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印流程图公章使用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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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印流程图公章使用流程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用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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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章(公章)用印分类说明

行政章(公章)用印分类说明 ■、基本分类: 一、公司内外重大事项变更(董事长签批后可用印) 二、公司对外重大合作事项(董事长签批后可用印) 三、公司对外重大事务交涉(董事长签批后可用印) 四、主管部门一般事务办理(总经理签批后可用印) 五、日常经营管理涉及业务(总经理签批后可用印) 六、一般性证明或说明文件(总经理签批后可用印) 七、其他 ■、细化分类: 一、公司内外重大事项变更: 01、公司名称、股权、章程、经营范围、地址、负责人、股东关系发生变化或变更的; 02、公司成立新机构进行情况说明或办理的; 03、公司经营新项目启动或旧项目终止进行相关事项办理的;04、内部高管任免下发正式文件的; 05、内外事务办理时董事长授权的。 二、公司对外重大合作事项: 01、新项目启动、终止意向说明或函件来往的; 02、大宗商品采购或业务合作的(以10000元为限); 03、对外合作涉及账务来往10000元以上;

1 04、对外合作涉及到公司品牌冠名或品牌直接使用的; 05、对外合作涉及到对方进入我方经营场所展开经营性活动的;06、联合开展经营活动的。 三、公司对外重大事务交涉: 01、各类登报申明; 02、合同争议事项交涉的; 03、涉及民事、刑事诉讼案件的; 04、社会团体、协会事务参与的; 05、竞业协议执行或交涉的; 06、工程质量追责的; 07、大宗货品质量追责的(涉及账务10000元以上); 08、涉及公司版权、品牌形象、商标使用等事项交涉的; 09、主管部门处罚、问责事项交涉的; 10、涉及公司经营安全、品牌形象、或较大账目事宜(10000元以上)的其他交涉事项的。 四、主管部门一般事务办理: 01、日常经营表单、规章制度、说明文件等正常提交的; 02、证照审验办理的; 03、主管部门文件接收的; 04、主管部门检查、巡查配合的;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效力一样吗

一、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效力一样吗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是一样的,但是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更窄,实践中有的公司并没有合同专用章,是直接在合同上盖所在公司的公章。 二、合同章和公章的区别 从法律上说,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署的效力方面没有差异,公司之所以在公章之外,还另行刻制合同专用章,主要原因如下: 1、因为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使用与管理上存在区别。 第一、二者的管理部门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第二、用途范围及效力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专用于合同的签订,其效力仅限于合同签订。公章则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签订以外,还可涉及及于公司一切事务,如文件、通知及证明等,具有行政管理作用。 2、因为公司的合同工作具有常规性、专业性、使用合同专用章可以实现合同的专项管理,更好地控制合同风险。 因此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可以使得合同生效经过法律部门人员的审查把关,能够有效防止合同不经法律审查就直接对外签订生效问题的出现,能够更好的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险制度,严格把控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 三、刻制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有什么程序,要带哪些证件呢 1、拿着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公章 2、先到公安局登记备案,公安局开出证明后,到指定的地点刻章!——以上需原件及复印件!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公司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在法律实践中,持有上述法律文件的行为人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即授权代表)。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概由公司承担。

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和各地市分公司综合部为合同专用章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合同专用章的设计、刻制及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用印等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为:凡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不得用其他印章代替(合同专用章刻制之前可用行政印章代替)。不得在其他文件上使用合同专用章。 第四条合同专用章不得借用,不得携带外出。 第五条公司合同专用章由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分公司由综合部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用印时应严格审查、合法使用,不得让他人代管。 第六条合同经审查同意需加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经办人应持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合同经办人页签后的合同文本,向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或分公司综合部申请加盖合同专用章。加盖合同专用章应有用印记录。 第七条未经审查和审查未通过的合同,以及没有本公司合同编号的合同,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八条合同专用章出现丢失、损毁或被盗时,印章保管人要立即向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报告,综合部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和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由此产生的各种可能损失。

