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税收协定中的其他所得

财税实务:税收协定中的其他所得

税收协定中的其他所得

由于跨国经营形式的多样性,劳务方式的复杂性,税收协定不可能对所有经营

项目及劳务活动包罗万象。为此,税收协定中一般设有“其它所得”条款,适用于未被列入各专项所得条款规定的所得项目。在具体协定执行中,对发生于境内的某项所得找不到适用条款、或适用某条款较牵强时,可考虑适用“其他所得” 条款。

“其他所得”应是确属协定各专项条款未包括的所得项目。不同协定对该项

所得的征税权规定不同。有的协定规定为缔约国一方居民取得的其他所得,不论发生在何处,均由居民国征税;有的协定则规定上述所得其发生的国家(来源国)可以征税。在执行来源国征税的协定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其他所得”范围:必须是协定各条款已做规定的所得项目以外的所得。不应将协定已有的所得项目条款中规定的来源国征税条件的未达部分视为“其他所得”。如执行独立个人劳务条款时对以独立身份来华工作的外籍个人规定在华

超过183天时构成在华纳税义务,对不超过183天的按该独立个人劳务条款规定不构成在华纳税义务,而不能将其适用“其他所得”条款,即使该项劳务发生于中国并其收入是从中国境内取得。

2.“其他所得”发生地的理解:将“其他所得”规定来源国可以征税的协定,

知识产权法专业方向教学培养计划

知识产权法专业方向教学培养计划 学制:三年全日制授课 总学分要求:要求最低修满66学分,含法学基础课和研究生公共课(36学分)、专业方向必选课(19学分)、专业方向的高级课程(8学分)、专业实习(3学分)。 一、法学基础课程和研究生公共课程(必修共计36学分。适用于所有法律硕士研究生) 1.政治30810310 48学时3学分 2.英语30810010 64学时4学分 3.法理学02980019 48学时3学分 4.民法总论02910112 64学时4学分 5.刑法总论02911440 64学时4学分 6.民事诉讼法02980014 48学时3学分 7.刑事诉讼法02910151 48学时3学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02980029 48学时3学分 9.国际法02910153 32学时2学分 10.经济法总论02910113 32学时2学分 11.宪法02980021 32学时2学分 12.国际私法02980031 48学时3学分 专业必选课程(课程类别为限选共计19学分) 1、知识产权法02910022 48学时3学分 2、民法分论02910122 64学时4学分 3、法律实务类课程:要求修满3学分 4、专利法(与法学合02916030)48学时3学分 5、商标法(与法学合02916020)48学时3学分 6、著作权法(与法学合02911023)48学时3学 分 专业高级课程(必修共计8学分) 1 .竞争法(与竞争法方向法硕合02910311) 32课时2学分 2 .咼新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专题(与法学合02916280)48课时3学分 3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专题(与法学合02911001)48课时3学分 四、限制性选修课程(无学分要求)

金融法专业方向

金融法专业方向 目录 第一部分:北京大学金融法中心介绍 (1) 第二部分:金融法专业方向介绍 (4) 第三部分:师资介绍 (5) 第四部分:专业高级课程简介 (12) 第五部分:选拔标准和程序 (16) 第六部分:金融法专业方向教学培养计划(略) (17) 第一部分:北京大学金融法中心介绍 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成立于1993年9月,是一个以金融法律为主要研究方向的学术机构。中心主要从事国内外的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货币市场监管和金融机构监管等法律问题的研究,同时为国内外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提供金融法律培训和咨询。此外,中心还接受国际经济组织和国内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的委托开展课题项目研究。迄今为止,已承担多项司法部、教育部和国家社

科基金、国土资源部等国家级和部委课题,并承担了世界银行、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机构和组织委托的多项科研项目。 中心经常与国内外金融机构、学术机构、法律实务界共同举办金融法律学术研讨会。例如,1998年4月顺利举办“海峡两岸银行实务与法律研讨会”;1999 年11月与日本森综合律师事务所合作举办“中日证券法律研讨会”;2001年5 月成功主办首届“北京大学金融法春季论坛”,2002 年 3 月与日本名古屋大学合作主办“北京大学金融法春季论坛及亚洲公司治理与资本市场监管国际研讨会”;2005年5月举办“2005年春季论坛公开讲座暨诺顿教授北京大学客座教授授予仪式”,等等。 除了项目研究和研讨会以外,自 1998 年起,中心与法律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等出版机构合作,定期出版《金融法苑》和其他学术专著。目前已出版了《香港商业银行与法律》、《中央银行法制》、《商业银行法务》、《金融法的“四色原理”》、《金融全球化与中国金融法》、《犯罪学原理》、

