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车辆管理制度

乡镇车辆管理制度
乡镇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严格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管理使用规范化、正常化。经党工委研究,特制定车辆管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安排

观音湖旅游区所有公车使用实行“统一调控、领导签批、用车登记、专职司机出车”的管理制度。机关车辆原则上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

1、派车。车辆原则由领导审批,党政办公室安排。下列情况安排车辆:

①会务用车。党政领导会议用车凭会议通知,由办公室按规定派车,返回单位可自行搭乘公共交通车辆,费用集中报销,如未返回单位费用不予报销。

②处理突发事件用车;

③较多人员集中公务,提取大量现金、资料、贵重物件的用车;

④到机要部门送发或领取密级文件用车;

⑤集体活动接送用车;

⑥上级指定紧急用车;

⑦节假日值班用车。上述用车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将派车请求在用车前一日上报党政办,以便安排统一调配。机关人员(含党政领导)蹲点下村等一般性工作一律不派车。

2、租车。

如因工作需要管委会车辆不够安排,确需租车,由办公室请示分管领导批准后同意,填写租车单,用车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党政办加盖印章统一安排。严格控制用车,提倡合并用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租车,否则不予报销。

二、车辆管理

公务车日常管理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1、上班时间没有安排出车的车辆,一律停在管委会大院内等待安排。

2、机关所有车辆,夜间必须停放在管委会院子内指定车库。

3、驾驶员要遵守考勤制度,除在外出车,上班时间驾驶员应在办公室协助党政办工作,不得窜岗。

驾驶员要服从党政办调派,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正常派车。车辆必须专人专车驾驶,若遇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协调其他驾驶员出车。

三、车辆维修与保养

车维修保养实行先批后修,凡需进行修理的车辆先由司机列出具体修理项目报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采取定点维修。

1、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车辆保养,车辆的维修养护由专职司机负责,有问题及时维修,不开带病车;

2、车辆需要维修的,由驾驶员事先向主要领导提出申请,待主要领导同意后,到管委会指定地点进行修理,否则修护费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的,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0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4、如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管委会与驾驶员或车管专人负担。

四、加油,车用油实行油卡管理,由司机提前到办公室提出加油申请,由办公室登记后,凭卡加油。特殊情况下,车辆用油应向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后到办公室审核,否则不予报销。

五、司机要切实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与保管。凡因维护与保管不当或人为造成车辆失窃,应追究司机责任,同时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

项目部车辆管理制度

项目部车辆管理制度 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密涿高速公路廊坊段L2合同项目经理部 2013年7月1日

项目部车辆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车辆使用的管理。 适用范围:项目部的所有办公车辆管理。 责任:提高使用效率,做好车辆的维修与保养,节约用油和材料,加强对司机管理和教育,确保安全行车。 为了更好地做好各部门用车服务,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根据项目部特点,制订如下规定: 第一条工作制度 1、驾驶员的工作时间是不定时制,必须24小时待命,因公事必须用车的,应做到随叫随到,并且在出车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上班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如本人有急事需要离开,需向综合办公室请假,超过1天的写好请假条给领导审批后方可。 3、上班时间做到服从分配、听从调度、不得找借口推诿。 4、本项目部人员因公用车需要事前向综合部申请调派,综合部依重要性顺序派车。 第二条车辆使用 1、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

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5、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经项目经理核准。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6、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收车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7、车辆应停放在项目部或工地,外出期间驾驶员应寻找合理的停车场所停放并保证车辆的安全,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8、在项目部工地施工地点以内出车,无需向综合办说明驾驶 员可自行接送,超出施工地点范围必须告知综合办统一调配。 第三条车辆安全 1、车辆需定时进行维修和保养。 2、驾驶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因违反法规所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全责。 3、坚持定人定车制度,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与他人驾驶(特殊情况由项目领导批准)。 4、应坚持“六不”开车:酒后不开车、疲劳不开车、有情绪不开车、有故障不开车、证照不齐不开车、无安排不开车。 5、为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对于连续行车及休息不足的驾驶员应安排适当的休息。

乡镇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全

中共***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镇机关工作制度》的 通知 各管区、办公室,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提升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镇机关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贯彻执行。 中共***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2012年2月1日

