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技术人员名录

医疗机构技术人员名录
医疗机构技术人员名录

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执业登记)

北京市社保定点医院名单

北京市社保定点医院名 单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北京市社保定点医院名单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综合)名单(共419家) 医院名称等级单位地址 东城区:17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三级甲东城区崇内大街2号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三级甲东城区王府井帅府园1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三级甲东城区东四六条南门仓5号卫生部北京医院三级甲东城区东单大华路1号 北京市公安医院三级合格东城区银闸胡同25号 北京市第六医院(东城区交道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东城区交道口北二条36号 北京市和平里医院(东城区和平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8号 北京市隆福医院(东城区景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东城区美术馆东街18号 交通部北京交通医院二级合格东城区安内大街车辇店胡同15号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医院=(东城区东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东城区朝阳门内北小街40号 北京市东城区长安医院一级甲东城区老钱局胡同甲14号

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医院(东城区北新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 甲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184号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区医院(东城区朝阳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 甲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灯草胡同31号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医院(东城区建国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 甲东城区后赵家楼胡同9号 北京市东城区东外医院(东城区东直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东城区东直早外察慈小区7号楼 北京铁路局东华门铁路医院一级东城区东安门大街43号 北京航星机器制造公司北京东城航星医院(一级)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 西城区:16 北京积水潭医院 ?? ?三级甲 ?? ?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 ?三级甲 ?? ?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三级甲西城区西什库大街8号 邮电总医院三级合格西城区大木仓胡同41号 北京市二龙路医院(西城区二龙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西城区下岗胡同1号 北京市第二医院(西城区西长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西城区宣内大街油坊胡同36号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三级合格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4号

定点医院名单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综合)名单 总计:419家 编码医院名称等级邮编单位地址 东城区:17 01110001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三级甲100730 东城区崇内大街2号01110003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三级甲100730 东城区王府井帅府园1号01110004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三级甲100700 东城区东四六条南门仓5号01110005 卫生部北京医院三级甲100730 东城区东单大华路1号 01110006 北京市公安医院三级合格100006 东城区银闸胡同25号 01110007 北京市第六医院二级甲100007 东城区交道口北二条36号 (东城区交道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110008 北京市和平里医院二级甲100013 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8号 (东城区和平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110009 北京市隆福医院二级甲100010 东城区美术馆东街18号 (东城区景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110010 交通部北京交通医院二级合格100009 东城区安内大街车辇店胡同15号01110011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医院一级甲100010 东城区朝阳门内北小街40号 (东城区东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110012 北京市东城区长安医院一级甲100005 东城区老钱局胡同甲14号01110013 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医院一级甲100007 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184号 (东城区北新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110014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医院一级甲100010 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灯草胡同31号(东城区朝阳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110015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医院一级甲100005 东城区后赵家楼胡同9号 (东城区建国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110016 北京市东城区东外医院一级甲100027 东城区东直门外察慈小区7号楼 (东城区东直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1110017 北京铁路局东华门铁路医院一级100006 东城区东安门大街43号01110018 北京航星机器制造公司北京东城航星医院(一级)100013 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 西城区:16 02110001 北京积水潭医院三级甲100035 西城区新街口东街31号 02110002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三级甲100044 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1号 02110003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三级甲100034 西城区西什库大街8号 02110004 邮电总医院三级合格100032 西城区大木仓胡同41号 02110005 北京市二龙路医院二级甲100032 西城区下岗胡同1号 (西城区二龙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2110006 北京市第二医院二级甲100031 西城区宣内大街油坊胡同36号 (西城区西长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02110007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三级合格100038 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4号02110008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第二医院二级甲100037 西城区月坛北街丁3号

