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律师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

第十二条律师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
第十二条律师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

第十二条律师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

一、刑事卷

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

2.收费凭证;

3.委托书或指定书;

4.阅卷笔录;

5.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

6.调查材料;

7.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

8.集体讨论记录;

9.起诉书、上诉书;

10.辩护词或代理词、

11.出庭通知书;

12.裁定书、判决书;

13.上诉书、抗诉书;

14.办案小结。

二、民事代理卷

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

2.收费凭证;

3.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

4.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

5.阅卷笔录;

6.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7.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

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9.承办律师代理意见;

10.集体讨论记录;

11.代理词;

12.出庭通知书;

13.庭审笔录;

14.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

15.办案小结。

三、法律顾问卷

1.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

2.聘请法律顾问协议;

3.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

4.收费凭证;

5.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6.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

7.工作小结。

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1.委托书;

2.收费凭证;

3.与委托人谈话笔录;

4.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5.调查材料;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

7.工作小结。

第十二条律师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

第十二条律师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 一、刑事卷 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 2.收费凭证; 3.委托书或指定书; 4.阅卷笔录; 5.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 6.调查材料; 7.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 8.集体讨论记录; 9.起诉书、上诉书; 10.辩护词或代理词、 11.出庭通知书; 12.裁定书、判决书; 13.上诉书、抗诉书; 14.办案小结。 二、民事代理卷 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 2.收费凭证; 3.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 4.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 5.阅卷笔录; 6.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7.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 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9.承办律师代理意见; 10.集体讨论记录; 11.代理词; 12.出庭通知书; 13.庭审笔录; 14.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 15.办案小结。 三、法律顾问卷 1.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 2.聘请法律顾问协议; 3.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 4.收费凭证; 5.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6.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 7.工作小结。 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1.委托书; 2.收费凭证; 3.与委托人谈话笔录; 4.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5.调查材料;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 7.工作小结。

律师业务档案立案归档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 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道里区律师的管理工作,在区司法局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特别是通过近年来律师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的开呢,我区的律师工作已步入规范化、正规化管理的轨道,稳中有降项工作在目标评比中都走在了全市律师行业的前列。但通过最近一段时间的检查发现,大部分律师事务所对律师业务档案的管理还存在着资料不全,装订混乱,有的甚至找不到卷宗等诸多问题,距卷宗管理规范化的要求相差太远。为了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律师业务档安管理工作制度,根据国家档案局和司法部的相关规定,档安管理工作制度,根据国家档案局和司法部的相关规定,现将《律师业务档案立案归档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律师业务档案管理是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已纳入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检查不合格将难以通过年审。

律师业务档案立案归档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进行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律师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体现律师的基本职能和作为加强对律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本法规定的要求立案归档。 立案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或助理律师负责。 第三条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律师业务档案分诉讼和非诉讼两类。诉讼类包括刑事(含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米可能是代理、经济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四种;包括法律顾问、仲裁代理、咨询代书、其他非诉讼业务四种。 第四条律师业务档案按年度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 两个以上律师共同办理同一案件或同一法律事务,应合并立卷,但不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办的法律事务除外。 律师承办跨年度的业务,应在办结年立卷。 第五条律师承办业务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都必须用钢笔或黑色炭素笔书写、签发,要求字体整齐、清晰。

均衡发展资料档案封皮

富蕴县可可托海镇小学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档案案卷 A1 组织领导 B1 领导职责 C1优先发展 确立“科教兴县(市、区)”战略思想,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做到“六个优先”。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包括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及年度计划,完成规划目标和计划任务。 保管期限自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长期

富蕴县可可托海镇小学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档案案卷 A1 组织领导 B1 领导职责 C2责任落实 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制度。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形成政府直接领导、教育部门主抓、有关部门配合的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工作协调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长效机制。 保管期限自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长期

富蕴县可可托海镇小学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档案案卷 A1 组织领导 B2 组织实施 C3目标管理 均衡发展有目标管理制度,流程明确、责任清晰。工作计划、内容、质量、完成时间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人。 保管期限自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长期

富蕴县可可托海镇小学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档案案卷 A1 组织领导 B2 组织实施 C4督导检查 建立督导监督检查制度,政府牵头,人大、政协参与,有关部门参加,督导机构具体负责,督促政府有关部门按计划、按标准完成各个阶段工作任务。 保管期限自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长期

富蕴县可可托海镇小学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档案案卷 A1 组织领导 B3 经费投入 C5三个增长 依法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三个增长,两个比例”。 保管期限自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长期