一、考勤制度 第一条考勤工作由党群书记负总责,党政办负责点名、督查、统计、通报和存档。 第二条考勤对象:镇机关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考勤范围:工作日正常上下班和按要求必须参加的工作、会议、学习、值班等方面所涉及到的出勤情况。 第四条考勤办法:考勤采取考勤机考勤、集中点名和随时抽查的办法进行。机关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并按要求参加各项工作、会议、学习和集中活动,不准缺勤、不准迟到、不准早退。 第五条考勤规定:请假人员要提前将请假条交党政办保存。对考勤机考勤或集中点名时不到,又没有请假条或分管领导未告知公出的工作人员视为迟到,半小时后未到考勤人员补到视为旷工。婚假、丧假(直系亲属)、产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病假由本人凭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提出申请,视病情确定病假时间,一般掌握在1个月以内,申请病休3个月以上的,按停薪留职对待。 第六条处罚制度:事假每天罚款10元,病假每天罚款5元,旷工每天罚款20元,迟到每次罚款5元,集中活动期间加倍处罚。 第七条请假手续: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以请假条为准,请假人应填写由党政办统一印制的《请假审批单》,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送交党政办备案。如因特殊情况不

项目部用车管理制度

项目部用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部的管理,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合理有效地使用项目部车辆,特拟定如下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车辆系指公司指派的项目部用车。 二、项目部用车由项目部统一管理。 三、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应每周实行定期车辆检查及保养,经常保持车辆的清洁,确保行车安全。 四、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项目部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出车时,行车执照、保险卡由司机携带,不得遗失。 五、用车人员在用车前须填写《出车条》,经后勤主管签字后交项目经理审批调派。后勤主管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 六、出车前,司机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七、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司机承担。 八、项目部用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九、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项目部,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待审批后,到指定的汽车修理厂维修。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十、项目部用车应设置车辆使用表,由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养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项目部用车使用油卡加油,司机加油时需要登记后领取油卡。不得无卡加油,特殊情况应通知项目部后方可加油。 十一、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项目经理核准后方可调派。

十二、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镇政府机关管理制度

响岩镇政府机关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一)、上班考勤制度 1、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作息时间,职工上班考勤纳入年终考核,违反规定者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处理(事业人员参照执行)。 2、实行上班签到制。领导、干部职工每天上午9:00以前在党政办签到,任何人不得代签,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在签到时间前电话向分管领导请假,由分管领导代签并注明事由;原则上9:00以后不再签到,由党政办收管签到册,并负责将全体机关干部的出勤情况按月统计汇总,每月公示一次,年终张榜公布,并按规定予以奖惩。 3、职工上班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本人年终奖5元,旷工一次扣本人年终奖20元。年终由镇党委审查批准后交财政所执行。全年累计迟到、早退和旷工超过《公务员法》规定次数的,按《公务员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因在外开会或办事,必须事前给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示同意,由分管领导在签到册上注明。 (二)、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1、办事分工负责程序制。为群众办事要按照分工负责和讲究程序的原则,其程序是村干部→驻村干部→职能站所室→分管领导→书记或镇长→党委会,严禁问题矛盾直接越级上交。

2、首问首办责任制。群众到政府办事询问的第一个干部职工为首问首办责任人,能答复或办理的应予以答复办理;不能办理的应当给予指导、引路、联系经办人。经办人不在岗的,要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到政府办事,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宜,因手续、材料不完备或不予受理的,经办人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程序、受理时限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4、否定报备制。有关部门受理申请审批报件审查时,认为申请的内容不符合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办理的报件应当实行备案。 5、限时办结制。办理服务等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制定办理时限。经办人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超时限未办结的,服务对象可视为办事机关同意,并把办好手续送到服务对象手中,若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经办人或有关领导负责。 6、事务公开制。坚持党务、政务、村务公开,严格公开时间、内容、形式、程序,做到内容真实、全面。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公开工作责任人,村(居)委会主任为村(居)务公开责任人。 7、服务承诺制。各部门在实行管理、服务工作中,应作出热情、方便的服务许诺。 8、被诉待岗制。工作人员因工作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低下等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被投诉,经查属实的,予以经济惩罚、行政告诫或待岗。待岗人员必须按正常上班时间到单位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等文件、规定,认真检讨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服从有关工作安排。

