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化疗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化疗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化疗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化疗药物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临床化疗药物使用,保障用药安全。

2.范围:化疗药物遴选、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监测及评估。

3.定义

3.1化疗药物:在肿瘤治疗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控制肿瘤的药物,包括:细胞毒性药物、激素类药物、肿瘤分子靶向和生物制剂等,不包括各种肿瘤治疗辅助药物,如造血生长因子、止吐药和慎痛药等。

3.2化学治疗(简称化疗):是恶性肿瘤综合治疗的措施之一,是采用各种不同作用机制的细胞毒性药物联合或单独使用对肿瘤细胞发挥作用,对生长快的肿瘤细胞进行杀灭或抑制其生长,达到治愈或控制肿瘤的目的。

4.权责

4.1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医院化疗药物管理工作实施统筹管理;负责全院化疗药物品种的遴选及新购入化疗药物的审批。

4.2医务部:定期对医师、药师及护士进行化疗药物临床应用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定期对化疗药物医嘱及病例进行点评,对化疗药物的临床使用情况予以评价.对不合理使用化疗药物的情况进行整改。

4.3药学部:负责化疗药物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协助医务部进行相关培训及监管工作。

4.4医师:取得我院化疗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与自身专业技术职称相适应的化疗药物。

4.5药师:取得我院化疗药物处方调剂和调配资格的药师负责化疗药物的审方、调剂、发药和调配。

4.6护士:经过化疗药物培训考核合格后的护士负责化疗药物处方和医嘱的执行。

4.7医学工程与信息部:依据我院化疗药物处方授权,在我院HIS 系统中设置相应医师的化疗药物开方权限,并及时更新维护。

5.制度内容

5.1化疗药钧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5.1.1用药前应充分掌握患者病情,进行风险评估,客观评估疗效和不良反应。

5.1.2应针对患者肿瘤品床分期和身耐受情况,制订治疗方案。

5.1.3用药前务必与患者及其家属就病情、治疗方案及可能出现的风险充分沟通,并签署《化疗知情同意书》。

5.1.4化疗药物治疗应规范合理,依据公认的临床诊疗指南、规范或专家共识进行治疗,对预计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应有相应的处理方案。

5.1.5制定特殊人群的治疗方案:特殊年龄(儿童、老年人)及妊娠期、哺乳期患者和有重要基础疾病的患者需使用化疗药物时,应充分考虑上述人群的特殊性,从严掌握适应证,制定合理可行的治疗方案。

5.1.6用药时应注意与其他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充分认识并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毒副作用,施治前应有相应的救治预案,毒副反应一旦发生,应立即对症处理并严格按照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进行上报。

5.2化疗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5.2.1化疗药物的购用管理

5.2.1.1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本院化疗药物品种的避选,由药学部统一进行采购。

5.2.1.2化疗药物须从与医院签订有药品购销协议的药品批发企业采购。

5.2.1.3购用化疗药物应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根据临床实际情况,制订采购计划及补充计划。

5.2.1.4临床中购新的化疗药物时,应依据治疗需要,经各科室筛选、论证后,认真翔实填写新药申请表,并经科室主任签字后送药学部,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

5.2.1.5临床科室在紧急情况下,确需使用我院供应目录外的化疗药物时,可按《药品临时采购制度》规定临时申请采购后使用。

5.2.1.6新引进医院的化疗药物,生产企业及配送公司应提供相应的临床使用技术资料供药学鄱临床参考,临床药师针对新引进药物对临床进行相关介绍。

5.2.1.7临床使用我院没有.需要外购或赠送的化疗药物(如分子靶向药物),参照《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管理。

5.2.2化疗药物的储存、养护管理

5.2.2.1化疗药物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储存,并按医院高危药品相关规定设置明显标识,专柜保管。

5.2.2.2药品包装上具有明确毒性药品标识的化疗药物须严格遵循国家颁布的相关管理规定。

5.2.3化疗药物的审核、调配管理

5.2.3.1经培训授权的医师开具的化疗药物处方或医嘱单。

5.2.3.2经培训授权的药师根据《处方医嘱审核制度》的具体要求,对处方或医嘱进行适宜性审查。

5.2.3.3适宜性审查过程中,如出现超说明书用药,已在药学部备案超说明书用药可通过;未备案的超说明书用药的处方或医嘱需要医师向医务部中请审批,药学部备案后方可通过。

5.2.3.4适宜性市查过程中,如出现争议性处方,参照我院《争议性处方处置流程》。

5.2.3.5经药学人员审查合格后,予以调配并复核药品,确认无误方可发放或调配。

5.2.4化疗药物的调配管理

5.2.4.1静脉用化疗药物的调配应依据国家卫计委《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制定完善的静脉用化疗药物调配的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进行调配。相关技术人员,应经过相关专业知识、操作技能、调配流程及安全防护等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化疗药物的调配工作。

