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 设计总说明

1.1 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1.2 工程设计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1.3 设计的指导思想和设计特点

内容应包括:功能分区原则,街景空间组织及与周围环境协调,交通组织等;

1.4 总指标

1.5 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

2. 总平面

2.1 设计说明书(设计总说明中未涉及但需要说明的内容)

2.2 设计图纸

(1) 区域位置图

(2) 总平面图

(3) 竖向布置图(工程简单时可与总平面图合并编制)

3. 建筑

3.1 设计说明书(设计总说明中未涉及但需要说明的内容)

3.2 设计图纸

(1) 平面图对多层或高层建筑的标准层,标准单元或标准间,应绘制放大平面图

及室内

布置图;单元式住宅平面图中需注明技术经济指标和标准套型。

(2) 立面图视建筑物的性质、繁简,选择绘制有代表性的立面。

(3) 剖面剖面应剖在层高、层数不同,内外空间比较繁杂的部位。

4. 结构

4.1 设计说明书设计总说明中未涉及但需要说明的内容.如:结构选型,地基处理及基础形式;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的设置;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的采用;主要结构材料的选用;为满足特殊使用要求的结构处理等。

4.2 内部作业对复杂的建筑或构筑物进行结构方案比较,确定计算原则,并作必

要的计算工作(计算书应经校对、审核).对已确定的方案应有平面布置图和必要

的剖面图(初步设计一般不出图)。

5. 给排水

5.1 设计说明书(设计总说明中未涉及但需要说明的内容)

5.2 设计图纸

(1)给排水管道总平面图(单栋建筑可不出图)

(2)室内给排水主要平面布置图及系统原理图,标注出室内外接管位置(或坐

标), 管径及标高。

5.3 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5.4 计算书(内部作业)内容应包括:各类用水量计算,设备选型及构筑物尺寸计

算等。

6. 电气

6.1 设计说明书(设计总说明中未涉及但需要说明的内容)

6.2 设计图纸

(1)供电总平面图(单栋建筑可不出图)

(2)高、低压供电系统图

(3)配电、照明平面布置图及系统图平面图一般只绘制内部作业草图,复杂工程或大型公建应出系统图(只绘至分配电箱)。

(4)自动控制与自动调节的方框图或原理图;控制室平面图

6.3 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6.4 计算书(内部作业)

内容应包括:负荷计算;短路电流及继电保护计算;电力、照明配电系统保护配

合计算等。

7. 智能建筑设计

7.1 设计说明书(设计总说明中未涉及但需要说明的内容

7.2 设计图纸(当条件许可时宜绘制)

(1) 通信网络系统方框图

(2) 办公自动化系统方框图

(3)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方框图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方框图

(5) 安全防范系统方框图为满足智能建筑物功能、管理和信息共享的要求模,对

上述诸智能化系统进行不同程度的集成。

,可根据建筑物的性质、规

(6) 弱电机房平面图

7.3 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7.4 计算书(内部作业)

8 通风空气调节

8.1 设计说明书(设计总说明中未涉及但需要说明的内容

8.2 设计图纸(规模较小、内容简单的工程可不出图)

(1) 通风、空调平面图

(2) 通风、空调、制冷机房平面图

(3) 系统流程图

8.3 设备表(通风、空调、制冷分项列出)

8.4 计算书(内部作业)

9 技术经济与概算(按有关依据性资料进行编制)

注:凡未列入的栏目,其编制深度按建设[1992]102 号文执行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 总平面( 总图)

1.1 图纸目录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

1.2 设计说明

一般工程可分别写在有关图纸上。

1.3 总平面图

1.4 竖向布置图工程简单时可与总平面图合并编制。

1.5 土方图场地复杂时需出此图

1.6 管道综合图当管线布置涉及设备专业较少时可不必出图,涉及三个以上设备专

业时需正式出图,管线密集地段宜适当增加断面图。

1.7 绿化布置图涉及建筑小品和美化构筑物时需出详图。

2 建筑

2.1 图纸目录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

2.2 首页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用料说明和室内装修(较复杂的室内装修重新委托

要求绘制室内装修施工图) ,门窗表等。

,按2.3 平面图

(1) 楼层标准层可共用一平面。

(2) 根据工程性质及复杂程度,应绘制复杂部分的局部放大图。

(3) 有关平面节点详图或详图索引号。

(4) 当室内地沟比较复杂,内容较多时,应单独绘制地沟平面图。

2.4 立面图

各方向的立面均应绘制,各部分构造、装饰节点的详图索引。

2.5 剖面图剖视位置应选择在层高不同,层数不同,内外空间比较复杂,最具代表性

的部位; 建筑空间局部不同处,可绘制局部剖面图。

3 结构

3.1 图纸目录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

3.2 首页(设计说明)