第九条合同专用章保管纳入员工离职、换岗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须办理合同专用章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换岗手续。 第十条合同专用章不得代用、混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结算手续,由此引起的责任由有关责任人员承担,并可视情况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任何部门、中心、分公司不得擅自刻制合同专用章,不得伪造公司合同专用章。否则,由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专用章保管使用的检查工作列入每年的合同检查范围之内。 第十三条本办法作为《合同管理办法》的配套制度,由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完整)某某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用章及合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公司合同审批权限,规范公司合同订立行为,加强对合同使用、制度的监督,防范和降低因合同的签订给公司带来的风险,规范公司合同制定行为,加强对公司印章的管理,规范公司印章的使用及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规范公司合同的拟定、审批及签章工作,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格式合同、部门合同文本的制定,以及对业务经办人员与合同对方拟定的合同的会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合同专用章、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的使用、保管等。 第4条本制度所称会审,指合同在拟稿以后、正式生效之前,由合同关键条款涉及的其他专业部门(如技术、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会同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 第5条为监督合同的有效履行,及早发现违约情况,避免或减少因违约或纠纷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保障本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6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合同违约及纠纷情况的处理。 第2章合同授权与审批 第9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指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或协议。 第10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书面合同审批,包括冠以合同、合约、协议、契约、意向书等名称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批。 第11条本制度中所称部门指代表公司洽谈、签订合同的各业务、职能部门。 第12条本制度中所称业务经办人是合同谈判、签订及履行的第一责任人,并有责任保证合同最终文本与经各级审批后的合同文本在条款内容上的一致性。 第13条合同的主体 1.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2.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合同; 3.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合同,确有必要签订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14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经公司总经理临时授权时达成的口头协议,事后应补办书面形式的合同文本。 第15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联系方式和法定办公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标的物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合同终止条件;专用合同约定的其他必要条款; 3.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

公章印鉴的使用管理制度

公章印鉴的管理及明细使用规定 一:目的: 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维护企业形象和合法权益,实现印章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特制定本办法。 二:要求: 所有用章(印)手续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的程序办理执行。 三:印章的分类: 根据用途、类别分为: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部门独体章; 四:具体内容: (一)管理制度: 1:部门独体章的使用须严格登记程序,完成审批手续后方可用印;不符合规定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资料、合同等,部门独体章保管人有权拒印; 2:任何情况不得携带各类章(印)外出或外借。若因工作需要,需提交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综合办登记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承担一切责任; 3:部门独体章的保管人由综合办统一管理并严格按公司印

章管理制度执行,不得私自使用印章,不得外借,不得因任何人的非本规定要求而违规用章; 4:公司公章的保管人员由总经理指定人代管,主管领导授权、详细登记后方可使用; 5:财务章、法人章必须经总经理授权并登记后方可使用;6:各类章一律不得使用在空白的:纸、单据、合同、协议上; 7:各类章的保管人有变更时,必须以文字形式完成使用记载、印章的交接手续; (二)使用范围: 1: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及有关资料; 3)公司对外提供的业务报告; 4)公司章程、协议; 2:部门独体章的使用范围: 1)公司范围类须上交备档的管理、变更、通知等事项;2)部门经授权的业务使用; 3)流程:必须经综合办审核文本后,报总经理批,方可登记用章; 3: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由直接上级批准,财务部执行;

推荐-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规范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保管行为,满足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维护 公司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专用章管理是指公司对外签订(变更、解除)合同时所使用的专用印章的管理。第四条公司对外签订(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应使用合同专用章。 第五条经董事长(总经理)授权,公司暂定刻制一枚合同专用章,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印章管理工作。未经许 可,不得擅自转交他人保管。 第六条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需要签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应由合同承办人持已分类编号的合同文本到合同专用管理部门(财务部)用印,同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已签署的盖印申请单(必须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及相关主 管领导审核会签同意,总经理阅签); 2.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批准并签署的正 式合同文本,合同由授权委托人签署的,需同时提供有效