5.2.4.2化疗药物调配成品的保存条件,如放置时间、储存温度.是否需要避光等应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以保证药效及其安全性。

5.2.4.3调配完成后的成品化疗药物需要有提示标签作为特殊警示。

5.2.5化疗药物的使用管理

5.2.5.1化疗药物应首选考虑采用中心静脉给药,可采用经外周插管的中心静脉导管(PICC)或皮下埋藏式导管输注系统、中心静脉导管(CVC)。具体PICC和CVC操作参照《PICC维护操作规程及评分标准》和《中心静脉置管(CVC)维护操作规程及评分标准》。

5.2.5.2化疗药物输注应由科室经过相关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及安全防护等培训的护士进行,用药过程中应注意化疗药物的保存条件、给药方式.输注速度、输注时间、渗漏处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

5.2.5.3护士给药前必须执行独立的双核对。双人独立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并仔细检查药品的外观状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给药。

5.2.6化疗药物的运送管理

5.2.

6.1化疗药物的运送应遵循以下原则:尽量减少与化疗药物不必要的接触;尽量减少化疗药钧对环境的污染。

5.2.

6.2为保证化疗药物安全有效地管理和使用,抗肿瘤药应仅限在院内使用,同时做好相关人员的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如发生溢出,按《化疗药物襁出处理预案》处置。

5.2.

6.3调配成品应由专人送到病区,护理人员经核对后签字接收;在运送过程中应使用专用袋进行配送。

5.2.

6.4接触抗肿瘤药的用具、污物应放入医疗垃圾专用袋(应为双层)内集中封闭处理,收集容器应坚固、防漏和带盖。

5.2.7化疗药物的安全管理

5.2.7.1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化疗药物相关知识的培训。

5.2.7.2药学部按照药品购入储存管理制度保管药品,在购入或储存环节中发现药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临床科室在药品储存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并将问题药品退回药学部处理。

5.2.7.3必须确保治疗流程中药物的领取.摆药、调配、查对、更换液体等步骤安全,加强药品在调配过程中的安全性监测。

5.2.7.4用药过程中,应加强用药监护,密切观察用药反应,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取积极措施,救治患者。

5.2.7.5医护人员应掌握化疗药物的相关不良反应及药液渗漏发生时的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一旦出现给药部位药液漏出,需及时采取相应的对症处理,以减轻对患者造成的局部损害。

5.2.8化疗药物在调配和给药时的防护措施管理

5.2.8.1所有化疗药物都应在生物安全柜内调配。

5.2.8.2所有调配和使用人员都应接受安全防护措施的培训。

5.2.8.3调配好的化疗药物装入专用袋内转运,整理箱上粘贴明显标识。

5.2.8.4调配和使用人员应根据情况选用一定的防护措施,配制人员穿防护服、口罩和乳胶手套,使用人员戴口罩.手套。

5.2.8.5孕妇或疑已怀孕者,应避免处理化疗药物。

5.2.8.6药学部应保存受过专业培训的调配化疗药物的药师名单和每年的体检档案。

5.2.8.7调配化疗药物的人员定期轮岗。

5.2.9化疗药物的使用人员资质管理

5.2.9.1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相应专业资质,并经过相应的专科培训且考核合格的医师,方可获得化疗药物的处方权。

5.2.9.2医务部和药学部每年组织对未从事过化疗药物治疗的专科临床医师及需要应用化疗药物治疗、有资质的非专科医师进行相关培训,并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由医务部备案。

5.2.9.3护理部和药学部每年组织对未从事过化疗药物治疗的专科护士进行相关培训,并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由护理部备案。

5.2.10化疗药物的临床使用监测与评估管理

5.2.10.1各使用化疗药物治疗的相关临床科室应开展合理应用化疗药物的培训与教育,积极促进本科室化疗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并将化疗药物合理使用纳入本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考核体系。

(完整word版)病房管理制度

二、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科主任和各级医护人员应尊重和支持护士长履行职责,并 共同做好病区管理。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 操作轻。 3、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精密贵重仪器有使用要求 并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变动。 4、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5、保持病房清洁整齐,布局有序,注意通风。 6、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有姓名胸牌上岗。 7、患者必须穿医院患者服装,携带必要生活用品。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 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附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1、主动向新入院的患者介绍医院的有关制度和病房环境,进行入院评估,了解患者的要求, 使他们尽快适应环境,接受治疗。 2、工作认真负责,语言文明,态度诚恳,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患者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 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原则。 3、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向患者 进行解释。 4、尊重患者,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5、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严格遵守操作流程,耐心细致解释,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 患者痛苦。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遮挡患者或到处置室进行。 6、条件允许时,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患者应分别安置。患者死亡和病情恶化时应保持镇静, 尽力避免影响其他患者。 7、对手术患者,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患者的恐惧和顾虑;术后要告诉患者转 归情况,使其安心休养。 8、保持病房安静整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噪杂。6am前、9pm后(夏季时间10pm后) 及午睡时间,尤其应保持病房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9、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清洁卫生。生活垃圾、医用垃圾分类放置,及时处理。 10、重视患者的心情护理,对其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应尽可能设 法解决,并定时向患者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附2:病房管理要求 1、病房保持空气新鲜,安静整洁,有消防疏散图及标示。