3.3 基础平面图

3.4 基础详图基础详图包括: 条形基础、扩展基础、筏基和箱基及基础梁,对形状简

单、规则的条形基础和扩展基础,在满足设计深度的前提下,可用列表方式绘制。

3.5 结构平面布置图对于砌体结构与框架结构的多层建筑,以及框架结构、框剪结构

,剪力墙结构,

筒体结构的高层建筑,均应绘制各层结构平面布置图及屋面结构平面布置图。3.6 钢筋混凝土构件详图钢筋混凝土构件详图包括:现浇构件、预制构件等,对形状

简单、规则的现浇或预制构件,在满足设计深度的前提下,可用列表方法绘制。

3.7 节点构造详图

(1) 按抗震设计的现浇框架、剪力墙、框剪结构均应绘制(尽可能采用通用设计

或统一详图集)。

(2) 预制框架或装配整体框架的连接部分,梁、柱与墙体的错位等均应绘制(尽可

能采用通用设计或统一详图集)。

3.8 其它图纸

(1) 楼梯结构平面布置及剖面图,楼梯与梯梁详图。

(2) 特种结构与构筑物详图。

(3) 预埋件详图(大型、复杂工程的预埋件详图可集中绘制)。

(4) 钢结构构件详图。

4 给排水

4.1 图纸目录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

4.2 首页

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及图例。当工程比较复杂时,应加有操作说明,对有特殊需要加注的,可分别写在相关的图纸上。

4.3 室外给排水总平面图

4.4 室外管道纵断面图

简单工程、管道不多且总平面图比例又较大,则可将本图涉及的内容直接在总平面图上标注交待清楚。

4.5 室内给排水平面图应绘制与给排水管道布置有关的各层平面,复杂的部分

(如:泵房、饮水间、卫生间、水箱间等给排水设备及管道较多的地方,应绘出局部放大平面图,室内水泵房、水池等应绘平面图、剖面图及相关详

图)。

4.6 系统图

按一定比例分别绘制各种给水、排水、消防系统管道系统图。当屋面雨水采取内排水系统时,要绘制雨水立管系统图。

4.7 详图凡管道附件、设备、仪表及特殊配件需要加工又无标准图可套用时,应绘

制详图。

注:由于给排水专业内容多,凡未涉及的内容均参照本节深度要求进行编制。

5 电气

5.1 图纸目录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

5.2 首页

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主要设备材料表及图例。对有特殊需要加注的,可分别写在相关的图纸上。

5.3 供电总平面图

5.4 高、低压供配电系统图

5.5 变、配电站(所)平、剖面图

5.6 继电保护、信号原理图和屏面布置图继电保护、信号原理图采用标准图或通用

图时,应注明索引号和页次,屏面布置图按比例绘制元件,绘出屏内外端子板,复杂工程应绘制外部接线图。

5.7 变、配电站(所)照明和接地平面图

5.8 电力平面图

5.9 电力系统图电力系统图用单线图绘制,一般绘至末级配电箱。根据工程性质及

复杂程度也可用竖向配电系统图表示。

5.10 配电箱系统图

5.11 照明平面图

5.12 照明系统图

5.13 照明控制图对特殊照明应绘出控制原理图。

精编【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要点 xxxx年xx月xx日 xxxxxxxx集团企业有限公司 Please enter your company's name and contentv

广州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7月

目录 一、文件要求 二、建筑专业 三、结构专业 四、给排水专业 五、电气专业 六、空调通风专业 七、概算专业 八、审查结果 一、文件要求 (一)设计文件齐全,文本装订齐整。封面清晰标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出图印章和注册师印章有效,扉页签

