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论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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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论》读书报告

毛泽东同志于一九三七年八月发表了《矛盾论》,全文两万多字,表述了他对于矛盾论的见解。而之所以提出矛盾论的说法,正是为了对抗当时党内的教条主义。《矛盾论》作为毛泽东在延安时期两篇重的哲学论文之一,主要是在抗战的大历史背景下,为了清算党内的“左”的冒险主义和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思想,从而统一全党思想,有利于革命形势的转变,争取抗战的胜利而作。当时,共产党在经过长期的革命实践,已积累了丰富的成败经验,加上抗战时的延安相对远离战火,使得毛泽东有条件和可以完成这样的哲学总结。《矛盾论》的发表,使全党从哲学的高度认识了当时的革命形势,即抗日压倒一切,成为主要任务。也为延安整风运动作了理论上的准备,为抗战的胜利奠定了思想基础。文章中也提及“德波林的唯心论在中国共产党内发生了极坏的影响,我们党内的教条主义思想不能说和这个学派的作风没有关系。因此,我们认为现在的哲学研究工作,应当以扫除教条主义思想为主要的目标。”

花了一些时间阅读完了全文,文章充满了哲学思辨,围绕唯物辩证法中的矛盾观点展开。文章最开始是这样一段话:“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列宁说:“就本来的意义讲,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列宁常称这个法则为辩证法的本质,又称之为辩证法的核心。因此,我们

在研究这个法则时,不得不涉及广泛的方面,不得不涉及许多的哲学问题。如果我们将这些问题都弄清楚了,我们就在根本上懂得了唯物辩证法。这些问题是: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这六个问题正是这篇文章在主要论述的内容。文章接下去以这里个问题分为了六部分,分部论述。

第一部分:两种宇宙观

文章写道宇宙发展法则的两种见解,一种是形而上学的见解,一种是辨证法的见解,形成了互相对立的两种宇宙观。形而上学的世界观就是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和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相反,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去研究事物的发展,即把事物的发展看做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的运动,而每一事物的运动都和它的周围其他事物互相联系著和互相影响著。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唯物辩证法的世界观就是用联系,发展和矛盾的观点去看世界,最为重要的是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

第二部分: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

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著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一切事物的发展。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矛盾是简单的运动形式(例如机械性的运动)的基础,更是复杂的运动形式的基础。矛盾是普遍的、绝对的,存在于事物发展的一切过程中,又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

第三部分: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具有特殊性和相对性。就人类认识运动的秩序说来,总是由认识个别和特殊的事物,逐步地扩大到认识一般的事物。人们总是首先认识了许多不同事物的特殊的本质,然后才有可能更进一步地进行概括工作,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的本质。不论研究何种矛盾的特殊性----各个物质运动形式的矛盾,各个运动形式在各个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各个发展过程的矛盾的各个方面,各个发展过程在其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矛盾以及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矛盾的各方面,研究所有这些矛盾的特性,都不能带主观随意性,都必须对它们实行具体的分析。离开具体的分析,就不能认识任何矛盾的特性。我们必须时刻记住列宁的话:对于具体的事物作具体的分析。

第四部分: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

在矛盾特殊性的问题中,还有两种情形必须特别地提出来加以分析,这就是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的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的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

展规定或影响著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第五部分: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在懂得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问题之后,我们必须进而研究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问题。在同一性中存在著斗争性,在特殊性中存在著普遍性,在个性中存在著共性。拿列宁的话来说,叫做“在相对的东西里有著绝对的东西”。

第六部分: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在矛盾的斗争性的问题中,包含著对抗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回答说:对抗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而不是矛盾斗争的一切形式。

第七部分:结论

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对矛盾观进行了总结。

这七个部分层次关系清楚,逻辑结构明晰;部分与部分之间、论点与论点之间衔接过渡自然。

就我总结而言,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观的主要内容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包含者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矛盾就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矛盾的对立属性是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是同一性,它们是矛盾所固有的相反相成的两种基本属性。矛盾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同时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互相连结,一方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达出来,没有特殊型就没有普遍性,另一方面,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矛盾还分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以及同一矛盾有主要方面和次要方

面。

毛泽东同志在论述矛盾观的哲学概念之余,也举了很多例子,他熟练地引用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马克思主义者的著作言论,指出了中国共产党内部存在的矛盾,以及和国民党当时的矛盾。他认为“我们的教条主义者在这个问题上的错误,就是,一方面,不懂得必须研究矛盾的特殊性,认识各别事物的特殊的本质,才有可能充分地认识矛盾的普遍性,充分地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的本质;另一方面,不懂得在我们认识了事物的共同的本质以后,还必须继续研究那些尚未深入地研究过的或者新冒出来的具体的事物。我们的教条主义者是懒汉,他们拒绝对于具体事物做任何艰苦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列宁指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模范地作了这样的分析。这是研究任何事物发展过程所必须应用的方法。列宁自己也正确地应用了它,贯彻于他的全部著作中。”

根据矛盾观的世界观,我们也可以运用其的方法论。我们要用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观点看待事物,对待问题。即要一分为二。我们要承认矛盾,从而分析,揭露,解决矛盾,并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还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善于把握重点和主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1937年发表的《矛盾论》放到今天也仍有不少的借鉴之处,我们要坚持矛盾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打印】陈虎平_GMAT阅读方法论_自然阅读法VS结构化阅读法

