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现行计价依据费用调整一览表.

安徽省现行计价依据费用调整一览表.
安徽省现行计价依据费用调整一览表.

附件:

一、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定额计价)

1.建筑工程取费费率

(1)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注:除扬尘防治增加费外,专业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乘以系数0.6 (2)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3)建筑工程利润率

(4)建筑工程规费费率

2.装饰装修工程取费费率

(1)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注:除扬尘防治增加费外,专业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乘以系数0.6 (2)装饰装修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3)装饰装修工程利润率

(4)装饰装修工程规费费率

3.安装工程取费费率

(1)安装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2)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8 (3)安装工程利润率

(4)安装工程规费费率 9

4.市政工程取费费率

(1)市政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2)市政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

(3)市政工程利润率

(4)市政工程规费费率

5.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取费费率

(1)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

(2)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企业管理费费率(3)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利润率

(4)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规费费率

二、2008年《安徽省建筑节能定额综合单价表》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

1.建设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综合费率构成

2.规费

规费构成

三、2009“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

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定额计价)

1.建筑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建筑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2.装饰装修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装饰装修工程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3.安装工程(常用册)综合费构成及费率安装工程(常用册)综合费构成及费率

4.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费率

安全文明施工费及费率

5.规费及费率

规费构成及费率

四、2012《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

1.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2006清单计价规则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2.1总则 2.1.1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原则、计价程序和要求,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2.1.2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仿古建筑工程等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2.1.3凡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必须执行本规则。其他投资的建设工程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业主自行确定。如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的,应执行本规则。 国有资金:是指国家财政性的预算内或预算外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由资金及贷款资金,国家通过对内发行政府债券或向国外政府及国际金融机构举借主权外债所筹集的资金。“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不含50%),或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 2.1.4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2.1.5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所有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具有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和“安徽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单价”等是编制与核审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指导性依据,是编制与审核招标工程控制价或标底价、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和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的参考性依据。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各方主体必须遵守清单计价依据中的强制性规定。 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应按照《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的格式填写。 2.1.6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2.2清单计价工程费用的构成与计算 2.2.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费用、规费和税金构成。

(完整版)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2.0.9 风险费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 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 答:按《计价规范》2.0.6 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1 页。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 与投标人无关。参阅“宣贯辅导教材” 4.0.6 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 页把模板 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 “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 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 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3 条与本问题的关系? 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范》4.0.9 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7、什么是规费?规费一般有哪些?答: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 定额测定费等。 8、计价表格之“措施项目分析表”,每一措施项目填表计量单位为“项”,数量为“ 1”,问:招标人可否在招标文件中自行设计一个“附表”,要求投标人作详细分析(如外架子、内架子、满堂架子等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各是多少)?

安徽省建筑工程清单计价规范解释

安徽省建筑工程清单计价规范解释8 20、同一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按招标文件来确定描述工程特征,如果投标人的施工方案描述的工作内容和特征与招标人的不同,是否允许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内容和特征描述进行修改、补充? 答: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描述的项目特征,表述的是工程实体的内容,它与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没有关系,采用何种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来完成实体的施工由投标方决定。实体的内容是不能做修改或补充的。 21、甲方购买的材料、设备在招投标阶段如果无法确定需要多少钱,能否不用列入报价?答: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报价中不考虑此项费用。材料费必须列入综合单价,如果在招投标阶段无法准确定价,应按暂估价。 22、如果合同订的是单价合同,能否结算时按竣工图、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重新计算工程量?答:(1)按合同约定;(2)乙方发现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提供的工程量不同时,应随时与甲方协商签证同意后变更,结算时调整。 23、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理解为固定单价,而不固定总价法。请问合同价如何定?若投标人已知工程量计算错误、漏项或设计变更,如何调整? 答: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是签定合同价的方式,这是两个范畴的概念。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采用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签定合同价。 根据建设部令第107号的第五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有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根据中标价订立合同,或不实行招投标工程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合同价方式有固定价、可调价和成本加酬金。若投标人发现清单中工程量计算错误、漏项或设计变更,可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24、执行工程量清单后是否工程结算方式和原来的定额法不一样? 答: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与按定额计价的工程结算方式的不同点: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一般不作改动,没有价差,也不用调整各项费率。 25、清单计价模式招投标是否意味着其只能采用单价固定合同? 答:根据建设部令第107号的第十二条,合同价可以采用的方式有:(一)固定价;(二)可调价;(三)成本加酬金。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计价方法。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是签定合同价的方式。 2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某一项工作内容发生了改变(比如:工艺不变,原有的瓷砖档次太低,改为另一种价格较贵的瓷砖;工艺有些改变,如保温隔热墙的保温材料发生了变化等),在结算时如何调整?是否都视为变成了一项新的清单,需要重新申报单价给咨询工程师审批? 答:按合同约定处理。 27、清单计价与施工目预算如何协调?清单计价能取代预算吗? 答:清单计价与施工图预算是两种不同的计价模式。《计价规范》1.0.3条规定的范围应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除此之外,根据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时可以自行决定。 28、定额中原有的施工配合费:如电梯安装等,实行清单后,怎样处理? 答:按《计价规范》第101页表C.1.7列项报价,其工程内容包括本体安装和电梯电气安装。 29、工程量清单要求与合同配套,明确合同的计价方式,才能做出投标决策。但现在业主的实际做法是在招标文件内只列合同范本,具体条款再在中标后由业主与中标人签订,这样的话,投标人的风险明显大于业主.而这种违反招标法的招标文件随处可见,法律的完善与法制的完善是两回事。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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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