署齐全。 (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三)设计应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采用的主要设计标准及规范全面,名称及编号正确、版本有效。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应齐全,设计应满足各职能部门的审查意见及相关规定。 二、建筑专业 (一)设计说明 1.设计内容等是否符合立项批复要求,主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规划主管部门批复要求,人防等其他主管部门批复中的原则问题在设计中是否体现,工程概况是否与设计相符。 2.分期建设工程的分期实施情况和设计范围是否明确,已建、待建原则是否清晰,分期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 3.建筑的主要特征,如建筑物建筑类别、建筑耐火等级、设计使用年限、抗震设防烈度、建筑物屋面和地下室防水等级等内容是否明确。 4.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情况是否进行了技术可靠性和经济可行性论证。 5.设计说明内容是否清晰,并与设计图纸表达内容一致。 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述是否全面,并满足相关部门批复的要求。 7.绿色建筑设计目标是否明确,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拟采取的相应技术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并符合规范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目录 1 总则 (1) 2 方案设计 (2) 2.1 一般要求 (2) 2.2 设计说明书 (2) 2.3 设计图纸 (6) 3 初步设计 (8) 3.1 一般要求 (8) 3.2 设计总说明 (8) 3.3 总平面 (9) 3.4 建筑 (11) 3.5 结构 (14) 3.6 建筑电气 (17) 3.7 给水排水 (20) 3.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24) 3.9 热能动力 (26) 3.10 概算 (28) 4 施工图设计 (30) 4.1 一般要求 (30) 4.2 总平面 (30) 4.3 建筑 (32) 4.4 结构 (36) 4.5 建筑电气 (43) 4.6 给水排水 (46) 4.7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50)

2016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规定(doc 34页)30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规定(doc 34页)30

普通砖混(纯剪力墙)住宅设计技术措施

第一章:砖混住宅 一. 砖混住宅设计一般如下: (1).一般建筑条件: 层高: 1~5层: 2700, 6层: 2800 窗高: 1400 窗台高: 850 阳台的门联窗: 主: 1500X2250, 1800X2250, 副:800X2250 进户门、室内门、厨厕门: 1000X2000, 900X2000, 800X2000 楼梯间一般: 2400X4800, 2700X4800, 楼梯进户洞口高: 2100(最低2000) 室内外高差: 750 楼板上一般做厚35的豆石混凝土。厨房、厕所一般用88J1楼23, 厚102。 板底不抹灰, 刮腻子。 楼梯梯段板一般做厚20的水泥砂浆。 如有半地下室, 层高一般2700, 室外地面下不得小于1500。 (高)X240 纵筋最小: 4φ10 箍筋一般为φ6@200。基础圈梁最小: 180(高)X240 纵筋最小: 4φ12 箍筋一般为φ6@200。

二.住宅的荷载: 1. 一般为预制板, 上面35厚的细石混凝土, 板下刮腻子 : 2.06+25*.035=2.94 活荷载: 1.5 2. 厨房、厕所一般用88J1楼23, 厚102, 重: 2.3 KN/M2, 板现浇, 再加上现浇板的重量, 活荷载: 2.0 , 比一般楼面低20 3. 楼梯间: 楼梯段、休息平台均预制, 按梯段折合成面荷载: 恒: 5.85, 活: 1.5 4. 屋面一般采用屋43: 屋43 重量: 2.92 KN/M2 ──────────────────────────────── 做法: 1. 防水层 0.35 KN/M2 2. 20厚1:2.5水泥砂浆找平层 0.40 KN/M2 3. 1:6水泥焦渣最低30,找坡2%垫层(按153厚计) 14*.153 2.14 KN/M2 4. 铺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保温层(50厚) 0.03 KN/M2 5. 钢筋混凝土楼板 加预制板重量共: 2.92+2.06=4.98 , 活载: 0.70 荷载汇总: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规划报建阶段实施细则

附件2 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 规划报建阶段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的通知》(穗府〔2013 〕8 号文,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指导和规范规划报建阶段有关工作,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和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新建建设工程规划报建阶段涉及的各项审批事项,各部门已受理的建设工程、变更原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本市审批权限以外的市政工程,仍按原规定执行。 审批事项: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勘测成果资料备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民用建筑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审核;防空地下室专项设计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大型房屋、城市道路、轨道交通、水务、公路等建设项目初步设