药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药品进货、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为规范购进渠道,保证药品质量,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采购药品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购进药品应以质量为前提,从合法的企业购进,购进时要审核购入药品的 合法性;对与单位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应进行合法资格的验证。 第三条购进药品时,要向供货单位索取以下资料备查: 一、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 执照》复印件; 二、注明质量条款的书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 三、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⑤合法票据; 五、从生产企业购进的药品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并加盖原检验机构 公章; 六、购进医疗器械还要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 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营业执照》,该批次 的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等。 第四条购进药品应签订有明确质量条款的购货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并按购货合 同中质量条款执行。合同中应明确:药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药品附产 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第五条购进进口药品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 《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第六条购进特殊管理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条购进药品应有合法票据,并按实际购货情况的原始票据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内容应包括: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验收结论等。购进票据和记录应妥善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第八条购进药品的质量检查、验收由质量验收员负责。从事药品验收人员应经县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药事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第九条验收人员对购进的药品,要及时进行质量验收,特殊管理的和需冷藏的药品应随到随验。验收时应根据原始凭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逐批次对来货品名、剂型、规格、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生产批号、有效期、数量、供货单位及药品合格证明等逐一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对其外观性状、包装等进行检查。验收整件药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第十条在对药品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品种,应拒收并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及时报告分管质量负责人。 第十一条验收医疗用毒性药品、外用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其中毒性药品必须双人逐一验收到最小包装。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应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还应有国家规定的专用标识。 第十二条验收首次从生产企业购进的品种,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若为复印件应盖有该生产企业原检验机构印章。 第十三条验收进口药品应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通关单》和“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进口血液制品等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并加盖供货单位质量机构原印单。 第十四条进口药品或医疗器械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名称、主要成份以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确合理地储存约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职责是: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 三、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按照药品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二)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一)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 1、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2、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 3、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4、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二)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 1、药品与非药品(指不具备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物品)应分库存放。 2、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3、品种与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危险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 5、药品中的危险药品应存放于危险品专库。 6、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 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专区内,按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8、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内,经质量验收并确认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9、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或分开堆垛,入混批堆码,每一垛

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间各应不超过一个月。 10、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摧毁月报表。 11、近效期药品应挂近效期标志。 12、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规范操作。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13、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四)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 1、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 2、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 3、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4、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 5、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cm。 (五)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其中: 1、黄色: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 2、绿色: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 3、红色:不合格药品库(区)。 (六)药品入库时应按照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经过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或盖章后办理入库手续。 (七)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有权拒收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应接受药品养护员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掌握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仓间温、湿度等管理,正确储存药品。 (九)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坚持检查复核后出库发货。(十)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做好出库发货复核记录。

化疗药物配置管理制度

化疗药物配置管理制度 (一)操作环境安全管理 1.条件允许,应配备生物安全柜: (1)办公室和化疗配置间应有明确的分区,配置间为限制区,须有单独的洗手、干手设施。 (2)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进入配置间,配置间入口处应有醒目的标识。 (3)操作中不要在工作区外走动,尽量避免频繁的物流及人员进出。 (4)在储存药物的区域设置适当的警告标识,提醒工作人员注意职业防护。 (5)在药物配置区域不允许做与配置药物无关的事情,如进食、喝水等。 (6)操作人员不得将个人防护器材穿戴出配置间。 2.如条件不允许,可在治疗室内安装排风扇,保证空气流通,及时排除含有药物微粒的气溶胶或气雾,减少被化疗药物沾染的机会。 (二)配药时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操作者应穿防护衣,戴口罩、圆顶帽子、双层手套(在聚乙烯手套外加戴一层乳胶手套)、鞋套;在无生物安全柜条件下配药时可佩戴护目镜、必要时戴面罩。下班前应充分洗浴。 (三)配药过程感染控制要求

1.操作前准备好化疗药物配置防护工具包1个,包括一次性无渗透个人防护服1件、口罩1个、圆顶帽子1个、双层手套(聚乙烯手套外加戴一层乳胶手套)、鞋套、护目镜1个、双层可系带的医用厚塑料袋2个(预先贴上“危害性废弃物”的警示标识)、一次性镊子1把、一次性刷子1把、一次性小铲子1把、一次性无纺纱布4块,另备利器盒1个、警示牌。 2.操作过程中,若出现喷溅药物,应立即停止操作,用一次性无纺纱布吸附操作台上的溢出液,丢入化疗专用医疗垃圾箱,并清洗消毒操作台。 3.在配药时选用一次性注射器,尽量选择容积比所吸药品体积稍大的注射器,注射器中的液体不能超过注射器容量的3/4,防止吸得太满使针栓滑脱。 4.打开安瓿前,轻拍瓶颈和瓶身上部,使瓶颈上的药液沿瓶壁流入瓶底,开启时用无菌纱布包住瓶颈。 5.配好的药液置于化疗配药间专用药品转运容器内,加盖后放入传递窗备用。 6.注意在戴上手套之前或脱去手套后应立即洗手,手套和制服若被污染应立即更换。 (四)化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1.配药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如密封瓶、一次性注射器及多余的药液等及时弃于配置间内的密闭化疗专用医疗垃圾箱内,利器如安瓿瓶等放入利器盒中。