园区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pdf

园区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第一条为确保园区处于受控状态,秩序井然,保证管理区域的安全,特拟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武汉裕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保安部。 二、值班制度 第三条园区大门岗护卫工作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 第四条三班制,每班8小时。早班:7:30~15:30;中班15:30~23:30;晚班23:30~次日7:30 第五条早、中、晚三班每十天依次轮换一次,即:每月1日、11日、21日为轮换日。 三、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第六条对外来人员(包括园区企业的客户、各类访客、未挂厂牌员工、装修队等作业人员 等)一律实行进出园区登记有效身份证制度。 第七条当有外来人员来访时,保安员应主动点头微笑示意,并用“先生(女士),您好!请问你拜访哪位,哪家企业?”“请您出示身份证件登记。”“对不起,让您久等了,谢谢合作,请入园。”“对不起,实行登记是我们的工作制度,请您谅解。”等话语予以提示和表示歉意。 第八条准予登记的有效证件,特指有效期内的身份证、驾驶证、暂住证等。 第九条细心检查证件,将证件号码、被访单位,时间等记录在外来人员出入登记表后给予 放行。(详见附件一) 第十条对行迹可疑的外来人员应通知班长或巡逻保安员,由班长或巡逻保安员负责监视。 第十一条值班保安员有权拒绝身份不明的外来人员进入园区。 第十二条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园区推销、收废品、捡破烂等。 第十三条对不按规定强行进入园区的外来人员必须予以阻止,并报告保安队长、项目经理,必要时报辖区派出所。 第十四条若有由光电谷集团公司领导陪同到园区检查、参观、指导工作的人士,保安员应 立即起立,以示欢迎。等客人离开后,将来访人数、单位等情况记录清楚,备查。

项目部办公车辆管理制度

项目部办公车辆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车辆使用的管理。 2适用范围:所有项目部的办公车辆管理。 3责任:提高使用效率,做好车辆的维修与保养,节约用油和材料,加强对司机 管理和教育,确保安全行车。 4管理规定: 4.1 司机职责 (1)维护好车辆,保证不出机械事故,车辆可用率在95%以上。否则,每出现一 次处罚 50 元/次;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否则,每出现一次处罚 50 元/次; (3)完成领导交给的出车任务。否则,每出现一次处罚 50 元/次; (4)掌握车辆状况,每月第一周周一对车辆的技术状况和车容进行一次检查。 未进行者,每出现一次处罚 50 元/次; (5)司机应随时待命,不得无故脱离,电话铃响三声无人接听,视为脱岗,每 出现一次处罚 20 元/次。 4.2 车辆保养 (1)司机必须每周对自己保管的车辆进行检查(油、水、电系统)发现故障及时 修理,以保证车况完好无故障。否则,每出现一次处罚 100 元/次; (2)车辆大修需尽早提出大修计划。否则,每出现一次处罚 50 元/次; (3)搞好车辆的卫生清洁,各部机件无泄漏。否则,每出现一次处罚 50 元/次; (4)车辆出现严重机件损坏,应及时报综合管理部。否则,每出现一次处罚 50 元/次。 4.3 车辆使用 (1)遵守派车单制度,完成出车任务后及时反馈、待命。否则,每出现一次处 罚 50 元/次;

(2)外出办事及非工作时间用车,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否则,每出现一次处罚100 元/次; (3)现场救护车应随时保持出车状态,遇有紧急情况要做到万无一失。 4.4 安全管理 1)建立健全安全学习、考核制度。 ( (2)按时参加交通管理部门的培训和年审。 (3)自觉维护和遵守交通法规,避免交通事故和违章现象发生。 (4)讲究职业道德,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不准酒后驾车。否则,每出现一次处罚 50 元/次; (5)开车时要精神集中,不做与驾驶无关的动作; (6)严禁公车私用(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时用车则属公车私用)。否则,每出现一次处罚使用者 500 元/次; (7)严禁未经允许将车借与他人。否则,每出现一次处罚 500 元/次; (8)严禁无证驾驶。否则,每出现一次处罚 50 元/次。 4.5 交通事故处理 (1)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请交通部门处理,并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汇报。 (2)未经领导批准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 (3)酒后驾车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镇政府车辆管理制度

盘江镇镇公车维修管理办法 为了严格镇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管理使用规范化、正常化。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镇政府车辆维修管理规定如下: 一、范围 凡属镇党委、政府机关,计生委所属的车辆,均纳入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二、管理 镇党委政府所有公车使用实行“统一调控、领导签批、用车登记”的管理制度。镇机关所有车辆由原则上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 1、派车。车辆原则由镇党政办公室安排。下列情况安排车辆: ①会务用车。党政领导会议用车凭会议通知、电话通知等,提前一天到办公室做好登记,由办公室按规定派车,原则镇内站所室一般不派车。 ②处理突发事件用车; ③较多人员集中公务,提取大量现金、资料、贵重物件的用车; ④到机要部门送发或领取密级文件用车;