财税咨询服务合同

财税咨询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之规定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财税方面相关事宜的服务,达成如下条款: 一、委托事项及期限: 1. 委托事项:双方约定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2.委托期限:自年月至年月。期限为 二、委托费用及支付方式:(单位:人民币) 1.财税服务收费共计,大写: 2.本合同书经双方签署后,乙方一次性收取甲方财税咨询服务费元,在服务的过程中,若增加其他服务项目,按照乙方收费标准计算。 三、双方责任 乙方责任: 1、按照《会计新准则》及国际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利用会计知识进行每期会计方面处理,并提供给甲方相应的财税咨询服务。 2、乙方对甲方的所有信息有保密责任,以及对客户信息进行建档并妥善保管其资料。 3、乙方每月25号至次月3号前与甲方电话预约进行会计记账原始资料的交接。 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提供的会计资料的合法、准确、真实、完整。 2、甲方应每月25号至次月3号前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所需账务处

理月份的所有原始单据以及相关资料。 3、由于甲方未及时移交单据或未及时移交完整做账的原始凭证导致税务惩罚及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财税服务咨询服务费用,否则,乙方有权自行中断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如自己购买发票,请及时主动告知乙方发票的数量、发票的购买和缴销日期,以便乙方及时协助甲方处理相关事项,否则,由甲方完全承担税务及其它相关责任。 5、当甲方接到通知,但未按时缴纳税金或乙方税务申报时甲方申报的银行账上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扣交税金或不配合税务等部门检查所造成的相关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其它后果由甲方负责处理承担。 6、甲方如有发票虚开等违反政策法规的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其他 1、甲方付款给乙方时,乙方需提供盖章的的有效票据给甲方;原始资料及账本等重要资料、证件的交接,需双方经手人签字。 2、在合同委托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因素(破产倒闭、自然灾害等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可由该方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解约,经双方在解约书上盖章、签字后方可生效。 3、在合作期最后一个月内,乙方需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财务服务的合同。如甲方不做明确答复,合同自动续签一年。如甲方需要解除合同,需在合同到期之日一个月内通知乙方,完成交接工作。 六、制约责任 1.在合同委托期内,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进行会计记账和其它模式服务委托事宜;否则乙方有权不承担财务和税务及其它相关责任。 2.纠纷处理;双方合作若有纠纷,可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提,由法院仲裁解决。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

2016地方种税重点财税问题实务处理解析

2016年企业地方种税重点财税问题实务处理解析 【课程大纲】 2016这个不平凡的年度,是我们国家重大税制改革的一年,随着2016全面营改增的来袭,加之国地税的深入融合,金税三期的全面上线,地方税务局管理的手段、方法发生的重大变化,对于各企业又是备受考验的时刻,面对一年一度的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如何做好各种税种的检测,防控税收风险,必免因小失大。地方税务机关在营改后,工作中心发生重大变改变,我们必须知道的事。 【课程收益】 1.规划企业年终涉税财务处理 2.梳理2016地方税收风险 3.提供排除税收风险的方法 4.全面提升企业税务管理实力 5.优化企业税负,节约税收成本,防范税务风险 【课程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营改增对企业地方税种的影响及变化 1、营改增对哪些地方税种有影响 2、营业税真得没事了吗? 第二部分营改增对企业日常经营涉税问题的影响及变化 1、餐饮、酒店等服务类企业已办消费卡,已交了营业税,现在消费如何处理? 2、办理各种消费卡,如何进行财税处理?您的会计核算正确吗? 3、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收到全年物业费,什么时间交税? 4、房地产企业收到预收款,什么时间交税?