授权委托书; 3.为方便公司业务部门开展工作,采供部、销售部、设备部 对外签订合同文本,须经主管副总审阅后,在指定专用邮箱发给总经理审批,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在财务部按规定手续用印。 第七条合同专用章管理部门(人员)的职责: 1.妥善保管合同专用章,不得遗失、毁损或擅自交与他人; 2.严格按规定使用合同专用印章; 3.建立使用台账,严格使用登记; 4.不得擅自将合同专用章携带外出签订合同,也不得在空白 合同书上加盖合同专用章,特殊情况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的除外。 第八条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 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温馨提醒:合同协议是经验性极强的领域,无法思考和涵盖全面,最好找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核后使用。范文供参考,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第十五条

合同专用章使用办法

附件二 合同专用章使用办法 为了避免公司用印风险,规范公司的内部管理,就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流程制定本办法: 一、合同评审和合同专用章实行审、盖分离制度,合同评审人与合同章管理人不得为同一人。 二、所有合同在盖章前必须经过合同评审,需印部门在用印前必须出示相应的合同评审表或合同会签表,合同章管理人审核合同评审表或合同会签表形式符合公司要求、内容完备后方可用印。否则合同章管理人可以拒绝用印要求。(特殊情况下请示分管领导同意) 三、合同评审及审批权限根据公司合同评审制度执行。 四、需重新用印的合同应将原合同交回,并重新经过合同评审程序后合同章管理人才可用印,原合同由合同章管理人统一销毁。 五、为增加合同份数而补充用印的,无须经过合同评审程序,但应持原合同交由合同评审员核对后合同章管理人方可用印。 六、用印后必须让经办人在合同章用印登记簿上按要求填写各子项,签字及办理时间。 七、加盖合同专用章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合同原件如有多页的,必须加盖骑缝章的,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八、加盖合同专用章后,发现错盖、或者不应加盖等情况,应立即收回加盖合同专用章的材料,由合同章管理人统一销毁,不得留下

错盖、或者不应加盖的材料。 九、不得在空白纸上盖合同专用章。 十、合同专用章禁止带出公司以外使用。如必须带出公司以外使用,须由领用人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领用人签字登记等程序后,才能由领用人携带前往,用后立即带回,并将合同专用章归还给保管人,且签字归还,注销借印。 十一、合同专用章使用时,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必须保证合同专用章在自己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使用期间,管理人须将合同专用章保存在保险柜,并保证只有自己能控制合同专用章,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合同专用章管理人承担。 十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章与合同章的区别,各种章的用途简介

公章与合同章的区别,各种章的用途简介 单位主体,包括公司等法人主体以及非法人单位, 在对外交往中离不开印章。可以说,在与外界发生 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印章起着在形式上代表单位意 志的作用。无论日常的交往,还是法院对纠纷的审 查判断中,依据盖章认定有关文件的效力进而确定 有关权利义务的归属已经成为一个常识。但每个单 位都备有不止一个印章,如企业法人往往备有公 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企业印章代表着企业全部或某方面的意志,不 正确使用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有人或许要问:法人企业的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人力资源部章的法律效力如何? 答曰: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样。 一、公章 公章的用途最多但不能用于银行等与钱的业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 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在这里,出现了“公章”的字样。国内的实际情况是,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营业执照以 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章、 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一般来说,这三枚公章 是具有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 鉴。根据企业的业务范围不同,有的企业可能还需 要刻制报关专用章,这枚章需要在海关备案。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 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 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 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 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 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 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公司意 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在法律实践中,持有上述法律 文件的行为人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即授权