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6 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 2.0.7 项目特征 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2.0.8 综合单价

2008清单计价规范解释

2008清单计价规范解释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专题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 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 答:按《计价规范》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1条。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 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 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

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 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7、什么是规费?规费一般有哪些? 答: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

2018清单计价规范完整版

2.0.1工程量清单规定了分区和分区建设项目,计量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的数量,以及详细的税费清单。2.0.2招标人根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并随附招标文件用于招标报价的招标文件,包括其说明和形式。 2.0.3构成合同文件一部分的招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清单,经算术错误(如有)纠正,并由承包商确认,包括其说明和表格。2.0.4子项目分区项目是单个或单元项目的组成部分,根据结构位置,断面长度,施工特性或施工任务将其分为几个部分。子项目是子项目的一部分,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步骤和截面长度分为几个子项目或项目。 2.为了完成项目建设,技术,生活,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项目建设准备和建设过程。2.0.6阿拉伯数字标识项目代码中分部和分部作品及计量项目清单的名称。2.0.7项目特征构成部门和细分项目以及度量项目价值的本质特征。2.0。劳动成本,材料和工程设备成本,建筑设备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成本在完成指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一定范围内。2.0。它隐含在已定价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用于解决双方在项目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2.0.10为了执行合同项目并达到质量标准,承包商必须消耗或使用劳力,材料,工程设备,工程机械的班次及其管理,以及根据以下规定支付的费用和税款在确保安全施工的前提下。2.双方同意根据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计算,调整和确认合同价格的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2.0.12总价合同总价合同,是指双方同意根据施工图,预算和相关条件计算,调整和确认合同价的建筑合同。2.0。双方同意根据建设项

目成本加上合同约定的报酬来计算,调整,调整和确认合同价格的建设项目建设合同。2.0.14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管理组织根据调查和计算,发布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机械团队的价格信息,以及各个工程的造价指标。2.0。该指标反映了一定时期内项目成本相对于固定时期的变化率的比率。它包括按建筑或工程成本要素划分的成本指数(按单位或单个项目划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等的价格指数。2.0。承包工程实施过程中,用人单位提出或者承包人提出并经用人单位认可的施工技术,顺序和时间的增加,减少,取消或变更;修改设计图;施工条件的改变;投标数量清单的错误和遗漏,导致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或数量增加或减少。2.0。承包商应按照合同项目的图纸(包括用人单位认可并由承包商提供的图纸)实施合同项目,并计算完工合同项目的计量数量与数量之间的数量差。根据当前国家计量规范,在相应的投标数量清单中列出。2.0。暂定在工程量清单中的合同价格中的款项。用于签订工程合同时所需的材料,工程设备和服务的采购,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出现合同中指定的调整因素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索赔费用和现场签证确认。

清单计价规范全解释

清单计价规范全解释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版)有关问题解释答疑专题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 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 答:按《计价规范》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1条。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 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 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

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 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7、什么是规费?规费一般有哪些? 答: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 8、计价表格之"措施项目分析表",每一措施项目填表计量单位为"项",数量为"1",问:招标人可否在招标文件中自行设计一个"附表",要求投标人作详细分析(如外架子、内架子、满堂架子等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各是多少)? 答: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有关的措施项目按"措施项目分析表"进行分析,一般按《计价规范》所列表格执行即可。需要补充表格的,可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3条,由各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二类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方法 一、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组成 下表为“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 1-2007)所规定。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方法 1、建设管理费 (1)建设单位管理费 计费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计算方法:采用分段累计计算 (2)工程监理费 计算依据:发改委“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方法:分档定额计费或人工日计费,采用专业调整系数调整。 (1)分档计费收费标准(采用插入法计算)