……北京19所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关于公布2009年度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京医保发〔2009〕65号 --------------------------------------------------------------------------------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根据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保发[2006]107号)精神,我们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情况、医疗费用控制及综合考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等19家定点医疗机构(具体名单附后)符合A类定点医疗机构条件,认定为2009年度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 附件:2009年度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2009年度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5、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16、北京市健宫医院 17、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8、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9、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准备资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准备资料 一、医疗机构需提供的校验材料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3、医疗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包括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医疗广告发布、综合安全管理等; 4、医疗机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使用证明; 5、资信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 6、科室医护人员名单以及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7、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审批及工作开展情况; 8、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和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水终末质量检测报告; 9、医疗废物处理情况。 10、医院评审合格文件。 11、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校验现场审验主要内容 1、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全院对医疗机构的床位、工作人员花名册、医疗技术人员注册手续、全院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医护人员防护设施、医疗设备、建筑面积、注册资金、诊疗科目、医院规章制度、医院发展规划、医院工作年计划、医院培训计划、职工再教育情况、职工培训证件等;急救急诊规章制度、急救药品及急救设备如:氧气心电图机、急救流程、急救药品明细、每周查对记录; 院感院感管理制度及职责、院感委员会的职责、院感质控标准及控制情况、活动内容、学习内容、院感工作年计划、季度

计划、院感培训计划方案及实施记录、院感学习计划、院感再教育培训证明、一次性物品进货手续、抗菌药物管理情况及应用情况、物品消毒灭菌、医院感染流行和爆发的机制与措施、控制制度、报告制度、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卫生防护培训情况、手卫生制度、手卫生培训、手卫生执行情况、污水设备、紫外线登记本、手消毒喷剂、消毒片、一次性物品登记本、医疗废物登记本等;医疗先运行及出院病历、书写要求、病历诊断依据、医疗年度工作计划、学习计划、培训计划、核心制度及执行情况、业务学习本、医疗质控情况、医疗委员会、差错事故制度、流程、住院及门诊中西药处方、门诊病人登记本、出入院登记本等;护理护理核心制度、年工作计划、季度工作计划、学习计划、培训计划、业务学习本、护理查房记录、护理质控组职责及质控情况、公休座谈会、护士学习考试记录、操作考试记录、护士资质及注册情况、交班本、前三月护士排班表、聘用护士毕业证、个人学习记录本等;药房药品进货手续及途经、进货登记本、处方点评记录、药剂师资质及注册、药事委员会的职责及活动记录、药房盘点表、药剂科规章制度、中药饮片应用情况、中药进货途径;放射科各项规章制度、人员资质、个人防护情况及检测、体检表、放射科许可证等进行审核。 2、审查医护人员执业资格和执业注册情况。严格执行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严禁聘用非卫技人员开展医疗活动。 3、审查医疗废物处理情况。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医疗废物处理等情况及有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温州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和医保定点药店

温州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和医保定点药店: (定点医疗机构50家,医保定点药店5家) 第七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瓯海区茶山中心卫生院、瓯海区丽岙镇中心卫生院、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卫生院、瓯海区仙岩镇卫生院、瓯海区泽雅中心卫生院、龙湾区海城街道中心卫生院、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医务室(限环卫系统参保人员门诊)、鹿城区老干部保健医疗门诊部。 第六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瓯海区第二人民医院(原新桥中心卫生院二级)地址:瓯海区新桥金蟾大道119号

温州市瓯海区瞿溪中心卫生院(一级)地址:瓯海区瞿溪镇兴学街71号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南龙商住区5幢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湾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湾园区玉苍西路83号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诊部(限结核病门诊)地址:温州市飞霞桥路结防大楼 温州市财税职工中专专业学校医务室(限门诊)地址:温州市鹿城后巷47号 鹿城区人民医院分院(鹿城微创医院一级)地址:鹿城路93号 鹿城区藤桥中心卫生院(一级)地址:藤桥镇北市东路46号 鹿城区南郊乡卫生院(一级)地址:民航路2号 温州市公安局医务室(限门诊)地址:鹿城区金桥路2号 第五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限门诊)名单

温州大学(筹)医务室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 温州市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茶山高教园区 温州市瓯海区老干部医务室地址:温州市将军桥繁新路4—101 第四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及地址 1、温州市龙湾区人民医院(参照一级)地址:龙湾区状元镇前潘路51号 2、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参照二级)地址:龙湾区永中街道中央汇路62号 3、温州手足外科医院(参照二级)地址:温州市信河街大士门27号 4、温州糖尿病专科医院(参照一级)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鳌江北路98号 5、温州牙科医院(参照一级)地址:府前街府前大楼A幢2楼 6、温州曙光骨伤医院(参照二级)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状元镇龙飞西路 7、温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级机关医务室(限门诊)地址:温州市行政中心东辅楼1楼 8、温州市老干部医务室(限门诊)地址:温州市蛟翔巷52号 9、温州市社保门诊部(限门诊)地址:温州市黎明西路29弄5号。