GMAT阅读方法论 自然阅读法vs结构化阅读法 https://www.360docs.net/doc/116925088.html,新东方 陈虎平 2009-12-15【我要纠错】 【进入论坛】 关键词: 中式英语CET考试BEC报名 字体:大 中 小 12月雅思预测汇总GMAT考试考生心经 最新最全资料下载美国语音语调速成 英文面试完全手册雅思新手入门攻略 GMAT考试的阅读文章取材于学术期刊与杂志,是学术文章的高度浓缩版,而出题又是针对学术推理本身而不是专业背景知识,因此,GMAT阅读需要有特别的准备方法,我称之为“结构化阅读法”。 结构化阅读的方法首先不同于自然阅读法。所谓自然阅读法,是指通过认识单词,尤其是生词以及专业名词,来理解短语和句子,进而理解段落和整篇文章。这种方法的一个必然推理是,阅读之所以不好,是因为单词量不够。支持这个观察的事实是:总是在学术文章中遇到不认识的单词,所以阅读当然就不好。但是,GMAT阅读常考的逻辑关系,重心不在生词上。 自然阅读的另外一个推论是,单词即使足够,句子不理解也不行,因此需要恶补英文语法以及长难句。长难句分析当然是重要的,它的主要作用在于克服长句阅读的心理恐惧。但人们常常把长难句分析变成语法分析,结果长句的语法是清楚了,该句的核心意思却还不清楚。诚然,由while, whereas, although等词所引导的句子,句子本身的核心就在其对比中,但对于其他的长句,它们的核心意思却不是孤立表达于该句本身;事实上,并不存在一个惟一判断标准,来确定到底什么语法成分决定了句子最重要的信息。相反,长句的核心是在一个语境中也就是在上下句的相互联系中存在,因此是在写作者的意图中,而不是在句子的语法中存在。 自然阅读法的第三个说法是,多读就足以练好阅读。多读的说法听起来当然不错;问题在于效率。考生需要在很短的时间之内训练出解题能力,为此需要训练对解题常考逻辑关系的理解。除了时间的限制,多读作为一种解决方案的缺陷还在于,也许多读是从来解决不了核心问题的。这个结论令人震惊,但却是事实。考虑两种情况:1. 读了50篇GMAT文章,答案都记住了,文章的翻译也看了,背景知识也查了,花了很多心思去记忆;2. 读了20篇GMAT文章,文章的句子之间的逻辑关系都分析清楚了,甚至可以跟考友讲明白。哪种情况下,考生更容易在GMAT考试中取得好成绩?答案不会令掌握学术英文思维的人惊讶:第二种。为什么呢?GMAT阅读是以英文为基础的学术逻辑考试,不是以专业背景为噱头的歧视非此专业考生的考试。背景知识与文章翻译,统统是不必要的,虽然翻译若干篇可以让译者本人确定自己的确是明白了一些。主张多读的朋友要仔细了:多读永远正确,但我们需要知

法学方法论 全文脉络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 经过一周对于卡尔·拉伦茨《法学方法论》的阅读,再一次令我深刻体会到法学语言的艰涩难懂,语言文字上的熟悉,更越发的凸显出我逻辑上困惑。读此书不是意见浏览识记、消极接受的轻松之事,要求我要正襟危坐、眼光始终往返流转于全文与部分之间,这样才能理清大师的意思。 【德】卡尔·拉伦茨是德国当今最伟大的法学家之一,是继萨维尼、耶林以来德国法学思想传统的关键人物之一,因他在1960年出版了《法学方法论》一书,使德国法学主流由历史法学、利益法学发展到今天兼顾法的安定性与法的时代性的新评价法学。 按照卡尔·拉伦茨的说法:“法学是指,以某个特定的,在历史中逐渐形成的法秩序为基础及界限,借以探求法律问题之答案的学问。”而每种学问都是运用一定的方法,或遵循特定的方式来答复自己所提出的问题。法律问题有哪些?回答问题的方法有哪些?就是本文的行文主旨。 第一、二章整体上感觉是一个铺垫,透过对菲利普·黑克所倡导的“利益法学”之概念的解说,以及对哈尔·韦斯特曼所支持的“评价法学”进行讲解。介绍了现代法学方法论中两大法学流派的理论,并进行了批判性的评说。以评价的方式提出问题:关于法学的正当的价值判断是什么?规范内涵与事物结构间精确意义为何?如何寻找正当的个案裁判?然后陈述了法学的一般内容及其意义。最后点出:法学方法论借其与诠释学的联系,可以对法学使用的方法提出批判。法学方法论之特征在于,以诠释学的眼光对法学做自我反省,然而,反省须与学科本身紧密相关,故,法学方法论亦不能离开法学而独存。法学工作的目标是发掘规范内在的一体性及其一贯的意义关联,另一目标则是针对不同的案件情景将规范具体化。(P120)简述之作者试图借这些具体问题的阐述来回答法学乃至法学方法论存在的意义和历史地位,也是对法学发展的反思。 第三章至第六章分述关于法条的理论。包括法条的结构种类及逻辑模式,案件的形成和法条适用的判断,法律的解释,法官续造法律的方法。作者通过精心的分析将法条进行逐一的归类,将法条适用过程发生的逻辑上的冲突加以解释,在第四章解读了不同利益方对于案件形成的不同认识,对同一事件导致的法条选

经济学专业的读书报告

酷玩经济学 图书馆里关于经济学的书籍满目琳琅,书架上的经济学丛书甚至多不可耐,翻开一看难免都属于文字生硬类型的,要不就是公式文字或专业术语让人头脑晕厥。但是从中我发现了一本封面设计比较特别的讲解微观经济学的书,叫《酷玩经济学》。这本书的封面就是有几张诙谐的小人图,比如两个海盗剑拔弩张为争夺一箱宝物的图片。这样吸引了对这本书的兴趣,让我感觉到了它的不同之处。完整阅读本书,要说它最大的特点是什么,我想那应该就是“通俗易懂、诙谐风趣”吧。 本书的作者是放眼全球唯一一个用脱口秀讲经济学的美国经济学家,尤伦·鲍曼(Yoram Bauman),他最大的愿望是通过脱口秀表演向全世界展示最有趣的经济学,所以本书的内容、引喻都是十分有趣而且贴近生活的,让我们在一边学习到经济学的知识的同时一边笑呵呵地联用到身边的生活当中去。本书一直紧扣微观经济学的重要问题进行论述: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个体最优化为整体带来好的结果呢?虽说这个问题在微观经济里是一个十分宏大的问题,甚至没有最明确的答案,但是作者为我们分析了个人的追求,还有群体之间的互动,最后就是分析市场的互动,层层加深,既不落窠臼又能创新求精。本书分为三个部分共16章,第一部分,追求最优化的个体;第二部分,策略性互动;第三部分,市场互动。 在正文开篇之前前言之前,有一个“挑战曼昆,鲍曼VS曼尼(经济大师)”部分。十大曼昆原理: 原理一:人们面临权衡; 原理二:某事的成本,就是你为得到它而放弃的东西; 原理三:理性人会从边际的角度思考; 原理四:面对刺激,人们做出响应; 原理五:交易能让所有人更好过; 原理六:大多数时候,市场是组织经济活动的好办法; 原理七:政府有时可以改善市场结果; 原理八:一个国家的生活水平取决于其生产商品和服务的能力 原理九:政府印的钱太多,价格就上涨; 原理十:短期而言,社会要在通货膨胀和失业率之间进行权衡。 这些话都是有专业水准的总结吧,这样的文句需要理解记忆甚至背诵,但是身为第一脱口秀经济达