(完整版)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公章是一个单位、组织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为规范公司公章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公章使用的严肃性、合法性,加强法律风险的控制,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章使用范围: 第一条对外公务中必须以公司名义签订或出具的章程、协议、请示、申请、报告、证明、书面答复、收件收据、资质资格证明(例如营业执照等)及其他合法材料。凡适用“合同章”、“人事章”、“报关章”等专用章的,应尽量避免使用公章。 第二条以公司名义对内发布的规章制度、通知公告及其他公文。 二、使用公章程序: 第一条申请及审批流程 1、对外常规性工作(详见附表一):

第二条使用公章申请及审批流程解释 1、申请和审批流程 用印须填写《用印申请单》,分属不同事务的材料分别填写申请单,严禁在一份申请单中夹带其他事务的材料。 申请单首先交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审核用途的真实性、必要性和材料的完整性。申请单必须是原件,若传真件、复印件须电话确认真实性。 常规性事项由部门经理审批签字后,总经办予以盖章。 非常规性事项,部门签字同意后交总经办主任审核签字,审核行文格式、条款设置及控制法律风险;最后交总经理审批签字。若无总经理签字,且需要立即盖章的,由总经办电话向总经理请示,总经理同意后予以盖章,事后用印人必须补充完成公章申请及审批流程。 2、盖章材料要求 原则上不得用复印件或传真件,除非是办事程序指定必须为复印件的(例如营业执照等)。材料字迹须清晰、正确。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不得有空白未填写部分。严禁在空白页、空白表上盖章! 用印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总经办不予盖章。 3、盖章 公章保管人须亲自对用印材料进行盖章。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公章进行盖章或作他用。 4、用印人填写《公章盖章登记表》 用印人亲自、如实填写《公章盖章登记表》,详细记录用印时间、用印人姓名、部门、用途等,最后由用印人签字确认。用印人登记时,公章保管人须在场监督。总经办须妥善保管《公章盖章登记表》,以便事后追溯和核对。 公章保管人核实《用印申请单》、《公章盖章登记表》、盖章材料一致无风险

公章和合同章的区别

-------------------------------------------------------------------------------------------------------------------------------------------- 知道公章和合同章的区别吗?公司还需要哪些印章? 单位主体,包括公司等法人主体以及非法人单位,在对外交往中离不开印章。可以说,在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印章起着在形式上代表单位意志的作用。无论日常的交往,还是法院对纠纷的审查判断中,依据盖章认定有关文件的效力进而确定有关权利义务的归属已经成为一个常识。但每个单位都备有不止一个印章,如企业法人往往备有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企业印章代表着企业全部或某方面的意志,不正确使用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有人或许要问:法人企业的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人力资源部章的法律效力如何? 答曰: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样。 一、公章 公章的用途最多但不能用于银行等与钱的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在这里,出现了“公章”的字样。国内的实际情况是,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营业执照以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章、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一般来说,这三枚公章是具有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鉴。根据企业的业务范围不同,有的企业可能还需要刻制报关专用章,这枚章需要在海关备案。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公司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在法律实践中,持有上述法律文件的行为人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即授权代表)。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概由公司承担。 二、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4次会议通过法释〔1998〕7号)第四条规定可以印证这一点。“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知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是