卫生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代码诊疗科目 01.预防保健科 02.全科医疗科 03.内科 03.01 呼吸内科专业 03.02 消化内科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 03.4 心血管内科专业 03.5 血液内科专业 03.6 肾病学专业 03.7 内分泌专业 03.8 免疫学专业 03.9 变态反应专业 03.10 老年病专业 03.11 其他 04. 外科 04.01 普通外科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 04.03 骨科专业 04.04 泌尿外科专业 04.05 胸外科专业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 04.07 烧伤科专业 04.08 整形外科专业 04.09 其他 05. 妇产科 05.01 妇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 05.03 计划生育专业 05.04 优生学专业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05.06 其他 06. 妇女保健科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 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 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 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 06.05 妇女营养专业 06.06 其他 07. 儿科 07.01 新生儿专业 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

07.03 小儿消化专业07.04 小儿呼吸专业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07.06 小儿肾病专业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7.12 其他 08. 小儿外科 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8.02 小儿骨科专业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 08.06 其他 09. 儿童保健科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09.02 儿童营养专业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 09.06 其他 10. 眼科 11. 耳鼻咽喉科11.01 耳科专业 11.02 鼻科专业 11.03 咽喉科专业 11.04 其他 12. 口腔科 12.01 口腔内科专业12.02 口腔颌面外科专业12.03 正畸专业 12.04 口腔修复专业12.05 口腔预防保健专业 12.06 其他 13 皮肤科 13.01 皮肤病专业 13.02 性传播疾病专业 13.03 其他 14. 医疗美容科 15. 精神科 15.01 精神病专业

西安市医保定点医院名单

西安市医保定点医院共104家 (一)75所综合医院 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三甲长乐西 路17号 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三甲东郊新寺路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三甲雁塔西路277号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三甲西五路157号 陕西省人民医院三甲友谊西 路256号 西安市中心医院三甲西五路161号 西安市第一医院三甲粉巷30号 西安市第四医院三甲解放路21号 解放军第323医院三甲建设西路66号 解放军第451医院三甲友谊东路269号

武警陕西总队医院三甲南二环东段88号 长安医院三甲(相当)文景路17号 高新医院三甲(相当)团结南路16号 西电集团医院三乙丰登路97号 陕西省友谊医院三乙友谊西 路277号 陕西省辅仁医院三乙纺织城纺东街167号 西安市铁路中心医院三甲南二环东段151号 兵器工业521医院二甲丈八东路12号 西安医学院附属医院二甲沣镐西路48号 解放军第518医院二甲公园南路11号 陕西省建材医院二甲咸宁东路512号

中铁一局西安中心医院二甲南二环东段319号 陕西省第二人民医院二甲尚勤路3号 陕西省交通医院二甲大学南路276号 西安唐城医院二甲太华北路99号 陕西正和医院二甲西影路486号 武警工程学院医院二甲三桥武警路4号 西安市北方医院二甲长乐中路170号 西安市东方医院二甲咸宁东路106街坊新科路28号 西安市华山中心医院二甲康乐路17街坊8号 庆安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院二甲大庆路636号 西安市第五医院二甲(相当)西关正街112号

西安市第二医院二级(相当)糖坊街65号 西安远东医院二乙大庆路636号 陕西省新安中心医院二级(相当)南二环中段36号 民航西安医院二级(相当)沣镐路2号 陕西省博爱医院二甲电子二 路52号 灞桥区人民医院二乙灞桥街28号 西安庆华医院二乙灞桥田红正街1号 北车集团西安车辆厂职工医院二甲建章路南段54号 陕西航天医院二甲灞桥田洪正街303号 西安西郊纺织医院二级(相当)阿房二路1号 西安市东郊第一职工医院二甲万寿中 路23号