《科学与方法》读书笔记

《科学与方法》读书笔记 朱尔。昂利。彭加勒(JulesHenriPoincaré,1854~1912)是法国著名的数学家、天文 学家、物家和家,他以其出众的才华、渊博的学识、广泛的研究和杰出的贡献而遐迩闻名,赢得了同代人和后辈人的赞誉。更甚有人说他是一位“无比伦比的数学家、敏锐的物理学 家和思想深刻的哲学家”。 《科学与方法》一书共有四编十四章,它完整地包容了彭加勒关于事实及其选择的指 导原则的见解。虽然它并没有像普遍流行的某些科学方法论指导书那样构造严谨细密的框架,其中的内容也只是或多或少与科学方法论问题有关,但它无疑要比前者有价值得多, 因为它是由富有智慧的科学大家在科学创造过程中创造出来的正确的科学理论。也是彭加 勒通过自己发明富克斯函数的亲身体验,对数学发明的心理机制的探索等,才会有如此深 切地领悟。 书上介绍:数学的真理是用一连串无懈可击的推理从少数一目了然的命题推演出来的,这些真理不仅把它们强加于我们,而且强加于自然本身。每一个实验,通过一系列的数学 演绎,便可推出许多结果,于是每一个实验将使我们了解宇宙之一隅。这便是科学大家对 数学的态度,充满了热情和执着。方法离不开科学,只有在科学的基础上,人类才能更深 层次地探究宇宙的奥秘。科学作为物质利益的源泉和归纳推理的训练学校,对此我们丝毫 没有怀疑,但请我们认真地思考一下:精神世界的巨大财富是有可能在科学的实验室里发 现呢,还是被启示给那些只填满了科学思想、并只以各种科学的方法训练过头脑的科学家?英国博物学家赫胥黎说过:科学家是在理性的最高法庭上对自然界最忠实的诠释者。但毋 庸置疑的是科学家的头脑只能顾及宇宙之一隅,永远也不能囊括整个宇宙。一位能与高斯 相媲美的数学家,同时拥有着哲学家的身份,他说过“唯有康托尔主义和逻辑斯谛处于考 虑之列,对于某些东西有用的真正的数学,可以按照它自身的原则继续发展,而不必为在 它之外掀起的风暴伤脑筋,数学由于其平常所取得的成就而一步一步地前进着,这些成就 是决定性的,从来也不会被抛弃。”这就是他科学工作的“副产品”。这段话给我的印象 很深刻,因为它使我对科学方法,对数学思想有了新的认识,也给了我很深的启发。人类 的发展离不开科学的发展,这是肯定的。很多人看到科学带来的进步和毁灭。却从来没有 思考过科学的背后潜藏着的是什么。又有多少人是理智而全面地看待科学与方法的? 简单来说,科学方法就是人类在所有认识和实践活动中所运用的全部正确方法。而科 学的价值则是带给人类智慧和思考的享受,它改变了人们对世界的概念。 英国女性作家简·奥斯汀出生于18世纪的英国乡村小镇,她没上过正规学校,但受 到较好的家庭教育,她终身未婚。奥斯汀的作品以轻松诙谐的笔调,描绘了当时英国乡村 中产阶级日常生活与田园风光,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爱情风波,一扫当时文学界假浪 漫主义潮流。 在彭加勒的世界里,科学是美的。科学是思想上的美,是有深度的美,是独特的美。 而这种美来自各部分的和谐秩序,并且纯粹的理智能够把握它。这种美给予物体,也可以

罗尔斯正义论高二学生小说读书笔记作文

罗尔斯正义论高二学生小说读书笔记作文 罗尔斯正义论读书笔记1 “正义”一词的使用由来已久。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它主要用于人的行为。然而,在近现代的西方思想家那里,“正义”的概念越来越多地被专门用作评价社会制度的一种道德标准,被看作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罗尔斯则更明确地规定,在他的正义论中,正义的对象是社会的基本结构——即用来分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划分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和负担的主要制度。他认为:人们的不同生活前景受到政治体制和一般的经济、社会条件的限制和影响,也受到人们出生伊始所具有的不平等的社会地位和自然秉赋的深刻而持久的影响,然而这种不平等却是个人无法自我选择的。因此,这些最初的不平等就成为正义原则的最初应用对象。这样,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将先前人们只关注形式正义演变成更加关注实质正义,通过克服社会制度、自然条件乃至人的秉赋上的偶然差异实现实质上的平等。罗尔斯认为,正义论可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即理想部分,确立了那些在有利的环境下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的原则,即那些处理人类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自然限制和历史偶然因素的原则;第二部分即非理想部分,主要由解决不正义问题的原则组成。“公平的正义”理论应当排除功利主义的选择。对照罗尔斯的正义论,我国经济社会结构中还存在许多明显的结构性矛盾,如因自然条件的差别,存在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落后地区之间的地区差距;因从业部门不同而形成的行业差异和行业保护;因居住状况不同而形成了城市与乡村的巨大差距;因权力异化而滋生出的严