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制度

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管理制度 (试行) 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广东省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指南》等政策法规的要求,为加强我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规范管理,建立透明和受到监督的药品遴选、调整管理制度,优化新药引进、品种增补及替换、淘汰机制,确保药品购销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机构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药事会)负责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初步遴选、审核、提出调整建议和日常管理工作。 医院药事会定期组织召开医院药品遴选专家会议,负责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遴选、新药引进、品种增补和替换、淘汰等管理工作。 药品采购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遴选、审核、新药引进、药品采购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当进行目录遴选或新药引进评审时,须抽派代表参加,负责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遴选调整原则 1、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品规数原则上不超过1000种。 2、医院基本供应目录药品原则上从广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挂网目录中遴选,优先选择国家和省市医保药品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 3、目录调整严格执行如下规定: 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1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4、各临床科室每一年度要在医院现有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临床首选的原则,结合本科的诊疗科

目、用药特点,合理确定本科基本用药的药品品种、剂型,建立科内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做到品种齐全,比例恰当。同时上报医院药事会统一备案。 5、医院药事会综合分析各科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每一年度定期组织召开一次遴选会议,参加遴选的专家应当在25人以上,对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和调整。 6、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内药品应当由药库统一采购供应,临床上非经医务科同意不得使用非由药库采购供应的药物。 三、药品增补 1、药品增补是指对本院已有药品(按药品通用名计)增加剂型、规格或其他生产厂家品种。 2、临床科室要增补药品,必须由科室主任组织召开科室药事管理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填写《药品增补申请表》,和《廉洁承诺书》一并经小组成员签字后,附讨论会议记录递交临床药学室。 3、药品增补原则: (1)能最大限度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2)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已进入基本药物目录、医保目录的产品。涉及同类或同种药品的比较,应综合考虑药品安全质量、生产企2业规模、价格、品牌等因素。 (3)原则上不超过“一品两规”,如有特殊临床需求,有多种剂型和规格时,优先考虑临床常用剂型和规格,兼顾特殊人群用药(老人、孕妇、儿童)安全性; 4、药品增补须经药事会审核讨论,2/3以上与会委员投票同意的申请品种方可进入新药引进评审专家会议,获得参加新药引进评审专家会议50%(不含50%)以上专家同意,才可正式纳入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四、新药引进

三甲医院护理管理制度汇编

病房安全制度 1.物品固定放置,便于清点,保证患者行动安全。 2.病房内禁止吸烟与饮酒,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酒精灯及点燃明火,以防失火。人离开时关灯、关空调。 3.加强对陪护和探视人员的管理。 4.贵重物品不要放在病房内,做好贵重物品保管的宣教工作。 5.病房晚九点应及时清理病房内探视人员离开病区,并督促病人休息。 6.加强巡视,如发现可疑人员,及时通知保卫部门。 7.空病房要及时上锁。 8.按要求畅通防火通道,不堆、堵杂物。 9.消防设施完好、齐全,上无杂物。掌握病区内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10.病室、厕所应保持地面干燥,并设有防滑标志。 治疗室工作制度 1.保持室内清洁,每完成一项工作,即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每周彻底扫除一次。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3.各种内、外用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毒、麻、限剧及贵重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高浓度电解质液、氯化钾、肌松剂等高危性药物单独存放,超正常剂量使用有严格的流程规范管理。 6.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7.干缸无菌持物钳,每4 小时更换。 8.已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放入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内,按感染性废物处理,不得返回治疗室。 9.使用后的完整无药液的玻璃瓶,装入黑色垃圾袋内,送入规定处处理,损伤的玻璃类应放入锐器盒内存放,并按损伤性废物处理。 10.无菌物品应注明灭菌日期、按日期先后顺序摆放,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11.定期进行空气和无菌物品采样培养,每日使用臭氧消毒机消毒,并有登记签名。 12.打开后的无菌液体,需继续使用者,需注明打开日期与时分,仅限于当班时间内使用。 13.定期对全部药品和一次性用物进行有效期的清理,保证治疗室无过期药品。 抢救车管理制度 1、抢救车有抢救药品、物品一览卡,确保医护人员能够及时获取抢救药品和物品。 2、所备药品、液体、物品均建立账目,保持一定的基数,定位放置,专人管理,班班清点、检查有记录。 3、保持抢救车清洁,抢救物品、药品齐全适用,抢救车内药品、物品应在距失效日期前一个月更换。 4、抢救药品放入药品袋内,按作用机理分类放置,所有药品有效期标示;抢救物品按

