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语字母发音教程
韩语字母发音
一单元音(10个)
1. ?[ a ]
2. ?与汉语拼音中的e 发音相同
3. ?[ o ]
4. ?[ u ]
5. ?[ 重难点字母]
(1)经过比较,发现其与日语中う
的发音一样,其唇形比发?时更扁一点,舌头在口腔中的位置比发?时更抬起一点,学过日语发音的朋友应该能较好的理解这一点(5)切记不要与?的发音混淆了,两者是发音相似但本质不同的两个字母
6. ?[ i ]
7. ?[ ae ]
(1)发音唇形要比英语音标[ ae ] 的唇形小
8. ?[ e ] (注意是英语的[ e ] 而不是汉语拼音的e )
(1)?[ a ]、?[ae ]、?[ e ]
三者的发音唇形由大到小变化,请仔细体会与英语发音的不同
9. ?[ 重难点字母]
(1)经过比较,其唇形比发?时稍偏扁而舌头在口腔中的位置与发?时一样
(2)切记不要与?的发音相混淆
10. ?[ wi ]
二双元音(11个)
1. ?[ ya ]
2. ?[ y +?]
3. ?[ yo ]
4. ?[ yu ]
5. ?[ yae ]
6. ?[ ye ]
7. ?[ wa ]
8. ?[ w +?]
9. ?[ wae ]
10. ?[ we ]
11. ?[ ?+ i ]
(1)作为词头首音时(?)发为[ ?+ i ],?尽量短促
(2)在词中或词末时发为[ i ]
(3)作为属格助词时(?)发为[ e ]
三辅音(19个)
浊音(4个)
1. ?[ g ]
2. ?[ d ]
3. ?[ b ]
4. ?[ z ]
清音(5个)
1. ?[ k ]
2. ?[ t ]
3. ?[ p ]
4. ?[ c ]
5. ?[ s ]
(1)送气化:?、?、?位于词首与元音结合时发为送气音?、?、?,在词中时发本音
(2)音变:?在实际中任何位置与单元音结合时发为
[ qi ],与双元音结合时发为[ ji ]
?在实际中任何位置都发为[qi ]
鼻浊音(4个)
1. ?[ l / r ]
(1)与元音结合时发为[ l ],作韵尾时发为[ r ]
2. ?[ m ]
3. ?[ n ]
4. ?[ ng ]
摩擦音(1个)
1. ?[ h ]
(1)?在词首时发为
[ h ];在词中时如果前一音节是开音节就发为
[ h ],如果是闭音节就不发音或与前一音节的辅音进行音变;作韵尾时接元音就不发音脱落,接辅音就按相应原则进行音变。
紧音(5个)
1. ?[ gg ]
2. ?[ dd ]
3. ?[ bb ]
4. ?[ ss ]
5. ?[ zz ]
(1)?、?、?在任何位置都无送气化,只发本音
(2)?在任何位置都只发为[ jj ]
四韵尾(7个代表音)
闪音(1个)
1. ?[ r ]
鼻音(3个)
1. ?[ m ] 发音时闭口,使气流经鼻腔成声
2. ?[ n ]
发音时开口,舌尖抵住上齿龈阻碍气流,使气流经鼻腔成声
3. ?[ ng ]
发音时开口,舌尖抵住下齿龈,舌根紧帖软腭阻碍气流,使气流经鼻腔成声
不发音(3个)
1. ?发音时开口,舌根紧帖软腭,堵住气流不使其爆破成声
2. ?发音时开口,舌尖抵住上齿龈,不爆破
3. ?发音时闭口,不爆破
韩国语共有40个字母,其中有21个元音和19个辅音。
基本元音
?:嘴自然张开,舌头接触下齿龈,但不要贴上,嘴唇不要紧张,也不要成圆形。发音与汉语拼音的“a”
相似,但比“a”稍靠后。
?:先发“?”,然后迅速滑到“?”。
?:口形比“?”小一些,舌后部稍微抬起,嘴唇不要紧张,也不要成圆形。
?:先发“?”,然后迅速滑到“?”。
?:嘴稍微张开,舌后部抬起,双唇向前拢成圆形。與中文拼音的“o”相似,但比“o”口形要小且圓。
?:先发“?”,然后迅速滑到“?”。
?:口形比“?”小一些,双唇向前拢成圆形。与汉语拼音的韵母“u ”相似。
?:先发“?”,然后迅速滑到“?”。
?:嘴稍微张开,舌身稍向后缩,舌前部放平,舌后部略向软腭抬起,嘴唇向两边拉开。与汉语拼音中“zi,ci,si,ri"的韵母的发音。练习时可先法”zi",然后,舌尖稍微往后缩,这时就可发出“?”。找到感觉后可直接发音“?”。
?:与汉语拼音的“yi”相似。
复元音
?:嘴张的比“?”要小一些,嘴唇向两边拉紧一点,舌尖顶住下齿
,舌面抬起靠近硬腭,这时舌面左右两边夹在上下齿之间,舌面与硬腭形成扁的椭圆形。
?:先发一个“?”,然后迅速滑到“?”,即可发出此音。
?:口形比“?”要小一些,嘴唇两边放松,舌尖顶住下齿,这时舌面硬腭之间比“?”圆。與中文拼音中“ye,jie”的韻母e發音。
?:先发一个“?”,然后迅速滑到“?”,即可发出此音。
?:先发一个“?”,然后迅速滑到“?”,即可发出此音。
?:嘴张的与“?”相同,但舌位及舌形与“?”相同。练习时,先发一个“?”,然后变一下口形再发一个“?”,就这样可以交替练习。?:先发一个“?”,然后迅速滑到“?”,即可发出此音。