重某某某某现象,各种就业歧视、入门限制等等非理想状况,阻碍了社会经济的进步发展,妨碍了以人为本目标的实现。这些不平等现象的存在,也说明我国进一步深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罗尔斯认为,各方将选择的原则是处在一种“词典式序列”(le某icalorder)中的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正义原则是平等自由的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第二个正义原则是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的结合: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机会的公正平等原则)。其中,第一个原则优先于第二个原则,而第二个原则中的机会公正平等原则又优先于差别原则。这两个原则的要义是平等地分配各种基本权利和义务,同时尽量平等地分配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和负担,坚持各种职务和地位平等地向所有人开放,只允许那种能给最少受惠者带来补偿利益的不平等分配,任何人或团体除非以一种有利于最少受惠者的方式谋利,否则就不能获得一种比他人更好的生活。罗尔斯的正义论追求一种实质的平等主义。当前,中国处于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期,人与自然的矛盾不可调和,各种自然灾害频频发生,由于社会发展不平衡,利益分配不均,各种社会矛盾也集中爆发,一些恶性案件不断发生。老百姓信访不信法,涉诉信诉案件以井喷式爆发,纠结徘徊于人治与法治之间。社会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新情况、新压力。需要我们以天下为公,以

方法论读书报告

《矛盾论》读书报告 毛泽东同志于一九三七年八月发表了《矛盾论》,全文两万多字,表述了他对于矛盾论的见解。而之所以提出矛盾论的说法,正是为了对抗当时党内的教条主义。《矛盾论》作为毛泽东在延安时期两篇重的哲学论文之一,主要是在抗战的大历史背景下,为了清算党内的“左”的冒险主义和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思想,从而统一全党思想,有利于革命形势的转变,争取抗战的胜利而作。当时,共产党在经过长期的革命实践,已积累了丰富的成败经验,加上抗战时的延安相对远离战火,使得毛泽东有条件和可以完成这样的哲学总结。《矛盾论》的发表,使全党从哲学的高度认识了当时的革命形势,即抗日压倒一切,成为主要任务。也为延安整风运动作了理论上的准备,为抗战的胜利奠定了思想基础。文章中也提及“德波林的唯心论在中国共产党内发生了极坏的影响,我们党内的教条主义思想不能说和这个学派的作风没有关系。因此,我们认为现在的哲学研究工作,应当以扫除教条主义思想为主要的目标。” 花了一些时间阅读完了全文,文章充满了哲学思辨,围绕唯物辩证法中的矛盾观点展开。文章最开始是这样一段话:“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列宁说:“就本来的意义讲,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列宁常称这个法则为辩证法的本质,又称之为辩证法的核心。因此,我们

在研究这个法则时,不得不涉及广泛的方面,不得不涉及许多的哲学问题。如果我们将这些问题都弄清楚了,我们就在根本上懂得了唯物辩证法。这些问题是: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这六个问题正是这篇文章在主要论述的内容。文章接下去以这里个问题分为了六部分,分部论述。 第一部分:两种宇宙观 文章写道宇宙发展法则的两种见解,一种是形而上学的见解,一种是辨证法的见解,形成了互相对立的两种宇宙观。形而上学的世界观就是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和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相反,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主张从事物的内部、从一事物对他事物的关系去研究事物的发展,即把事物的发展看做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的运动,而每一事物的运动都和它的周围其他事物互相联系著和互相影响著。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唯物辩证法的世界观就是用联系,发展和矛盾的观点去看世界,最为重要的是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 第二部分: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

《古代法》读书笔记

《古代法》读书笔记 20155211014 杜佳凤 一、写在前面 不知是因为这不忍卒读的翻译还是自身浅薄的法制史基础(您说得对,后者的可能性更大),《古代法》的阅读过程,时常伴随着情不自禁的一声叹息。照理来说,才粗略阅读一两遍的我,草率地写一篇读书笔记,有亵渎前人思想的嫌疑。然而有时候读到一些地方,感觉与自己的思想产生了一些奇妙的碰撞,不禁感叹一句:“唔,这本书好像有点意思。”也算是在写文之外的另一种收获。 二、作者简介 《古代法》作者亨利?梅因,英国资产阶级的法律史学家,其于1861年发表了著名的论著《古代法》,又名《古代法—它与早期社会历史的联系和现代思想观念的关系》。书中,他以近乎公式化的语言向人们宣告:“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到地处为止,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此后“从身份到契约”的经典论断便被广为流传,也成为梅因主要思想的代名词。 在序言中,梅因直接说明了著作此书的目的,即“在扼要地说明反映于“古代法”的人类最早的某些观念,并指出这些观念同现代思想的关系。”两句话的阐述,不仅为读者在阅读此书之前明确全书的论证主题,也同时明确了梅因的主要论证方法即历史的方法和比较的方法。值得一提的是梅因是历史法学方法论的创始人,但梅因在晚年却否认自己属于历史法学派,他认为如果硬要把他进行归类的话,他宁愿属于比较法学派。这应该和历史法学的内涵及外延一直得不到明确的界定有一定的关系。但无论如何,梅因还是被西方学者公认为是英国历史法学的创始人。 三、梅因的古代法研究方法 《古代法》发表的19世纪,正处于欧洲资产阶级风起云涌的大革命时期。在当时,自然法深得人心,而梅因却一反时代主流思想的常态,对这种非历史性的、抽象的、假设性的纯理性思维进行了批判,认为“他们都是以人类的非历史的、无法证实的状态作为他们的基本假设”。导言中,亚伦对当时流行着的智力状态进行了例举,一方面,“英国的法律史,不仅被忽视了,简直就是被蔑视。”以边沁为代表的功利主义法学家更是认为法律史可以重头写起。而另一方面,当

