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职业学校学分制实施办法

xxx职业学校学分制实施办法
xxx职业学校学分制实施办法

XXX职业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领导机构及实施办法

XXX职业学校教务处

XXX职业学校实行弹性学制

学分制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职业学校

xxx年xx月

xxx职业学校学分制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初、中级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根据学校办学实际,从xx级学生开始实行学分制,具体办法如下:

一、实施目的

1、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学习计量的单位,是以取得必需的最低学分作为毕业的标准。

2、学分制是以学期为基础的学年学分制,每学年考核项目取得学分作为是否补考的依据。

3、学分制作为学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评优的依据。

二、评定方式

学分制是以考试、考核、奖罚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综合评定。

三、学分的组成

1、学业课程学分: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公共基础课(政治、体育、物理、化学)、专业课(专业理论课、专业实践课)。

2、德育学分:军训、入学教育、尊规守纪、仪表、文明礼仪等在校表现。

3、实习学分:校内实习实训、校外实习实训、高三顶岗实习。

4、奖罚学分:奖励加分、处罚扣分。

四、学分的分配

1、德育学分每学期4分,一学年8分。

2、学业课程学分计算是以周课时数为依据,学分计算的最小单位是0.1分。学期学分以20周为周期核算总学分,学年学分为两学期学分之和。

3、实习学分是以每学期实习周周课时计算。

四、学分计算方法

1、德育总学分:4分+4分=8分

2、学业课程总学分:由该专业学业学科周总课时数40节乘以20周(一学期以20周计),然后再乘以0.1就得出该专业学业课程总学分。

各科课程学业课程总学分:由各科周课时节数乘以20周,然后再乘以0.1就得出各科学期总学分。

学业课程总学分就等于各科课程总学分之和。

如:(1)、一学期学业课程总学分:40节*20周*0.1=80分,一学年学业课程总学分就是160分,三年学业课程总学分就是480分。

(2)、各学科课程学分:以语文为例,周课时数(语文)7节*20周*0.1分=14节,一学期学科课程学分为14分,一学年学科课程总学分为28分。

(3)、实习学分:以实习周计算,实习一周的学分为1周*40节*0.1分=4分。

五、学分评定

1、德育学分包括学生在校思想表现、生活习惯、文明习惯等,由班主任负责考核,征求任课教师意见,根据学生在上述各方面的实际

表现,综合评价给分,每学期4分,上报级部主任。

2、学业学分:包括各科课程学分,学生应按规定完成课程学业并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以上,方可获得相应课程学分。不及格给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及格计规定学分一半,补考不及格不计学分。

各科课程学分由两部分组成,即学习过程学分和考试成绩学分。(1)、学习过程学分:占学科课程总学分的50%,过程学分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出勤情况、上课表现(睡觉、玩手机、吃零食、积极回答问题)、作业完成情况等方面加以评定。(其中上课表现占50%,作业完成情况40%、出勤10%)。

(2)、考试成绩学分:占该学科总学分的50%,考试成绩学分由学生通过课程考试所得(学期考试成绩学分由期中、期末成绩均分评定,各科考试成绩学分由班主任根据考试成绩评定学分)。

如:高一语文一学期总学分为14分,其中过程学分为50%即7分。过程学分中上课表现为50%,7*50%=3.5分,作业完成情况7*40%=2.8分,出勤7*10%=0.7分,则3.5分+2.8分=0.7分=7分。考试学分占50%,即7分:如果考试成绩及格以上则得7分,那么本学期课程学分为7分+7分=14分。

(3)实习学分考核,以实习指导老师、实习部门指导人员评价为主,班主任评价为辅,对学生实习工作表现和实习情况做出书面评定,成绩合格,取得实习学分。

六、奖罚学分

(1)奖励学分,参加教育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和学校组织的各

级各类竞赛获奖学生按级别给予奖励学分、团队获奖队员均奖。

(2)学生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个人荣誉,按级别给予奖励学分。

(3)同一年同一级别项目获奖取最高级别其它的累计加分,不封顶。

(4)学生获校内警告处分的在总学分中扣5分;严重警告处分扣6分;记过处分扣8分;留校察看扣10分。

七、毕业条件

(1)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2)三年德育学分在15分以上。

(3)修完学校规定的所有必修课,并考试合格获得相应学分。

(4)修满本专业要求的该学制规定的最低总学分。

同时满足以上四项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

八、补充说明

(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本专业设置的所有课程的学习,完成课内作业,参加期中期末考试,平均成绩符合要求者方能取得该课程学分,不符合要求者不给学分,无特殊理由不得放弃任何一门课程学习。