5、建安企业收到预收款,什么时间交税? 6、“买就送”,如何交税?“送”就一定要交税吗? 7、“积分销售”,如何交税?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第三部分营改增后企业地方税种计算事项的重要调整 1、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 2、城建税和教育附加税计算重大变化,异同项目回机构所在地,还要补税吗?如何计算? 3、营改增后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含税价还是其他呢? 第四部分个人所得税疑难问题处理与风险防范 1、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流程 2、企业个人所得税扣缴对象 3、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问题 4、劳务报酬与工资转化降低税负 5、五险一金”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6、职工福利费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7、股东需要就增资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8、资本公积留存分配转增股本处理 9、公司内部发放车辆补助需计征个人所得税吗? 10、企业给客户赠送的礼品需扣缴个人所得税吗? 11、单位给员工报销的旅游费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12、分得债权的股东需计征个人所得税吗? 13、股权激励可递延交个人所得税 14、股权投资个税收政策

合同审核才是财务人员把控涉税风险的关键环节!企业签合同,财务应审核的五大要点【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可以打赏购买全文!本WORD版下载后可直接修改合同审核才是财务人员把控涉税风险的关键环节!企业签合同,财务应审核的五大要点【2017至2018最新会计实务】 企业财务通常被要求参与合同签署的审核,即在合同审批流程中加入财务会签环节。但与企业法务部门的全面性审核不同,财务审核侧重于对合同中涉财条款的审查与核对,具体来讲需要关注以下五大要点。 一:对合同金额的审核 主要关注合同金额是否匹配相应的资源项目,并控制在相应的项目额度内,超出部分是否执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合同正文中的金额信息计算是否准确,是否与合同附件资料一致,大小写金额是否相同;对于框架合同要留意框架合同金额是否合理,是否设置金额上限等。 二:对结算条款的审核 主要关注合同结算条款是否符合企业信用管理规定,特别是对于预付款项、付款进度、验收款的管理要求,比如有企业规定对于设备类、物资类采购原则上不进行预付款,并按执行进度分批次支付货款,具体支付比例依据合作商信用等级确定。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支付预付款项的,应经过管理层特殊审批后方可进行。 合同结算方式(如银行转账、银行票据、现金交易等)是否符合企业相关规定。如企业明确规定应采用银行转账等电子结算方式的,不得规定通过现金方式进行结算。除总分公司、委托第三方收款等情形外,合同正文中涉及的收款方的账户名称应与合同签订方的名称一致。 三:对涉税事项的审核 主要关注合同中约定的税负承担、发票开具等条款是否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票类型的,发票类型需与合同业务内容、业务性质保持一致,审核时应结合以合作对方机构所在地、劳务发生地、业务内容为标准进行判定;对于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票据,应标明开具增值税专票或者普通发

(整理)房地产企业财税差异处理实务解析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有所不同,致使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时,会出现很多财税差异,主要包括收入的确认、成本的确认与结转、流转税等税金的确认与缴纳等等。正是因为其操作复杂,所以理论界才涌现出很多优秀的文章来介绍各种各样的处理方法。本文主要从实务出发,站在注册税务师的角度,通过贴近企业实际情况的例子,来说明这些财税差异究竟如何处理才能更好的体现合规、简便的原则。 一、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1、财税处理的时间性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企业己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己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己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所以,实务中,房地产企业通常是在实际交付开发产品时确认会计收入、结转会计成本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件)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31号文件第三十五条规定:“开发产品完工以后,企业可在完工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选择确定计税成本核算的终止日,不得滞后。”31号文件第三条则规定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个条件,就可以确认开发产品完工: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 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第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所以理论上讲,交付使用是在竣工验收后出现的。但实际情况是,有很多房地产开发项目未经验收就交付使用,有的甚至是未完全竣工就交付使用。 所以,房地产企业财务上通常要做两次收入与成本的计算。先按照税法规定,在开发项目完工时点计算出计税收入与计税成本,并对已售开发产品的预计毛利与实际毛利差异进行调整;而后在实际交付使用时点,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营业收入,结转营业成本,对前期已经作出纳税调整的项目予以转回。 2、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差异需要调整 31号文件第九条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我们这里需要提醒纳税人的是,计税收入与计税成本必须配比,配比原则不仅是会计准则的一般性原则,而且是所得税法明确规定的处理原则。 计算实际毛利额时,如果企业结算的计税成本是开发项目全部的计税成本,对应的计税收入也应该是全部的销售收入,如果企业是按照预收账款中实际收到的预售款确认计税收入,则对应的计税成本也应该按照预售款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否则,部分销售收入对应全部的计税成本,会出现实际毛利小于预计毛利的情况。 3、预售阶段营业税金及附加的确认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从这条规定来看,房地产企业预售阶段缴纳的营业税已经不再是预缴性质了,所以应该可以确认营业税金及附加,但由于没有营业收入与其对应,所以房地产企业实际发生的流转税等税金,也可以不确认营业税金及附加,而是通过记入应交税费的借方来核算。同理,企业预缴所得