关于加强公章用印审批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公章用印审批工作的通知----------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关于规范用印审批的通知 各分公司、总公司各部门: 根据《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印章管理规定(2009修订版) 》,太平财发[2009]10号,中第五章有关要求~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对用印审批工作规范如下: 一、公司内部用印 由经办人提出申请~详细写明用印事由~经部门负责人和该部门总经理室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办公室,综合部/人事行政部,负责人进行复核~办公室复核后由经办人送公司总经理审批~涉及太平财发[2009]10号第31条规定的“公司险种条款、权利义务的有关单证~各类合同、协议、承诺书~对外公告、通告涉及公司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书, 以及其它经法律审核、见证的有关材料”等用印内容或需相关部门会签~还须提前由经办人报本公司合规法务人员进行审核或由相关部门会签~以上流程审批结束后公司公章管理员即可盖章用印。审批流程图见附1。 二、上、下级机构用印 由下级机构申请部门经办人提出申请~详细写明用印事由~经部门负责人和该部门总经理室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涉及太平财发[2009]10号第31条用印内容或需相关部门会签~还须提前由经办人报本公司合规法务人员----------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进行审核或由相关部门会签~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由经办人上级机构对口职能部门。上级机构对口部门要设一名经办人负责下级机构用印经办事宜~审批流程同上述第一条。审批流程图见附2。 三、其它要求 1.由于审批层级有变化~因此原太平财发,2009,10号文《印章使用申请单》格式有所调整~详见附件4。《印章使用申请单》每年须装订成册~并于次年6月底移交给档案管理部门存档备查。如通过流程审批的~流程单可作为审批单打印归档。 2.用印人提出用印申请时~须详细写明用印事由及用印材料份数、需盖章次数~如是合同或协议~需写明对方单位全称。 3.印章保管人要对超过1页以上的用印材料须全部加盖骑缝章~并做好完整登记。经过合规法务人员或公司总经理室领导审核的各类用印材料严禁作任何改动。 4.对于擅自更改已审批过用印材料的~将严厉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给公司造成较坏负面影响或带来损失的~将严格按照太平财发,2009,10号文第三十七条进行处理。 5. 在公司未启用统一的用印审批流程前~下级机构向上级机构报送非须原件的用印材料可扫描后通过内邮、传真等方式上报~必须原件盖章的材料可通过邮寄上报~启用统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一的用印审批流程后~用印内容须事先通过流程进行审批。 四、授权制度

合同专用章使用范围

合同专用章使用范围 合同专用章是必须备案的印章,使用备过案的合同专用章才能维护公司单位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合同专用章使用范围,希望能帮到你。 合同印章是指合同专用章。由于公章类印章均代表企业行为,加盖了合同专用章,就 等于公司承认了合同条款,就要受到合同的约束。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合同专 用章,表明双方当事人对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确定了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这是合同专用章的法律意义。 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与合同章管理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均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是加盖在企业、单位与他人(企业、单位)签订的生产经营、商务等业务方面与经济有关的合同上的专用印章。合同专 用章必须是在签订合同时使用,不得在空白纸页上盖合同专用章;不得将合同专用章用于非合同文书,所以一般合同专用章只盖在合同上,盖在其他文件上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是广 州印章连锁也看到有些公司规定,以公司名义签订的收件收据、补充协议、证明或其他材料,可申请盖合同专用章。对于这个广州印章连锁建议不要把合同专用章使用在合同签订 以外的地方。因为,所谓的"专用章",就是专用的,合同专用章,就是专用在合同上的印章。 合同专用章可以刻制多枚(刻制多枚时可在合同专用章加上数字来区分,如下图,合 同章中间加(1)、(2)等以此类推)。各别公司的业务广泛,很多因业务来往需要将合同专用 章带在身上去外地签定合同,在使用过程中必须由二至三个人一起去监管与保管合同专用 章规范使用,广州印章连锁建议合同专用章的保管要严格管理,因为合同一经盖印就生效,不正确使用合同专用章可能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与印章使用范围 公章可以说是"公家"的或是"公用"的印章,所以在所有印章中公章的效力范围是最大的,当然,公章比合同专用章效力范围也大多了。公司最常用的也是公章,有的公司是只 有公章而无合同专用章的,一般印章名称后面带有专用字样的,都为专用章,如合同专用 章就专用在合同上。因为有些公司只刻制了公章,而没有刻制合同专用章,所以,在签订

