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型材漆膜国标

铝合金型材漆膜国标
铝合金型材漆膜国标

《铝合金建筑型材》国标草案编制说明

第五部分:《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静电喷漆型材》国家标准草案编制说明

1任务来源

随着我国铝合金建筑型材的快速发展,铝合金建筑型材的表面处理技术也层出不穷。对于静电喷漆型材,目前除了氟碳漆静电喷涂型材外,还有丙烯酸漆静电喷涂型材和聚脂漆静电喷涂型材。原国家标准GB5237.5-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 氟碳漆喷涂型材》已不能完全覆盖现有产品。为规范市场,保证铝合金建筑型材的产品质量,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对GB5237.5-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 氟碳漆喷涂型材》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主要是在原标准GB5237.5-2004的基础上,参考美国标准AAMA2605-2005《铝挤压材和板材的超高性能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和AAMA2603-2002《铝挤压材和板材的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制订的,其中第I类涂层(聚偏二氟乙烯漆涂层)的性能指标是参考AAMA2605-2005制订的,与GB5237.5-2004的技术要求一致,第II类涂层(丙烯酸漆或聚脂漆涂层)的性能指标是参考AAMA2603-2002制订的,是增加的内容。为使标准能覆盖三类油漆喷涂型材,标准名称改为“静电喷漆型材”。

2 工作简况

(1)2004年10月13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金都酒店,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召开了《铝合金建筑型材》试验工作会议,来自全国质检、生产及相关单位共11家22位代表对铝合金建筑型材表面处理的性能及试验方案进行了具体和详细的讨论,确定了铝合金静电喷漆型材的试验方案和专题试验大纲,确定了试验进度和试验分工。

(2)在《铝合金建筑型材》试验工作会议的基础上,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有色标委(2004)第38号发文“关于开展《铝合金建筑型材》试验工作的通知”,确定由国家质检中心、华南质检中心、广东兴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福建闽发铝业有限公司、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佛山市罗南铝业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对铝合金静电喷漆型材按试验方案和专题试验大纲的要求分别进行全面试验。

(3)2005年7月,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铝合金建筑型材》试验的小结会议,相关试验单位对铝合金静电喷漆型材专题试验进行了阶段性总结,明确未完成的试验进度及需完善的试验内容。

(4)2005年11月8日至10日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海南组织召开了《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 静电喷漆型材》任务落实会,会议确定了静电喷漆型材的修订思路。

(5)2006年4月6日至10日在广州市华燕宾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召开了《铝合金建筑型材》试验研究报告会和《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 静电喷漆型材》草案稿讨论会,来自全国65个单位的12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对标准草案稿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确定了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并明确了标准的修订方向。

3.标准的制定原则、标准的主要内容说明与试验结果

3.1 标准制定原则

(1)本次修订主要是在原标准GB5237.5-2004的基础上,参考美国标准AAMA2605-2005《铝挤压材和板材的超高性能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和AAMA2603-2002《铝挤压材和板材的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制订的,将丙烯酸漆静电喷涂型材和聚脂漆静电喷涂型材纳入本标准。

(2)本标准中的I类涂层(聚偏二氟乙烯漆涂层)性能和试验方法与美国标准AAMA2605-2005《铝挤压材和板材的超高性能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基本一致。

(3)本标准中的II类涂层(丙烯酸漆或聚脂漆涂层)性能和试验方法与美国标AAMA2603-2002《铝挤压材和板材的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基本一致。

3.2 标准的主要内容说明

3.2.1 牌号、状态、规格和涂层种类

由于本标准增加了II类涂层(丙烯酸漆或聚脂漆涂层)性能,所以在表1的涂层种类中增加了II类涂层(丙烯酸漆或聚脂漆涂层),如表1。根据AAMA2603-2002《铝挤压材和板材的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及目前国内丙烯酸漆或聚脂漆涂层的生产的实际情况,将丙烯酸漆或聚脂漆涂层规定为单涂层。

本标准规定了基材预处理的质量要求。为提高铝合金型材基体与涂层的附着力,基材在喷涂前必

须采用多级清洗及前处理系统以除去金属表面的有机、无机污物和沉积的氧化物,并涂附一层化学转

化膜,以使有机涂层能牢固地附着。当采用铬化处理时,铬化转化膜的厚度应控制在 430 mg/m 2

1500mg/m 2

范围内。铬化转化膜的厚度指标是AAMA2605-2005《铝挤压材和板材的超高性能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制定的,但为避免由于铬化膜过厚造成起粉而影响涂层的附着力,在标准中规定了

铬化转化膜的厚度上限为1500mg/m 2

对于无铬化学转化预处理的转化膜厚度要求,由于目前国内外标准都未有具体规定,而且无铬预处理工艺未成熟,所以本标准中将化学转化膜的厚度由供需双方商定,并符合化学药品供应商的要求,没有规定具体化学转化膜厚度。国内外标准中有关化学转化膜预处理的要求对比见表2。

