并落实到人,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质量管理部要根据计划清单分阶段检查落实情况并打分,低于85分者,取消质量奖评定资格。 4.3质量奖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制定的质量奖,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罚款纳入质量奖基金。 4.4按月进行考核,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质量奖全部发放给单位,由各单位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考核评分(附表1)表交质量管理部审核,质量管理部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审核发放。 4.5对个人奖罚办法: 4.5.1根据公司、项目部有关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4.5.1.1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对职工质量意识的考核随机进行。任何人故意隐瞒质量问题或缺陷,一经发现每次扣罚100元。 4.5.1.2本单位职工(不包括专兼职质检人员及中层以上领导)发现质量问题或缺陷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每次嘉奖20~100元。按月单独发放。 4.5.1.3对外包队伍质量管理人员按该承包队伍验收一次合格率核发,达不到100%则免除奖励。 4.5.1.4对在质量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良的职工质量管理部可不定期给予嘉奖,嘉奖考核及分配表由质量管理部负责。

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制度

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制度-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将对项目部罚款20000元/次,发生一般性质量事故罚款5000元/次,施工班组将按项目部质量管理制度要求落实到人。 2、工程由于施工班组施工错误造成或其他原因造成大面积返工,给予项目部5000元的罚款。 3、分部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不合格,对班组200元/次的罚款,对负责本分项工程的施工人员100元/次的罚款。 4、项目部及监理、业主发现问题,施工班组整改不及时的,对该班组罚款1000元/次。 5、在施工中由于不按图纸及规范施工的造成返工现象,对该班组罚款1000元/次。 6、对重要部位的施工,施工班组未按照技术交底施工,在施工技术上不能满足质量要求,对施工班组罚款2000元/次。 7、分部分项工程未严格执行“三级检查制度”,验收时因未查出的重要问题而不能通过验收的,对施工班组罚款1000元/次,对项目质检员罚款500元/次。 8、混凝土浇筑施工未经项目部同意而擅自浇筑的,对施工班组除对造成的质量后果负责外,进行罚款5000元/次。 9、混凝土浇筑完后,应按要求及时养护,发现没有养护的,对施工队(班组)罚款100—200元/次。

10、试验人员取样不及时或不按规范要求制作试模,对试验员罚款100元/次。 11、混凝土结构达不到内实外光,缺棱角罚款200元/次。 12、现浇混凝土上出现蜂窝、狗洞视其严重性罚款100—400元/次。 13、混凝土出现不正常裂缝或墙体出现裂缝,视其严重性罚款500--1000元/次。 14、现浇混凝土楼板渗漏,墙面渗漏罚款500元/处。 15、未经过项目部检查验收擅自封模对该班组罚款500元/次。 16、现浇柱、梁、板、墙因模板影响外观质量及砼浪费的,视其严重性罚款500—1000元/次。 17、现浇柱梁板结构施工,施工班组自检合格后,经项目部及监理、业主检查,每发现一处问题,视其情节严重罚款50—200元/次。 18、擅自向混凝土运输车及泵车料中加水改变混凝土水灰比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9、混凝土浇筑施工中,施工班组应有技术人员及钢筋工,木工在场监督,若发现浇筑现场无人员值班,罚款100元/次。 20、混凝土施工缝处未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处理的,每发现一次对施工班组罚款100元。 21、预留孔洞中线偏移,截面尺寸偏差过大,每发现一次对责任班组罚款200-500元,对项目质检人员罚款100元。

工程质量奖惩办法

工程质量奖惩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杜绝质量事故和严重不良影响事件发生,根据国家、行业政策法规以及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施工现场质量管理的特点和要求,制定了《工程质量奖惩办法》第二条为强化质量风险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有序受控,对各施工生产单位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施工生产单位。 第五条各单位应依据下达年度生产任务计划,按3‰标准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六条各单位上缴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使用每年清算一次。各单位发生违章违规等质量不良行为、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在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因质量问题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依据本《办法》罚则规定进行经济处罚,相应罚款在单位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第七条工程质量保证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八条各单位每年在施工生产计划下达、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后的30日内,向财务部足额上缴本单位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九条年度质量指标不超标的单位全额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各项罚款除外)。 第十条工程质量保证金和各项罚款必须专款专用。各项罚款由公司安质环保部出具罚款单,财务部在各单位工程质量保证金中抵