进化博弈论读书心得

进化博弈论读书报告 汪波 1973年,梅拉德·史密斯和普瑞斯将博弈论的思想引入到生物演化的分析中,二人提出了进化稳定策略(ESS ),随着1978年, Taylor 和Jonker 发现了进化稳定策略和复制动力学之间的关系,标志着进化博弈理论的诞生,因为与复制动力学之间的关系,进化稳定策略也因此成为进化博弈理论最经典的概念。1982年,梅拉德·史密斯出版了《演化与博弈论》,该书揭示动物群体的行为变化的动力学机制,也因此书他被称为进化博弈论之父,1995年,Weibull 著作了《Evolutionary Game Theory 》,2009年初,Sandholm 出版了《Population Game and Evolutionary Dynamics 》专著,这篇读书报告是在看了这三本著作的很少的一部分内容之下,理解其中一些浅显的内容后完成的。 一、进化稳定策略最初的模型 进化博弈理论是将博弈论引入到生物学背景下产生的,当生物的特定表现型的适应度依赖于群体中的频率分布时,进化博弈论就是从这个角度来思考生物演化的问题的一种方法,古典博弈中,参与者根据自利的原则表现出理性行为,但在生物进化的背景下是不合适的,由此,理性原则被群体的动态性和稳定性取代,而自利原则则被达尔文的适应度所取代。在一些重要的假设下,将会得到博弈的一个新形式解:进化稳定策略。它是这样一个策略,如果整个群体的每个成员都采取这个策略,那么在自然选择的作用下,不存在一个具有突变特征的策略能够侵犯这个种群。 最初的简化的模型由梅拉德·史密斯和普瑞斯给出,他和普瑞斯也给出了进化稳定策略的数学式的描述定义,这一模型的本质特征是假设该群体有无限大的规模,繁衍以无性生殖的方式进行,竞争只在两个不存在任何差异的对手间展开即是成对的竞争。生物学中价值是指两个动物为了争夺资源而增加的或者减少的达尔文适应度。故我们用适应度作为最后个体的收益的衡量,假想在这个无限的种群中,有两个策略I 、J ,每一个成员都采取这两个策略之一,且策略的选择是随机的,在有竞争前个体的初始适应度为0w ,再假设整个群体中选择I 的概率为p ,()w I 、()w J 分别表示选择相应策略带来的适应度,而(,)E I J 表示个体选择策略I 而对手选择J 时的收益,其他(,)E I I 等表示类同的意义。 若每一个个体都参与到竞争当中,则有 0()=+(1-p )(,)(,)w I w E I I p E I J + (1-1) 0 ()=+(1-p )(,)(,)w J w E J I p E J J + (1-2) 稳定的策略具有下列性质:整个种群中几乎所有的个体都采取了这个策略,且这些个体的 适应度必将高于竞争对手或者可能出现的突变异种的适应度,否则竞争对手或者产生的突变 异种会侵害整个种群,以致种群的削弱或者毁灭等,这时此策略便不可能是稳定的策略。若 I 是进化稳定策略,则()()w I w J >,且1p ,所以当I J ≠,有 (,)(,)E I I E J I > (1-3) 当(,)(,)E I I E J I =时有 (,)(,)E I J E J J > (1-4) 满足上述条件(1-3)、(1-4)的策略就称为进化稳定策略,而上述的两个条件1-3、1-4也被认为是判别E SS 的标准条件。 上述的策略是在纯策略情形下考虑的,当策略I 是从一个可能策略集合中随机的选择而

科学方法论读书报告

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课程论文封面 课程名称科学方法论 教师姓名 研究生姓名 研究生学号 研究生专业 所在院系 类别: 硕士 日期: 2013 年11 月11 日

评语 注:1、无评阅人签名成绩无效; 2、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批阅,用铅笔阅卷无效; 3、如有平时成绩,必须在上面评分表中标出,并计算入总成绩。

科学方法论的发展简史、当代发展 的困境与其现实意义 摘要:本文是在阅读科学方法论相关论文的基础上总结而来,主要为读书报告,文中的主要科学论点均援引自文后的参考文献中。 关键字:科学方法论;发展史;困境;现实意义 科学方法论的发展简史 依据古登(Gutting. G)的观点,我们可以将科学方法论描述为“处于科学的成功追求背后的所有普遍而系统地可表达的程序”[1]。同时,我们将科学方法论的本质归结为三个层面:哲学层面 ,科学家层面 ,科学实践的历史学和社会学层面[2]。其中哲学层面的基本特征是基于普遍的形而上学和认识论之上的方法论追问,科学家层面的基本特征是根据具体科学问题所进行的,同时局限于科学家群体内部的方法论争论,而科学实践层面的特征是根据科学实践的具体历史以及社会特征而对科学方法所进行的一种描述。这种变化是随着科学哲学的发展逐步而来的,下面笔者将简要介绍科学方法论的发展历史。 1,古希腊科学方法论的起源 早在古希腊时,哲学家们便已经开始了科学本质与来源的讨论与争辩。泰勒斯说“概括是科学的起源”[3],问题识我们该如何去概括。这里哲学家们分成了两个派别。 其一是唯理论,唯理论所持核心观点是:世界上的知识需要依赖人类的智力中的理性或直觉或理念的洞见才能获致。其中,数学总是知识的理想形式。最早的唯理论可以追溯到柏拉图的理念论。理念论试图对数学知识的可能性提供一种解释,这种思想根源于毕达哥拉斯[2]。唯理论的表述试图说明存在着一种独立于物理事物之外的另一类事物,例如:给予一条直线和直线外一个点,通过这个点有一条、并且只有一条平行线与这条直线平行。这显然不是我们能够通过直接观察而得到,而是通过现实观察之外的理性思考得到的。而它又真实存在,并不以物理事物的形式存在,更像是一种理念式的,而又能被人接受的真实推论。虽然并不真实存在,但却可以确实其存在的合理性。这种理念在柏拉图看来,能够求得对事物的解释、能够洞察理想事物的属性,从而获取关于实在事物的知识。 其二是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经验论,其两大核心是:科学在起源上是经验的;科学在内容上是必然的[1]。这一观点与唯理论是完全相反的,认为科学的最终根源不是神圣的权威、人类的想象或者思辨的推理,而是我们对物质客体的感知经验。但是,亚里士多德并不明白物质客体的感知经验如何导出极其重要的智力判断,这就造成了经验论最大的弊端,也成为了人们后来进行科学方法论反思的根源。 2,近代科学方法论的革命 唯理论与经验论的争论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只是时间到了近现代,争论的主脚换成了笛卡尔与弗朗西斯?培根。 笛卡尔坚持并发展了唯理论,其关于科学方法论的两个核心主张是::第一,用理念概念取代了本体的理性直觉,也就是“科学的根据不是外在本体的不可靠的智力版本,而是确实认识到了它自身的内容。”[1]第二,丢弃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逻辑,主张一种新型的数学推理,那就是以连续思维去把握秩序的“演绎法”。从这种观点可以得出科学是从问题或者待证明的事物中能直觉到的东西出发所进行的演绎这种结论。事实上,唯理论的演绎只能揭示前提中所包藏的结论,除非另有一个综合真理已被知道,否则它就不能建立综合真理。对

