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word 可编辑版)

2021年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word 可编辑版)
2021年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word 可编辑版)

2021年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任职资格 (2)

第三章职责与权利 (3)

第四章任免程序 (5)

第五章附则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做好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任职资格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