018医疗机构名录

035妇幼保健信息 重视预防儿童肥胖,保证下一代健康发育成长 儿童健康无疑是大家所关注的一个焦点,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儿童肥胖症成为一个日趋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社会问题。专家告诫道,全社会要重视预防儿童肥胖,保证下一代健康发育成长。 青少年单纯性肥胖症是与生活方式密切相关,与过度进食、体力活动过少、行为偏差有关。因此,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治措施,可减少肥胖症发病率。应做好群体健康教育,改变家长观念;妊娠期做好保健,开展与日后肥胖症有关的辅助检查、营养指导等,防止高出生体重儿。婴儿期、青春期依据不同时期采取合理喂养、合理膳食及科学饮食措施,适当运动。青春期单纯性肥胖症患者治疗原则是以运动处方为基础,行为矫正为关键技术,日常生活为控制场所。做到家长、老师、肥胖患者、医务人员共同参与。忌短期快速减肥、饥饿减肥、药物减肥及手术、理疗减肥. 婴幼儿抚摸的好处 婴幼儿抚触就是对婴幼儿全身皮肤进行按摩,它是科学的,有手法技巧的。通过按摩,让大量温和良好的刺激传入大脑使婴儿得到感触的满足和情感心理上的安慰,产生良好的生理心理效应。 婴幼儿抚摸的好处 1、促进婴儿生长发育,提高婴儿抗病能力。 2、促进食物的消化吸收,减少了不良睡眠习惯。 3、是母子间最佳的情感交流,最能表达和增进母爱,是促进亲子互动的最好方法。 4、抚触不仅仅是皮肤接触,通过对婴儿微笑、说话、音乐等,达到视觉、听觉、触觉、运动觉、平衡觉的综合信息传递。 5、促进神经系统的发育,利于小儿智力的提高,接受抚触的孩子更聪明。

母乳喂养好处多 母乳是婴儿最经济、最理想的食物 母乳为婴儿提供了丰富的营养物质,容易消化吸收,有利于婴儿生长发育。 母乳中含有大量的免疫物质,可增加婴儿的抵抗力,使婴儿少得疾病。 母乳喂养可促进母亲子宫收缩,减少产后出血,利于产后恢复。 母乳清洁无菌,温度适宜,经济方便。 母乳喂养可以增进母子间的感情。 因此,婴儿出生后4——6个月前要坚持母乳喂养 妇女的五期保健知识 月经期:机体抵抗力下降,盆腔充血,可引起情绪波动、易疲劳等,故经期内应避免剧烈活动,避免用冷水沐浴,禁止性生活。对青春期少女要讲解生理卫生知识,使之懂得正确经期卫生保健知识。 妊娠期:此期母体为孕育胎儿,其生殖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保护孕妇的身体健康,保证胎儿的正常发育,必须认真进行产前检查,以便及早发现异常,及早治疗。健康的孕妇可坚持日常各种活动,但要保证足够的休息和睡眠,饮食方面应摄取多方面的营养。禁吸烟、喝酒、喝咖啡、刺激性食物等。衣着应宽松,注意清洁,勤洗澡但禁盆浴。孕12周内及32周后禁性生活。 分娩及产褥期保健:分娩过程中要密切观察产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分娩后要保持外阴清洁。每次哺乳前都应洗净乳头和双手。饮食易消化多营养。要保证足够的睡眠。产妇易出汗可洗澡,要勤换内衣。夏季注意室内通风,禁性生活。适当活动有利恢复。 哺乳期:产后产妇母乳喂养婴儿约4-6个月为宜,为使乳汁足够,产妇应保证足够的睡眠,饮食丰富,情绪稳定,心情舒畅。 更年期:更年期是卵巢功能逐渐衰退直至消失的一个过渡时期,绝大多数妇女可以适应这一变化。对超过生理限度,出现一系列症状时,须到医院就诊。对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文附件1