3.2.3涂层光泽

本标准规定了涂层的60°光泽值应与合同规定一致,其允许偏差为±5个光泽单位。性能指标与AAMA2603、AAMA2604、AAMA2605和QUALICOAT 一致。 3.2.4 涂层颜色与色差

涂层颜色应与合同规定标准色板基本一致。使用仪器测定时,单色涂层与标准色板间的色差△E *

ab ≤1.5,同一批产品之间的色差△E * ab ≤1.5。对于静电喷漆型材,由于不同的喷涂设备、生产线状况或每日的生产过程变化,涂层的颜色也会出现变化,但由于涂层中的珠光云母和金属薄片会反射和散射光线,采用色差仪检测该类涂层的颜色偏差时,检测数据偏差较大,所以本标准只规定了单色涂层采用色差仪检测该类涂层的颜色偏差。 3.2.5涂层厚度

本标准规定的涂层厚度是根据AAMA2603和AAMA2605制订的,与GB5237.5-2004相比增加了丙烯酸漆或聚脂漆涂层的厚度要求。本标准规定的涂层厚度要求与AAMA2603、AAMA2605一致,但与欧洲标准QUALICOAT 有差异。由于目前国内铝合金静电喷漆型材的油漆供应和生产工艺均来自美国,在铝合金静电喷漆型材的国际贸易中常直接采用AAMA2603、AAMA2605和GB5237.5,很少采用欧洲标准QUALICOAT ,QUALICOAT 中的涂层厚度要求与国内生产的实际情况和国际贸易不适合。 3.2.6涂层硬度

本标准规定了铅笔划痕试验,硬度≥1H 。试验方法与AAMA2603、AAMA2605一致,采用铅笔划痕试验。但由于所用的铅笔不同,硬度指标有差异。 3.2.7涂层耐冲击性

涂层正面经冲击试验后应无涂层脱落,胶粘带上不允许有脱落的涂层,但受冲击的涂层允许有微小裂纹。本标准规定的涂层耐冲击性能指标和试验方法与AMA2603、AAMA2605基本一致。由于美国标准AMA2603、AAMA2605在冲击试验要求中出现笔误,将冲击凹坑深度规定为3mm ±0.3mm ,但在括号标注中规定为0.1in ±0.01in ,若以英寸转化成毫米,冲击凹坑深度应是2.5mm ±0.3mm 。

对于冲击试验用的试板,本标准与国外标准有一定的差异。本标准规定当采用试板进行试验时,试板用厚度为1.0mm 状态为H24或H14的纯铝板作基材,其涂层应当与型材采用同一工艺且在同一生产线上制得,而AAMA2603、AAMA2605和QUALICOAT 均采用有代表性的铝型材作为检测。通过专题试验结果分析(试验结果见表3),采用标准试板与6063型材试板进行的杯突、弯曲、冲击试验时,

杯突试验和冲击试验的试验结果重现性约为80%,采用标准试板(1100-H24)与切自6063合金挤压型材试板所进行杯突试验、弯曲试验和冲击试验时,两者的试验结果有一定差异,但差异不大。由于采用6063合金挤压型材作为试板时,试验结果易受型材的厚度和力学性能的影响,试验结果偏差较大,为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本标准规定了采用标准试板作为冲击试验用的试板。

本标准规定了I类涂层的耐磨性要求,但对于低性能的II类涂层,本标准不作规定,与AAMA2603、AAMA2605一致。由于目前未有落砂试验与喷砂试验结果的对比,所以喷砂试验的磨耗系数治标需后续专题试验来确定。

3.2.9 涂层的耐硝酸性

由于耐硝酸性是涂层的主要性能指标,所以作为本标准强制性指标执行。为规范国内静电喷漆型材市场,本标准对I类涂层和II类涂层均规定了耐硝酸性要求。在AAMA2603-2002《铝挤压材和板材的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中对涂层耐硝酸性不要求。耐硝酸性专题试验如表4:。

3.2.10涂层耐溶剂

本标准规定了涂层经丁酮试验后,漆膜应无软化及其他明显变化,试验前后的漆膜硬度变化应不大于1H。涂层的耐溶剂试验能快速检验涂层的树脂是否完全固化,是涂层的主要性能指标,特别适用于生产线上的快速检验。AAMA2603、AAMA2605中没有涂层的耐溶剂试验要求,而是将涂层的耐溶剂试验放在生产企业的合格评定程序中(相当于中国的铝合金型材生产许可证)。

由于涂层经丁酮试验后,采用手指甲作划痕试验作为判别依据时,试验结果因人而异,偏差较大,试验结果的重现性差。经专题试验结果分析,采用漆膜硬度变化来判别比较科学合理。所以本标准增加了铅笔硬度判别方法。试验结果见表5。