(2)实行学分制后,不采取留级制度,学生在校期间学完规定课程,尚不具备毕业条件者,可先颁发结业证书或相应证明。

(3)对于从其它职业学校,其它专业转入的学生,可承认其取得的相应学分。对于从高中阶段其它类型学校转入的学生及具备相当

学历的社会青年,可承认其相应的学习经历和学分。

九、学分管理

教务处整体负责学分管理,各级部分别具体负责本级部学生的学分审定、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学分登记、管理,任课教师对本学科上课过程学分评定并上报各班主任,实习学分由班主任同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单位指导人员评定并登记管理,德育学分评定由德育处出台管理办法,班主任在综合德育处,任课教师意见对学生德育学分评定并登记汇总。

附件:1、各年级所修学科及学分对应表

2、各科课程考试学分统计表

3、各科课程过程学分统计表

4、各班学期学分汇总表

5、各班学期德育学分汇总表

6、各班学期实习学分汇总表

7、各班学期奖励、扣分汇总表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doc

通江县砥坝中心小学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休宁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休政办[2010]6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设 置方案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学校正式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设岗、宏观调控;优化结构、精干高效;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XX学校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专业技术岗位个,工勤技能岗位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1.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专业技术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管理岗为岗位总量的%、工勤技能岗为岗位总量的%。 1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岗位职责见岗位说明书) 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通用的基本任职条件为:①遵守宪法与法律。②具有良好的品行。③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按干部管理权限安排聘用) 2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各教学科(室)和教研组的教学工作计划分别由科(室)主任和教研组长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科(室)、组具体情况按学期制订。 第六条教务处应在放假前编制完毕新学期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其依据是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学校整体安排和各专业教学实施方案(教学计划),也应结合实习、实验条件等具体情况。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经教务例会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以学校名义印发至各科(室)实施。 编制校历应注意: (1)新学年开始为9月1日(逢双休日顺延);(2)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共42个教学周,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入学与毕业教育、公益劳动、考试和机动时间等(含公休); (3)寒暑假每学年共10周,一般寒假3周(含春节),暑假7周。 学校在编制校历时,因特殊原因要延迟开学或减少教学周数,应事先征得学校主管部门(指区、县教育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及其他主管

部门,下同)的同意。 第七条教务处在学校印发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的同时,下达新学期的教学任务(学期课程设置及教师任课计划)。各科(室)应根据统筹兼顾、新老结合、择优安排、合理负荷等原则对新学期的教师任务作出初步安排,并报教务处。教师教学任务须经教务例会讨论调整,分管校长批准后正式确定。教务处应于放假前颁发教师教学任务书,开学后制成各班教师任课一览表,印发各科(室)。 第八条教务处编制课程表一般应于放假前一周完成,经分管校长审定后在放假前将教师课表先分发至每一位任课教师。课程表包括学校总课程表,分班课表和教师课表等。课程表一经排定公布不允许轻易变动。学校应建立“排课、调课、代课及停课制度”。 第九条教务处应经常检查各班级教学日志填写情况,用以考核学生出缺勤情况、教师授课情况以及统计教师工作量。