财税法专业方向

财税法专业方向 目录 第一部分: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介绍 (1) 第二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介绍 (2) 第三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高级课介绍 (3) 第四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师资介绍 (5) 第五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选拔办法 (8) 第六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培养计划 (9) 第一部分: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介绍 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Peking University Fiscal Law Research Center)是以财税法为主要研究内容的校级学术研究机构,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任主任。该中心先后于2005年、2009年和2014年连续三次被评为“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机构”,是法学类唯一连续三次获此殊荣的优秀科研机构。 中心下设学术委员会、财税法理论研究室、预算法研究室、金融税法研究室、民营企业税法研究室、美加财税法研究室、欧盟财税法研究室、东亚财税法研究室、港台财税法研究室、国际税法研究室等机构。 中心现有专职研究人员6人,兼职研究人员60余人。研究人员主要是由美国、德国、法国、俄罗斯、荷兰、奥地利、日本和中国大陆、台湾地区等国家(地区)的近20所著名大学,以及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等机构的专家、学者所组成。中心成立以来,本着“自强、拓新、务实、开放”的精神,致力于打造全国财税法学的立体化研

究平台,扩大中国财税法学的国内、国际影响,推进全国财税法学研究的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市场化,已成为财税法学全国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财税法律与政策智库。 中心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展开研究,努力实现“国内保第一、世界创一流”的发展目标。在北京大学和法学院的关心与指导下,中心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平台建设等方面均已取得可喜成绩。 第二部分:财税法专业方向介绍 北京大学财税法专业,是法学院最早在法律硕士(非法本法硕、法本法硕)设立的专业方向之一,现依托于北大财经法研究中心,面向所有有志于从事财税法事业的同学。 法律硕士专业设置,其培养目标的定位在于通过对具备其他专业基础知识人才的法律职业培训,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与法律监督、法律服务以及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和复合型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因此,法律硕士是一种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能够掌握较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具有宽基础、复合型知识结构和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思维特征和职业能力,并综合运用法律和经济管理、科技、外语、计算机或其他方面的专业知识,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和有关管理工作。 本方向注重为税法实务部门,包括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企业、和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的高级税法专业人才,重视学生法律与财政税收等经济学的双重知识构架的形成,并重视法律基础知识的传授和税法职业技术操作的双重培训,以具有较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

诉讼法专业方向教学培养计划

诉讼法专业方向教学培养计划 学制:三年全日制授课 总学分要求:要求最低修满62个学分,含法学基础课和研究生公共课(36学分)、专业必选课程(10学分)、专业高级课程(11学分)、限选课程(2学分)、专业实习(3学分)。 一、法学基础课程和研究生公共课程(必修共计36学分。适用于所有法律硕士研究生) 1.政治30810310 48学时3学分 2.英语30810010 64学时4学分 3.法理学02980019 48学时3学分 4.民法总论02910112 64学时4学分 5.刑法总论02911440 64学时4学分 6.民事诉讼法02980014 48学时3学分 7.刑事诉讼法02910151 48学时3学分 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02980029 48学时3学分 9.国际法02910153 32学时2学分 10.经济法总论02910113 32学时2学分 11.宪法02980021 32学时2学分 12.国际私法02980031 48学时3学分 二、专业必选课程(课程类别为限选共计10学分): 1.刑法分论02910133 48课时3学分 2.民法分论02910122 64课时4学分 3.法律实务类课程:要求修满3学分 三、专业高级课程(必修共计11学分): 1.证据法学(与法学合02910170)48课时3学分 2.司法制度研究(与法学合02901050)48课时3学分 3.仲裁法学(与法学合02916492)48课时3学分 4.民事执行法理论与实务(02911460)32课时2学分 四、限制性选修课程(2学分)