?:先发一个“?”,然后迅速滑到“?”,即可发出此音。
?:先发一个“?”,然后迅速滑到“?”,即可发出此音。与汉语拼音的“yue"相似。
?:口形与“?”相同,但舌位及舌形与“?”相同。练习时,先发一个“?”,然后变一下口形再发一个“?”,就这样可以交替练习。?:先发一个“?”,然后迅速滑到“?”,即可发出此音。
基本辅音
?:发音时,将舌面后部抬起,使舌根接触软腭,堵住气流,然后放开,使气流冲出而发声。它與中文拼音的“g”相似,但力度要小一
?:发音时,先用舌尖抵住上齿龈,堵住气流,然后使气流从鼻腔中留出来,同时舌尖离开上齿龈,震动声带而发音。它与汉语拼音的“n”相似。
?:发音时,先用舌尖抵住上齿龈,堵住气流,然后舌尖离开上齿龈,使气流冲出,爆发、破裂成声。它与汉语拼音的“d”相似。?:发音时,先使舌尖和上齿龈接近,然后使气流通过口腔,这是舌尖轻轻振弹一下而发声。與中文拼音的“r”相比,舌尖靠前的,而且舌尖也不可卷起來。
?:发音时,首先紧闭嘴唇,堵住气流,然后使气流从鼻腔中流出的同时,双唇破裂成声。它与汉语拼音的“m”相似。
?:发音时,双唇紧闭并稍向前伸,堵住气流,然后用气流把双唇冲开,爆发成声。它與中文拼音的“b"相似,但力度稍輕一點。?:发音时,舌尖抵住下齿,舌面前部接近硬腭,使气流从舌面前部和硬腭之间的空隙处挤出来,磨擦成声。它与汉语拼音的“s”相似。
?:做为字的首音时不发音,只是起到装饰作用。
?:发音时,舌尖抵住下齿,舌面前部向上接触上齿龈和硬腭堵住气流,使气流冲破阻碍的同时,磨擦出声。它与汉语拼音的“z”相似
?:发音时,方法与辅音“?”基本相同,只是发音时要用爆破性的气流推出。它与汉语拼音的“c"相似。
?:发音时,方法与辅音“?”基本相同,只是发音时要用爆破性的气流推出。它与汉语拼音的“k"相似。
?:发音时,方法与辅音“?”基本相同,只是发音时要用爆破性的气流推出。它与汉语拼音的“t"相似。
?:发音时,方法与辅音“?”基本相同,只是发音时要用爆破性的气流推出。它与汉语拼音的“p"相似。
?:发音时,使气流从声门挤出,这时声带磨擦就发出此音。它与汉语拼音的“h”相似。
紧辅音
?:发音时,与辅音“?”时基本相同,只是力度上要大一点。?:发音时,与辅音“?”时基本相同,只是力度上要大一点。?:发音时,与辅音“?”时基本相同,只是力度上要大一点。?:发音时,与辅音“?”时基本相同,只是力度上要大一点。?:发音时,与辅音“?”时基本相同,只是力度上要大一点。
韓國語的拉丁字母注法
第一章標注的基本原則
第一條國語的拉丁字母標注以標準的國語發音為基準。第二條儘量避免使用拉丁字母以外的符號和字母。
第二章標注方法公告
第一條母音用以下方式標注。
1.單母音
??????????
a eo o u eu i ae e oe wi
2. 雙母音
???????????
ya yeo yo yu yae ye wa wae wo we ui
*注釋1:即使‘?’以‘?’發音,也要標注為‘ui’。
例:???----Gwanghuimun
*注釋2:長母音不做另行標注。
第二條輔音用以下方式標注。
1.破裂音
?????????
g,k kk k d,t tt t b,p pp p
2.破擦音
???
j jj ch
3.摩擦音
???
s ss h
4.鼻音
???
n m ng
5.边音
?r,l
*注释1.‘?,?,?’在元音前面时,标注成‘g,d,b’;在辅音前面或在词尾时,标注成’k,t,p’.
*注释2.‘?’在元音前面时,标注成‘r’;在辅音前面或在词尾时,标注成‘l’;但是‘??’时,要标注成’ll’。
第三章標注時需要注意的事項
第一條有變音現象時根據下列各項標注。
1.辅音之间产生同化时,按实际发音标注。
2.产生‘?,?’的添加音时,按实际发音标注。
3.做韵尾的辅音‘?,?’与元音‘?,?’结合发出‘?,?’音的时候,按实际发音标注。
4.‘?,?,?,?’和‘?’结合产生爆破音时,按实际发音标注。但是体词中‘?,?,1?’后面跟着‘?’的时候要把‘?’表示出来。
*緊音化現象不做表示。
第二條容易引起混淆的音節中夾註(-)符號。例:
jung-ang,duman-gang,ban-gudea
第三條表示固有名詞的時候,第一個字母要用大寫字母標注。
第四條人名的姓和名之間要隔寫。名字以連寫為原則,但允許音節
之間加(-)作為連接的表示。
1. 人名中變音現象不做標注。
2. 姓氏的標注方法另做規定。
第五條‘道,市,郡,區,邑,面,裏,洞’等行政區域的單位和‘街’各以‘do,si,gun,gu,eup,myeon,ri,dong,ga’來標注,且前面加一個(-)。變音現象不做標注。
*注釋:‘市,郡,邑’的行政區域單位可以省略不標。
第六條自然地功能變數名稱稱、文化節名稱、人工制造物的名稱不加(-)。
第七條人名、公司名、團體名可以沿用原先的標注。
第八條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