⑤集体活动接送用车; ⑥上级指定紧急用车; ⑦节假日值班用车。 2、管理。公务车日常管理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①上班时间没有安排出车的车辆,一律停在镇大院内等待安排。 ②镇机关所有车辆,夜间、公休日必须停放在镇政府院子内指定车库,车钥匙上缴到镇党政办统一管理。 ③驾驶员要遵守考勤制度,除在外出车,上班时间驾驶员应在小车班办公室协助党政办工作,不得窜岗。 驾驶员要服从党政办调派,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正常派车。车辆必须专人专车驾驶,若遇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协调其他驾驶员出车。 3、车辆维修与保养 1、小车班制定专人对车辆加油、维修进行管理,车辆需要维修的要有车辆维修报告单。及时与党政办公室做好对接,每月报账一次。 2、维修费在伍佰元以内的可由维修管理员决定,维修费在伍佰元以上的必须在车辆维修小组监督下维修。 3、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车辆保养,车辆的维修养护由专职司机负责,有问题及时维修,不开带病车;

乡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乡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镇委、镇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促进机关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廉洁、勤政、高效,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经镇委、镇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上下班作息考勤制度 1、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五天工作制度,每周星期六、星期日为休息日,党政办、计生办、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改休星期一、二。其中党政办由镇党政两套班子成员和全体镇干部轮值,具体人员由党政办安排。除参加上级会议或由镇府统一安排加班外,星期六、日工作不补休、不补贴。镇党政班子成员及全体镇干部每星期实行五天四晚制。 2、上班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上下班时间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的作旷工1天处理,由各线主管领导核准,每天扣罚20元。凡遇防洪抢险、扑救山火等突发性事件,各部门要服从党政办调配,如无故旷工的每次扣罚100元;有意逃避的,从严处罚。 3、上班休息记勤分经济实体进行,在每月初将记勤登记表交党政办管理和统计。 4、休息时间。

春节、元旦、五一、国庆等节日放假时间按国务院公布执行。 婚假、产假、红白事假按有关规定分别是:婚假为5天,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剖腹产和流产假以及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亲属白事假为5天。 病假按医疗部门证明经分管领导同意。超过30天的,酌情扣减其奖金及下乡补贴。干部职工的住院费用按参加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未有参加医疗保险的干部职工因公伤或病需住院的,必须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其住院的医疗费用镇府负责70%;临工则镇府负责50%。 现职镇干部、职工在工作日或节假日离开本市或本省,时间在1至3天的,应事先口头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时间在3天以上的,应提前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出国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出国前提前3天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对出市、出省、出国的,镇委书记通过市委办公室向市委书记请示;镇长通过市政府办公室向市长请示;现职副局级班子领导成员向镇委书记请示报告。现职干部、职工向主管线办的班子领导成员请示批准。 领导干部、职工外出因故需逾期返回的,必须请示并经批准同意。外出回来后须及时报告。 二、财务管理制度

车辆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第1条为确保出入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安全,规范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出入本公司的所有人员、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第2章车辆出入 第3条出入车辆凭人力资源部核发的“车辆出入证”出入,公司车辆或公司员工、常驻外委单位车辆出入时应将公司统一核发的“车辆出入证”放在车辆前玻璃处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便于保安查验。 第4条车辆按指定的门岗出入(小车从在门岗出入,运货车从2号岗出入),厂内严禁车辆乱停乱放,非生产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域。公司车辆、员工车辆、来宾车辆因工需进入生产区域时应提前向保安人员说明,但停留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入生产区域的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违者处以200~500的处罚。 第5条运煤灰、运渣车辆必须有公司过磅单,其空车外出时也必须有过磅单否则一率不准放行。车辆按指定的门岗出入(2号岗),按指定的路线行驶,运灰车辆须持人力资源部核发的“车辆出入证”出入。 第6条携带各种物品的车辆凭仓库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的“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证”、“材料领用单”并盖有安全文明办或公司的公章,经保安核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到指定地点装货。装货完毕出厂时经保安核对并签注时间后放行。因节假日或有关人员不在时有物品、工具、机械外出及外送维修时应有相关领导确认及手机短信通知,应经保安核对签注出厂时间。 第7条晚上23:00~6:00期间除拉煤灰车以外,禁止小车、面包车、货车出入厂区,因公需要进出厂区的必须经相关部门领导确认,但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包括小车后盖、摩托车尾箱等),保安员必须严格执行违者严惩,由此引起刑事责任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3章人员出入 第7条出入厂区的公司员工、外包单位的人员或外来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或来宾卡,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第8条出入厂区的人员必须着装整齐,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9条晚上00:00~6:00期间禁止人员出入,对强行出入的人员保安员有权核实身份,并进行登记于次日上报公司管理部门处理。 第10条借出借入物品 1.原材料借出时,应呈经理以上级人员核准后填写“材料交运单”并签注预定返厂日期及借出原因,经主管人员核签后出厂。