法院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一是千万不要把材料搞丢,哪怕一个小纸片,问明白法官再做。 二是复写材料如发票、传真等要有复印件,有的还要有手写件,防止年久失真。三是千万不要把副卷材料订到正卷中去,比如合议庭材料,还有上访材料有的在副卷,要订到正卷,让当事人看到,可能就有人下台了啊。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档案整理是档案实体整理和档案内容整理的统称,是档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档案内容整理,主要包括对档案文件的内容的鉴别,对档案内容的确定。档案实体整理,主要是将零散的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文件或档案,进行基本的分类、组合、排列、编目,组成有序的档案整体的工作过程。 档案整理工作的原则: 1.整理档案必须保持文件之间有机的历史联系; 2.整理档案应当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 3.整理后的档案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应对案卷整理与归档工作高度重视,注意积累。做到对庭审形成的材料调整定卷,即在平时积累的基础上,详细检查每一文件材料,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且最后确定组合案卷。 卷内文件排列和编号。卷内文件排列是指将每个案卷内的文件用一定的规律和顺序进行系统化排列,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和条理性,使每一份文件在案卷内都有一个固定的位置。卷内文件在系统排列以后,应给卷内文件编页号,以固定它们的排列顺序,这样就便于统计和保护文件。 拟写案卷标题,也称案卷题名,是对卷内全部文件内容的总概括。它是案卷封面上最重要的项目,也是以后编制档案工作的主要依据。 编目成卷工作,是指在组合案卷的基础上,对卷内文件进行编目、装订,以及案卷的排列、编号等一系列工作。这些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整个立卷工作的基本完成。 案卷的编目,是指在卷内文件排列编号的基础上,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和案卷封皮等工作。它是进行手工检索的基本条件,也是实现档案计算机检索与储存的基础性工作。案卷的装订,是为了固定文件之间的排列顺序,保护文件不受损坏和散失,便于保管和利用。 案卷装订的要求是:整齐、牢固,不影响阅读。案卷排列与编号,是指案卷经过编目装订以后,将一个年度、一个组织机构的案卷进行系统化排列、编号,以固定其顺序,使卷与卷之间保持一定的联系,系统地反映机关的工作话动。 审判业务部门,将处理完毕的文件整理立卷,根据归档的要求填写案卷目录、编制各种检索工具,并按照归档制度将案卷目录、检索工具同所有案卷定期移交给人民法院档案室集中保存,就是归档。文书案卷的归档,既能保证本机关的档案完整,便于查找利用,又可为党、国家和社会积累档案财富。至此,标志着整个案卷整理归档工作的完结,文书材料从现行处理阶段转入档案管理阶段。 一、人民法院案卷整理与归档 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是国家的重要专业文书之一,它所形成的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情况和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依据和必要条件。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按照诉讼文书立卷的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一)立卷 人民法院在收案以后,承办书记员应即开始收集有关本案的各种诉讼文书材料,着手立卷工作。在案件办结以后,要认真检查全案的文书材料是否收集齐全,发现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应及时补齐或补救,去掉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再行排列整理。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国家标准)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88)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各级档案馆(室)和文书处理部门。 、案卷卷皮格式 文书档案案卷卷皮分两种,一种是硬卷皮,一种是软卷皮。 2.1硬卷皮格式 2.1.1硬卷皮外形尺寸 圭寸面尺寸规格采用300mm x220mm或280mm x210mm (长>宽)。 封底尺寸同封面尺寸。 封底三边(上、下、翻口处)要另有70mm宽的折叠纸舌。 卷脊可根据需要分别设10、15、20mm三种厚度。 用于成卷装订的卷皮,上、下侧装订处要各有20mm宽的装订纸舌。 本标准推荐使用250克牛皮纸制作案卷硬卷皮。

2.1.2案卷封面项目 封面项目包括:全宗名称、类目名称、案卷题名、时间、保管期限、件、页数、归档号、档号。各项目具体位置、尺寸。 2.1.3封面项目的填写方法 2.1.3 .1 全宗名称: 全宗名称相同于立档单位的名称。填写全宗名称必须用全称或通用简称。如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简称为中共中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简称为外交部”河北省人民政府人事局”简称为河北省人事局”不得简称为本部”本委”本省人事局” 2.1.3 .2 类目名称: 类目名称指全宗内分类方案的第一级类目名称。在一个全宗内应按统一的方案分类,并应保持分类体系的稳定性。 2.1.3 .3 案卷题名: 案卷题名即案卷标题,一般由立卷人自拟。案卷题名应当准确概括本卷文件的主要制发机关、内容、文种。文字应力求简炼、明确。 2.1.3 .4 时间:卷内文件所属的起止年月。 2.1.3 .5 保管期限:立卷时划定的案卷保管期限,一般由立卷人填写。 2.1.3 .6 件、页数:装订的案卷要填写总页数,不装订的案卷要填写本卷的总件 数。 2.1.3 .7 归档号:填写文书处理号,由立卷人填写。