1.国际经济法02912660 48课时3学分 2.知识产权法02910022 48课时3学分 3.民法分论02910122 64课时4学分 4.刑法分论02910133 48课时3学分 5.商事法律制度02910163 48课时3学分 6.企业法与公司法02912670 48课时3学分 7.金融法与证券法02912720 48课时3学分 8.财税法学02916370 48课时3学分 9.法律实务类课程:要求修满3学分 (1)司法实务与前沿02911471 32课时2学分 (2)民事执行法理论与实务02911460 32课时2学分 (3)合同法实务02911480 32课时2学分 (4)北大评案法律思维02911490 48课时3学分 10.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32课时2学分 除此之外,还可适当选修本院其他课程或其他院系的课程,计任选课学分。 五、专业实习(3学分) 要求学生在法律实务部门完成累计三个月的专业实习,做好实习鉴定并及时填写实习鉴定表,提交一篇由实习指导老师审阅签字给出成绩和评阅意见的、字数为4000字左右的实习报告。 六、毕业(学位)论文

财税法

必背:1、政府采购法定方式公开招标(主要方式);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2、废标的法定情形(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增值税的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4、营业税的应税劳务: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5、税收强制执行措施(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6、免征个人所得税法定情形(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

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1 7、政府采购国外货物法定情形(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8、企业所得税特点:(1)征税对象是所得额;(2)以量能负担为原则;(3)按年计征,分期预缴9、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国债的分类 (1)按偿还期限的不同,分为定期国债和不定期国债。(2)按发行地域的不同,分为国内债务和国外债务。(3)按使用途径的不同,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特种国债。(4)按流通性能的不同,分为上市国债和不上市国债。 11、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分标准小规模纳税人认定:(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

财税服务合同完整版

财税服务合同(编号***********) 本协议由缔约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及城市信用原则的基础下,本着共赢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签订以下服务协议以资信守,本协议由《协议条款》、《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磐石财税公布的各项规则系列文件组成。 《协议条款》主要包含签约主体信息、磐石财税提供的服务种类、服务费用、服务期限等内容。 《通用条款》主要包含协议双方均应遵守的基本条款,而不论磐石财税提供的是何种服务。 《专用条款》按照磐石财税提供的服务的不同而进行的特殊约定。 《专用条款》与《协议条款》、《通用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协议条款》 (1)、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 公司名称(下简称“甲方”):公司名称(下简称“乙方”):*******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邮箱:邮箱: (2)、合同分数及法律效力 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 (一)、委托事项(在选择的委托事项前“□”划“√”,未选择的事项前“□”划“×”)

委托事宜具体情况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务费用 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元整。 甲方与本合同生效三日内将上述服务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全部服务费用后开始开展委托事项工作。 甲方应将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收款账号如下(任选其一): 支付宝:开户行: 账户名:账号: 公司名称户名: 第二条:《通用条款》 一、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须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2.甲方应无保留的想乙方陈述与代理事务有关的真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真实合法的资料及证明文件(包括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3.甲方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且法人、监事、股东信息的提交经过其本人同意,否则因此导致的所有风险与责任自行承担。 4.甲方确保其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的准确性及有效性,因乙方经努力而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5.在服务进行过程中,若需法人到场办理的情况,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6.委托期内及委托事项结束后一年内,不劝诱乙方员工离职也不聘用乙方员工为甲方或其关联方提供服务;(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立即启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 2.乙方应及时将服务办理完毕后形成的相关法律文书交予甲方; 3.除为履行本协议所需外,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4.甲方若有违规违法经营情形,或甲方示意乙方提供不当的服务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坚持其不当要求,乙方有权终止协议,自乙方向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协议解除,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5.按照服务内容的不同,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本应由乙方提供的服务,乙方对该服务的完成承担连带责任。 二、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按照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二)若甲方拖欠乙方代理服务费,以应付而未付的金额为基数,按0.05%日利率计收每日逾期利息。若甲方逾期七日视为甲方主动终止本合同。乙方终止提供服务,由此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在甲方未按照合同按时支付代理服务费和其他费用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将甲方会计资料予以留置。所欠费用结清后,归还甲方相关资料。 (三)任一方违反本合同部分条款约定的,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和继续履行。对违约情形,守约方有权

2016 川大《金融法实务》第二次作业 答案要点

本次作业得分:100.0分 川大《金融法实务》第二次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个小题,每小题2.0 分,共40.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存款准备金的作用是: 2. 1. 中央行通过存款准备金,以防止商业银行破产 2. 3. 央行通过存款准备金,以保护储户的利益 4. 5. 央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达到控制货币信用总量的目的 6. 7. 央行通过存款准备金,以防止商业银行贷款风险扩大 8. 3.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设立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为人民币: 4. 1. 3000万元 2. 3. 5000万元 4. 5. 1亿元

7. 10亿元 8. 1. 下列属于担保中的金钱担保的是: 2. 1. 抵押 2. 3. 质押 4. 5. 保证 6. 7. 定金 8. 9. 10. 1. 票据的效力主要取决于其在形式上是否符合票据法的要求,而不取决于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因此得名为: 2. 1. 债权证券 2. 3. 文义证券 4. 5. 流通证券 6. 7. 无因证券 8. 1.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承兑的期限是: 2. 1. 在汇票到期日前 2.