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数控经贸部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深化中等职业学 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岗位素质教育,激发学生学习の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教学、学生管理の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学制:3年。 第二条学分设置: 1、学生修习三年の学分总数为5000分,每学期学生修习学分为1000分,顶岗实习1年学分为1000分。 2、每学期学生修习学分1000分包括学业水平学分和道德水平学分,学业水平学分为600分,道德水平学分400分。 3、学业水平学分中,修习过程学分为300分,学生每周可获得15学分;学业成绩学分为300分,该项学分主要由各任课教师确定。 4、道德水平学分每学期为400分,学生每周可获得20学分(每天4个学分), 5、每学期均按照20周,每周按照30课时计算。 第三条修习过程学分 6、修习过程学分为300分;每学期按照20周,每周按照5天,每天按照6课时计算,学生每修习1个有效课时可得到0.5个学分,每周可获取15学分。 7、各任课教师依据学生上课情况给予学生学分,修习过程学分=学生有效上课课时X0.5。每学科修习过程学分分值=课程表安排の周课时数X20X0.5。 8、考勤。学生迟到、早退每次扣0.5个学分,旷课1节扣2个学分。 9、课堂纪律。学生上课玩手机、睡觉等违纪行为,按照无效课时处理,另每次扣除1分。 10、作业。学生每少交1次作业,扣除1个学分。 11、学生课上顶撞老师、无理取闹酌情扣除50-200学分。 12、学生学期累计缺课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或作业缺交三分之一者,课堂纪律极差、学习态度不端正,且屡教不改者,修习过程可学分为零分。 第四条学业成绩学分 13、学业成绩学分为300分,各科学业成绩学分按照每个课时0.5分の原则确定本学科学业成绩学分分值。每学科学业成绩学分分值=课程表安排の周课时数 X20X0.5。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各占一半。 14、学生学业成绩学分=该科目学分分值X学生考试成绩/100,该项学分主要由各任课教师确定。. 15、期末考试成绩60分为及格,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给予学分,下学期初要补考。 16、补考不及格者按照挂科处理,所有挂科科目均在第四学期(顶岗实习前)再补考一次。 17、所有补考及格の科目不论补考成绩多高,一律记为最低学分(60分所对应の学分),补考再不及格者不发给毕业证书。 18、补考学生在学生学分管理登记卡中记录不及格次数及补考实得成绩,并注明”补考”字样。 第五条道德水平学分 19、每学期道德水平学分为400学分,学生每周可得到20学分,每天可获得4

中高职院校系部改革方案(上传版)

×××学校 系部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试行稿) 为了切实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根据学校第三个五年(2016-2020)发展规划和高级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以下系部管理改革实施试行草案,呈报校委会研讨论证。 一、系部改革的意义 改革,代表创新;发展,激发活力;突破,示范引领。我校将改革、发展、创新、突破融入到学校的第三个五年发展战略中,围绕我市加快建设新型工业大市、现代农业强市、文化旅游名市的总体发展要求,坚持以培养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对接迫切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突破口,以提高学校学生就业能力、就业质量为出发点,以学校与当地骨干企业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形式,坚持走内涵发展和多元化办学之路,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模式改革,重点扩大高级技工学制教育招生规模,提升办学层次和质量,促进学校从当前“行政管理型”向今后“行政服务型”的转变,突出教育教学为中心,一切服务于教育教学的核心理念。 二、系部建设架构图

三、教育教学中心职责 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的通知[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校委会当前彰显教育教学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现拟定教育教学中心的职责如下: 1、熟悉国家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体现依法治校 2、掌握学校开设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标准,了解国内外职业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基本趋势,熟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材建设、教学实施与评价的相关政策和知识。——体现终身学习能力 3、组织多方(含行业、企业专家)制订学校中长期发展目标,与经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确立学校第三个五年发展规划细则。 4、指导各校区、各系部制订学年、学期工作计划以及专业建设实施方案。 5、组织建立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的专业建设委员会。对学校各专业系部建设的规划、常规、实训、实习实践等方面进行指导;对各系部的常规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以学分制为依托,建立各系部“行业企业专家进校、学生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6、根据各校区提出的改进意见,诊断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实施状况,及时修正学校发展规划、调整各系部工作计划、修订专业建设方案等大政方针; 7、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意义与教育价值,树立育人品牌。 8、熟悉区域经济和行业、企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动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接职业和岗位需求,在政府、行业、企业等指导下开展专业建设。 9、落实国家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合理设置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学生心理健康和青春期教育,推动核心课程校本教材的开发与实施。落实综合实训、顶岗实习等实践教学国家制定的相关标准要求。 10、建立听课与评课制度,加强对课堂教学指导,每学期听评课