法律服务所案卷档案材料排列顺序

法律服务所案卷档案材料排列顺序 法律服务业务档案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宗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各项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 一、民事代理卷 1.法律服务所批办单; 2.收费凭证; 3.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 4.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 5.阅卷笔录; 6.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7.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 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 9.承办代理意见; 10.集体讨论记录; 11.代理词; 12.出庭通知书; 13.庭审笔录; 14.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 15.办案小结。 16.法律服务监督卡。

二、法律顾问卷 1.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 2.聘请法律顾问协议; 3.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 4.收费凭证; 5.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 6.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 7.工作小结。 8. 法律服务监督卡。 三、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1.法律服务所批办单; 2.委托书; 3.收费凭证; 4.与委托人谈话笔录; 5.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6.调查材料; 7.法律服务工作者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

应当附上抄件。主要外文材料要翻译成中文附后。卷面为16开,窄于或小于卷面的材料,要用纸张加衬底;大于卷面的材料,要按卷面大小折叠整齐。需附卷的信封要打开平放,邮票不要揭掉。文书材料上的金属物要全部剔除干净。 案卷装订一律使用棉线绳,三孔钉牢。在线绳活结处需贴上法律服务所封签,并在骑缝线上加盖立卷人的姓名章。

业务卷宗管理办法

业务卷宗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部门对业务卷宗的立卷、归档工作,现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案和立卷 程序: (一)在利益冲突检索合格后,取得案件网络编号后,签署《委托代理协议》; (二)律师助理及时登记件编号,交由承办律师立卷; (三)业务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卷宗目录、收案登记表、客户相关人员联系表、律师工作汇报、工作计时统计表、案卷证据、适用法规、结案报告、发票复印件、承办律师变更交接单及备考说明; (四)正在办理之中的案件卷宗,必须在卷宗的侧面和正面,用电脑打印案件名称,其中包括:客户名称、案由、简述、承办律师、卷号、公司LOGO。 二、卷案卷内档案材料按如下顺序排列: (一)诉讼类案卷材料按下列隔页分类: 1.委托手续:具体指委托协议或授权委托书。 2.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当事人提供和律师个人收集的有关案件的证据材 料。 3.往来传真及笔录:包括与客户及其他当事人之间往来传真、电话记录、 谈话笔录、会谈纪要、集体讨论记录等。 4.我部门出具法律文件:包括我部门出具的送交法院的文件、我部门出具 给客户的法律文件、代理词、庭审笔录。

5.法院出具文书:包括受理案件通知书、出庭通知书、裁定书、判决书、 调解书等。 6.相关法律法规。 7.结案报告。 (二)非诉讼类案卷材料按下列隔页分类: 1.委托手续:具体指授权委托书。 2.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提供和律师个人收集的有关案件的证据材料。 3.我部门出具法律文件:包括我部门出具的送交法院的文件、我部门出具 给客户的法律文件。 4.往来传真:包括我部门客户及其他当事人之间往来传真、电话记录、谈 话笔录、会谈纪要。 5.相关法律法规。 6.结案报告。 (三)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案卷材料按下列隔页分类: 1.委托手续:《常年法律顾问协议》的复印件。 2.相关材料: 3.往来传真: 4.我部门出具法律文件: 5.相关法律法规: 6.办案小结。 三、档案整理和归档 (一)行政部人员负责整理归档工作;

律协卷宗归档管理规定

河南××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来源:河南律师2009年09月28日 (示范文本) 为加强本所业务档案管理,统一本所业务档案管理流程,根据《律师法》、《档案法》及司法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业务档案是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从事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律师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业务档案管理是律师事务所的重要任务。 第二条本所实行纸制档案卷宗归档管理,有条件时建立电子档案并纳入档案管理范围,电子档案的管理办法由本所结合纸制档案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第三条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根据本所的具体业务分类立卷归档。 第四条律师业务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 第五条两名以上律师共同承办同一法律事务一般应合并立卷,但不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办的法律事务分别立卷。 第六条律师承办跨年度的业务,应在办结年立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做到一单位一卷。 第七条业务档案立卷实行承办律师负责制。 业务档案的建立应与本所统一收结案制度、业务收费标准等制度相结合。 第八条律师业务档案由本所统一保管,律师因工作变动或因故调离本所的,应将其经办的业务档案及有关文件材料办理交接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二章归档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第九条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之前,应首先向委托人提交诉讼风险告知书并由委托人签字盖章,作为入卷归档材料。 第十条律师接办业务,经本所利益冲突审查后,填写收案登记表,经审批后由本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同时由委托人签发授权委托书。 第十一条律师承办业务中应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材料。案件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材料,都必须用钢笔、中性笔书写或打印,要求字体整齐、清晰。 第十二条业务办结后,由委托人如实填写《业务质量监督卡》,并将服务质量反馈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一并装订归档。 第十三条律师在业务办理完毕后,整理、检查该项业务的文书材料,立卷归档。 第十四条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部门的材料,律师应将其副本或复印件入卷归档。 第十五条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业务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一般顺序为: (一)侦查阶段刑事卷 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 2、风险告知书; 3、委托协议; 4、授权委托书; 5、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 6、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笔录; 7、取保候审申请书;