计审查(含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等。 二、牵头部门及其职责规划部门为规划报建阶段的牵头部门,负责统筹规划报建阶段的工作;统一受理建设单位的立案申请和所有立案材料,并即时抄告各并联审批部门;负责将规划报建阶段所有审批文件一并送达给建设单位。 三、受理地点我局及越秀、荔湾、海珠、白云、天河、黄埔等 6 个分局负责的规划报建阶段的案件,集中在我局驻市政务中心窗 口统一收发案;番禺、花都分局负责的规划报建阶段的案件,过渡期内可同时在我局驻市政务中心窗口和番禺、花都分局驻番禺区、花都区政务中心窗口收发案,条件成熟后可改为全部在区政务中心窗口收发案;萝岗、南沙分局负责的规划报建阶段的案件,在萝岗、南沙分局驻萝岗、南沙区政务中心窗口收发案 四、受理流程 规划部门负责在政务中心窗口统一受理各并联审批部 门的申请材料,统一组织并联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在流程限定的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第1章 总则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 1.0.3 条 工程建设标 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经过严格 校审,避免 “错、漏、碰、缺 ”。 第 1.0.4 条 在项目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阶段。大型和 重要的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的建筑工程,可以 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 1.0.5 条 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 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基本条件, 收集必要的设计基础资料, 进行认真分析。 第 1.0.6 条 设计文件的内容与深度 一、初步设计 1.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 由设计说明书 (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的设计说明书) 、 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 (1) (2) (3) (4) (5) (6) (7) 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的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 分析,论证技术上的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 中;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中予以论述。 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的内部作业,有关的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的计算资料、方案 比较资料、内部作业草图、编制概算所依据的补充资料等,均须妥善保存。 2 .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审批的要求: (1) (2) 第 1.0.1 条 第 1.0.2 条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的设计。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 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 封面 扉页 初步设计文件 目录 设计说明书 图纸 主要设备及材 料表 工程概算书 应符合已审定的设计方案; 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 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 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 审批确定项目投资的依据; 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 能 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景观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总则 1.1.为了加强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我司特参考建设部2003年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并且结合景观设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环境景观设计的土建专业、植物专业、给排水专业与电气专业的设计文件的编制。 1.3.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符合国家现行的建设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 1.4.本规定从2006年10月1起开始执行。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 1.一般规定 1.1.初步设计应以已批准的方案设计为依据进行编制,并满足方案设计要求。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目录、设计说明、图纸。 1.2.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a.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b.能编制工程概算书。 c.应包含主要的设备或材料表。 2.设计深度细则 2.1.封面:包含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2.设计总说明 a.工程概况:包含工程名称、建设地点、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b.设计主要依据。 设计中贯彻的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政策 建设单位批准确认的方案设计文件 建设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 采用的相关设计规范 c.技术措施。包含土建,植物,水电等各专业总说明。 d.其他说明:特别情况的说明或对图纸文件及制图标准的补充与说明。 景观土建 2.3.※总平面图(当工程场地复杂,地形变化大,涉及到场地内地形地物可能

会保留或者加以利用的时候必须作此图) a.保留原地形地物,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名称及关键标高。 b.建设用地红线。 c.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贮水池、化粪池等隐蔽工程) 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物室内外标高值,重要点坐标值。 d.景区、景点、场地的划分;景观建筑、小品、设施、水体、道路、停车 场、挡墙的平面布置;景区、景点和景物的名称。 e.主干道路中心线及标高值和坐标值。 f.主要场地标高。 g.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h.绿地表示:除有特殊意境(树阵,林荫大道, 景观大树等)的用植物图 例表示以外,其他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i.表示出主要场地的铺装大致分割。 j.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k.总平面图例:建筑、道路、水体、绿地等 2.4.景观总平面布置图 a.以突出景观设计内容为主要目的。 b.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 c.建设用地红线。 d.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贮水池、化粪池等隐蔽工程虚线表示)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物室内外正负零标高值。 e.景区、景点、场地的划分;景观建筑、小品、设施、水体、道路、停车场、挡墙的平面布置;景区、景点和景物的名称。 f.主干道路中心线及标高值。主要场地标高。 g.绿地表示:除有特殊意境(树阵,林荫大道, 景观大树等)的用植物图例表示以外,其他绿地一律填充成草地。 h.表示出主要场地的铺装大致分割。 i.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j.当无2.3条规定的总平面图的时候,本图中必须加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k.总平面图例:建筑、道路、水体、绿地等 2.5.总平面图索引图(或分区图) a.以清晰表现图纸分区为主要目的。 b.在景观总平面图基础上加分区索引。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 3.6 建筑电气 3.6.1在初步没计阶段,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电气设备表、计算书。 3. 6.2 设计说明书。 1 设计依据。 1)工程概况:应说明建筑类别、性质、结构类型、面积、层数、高度等; 2)相关专业提供给本专业的工程设计资料; 3)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部门(如供电部门、消防部门、通信部门、公安部门等)认定的工程设计资料,建设单位设计任务书及设计要求; 4)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5)上一阶段设计文件的批复意见。 2 设计范围。 1)根据设计任务书和行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的设计内容,以及与相关专业的设计分工与分工界面; 2)拟设置的建筑电气系统。 3 变、配、发电系统。 1)确定负荷等级和各级别负荷容量; 2)确定供电电源及电压等级,要求电源容量及回路数、专用线或非专用线、线路路由及敷设方式、近远期发展情况; 3)备用电源和应急电源容量确定原则及性能要求;有自备发电机时,说明启动方式及与市电网关系; 4)高、低压供电系统接线型式及运行方式:正常工作电源与备用电源之间的关系;母线联络开关运行和切换方式;变压器之间低压侧联络方式;重要负荷的供电方式; 5)变、配、发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包括设备安装容量,计算有功、无功、视在容量, 变压器、发电机的台数、容量)及型式(户内、户外或混合),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电气设备的环境特点; 6)继电保护装置的设置; 7)电能计量装置:采用高压或低压;专用柜或非专用柜(满足供电部门要求和建设单位部核算要求);监测仪表的配置情况; 8)功率因数补偿方式:说明功率因数是否达到供用电规则的要求,应补偿容量和采取的补偿方式和补偿前后的结果; 9)谐波:说明谐波治理措施; 10)操作电源和信号:说明高,低压设备的操作电源、控制电源,以及运行信号装置配置情况; 11)工程供电:高、低压进出线路的型号及敷设方式; 12)选用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和型号,敷设方式; 13)开关、插座、配电箱,控制箱等配电设备选型及安装方式; 14)电动机启动及控制方式的选择; 4 照明系统。 1)照明种类及照度标准,主要场所照明功率密度值; 2)光源、灯具及附件的选择.用明灯具的安装及控制方式; 3)室外照明的种类(如路灯、庭园灯、草坪灯、地灯、泛光照明、水下照明等)、电压等级、光源选择及控制方法等; 4)照明线路的选择及敷设方式(包括室外照明线路的选择和接地方式);若设置应急照明.应说明应急照明的照度值、电源型式、灯具配置、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控制方式、持续时间等。 5 电气节能和环保, 1)拟采用的节能和环保措施; 2)表述节能产品的应用情况。 S 防雷。 1)确定建筑物防雷类别,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 2)防直接雷击、防侧击雷。防雷击电磁脉冲、防高电位侵入的措施; 3)当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混凝土内钢筋做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时,应说明采取的措施和要求。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方案设计部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方案设计部分) 2016年11月