职业学校学分制

青岛工贸职业学校(45中) 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落实成才先成人的教育理念,培养技术型人才,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真正面对社会需求,面向全体学生,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得到适合自身特点的最佳教育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学分制是教学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为使实行学分制工作顺利进行,有效地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开发学生潜能,提高学习效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青岛市教育局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的有关意见,结合本校的实际,特制定本细则办法。 第三条本细则分两大部分,德育部分和教学计划落实及课程学习部分。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在籍学生。 第二章德育学分 第五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引导学生讲道德、讲文明、讲纪律,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关心、学会负责,使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与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教育教学常规,制订德育学分管理办法。 第六条德育学分管理办法,是对学生素质实施全面考核的主要办法之一,是衡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养成等方面的重要手段,是对学生德育分层次目标达成途径、方法及评价的有效探讨。德育学分纳入总学分,是学生评优、获得奖学金、参加升学辅导、实习安排、就业推荐和毕业的重要依据。 一、德育学分 第七条学生自入学注册起至毕业离校止(含实习期间),学校即对学生实施德育学分考评,定期由各班主任在学校学生管理处指导下对每位学生的德育成绩汇总登记,每学期折算评定一次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学生德育成绩由基准分、加分、扣分三部分构成,其计算公式为:德育成绩=基准分 + 加分 - 扣分。基准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德育成绩20分折合成1个德育学分,每学期德育学分5学分,3学分为合格;军训与学前教育为1个学分;6个学期德育学分合格为19学分;第5、6学期德育学分根据学生实习情况考评。)每学期德

最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附件: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实行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学校开办的中等职业教育班;适用于学年制和学分制学业水平管理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工作。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也可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入学。 第四条学校按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

校提出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的书面申请。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按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的学生,由学校在开学后到市、县(市、区)有关部门办理注册手续。对按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后按专业大类注册,确定专业方向后再按专业方向注册。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 新生注册获得学籍或从外省转入学籍后,江苏省教育厅为该学生编制全省唯一的学籍号①及电子注册号②。①学籍号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唯一身份标识码,不随学生学籍的变动而变化。学籍号为一组22位编码:1-8位为学校代码(学校代码为所属组织机构对应的行政区划代码+ 2位的序号组成),9-12位为该学生的入学年份,13-18位为专业代码(采用教育部2010版专业代码,若修读教育部2000版专业,则前两位为0),19-20位为班级号,21-22位为班内学生序号。②电子注册号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唯一标识,随学生学籍的变动而变化。电子注册号为26位编码:1-4位为该学生的入学年份,5-12位为学校代码(学校代码为所属组织机构对应的行政区划代码+ 2位的序号组成),13-16位为该学生的毕业年份,17-22位为专业代码(采用教育部2010版专业代码,若修读教育部2000版专业,则前两位为0),23-24位为班级号,25-26位为班内学生序号。 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及时建立学籍档案,基本内容包括: 1.基本信息; 2.思想品德评价材料;

清北职业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

清北职业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学分制改革的通知》(鲁教职〔2017〕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学分制改革的通知》(鲁教职〔2017〕2号)等文件精神,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做到因材施教,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提高教学质量。 二、目的和意义 实施学分制的目的是通过建立以选课制为基础,允许学生根据个人志趣与个性差异对所学知识和学习进程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自主选择的学习制度,树立体现因材施教,重视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理念,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过程,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模式改革,培养综合素质高、知识结构合理、基础扎实、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复合型、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实施学分制的任务是建立弹性学制与选课制下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管理体制、教学运行机制和教学保障体质。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1、标准学制:三年制高职生标准学制为三年;五年制高职生标准学制为五年。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 2、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延期毕业,可以在弹性学制期限内休学创业分阶段完成学业。三年高职的修业年限为3-6年,五年高职的年限为5-7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做好岗位设置工作,根据闽委办7号和泉委办7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学校现有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事业单位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岗位总量 学校现有编制105人,实有人员103人,设岗总数105个。 岗位类别及比例 1、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2、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95%。管理岗位占岗位总量的3%,工勤技能岗位占岗位总量的2%。 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3人,分为2个等级,兼专业技术课程,具有小中高专业技术职称。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卫生岗位,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的主体。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9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其中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教师岗位名称:小中高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中高教师五级岗位、六级岗位、七级岗位;小高教师岗位等级名称为小学高级教师八级岗位、九级岗位、十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岗位等级名称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实行单独招生可行性研究报告101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实行单独招生政策建议 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全面贯彻中央战略部署,在教育部的正确领导下,实现了全面快速发展。前不久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十一五”时期我国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紧紧抓住机遇,促进高等职业教育与我国经济建设协调一致、更快、更好地发展,需要我们积极探索新型的改革发展模式,需要从体制、政策上真正解除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束缚。本文从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现状出发,力求以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单独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推动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订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宏观政策提供参考。 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急待建立之相适应的招生考试制度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在规模发展、办学规律探索、人才培养特色等方面有了较大的突破,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和办学规律,在我国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着普通高等本科教育所不可替代的作用。 1、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快速发展。从招生情况看,2005年全国高职(专科)招生占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招生数的53.1%。从在校生规模看,2005年全国高职(专科)在校生人数占本、专科在校生总数的45.7%;从院校数量看,2005年全国独立设置高职(专科)院校1091所,占普通高等学校总数的60.9%。因此,在规模上,高等职业教育已经成为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 2、高等职业教育已形成自身完整的教育体系和独特的办学规律。高等职业教育以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的办学宗旨,形成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结构体系,形成了以能力为主线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体系,形成了学校与社会教学与生产相结合的人才培养途径,具备了一支教学水平较高并且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师资队伍,具有良好的实践教学条件和环境,具有科学规范和现代化的教育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 3、高等职业教育为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地贡献。10年来,