基建档案案卷资料

一、基建档案案卷使用内封面问题 各单位档案人员在跟踪管理建设项目档案资料时,要对施工、无损检测、监理单位等提出明确要求,即施工、无损检测或监理交工技术文件在组卷时要使用案卷内封面(也称“扉页”,但不要理解为原来使用的隔页目录)一项。此要求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册106页》。 二、基建档案案卷题名拟写问题 案卷题名的拟写要包含以下基本要素:即工程项目名称、单项工程名称、单位工程名称或专业(或阶段)名称、文件名称几部分。如果划分了单项工程,那么就体现单项工程名称,划分了单位工程就体现单位工程名称,如果既划分了单项又划分了单位工程那就要三者全部体现,其中的文件名称,可书写为“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图”及其具体文件名如“施工文件(施工管理、设计变更)…等等;对于“施工文件”、“前期资料”等字样,在案卷题名字数过多的情况下可适当省略,可直接将其拟写为“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等等,但题名拟写的几个要素不可缺少或省略。 三、白图或计算机出图归档问题 按照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归档的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归档。对于使用计算机出图归档时,要求必须达到同蓝图一样的竣工图编制标准,符合竣工图的归档要求。 四、基建档案中声像资料的收集范围 按照基建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和声像档案形成的自然规律和特点,内容和性质,确定如下工程项目声像资料收集范围,建议各单位参考此收集范围,结合工程项目的性质及特点,重点加强公司级以上重点项目声像资料的收集,其它项目可参考执行。 1、项目开工前准备 ◆建设前原始地形、地貌的状况图、照片。 ◆重要纪念物,纪念碑、塔、亭等照片。 ◆障碍物的清除照片。 ◆招标、投标、承发包过程声像资料。 2、地基及基础部分 ◆地质结构分析,基础持力层的分析及类型,基础及基础异常情况的技术处理,土壤,岩样分析等声像资料。 ◆建筑物基础类型及施工,特殊施工的技术工艺制作声像资料。 ◆建筑物中的位移,沉陷,变形及处理声像资料。 3、主体工程施工 ◆主体工程设计模型照片 ◆施工现场主体工程施工情况声像资料。 ◆隐蔽工程的工艺制作及处理声像资料。 ◆钢筋制作工程的钢筋布局,型号及质量,节点焊接等照片。 ◆反映主体工程质量的拉结筋布局,砼灌注质量等照片。 ◆防护工程中的防水,保温,防腐等照片。

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

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 颁布时间:1991-9-11发文单位:司法部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排列顺序 第三章立卷编目和装订 第四章归档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进行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律师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体现律师的基本职能和社会作用。为加强对律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立卷归档。 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或助理律师负责。 第三条律师业务档案分诉讼、非诉讼和涉外三类。诉讼类包括刑事(含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代理、经济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四种;非诉讼类包括法律顾问、仲裁代理、咨询代书、其他非诉讼业务四种;涉外类根据具体情况按前二类确定。 第四条律师业务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 两个以上律师共同承办同一案件或同一法律事务一般应合并立卷,但不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律师合办的法律事务除外。 律师承办跨年度的业务,应在办结年立卷。 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做到一单位一卷。 第五条律师承办业务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都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签发,要求字体整齐、清晰。 第二章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排列顺序第六条律师接受委托并开始承办法律事务时,即应同时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材料,着手立卷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律师应在法律事务办理完毕后,即全面整理、检查办理该项法律事务的全部文书材料,要补齐遗漏的材料,去掉不必立卷归档的材料。 第八条律师立卷归档过程中,内容相同的文字材料一般只存一份,但有领导同志批示的材料除外。 第九条下列文书材料,不必立卷归档: 一、委托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前有关询问如何办理委托手续的信件、电文、电话记录、谈话记录以及复函等; 二、没有参考价值的信封; 三、其他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委托代查的有关证明材料的草稿; 四、未经签发的文电草稿,历次修改草稿(定稿除外)。 第十条对已提交给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部门的证据材料,承办律师应将其副本或复印件入卷归档。 第十一条对不能附卷归档的实物证据,承办律师可将其照片及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特征、保管处所、质量检查证明等记载或留存附卷后,分别保管。 第十二条律师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 一、刑事卷 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