(2)人工日费用标准 (3)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3)工程质量监督费 财政部于2009年予以取消收费。 2、建设用地费 按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颁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和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计算。 3、可行性研究费 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1283号); 计算方法:分档定额计算或人工日计费,采用专业调整系数调整。

(3)工程咨询人员工日费用标准单位:元 (4)工程咨询收费标准速查表单位:万元

4、研究试验费 按实际需要进行估算。 5、勘察设计费 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 计算方法:以工程费用为计费额,分段计算 (1)工程收费基价表单位:万元 注:计费额>2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1.6%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价。 (2)工程设计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

2008清单计价规范

附件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计价表式 一、计价表格的组成 我省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格包括封面、总说明、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等共32张,具体如下: 1 封面 1.1 工程量清单:封-1 1.2 招标控制价:封-2 1.3 投标总价:封-3 1.4 竣工结算总价:封-4 2 总说明 3 汇总表 3.1 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01 3.2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表-02 3.3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 3.4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4 3.4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5 3.5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汇总表:表-06 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 4.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表-07 4.1.1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07-1 4.1.2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07-2 5 措施项目清单表 5.1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表-08 5.2 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表-09 5.2.1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表-09-1 5.2.2 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09-2 6 其他项目清单表

6.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0 6.1.1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0-1 6.1.2 材料暂估单价表:表-10-2 6.1.3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0-3 6.1.4 计日工表:表-10-4 6.1.5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0-5 6.2 索赔与现场签证计价汇总表:表-11 6.2.1 费用索赔申请(核准)表:表-11—1 6.2.2 现场签证表:表-11—2 7 人工、材料、机械价格表 7.1 主要工日价格表:表-12 7.2 主要材料价格表:表-13 7.3 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表-14 8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分析表:表-15 9 工程款支付申请(核准)表:表-16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释答疑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问题解释答疑(第一批) 本文公布时间:2003-6-30 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 答:按《计价规范》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1条。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 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 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 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7、什么是规费?规费一般有哪些? 答: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 8、计价表格之"措施项目分析表",每一措施项目填表计量单位为"项",数量为"1",问:招标人可否在招标文件中自行设计一个"附表",要求投标人作详细分析(如外架子、内架子、满堂架子等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各是多少)? 答: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有关的措施项目按"措施项目分析表"进行分析,一般按《计价规范》所列表格执行即可。需要补充表格的,可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3条,由各省级工

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44??????????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4.1总则 4.1.1为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依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制定《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以下简称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4.1.2本建筑面积计算规定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4.1.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4.1.4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本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还应遵循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1.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术语: 1.层高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自然层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3.架空层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4.走廊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5.挑廊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6.檐廊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7.回廊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8.门斗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9.建筑物通道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10.架空走廊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11.勒脚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20)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版

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 单计价规范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Code of valuation with bill quant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GB 50500-200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8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63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500—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3、3.1.2、 3.2.1、3.2.2、3.2.3、3.2.4、3.2.5、3.2.6、3.2.7、 4.1.2、 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七月九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按照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总体目标,本着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制定的。 本规范总结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中普遍反映的,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主要修编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原规范的附录A~E除个别调整外,基本没有修改。原由局部修订增加的附录F,此次修订一并纳入规范中。

清单计价规范解释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规范》 有关问题解释答疑 (第一批) 1、总承包服务费具体包括什么费用? 答:按《计价规范》2.0.6条及参阅“宣贯辅导教材”第3.4.1条。 2、对于预留金,若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超过预留金额,是否调整? 答:预留金属于招标人预留工程变更的费用,与投标人无关。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6条。 3、计价规范中,将模板费用列入措施项目费中。宣贯资料第三部分案例一中第361页把模板费用列入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中。 答:以《计价规范》的正文为准。 4、在工程量清单中,3.4.2“为了准确的计价,零星工作项目表中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名称和相应数量”,这怎么实现? 答:招标人视工程情况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列出有关内容,并标明暂定数量,这是招标人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的预测。投标人根据表中内容响应报价,这里的“单价”是综合单价的概念,应考虑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招标人没有列出,而实际工作中出现了工程量清单项目以外的零星工作项目,可按合同规定或按规范4.0.9条工程量变更进行调整。 5、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请问: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变化后,结算时措施费用是否可跟着进行调整?还是有个幅度的限制?例:如砼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脚手架及至规范、税金都随变动。如可调,则原先措施报价失去意义,变成了暂定价。(因为工程量清单是固定单价,而这种变化是每个工程都不可避免的。)如不可调则与实际情况不符。 答:按合同约定。