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XX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一、总则 学分制是以学分计算学生学习,并作为衡量学业完成情况的基本依据的一种较为灵活地教学管理制度。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和教学管理体制创新,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学院决定在2014 级三年制专科生中试行以弹性学制和导师指导下的学生选课制为基本特征的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为确保学分制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 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 号)、《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 号)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的主线,着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办学思路,突出以学生为本的素质教育、职业教育理念,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可持续 发展能力。 三、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

(一)、学期安排 三年制高职共六个学期,每个学期教学时间均为19 周,(含第一学期军训两周及每学期考试一周、机动一周)。教学时间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包括军训、实习、实训、公益劳动、社会调查、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二)、人才培养方案各系按专业大类、参照职业岗位任职要求制定具有专业选择方向的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参照“公共必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技术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实践性教学” 六大模块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实训。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各类别课程应取得的学分。 各系制订的人才培养方案,需经过系专业建设委员会讨论通过,经教务处审核,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执行。根据需要,教务处会同各系(部)适时进行修订。 (三)、课程分类 学院为学生开设的理论课程、实习实训及其它教学实践环节,以下统称为课程,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实践性教学环节均为必修。 必修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军训、独立开设的实验课、实训课、社会调查(实践)、毕业实习或毕业论文(设计)等] 。公共文化课占课内总学时的30%左右,专业基础课、专业技术核心课占课内总学时的40%左右。实践性教学环节占总学时的50%左右。 公共基础课:主要指全院各专业共同修读的“思政课”、体育课、大

河南师范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河南师范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2010]1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岗位管理和绩效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建设国内影响较大的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和实施范围 1.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一人一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2.根据文件精神,首次聘任原则上保证本单位现有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3.本单位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4.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学校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类别 我校岗位设置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类。 (一)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分为领导管理岗位和普通管理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和相应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以外的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主要包括实验、工程、图书、档案、卫生、会计、审计、经济、统计、中小幼教师及出版等专业技术岗位。 (三)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

临安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分制实施细则

临安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分制实施细则 (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学生发展的需要,贯彻落实《杭州市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原则意见》和《杭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学分制工作的补充意见》,围绕职业学校办学“一切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目标,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教学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决定全面实施学分制,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我校的学分制是以学分来计算学生的学习份量和学习成效,衡量学生能否毕业的教学管理制度。学生总学分包括课程学分和非课程学分两部分,课程分为主修课和选修课,非课程主要包括奖励、竞赛、获得等级证书、德育学分等。既能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要求,又能促进学生个性的发展;它提供多种学习途径和形式,允许学生选择,体现学分制弹性教学的特点和优点;它将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综合评价学生,体现教学管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第三条:本细则适合我校三年制在籍学生,自2009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施行。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 第四条:教学计划 学分制是一种以学生的成才为核心的弹性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重要文件。为保证各专业高素质劳动者和中等专门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对各专业均应制定学分制实施教学计划。我校学分制实施计划是按照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和《杭州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并