项目部车辆管理制度汇编

项目部车辆管理制度 为建立完善的后勤保障制度,加强车辆管理,规范用车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根据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后勤专题会议内容,结合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的车辆管理,是指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保障车辆安全和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而对车辆的配备、购置、运行、维护及驾驶人员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第二条项目部办公室是所有公务车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车辆的编制、配置、更新、调配、维修、安全和督查等综合管理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予以调派。 第三条实行车辆管理责任制,按照“专人管理、定人驾驶”原则加强车辆日常管理,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驾驶员为车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四条车辆管理坚持“按部负责,责任到人;严格管理,确保安全;节约成本,提高效率”的工作方针,落实好以下责任: (一)教育驾驶人员自觉遵章守纪,牢固树立安全行车和文明行车意识。 1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车辆管理责任制。 (三)合理配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四)严格管理,降低车辆运行和维护成本。 (五)督促驾驶人员爱惜车辆,使车辆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六)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证驾驶,并长期驾驶时间三年以上才能使用,严禁酒后或带病驾驶。 (七)负责车辆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五条对严格遵守本规定,在车辆管理和使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年终给予奖励。 第二章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一条项目部每辆公务用车由办公室负责安装行车记录仪。 第二条用车范围公务车辆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确有特殊情况需因私使用公车的,必须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第二条车辆档案按照“一车一卷”原则建立、健全车辆信息档案,办公室统一归档保存。 第三条用车申报 车辆实行派遣制,施工区域内不用申请,但车辆驾驶人员要填写好使用信息记录。离开施工区域先填写用车申请2

乡镇车辆管理制度

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为了严格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管理使用规范化、正常化。经党工委研究,特制定车辆管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安排 观音湖旅游区所有公车使用实行“统一调控、领导签批、用车登记、专职司机出车”的管理制度。机关车辆原则上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 1、派车。车辆原则由领导审批,党政办公室安排。下列情况安排车辆: ①会务用车。党政领导会议用车凭会议通知,由办公室按规定派车,返回单位可自行搭乘公共交通车辆,费用集中报销,如未返回单位费用不予报销。 ②处理突发事件用车; ③较多人员集中公务,提取大量现金、资料、贵重物件的用车; ④到机要部门送发或领取密级文件用车; ⑤集体活动接送用车; ⑥上级指定紧急用车; ⑦节假日值班用车。上述用车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将派车请求在用车前一日上报党政办,以便安排统一调配。机关人员(含党政领导)蹲点下村等一般性工作一律不派车。 2、租车。 如因工作需要管委会车辆不够安排,确需租车,由办公室请示分管领导批准后同意,填写租车单,用车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党政办加盖印章统一安排。严格控制用车,提倡合并用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租车,否则不予报销。 二、车辆管理 公务车日常管理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1、上班时间没有安排出车的车辆,一律停在管委会大院内等待安排。 2、机关所有车辆,夜间必须停放在管委会院子内指定车库。 3、驾驶员要遵守考勤制度,除在外出车,上班时间驾驶员应在办公室协助党政办工作,不得窜岗。 驾驶员要服从党政办调派,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正常派车。车辆必须专人专车驾驶,若遇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协调其他驾驶员出车。 三、车辆维修与保养 车维修保养实行先批后修,凡需进行修理的车辆先由司机列出具体修理项目报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采取定点维修。 1、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车辆保养,车辆的维修养护由专职司机负责,有问题及时维修,不开带病车; 2、车辆需要维修的,由驾驶员事先向主要领导提出申请,待主要领导同意后,到管委会指定地点进行修理,否则修护费一律不予报销。 3、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的,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0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4、如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管委会与驾驶员或车管专人负担。 四、加油,车用油实行油卡管理,由司机提前到办公室提出加油申请,由办公室登记后,凭卡加油。特殊情况下,车辆用油应向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后到办公室审核,否则不予报销。 五、司机要切实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与保管。凡因维护与保管不当或人为造成车辆失窃,应追究司机责任,同时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