扣,不足抵扣部分由财务部向有关单位追收。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保证金罚没部分和各项罚款的使用,主要用于对工程质量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工程质量教育和宣传、质量检测设备和器材的购置、更新及维修、优质工程现场验收及其有关费用、以及其它与工程质量工作相关的费用。该费用的使用由公司安质环保部提出计划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销列支。 第十二条实现工程质量目标,对施工单位予以表彰奖励。设优质工程贡献奖,主要用于奖励项目经理和在质量管理和质量创优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技术人员、质检人员、组织申报及文整资料等有关人员。 1、获地市级优质工程奖励2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 2、获省(部)级优质工程奖励5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 3、获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奖励30万元;获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承建)奖励15万元、(参建)奖励10万元,作为有关个人奖励。 第十三条各级优质工程的奖励不进行重复计算。 第十四条以上奖励如与其他管理文件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每年评选一次本系统在工程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先进单位和先进工程项目,先进个人给予0.5万元奖励;先进单位或先进工程项目给予1万元的奖励。 第十六条认真贯彻质量责任包保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高效有序,工程质量管理成绩突出,受到地方政府、建设单位、上级单位或公司通报表扬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单位奖励1~2万元,给予个人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奖罚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奖罚制度 1 目的 强化质量管理,提高管理和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激励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目标顺利完成。 2 职责 2.1 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确定工程质量奖的来源和数量及发放额度。 2.2 项目部质量部经理负责质量管理的考核和质量奖发放的申请。 2.3 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质量奖的审批,财务办事处负责质量奖的发放。 2.4 质量部对日常发现的质量和管理中的问题进行处罚,并对具备奖励条件的提出奖励意见。 3 适用范围 该制度用于对现场各施工单位、专业组及员工进行考核。 4 考核的管理规定 4.1 考核内容 a) 施工质量记录齐全; b) 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分项工程的优良率; c) 标牌、标识,按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要求责任挂牌; d) 材料代用:有正常的代用手续,资料齐全; e) 过程控制记录:各专业组根据公司工程质量部的《单位工程技术核查表》(表附后)将工程细化到不同阶段需要,将需要的记录落实到人,并有书面计划清单与检查落实记录。 4.2 考核的频次及方法 考核按季度进行,分项工程优良率达到质量目标要求的,且未发生一起质量缺陷或问题的,由各专业组质检员根据考核细则列出质量考核评分表(附

表1)评分,每季度末质量部经理审核自检考核评分表后发放。 4.3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 质量奖励基金的来源分两部分。一部分为项目部按工程量核定的奖励基金;一部分为不固定嘉奖(甲方、公司、项目部等);质量罚款纳入质量奖励基金。 4.4 考核的实施 4.4.1 对施工单位的考核 参见《工程结算考核办法》。 4.4.2 对专业组的考核 4.4.2.1 对专业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4.4.2.2 考核施工质量问题或缺陷:监理方下发的质量问题整改单每次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因为质量问题被停工整改的,罚专业组负责人500元。 4.4.2.3 专业组质检人员组织三级验收,若该项目三级验收合格后被发现工程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每次罚主持该项目施工的专业组负责人200元~500元。 4.4.2.4 提高质量意识,严把施工质量关,被监理或业主在会议提出表扬或批评的,相应奖罚专业组负责人200元~500元。(以文字形式的通知同此) 4.4.2.5 工程部组组织三级验收时,施工项目通过二级验收后报请三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专业组主持该项目施工的负责人500元。质检人员组织四级验收,施工项目通过三级验收后报请四级验收时若第一次不能通过,此情况每发生一次,罚专业组主持该项目施工的负责人500元。 4.4.2.6 原材料的验收由物资办事处组织并验收程序为:采购前对供方资质和产品质量进行考查,评价合格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单,进购时收料员自