本标准的涂层耐洗涤剂试验中,其洗涤剂组成采用了最新板的AAMA2605-2005《铝挤压材和板材

的超高性能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的规定。通过专题试验结果分析,采用表6中的洗涤剂组成进行的涂层耐洗涤剂试验,涂层没有出现脱落现象。洗涤剂组成(重量比)见表6。各种洗涤剂试验结果见表7。

本标准规定了涂层耐盐雾试验的性能指标和试验方法,与AAMA2603、AAMA2605一致,I类涂层的中性盐雾试验(NSS试验)时间为4000h,II类涂层的中性盐雾试验(NSS试验)时间为1000h。保留了120h铜加速乙酸盐雾试验(CASS试验),以满足于进行快速检验的要求,但将采用中性盐雾试验(NSS试验)作为仲裁试验。

本标准规定的涂层耐盐雾试验与欧洲标准QUALICOAT有差异。欧洲标准QUALICOAT采用在涂层上划两条深至基材的交叉线,再进行1000h乙酸盐雾试验(ASS试验),试验时间较短,不能对耐腐蚀性优异的静电喷漆涂层产生破坏作用。

3.2.13涂层耐湿热性

本标准规定的涂层耐湿热性试验方法和指标要求与AAMA2603、AAMA2605一致,I类涂层的耐湿热试验时间为4000h,II类涂层的耐湿热试验时间为1500h。根据专题试验,采用原GB5237.5-2004中规定的涂层耐湿热性试验方法(试验温度为47℃,相对湿度为96%,试验时间3000h)与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耐湿热试验对比,不同时间和不同条件下的耐湿热性试验结果没有变化。为保持本标准的性能指标与试验方法与国际接轨,减少国际贸易壁垒,本标准的涂层耐湿热性试验采用AAMA2603和AAMA2605试验方法和指标要求。

3.2.14 人工加速耐候性

涂层的耐候性试验分两大类,一类是自然气候老化试验,即在自然暴晒场进行,其优点是能真实地反映涂层的耐候性能,其缺点是试验周期太长,无法在短期内判别涂层的耐候性,如AAMA2605规定的高性能有机涂层在弗罗里达州自然暴晒试验周期达10年。另一类是人工加速老化试验,它是在大量自然气候老化实验的基础上,通过人工加速老化试验与自然气候老化试验的对比,找出人工加速老化所涉及的几个易于控制变量,将这些变量进行强化来加速老化。人工加速老化试验的缺点是部分涂层的试验结果与自然条件下的结果比较存在不同程度的失真现象,主要是光泽损失比在自然条件下的严重的多,当然也有相反的情况。但人工加速老化试验能克服自然气候老化试验周期太长的缺点,只要严格遵守人工加速老化试验规定的试验条件,人工加速老化试验与自然气候老化之间的可以有较好的相符性,与实际使用的相关性也会提高。目前我国相关试验标准中尚未规定涂层的自然气候老化试验,关于涂层在我国自然气候老化试验的研究很少。所以本标准规定涂层的耐候性试验采用人工加速老化试验,自然气候老化试验需进行专题试验研究。

人工加速老化试验主要有氙弧灯和紫外灯加速试验两种。本标准规定了氙弧灯人工加速老化试验的性能指标,对于紫外灯加速试验的性能指标没有详细规定。一般氙弧灯人工加速老化试验的模拟性和加速性较好,而紫外灯加速试验加速性很好,但模拟性稍差。由于不同种类、不同颜色的涂层经氙弧灯或耐紫外灯照射后,其光泽和颜色变化的临界点不同。但无论是氙弧灯试验还是紫外灯试验,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失真现象,其试验结果可用于判别同一品种不同批次时的质量稳定性,但有时并不能完全反映不同品种涂层耐候性的好坏,可与涂料供应商提供的该产品自然气候老化试验资料进行比较判别。

通过专题试验,原GB5237.5-2004规定的人工加速耐候性时间偏短,不能反映出高性能涂层的要求。因此,本标准涂层的人工加速耐候性采用1000h氙灯照射人工加速老化试验。

对于涂层的自然气候老化试验,由于目前我国自然耐候试验未有相应的试验数据,相关的性能指标和试验方法需在后续的专题试验中补充。

4标准水平分析

本标准在本标准是在原标准GB5237.5-2004的基础上,参考美国标准AAMA2605-2005《铝挤压材和板材的超高性能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和AAMA2603-2002《铝挤压材和板材的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制订的,本标准的各项性能指标要求相当于美国标准,达国际先进水平。

5 预期效果

随着强制性国家标准GB5237.5-200×《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 静电喷漆型材》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国内铝合金建筑型材市场,保证阳静电喷漆型材质量,提高铝合金建筑型材的国际竞争力,使我国铝合金建筑型材技术标准与先进国家标准更加协调,更好地规避铝合金建筑型材的国际贸易壁垒。