结合学校学生发展的特点制定。 第五条:课程设置 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将课程分为主修课和选修课。 1、主修课 主修课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学分制实施教学计划的规定,为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本专业学生必经修读的课程。主修课包括文化基础课程模块、专业课程模块和实践课程模块。其中文化基础课程模块包括德育课、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和体育课等,又称公共基础课。公共基础课主要发挥知识性和工具性两大基本功能,通过它的教学,既可提高学生的思想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培养和训练学生的能力,又可为学生学习专业课打下扎实的基础,并为学生毕业后的继续教育提供必不可少的知识储备。专业课程模块是由体现专业特点的主要专业基础理论课、专业技能基础课和实践性课程组成,是学生进行限选课学习之前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主修课一般采用班级授课制,一般为考试科目。主修课时占总课时的65%左右。 2、选修课 选修课是指各专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学生可以选择修读的课程。选修课包括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1)限定选修课:限定选修课是指根据各专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按照各专业业务范围、方向开设的体现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限选课程体现综合化,形成模块组合。学生必须根据本专业的知识体系和自身实际,在本专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限定选修课程范围内选择修读某几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限选课程强调“实用”,它体现了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自身发展要求的结合,一般采用班组授课制和分组教学相结合的方法,一般为考试课目,也可以选定考查科目。一般占总课时的25%左右。 (2)任意选修课:

xxx职业学校学分制实施办法

XXX职业学校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领导机构及实施办法 XXX职业学校教务处

XXX职业学校实行弹性学制 学分制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 xxx职业学校 xxx年xx月

xxx职业学校学分制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初、中级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根据学校办学实际,从xx级学生开始实行学分制,具体办法如下: 一、实施目的 1、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学习计量的单位,是以取得必需的最低学分作为毕业的标准。 2、学分制是以学期为基础的学年学分制,每学年考核项目取得学分作为是否补考的依据。 3、学分制作为学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评优的依据。 二、评定方式 学分制是以考试、考核、奖罚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综合评定。 三、学分的组成 1、学业课程学分: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公共基础课(政治、体育、物理、化学)、专业课(专业理论课、专业实践课)。 2、德育学分:军训、入学教育、尊规守纪、仪表、文明礼仪等在校表现。 3、实习学分:校内实习实训、校外实习实训、高三顶岗实习。 4、奖罚学分:奖励加分、处罚扣分。 四、学分的分配 1、德育学分每学期4分,一学年8分。

2、学业课程学分计算是以周课时数为依据,学分计算的最小单位是0.1分。学期学分以20周为周期核算总学分,学年学分为两学期学分之和。 3、实习学分是以每学期实习周周课时计算。 四、学分计算方法 1、德育总学分:4分+4分=8分 2、学业课程总学分:由该专业学业学科周总课时数40节乘以20周(一学期以20周计),然后再乘以0.1就得出该专业学业课程总学分。 各科课程学业课程总学分:由各科周课时节数乘以20周,然后再乘以0.1就得出各科学期总学分。 学业课程总学分就等于各科课程总学分之和。 如:(1)、一学期学业课程总学分:40节*20周*0.1=80分,一学年学业课程总学分就是160分,三年学业课程总学分就是480分。 (2)、各学科课程学分:以语文为例,周课时数(语文)7节*20周*0.1分=14节,一学期学科课程学分为14分,一学年学科课程总学分为28分。 (3)、实习学分:以实习周计算,实习一周的学分为1周*40节*0.1分=4分。 五、学分评定 1、德育学分包括学生在校思想表现、生活习惯、文明习惯等,由班主任负责考核,征求任课教师意见,根据学生在上述各方面的实际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特色校园规划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1111738914.html,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特色校园规划 作者:何婷婷 来源:《现代商贸工业》2016年第30期 摘要:以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校园规划为例,从校园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分析着手,研究其发展建设现状与文化背景,就规划设计整体性、营造特色校园文化氛围和建设绿色校园等方面进行探讨,阐述了规划实践中的基本思路和作法。 关键词:高职教育;鲁班文化;特色;校园规划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https://www.360docs.net/doc/1111738914.html,ki.16723198.2016.30.078 0引言 大学校园是孕育学术思想、培育专业人才的场所,校园环境的建设历来受到重视。著名建筑师小沙里宁曾说:“大学就像我们时代文化沙漠中的绿洲,校园里有美好的步行区、林荫道,而别处却没有。”可见,大学校园在世人心中已成为理想生活环境的一种写照。自由、开放、绿色、生态则成为大学校园规划设计所追求的最高境界。 然而,由于教育理念的不同,高职校园的规划理念与高等院校校园规划理念也有所差异。目前,高职院校大多是由中职学校合并、升格而来。因建校时间较短,资金缺乏,大多校园基础建筑和配套设施不够完善,校园景观建设较为薄弱,传统的规划理念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发展需要。这也对当今高职校园的规划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次,我们在辽宁建筑职业学院校园规划中就解决总体布局、校区环境融合和校园生态绿化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1学校概况 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的辽宁建筑职业学院位于古城辽阳,由原辽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与辽宁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于2012年5月合并重组而成。学校秉承“上善建道,精技筑邦”的校训精神,在长达60余年职业教育的历史中,不断践行以人为本的现代办学理念。形成建筑、制造、电工电子、计算机软件及应用、经济管理、现代服务等近50个专业。 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均位于辽阳市中心位置。总面积现有358523平方米(约合538亩),建筑面积200096平方米。南校区占地13.8万平方米,北校区占地22万平方米。