工程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奖惩管理办法 前言 我国加入WTO后,我们公路施工企业面临着新的挑战,如何能赢得竞争优势,加强公路工程质量,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将是我们工程处的当务之急。为了配合我国入世的大气候,根据部颁JTG F80/1-2004《公路工程检验评定标准》和上市公司《工程质量奖惩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一、成立以周长军处长为主任,以主管施工生产及工程质量技术的副处长卢立军、姜英杰、张永军和工程技术科相关人员的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设在工程技术科,由姜英杰总工程师任主任,陶耀华任副主任。 二、基层单位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主管工程的副经理和总工为副组长,及工程办主任、质检办主任、工长组成的基层单位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所承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实施。 三、工程处质量管理委员会在机关管理费中列出10万元作为质量奖励基金,奖金由质量管理委员会计发。罚款由质量管理委员会收缴并统筹使用。 第二条奖励办法 一、处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上半年下半年两次检查评比中,总分列第一名的基层单位,奖励5万元,第二名3万元,

第三名2万元。奖金由各项目经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配。 二、质量管理委员会在年末召开工程质量总结表彰大会,对质量管理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三、基层单位施工项目、凡获得省(部)级以上质量奖的单位,按颁奖单位下发的文件精神执行。 四、对获奖单位的质量管理者和获奖个人,在干部任用,提拔和晋升职称方面优先考虑。 第三条处罚办法 处罚分为质量事故和质量检查处罚两种。 一、质量事故的划分。 因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或设计要求,致使工程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缺陷,影响结构安全和降低使用功能,以及由于质量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的返工、处理等都属于质量事故。质量事故分为一般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和恶性质量事故。 (一)、一般质量事故,属下列情况之一者: 1、由于不遵守操作规范、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检验评分低于85分)。 2、涂改、伪造原始记录、造成不合格工序转序的。 3、一次返工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4、被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停工的。 5、保修期内的竣工工程维修或被业主扣除的保修费在工程造价的0.5%-1%之间的,且不超过10万元,如超过10万

(完整版)工程施工质量奖罚条例

施工质量奖罚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强制性质量标准和质量规范,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条例。凡是参加本工程各工种的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本条例。在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检员、劳务公司项目部和各施工班组长必需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强制性质量标准和质量规范,针对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特点和技术难点,分别向施工管理人员和各施工班组层层进行技术交底。 一、奖励措施 1.1每月定期检查评比,达到优良标准,每次或每分项工程奖励1000—2000元。 1.2每检验批次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超过95%,奖励1000—2000元。 1.3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有显著提高的,奖励500-1000元。 1.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新的施工工艺或者技术,通过节约材料或者周转材料的周转周期节约成本,经济效益较大的奖励1000-5000元。 二、处罚条例 1.1为了搞好本工程质量,提高各施工人员在本工程质量方面的控制能力和质量意识,特此定本条例。 1.2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劳务队负责人必须对施工队伍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 1.3施工中由于施工队伍自身原因而造成返工的,由施工队伍承担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接受罚款,罚款额度限所造成损失而定。 1.4凡是公司或项目部限时整改的而未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每次罚款500-1000元。 1.5对于既不整改却又将整改标记擦拭掉的行为,给予每次罚款1000-2000元。 1.6各分项验收必须在施工队自检合格后再通知项目部检查,否则每次罚款1000-2000元。 2.模板工程 2.1模板支撑未按项目部施工方案(或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交底)进行施工的,必须立即整改并每处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2.2未经项目部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甲方提供的材料,罚款额度限根据材料价格而定。 2.3墙身模板不按规定穿塑料管、丝杆,未经同意私自过早松动丝杆、拆模造成墙面拉毛、裂缝、露筋者,每平方米罚款200-500元,不足一平方米的每处罚款300元。 2.4混凝土墙体、未按图留洞、埋管、预埋件者,或者位置偏差50mm以上者,每处罚款300