公章、合同章等的法律效力

公章、合同章等的法律效力 1、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 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 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 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 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 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公司意 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在法律实践中,持有上述法律文件的行 为人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即授权代表)。代理人在代 理权限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 后果概由公司承担。 2、法人章在规定的有限用途内使用,如税务申报.开支票等。在法律上,盖章是法人的行为,而不是一个自然人 的行为;在代表人签署个人名字的文件上,再盖有法人印章, 以此可确定该签字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而不是签字人的个 人行为。如印章所有人基于自己的意思将印章交与他人使 用,具有授予他人代理权的法律效果,印章所有者必须为该 意思内容承担责任。 3、财务专用章的用途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

4、发票专用章,单位用于开具发票时使用。 5、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 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 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 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 立。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但这不 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实际 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 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 6、电子签名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其中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 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 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这部 法律宣告了电子签名的在市场经济往来活动中的法律效力, 标志着能够表明企业法人法定身份和资格条件的方式有了 一个新的突破。这必将为今后的电子招投标活动即网上招投 标活动,开拓了一个新的、广泛应用的模式。

合同协议书专用章管理规定优选稿

合同协议书专用章管理 规定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避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风险,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第二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发放合同专用章: (一)对外联系购销、加工任务较多的部门; (二)取得授权委托具独立经营资格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成都金龙酒厂或部室对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监督机构 第四条具备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条件的部门、分支机构为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实行合同专用章专责人保管制度,由企业的负责人授权合同专用章专责人,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企业建立《合同专用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表上予以记录。被授权人员工作变动的应办理用章的交接手续。 第五条厂部法律事务室负责对企业合同专用章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情况。企业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记录和材料。 第三章用章的流程及档案保管

第六条合同专用章的用章申请审批权由企业依据合同的审批权限授权相关负责人员。超越授权范围的,将追究负责人和使用人的责任。申请人依据已获审批的《用章审批登记表》到用章管理员处办理用章。 第七条《用章审批登记表》包括用章日期、用章单位、用章内容、批准用章人、经手人、盖章人等内容,必须逐项登记字迹要清楚。 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人应对《用章审批登记表》上记载内容予以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盖章,并将用章记录在《用章登记簿》上登记。 第八条对须经过多部门会签的合同,凭会签表并在《用章登记簿》登记,可使用合同专用章,会签表复印件应保存备案。 第九条禁止在空白文本或空白合同书上预盖合同专用章。 第十条所有用印申请审批流程必须按以上流程严格执行,特殊紧急事项需要用章的,如单位领导均外出,用章人可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有用印审批权限的领导口头请示核准后,用章管理人方可用章,事后用章人应补齐用章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合同专用章管理人不在岗时,印章保管部室负责人应指定一名临时用章管理人,临时用章管理人除按照用章程序在合同上用章外,应于《用章审批登记表》的盖章经手人处签名备查。 第十二条盖章完毕后,印章保管人应将《用章审批登记表》、《用章登记簿》或相关文件审批表复印件等资料存档以备检查。 第十三条一般情况下,不得将印章携带出单位外使用。如确需在单位外用印时,必须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办理印章出借手续,并由印章管理人员或企业负责人指定的专人到场监印。

公章、合同章、法人章、财务章区别解析

公章、合同章、法人章、财务章区别解析 会计盖章绝对是一个很频繁的活儿,然而问题来了,有很多章要改,不知道咋盖?公章、合同章、法人章、财务章……确实挺多的,不会盖的不要紧,实操君给大家统一汇总下。 每个公司都有印章,每个印章的作用各不相同,但是都代表着公司的意志,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因此了解各印章的作用并加强印章保护工作非常重要。下面,我们就来看看那些令人头大的章。公司章主要有5枚,分别是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代表人名章。需要注意的是,除法人章外,其它4个章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到工商、公安、开户银行备案或预留印鉴。最近问我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采购与供应商签合同,但有的公司是盖公章、有的公司盖合同专用章,有的章是圆的、有的章是椭圆的,有的还不盖章。另外,有时财务要对方盖财务章,这财务章、公司章、法人代表章的,这里有什么讲究吗?” 法人代表章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人名签章。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是一种组织,不是某一个人,也不是某个单位的领导。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出了事儿,第一个责任人就是这个法人代表。视小野做过法人代表,每天诚惶诚恐,因为有责任。