6、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工程量变更减少或实际工程量与发布量不同时,如何调整?填表须知第3条与本问题的关系? 答:投标人未填报单价的项目,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其他项目中,与填表须知第3条相同。若工程量变更增减或实际量与招标清单量不同时,按《计价规范》4.0.9条规定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7、什么是规费?规费一般有哪些? 答: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 8、计价表格之“措施项目分析表”,每一措施项目填表计量单位 为“项”,数量为“1”,问:招标人可否在招标文件中自行设计一 个“附表”,要求投标人作详细分析(如外架子、内架子、满堂架子等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各是多少)? 答: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有关的措施项目按“措施项目分析表”进行分析,一般按《计价规范》所列表格执行即可。需要补充表格的,可参阅“宣贯辅导教材”4.0.3条,由各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制定。 9、有招标代理资质的咨询单位,能否编制工程量清单?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第九条 “招标标底和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计价规范》第3.1.1条所指 “中介机构”与部令一致。 10、甲方供料是否计算计价?是否放入投标报价中,还是放入其他费中的招标人部份? 答:甲方供料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 11、材料和设备的划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中如何处理?由投标人采购的设备(如变压器)是否应纳入综合单价? 答:设备费在项目设备购置费列项,不属建安工程费范围,因此,清单

安徽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xx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44xx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4.1总则 4.1.1为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依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2005),制定〈〈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以下简称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4.1.2本建筑面积计算规定适用于安徽省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 4.1.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4.1.4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本建筑面积计算规定,还应遵循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2005)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1.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术语: 1. 层高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 白然层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3. 架空层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4. 走廊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5. 挑廊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6. 檐廊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7. 回廊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8. 门斗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9. 建筑物通道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10. 架空走廊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11. 勒脚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12. 围护结构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13. 围护性幕墙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14. 装饰性幕墙 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15. 落地橱窗

2020最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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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

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工程量清单 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

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

总说明 为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省实际情况,制定《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DBJ34/T—206—2005)(以下简称省清单计价规)。 一、省清单计价规的组成 省清单计价规主要由以下各分册组成: (1)《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建筑工程)》; (2)《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装饰装修工程)》; (3)《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安装工程)》; (4)《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市政工程)》; (5)《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二、省清单计价规的容 省清单计价规作为省级计价标准,是“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容主要包括: (1)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 (2)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3)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控制价(标底价)编制,工程结算。 (4)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5)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指引。 三、省清单计价规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要求编制,适用于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省清单计价规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的规定。 四、省清单计价规由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

管理与解释。 1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 1.0.1 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和规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组织编制了“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清单计价依据)。1.0.2 本清单计价依据的适用围 凡我省境的适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等)。 1.0.3 本清单计价依据的作用 1.是编制与审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价)、投标报价、工程索赔、工程结算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 2.是编制与审核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是确定工程合同价和拨付工程价款的依据。 3.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 4.是审核和签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1.0.4 本清单计价依据的组成 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组成容如下: 1.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1)《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建筑工程)》 (2)《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装饰装修工程)》 (3)《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安装工程)》 (4)《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市政工程)》 (5)《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2.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 (1)《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3)《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4)《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5)《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6)《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讲解完整版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范讲解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 B50500-2008讲解 背景提示: 2008年7月9日,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以下简称08规范),并将在2008年12月1日施行。08规范在03规范做了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地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 上期我们从总体上谈了GB50500-2008的主要变化(详见《数字造价》2008年第六期热点话题栏目),为了便于造价朋友深入地了解08规范,能更快地应用08规范进行计价工作,本期我们将详细介绍08规范在计价方面的变化,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编制招标控制价。 一、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08规范:3.1.4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组成。03规范:3.1.3工程量清单应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主要区别:编制工程量清单时,需要提供规费项目清单、税金项目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的要求 ?08规范:3.1.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03规范:3.1.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主要区别: 1、强调招标人需要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利用业主身份把这部分责任转嫁给投标人; 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内容 ?08规范:3.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03规范:3.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主要区别:1、在原有四统一的基础上增加项目特征,变为现在的五个要件;2、上升为强制性条款。 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08规范: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 03规范: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应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 主要区别: 增加了“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重码”的规定,同时删去了“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的规定。03规范要求同一个单位工程其项目编码不得重复,而08规范要求同一个招标工程(或称为一个标段)其项目编码不得重复。 五、补充清单08规范:3.2.8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省级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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