2 方案设计 2.1 一般要求 2.1.1 方案设计文件。 1 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等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相应的专门内容; 2 总平面图以及相关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燃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的设计图纸,具体见2.3.3条); 3 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 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 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2.1.3 装配式建筑技术策划文件。 1技术策划报告,包括技术策划依据和要求、标准化设计要求、建筑结构体系、建筑围护系统、建筑内装体系、设备管线等内容; 2技术配置表,装配式结构技术选用及技术要点; 3经济性评估,包括项目规模、成本、质量、效率等内容; 4预制构件生产策划,包括构件厂选择、构件制作及运输方案,经济性评估等。 2.2 设计说明书 2.2.1 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 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依据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如选址及环境评价报告、用地红线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立项报告的批文、设计任务书或协议书等; 2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 设计基础资料,如气象、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抗震设防烈度、区域位置等; 4 简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设计的要求,如对总平面布置、环境协调、建筑风格等方面的要求。当城市规划等部门对建筑高度有限制时,应说明建筑、构筑物的控制高度(包括最高和最低高度限值); 5 简述建设单位委托设计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功能项目和设备设施的配套情况; 6 工程规模(如总建筑面积、总投资、容纳人数等)、项目设计规模等级和设计标准(包括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装修标准等); 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及各分项建筑面积(还要分别列出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分室内、室外和地上、地下),以及主要建筑或核心建筑的层数、层高和总高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完整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年版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016年11月 前言 本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62号令),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基础上修编而成。 本规定与2008年版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新增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的内容。 ——新增装配式建筑设计内容。 ——新增建筑设备控制相关规定。 ——新增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包括各相关专业的设计文件和计算书深度要求。 ——新增结构工程超限设计可行性论证报告内容。 ——新增建筑幕墙、基坑支护及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项目在审批、施工等方面对设计文件深度要求的变化,对原规定中部分条文作了修改,使之更加适用于目前的工程项目设计,尤其是民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 本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业协会智能建筑分会、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 总负责人:李霆 总则、一般要求部分:刘炳清 建筑、总平面部分:翁皓、党春红、李春舫、林莉 结构部分:李霆、徐厚军、郑瑾 建筑电气部分:杜毅威、熊江 给水排水部分:金鹏、涂正纯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部分:郑小梅、杨允立、吴光林、马友才 技术经济部分:张变兰、聂钢 建筑幕墙部分:王书华 基坑工程部分:陈义平 建筑智能化部分:耿望阳 装配式建筑部分:叶浩文、樊则森、李文、孙占琦、蒋杰、马涛、王炜、张沂

广州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

广州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 点

广州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〇一三年五月

前言 一、为指导我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广州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技术审查要点》(以下简称《要点》)。 二、本《要点》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审查机构及其它勘察设计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时参考使用,也可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及科研院所参考。 三、本《要点》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 四、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应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编制。