高职院校实行学分制的必要性

浅谈高职院校实行学分制的必要性 摘要目前国内高校普遍采用学分制,近年来一些高职院校也开始尝试学分制这种教学模式。本文分析了学分制教学模式的特点,并指出在高职院校实行学分制的意义。 关键词学分制高职院校教学质量 talking about the necessity of the credit system in vocational colleges luo ming (adult branch of liaoyang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liaoyang, liaoning 111000) abstract domestic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generally adopt the credit system, in recent years a number of vocational colleges have begun to try the credit system of this teaching model.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redit system teaching mode, and pointed out that the meaning of the credit system in vocational colleges. key words the credit system; vocational colleges; teaching quality 1 学分制的含义及特征 学分制是一种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核心,以学分为计算学习量的单位,以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为尺度来衡量学生学习质和量的教学管理

高等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研究

高等职业院校实施学分制研究 [摘要]文章介绍了学分制的相关概念以及学分制的主要模式,分析了限制高职院校实行学分制的主要内部因素,并且将我国高职教育学分制与国外完全学分制作了比较,提出高职教育学分制的本质目标是弹性学习制度和管理制度,认为实行弹性学分制必须转变观念、实行多学期制、将刚性化课程体系转变为柔性化课程体系、推进学分互认和技能学分认定、实行科学化和现代化的学分制管理制度和系统等。 [关键词]高职完全学分制弹性学分制课程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高等院校开始实施学分制,学分制成为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趋势。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高职院校实施学分制,程度参差不齐、类型各异,主要有学年制+选课制、学年学分制、完全学分制等,应该说,学分制提高了高职院校办学的活力。但人们对高职院校实行学分制存在争议,认为是伪学分制、学分化,而不是真正的学分制。高职院校能不能施行学分制?什么是真正学分制?学年学分制与完全学分制度区别何在?本质又是什么?部分发达国家为什么能实行完全学分制?我们能否实行?目前,实施了学分制的高职院校下一步怎么推进?本文借鉴国外学分制经验,结合我国高职院校实行学分制情况,对以上所提问题进行探讨。 一、学分制的相关概念 1.学分制。综合《教育大辞典》等对学分制的解释以及学术界的相关研究成果,学分制比较公认的定义是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选课制为核心,以取得最低必要学分作为毕业标准,辅以导师制、绩点制等的教学管理制度。高职学分制基本内涵是:学生修读任何课程成绩合格,即取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数;不同课程的每一学分价值相等;学生取得规定的总学分数(包括公共课、专业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应达到的最低学分数,完成毕业设计、毕业实习等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便准予毕业,修业年限可适当提前或延长。 2.学年制。学年制也称学年学时制,它是高等学校以读满规定的学习时数和学年、考试合格为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学年制规定一定的修业年限,又规定一定的教学时数,一般是学生统一入学,按照统一的教学计划和统一的教材,在统一的时间里学习统一的内容,统一升级,最后统一毕业。 二、学分制的主要模式 1.学年学分制。学年学分制是学年制和学分制的结合,以学年为基础,将学年制的计划性与学分制的灵活性融为一体,一般不允许提前毕业。我国多数高等院校实行的是这种教学制度,日本也实行这种教学管理制度。在我国有的学校称为部分学分制。 2.完全学分制。完全学分制是指完全以学分为单位衡量学生的学习量,不管学习时间长短,只要修满规定的学分数即可毕业。可自主选择专业、课程等,集导师制、自由选课制、绩点制、主辅修制、弹性学制等配套制度为一体。美国的学分制属于典型的完全学分制。 学年学分制与完全学分制的区别表现在学生选择的自由度上,自由度越大,越接近完全学分制;自由度越小,越接近学年制。 三、限制高职院校实行学分制的主要内部因素 高职院校由于发展时间短,学科比较单一,师资、设施条件等资源比较缺乏,