各国压铸铝合金的化学成份及要求

压铸铝合金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表 序号合金牌号合金代号 化学成份 力学性能 (不低于) 硅铜锰镁铁镍钛锌铅锡铝 抗拉强度伸长度 布氏硬度 HB5 /250 /30 1 YZA1Sil 2 YL102 10.0 13.0 ≤0.6≤0.6≤0.05≤1.2≤0.3余 220 2 60 2 YZA1Si10Mg YL104 8.0 10.5 ≤0.3 0.2 0.5 0.17 0.30 ≤1.0≤0.3≤0.05≤0.01余220 2 70 3 YZA1Si12Cu2 YL108 11.0 13.0 1.0 2.0 0.3 0.9 0.4 1.0 ≤1.0≤0.05≤1.0≤0.05≤0.01余240 1 90 4 YZA1Si9Cu4 YL112 7.5 9.5 3.0 4.0 ≤0.5≤0.3≤1.2≤0.5≤1.2≤0.1≤0.1余240 1 85 5 YZA1Si11Cu3 YL113 9.6 12.0 1.5 3.5 ≤0.5≤0.3≤1.2≤0.5≤1.0≤0.1≤0.1余230 1 80 6 YZA1Si17Cu5Mg YL11 7 16.0 18.0 4.0 5.0 ≤0.5 0.45 0.65 ≤1.2≤0.1≤0.1≤1.2余220 <1 7 YZA1Mg5Sil YL302 0.8 1.3 ≤0.1 0.1 0.4 4.5 5.5 ≤1.2≤0.2≤0.2余220 2 70 二.日本工业标准JIS H5302:2000日本压铸铝合金化学成分表 JIS牌号ISO牌号Cu Si Mg Zn Fe Mn Ni Sn Pb Ti Al ADC1 1.0以下11.0-13.0 0.3以下0.5以下 1.3以下0.3以下0.5以下0.1以下余量ADC1C A1-Sil2CuFe 1.2以下11.0-13.5 0.3以下0.5以下 1.3以下0.5以下0.30以下0.1以下0.20以下0.2以下余量ADC2 A1-Si12Fe 0.10以下11.0-13.5 0.10以下0.1以下 1.3以下0.5以下0.1以下0.05以下0.1以下0.2以下余量ADC3 0.6以下9.0-10.0 0.4-0.6 0.5以下 1.3以下0.3以下0.5以下0.1以下余量ADC5 0.2以下0.3以下 4.0-8.5 0.1以下 1.8以下0.3以下0.1以下0.1以下余量ADC6 0.1以下 1.0以下 2.5-4.0 0.4以下0.8以下0.4-0.6 0.1以下0.1以下余量ADC7 A1-Si5Fe 0.10以下 4.5-6.0 0.1以下0.1以下 1.3以下0.5以下0.1以下0.1以下0.1以下0.20以下余量ADC8 A1-Si6Cu4Fe 3.0-5.0 5.0-7.0 0.3以下 2.0以下 1.3以下0.2-0.6 0.3以下0.1以下0.2以下0.2以下余量ADC10 2.0-4.0 7.5-9.5 0.3以下 1.0以下 1.3以下0.5以下0.5以下0.2以下余量ADC10Z 2.0-4.0 7.5-9.5 0.3以下 3.0以下 1.3以下0.5以下0.5以下0.2以下余量ADC11 A1-Si8Cu3Fe 2.5-4.0 7.5-9.5 0.3以下 1.2以下 1.3以下0.6以下0.5以下0.2以下0.3以下0.2以下余量ADC12 1.5-3.5 9.6-12.0 0.3以下 1.0以下 1.3以下0.5以下0.5以下0.2以下余量ADC12Z 1.5-3.5 9.6-12.0 0.3以下 3.0以下 1.3以下0.5以下0.5以下0.2以下余量 牌号 抗拉试验硬度试验 抗拉强度MPa 耐力MPa 延伸率% HB HRB