法人代表章是以法人代表的名字篆刻的印章。 法定代表人章如果单独使用代表法定代表人自己,如果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 公章就是一个公司或组织的章,对外对内代表公司。 名称与执照上的名称一致,一个字都不能差。 公司的几个章各有什么用? 1、公司公章:公司效力最大的一枚章,是法人权利的象征。 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使用范围: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保管者:一般来说,公章的掌管者应该是公司创业者或其最信任的人,例如:董事长或总经理。 2、财务章:通常与银行打交道的时候会用到,比如银行的各种凭据、汇款单、支票的用印。另外,也会用于财务往来的结算等。 保管者:一般由企业的财务人员管理,可以是财务主管或出纳等。 3、合同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 一般来说,创业初期可以直接用公章盖合同,减少一支公章可以减少风险(比如遗失、公章私用等)。 保管者:可以是公司法务人员、合作律师或行政部门等。 4、发票章: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购买和开发票时,需要加盖发票章。

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对企业合同的专用章管理,规范企业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及保管,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保管等。 第2章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第3条合同专用章由企业综合管理部统一印制,并指定专人保管。 第4条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外签订合同由企业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总裁等)签章,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5条合同专用章仅限用于有关合同的签订,未经法务部核准,不得在其他文件上使用。 第6条业务经办人代表企业与合同对方签订合同的,需填写“合同专用章用印审批单”,经合同授权签字人审查同意后方可用印。 第7条印章管理人员对用印范围和用印手续严格审查,并对用印情况进行登记,不应为以下合同提供合同专用章。 1.未经编号的合同。 2.缺少审核及报签文件的合同。 3.属于代签但缺少授权委托书的合同。 第8条原则上,合同专用章不得携带外出使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合同专用章到异地使用的,应经总裁批准,并到印章管理员处办理借用手续。 第3章合同专用章的保管 第9条合同用印后,印章管理人员应及时收回合同专用章。 第10条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合同专用章交给他人保管。印章管理人员因故临时请假,应经总裁批准后指定临时保管人员,并做好交接记录。 第11条合同专用章存放在配锁的办公抽屉里,节假日放在安全处,并贴封条,重新使用时应先验锁和封条。 第12条合同专用章内容需要变更时,应停止使用并交综合管理部予以封存或销毁。 第13条合同专用章散失、损毁、被盗时,印章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领导予以处理,同时,登报挂失作废。 第14条废止的合同专用章保存××年。 第15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4章附则

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规范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保管行为,满足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专用章管理是指公司对外签订(变更、解除)合同时所使用的专用印章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暂定刻制十一枚合同专用章,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办负责刻制和统一管理,合同专用章的刻制规定参见公司《印章刻制、使用与管理规定》。 1?1号章:公司总部鄂东事业部,保管人:; 2. 2号章:鄂西分公司,保管人:; 3. 3号章: 鄂西分公司荆门办事处,保管人:; 4. 4号章: 鄂西分公司襄阳办事处,保管人:; 5. 5号章: 公司总部物资部,保管人:; 6.?号章:安徽分公司,保管人:

7?Z号章:子公司湖南慧正,保管人:; 8?&号章:贵州分公司,保管人:; 9?2号章:陕西分公司,保管人:; 10.10_号章:四川分公司,保管人:; 11.11号章:子公司中地时代,保管人:; 第五条公司对外签订(变更、解除)合匠一般应使用合同专用章。 第六条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需要签盖合同专用章的合同,应由合同承办人持已分类编号的合同文本到合同专用章管理部门用印,同时须办理以下手续提供并相关资料: 1.用印必须无格填写,要认真登记用印时间、用印编号、用印 单位、用印是由、份数、用印经办人,经用印部门负责人签 字和保管人确认后(外地办事处和分公司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审 批盖章),方可用印。详见附件《合同章使用记录表》。 2.相应项目未经立项、合同评审的,员工一律不得对拟签定的 合同申请盖合同专用章,否则第一次,给予保管人通报批评并计入 绩效考核评分;第二次,对用章人、保管人和部门负责人各罚款200 元(罚款在次月工资中扣除)。 3.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批准并签署的正式 合同文本,合同由授权委托人签署的,需同时提供有效授权委托