正义论小说读书笔记五年级作文

正义论小说读书笔记五年级作文 《正义论》读书笔记篇1 本书被誉为是二战后伦理学、政治哲学领域中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本书涉及法学、伦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诸领域,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无知之幕和原初状态的理论预设为前提,提出了作为公平的正义理论,并论述了正义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则和机会公平与差别原则。也是自由主义的重要著作。什么是公平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就是我读完《正义论》后的最深的感受! 罗尔斯的正义论提出的人们会选择的对制度的设计的两个原则——第一个是平等的自由原则,第二个是机会的公正平等与差别原则的结合。其中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而第二个原则的机会公平原则优于差别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有关公民政治权利部分,一是有关社会和经济利益部分。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知道什么是正义,就要知道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应该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罗尔斯提

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必须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中国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中国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中国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责任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一定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通过二条途径来反击。1,就是通过中国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意义。正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正当的一个子范畴,或者说,正义即是应用于社会制度时的正当。按罗尔斯的说法,伦理学必须包括正义论,而正义总是意味着某种平等,这等于是说,设计一种正义的社会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平等。罗尔斯的两个正义原则也确实透露出这样一种平等乃至平均主义的倾向;他认为他的差别原则达到补偿原则的某种目的,即给 那些出身和天赋较低的人以某种补偿,缩小以至拉平他们与出身和天赋较高的人们的出发点方面的差距。在他看来,天赋不是道德上应得的,应当把个人的天赋看成是一种社会的共同资产,虽然自然资质的

小学语文课外快乐阅读新模式方法论

小学语文课外快乐阅读新模式方法论 [摘要]:我国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曾说过这样的话:“没有课外阅读,就没有广播的知识和源泉,就没有灵活发达的思维和丰富深刻的思想。”作为提高小学生语文水平和语文素养的基本手段,课外阅读已经被广大的语文教育工作者所认可。但是从我国的现状来看,课外阅读在我国的普及程度可以用“微乎其微”这四个字来形容。如何促进校学生的语文课外阅读,让他们快乐阅读,享受课外阅读带来的乐趣,成为了语文教育工作者研究的一大课题。 [关键词]:课外阅读;快乐阅读;方法探究 古语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从这我们可以看出,课外阅读对学生的重要性。据国外机构于2005年的统计数据统计,美国的小学生每个月至少要读10本课外读物,英国的小学生要读8本,在亚洲国家中日本和韩国的小学生每个月也要读5本课外读物,而我国作为人口大国和教育大国,小学生的月课外读物量却只有区区的3本。从这些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小学生的课外阅读现状不容乐观。那么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什么?如何改变这种现状? 一、小学生课外阅读出现困难的原因 我国的小学教育内容相比与欧美等发达国家,显得过

于繁杂。每天在完成学校的紧凑、冗长的教学任务之后,回到家不仅要完成教室布置的各项作业,还要服从家长去上各种各样的兴趣培训班。这样一来,孩子本来就少的课外阅读时间就被各种教学课程和兴趣学习占有,孩子自然就没有时间去进行课外阅读。另外,有一些家长认为,孩子阅读课外读物是一种无用处的行为,会影响孩子的学习。殊不知这种想法和行为,才真正影响了孩子的学习。著名的语文教育家吕叔湘曾提出“得法于课内,得益于课外”,在语文教育当中,课本上的知识只是为学生打好学习语文的基础,而课外阅读才是提升孩子语文能力和驾驭文字能力的途径。 针对我国小学生课外阅读量少的现状,一些语文教育工作者提出了“快乐阅读”,引导小学生喜欢课外阅读,迷恋课外阅读,让学生在阅读中不断提升自己的语文素质。 二、如何开展“快乐阅读”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为了激发学生的阅读热情,在课外时间里,教师可以带领学生去阅读一些国内外的优秀读物,阅读我国的古典诗词,对学生进行一种无声的教育。让学生在教师无形的感染下,沉浸在浓浓的读书氛围中。 第一、抓住学生心理,引导学生兴趣阅读 学生在阅读课外读物的时候,一方面希望在书中获取更多的知识,另一方面有期望能得到教师、家长和同学的赞许,从而满足自己小小的“成就感”。根据学生这种成就感

法学方法论读书笔记

此书简介: 《法学方法论》是台湾法学家杨仁寿先生1986年完成的有关法律解释学的力作,是他从事法学研究20年来的唯一一本书,可见花费的心血之多以及写作之认真。文中的写作功底和理论水平都足以让人叹服。1999年法律出版社出版,在大陆发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利明作序,序中说“该书不仅已初步构建了一门实用而又新兴的学科即法学方法论的体系和框架,而且在中国大陆法学者有关法律解释学的论述基础上多有创新和开拓”。 第一篇:引论 引论共两章,第一章是对“诽韩案”的评析,他认为“诽韩案”中原告以韩愈39代孙之身份起诉维护韩愈的名誉权是不应该得到支持的。尽管刑法规定诽谤死人罪其直系血亲友告诉权,但这是以保护其“孝思忆念”为目的的。而原告虽为韩愈的直系孙,但年代久远,已不存在法律目的所保护之“孝思忆念”,因此应做“目的性限缩”解释,有告诉权的直系血亲只限于“五服”之内,这样才合乎法律规定的目的,实现实质的公正。法官的素养不能仅留在概念法学的阶段,而应在立法者之疏忽或不及预见时通过法律解释加以补充完善。 第二章是对“恶法亦法”的讨论。杨仁寿先生认为“法官适用法律时,不能以法律规定不明确、不完备或欠缺为借口而不予受理,更不得以此为拒绝裁判之理由”。法官是司法者,不是立法者,不能借口法律为一“恶法”而拒绝适用。法律制定或修改的程序繁杂,短时间不能完成。如果法律没有恶到令人无法忍受之程度,法官仍应运用法律之阐释方法,加以阐释,使之适合社会之要求,贯彻法律目的或社会目的。此时法律外表上虽为恶法,但实质上则非恶法。恶法在法的安定性上有重要作用,“法虽不善,犹愈于无法”。恶法亦法必须具备两种性质:一是必须为法律,就是法的恶的程度尚未与正义相悖过甚,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加以阐释,人切合社会之要求。二是此种“恶法”须具有“法的目的性”。法律是实现善或正义的手段。法官在解释法律行为也要以目的为依据,判断应有之内容,进行合理解释或补充。还举“威尼斯商人”的案件为例。 第二编:法学认识论 本编共分五章,分别为法学之任务、事务认识之客观性、法学认识之客观性、从逻辑分析方面认识法学之客观性、从经验事实层面认识法学之客观性。现一一详述。 法学之任务:从罗马法到罗马解释道德国法,逐渐演变形成“法律万能主义”,即认为法律规定的法典自