工程档案(档案管资料封面)

工程档案 (封面) 工程名称:中国鞋都二、三期污水次干管工程档案名称: <一>施工技术准备 建设单位:市排污工程建设指挥部 设计单位: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实强建设 建设时间:至 本工程共卷,本卷为第册,本卷共保管期限:密级:

工程档案 (封面) 工程名称:中国鞋都二、三期污水次干管工程档案名称:<二>施工现场准备 建设单位:市排污工程建设指挥部 设计单位: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实强建设 建设时间:至 本工程共卷,本卷为第册,本卷共保管期限:密级:

工程档案 (封面) 工程名称:中国鞋都二、三期污水次干管工程档案名称: <三>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建设单位:市排污工程建设指挥部 设计单位: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实强建设 建设时间:至 本工程共卷,本卷为第册,本卷共保管期限:密级:

工程档案 (封面) 工程名称:中国鞋都二、三期污水次干管工程 档案名称: <四> 原材料质量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建设单位:市排污工程建设指挥部 设计单位: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实强建设 建设时间:至 本工程共卷,本卷为第册,本卷共保管期限:密级:

工程档案 (封面) 工程名称:中国鞋都二、三期污水次干管工程档案名称: <五>施工试验记录 建设单位:市排污工程建设指挥部 设计单位: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实强建设 建设时间:至 本工程共卷,本卷为第册,本卷共保管期限:密级:

工程档案 (封面) 工程名称:中国鞋都二、三期污水次干管工程档案名称: <六>施工记录 建设单位:市排污工程建设指挥部 设计单位: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实强建设 建设时间:至 本工程共卷,本卷为第册,本卷共保管期限:密级:

司法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司法部、国家档案局 关于印发《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的通知 司律通字[1991]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档案局: 为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现将《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律师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表》和《律师业务档案卷宗封面格式》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 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三、律师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表 四、律师业务档案卷宗封面格式 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 (司法部1991年9月11日颁布司律通字(1991)15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进行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律师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体现律师的基本职能和社会作用。为加强对律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立卷归档。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或助理律师负责。 第三条律师业务档案分诉讼、非诉讼和涉外三类。诉讼类包括刑事(含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代理、经济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四种;非诉讼类包括法律顾问、仲裁代理、咨询代书、其他非诉讼业务四种;涉外类根据具体情况按前二类确定。 第四条律师业务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 两个以上律师共同承办同一案件或同一法律事务一般应合并立卷,但不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律师合办的法律事务除外。

律师承办跨年度的业务,应在办结年立卷。 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做到一单位一卷。 第五条律师承办业务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都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签发,要求字体整齐、清晰。 第二章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排列顺序 第六条律师接受委托并开始承办法律事务时,即应同时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材料,着手立卷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律师应在法律事务办理完毕后,即全面整理、检查办理该项法律事务的全部文书材料,要补齐遗漏的材料,去掉不必立卷归档的材料。 第八条律师立卷归档过程中,内容相同的文字材料一般只存一份,但有领导同志批示的材料除外。 第九条下列文书材料,不必立卷归档: 一、委托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前有关询问如何办理委托手续的信件、电文、电话记录、谈话记录以及复函等; 二、没有参考价值的信封; 三、其他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委托代查的有关证明材料的草稿; 四、未经签发的文电草稿,历次修改草稿(定稿除外)。 第十条对已提交给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部门的证据材料,承办律师应将其副本或复印件入卷归档。 第十一条对不能附卷归档的实物证据,承办律师可将其照片及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特征、保管处所、质量检查证明等记载或留存附卷后,分别保管。 第十二条律师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一、刑事卷 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 2.收费凭证; 3.委托书或指定书; 4.阅卷笔录;

工程档案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与移交书

附录E 工程档案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与移交书 档案馆代号: 城 市 建 设 档 案 名 称: 案卷题名: 编制单位: 技术主管: 编制日期: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保管期限: 密 级: 档 号: 缩微号: 共 册 第 册 150

城建档案卷内目录 顺序号 文件资料题名 原编字号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页次 备 注 城建档案案卷审核备考表 本案卷已编号的文件材料共 张,其中:文字材料 张,图样材料 张,照片 张。 立卷单位对本案卷完整准确情况的审核说明: 立卷人: 年 月 日 审核人: 年 月 日 保存单位(档案馆)的审核说明: 技术审核人: 年 月 日 档案接收人: 年 月 日 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 向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 档案共计 册。其中:图样材料 册,文字材料 册,其它材料 张( )。 附:城市建设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三份,共 张。 移交单位(公章): 接受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151