公司公章和合同章的区别

公司公章和合同章的区别 单位主体,包括公司等法人主体以及非法人单位,在对外交往中离不开印章。可以说,在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印章起着在形式上代表单位意志的作用。无论日常的交往,还是法院对纠纷的审查判断中,依据盖章认定有关文件的效力进而确定有关权利义务的归属已经成为一个常识。但每个单位都备有不止一个印章,如企业法人往往备有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企业印章代表着企业全部或某方面的意志,不正确使用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公司公章和合同章的区别 法人企业的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人力资源部章的法律效力如何? 四者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样,公章的用途最多但不能用于银行等与钱的业务,法人章与财务专用章统称为印鉴章,法人章俗称私章,合同章用于签订商业合同,其它合同用公章,公章也可以签商业合同,人力资源章属于内部章,一般情况下不对外使用,用于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内部人事事务,但签订劳动/劳务合同时常规生效的是企业公章,当然如果能够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部门章依然受法律约束。 一般来说,这三枚公章是具有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鉴。根据企业的业务范围不同,有的企业可能还需要刻制报关专用章,这枚章需要在海关备案。 刻制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有什么程序,要带哪些证件呢? 以上需原件及复印件。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

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 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 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公 司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在法律实践中,持有上述法律文件的行为 人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即授权代表)。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 围内以公司的名义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概由公司承担。 发票专用章,单位用于开具发票时使用。 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 使用。

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避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风险,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第二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发放合同专用章: (一)对外联系购销、加工任务较多的部门; (二)取得授权委托具独立经营资格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成都金龙酒厂或部室对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监督机构 第四条具备本管理规定第二条条件的部门、分支机构为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实行合同专用章专责人保管制度,由企业的负责人授权合同专用章专责人,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企业建立《合同专用章管理表》,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情况在表上予以记录。被授权人员工作变动的应办理用章的交接手续。 第五条厂部法律事务室负责对企业合同专用章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情况。企业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记录和材料。

第三章用章的流程及档案保管 第六条合同专用章的用章申请审批权由企业依据合同的审批权限授权相关负责人员。超越授权范围的,将追究负责人和使用人的责任。申请人依据已获审批的《用章审批登记表》到用章管理员处办理用章。第七条《用章审批登记表》包括用章日期、用章单位、用章内容、批准用章人、经手人、盖章人等内容,必须逐项登记字迹要清楚。 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人应对《用章审批登记表》上记载内容予以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盖章,并将用章记录在《用章登记簿》上登记。第八条对须经过多部门会签的合同,凭会签表并在《用章登记簿》登记,可使用合同专用章,会签表复印件应保存备案。 第九条禁止在空白文本或空白合同书上预盖合同专用章。 第十条所有用印申请审批流程必须按以上流程严格执行,特殊紧急事项需要用章的,如单位领导均外出,用章人可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有用印审批权限的领导口头请示核准后,用章管理人方可用章,事后用章人应补齐用章审批手续。 第十一条合同专用章管理人不在岗时,印章保管部室负责人应指定一名临时用章管理人,临时用章管理人除按照用章程序在合同上用章外,应于《用章审批登记表》的盖章经手人处签名备查。 第十二条盖章完毕后,印章保管人应将《用章审批登记表》、《用章登记簿》或相关文件审批表复印件等资料存档以备检查。 第十三条一般情况下,不得将印章携带出单位外使用。如确需在单位外用印时,必须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办理印章出借手续,并由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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