3.只开展专科病诊疗的机构,应填报专科病诊疗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颈椎病专科病诊疗机构填报“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专科”。 4.在某科目下只开展门诊服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门诊”字样。如申报肝炎专科门诊时,申报“肝炎专业”并在备注栏填注“门诊”。 六、《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核准登记事项”的诊疗科目栏填写原则: 1.由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准申报表后填写。 2.一般只需填写一级科目。 3.在某一级科目下只开展个别二级科目诊疗活动的,应直接填写所设二级科目,如某医疗机构在精神科下仅开设心理咨询服务,则填写精神科的二级科目“临床心理专业”。 4.只开展某诊疗科目下个别专科病诊疗的,应在填写的相应科目后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骨科(颈椎病专科)”。 5.只提供门诊服务的科目,应注明“门诊”字样,如“肝炎专业门诊”。 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科科目”栏填写原则与《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核准登记事项”相应栏目相同。 八、名词释义与注释 01.预防保健科:含社区保健、儿童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等。 02.全科医疗科:由医务人员向病人提供综合(不分科)诊疗服务和家庭医疗服务的均属此科目,如基层诊所、卫生所(室)等提供的服务。 08.小儿外科:医疗机构仅在外科提供部分儿童手术,未独立设立本专业的,不填报本科目。 23.职业病科:二级科目只供职业病防治机构使用。综合医院经批准设职业病科的,不需再填二级科目。 32.09介入放射学专业:在各临床科室开展介入放射学检查和治疗的,均应在《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书》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中申报本科目。 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部分科目的通知卫医发[2007]174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卫生部直属有 关单位: 为加强医疗服务管理,经研究决定,修订《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部分二级科目,增补若干项目。 一、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国务院令第491号)和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 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卫医发[2006]94号),增补诊疗科目外科(04.)普通外科专业 (04.01)下肝脏移植项目、胰腺移植项目、小肠移植项目,泌尿外科专业(04.04)下肾脏 移植项目,胸外科专业(04.05)下肺脏移植项目,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04.06)下心脏移 植项目。 二、根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和专家建议,诊 疗科目医学检验科(30.)下临床生化检验专业(30.03)修订为临床化学检验专业(30.03); 增补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30.05)。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修订增补后的诊疗科目外科(04.)、医学检验科(30.)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附件修订增补后的诊疗科目 外科(04.)、医学检验科(30.) 04.外科 04.01普通外科专业04.01.01肝脏移植项目 04.01.02胰腺移植项目04.01.03小肠移植项目 04.02神经外科专业04.03骨科专业 04.04泌尿外科专业04.04.01肾脏移植项目 04.05胸外科专业04.05.01肺脏移植项目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医院名单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一、19家定点医院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北京市健宫医院 15、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6、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17、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18、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19、北京世纪坛医院(北京铁路总医院) 二、专科医院 东城区: 1、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中医三级甲 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中医三级甲 3、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附属鼓楼中医医院中医二级甲 4 、中国中医研究院骨伤科医院中医三级 5 、中国中医研究院针灸研究所门诊部中医 6 、北京天安中医院中医一级 7、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东城中医门诊部中医 8 、北京市东城区中医药学会东单中医门诊部中医 9、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专科三级甲 10、北京市东城区妇幼保健院专科二级甲 11、北京市东城区精神卫生保健院专科一级甲 12、北京地坛医院专科三级甲 13、北京市东城区口腔医院专科 14、北京市东城区急救站专科 15 、北京地坛口腔门诊部专科

西城区: 16、北京市丰盛中医骨伤专科医院(北京市西城区丰盛医院)中医二级 17、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中医二级甲 18、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西单门诊部中医 19、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专科三级甲 20、北京市结核病控制研究所专科三级甲 21、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阜外心血管病医院22)专科三级甲 22、北京急救中心专科三级甲 23、北京市西城区结核病防治所专科一级 2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北京按摩医院专科二级 25、北京市西城区妇幼保健所专科二级甲 26、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西城诊所专科 27、北京大学口腔医院门诊部专科 崇文区: 28、北京市崇文区中医医院中医二级乙 29、北京国医药研究院崇文天易中医门诊部中医 3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专科三级甲 31、北京市崇文区精神病防治院专科二级 32、北京市崇文区结核病防治所专科二级 33、北京市崇文区妇幼保健院专科二级甲 34、北京市崇文区口腔医院专科一级甲 35、北京市崇文区急救站专科 宣武区: 36、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中医三级甲 37、北京市宣武中医医院中医三级乙 38、北京市宣武区妇幼保健院专科二级 39、北京市宣武区精神病医院专科二级 40、北京市宣武区结核病防治所专科二级 41、北京市宣武区老年病医院专科一级 4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广安门口腔门诊部专科 43、北京宣武流动医院专科 44、北京市宣武区急救站专科 海淀区: 45、中国中医研究院西苑医院中医三级甲 46、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二级甲 47、北京顺天德中医医院中医一级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含修订)(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有关部委卫生局(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我部制定了《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及使用说明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代码诊疗科目 代 码 诊疗科目 01. 预防保健科05. 妇产科 02. 全科医疗科05.01 妇科专业 03. 内科05.02 产科专业03.01 呼吸内科专业05.03 计划生育专业03.02 消化内科专业05.04 优生学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03.04 心血管内科专 业 05.06 其他 03.05 血液内科专业06. 妇女保健科 03.06 肾病学专业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 03.07 内分泌专业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 03.08 免疫学专业06.03 更年期保健专