铝型材标准gb5237-2004

铝及铝合金检验标准 来源:中国铝材信息网,更新时间:2006-10-3 20:03:53,阅读:385次 1、目的 发现、控制不合格品,采取相应措施处置,以防不合格品误用。 2、范围 适用于外协制品、成品及顾客退货各过程中涉及到的工序名称。 3、定义(无) 4、职责 4.1 品质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标识及隔离,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2 制造部参与不合格品的处理。 4.3 供应部负责进料中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4.4 管理者代表负责不合格品处理的批准。 5.氧化类型: B3-002 胚料 B3-003 黑色阳极氧化 B3-004 银白阳极氧化 B3-005 雾银阳极氧化 B3-006 磨砂阳极氧化 B3-007 古铜阳极氧化 B3-008 金黄色阳极氧化 B3-009 香槟色阳极氧化 B3-010 光亮阳极氧化 B3-011 黑色化学氧化 B3-012 银白化学氧化 B3-013 雾银化学氧化 B3-014 磨砂化学氧化 B3-015 古铜化学氧化 B3-016 金黄色化学氧化 B3-017 香槟色化学氧化 B3-018 光亮化学氧化 5、检验 5.1抽检标准 检验员按照按照《GB/T 2828。1-2003/ISO 259-1:1999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对来料进行抽检。抽检水平一般为Ⅱ级,AQL=1.5。检验合格,真写检验记录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检验不合格,填写《填写检验不合格通知单》,交主管进行判定。 5.2检验内容: 5.2.1检验来料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出厂标识是否清楚、完整。 5.2.2 对照验收单检验来料的材料、型号、代码是否符合要求。 5.2.4表面外观检验:表面如要求拉丝则要求纹路粗细均匀,表面清洁,不得有明显的划痕、磕碰伤、斑点及污疵等缺陷;要求膜层均匀、连续、完整,不允许有膜层疏松;表面不得有挂灰; 表面不允许有由于合金表面不均匀,用细砂纸打磨后重新氧化带来的长条纹。 5.2.6 测厚仪检验膜厚,不允许没有氧化膜或氧化膜偏薄。一般要求氧化膜不得小于4μm。

铝材检验标准

广东唐氏集团铝型材检验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铝型材检验标准,控制型材生产工艺以及成品出厂质量,规避市场风险,提升品牌形象,特制定本章。 第二条本标准规定了铝型材的技术标准、外观质量、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铝型材。 第三条本标准以GB5237-2008为基准拟定。 第四条公司旗下“永兴”、“亚阳”、“兴铝”三个品牌均以此标准为检验标准。 第五条涉及到商标方面的各项要求,应完全符合《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第二章基材 第六条本部分规定了未经表面处理的铝合金建筑型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第七条本部分适用于表面未经处理的建筑用铝合金热挤压型材(以下简称型材)。 第八条术语定义

基材就是指表面未经处理铝合金建筑型材。 装饰面就是指型材经加工、制作并安装在建筑物上后,处于开启与关闭状态时,仍可瞧的见的表面。 外接圆就是指能够将型材的横截面完全包围的最小的圆。 第九条基材(坯料)相关技术指标及外观要求,见下表: (一) 长度要求定尺时,应在合同中注明,公称长度≤6m时,允许偏差为﹢15mm;长度>6m时,允许偏差由双方协商决定。 (二) 以倍尺交货的型材,其总长度允许偏差为+20mm,需要加锯口余量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三) 端头斜切度不应超过2°。 第十条力学性能 取样部位的公称壁厚<1、2mm时,不测定断后伸长率。

室温力学性能要求如下 第十一条试验方法 (一) 化学成分分析可采用化学分析法与仪器分析法等方法进行,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按照GB/T 20975规定的方法进行。 (二) 力学性能拉伸试验按照GB/T 228-2002规定的方法进行,断后伸长率按照GB/T 228-2002中的11、1条仲裁;维氏硬度试验按GB/T 4340、1规定的方法进行;韦氏硬度试验按YS/T 420规定的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尺寸偏差 (一) 壁厚、非壁厚尺寸、角度、倒角半径及圆角半径采用相应精度的卡尺、千分尺、R规等测量工具或专用仪器测量。 (二) 长度、斜切度采用相应精度的测量工具或专用仪器测量。 第十三条外观质量在自然散射光下,以正常视力(不使用放大器)检查型材外观。对缺陷深度不能确定时,可采用打磨测量

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尺寸偏差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尺寸偏差》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送审稿),2007-06-25 1 工作简况 1.1 任务来源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的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正在飞速发展,并出口到美国、欧洲等世界各国。为适应国外市场的需要,本标准是为了配合《一般工业型材生产许可证》评审的要求和需要,在修订GB/T6892-2000《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的同时于2004年11月2~5号在长沙由全国有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会上提出修订的,以便与新修订的GB/T6892《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国家标准相配套。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有色标委(2006)13号文下达了本标准的起草任务,由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主编单位。本标准主要在原GB/T14846-93的基础上,参照欧共体EN755.9-1998《铝及铝合金棒、管、型----型材的尺寸及外形允许偏差》、EN12020.2-2001《6060及6063铝合金精密型材第2部分:尺寸及外形允许偏差》和ANSIH35.2M-1993《铝加工产品的尺寸偏差》标准制订。 1.2 编制组情况 本标准在2004年11月2~5号在长沙由全国有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会上成立编制组,主编单位为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加单位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东北轻合金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等。 1.3 主要工作过程 1.3.1 本标准于2005年9月提出《初稿》,于2005年9月23日在成都召开标准讨论会,根据成都讨论会精神,提出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1.3.2 本标准于2006年4月8日~10日,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持,在广州市召开了本标准的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70个单位,130名代表,与会代表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现根据广州预审会精神和对《征求意见稿》的讨论意见,提出本标准的《送审稿》。 2 标准主要内容 2.1 定义 根据广州预审会精神,为了确切理解和解释型材的外接圆直径,因此,增加“外接圆直径”的定义。 2.2 分类及分级 2.2.1 合金分类 2.2.1.1 原GB/T 14846-93将型材分为A、B、C、D四类,由于C类精密型材主要是建筑型材,而建筑型材的尺寸偏差在GB/T5237.1《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中已规定了尺寸偏差,因此本标准在修订中,删除了此类型材的分类。 2.2.1.2 原标准将型材按合金分为高镁型材、硬合金型材和软合金型材三类,而美国将型材按合金分为高镁合金型材(镁含量≥3%)和非高镁合金型材两类,欧共体将型材按合金分为硬合金型材和软合金型材两类,将镁含量≥2.5%的高镁合金型材和2XXX、7XXX系合金型材划为硬合金型材。 2.2.1.3 为了既适应美国,又适应欧洲市场的需要,因此,本标准将型材划分为硬合金型材和软合金型材两类,其中,将镁含量≥ 3.0%的高镁合金型材和2XXX、7XXX系合金型材划为硬合金型材,其他为软合金型材。 2.2.2 指标分级 本标准与原标准一样,仍将横截面尺寸、弯曲度、波浪度、扭拧度、切斜度指标分为普通级、高