移 交 人: 接 收 人: 移交日期: 年 月 日 城 市 建 设 档 案 移 交 书 向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 工程缩微品档案 。档号 。缩微号 。卷片共 盘,开窗卡 张,其中母片:卷片 盘, 开窗卡 张;拷贝片:卷片 盘,开窗卡 张。缩微原件共 册,其中文字材料 册,图样材料 册。其它材料 册。 附:城市建设档案缩微品移交目录 移交单位:(公章) 接收单位:(公章) 单位法人: 单位法人: 移交人: 移交人: 移交日期: 年 月 日 城 市 建 设 档 案 移 交 目 录 序 号 工程项目名称 案 卷 题 名 形 成 年 代 数 量 备 注 文字材料 图样材料 综合卷 册 张 册 张 册 张 注:综合卷指文字和图样材料混装的案卷。 152

工程档案 工作方案

工程档案整理工作方案 一、档案整理程序如下: 1、逐件整理文件材料,剔除重份及无归档价值的文件,补充缺页,保证每卷内容的完整性。 2、按照技术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将归档的文件材料按《分类规则》进行合理的分类、组卷、排列并编制档号。 (1)卷内文件排列。管理性文件资料排列,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汇总表在前原始表在后,文字材料在前图表在后,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文件在后;科技材料按原形成规律排列。 (2)工程图纸排列。按原设计图纸排列。 (3)每个案卷内的文字材料、图纸,应在每份(件)资料、图纸的右下角盖档号章。具体方法见能源部(1991)231号文中的编制说明。 (4)案卷内容排列。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文件材料、备考表、封底。 (5)案卷排列。视案卷情况,可按二级类目编制案卷流水号,也可按三级类目编制案卷流水号,但分类要尽量分到四级类目。案卷号必须是一卷一号,不能有重号。 (6)分卷。同类材料数量较多的,可分成多个案卷,每卷要分别拟写案卷封面,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在案卷题名上注明第几分册。编制流水案卷号,不能有重复的档号。 (7)装订。所有归档材料要拆除金属物用线装订成册或单份装订。成册的案卷编制页号,每个案卷内凡是有文字的文件材料都编制页码,正面编在右下角,空白页不编,顺序均从“1”开始,依次编制流水号。单份的文件材料依次编制件号。 (8)档号的编制。严格按照规定编制相应的档号。 (9)保管期限的划分。结合规定,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保管期限表。 二、索引目录的编制 工程项目的竣工档案需编制索引目录。索引目录由编制说明、分类目录及卷内目录三部分组成,工程项目档案按如下内容编制总结。 1、工程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的批准单位,时间、文号;项目总投资和概算;项目筹建、开工、竣工时间;项目建设、设计、施工(包分包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的单位工程总数,工程范围和主要工程量。

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ABC律师事务所 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所业务档案管理,统一业务档案管理流程,根据《律师法》、《档案法》及司法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业务档案是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从事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律师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业务档案管理是律师事务所的重要任务。 第二条本所实行纸制档案卷宗归档管理,有条件时建立电子档案并纳入档案管理范围,电子档案的管理办法由本所结合纸制档案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第三条卷宗材料应按诉讼程序或非诉讼业务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装订归档。 第四条律师业务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 第五条两名以上律师共同承办同一法律事务一般应合并立卷,但不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办的法律事务分别立卷。 第六条律师承办跨年度的业务,应在办结年立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做到一单位一卷。 第七条业务档案立卷实行承办律师负责制。 第八条律师业务档案由本所统一保管,律师因工作变动或因故调离本所的,应将其经办的业务档案及有关文件材料办理交接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二章归档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第九条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之前,应首先向委托人提交诉讼风险告知书并由委托人签字盖章,作为入卷归档材料。 第十条律师接办业务,经本所利益冲突审查后,填写收案登记表,经审批后由本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同时由委托人签发授权委托书。 第十一条律师在承办业务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必须用蓝黑色或黑色钢笔书写、签发,字体应当使用简化汉字并力求整齐、清晰。 第十二条业务办结后,由委托人如实填写《业务质量监督卡》,并将服务质量反馈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一并装订归档。

律师业务档案归档流程和注意事项

律师业务档案归档流程 和注意事项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律师业务档案归档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归档流程 13、裁定书、判决书;(必备) 14、上诉书、抗诉书;(必备) 15、律师工作日记 16、办案小结;(必备) 17、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18、结案卷宗归档呈批表(3份)。 第二,民事代理卷 1、卷宗档案目录表;(必备) 2、Oa案件信息表;(必备) 3、收费凭证;(必备) 4、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书;(必备) 5、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 6、阅卷笔录;