工程质量奖罚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奖罚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员质量意识,合理运用奖 罚激励机制,防治质量通病,杜绝质量事故,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 管理办法。 1.2引用文件 《xxx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13年) 1.3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司属单位质量奖励和质量处罚管理工作。 2职责分工 2.1二级单位 2.1.1质量管理部 对三级机构质量处罚情况进行整理、审批,审批通过后,具体落实处罚。 2.2三级机构 2.2.1制造厂/项目部 监督各部门的罚款上缴情况。 3管理内容 3.1质量奖励 3.1.1获得“先进质量集体”的,给予2000元奖励;获得“先进质量个人” 的,给予500元奖励,每年度评选一次。 3.1.2制造厂每季度内产品合格率达到100%,无重大质量事故,无业主和监 理的重大质量投诉的,给予10000元奖励,具体分配办法由质检部负责。 3.1.3制造厂车间每季度内没有收到质量整改单和罚款单的,给予车间3000 元奖励。

3.1.4每月进行优秀自检员的评选活动,凡质量意识较强、在质量方面起带头 和模范作用、记录真实规范的自检员,一经评为优秀自检员,给予500 元的奖励。 3.1.5工序交接手续齐备,且一个月内无质量返工通知单的,给予工序班组长 500元奖励。 3.1.6项目收到业主表扬信的,给予500元奖励。 3.1.7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三个月未出现质量问题的,给予3000元奖励。 3.1.8对质量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的个人,一经采纳,将在区域公司范围内予 以表扬,并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3.1.9质量奖励资金纳入区域公司质量管理部部门专项预算内。 3.2质量处罚 3.2.1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上报,重大质量事故或特别重大质量事故应在事故 发生24小时内以传真、电话等方式上报,并在两天内补充文字材料。 对于隐瞒不报或不及时上报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500-5000元的处 罚。 3.2.2对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人,除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承担责任外,还将受到公司经研究决定的专门处罚。 3.2.3因工程质量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扣罚项目经理及相关责任人的全部风 险抵押金,对区域公司质量分管副总和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各罚款 3000元。 3.2.4因工程质量问题,被地方政府黄牌警告、媒体曝光的,查找出现质量问 题的原因,按照《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扣罚相关责任人员的风 险抵押金,对区域公司质量分管副总和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各罚款 2000元。 3.2.5在国家、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大检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以 简报、文件等形式通报批评,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的或经济损失的,找 出质量问题的原因,按照《项目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扣罚相关 责任人员的风险抵押金,对司属单位质量分管副总和相关单位或部门负 责人分别罚款2000元、1000元。 3.2.6在建设单位对分项工程的检查中,因质量问题而返工的,找出质量问题 的原因,按照《项目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扣罚相关责任人员的 风险抵押金。

建筑工程质量奖罚制度(对劳务班组)

康达医疗产业园工程 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及奖罚规定 康达医疗产业园项目部 2017年03月13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奖励标准 (2)

第三章处罚条例 (2) 第一节基本规定 (2) 第四节钢筋工程......................................................... - 4 -第五节模板工程......................................................... - 5 -第六节混凝土工程....................................................... - 6 -第七节砌体工程. (7) 第八节抹灰工程 (8) 第十节饰面砖工程....................................................... - 9 -第十一节涂饰工程........................................................ - 10 -第十二节屋面工程........................................................ - 10 -第四章附则................................................................ - 11 - 第五章附表................................................................ - 1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公司的质量理念,根据公司下达的《质量管理手册》及康达医疗产业园项目《质量计划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及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为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能顺利达到预期制定的质量目标,项目部将对提高施工质量的劳务班组及个人进行奖励;对于执行不严、质量管理不到位以及不按图纸、方案施工所造成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劳务班组及个人进行与本制度相对应条款的罚款。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三条在每月“公司质量检查”活动中,项目质量检查的考评在分司前三名的给予相应劳务班组1000元/次的奖励。 第四条对于严格执行项目部管理制度、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图集、正确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杜绝了质量事故出现的有功人员,一次性奖励1000~3000元。 第五条阶段性验收过程中,分部分项工程连续三次验收由项目质检员认可,并顺利通过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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