6063铝合金化学成分

6063铝合金化学成分的选择 黎伯豪言淑纯 6063铝合金广泛用于建筑铝门窗、幕墙的框架,为了保证门窗、幕墙具有高的抗风压性能、装配性能、耐蚀性能和装饰性能,对铝合金型材综合性能的要求远远高于工业型材标准。在国家标准GB/T3190中规定的6063铝合金成分范围内,对化学成分的取值不同,会得到不同的材质特性,当化学成分的范围很大时,其性能差异会在很大范围内波动,以致型材的综合性能会无法控制。因此,优选6063铝合金的化学成分成为生产优质铝合金建筑型材的最重要的一环。 1 合金元素的作用及其对性能的影响6063铝合金是AL-Mg-Si系中具有中等强度的可热处理强化合金,Mg和Si是主要合金元素,优选化学成分的主要工作是确定Mg和Si 的百分含量(质量分数,下同)。 1.1 Mg的作用和影响Mg和Si组成强化相Mg2Si,Mg的含量愈高,Mg2Si的数量就愈多,热处理强化效果就愈大,型材的抗拉强度就愈高,但变形抗力也随之增大,合金的塑性下降,加工性能变坏,耐蚀性变坏。 1.2 Si的作用和影响Si的数量应使合金中所有的Mg都能以Mg2Si相的形式存在,以确保Mg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随着Si含量增加,合金的晶粒变细,金属流动性增大,铸造性能变好,热处理强化效果增加,型材的抗拉强度提高而塑性降低,耐蚀性变坏。 2 Mg和Si含量的选择 2.1 Mg2Si量的确定 2.1.1 Mg2Si相在合金中的作用Mg2Si在合金中能随着温度的变化而溶解或析出,并以不同的形态存在于合金中:(1)弥散相β’’固溶体中析出的Mg2Si相弥散质点,是一种不稳定相,会随温度的升高而长大。(2)过渡相β’是β’’由长大而成的中间亚稳定相,也会随温度的升高而长大。(3)沉淀相β是由β’相长大而成的稳定相,多聚集于晶界和枝晶界。能起强化作用Mg2Si相是当其处于β’’弥散相状态的时侯,将β相变成β’’相的过程就是强化过程,反之则是软化过程。 2.1.2 Mg2Si量的选择6063铝合金的热处理强化效果是随着Mg2Si量的增加而增大。参见图1[1]。当Mg2Si的量在0.71%~1.03%范围内时,其抗拉强度随Mg2Si量的增加近似线性地提高,但变形抗力也跟着提高,加工变得困难。但Mg2Si量小于0.72%时,对于挤压系数偏小(小于或等于30)的制品,抗拉强度值有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危险。当Mg2Si 量超过0.9%时,合金的塑性有降低趋势。GB/T5237.1—2000标准中要求6063铝合金T5状态型材的σb≥160MPa,T6状态型材σb≥205MPa,实践证明.该合金的最高可达到260MPa。但大批量生产的影响因素很多,不可能确保都达到这么高。综合的考虑,型材既要强度高,能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又要使合金易于挤压,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我们设计合金强度时,对于T5状态交货的型材,取200MPa为设计值。从图1可知,抗拉强度在200MPa左右时,Mg2Si量大约为0.8%,而对于T6状态的型材,我们取抗拉强度设计值为230 MPa,此时Mg2Si量就提高到0.95%。 2.1.3 Mg含量的确定Mg2Si的量一经确定,Mg含量可按下式计算:Mg%=