7、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8、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等); 9、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 10、承办律师代理意见; 11、集体讨论记录; 12、代理词; 13、出庭通知书; 14、庭审笔录; 15、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必备) 16、律师工作日记 17、办案小结;(必备) 18、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19、结案卷宗归档呈批表(3份)。(必备) 第三,法律顾问卷 1、卷宗档案目录表;(必备) 2、Oa案件信息表;(必备) 3、收费凭证;(必备) 4、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必备) 5、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 6、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 7、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 8、律师工作日记 9、工作小结;(必备) 10、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11、结案卷宗归档呈批表(3份)。(必备) 第四,其他非诉讼卷 1、卷宗档案目录表;(必备) 2、Oa案件信息表;(必备) 3、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合同;(必备) 4、收费凭证;(必备) 5、与委托人谈话笔录; 6、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7、调查材料; 8、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 9、律师工作日记 10、工作小结;(必备) 11、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 12、结案卷宗归档呈批表(3份)。(必备)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国家标准) 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88)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各级档案馆(室)和文书处理部门。 2、案卷卷皮格式 文书档案案卷卷皮分两种,一种是硬卷皮,一种是软卷皮。 2.1硬卷皮格式 2.1.1硬卷皮外形尺寸 封面尺寸规格采用300mm×220mm或280mm×210mm(长×宽)。 封底尺寸同封面尺寸。 封底三边(上、下、翻口处)要另有70mm宽的折叠纸舌。 卷脊可根据需要分别设10、15、20mm三种厚度。 用于成卷装订的卷皮,上、下侧装订处要各有20mm宽的装订纸舌。 本标准推荐使用250 克牛皮纸制作案卷硬卷皮。 2.1.2案卷封面项目 封面项目包括:全宗名称、类目名称、案卷题名、时间、保管期限、件、页数、归档号、档号。各项目具体位置、尺寸。 2.1.3封面项目的填写方法 2.1. 3.1 全宗名称: 全宗名称相同于立档单位的名称。填写全宗名称必须用全称或通用简称。如“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简称为“中共中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简称为“外交部”;“河北省人民政府人事局”“简称为“河北省人事局”。不得简称为“本部”、“本委”、“本省人事局”。 2.1. 3.2 类目名称: 类目名称指全宗内分类方案的第一级类目名称。在一个全宗内应按统一的方案分类,并应保持分类体系的稳定性。 2.1. 3.3 案卷题名:

案卷题名即案卷标题,一般由立卷人自拟。案卷题名应当准确概括本卷文件的主要制发机关、内容、文种。文字应力求简炼、明确。 2.1. 3.4 时间:卷内文件所属的起止年月。 2.1. 3.5 保管期限:立卷时划定的案卷保管期限,一般由立卷人填写。 2.1. 3.6 件、页数:装订的案卷要填写总页数,不装订的案卷要填写本卷的总件数。 2.1. 3.7 归档号:填写文书处理号,由立卷人填写。 2.1. 3.8 档号的编制: 封面档号由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组成。 全宗号:档案馆指定给立档单位的编号。 目录号:全宗内案卷所属目录的编号,在同一个全宗内不允许出现重复的案卷目录号. 案卷号:目录内案卷的顺序编号,在同一个案卷目录内不允许出现重复的案卷号。 2.1.4卷脊项目包括:全宗号、目录号、年度、案卷号,其排列格式尺寸。 2.2软卷皮格式 使用软卷皮装订的案卷,必须装入卷盒内保存。 2.2.1软卷皮外形尺寸: 软卷皮设封皮和封底,其封皮和封底可根据需要采用长宽为297mm×210mm(供A4型纸用)或260mm×185mm(供16开型纸用)的规格。 2.2.2软卷皮封面项目: 软卷皮封面项目及填写方法均同硬卷皮格式。封面项目尺寸、位置。 2.2.3软卷皮封二项目: 软卷皮封二印制项目包括:顺序号、文号、责任者、题名、日期、页号、备注。各项目具体位置、心寸。 软卷皮封二项目的填写方法同3.4卷内文件目录填写方法。 2.2.4软卷皮封三印制项目包括:本卷情况说明、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其尺寸位置软卷皮封三项目的填写方法同4.3卷内备考表填写方法。 2.3卷盒格式