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 为加强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入公司办公区及项目施工区域的管理,确保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 适用于进入公司机关及项目部施工区域的所有非公司正式、外聘职工及非协作单位工作人员及车辆。 第三章 外来人员管理 第三条 项目部与外协队伍签订各类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的安全协议。 第四条 外来人员如有事需进入机关办公区,需要在门卫室登记填写《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后,由门卫征得接洽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入,接洽工作结束后来访人员在《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离开时间。 第五条 外来人员进入项目部时,需要在门卫室登记填写《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员工宿舍、施工现场、实验室等与业务无关的场所。 第六条 协作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须由协作单位负责人及项目部安全管理部人员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记录登记。

第七条 外来人员进入我公司机关及项目部、施工现场等区域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第四章 外来车辆管理 第八条 外来车辆进入机关大院或项目部时,需接受门卫问讯,司机在门卫室登记填写《外来车辆进出登记表》,经门卫与对口部门核实后方可进入。 第九条 外来车辆进入公司,服从保安人员指挥在各区域指定地按规定停放,车主自行保管防止被盗和破坏。 第十条 门卫人员应告知进入公司的车辆注意事项,如限速 公里 小时、禁止鸣喇叭。 第十一条 保持车辆整洁,门卫室禁止脏车进入院内。 第十二条 所有职工人员有权阻止外来车辆的不安全行为, 如发现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要向本单位安全管理部汇报。 第十三条 门卫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本规定,严守工作岗位,做到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不得故意刁难。

乡镇人民政府公车管理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公车管理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公车管理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公车管理制度 (一) 车辆无公务活动时统一停放在机关车库内,在保证党政班子领导因公用车的前提下,再满足部门办事用车。 (二) 要强化安全意识,驾驶人员必须有正式的驾驶执照,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驶人员一般不得关闭通讯工具,确保做到随叫随到。 (三) 非机关安排的驾驶人员未经同意,不得驾驶机关车辆,出现一次扣500元。(四) 机关工作人员确因特殊情况用车的,须向党政办申请,报书记或镇长批准后方可用车。(五) 车辆一般修理,由党政办安排驾驶员到政府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除尘滤布需要大修的,由书记或镇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理费、汽油费由党政办负责有关手续,由镇分管领导审批,镇长签字后财政所统一结算。(六) 机关车辆一律用气压滤机滤布厂家,如需用汽油,必须请示书记镇长同意后,方可加油,不得在外记帐,以发票报销。(七) 对未经安排擅自出车的,对驾驶员和用车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出现一次扣发奖金20元。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八) 因公用车出现安全事故的,一次扣发驾驶员奖金100元。 附送: 乡镇人民政府关于农业试验、示范、推广工作的总体方案 乡镇人民政府关于农业试验、示范、推广工作的总体方案

为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步伐,不断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推进我镇农业向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方向发展,在总结近年来农业试验、示范、推广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201X年共安排农业试验1项(次),参试品种(系)6个(份);示范7项次,示范面积1312亩;建设各类生产基地5个,面积6550亩;示范基点1个;重点推广项目16项。 一、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试验: 蔬菜经济效益试验一项次。对比品种: 娃娃菜、卷心白菜、大叶香菜、油菜、筒蒿、油麦菜,莲花菜、菜花祁连白雪、洋葱,荷兰豆、甜脆豆、中荚豆,观察其经济效益(在金沙村实施)。 二、示范: 7项次,示范面积1312亩。 1、油籽新品种示范10亩。品种: 川油21号,在金沙村实施。 2、马铃薯一级良种繁育示范50亩,品种: 陇薯三号、青薯168。在金沙村实施。 3、马铃薯 一、二级良种繁育示范1000亩,品种: 陇薯三号、青薯168。其中: 炭山岭140亩,塔窝140亩,拉卜子70亩,菜籽湾180亩,金沙80亩,上岗岭120亩,关朵140亩、阿沿沟70亩,四台沟60亩。 4、优质蒜苗栽培示范,面积2亩。在塔窝村实施 5、小麦条锈病连片防治示范:

公司员工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公司员工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含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停放管理,维护区域秩序,营造公司和谐氛围,深入开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 本规定。 一、员工车辆的管理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各部门及时更新车主、牌照后以书面形式交物业管理部备案,获准后方可停放车辆。 2、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不负责车辆保管。如停车区域发生被盗、车损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进入公司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公司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若有违规停放,经查获或举报核实,物业管理部将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5、员工车辆严禁停放在小巴停车场,大吧停车场优先保障客用车辆停放,在客用车辆较多或公司举办赛事活动时禁止停放。 6、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人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7、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公司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勿在停车区域内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8、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区域,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大型市政车辆管理制度(1)