出票日起1个月内 4. 5. 出票后6个月内 6. 7. 出票后3个月内 8. 1.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不享有票据权利的是: 2. 1. 因发行而取得票据者 2. 3. 因背书转让而取得票据者 4. 5. 因拾得而取得票据者 6. 7. 因清偿债务而取得票据者 8. 1. 负责残损人民币回收和销毁的机构是: 2. 1. 中国人民银行 2. 3. 中国银监会 4. 5. 受理残损人民币兑换申请的商业银行 6. 7.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 8. 1. 甲居于某城市,因业务需要,以其坐落在市中心的一处公寓(价值210万元)作抵押,分别从乙银行和丙银行各贷款100万元。甲与乙银行于6月5日签订了抵押合同,6月1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甲与丙银行于6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同日办理了抵

财税和法律顾问合同

财税及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经营管理的需要,聘请乙方为财税及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 财税服务板块 一、财税顾问的服务内容、方式和费用 (一)、服务内容 1、咨询服务 (1)、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和信息资源优势,及时将财税方面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告知甲方,并帮助甲方正确理解与运用;就甲方提出的有关财税业务方面的法规问题,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令和税收政策给予回答。 (2)、财务咨询:就甲方提出的会计核算等业务处理问题,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给予回答,并就甲方在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薄弱环节提出的征询,乙方提出改进的意见或建议。 (3)、税务咨询:为客户提供办税实务指导、税收自查指导,指导税务关系,并就甲方提出的税务安排开展税法许可范围内的基本纳税筹划。 (4)、程序咨询:乙方为甲方提供设立、合并、分立、注销、增资等程序咨询。 2、驻点深入审查,出具管理意见书

(1)、会计核算诊断 对甲方的会计核算资料进行审查,以审核甲方财务核算是否合法、公允地反映甲方实际的经营活动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存在重大的违反财务核算制度的事项。 (2)、运营资金诊断 对甲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运营资金的筹集、投放、运用、分配以及贯穿全过程的决策谋划、预算控制、分析考核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甲方是否建立保证运营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已建立的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一贯执行,是否存在凌驾于内控之上的舞弊行为,以便及早发现企业运营资金运作存在的问题,防患于未然。 (3)、财务分析 根据会计资料,运用特定方法,对甲方的财务活动过程及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以了解甲方的财务状况、收益情况、偿债能力、运营周转能力等,及时发现甲方是否存在资本结构不佳、资产结构不佳、现金状况不佳、经营状况不佳等问题,以为甲方生产经营决策提供财务依据。 (4)税务风险评估及税务筹划 根据财务资料,审核甲方是否正确计算和缴纳税收,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务安排是否合理,评估甲方存在的税务风险,并根据具体情况开展税法许可范围内的税务筹划。 (5)内部控制诊断 深入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及相关内部控制,评估甲方内部控制的合理性及有效性,以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法律服务板块(。。。。。。。。。。。。。。。。。。。。。。。。。。。。。。。。。) (二)顾问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顾问人员担任甲方的财税顾问,指派顾问人员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

国际商法专业方向教学培养计划

国际商法专业方向教学培养计划 学制:三年全日制授课 总学分要求:要求最低修满62个学分,含法学基础课和研究生公共课(36学分)、专业必选课程(6学分)、专业高级课程(9学分)、专业实习(3学分)和其他限选课程(8学分)。 一、法学基础课程和研究生公共课程(必修共计36学分。适用于所有法律硕士研究生) 1.政治 48学时 3学分 2.英语 64学时 4学分 3.法理学 02980019 48学时 3学分 4.民法总论 02910112 64学时 4学分 5.刑法总论 02911440 64学时 4学分 6.民事诉讼法 02980014 48学时 3学分 7.刑事诉讼法 02910151 48学时 3学分 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02980029 48学时 3学分