麻醉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麻醉科备用药品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麻醉科应根据《安徽省六安市人民医院临床科室(病区)备用药品管理规定》备用药品,如有品种和数量调整时,应重新申报和审批。多余的或不需要的备用药品应及时退回药剂科,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备用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按照有效期的先后顺序排放,使用后应及时请领补充,保持数量与基数一致。 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专人持麻醉医生开具的专用处方(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住院号、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诊断以及药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日期),经电脑记账后到药房登记领取药品。 四.领取的备用药品存放之前需进行登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建立专用进出账册进行逐笔登记,内容包括:日期、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领药人、复核人。其它药品需登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 五. 备用药品应根据有关规定分类分批存放,防止混淆,贮存条

件符合要求。每日对药品贮存环境的温度、湿度进行记录。对易燃易爆药品要有防燃防爆措施。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放入保险柜,即用即锁,班班交接并做好记录。 六.各手术间周转药品车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实行基数管理。麻醉医生在领取药品时需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批号、数量、领药人、发药人。麻醉医生将每日使用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空安瓿和专用处方交至专人负责统计、分类,按品规进行批号、数量的登记,定期交药房处理,发放药品时应将旧批号药品先行发放使用,避免药品过期。 七.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按品规进行每日消耗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患者姓名和用药数量,专册保存三年。 八.建立备用药品专项检查制度,定期清点、检查、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放臵不合格药品区,并报药剂科统一处理,做好记录。

医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 副本

新津县花桥镇公立卫生院 基本药物配备管理制度 为规范医疗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加快推进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有效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四川省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制定我院基本药物管理制度。 一、优先使用制度 坚持全面配备、优先和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 1、优先配备基本药物,由药剂科按照临床用药需求确定采购的品种;需要引进的,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遵循基本药物优先引进的原则研究同意引进后进行采购。 2、由药剂科及时公布医院基本药物购进和供应信息,医院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应及时下发临床科室。 3、各临床科室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合理优先选择使用基本药物,医师在制定诊疗计划时,应优先、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同时使用品种数及使用金额必须达到相应标准。 4、为了满足临床首选基本药物的要求,对基本药物品种及规格的调整和临床需求的新增品种,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我院基本药物使用品种及数量提出意见,交由院长批准后执。 5、积极宣传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加大基本药物使用的宣传与教育力度,加强基本药物知识的培训,提高医师和患者使用基本药物的自觉性。 6、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临床合理用药制度,加强基本药物应用管理,严格执行处方点评管理制度。 二、基本药物的购销管理 1、对基本药物的购销全部实行合同管理。我院按照《合同法》等规定,与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平台上挂网配送企业签订阳光采购合同。采购人员每月在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平台上进行采购,每月三次,禁止网下采购。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管理,因病施治,合理使用药品,减少患者的负担,减少药品使用带来的不良反应,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医院的有关文件,认真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提高合理用药的认识,做好相关的工作。保证药品使用过程中因病施治,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的负担以及药物带来的不良反应以及防止药害事件的发生。 二.管理措施 1.认真学习业务 全院职工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药物的使用水平。由医务科、组织有关医疗及药物知识的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水平。 2.监管组织落实 充实完善药物合理应用评价领导小组。 3.完善管理制度 (1)医院重点对抗菌药物、心脑血管药物、抗肿瘤药物及肿瘤辅助治疗药物、生物制品等药物进行监控,依据规定合理使用上述药物。 (2)完善合理用药的点评制度,作好合理用药的点评工作。

4.临床医生使用药品时,应合理用药,合理施治,严禁大剂量、超范围、超适应症、超疗程使用药品,使药物选择合理,给药途径合理,使用方法合理,减少患者的不良反应和经济负担。合理用药评价工作应重点检查上述内容。 5.提高全院业务人员的知识水平,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方式掌握药品知识,掌握上级有关合理用药的规定。认真开展三基训练,掌握知识技能,服务临床,服务患者。 6.开展合理用药评价工作 (1)医院药物合理应用评价专家组不定期的下临床检查病历,并且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上级。 (2)医院每周行政查房时,专家组成员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检查运行病历医嘱用药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医院 。(3)临床科室要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加强有关药物知识的学习,并且开展用药自评,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的倾向。 (4)按照卫生部的指示每月开展药物使用情况点评。 (5)药剂科临床药学室不定期的专题检查调研临床药物的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 (6)药剂科、门诊办公室不定期检查医师门诊处方的合理性,提交医院。