大型市政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车辆购买及验收 第一条车辆的申购评估 车辆的申购需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比对各种型号车辆的性能从而进行不同型号车辆的选购。 车辆的申购除了新项目进场需要申购新车,还有项目因事故致使车辆报废。 第二条车辆的购买 车辆购买必须根据申请审批意见进行购置。在车辆购买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车辆所送目的地、随车资料、工具及所送配套易耗配件。财务在进行付款操作时必须以审批件作为附件。 第三条车辆的验收 车辆必须送到项目指定位置,验收时必须由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市政项目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共同在场进行车辆验收。车辆验收内容如下:随车资料是否齐全,随车工具是否齐全,发票完备,随车所送易耗品配件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是否有损坏,车辆电瓶是否为新电瓶且正常,车辆液压油是否正常,车辆润滑油是否正常,车辆油箱有无破损漏油,车辆厢体有无破损,车辆动力系统是否正常,车辆有无异响,车辆制动系统是否正常,轮胎是否有大的磨损。车辆技术方面主要由车队长把关。所有存于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方可共同在车辆验收单签字确认验收。如有不合格项,任何人不得私自在验收单上签字。 第四条车辆资料管理 车辆验收完成后,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将所有车辆相关资料收齐,完成如下工作: 1、对随车资料进行编号并贴上标签,写明车牌号,保管好备用钥匙等; 2、针对每台车进行车辆建册,并将建册资料完好放置; 3、编制《》 4、根据车辆资料类别,将资料分部门进行存放保管,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车辆资料分类存放记录表 第二章车辆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保险类别 车辆需购买的保险分为交强险与商业险两大类,交强险为保监会统一规定,而商业险具体分为:车辆损失险(标准与车辆价格保持一致,上下相差不大)、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全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资抢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国产)、机动车损失险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全车盗抢损失险不计免赔。另外还有车船税。由于环卫作业车辆要求行驶速度较慢,玻璃单独破碎险可以考虑不购买。 第二条购买车辆保险原则 车辆保险由公司指定保险公司进行购买,并由公司与保险公司确定险种、赔偿限额、费率、折扣、理赔方式、理赔过程各阶段所需时间等内容。 交强险按文件规定执行。商业险由综合部与保险公司进行确定购买。 第三条出险及理赔流程 出险后报保险公司指定的负责人电话或指定保险公司的统一保险电话,经过定损后与保险公司指定的负责人进行联系,按保险公司预先给于的优惠条件确定

《镇政府车辆管理制度》

《镇政府车辆管理制度》 盘江镇镇公车维修管理办法 为了严格镇党政机务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管理使用规范化、正常化。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镇政府车辆维修管理规定如下: 一、范围 凡属镇党委、政府机关,计生委所属的车辆,均纳入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二、管理 镇党委政府所有公车使用实行“统一调控、领导签批、用车登记”的管理制度。镇机关所有车辆由原则上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 1、派车。车辆原则由镇党政办公室安排。下列情况安排车辆: ①会务用车。党政领导会议用车凭会议通知、电话通知等,提前一天到办公室做好登记,由办公室按规定派车,原则镇内站所室一般不派车。 ②处理突发事件用车; ③较多人员集中公务,提取大量现金、资料、贵重物件的用车; ④到机要部门送发或领取密级文件用车;⑤集体活动接送用车; ⑥上级指定紧急用车;⑦节假日值班用车。 2、管理。公务车日常管理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①上班时间没有安排出车的车辆,一律停在镇大院内等待安排。 ②镇机关所有车辆,夜间、公休日必须停放在镇政府院子内指定

车库,车钥匙上缴到镇党政办统一管理。 ③驾驶员要遵守考勤制度,除在外出车,上班时间驾驶员应在小车班办公室协助党政办工作,不得窜岗。 驾驶员要服从党政办调派,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正常派车。车辆必须专人专车驾驶,若遇特殊情况,由办公室协调其他驾驶员出车。 3、车辆维修与保养 1、小车班制定专人对车辆加油、维修进行管理,车辆需要维修的要有车辆维修报告单。及时与党政办公室做好对接,每月报账一次。 2、维修费在伍佰元以内的可由维修管理员决定,维修费在伍佰元以上的必须在车辆维修小组监督下维修。 3、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车辆保养,车辆的维修养护由专职司机负责,有问题及时维修,不开带病车; 4、如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镇政府与驾驶员或车管专人负担。 五、修车。 镇政府车辆维修保养实行先批后修,凡需进行修理的车辆先由司机列出具体修理项目报告单报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请示镇主要领导同意,方可维修。一般情况下,财务上不出现现金车辆维修发票。车辆维修管理 1、车辆修理须先由司机列出具体修理项目报告单经党政办审核并在车辆维修家督小组监督下进行维修。在报销修理费时,须填明经