9.国际法 02910153 32学时 2学分 10.经济法总论02910113 32学时 2学分 11.宪法02980021 32学时 2学分 12.国际私法02980031 48学时 3学分 二、专业必选课程(课程类别为限选共计6学分) 1.国际经济法02912660 48课时 3学分 2.国际商事仲裁(与法学合02916470)48课时 3学分 三、专业高级课程(必修共计9学分) 1.国际货物运输法律规则与实务(02916390) 48课时 3学分 2.国际投资和技术贸易法律规则与实务(02916410) 48课时 3学分 3.国际商事融资与税收(02916420) 48课时 3学分

四、限制性选修课程(要求选修8学分) 1.国际经济法 02912660 48课时 3学分2.知识产权法 02910022 48课时 3学分3.民法分论 02910122 64课时 4学分4.刑法分论 02910133 48课时 3学分 5.商事法律制度 02910163 48课时 3学分6.企业法与公司法 02912670 48课时 3学分7.金融法与证券法 02912720 48课时 3学分8.财税法学 02916370 48课时 3学分9.法律实务类课程:要求修满 3学分 (1)司法实务与前沿02911471 32课时2学分 (2)民事执行法理论与实务02911460 32课时2学分 (3)合同法实务02911480 32课时2学分 (4)北大评案法律思维02911490 48课时3学分 10.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32课时2学分 除此之外,还可适当选修本院其他课程或其他院系的课程,计任选课学分。

金融法专业方向教学培养计划

金融法专业方向教学培养计划 学制:三年全日制授课 总学分要求:要求最低修满62学分,含法学基础课和研究生公共课(36学分)、专业必选课程(13学分)、专业高级课程(9学分)、专业实习(3学分)和其他限选课程(1学分)。 一、法学基础课程和研究生公共课程(必修共计36学分。适用于所有法律硕士研究生) 1.政治 48学时 3学分 2.英语 64学时 4学分 3.法理学 02980019 48学时 3学分 4.民法总论 02910112 64学时 4学分 5.刑法总论 02911440 64学时 4学分 6.民事诉讼法 02980014 48学时 3学分 7.刑事诉讼法 02910151 48学时 3学分 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02980029 48学时 3学分 9.国际法 02910153 32学时 2

学分 10.经济法总论02910113 32学时 2学分 11.宪法02980021 32学时 2学分 12.国际私法02980031 48学时 3学分 二、专业必选课程(课程类别为限选共计13学分) 1.民法分论 02910122 64课时 4学分 2.金融法与证券法02912720 48课时 3学分 3.商事法律制度 02910163 48课时 3学分 4.企业与公司法 02912670 48课时 3学分三、专业高级课程(必修共计9学分) 1.公司财务与法律(02916430) 48课时 3学分 2.金融实务与法律(02912750) 64课时 4学分 3.金融犯罪(02912760) 32课时 2学分四、限制性选修课程(要求选修1学分) 1.国际经济法 02912660 48课时 3学分2.知识产权法 02910022 48课时 3学分3.民法分论 02910122 64课时 4学分4.刑法分论 02910133 48课时 3学分 5.商事法律制度 02910163 48课时 3学分

川大《金融法实务》在线作业1

(单选题) 1: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拥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末办理登记手续。甲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到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 A: 抵押、质押均有效 B: 抵押、质押均无效 C: 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 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正确答案: (单选题) 2: 商业银行的设立应依据: A: 商业银行法 B: 公司法 C: 银行业监督管法 D: 人民银行法 正确答案: (单选题) 3: 依我国现行保险法,对保险业进行监督管理的是: A: 中国人民银行 B: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C: 保险同业公会 D: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正确答案: (单选题) 4: 存款准备金的作用是: A: 中央行通过存款准备金,以防止商业银行破产 B: 央行通过存款准备金,以保护储户的利益 C: 央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达到控制货币信用总量的目的 D: 央行通过存款准备金,以防止商业银行贷款风险扩大 正确答案: (单选题) 5: 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减少()时,应当依法进行报告和公告。 A: 2% B: 3% C: 4% D: 5% 正确答案: (单选题) 6: 张某为其5岁的女儿投的意外伤害险中,受益人()产生。 A: 因其女儿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张某以其监护人的身份指定受益人 B: 张某女儿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因为她是该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故她可以指定受益人 C: 因其女儿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她可以委托张某指定受益人 D: 张某作为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但必须征得其女儿的同意 正确答案: (单选题) 7: 票据的效力主要取决于其在形式上是否符合票据法的要求,而不取决于取得票据的原因。票据因此得名为: A: 债权证券 B: 文义证券 C: 流通证券 D: 无因证券 正确答案: (单选题) 8: 下列属于担保中的金钱担保的是: A: 抵押 B: 质押 C: 保证 D: 定金 正确答案:

