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人员薪酬发放办法

研发人员薪酬发放办法
研发人员薪酬发放办法

研发人员工资考核方案

第一条根据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与绩效改革要求,为完善科研项目研发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激励科研人员进取精神,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及创造性,体现团队协作精神,提升研发团队科研创新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研发人员。

第三条工资构成

研发人员工资有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专题工资三部分构成,详见下表规定:

第五条岗位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1、岗位绩效工资是本院根据研发人员的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工作态度等确定的工资标准,是鼓励研发人员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多做贡献,更好的胜任工作的一种措施。

2、岗位绩效工资以研发人员以前3个年度的完成的工作业绩为计发标准,每年度1月考核一次,按考核结果兑现岗位绩效工资。

3、岗位绩效工资等级标准

岗位绩效工资分为四个等级,研发人员岗位绩效工资定级主要根据研发人员工作业绩积分确定。

3、工作业绩积分规则

工作业绩分为专利工作量、论著、论文工作量、其他加减项构成。

(1)专利工作量

(2)学术论文、论著工作量

1)学术论文工作量,计分办法详见下表:

注:2人合著,作者得分以6:4比例计算,三人合著,作者得分排名以5:3:2计算,4人合著,作者得分排名以4:3:2:1计算,超过4人合著只计排名前4位。

2)著作工作量,计分办法见下表:

注:2人合著,作者得分以6:4比例计算,三人合著,作者得分排名以5:3:2计算,4人合著,作者得分排名以4:3:2:1计算,超过4人合著只计排名前4位。

(3) 其他加减项

为加快年青研发人员的成长,鼓励副高职称以上并经科技部评定可以作为专业导师的研发人员在研发工作中带徒。在项目研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并按安排带领工程师职称、助理工程师研发人员开展研发工作,每个项目加计5分。

2)拒绝接受本职工作,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科技部安排的科研、协助解决现场技术问题等相关工作的,在年度考核时减5~10分。

3)科研生产工作中发生严重工作失误或质量事故,造成50000元以上经济损失损失的;在年度考核中减10分。

第五条项目基本工资发放办法

实行项目负责制。通过专家技术委员会的立项评审,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科研管理部门发布立项的项目名称及数量进行公开招标,通过招标确定项目组,明确组长及组员。由科研管理部门编制设计和开发计划任务书,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到各项目组,项目组按任务书要求进行项目研制。

项目研制全过程分为研究设计(包括项目策划、设计输入、设计输出等)、试制试验(包括试制、试验、更改等)、评审验收(包括用户评审、公司评审、材料归档等)三个阶段,三个阶段工作全部完成视为项目研制完成。

4、项目基本工资发放标准

以新研制开发的一个全新规格中等难度产品作为一个标准项目。一个标准项目的标准工作日数设为D=180天,标准项目日工资为W=100元,项目工作日系数设定为R=1。一个标准项目的工资总额Y= D×W×R=100×100×1=10000元。

其他项目的项目工作日数以标准项目工作日数为基数上下浮动,用项目工作日系数R来调剂。由技术专家委员会视其开发研究难易程度评定其项目工作日系数,并根据以上公式推算出项目工资总额。

项目阶段工资分配比例按研究设计阶段占30%、试制和试验阶段占40%、评审

验收阶段占30%执行。项目组人员完成相应阶段任务后,向技术专家委员会提出阶段评审申请,经技术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后转入下一阶段工作,并兑现相应阶段项目工资。

项目组内工资系数分配,原则上由项目组长按照组内成员在各阶段工作量进行分配,参照以下分配系数执行。

2人组:组长,组员;

3人组:组长,组员;

4人组:组长,组员;

5人组:组长,组员。

为了鼓励年轻科研人员的成长,项目组应吸收不同的年轻科研人员参加。若发现项目组人员组成不合理或项目组内工资系数分配不合理,主管领导有权

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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