业 03.09 变态反应专业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 03.10 老年病专业06.05 妇女营养专业 03.11 其他06.06 其他 04. 外科07. 儿科 04.01 普通外科专业07.01 新生儿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 04.03 骨科专业07.03 小儿消化专业04.04 泌尿外科专业07.04 小儿呼吸专业 04.05 胸外科专业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 04.06 心脏大血管外 科专业 07.06 小儿肾病专业 04.07 烧伤科专业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 04.08 整形外科专业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 04.09 其他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 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 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7.12 其他 代码诊疗科目代码诊疗科目08. 小儿外科13. 皮肤科

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Subject: 2006年度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关于公布《2006年度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京医保发[2006]59号 各区、县医疗保险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情况、医疗费用控制及综合考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等16家定点医疗机构(具体名单附后)符合A类定点医疗机构条件,认定为2006年度A类定点医疗机构。 上述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管理规定及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补充协议书条款,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保险服务水平,严格控制医疗费用,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服务。各区、县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A类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同时向参保人员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附件:2006年度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通知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 2006年8月16日共印1500份 附件: 2006年度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北京市健宫医院 12、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 13、中日友好医院 14、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5、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6、北京市大兴区人民医院 Kindly regards, 崔岩

-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基本标准(医院及设置床位的其它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基本标准(二)(医院及设置床位的其它医疗机构) 审查项目审查要求审查方法 分值 (200 分) 扣分标准得分 一、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符合情况1.床位配置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及《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内容 核查实际开放床位数10 床位配置低于基本标准低限, 每下降2%扣1分 2.科室设置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符合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内容 核查医疗机构科室设置15必设诊疗科目每缺1个扣5分3.人员配备达到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核查医生、护士、卫技人员花名册和资 格、执业、职称证,人员与科目相符。 25 每床位配备卫生技术人员比例 每下降2%扣1分;床护比每下 降2%扣1分;人员职称不达标 每人扣5分;每个必设诊疗科 目无注册医师扣5分,每个非 必设诊疗科目无注册医师扣5 分;其它人员配备不达标扣5 分/人 4.业务用房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诊疗功能分 区合理 核查建筑面积、业务用房、诊疗室、输 液室、处置室等。业务用房能满足诊疗 要求,诊疗功能分区、流程合理。 10 建筑面积不合要求扣5分,诊 疗功能分区、流程不合理扣5 分。 5.设备配备达到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甲、 乙类大型医用配置符合规定 核查基本设备配备和专科设备。核对医 院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10 设备配备不合要求,每缺1件扣 5分。设备无配置许可证,每缺1 件扣3分。 6.医疗机构工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齐全、实用。核查医疗机构工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 5 医疗机构工作制度、人员岗位 职责每少1项扣2分;不实用