医院化疗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化疗药物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临床化疗药物使用,保障用药安全。 2.范围:化疗药物遴选、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监测及评估。 3.定义 3.1化疗药物:在肿瘤治疗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控制肿瘤的药物,包括:细胞毒性药物、激素类药物、肿瘤分子靶向和生物制剂等,不包括各种肿瘤治疗辅助药物,如造血生长因子、止吐药和慎痛药等。 3.2化学治疗(简称化疗):是恶性肿瘤综合治疗的措施之一,是采用各种不同作用机制的细胞毒性药物联合或单独使用对肿瘤细胞发挥作用,对生长快的肿瘤细胞进行杀灭或抑制其生长,达到治愈或控制肿瘤的目的。 4.权责 4.1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对医院化疗药物管理工作实施统筹管理;负责全院化疗药物品种的遴选及新购入化疗药物的审批。 4.2医务部:定期对医师、药师及护士进行化疗药物临床应用和规范化管理培训;定期对化疗药物医嘱及病例进行点评,对化疗药物的临床使用情况予以评价.对不合理使用化疗药物的情况进行整改。 4.3药学部:负责化疗药物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协助医务部进行相关培训及监管工作。

4.4医师:取得我院化疗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与自身专业技术职称相适应的化疗药物。 4.5药师:取得我院化疗药物处方调剂和调配资格的药师负责化疗药物的审方、调剂、发药和调配。 4.6护士:经过化疗药物培训考核合格后的护士负责化疗药物处方和医嘱的执行。 4.7医学工程与信息部:依据我院化疗药物处方授权,在我院HIS 系统中设置相应医师的化疗药物开方权限,并及时更新维护。 5.制度内容 5.1化疗药钧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5.1.1用药前应充分掌握患者病情,进行风险评估,客观评估疗效和不良反应。 5.1.2应针对患者肿瘤品床分期和身耐受情况,制订治疗方案。 5.1.3用药前务必与患者及其家属就病情、治疗方案及可能出现的风险充分沟通,并签署《化疗知情同意书》。 5.1.4化疗药物治疗应规范合理,依据公认的临床诊疗指南、规范或专家共识进行治疗,对预计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应有相应的处理方案。 5.1.5制定特殊人群的治疗方案:特殊年龄(儿童、老年人)及妊娠期、哺乳期患者和有重要基础疾病的患者需使用化疗药物时,应充分考虑上述人群的特殊性,从严掌握适应证,制定合理可行的治疗方案。

《病房管理制度》

《病房管理制度》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和积极协助下,病房管理由护士长负责,全体医护人员参与。 二、严格执行陪护制度,加强对陪护人员的管理,积极开展卫生宣教和健康教育。 三、主管护士应及时向新住院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医院规章制度,及时进行住院患者安全告知,教育患者共同参与病房管理。 四、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开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五、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应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六、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定着装。病房内不准吸烟,工作时间不聊天、不闲坐、不做私事。治疗室、护士站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原则上,工作时间不接私人电话。 六、患者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患者使用,出院时清点收回并做终末处理。 七、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八、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患者对医疗、护理、医技、后勤等方面的意见,对患者反映的问题要有处理意见及反馈,不断改进工作。

九、病房内不接待非住院患者,不会客。值班医生与护士及时清理非陪护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严禁散发各种传单、广告及推销人员进入病房。 十、注意节约水电、按时熄灯和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十 一、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病房卫生间清洁、无味。 第二篇:干部病房病房管理制度干部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班护士和责任护士协助管理。 2、医护人员必须穿工作服、工作帽,着装整洁,佩戴胸卡上岗。病房内不准吸烟。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每月召开一次病人工休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5、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6、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出院时清点收回。 7、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8、病房内不会客。进行护理操作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随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流程

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减少药物的不良反应及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 二、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第一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室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三、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说明书范围使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及时修订和完善用药方案。门诊用药不得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 四、医师在使用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时应告知患者,并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使用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和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师承担。 五、药房应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对药品进行拆零调配,并加强管理,杜绝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药房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院合理用药专家督导组报告。

病房管理制度3篇【最新版】

病房管理制度3篇 病房管理制度1 1、病房由护士长、科主任负责管理,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进行健康教育,征求病员意见,改进服务态度,加强病房管理工作。 2、工作人员自学遵守各项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做到认真诊治、精心护理、合理用药、严格执行医嘱、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3、时刻保持病房的安静,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说话轻,关门操作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搬动。 5、保持病区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帚地两次、过道三次。每周大清扫、擦窗一次。一桌一帕用消毒剂擦灯柜每日一次。拖帕应分别放置。 6、工作人员要佩带服务牌上岗,上班时,均应衣冠整洁,必要