一、初步设计文件要求 (一)文本装订齐整,封面的项目名称和设计单位清晰,出图印章有效,扉页内签署齐全,注册师印章有效,设计文件齐全。 (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符合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 (三)设计应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采用的主要设计标准及规范全面,名称及编号正确、版本有效。相关主管部门的批文应齐全,设计应满足各职能部门的审批意见及相关规定。 (四)对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通告》(穗府〔〕1号)及其它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应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在初步设计文件中,应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应包括项目绿色建筑等级目标及子评估表、所采用的主要技术措施及必要的计算、模拟分析报告。 二、建筑专业 (一)设计说明 1.设计内容是否符合立项批复要求,规划设计是否满足规划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版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 建质2008[216]号 1总则 1.0.1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对于一般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应满足本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注:工业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工程性质执行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0.3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 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4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 1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 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对于将项目分别 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 单位设计的需要。 1.0.5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6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7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1.0.8本规定不作为各专业设计分工的依据。本规定某一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其他专业承担设计,但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2方案设计 2.1 一般要求 2.1.1方案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 2总平面图以及建筑设计图纸(若为城市区域供热或区域煤气调压站,应提供热能动力专业 的设计图纸,具体见 2.3.3条); 3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2.1.2方案设计文件的编排顺序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年月; 2扉页:写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3月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质设[2002]07号文,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北京城建设计研究院和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参编,对《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进行修编。专业包括给水、排水、城市防洪、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城市隧道、燃气、热力、城市轨道交通及投资估算和概(预)算文件。修编的内容包括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三部分。 在修编过程中,总结了设计单位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中的做法和经验,征求了有关主管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意见,对1993年建设部城建司发布的《市政工程设计技术管理标准》中设计文件组成和深度进行了修编,以保证设计质量,使设计文件规范化。 本规定由国家建设部批准。 本规定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解释。其中:燃气、热力网工程由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城市轨道工程由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包琦玮李艺郄燕秋傅连合 刘德昭李永威冯继蓓冯爱军 陈奇法俞惠文邓昭瑜

建设部文件 建质[2004]16号 关于颁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 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主编单位)等单位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组成及深度》同时废止。 附件: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建设部办公厅秘书处2004年2月2日印发

[整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版-电气部分.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电气部分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通知 建质[2008]21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11月26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城乡建设交通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南建筑设计院(主编)等单位编制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经审查,现批准颁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1 总则 1.0.1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特制定本规定。 1.0.2 本规定适用于境内和援外的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 1.0.3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其中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1.0.4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