铝合金型材漆膜国标

《铝合金建筑型材》国标草案编制说明 第五部分:《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静电喷漆型材》国家标准草案编制说明 1任务来源 随着我国铝合金建筑型材的快速发展,铝合金建筑型材的表面处理技术也层出不穷。对于静电喷漆型材,目前除了氟碳漆静电喷涂型材外,还有丙烯酸漆静电喷涂型材和聚脂漆静电喷涂型材。原国家标准GB5237.5-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 氟碳漆喷涂型材》已不能完全覆盖现有产品。为规范市场,保证铝合金建筑型材的产品质量,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对GB5237.5-2004《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 氟碳漆喷涂型材》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主要是在原标准GB5237.5-2004的基础上,参考美国标准AAMA2605-2005《铝挤压材和板材的超高性能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和AAMA2603-2002《铝挤压材和板材的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制订的,其中第I类涂层(聚偏二氟乙烯漆涂层)的性能指标是参考AAMA2605-2005制订的,与GB5237.5-2004的技术要求一致,第II类涂层(丙烯酸漆或聚脂漆涂层)的性能指标是参考AAMA2603-2002制订的,是增加的内容。为使标准能覆盖三类油漆喷涂型材,标准名称改为“静电喷漆型材”。 2 工作简况 (1)2004年10月13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金都酒店,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召开了《铝合金建筑型材》试验工作会议,来自全国质检、生产及相关单位共11家22位代表对铝合金建筑型材表面处理的性能及试验方案进行了具体和详细的讨论,确定了铝合金静电喷漆型材的试验方案和专题试验大纲,确定了试验进度和试验分工。 (2)在《铝合金建筑型材》试验工作会议的基础上,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有色标委(2004)第38号发文“关于开展《铝合金建筑型材》试验工作的通知”,确定由国家质检中心、华南质检中心、广东兴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坚美铝型材厂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福建闽发铝业有限公司、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佛山市罗南铝业有限公司等8个单位,对铝合金静电喷漆型材按试验方案和专题试验大纲的要求分别进行全面试验。 (3)2005年7月,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铝合金建筑型材》试验的小结会议,相关试验单位对铝合金静电喷漆型材专题试验进行了阶段性总结,明确未完成的试验进度及需完善的试验内容。 (4)2005年11月8日至10日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海南组织召开了《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 静电喷漆型材》任务落实会,会议确定了静电喷漆型材的修订思路。 (5)2006年4月6日至10日在广州市华燕宾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召开了《铝合金建筑型材》试验研究报告会和《铝合金建筑型材第5部分: 静电喷漆型材》草案稿讨论会,来自全国65个单位的12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对标准草案稿进行了认真、热烈的讨论,确定了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并明确了标准的修订方向。 3.标准的制定原则、标准的主要内容说明与试验结果 3.1 标准制定原则 (1)本次修订主要是在原标准GB5237.5-2004的基础上,参考美国标准AAMA2605-2005《铝挤压材和板材的超高性能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和AAMA2603-2002《铝挤压材和板材的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制订的,将丙烯酸漆静电喷涂型材和聚脂漆静电喷涂型材纳入本标准。 (2)本标准中的I类涂层(聚偏二氟乙烯漆涂层)性能和试验方法与美国标准AAMA2605-2005《铝挤压材和板材的超高性能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基本一致。 (3)本标准中的II类涂层(丙烯酸漆或聚脂漆涂层)性能和试验方法与美国标AAMA2603-2002《铝挤压材和板材的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基本一致。 3.2 标准的主要内容说明 3.2.1 牌号、状态、规格和涂层种类 由于本标准增加了II类涂层(丙烯酸漆或聚脂漆涂层)性能,所以在表1的涂层种类中增加了II类涂层(丙烯酸漆或聚脂漆涂层),如表1。根据AAMA2603-2002《铝挤压材和板材的有机涂层要求和试验方法》及目前国内丙烯酸漆或聚脂漆涂层的生产的实际情况,将丙烯酸漆或聚脂漆涂层规定为单涂层。 本标准规定了基材预处理的质量要求。为提高铝合金型材基体与涂层的附着力,基材在喷涂前必

铝型材壁厚标准对照与质量控制

铝型材壁厚标准对照与质量控制 1 概述 铝合金建筑型材作为建筑工程的一种重要原材料,在国民经济体系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由于汽车和房地产两大产业的拉动,中国铝合金建筑型材产量持续走高,从1990年产量仅为39万吨,到2002年跃升为274万吨,年增长率为17%,大大高于同期国内GDP增长速度。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协会预测,中国铝材的消费高峰将于2005年后到来,2022年达到最高峰,年需求量超过1000万吨,但目前,国内氧化铝产业受到企业规模小且布局分散、高品位铝土矿资源受先天不足等“软肋”制肘,中国国内氧化铝供应短缺预计将持续到2006年年底,在通过计算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控制铝型材壁厚,对于降低铝资源消耗和建筑工程成本,提高铝型材的市场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 铝合金建筑型材壁厚是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质量指标,同时又是关系建筑工程造价的经济指标。一方面,部分铝型材厂急功近利,生产薄壁型材,扰乱市场,为建筑工程留下质量和安全隐患,为便于市场监督抽查,抑制市场上装饰装修行业用门、窗、幕墙型材的薄壁现象,保障消费者权益,GB/T5237-2000《铝合金建筑型材》对门窗、幕墙用受力杆件型材的最小实测壁厚进行规定。另一方面,工程设计单位依据型材的使用条件通过计算选定的壁厚,部分数据与GB/T5237-2000《铝合金建筑型材》规定有差别。如何充分理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性法律法规中关于铝合金型材壁厚规定,生产