时应戴口罩,不得在病区内吸烟。 7、新病员入院,要热情耐心宣传环境卫生、住院须知、查房时间、治疗时间、住院期间的有关注意事项等。床单元的物品按基数交给病员保管,出院时清点收回清洁处理。 8、护士长全面负责管理病区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遗失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力妥交接手续。 9、发现传染病人时,应及时填写传染卡上报。 院办公室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起草全院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安排、总结、纪要、请示等,拟定各种行政、规章制度等文件。 3、负责文件登记、收发和传送、文件打印下发、上报文件及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印章使用保管,全院的出勤登记、统计及请假事宜,行政工作日常安排,上下级通讯联络,职工的建议、意见,群众来信、来访处理,接待参观学习、上级考察和检查工作等。 5、收集院内外有关医院工作、行政管理等住处并整理分析供院领导决策参考。工作人员应严守秘密,未传达任务不得外露医院医疗行政后勤秘密。 6、作好医院大事记录。 7、完成院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医务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领导下,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业务工作的政党开展,直辖市各科室间的关系。 2、科内工作人员应熟悉有关医疗卫生法规,正确执行医疗规章制度。 3、根据质量管理的要求,每月检查一次各科医疗规章制度执行

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样本)

协庄煤矿医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药品管理岗位工作职责 一、药事管委员会工作职责 1、单位通过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指挥质量管理小组行使职权,保证本单位质量方针、目标的顺利实现。 2、组织并监督医院学习、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3、组织并监督实施年度医院质量方针、目标。 4、负责医院质量管理部门的设置,确定各部门质量管理职能,确保医院质量管理工作人员有效行使职权。 5、审定医院质量管理制度,组织人员检查、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6、定期召开质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处理医院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负责对首营医院和首营品种的审核 8、确定医院质量奖惩措施。 二、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小组工作职责 1、通过检查和考核执行情况,达到实现质量管理的目标和方针。 2、负责对各部门质量管理制度、操作程序、工作职责到位程度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考核。 3、起草考核制度和考核方式并进行考核记录。 4、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上报药事管委会后,根据批复意见,监督整改、处罚、奖励。 三、质量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1、通过行使质量管理职权,落实执行医院质量管理的方针,从而实现质量方针、目标。 2、负责本医院药品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对药品质量具体负责,在医院内部对药品质量行使裁决权。 3贯彻执行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根据其内容负责起草和修订质量管理制度、工作职责、操作程序,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 4、负责建立医院所经营药品并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 5、负责管理质量验收、养护工作,指导和监督药品、保管、运输中的质量工作。 6、参与对首营医院、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7、对药品质量的查询、投诉、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报告。 8、负责不合格药品的审核确认,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9、负责收集和处理质量信息,收集药品质量标本,并建立质量信息档案。 10、协助开展对职工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培训。 四、药品采购人员工作职责 1、为使购进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采购员具体负责药品购进工作。 2、负责索取供货单位的有效证件,填写首营医院、首营品种审核表。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说课讲解

关于印发《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各科室: 为规范肿瘤化学治疗等特殊药物的规范使用,加强对肿瘤化学治疗等特殊药物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为合理使用肿瘤化疗药物,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根据肿瘤化疗药物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将肿瘤化疗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和临床试验药物三级进行管理。 (一)特殊管理药物:指药物本身或药品包装的安全性较低,一旦药品包装破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肿瘤化疗药物。 (二)一般管理药物:指未纳入特殊管理和非临床试验用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 (三)临床试验用药物:指用于临床试验的肿瘤化疗药物。 (四)医院“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南原则》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了部分肿瘤化疗药物,新品种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般管理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2.特殊管理药物: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3.临床试验用药物: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试验用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权、配制权和调配权的获得 (一)处方权的获得: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在三级甲等医院的化疗专科或自治区卫生厅等相关部门指定的肿瘤化疗培训基地连续工作或进修学习6个月(含6个月)以上; 3.每两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次的省级以上(含省级)肿瘤化疗专业培训或学术活动,取得相关的继续教育I类学分5分以上。 (二)配制权的获得 1.具有执业资格。 2.在化疗专科或自治区卫生厅等相关部门指定的肿瘤化疗的培训基地连续从事肿瘤护理工作或进修学习3个月(含3个月)以上; 3.每2年必须参加肿瘤化疗相关的护理培训或学术活动并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II类学分5分以上。化疗从业科室的护士长或化疗专业组的护理工作负责人除须达到上述继续教育要求外,每2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次省级以上(含省级)专业组织举办的肿瘤化疗相关的护理培训或学术活动,并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I类学分5分以上。 (三)调剂权的获得 药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获得肿瘤化疗药物调剂资格。 四、督导、考核办法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学部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肿瘤化疗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肿瘤化疗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化疗患者使用肿瘤化疗药物情况、住院病历治疗用药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四)对违规滥用肿瘤化疗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肿瘤化疗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九江市第一医院肿瘤化疗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分类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临床试验 药物烷化剂替莫唑胺环磷腺胺 氮芥 氟达拉滨羟基脲