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5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 1 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 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0.6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7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8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规划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附表(一) 建设用地总平面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文件编制要求(试行) 序号图纸图纸内容图纸比例 1 规划说明书说明工程的规划设计依据;用地现状的条件分析;规划原则和总体构思;用地布局;空间组织和景观特色要求;道路和绿地、消防、环保系统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包括:总用地面积、净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分项建筑面积、占地面积、平均层数、各类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面积(居住区、小区、组团公共绿地面积单列)、绿地率、停车面积、停车率(地面、地下分开)、人防地下室的面积、居住的总户数、总人口、配套设施明细表。 2 建设用地位置图标明工程项目位于城市中的位置以及和周围地区的关系。1: 2000 3 建设用地现状图标明自然地形地貌、道路、绿化、工程管线及各类用地内建筑的范围、性质、层数、质量等,并标明用地红线图、道路红线、河道蓝线、绿地绿线及其他市政设施控制线。1: 500 4 规划总平面图标明用地边界折点坐标;标明规划建筑、绿地、道路广场、停车场、河湖水面的位置和范围,确定主要出入口方向;相邻道路红线、道路名称和宽度;道路中心线与建筑红线距离;建筑物后退红线距离;与周边现状建筑物、规划建筑的相对关系和建筑间距;周边现状建筑、规划建筑的层数、性质及高度;拆迁范围和应拆除的建筑;道路中心线交点标高、地下室范围、地下室坡道出入口等,以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公用市政配套设施和消防设计,如:小学、幼儿园、公共停车场、公厕、居委会、垃圾收集点、二级生化设施或化粪池、煤气站、变配电间(所)、消防水池等等的位置。1: 500 5 重要地段的空间 分析、城市设计 分析图沿街单体建筑标准层平面图、单体建筑平面图、立央图、剖面图(建筑总高度)、彩色效果图、表达设计意图,反映空间环境,视线分析,景观效果。1: 200 以上 6 绿化规划图标明各种绿地位置、面积、尺寸。1: 500 7 道路交通规划图标明道路的红线位置、横断面,道路交叉点坐标、标高、停车场用地界线。 8 竖向规划图标明道路交叉点、变坡点控制高程,室外地面规划标高。1: 500 9 单项或综合工程 管网规划图标明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管线的平面位置、竖向位置,各种管道总进出管的管径、位置,主要控制点标高,以及有关设施和构筑物位置、容积。1: 500 附表二 单项工程建筑设计方案文件编制要求(试行) 序号图纸名称图纸内容图纸比例 1 方案设计说明说明工程的设计依据,设计宗旨。用地规划技术指标、建筑经济指标。结构选型设计、消防、人防、环保、给水排水、电气、电讯、空调通风等及其与城市环境的关系。 2 工程区域位置图表明工程项目位于城市中的位置。1:2000 3 总平面图表明工程区内建筑物总平面规划布置,道路、绿化、环保、消防等设施的布置(包括周边30—50m范围内现状地物地貌)。1:500 4 消防系统平面图表明消防通道、宽度、流线、出入口位置、距离、消防登高面的布置及建筑物内消防出入口与室外消防通道的联系方式等。1:500 5 绿化系统平面图表明绿地位置、面积、尺寸等。1:500 6 交通系统平面图表明人流、车流出入口位置,用地内部车道组织、室内外停车场(库)位置,面积、车位数,用地内部交通系统与城市交通系统的关系等。1:500 7 环保系统平面图表明室内垃圾集散间位置、室外垃圾收集点位置及运出通道,二级生化处理设施或大型化粪池位置、面积、尺寸以及排污管道设施走向等。1:500 8 人防系统平面图表明室内人防工程位置、面积、等级、室内外出入口位置、尺寸等。1:500 9 建筑单体或群体 彩色渲染图建筑单体或群体彩色渲染图,重要的或大型建筑必须制作模型。 10 建筑方案图平面、立面、剖面图,平面设计应包括配套设施用房。1:100或 1:200 11 竖向布置图室内外设计标高及场地标高1:500 12 管线综合各管线的平面布置,注明各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和管线间距,市政管线接入点的位置。1:500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管理,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设计。 第1.0.3条设计文件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各阶段设计文件要完整,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文件经过严格校审,避免“错、漏、碰、缺”。 第1.0.4条在项目决策以后,建筑工程设计一般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设计阶段。大型和重要民用建筑工程,在初步设计前,应进行设计方案优选。小型和技术要求简单建筑工程,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 第1.0.5条在设计前应进行调查研究,搞清与工程设计有关基本条件,收集必要设计基础资料,进行认真分析。 第1.0.6条设计文件内容与深度 一、初步设计 1.初步设计文件根据设计任务书进行编制,由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和各专业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主要设备及材料表和工程概算书等四部分组成,其编排顺序为: (1)封面 (2)扉页 (3)初步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图纸 (6)主要设备及材料表 (7)工程概算书 在初步设计阶段,各专业应对本专业内容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问题解决方案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技术上适用性、可靠性和经济上合理性,并将其主要内容写进本专业初步设计说明书中;设计总负责人对工程项目总体设计在设计总说明中予以论述。 为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进行必要内部作业,有关计算书、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资料、方案比较资料、内部作业草图、编制概算所依据补充资料等,均须妥善保存。 2.初步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审批要求: (1)应符合已审定设计方案; (2)能据以确定土地征用范围; (3)能据以准备主要设备及材料; (4)应提供工程设计概算,作为审批确定项目投资依据; (5)能据以进行施工图设计; (6)能据以进行施工准备。 二、施工图设计 1.施工图设计应根据已批准初步设计进行编制,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或首页)、图纸、工程预算书等。

广州市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审规定

广州市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审规定

广州市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审规定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二〇〇〇年六月十五日穗建技【】202号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为规范和加强初步设计审查工作,保证初步设计审批质量,现将初步设计报审规定明确如下: 一、审查范围: 我市工业与民用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广州市政府《转发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放部分建设管理权限的请示>的通知》(穗府办[1992]57号)规定,分工如下: (一)由广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组织审批的项目: l、投资在三千万元以上的新建、扩(改)建的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 2、总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民用建筑单位; 3、总建筑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建筑群; 4、重要、特殊、复杂的工程或由市计委、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需要送审和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及省建设厅委托审查的项目。 (二)由市属各有关局主持审批的项目: 投资在三千万元以下的新建、扩(改)建的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可编制与初步设计深度相近的工程实施方案(对工业项目等)或设计