《经济学原理》读书报告

《经济学原理—微观经济学分册》读书报告 张行 08信管一班 2011-7-31 一、书名:《经济学原理—微观经济学》第五版 二、著者:N·格里高利·曼尼(N·Gregory·Mankiw)(梁小民梁 砾翻译) 三、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四、页数:540 五、内容大意: 这本书共分为七篇,二十二章。书本还有下册,只是在图书馆没有借到,索性只能观摩这一本书了。 第一篇:【导言】,可以说是全书的精髓所在。该篇包含了三章,第一章:【经济学的十大原理】;第二章:【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第三章:【相互相关性与贸易的好处】。其中第一章的十大原理几乎是后边经济学理论的基石。其次是要了解到经济学家是怎么样看待问题的。 第二篇:【市场如何运行】。该片包含有三章,第四章:【供给与需求的市场力量】;第五章:【弹性及其应用】;第六章【供给、需求与政府政策】。这篇也可以说是一个基础了,这里充分的介绍了市场中“看不见的手”以及需求,供给的弹性和政府政策的关系。 第三篇;【市场和福利】。该篇包含有三章,第七章:【消费者、生产者与市场效率】;第八章:【应用:赋税的代价】;第九章:【应用国际贸易】。这篇介绍了基础知识消费者剩余,生产者剩余,以及市场效率。接着就介绍了知识方向的纵向延伸及其应用。 第四篇:【公共部门经济学】。第十章:【外部性】;第十一章:公共物品和公共资源;第十二章,【税率的设计】。这一部分,可以从中看到一些可以改变经济的一些因素。比如说税收,还有外部的因素,污染以及环境。其中还有介绍到公共物品与公共资源的介绍。“搭便车问题”这里挺好看的。

第五篇:【企业行为与产业组织】。第十三章:【生产成本】;第十四章:【竞争市场上的企业】;第十五章:【垄断】;第十六章:【垄断竞争】;第十七章;【寡头】。这一篇告诉了我们经济学家看到成本与会计看到的成本有明显的不同,经济学家研究的更为细致,把成本看出两部分有显性和隐性之分。其次还对竞争和垄断做了介绍。其中博弈论在寡头中知识很是有用。他可以解决很多的问题。 第六篇:【劳动市场经济学】。第十八章:【生产要素】;第十九章:【收入与歧视】;第二十章:【收入不平等与贫困】。这篇介绍到了与我们息息相关的东西,收入。这里可以解释现实社会中那些不平等与贫困的原因,值得有看几遍。 第七篇:【深入研究的论题】。第二十一章:【消费者选择理论】;第二十二章:【微观经济学前沿】。这一篇和我们专业课《信息经济学》很相似,它介绍了逆向选择,道德风险,以及各种定理。这一篇感觉挺精妙的。 六、读后心得感想: 在图书馆无意看到这本书,开始只是随便看看,只是没想到看着觉得这本 书说挺吸引人的,首先是作者给我们地位就是一个入门级的经济学者。开始会觉得这里我都懂,而且作者举了很多身边有趣的例子,让我感觉到经济学就在我的身边一样。花了一个多月终于把它给看完了,虽然其中有很多的地方自己没有认认真真的其花时间去学习,只能说比较深入而且很专业的知识我是没有去深入的学习了。作者通过浅显易懂的案例,让经济学学习起来更加的得心应手,真正的生活中的经济学。 这本《经济学原理》第一章的十大经济学理论,这里有必要摘录出来:一、人们如何做决策。1:人们面临权衡取舍;2:某种东西的成本是为了得到它所放弃的东西;3:理性人考虑边际;4: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反应;二、人们如何相互交易:5:贸易可以使每个人的状况都变得跟好;6市场通常是组织经济学活动的一种好方法;7:政府有时可以改善市场结果;三、整体经济如何运行,8:一国的生活水平取决于它所生产物品与劳务的能力,9:当政府发行了过多的货币时,物价将会上升;10:社会面临通货膨胀与失业之间的短期权衡取舍。