车辆管理制度及流程

车辆管理制度及流程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

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 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公司行政车辆管理制度初稿.doc

公司行政车辆管理制度(初稿)1 公司行政车辆管理制度 (草稿)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公司行政车辆的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可调配公用车辆:公司领导专车、公务用车(行政车)及各项目部车辆。 第2章组织管理 第3条公司办公室负责指派专职驾驶员办理新车购进后交费、领牌、办证、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4条公用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负责所有规定费用的缴纳。车辆资料应分类保管,保证资料齐全。 第5条公司领导专车、公务车的年检、车辆保养维修、车辆保险、车辆事故处理等由办公室负责指派专职驾驶员办理,各项目部车辆由项目经理指派专人进行协同管理。 第6条公务车应指定专人保管,公务车必须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不得将车辆交给非公司驾驶员或无证人员驾驶。确因工作需要需外借的,应经公司董事长或分管领导批准。 第7条对专车、公务车、项目部车辆,办公室均应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

帐,准确记录购置时间、地点、车辆价值、颜色、型号、发动机号码、排量、发票号码、调配的时间、使用人等;对需要报废的车辆,应办理相应报批手续,并做好财务核销等工作。 第8条办公室负责公司所有可调配车辆的统一调度,负责组织司机安全教育、日常考勤、月度考评工作。 第3章用车原则 第9条公司车辆调度,由办公室依据出行事由的重要性和公司领导批示按以下顺序调派: 1)、紧急性工作,经营性用车; 2)、公司领导公务用车; 3)、各项目生产用车; 4)、职能部门公务用车。 第10条总经理及常务副总专用车,未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批准,任何人不得动用。 第11条生产用车优先。当生产用车与公务用车相冲突时,生产优先。 第12条合并使用。各职能部门同线路用车时,应服从办公室调派,合并使用。 第13条客货分开。轿车车不得装载过重货物。 第4章车辆使用程序

各种企业车辆及人员管理制度

企业车辆及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3条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条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6条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7条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8条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9条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 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10条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车辆使用 第11条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用。 第12条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工程项目行政车辆管理制度

项目施工 行政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部车辆的管理,更好地为生产和生活服务,最大限度的提高车辆的利用率,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暂行办法。 1、项目部所有行政车辆的使用必须遵照本办法执行。 2、现有车辆:XXXXX、XXXXX共XX辆。其中领导用车XX辆、各工区各用一辆,试验室、质检科共用一辆,三辆为综合科调度车。 3、项目部各科室因公需要用车时,短途(XX县内)用车人须口头申请,由综合科安排;XX县以外(即长途用车辆)时,必须递交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由综合科给予安排,如无用车冲突,方可用车。但如因特殊情况私人需要用车,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本人申请报项目经理审批后,方可报综合科安排使用,其费用由本人自理。 4、驾驶员长途出车均应凭签署用车事由的用车申请单,方可行车。 5、驾驶员每天出车前必须对自己所驾驶车辆进行一次认真的全面检查,确保行车安全。下班后,要为第二天出车作好准备工作,保证车辆正常出勤。 6、所有车辆必须严格做好长途行使的行车情况记录,具体内容为行车日期、起止地点(路线)、所用里程数、使用人签字,将该记录每月上交一次到综合科。 7、严禁公车私用,驾驶员且不得擅自外借车辆,如特殊情况工作需要外借时,必须经过项目经理同意后由综合科安排,方可借出。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借车人负责。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

驾驶员自负。 8、驾驶员必须保证一天24小时开通通讯工具,随时保证工作用车。 9、上班时无工作用车辆时,驾驶员必须将车停放在项目部,且人必须在综合科或者机料科办公室。 10、所有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未经许可,其他人严禁擅自动用。如驾驶员有事请假的,由驾驶员亲自将车辆钥匙交到综合科,由综合科指定其他人驾驶。未经许可,驾驶员私自将车辆转交他人的,发生事故由驾驶员负责。 11、下班后,所有车辆统一停放在项目部门口和试验室门口的坝子里,任何人不得将车随意开出。如有事需得到综合科或其他领导的同意后方可开出,否则动车人将受到严厉处罚。 12、驾驶员行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违章驾驶,保证安全,顺利到达,平安归来。 请所有驾驶员及用车人员自觉遵守,以上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执行。 XXX高速XXX合同段 项目经理部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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