方案(对民用建筑),按隶属关系,由项目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局、委、办)负责审查批准。各局本身的工程报有关委、办审批,委、办的工程报市政府审批。批文抄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计委与有关部门备案。 (三)总建筑面积在二万平方米以下的公共、民用建筑单体;总建筑面积在三万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小区建筑群,在符合城镇规划、《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标准的前提下,按市、区规划管理部门分工范围,可直接到市或区规划管理部门办理报建手续。 二、报审初步设计所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建设单位领取、填写《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见附表)一式两份。 2、初步设计送审报告:要求工程项目上级主管单位行文(编号、签发、落款并加盖公章)。送审报告要求写明项目计划批准文号、设计单位名称、设计完成的建筑性质和规模、投资规模。详细说明规模调整变化原因,注明工程实施步骤及建设周期,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和建议等。 3、工程计划任务批件(可研报告批复或计划文件复印件)。 4、市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对项目定点和设计要点的复文复印件;核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工程用地规划设计范围地形图复印件。 5、市国土部门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报批稿2017)

重庆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技术规定 (2017年版)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一七年六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有关要求,提升建筑设计质量与水平,根据市城乡建委《关于下达重庆市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及审查要点编写任务的通知》(渝建〔2017〕116号)的要求,由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本技术规定。 本技术规定对重庆市民用建筑、工业厂房、仓库及其配套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一般要求、设计说明书、图纸、计算书、人防专篇、装配式建筑专篇、建筑信息模型专篇等具体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是指导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的技术依据。 本技术规定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组织单位: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 主编单位: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庆市设计院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重庆博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重庆卓创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重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医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 重庆市信息通信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重庆机三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 重庆渝海建设工程施工设计审图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向渊明谢自强汤启明薛尚铃周爱农王仁华 秦岚张珂张冯秋熊联波蒋煜徐革 张红川徐梅肖佑坤戴辉自康骏肖国泓 周莲石理平龚曼琳吴胜达周显毅杨越 来武清赵华徐诗童徐海张胜强贺刚 黎明孙曼莉汪洋杨勇张鹏童愚 易小期游红王卫民李全闫兴旺胡宗 郭凯生付佳珊张政伟刘贤凯万里鹏周海鹰 张文正芦子奕万芸陈山泉曾虹静熊卫东 张元刚何学荣罗宏伟程振宇余周张冬 梁拥军王渝杨繁艾松马骁焦振宇 刘四明 审查专家:段晓丹郑灿营黄萍李英军刘正荣张陆润李玲赵启林冯建平刘小梅吴欣陈泽嘉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精编版]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精编版] 景观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目录 一、总则 二、方案设计 2.1 方案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2.2 设计说明

2.2.1 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 2.2.2 场地概述 2.2.3 总平面设计 2.3设计图纸 2.3.1 场地现状图 2.3.2 总平面图 2.3.3 功能分区图 2.3.4 种植设计总平面 2.3.5主要景点放大平面图 2.3.6主要景点的立面剖面图或效果图 2.3.7景观建筑构筑物方案设计。 2.3.8 景观标识小品设施及灯具设计 2.3.7设备管网与场地外线衔接的必要文字说明或示意图。 三、初步设计 3.1 一般要求 3.1.1 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内容 3.1.2 初步设计文件编制程序 3.2 设计总说明 3.2.1 园林景观专业 3.2.2 给水排水专业 3.2.3 电气专业 3.3 设计图纸

3.3.1 园林景观专业 1、总平面图 2、总分区索引图 3、总平面放线设计图 4、竖向布置图 5、总平面铺装索引图 6、水系放线图 7、道路放线图 8、分区平面图及索引图 9、分区放线平面图 10、分区竖向设计图 11、铺装设计图 12、种植平面图 13、水景设计图 14、园林景观建筑、小品设计图3.3.2 给水排水专业 3.3.3 电气专业 3.3.4 图纸增减 四、施工图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 施工设计文件需要满足的要求4.1.2 总封面应标明以下内容 4.2 园林景观专业

4.2.1施工图阶段景观专业设计文件包括内容4.2.2施工设计文件顺序 4.2.3图纸目录 4.2.4施工图设计说明 4.2. 5.园林专业图纸内容 1、总平面图 2、总平面分区索引图 3、总平面放线设计图 4、总平面竖向布置图 5、总平面铺装索引图 6、种植设计图 7、水系放线图 8、道路放线图 9、分区平面图及索引图 9、分区放线平面图 10、分区竖向设计图 11、铺装详图 12、景观节点详图 13、其它详图 (一)、水景详图 (二)、铺装详图 (三)、景观建筑、小品详图 4.2.6 图纸增减 4.3 结构专业 4.4 给水排水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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