企业各种赠与形式的财税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企业各种赠与形式的财税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为了全面研究赠与行为对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本文以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实木地板生产企业为研究对象。其基本资料如下:甲实木地板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A款式实木地板,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A款式实木地板每平方米成本为200元,平均售价为300元/平方米(不含税)。下面分别研究各种赠与形式的财税处理。 一、相当于利润分配的赠与形式 甲企业连年盈利,“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有贷方余额500万元。经股东会研究决定,由企业法人代表批准,向购置新房的一个企业主要投资者无偿赠与A款式实木地板200平方米,作为利润分配。 解析:上述业务可以理解为企业以自产的产品向投资者进行利润分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应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利润分配的入账金额。笔者认为,在确认利润分配金额时,不应把企业应交的消费税计入其中。因为消费税为价内税,企业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已包含了消费税,再计入利润分配金额中等于重复确认。 上述业务按照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也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因此,应以平均售价作为确认基础。相关计算如下: 主营业务收入=300×200=60 000(元) 主营业务成本=200×200=40 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60 000×17%=10 200(元) 应交消费税=60 000×5%=3 000(元) 应付利润金额=60 000+10 200=70 200(元) 代收代缴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60 000+10 200)×20%=14 040(元) 会计处理为: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70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60 000

(完整版)专业类别

1. 哲学政治学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科学社会主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政治学、国际政治、行政学(管理)、外交学、国际文化交流、政治经济学、国际事务、 思想政治教育、党政管理等。 2. 管理类:(可以按照小类设置专业条件) 2-1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党政管理、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学、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关系、土地资源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劳动关系、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管理、城市管理(监察)、社区管理、村(乡)镇管理、农村行政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涉外事务管理、卫生管理(监督)、卫生信息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医院管理、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教育(行政)管理等各专业公共行政管理、文化产业等各类产业管理、航运管理等各类交通运输管理、自然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区和开发区管理等。 2-2 经济管理类:经济学类、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管理科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工业经济、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土地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市场开发、市场营销教育、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投资(学)、(企业)人力资源(人事)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涉外旅游、导游、旅行社经营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物流管理、国际贸易、贸易经济、工业外贸、国际商务、商务策划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特许经营管理、连锁经营管理、资产评估、商品学、产品质量工程、国际企业管理、饭店(宾馆、酒店)管理、(企业)理财、林业信息管理、管理工程、国际工程管理、国际市场营销、商务管理、医药营销等各种专业营销、工商企业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证券投资与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电子商务、经济信息管理、经济管理(学)、劳动经济、农村区域发展、农业经济、农业经营管理、农林经济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乡镇企业管理、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文化贸易、网络经济(学)、体育经济、海洋经济、农业经济、运输经济、劳动经济、投资经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或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 2-3 经济学类:财政金融类、经济学、国际经济、发展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 贸易等。 2-4 财政金融类:财政(学)、税收(务)、涉外税收、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管理、经济与金融、国际金融、信用管理、证券、证券投资、期货、货币银行学、保险(学)、保险(实务)、医 疗保险实务等。 2-5. 会计与审计类:会计(学)、审计(实务)、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国际会计、会计(财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工业(企业)会计等各类专业会计等。 3. 社会学类:社会学、应用社会学、经济社会学、社会心理学、伦理学、人类学、人口学(工作)、社会工作(含司法社会工作方向等)、社会管理、社区服务(管理)、家政学(服务)、老年服务 (管理)、青少年工作(管理)等。 4. 数学与统计类:数学、数理基础科学、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 统计(学)、计划统计、经营计划与统计、统计与概算、国土资源调查等各类专业统计调查等。 5. 法学类:法学(含民法、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财税金融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方向法学)、诉讼法、知识产权法、法律(事务)、国际法、刑事司法、监狱学、涉外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律师(事务)等。 6. 汉语言与文秘类: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学(化)、中文应用、对外汉语、华文教育、应用语言学、戏剧影视文学、古典文献、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秘书(学)、文秘(学)、中文(文秘或秘书)教育、现代秘书、司法文秘(秘书)等各类专业文秘(秘 书)、新闻(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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