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提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精神为依据,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 中心小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推进学校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促进学校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强化岗位职责与竞争意识,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制定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精神为依据,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科学设岗、优化结构、规范管理,努力建设精干高效的教师队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充分调动学校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强化办学特色,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学校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

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本单位核准岗位总量6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5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管理岗位中,九级职员1个。 首次岗位聘用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量66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5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专业技术岗位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管理岗位中,九级职员1个。具体岗位设置如下: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1个,占学校岗位总量的%。其中:九级职员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名称、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4个。 2.中级岗位4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其中: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20个,十级岗位10个。 3.初级岗位2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其中:十一级岗位8个,十二级岗位10个,十三级岗位7个。 四、岗位职责与聘用条件

学分制实施细则样本

学分制实施细则( 试行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原则意见》, 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 推进素质教育, 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原则, 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加强职业教育与其它类型教育的沟通和衔接, 促进终身教育体现和学习型社会的建立, 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我校的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来计算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成效, 衡量学生能否毕业, 同时又要求学生修满规定年限的教学管理制度。它把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要求; 它提供多种学习途径和形式, 允许学生选择, 体现弹性教学制度; 它将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 综合评价学生, 体现管理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第3条: 本细则从在职高部开始试行, 适用于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普通中专。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 第4条: 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

的重要文件。为保证各专业学生的培养规格和质量, 实施学分制的专业按照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要求和学分制管理要求及企业用人的实际需要, 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 并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新开专业的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应在新生入学前报批。 本次学分制改革是以数、语、外等基础课为先导, 在各专业全面铺开。各教研组( 专业组) 在每学期开始前制定本学期的教学计划, 每月上报一次月计划。 第5条: 课程设置 学分制实施弹性教学计划, 将课程分为必修课、限定选修课( 简称限课) 和任意选修课( 简称任选课) 及综合社会实践课和实习。 1、必修课指为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 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 必修课为专业基础课程( 各专业不同) 。 2.限选课指学生在学校提供的选修课范围内, 按相关规定选修的课程。为保证专门化方向的人才培养基本规格, 以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 包括专业提高课和基础课程( 包括德育、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和体育等) , 采用”模块式”课程组形式, 由学生选修。

江西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讲师资格条件

江西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讲师资格条件 第一条评定标准 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讲师须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掌握教育理论,熟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及本学科的教学规律和教材教法,能独立开设专业或基础课程,在教学中重视实践环节和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并取得良好效果;具有一定的从事教育和教学改革、参与科技开发项目研究及指导助教的能力;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本学科研究、教学论文或科技实验报告;能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在高等职业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在高等职业院校或教育事业单位从事高等教育管理、服务并承担一定的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取得现资格以来,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师职业道德考评合格以上。 取得现资格以来,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期1年申报。 (二)年度考核、工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三)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者,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硕士学位满2年,且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2年。 (二)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4年,且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4年。 (三)具备上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未满4年或未具备上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4年,具备上述第(二)点规定学历(学位)满4年,且取得助教资格并受聘助教职务满3年,取得现资格以来,如符合本条件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需取得由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第四条专业技术工作质量(能力、水平)条件 取得现资格以来,年均授课60课时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系统独立讲授一门及以上基础或专业课程,参加科学研究、教研活动,承担科研工作或参加教材、教学参考书的编写,教学质量评估合格以上。 二、担任班主任(辅导员)或从事教育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良好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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