扣1分 二、依法执业情况1.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1、核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 记项目与医疗机构实际情况(核准项目 变动应先办理申请变更登记手续); 2、医疗机构的名称及各专科名称命名符 合规范要求,未经批准,不得以“中心” 等冠名; 25 实际开放床位数增加未及时变 更,床位数每超10%扣5分; 超范围(超核准诊疗科目、超 技术准入项目)执业扣20分/ 项;无人员配备的诊疗科目未 及时注销扣5分;其它项目变 动未办理申请手续扣5分/项; 名称使用不规范扣5分 2.医护人员依法执业 对照值班表或处方、医嘱,核查《医师 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 及其他岗位证书,审查依法执业情况。 25 发现无资格、非卫技人员执业 扣20分/人;医师超执业范围执 业扣5分/人;无本机构注册证 书扣5分;实习、进修医生独 立执业扣3分/人 3.医院感染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查医疗废物处理、消毒隔离和重点部门 的管理情况(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 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 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 临床检验部门、消毒供应室等)。 10一处不符合规定扣3分。 4.病案及时归档,按规定时间妥善保存,无丢失等 现象 检查病案室,随机抽查病案归档情况。5 管理混乱、病案管理不到位, 扣3分,发现病案丢失扣5分。 三、医疗质1.成立医疗质量、病案、药事、设备、输血等管理 委员会及医学伦理委员会,人员结构合理、分工明 确,能按计划定期活动 查阅文件、记录及有关资料。5 无管理组织不得分,质量管理 组织缺一个扣2分,人员结构 不合理扣2分;管理组织不按 时活动扣2分。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生部1994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卫生部1994.9.5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1) 50. 中医科 (4) 《诊疗科目名录》使用说明 (5) 卫生部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疼痛科”诊疗科目的通知 (6)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代码诊疗科目 01.预防保健科 02.全科医疗科 03.内科 03.01 呼吸内科专业 03.02 消化内科专业 03.03 神经内科专业 03.4 心血管内科专业 03.5 血液内科专业 03.6 肾病学专业 03.7 内分泌专业 03.8 免疫学专业 03.9 变态反应专业 03.10 老年病专业 03.11 其他 04. 外科 04.01 普通外科专业 04.02 神经外科专业 04.03 骨科专业 04.04 泌尿外科专业 04.05 胸外科专业 04.06 心脏大血管外科专业 04.07 烧伤科专业 04.08 整形外科专业 04.09 其他 05. 妇产科 05.01 妇科专业 05.02 产科专业 05.03 计划生育专业 05.04 优生学专业

05.05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05.06 其他 06. 妇女保健科 06.01 青春期保健专业 06.02 围产期保健专业 06.03 更年期保健专业 06.04 妇女心理卫生专业06.05 妇女营养专业 06.06 其他 07. 儿科 07.01 新生儿专业 07.02 小儿传染病专业 07.03 小儿消化专业 07.04 小儿呼吸专业 07.05 小儿心脏病专业 07.06 小儿肾病专业 07.07 小儿血液病专业 07.08 小儿神经病学专业07.09 小儿内分泌专业 07.10 小儿遗传病专业 07.11 小儿免疫专业 07.12 其他 08. 小儿外科 08.01 小儿普通外科专业08.02 小儿骨科专业 08.03 小儿泌尿外科专业08.04 小儿胸心外科专业08.05 小儿神经外科专业 08.06 其他 09. 儿童保健科 09.01 儿童生长发育专业09.02 儿童营养专业 09.03 儿童心理卫生专业09.04 儿童五官保健专业09.05 儿童康复专业 09.06 其他 10. 眼科 11. 耳鼻咽喉科 11.01 耳科专业 11.02 鼻科专业 11.03 咽喉科专业 11.04 其他 12. 口腔科 12.01 口腔内科专业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需要提交材料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须具备的条件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 1、不符合《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准的事项; 2、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3、投资不到位; 4、医疗机构用房不能满足诊疗服务功能; 5、通讯、供电、上下水道等公共设施不能满足医疗机构正常运转; 6、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不符合要求; 7、业务技术、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不合格;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不合格; 9、名称、地址等不符合相应规定。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须申报材料目录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2、《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3、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4、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与布局平面图; 5、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花名册、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卫生技术人员有关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退休人员需同时提交退休证及原单位不返聘证明原件、复印件; 6、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床位、执业人员和必备专科医疗设备对应关系表 7、医疗机构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 8、医疗服务机构药品目录; 9、医疗服务机构规章制度; 10、医疗机构验资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 11、医疗机构法人和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12、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水终末质量检测报告; 13、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 14、《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申请表 15.医疗机构拟注册人员的注册(或变更)申请表。