医院药房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医院药学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一、西药管理(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及库存情况,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报经院办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正常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房主管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签字后方可入库(入库后系统入库时间不得超过一天),入库后交相关领导签字办理转帐付款手续。(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必须坚固、干燥、通风。防火安全设施(灭火器)要齐备。

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近效期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台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四)药房每月月末盘点一次,盘点过程中及时清查近效期、过期药品,对近效期6个月内、3个月内分别形成纸质报表报院办。院办将近效期药品分别以黄色、红色形成多份纸质报表后分发到各科室每位医生手里,以对临期药品进行有效的处理,对过期药品及时销毁处理,避免因过期而造成不良影响。(五)药剂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到处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后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为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与医生沟通并建议调整,沟通未果时可即时向上级领导反应,作出及时处理。(七)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向科室医生介绍药品调整情况,将新进药品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有关资料说明,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更新。

医院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1、根据医院感染管理的规定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对住院病人实施监控,监控率达100%,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及时上报,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2、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3、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遇污染时进行空气消毒;地面湿式清扫,每日2次,遇污染时即刻清扫和消毒。 4、病人被服应保持清沽,每周更换不少于一次,污染后及时更换;被褥、枕芯、床垫定期清洁、消毒,污染后及时更换消毒;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污染被服,传染病人及疑似传染病人的被服放人有隔离标识的黄色袋中,送洗衣房单独消毒后再洗涤。特殊感染伤口,应严格隔离,所用的器械、器具、物品均要进行消毒液浸泡-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符合《消毒技术规范》。 5、病床湿式清扫,每天一次,一床一套(巾),床头柜等物体表面每天湿抹一次,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遇有污染的物体表面及时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6、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凡侵入性诊疗用物,均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与病人皮肤粘膜直接接触物品应一人一用一消毒,干燥保存;餐具、便器、痰缸等一人一用一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7、换药车或输液车上的无菌器械、罐、槽、盘等,使用后应及时盖严,定时更换和灭菌,并注明灭菌日期和开启日期及时间。 8、治疗室每日定时通风换气,用消毒液擦地,每周大扫除一次,无菌物品抽样做细菌培养,每月一次,并有报告,结果存档。治疗室用的擦布及墩布等应有标记且专物专用。 9、餐具每餐后必须执行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工作程序。隔离的患者必须使用一次性餐具。 10、体温表一人一支,每次使用后浸泡于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溶液30分钟消毒,干式保存,隔日更换消毒液一次,浸泡体温表容器每周清洗消毒一次,由专人负责。 11、治疗室、配餐间、办公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抹布,拖把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使用后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12、配备流动水洗手设施,医护人员每诊疗、护理一个病人、接触污染物品后,应严格按照手卫生规范及时进行手的清洗或消毒。 13、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认真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密闭转运、无害化处理和交接登记等工作。

医院化疗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化疗药物管理制度 一、化疗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一)用药前应充分掌握患者病情,进行风险评估,客观评估疗效和不良反应。 (二)应针对患者肿瘤临床分期和身体耐受情况,制订治疗方案。 (三)用药前务必与患者及其家属就病情、治疗方案及可能出现的风险充分沟通,并签署《化疗知情同意书》。 (四)化疗药物治疗应规范合理,依据公认的临床诊疗指南、规范或专家共识进行治疗,对预计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应有相应的处理方案。 (五)制定特殊人群的治疗方案:特殊年龄(儿童、老年人)及妊娠期、哺乳期患者和有重要基础疾病的患者需使用化疗药物时,应充分考虑上述人群的特殊性,从严掌握适应证,制定合理可行的治疗方案。 (六)用药时应注意与其他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充分认识并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毒副作用,施治前应有相应的救治预案,毒副反应一旦发生,应立即对症处理并严格按照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进行上报。 二、化疗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一)化疗药物的购用管理 1.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本院化疗药物品种的

遴选,由药学部统一进行采购。 2.化疗药物须从与医院签订有药品购销协议的药品批发企业采购。 3.购用化疗药物应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根据临床实际情况,制订采购计划及补充计划。 4.临床申购新的化疗药物时,应依据治疗需要,经各科室筛选、论证后,认真翔实填写新药申请表,并经科室主任签字后送药学部,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 5.临床科室在紧急情况下,确需使用医院供应目录外的化疗药物时,可按《药品临时采购制度》规定,临时申请采购后使用。 6.新引进医院的化疗药物,生产企业及配送公司应提供相应的临床使用技术资料供药学部临床参考,临床药师针对新引进药物对临床进行相关介绍。 7.临床使用本院没有、需要外购或赠送的化疗药物(如分子靶向药物),参照《自备药品管理制度》管理。 (二)化疗药物的储存、养护管理 1.化疗药物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储存,并按医院高危药品相关规定设置明显标识,专柜保管。 2.药品包装上具有明确毒性药品标识的化疗药物须严格遵循国家颁布的相关管理规定。 (三)化疗药物的审核、调配管理 1.经培训授权的医师开具的化疗药物处方或医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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