案卷封面式样1

案卷封面式样1 档号 档案馆号 缩微号 案卷题名贺兰县丰庆路集污工程(东环路—东二环路) 竣工图 编制单位固原大夏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 2010年7月28日 密级保管期限 共 1 卷第 1 卷 档号 档案馆号 缩微号 案卷题名贺兰县桃源路银新干沟桥工程 竣工图 编制单位宁夏赐鑫水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 2009年11月30日 密级保管期限 共 1 卷第 1 卷 档号 档案馆号 缩微号 案卷题名贺兰县桃源路银新干沟桥工程

下部构造施工质量检测资料 编制单位宁夏赐鑫水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 2009年10月1日 密级保管期限 共 1 卷第 1 卷 档号 档案馆号 缩微号 案卷题名贺兰县桃源路银新干沟桥工程 桥面系、上部构造及桥板预制工程施工质量检测资料编制单位宁夏赐鑫水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 2009年10月1日 密级保管期限 共 1 卷第 1 卷 档号 档案馆号 缩微号 案卷题名贺兰县桃源路银新干沟桥工程 施工单位工程试验检测、质量评定资料 编制单位宁夏赐鑫水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 2009年10月1日 密级保管期限 共 1 卷第 1 卷 工程资料

银川市唐徕公园整治扩建三期、三期延伸段及徕源绿地灌溉工程名称: 卷名: 竣工资料 编制单位:宁夏赐鑫水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主管: 李伟 2008103020081120 编制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保管期限: 密级 保存档号: 共 1 册第 1 册 工程资料 银川市唐徕公园整治扩建三期、三期延伸段及徕源绿地灌溉工程名称: 卷名: 竣工资料 编制单位:宁夏赐鑫水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主管: 李伟 2008103020081120 编制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保管期限: 密级 保存档号: 共 1 册第 1 册 档号 档案馆代号 案卷题名上海东路改扩建工程 I标段 前期资料 编制单位宁夏二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 2006年6月30日密级保管期限 共 1 卷第 1 卷

档案馆备案资料装订封面

档号 档案馆(室)号 缩微号 城建档案案卷题名:广德县廉租房26#楼建设单位竣工 备案资料 建设单位:广德县建设委员会 设计单位:安徽中联建筑设计院 施工单位:宁国市中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时间:2008年12月开工,2009年10月竣工 工程地点:广德县红旗小区 本工程共1卷,本卷为第1卷,本卷共153张 保管期限:密级: 城市建设档案卷内目录

档号 档案馆(室)号 缩微号 城建档案

案卷题名:广德县廉租房26#楼监理单位竣工 备案资料 建设单位:广德县建设委员会 设计单位:安徽中联建筑设计院 施工单位:宁国市中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时间:2008年12月开工,2009年10月竣工工程地点:广德县红旗小区 本工程共1卷,本卷为第1卷,本卷共83张 保管期限:密级: 城市建设档案卷内目录

档号 档案馆(室)号 缩微号 城建档案案卷题名:广德县廉租房26#楼单位竣工备案资料建设单位:广德县建设委员会 设计单位:安徽中联建筑设计院 施工单位:宁国市中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时间:2008年12月开工,2009年10月竣工工程地点:广德县红旗小区 本工程共6卷,本卷为第1卷,本卷共201张

保管期限:密级: 城市建设档案卷内目录

档号 档案馆(室)号 缩微号 城建档案案卷题名:广德县廉租房26#楼单位竣工备案资料建设单位:广德县建设委员会 设计单位:安徽中联建筑设计院 施工单位:宁国市中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时间:2008年12月开工,2009年10月竣工工程地点:广德县红旗小区 本工程共6卷,本卷为第2卷,本卷共107张 保管期限:密级: 城市建设档案卷内目录

广州市建筑工程档案编制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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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国务院第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第78 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广州市房屋建 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穗建筑[2002] 61 号文),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同时,为了适应我国建筑业现行的规范标准,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的规范化管理,统一和完善全市各建设 工程单位对建筑工程档案的整理和归档要求,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 B50300-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 理规范》(GB/T50328-2001)和广东省建设厅下发的《关于统一使用〈广东省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的通知》(粤建管字[2003])120 号)的要求,并结合我市目前建筑工程的实际情况、有关工程建设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制定 了《广州市建筑工程档案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主要内容包括:《广州市建筑工程文件整理及档案移交规定》、《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 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0 号令)、《关于统一使用〈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的通知》(粤建管字[2003])120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2] 61 号)、《关于印发〈广 州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规定〉的通知》(穗建档[2002] 15 号)和《关于印发〈建设 工程中间验收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建监字[2001] 068 号). 本《指南》是对2002 年6 月编制的《广州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指南》的重 新修订,主要增加了监理文件的归档内容,同时根据《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 术资料统一用表》,对施工文件的归档内容也作了相应变动。本《指南》适用于建 筑工程。 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们,以便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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