《社会科学方法论》读书报告

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对当代社会科学和社会思潮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此贡献相当重要的一部分就是他的方法论学说。 马克斯?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一书主要选自《自然论文集》,本书由社会科学认识和社会政策认识中的“客观性”、文化科学逻辑领域内的批判性研究、社会科学和经济科学“价值无涉”的意义三篇长文组成,它们分别阐述了韦伯方法论思想中的一些重要的内容,是韦伯方法论著作的代表作。本文主要通过深入的阅读研究韦伯的社会科学和经济科学“价值无涉”的意义一文,进行浅析。 在《社会科学和经济科学“价值无涉”》一文中,韦伯提出人们在大学授课时是否应当宣明他们所赞成的某种伦理的或者建立在文明理想以及其他世界观基础上的实际的价值判断这一问题。针对此问题,有两种不同的回答:其一是以可以从纯逻辑演绎而得到的事实和经验事实为一方与以实践的、伦理的或世界观的价值判断为另一方的区分是正确的;其二是尽可能在课堂上不讲实际的价值问题。对于上面两种回答,韦伯发表了自己不同的见解,他认为大学教师在一切具体情况下,甚至在面临使他的授课内容变得毫无吸引力的危险时,都会毫不犹豫地向听众,首先向自己宣明,哪些陈述是纯粹从逻辑推理演化而来的或者对纯粹经验事实的说明,哪些陈述是实际的价值判断,并且把这一点看作自己天经地义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上述的第一种回答才可以接受;而韦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赞同第二种回答,认为第二种回答只适于掩盖向听众发表的意见的实际影响,韦伯认为如果让教师放弃实际的价值判断,不能讲激情昂扬的话语,会使听众迷失于各种不同范围的彼此混淆之中。 在讲坛上一般是否应该进行实际的价值判断的问题本身就是一个政策的问题,因而它最终只能由个人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而对大学的任务所取的观点来决定。韦伯批评了种种不合时宜的德国教授们在大学课堂的言行,认为“如今的大学生在教室里应当向自己的教师学到的东西,首先是熟练地完成给定的任务的能力;其次,承认事实,即使是令人不堪的事实,然后把关于它们的规定和自己的价值态度区别开来;第三,使自己服从职责,因而首先抑制不必要地表示自己个人兴趣和其他感受的冲动。”提出在每一项职责任务中,承担任务者应当克制自己,排除那些不属于职责的东西,而最需要排除的是他自己的爱与恨。 韦伯认为经验科学只能告诉人们事实怎么样,它可能怎么样,但决不指导人们应当怎么样,因此关于实在的经验认识的科学必须拒绝承担价值判断的任务,从而保持科学认识的客观性和中立性。科学研究者在涉及社会事实时,应当克制对它公开发表个人见解,韦伯写道:“一个职业‘思想家’如果有什么职责的话,他所迫切要做的便是,面对时下盛行的理想,哪怕是倾人的理想,都要保持个人才智的清醒,倘有必要,就需‘逆潮流而动’。”韦伯深切地认识到研究者在科学研究的过程中和做学术报告时需要回避价值判断,不借科学研究来鼓吹自己的价值观;正是在这些因素之下,韦伯提出了“价值无涉”的概念。 韦伯写《社会科学和经济科学“价值无涉”的意义》这篇论文的意图在于,批判德国的教授们利用自己不受攻击的权威在学术讲坛宣扬自己的价值观点,混淆了价值判断和关于经验事实的科学知识之间的界限。在韦伯看来大学教授不能任意的发表其价值判断。即应该做到价值无涉(价值中立)。所谓价值无涉是指要求研究主体按主观愿望选择了所要研究的问题之后,应该客观地描述关于所要研究问题的全面资料和对这些资料进行科学分析所得出的结论,而不管这些资料和结论是否与研究主体、社会或者他人的价值观念相冲突、相对立。 价值无涉这一原则首先是由韦伯提出的社会科学的客观性原则,今天在社会科学领域内依然广为接受的标准。社会科学是否需要坚持“价值无涉”的原则,引起了学者的广泛争论。这两种立场在中国社会学界争论了十几年,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刊登在《社会科学研究》杂志上的郑杭生教授和李金教授之间的争辩。 李金教授对社会科学研究中坚持“价值无涉”的立场是持基本接受的态度。他在《为“价

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

正义论读后感大全(8篇) 【篇一:正义论读后感】 在写读书笔记之前,我想谈谈读了这本书几节之后给我的感受。拜读罗尔斯的《正义论》,个人认为理论性太强,又太深奥,大多没有读懂,只是了解了许多新的概念,虽然有的是过去知道的词语,但罗尔斯都有赋予了它们新的内涵,诸如,正义,正义观,公平的原始状态,契约论等等,很简略地将书翻了一下,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了哲学,经济学,伦理学,法学等多门学科。初次接触这本书的第一章的前几节,虽然就像之前说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兴趣并且有耐心去研读,也希望自己在读书的过程中获取丰富的知识,懂得很多道理。 罗尔斯在开篇论述正义的作用时就直接认为,人类社会的第一美德有两个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义,并且二者是不可调和、决不妥协的。其中,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它是互相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下面,我想就公平正义原则的原始状态和证明进行简要分析。 罗尔斯说过:公平的正义并不是一种完整的契约论。因为契约论的思想显然可以扩大应用于选择一种或多或少完整的伦理体系,就是说,扩大应用于一种把不但对正义而且对所有美德也同样适用的原则包括进去的体系。也就是说,正义即公平观以及它所体现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类观点所涉及的范围是有限的。而且可能有人会提出类似的结论,这些结论可能更加吸引和新颖。然而要像罗尔斯一样,要证明这些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道德常识,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说服力,却是异常艰难的。因此,我们只是在意罗尔斯的结论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还要知道罗尔斯是如何证明的,即这些结论是怎样得出的。只有这样做,我觉得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罗尔斯的思想;亦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一些错误与批评,因为罗尔斯在正义论中的论证体系是非常严密的,逻辑性非常强。 首先必须对原初状态要有正确的刻画。原初状态相当于社会契约论中的自然状态,它在历史上并不真实存在,它只是在思维中的一种状态,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结论却对现实有巨大的作用和参考价值,我想这就是罗尔斯要提出原初状态的重要原因。罗尔斯是这样定义原初状态的:它是一种期间所达到的任何契约都是公平的状态,是一种各方在其中都是作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选择的结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会力量的相对平衡所决定的状态。当然,原初状态必须具有一定的背景环境,而且也会有一些可取的限制,使我们排除受到偏见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察知。 原初状态目的在于建立一种公平的程序,从而使达到的每一个同意的原则都将是正义的,也就是试图通过程序上的正义,达到实质上的正义。我们必须以某种方法排除使人们陷入争论的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引导人们利用社会和自然环境以适应他们自己的利益。基于此,罗尔斯假定各方都在无知之幕之中。无知之幕中的各方并非一无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他们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的资质、体力、智力等方面的运气;甚至不知道他们的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特殊的心理倾向,但是他们知道自己正在经受环境的制约,他们也具有选择正义原则所必须的一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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