北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录

目录 一、A级定点医院(19家) 2 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综合)名单 3 三、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名单(78家)34 四、定点医疗机构(中医)名单(共30家)40 五、就医注意事项42 六、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官网查询 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一、A级定点医院(19家) 注:以下A级定点医院(19家)不用选定可直接凭社保卡就医: 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2、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6、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7、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8、北京积水潭医院 9、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 10、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11、中日友好医院 12、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1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14、北京市健宫医院 15、房山区良乡医院 16、大兴区人民医院 17、北京天坛医院 18、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综合)名单 注:请从(综合)名单中选择4家做为定点医院: 标蓝色为19家A类医院,不用选便是医保定点医院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综合)名单 总计:419家 编码医疗名称等级邮编单位地址 东城区:17 01110001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三级甲100730东城区崇内大街2号 01110003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三级甲100730东城区王府井帅府园1号 01110004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总医院三级甲100700东城区东四六条南门仓5号 01110005卫生部北京医院三级甲100730东城区东单大华路1号 01110006北京市公安医院三级合格100006东城区银闸胡同工同25号 01110007北京市第六医院(东城区交道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100007东城区交道口北二条36号01110008北京市和平里医院(东城区和平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100013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8号 01110009北京市隆福医院任务(东城区景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甲100010东城区美术馆东街头18号 01110010交通部北京交通医院二级合格100009东城区安内大街车辇店胡同15号 01110011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医院(东城区东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100010东城区朝阳门内北小街40号 01110012北京市东城区长安医院一级甲100005东城区老钱局胡同甲14号 01110013北京市东城区北新桥医院(东城区北新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100007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184号 01110014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医院(东城区朝阳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100010东城区东四南大街灯草胡同31号 01110015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医院(东城区建国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100005东城区后赵家楼胡同9号 01110016北京市东城区东外医院(东城区东直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甲100027东城区东直门外察慈小区7号楼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第文

为了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我部制定了《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2.诊疗科目名录使用说明 卫生部 一九九四年九月五日附件1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 代码诊疗科目

一、本《名录》依据临床一、二级学科及专业名称编制,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相应栏目的标准。 二、医疗机构实际设置的临床专业科室名称不受本《名录》限制,可使用习惯名称和跨学科科室名称,如“围产医学科”、“五官科”等。 三、诊疗科目分为“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 一级科目一般相当临床一级学科,如“内科”、“外科”等; 二级科目一般相当临床二级学科,如“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等。 为便于专科医疗机构使用,部分临床二级学科列入一级科目。 四、科目代码由“××·××”构成,其中小数点前两位为一级科目识别码,小数点后两位为二级科目识别码。 五、《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申报表”填报原则: 1.申报表由申请单位填报。表中已列出全部诊疗科目及其代码,申请单位在代码前的“□”内以划“√”方式填报。 2.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应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未划分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只填报到一级诊疗科目,如“内科”、“外科”等。 3.只开展专科病诊疗的机构,应填报专科病诊疗所属的科目,并在备注栏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颈椎病专科病诊疗机构填报“骨科”,并于备注栏注明“颈椎病专科”。 4.在某科目下只开展门诊服务的,应在备注栏注明“门诊”字样。如申报肝炎专科门诊时,申报“肝炎专业”并在备注栏填注“门诊”。 六、《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核准登记事项”的诊疗科目栏填写原则: 1.由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准申报表后填写。 2.一般只需填写一级科目。 3.在某一级科目下只开展个别二级科目诊疗活动的,应直接填写所设二级科目,如某医疗机构在精神科下仅开设心理咨询服务,则填写精神科的二级科目“临床心理专业”。 4.只开展某诊疗科目下个别专科病诊疗的,应在填写的相应科目后注明专科病名称,如“骨科(颈椎病专科)”。 5.只提供门诊服务的科目,应注明“门诊”字样,如“肝炎专业门诊”。 七、《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科科目”栏填写原则与《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核准登记事项”相应栏目相同。 八、名词释义与注释 01.预防保健科:含社区保健、儿童计划免疫、健康教育等。 02.全科医疗科:由医务人员向病人提供综合(不分科)诊疗服务和家庭医疗服务的均属此科目,如基层诊所、卫生所(室)等提供的服务。 08.小儿外科:医疗机构仅在外科提供部分儿童手术,未独立设立本专业的,不填报本科目。 23.职业病科:二级科目只供职业病防治机构使用。综合医院经批准设职业病科的,不需再填二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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