中合理控制铝合金建筑型材壁厚,是铝合金建筑型材生产企业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2 GB/T5237-2000《铝合金建筑型材》相关规定 笔者曾经与多家铝型材生产厂家技术人员探讨过 GB/T5237-2000《铝合金建筑型材》中关于壁厚的规定,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厂家忽视或未充分理解5.4.1.4条款中关于壁厚均衡性的规定。 GB/T5237-2000《铝合金建筑型材》5.4.1.4条款规定“横截面中壁厚名义尺寸及允许偏差相同的各个面的壁厚差应不大于相应 的壁厚公差之半”,此条款适用的条件是“横截面中壁厚名义尺寸及允许偏差相同”,在此条件下,最大实测壁厚与最小实测壁厚之差,应小于或等于该名义尺寸的公差之半,公差就是正偏差和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该条款可理解为: 最大实测壁厚-最小实测壁厚≤(∣正偏差∣+∣负偏差∣)/2 在铝型材挤压实际生产过程中,由于受到模具、挤压设备、生产工艺波动影响,易出现型材挤压流出速度不均衡,壁厚出现偏差,特别是空心型材易出现偏壁现象,需加强现场质量控制, 为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GB/T5237-2000《铝合金建筑型材》规定,“型材作为受力杆件时,其型材壁厚应根据使用条件,通过计算选定。但门、窗用受力杆件型材的最小实测壁厚应≥1.2㎜,幕墙用受力杆件型材的最小实测壁厚应≥3.0㎜”。即在工程设计时,

铝合金桥架执行标准及规范

规范说明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光伏发电项目屋顶电缆桥架。它提出了电缆桥架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如有请在差异表中体现),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卖方所提供的产品应在相应工程或条件下有1至2个项目运行并已超过两年,以证明安全可靠。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规范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铝合金槽式桥架效果图: 铝合金梯式桥架效果图: 铝合金托盘式桥架效果图:

2 环境条件 1) 主厂房零米海拔高度: <1000 2) 多年平均气压: 963.6hpa 3) 多年平均气温: 25.4℃ 4) 极端最高气温: 45℃ 5) 极端最低气温: -5℃ 6) 污秽等级 IV级(爬距:3.1cm/kV,按最高工作电压计)

7)地震烈度7度 水平加速度0.15g 垂直加速度 0.1g 3 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书为电缆桥架及相关附件的技术要求。

本技术规范书包括以下几种型式:铝合金电缆桥架及其附件(包括盖板、链接片、螺栓等); 电缆桥架的类型:分为托盘式和梯式。 加工材料主要为铝合金材料;支吊架加工材料均为铝合金。 厚度要求: 宽度<400mm的料厚要求2mm及以上 宽度为400~600mm的料厚要求2.5mm及以上 宽度>800mm的料厚要求3.0mm 及以上 标准及规范 铝合金桥架生产应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生产规范和标准如下: GB/T5237-93 铝合金建筑型材 GB/T6892 工业用铝合金热挤压型材

铝材产品质量证明书

编号: serial №:№ 52022896 中国特大型企业首家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编号:5102/94007。 the first super-large enterprise in china that obtained approvals of iso9002 quality system. certificate №:5102/94007. 编号: serial №:№ 52022903 中国特大型企业首家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编号:5102/94007。 the first super-large enterprise in china that obtained approvals of iso9002 quality system. certificate №:5102/94007. 编号: serial №:№ 52022915 中国特大型企业首家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编号:5102/94007。 the first super-large enterprise in china that obtained approvals of iso9002 quality system. certificate №:5102/94007. 编号: serial №:№ 52022926 中国特大型企业首家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编号:5102/94007。 the first super-large enterprise in china that obtained approvals of iso9002 quality system. certificate №:5102/94007. 编号: serial №:№ 5022935 中国特大型企业首家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编号:5102/94007。 the first super-large enterprise in china that obtained approvals of iso9002 quality system. certificate №:5102/94007.篇二:铝合金材料产品合格证书 铝合金材料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汇总表 mq2.1.1 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 幕墙用钢材及五金(衬垫)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汇总表 mq2.1.2 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 幕墙板材(玻璃、金属板、石材)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汇总表 mq2.1.3 保温、防火材料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汇总表 mq2.1.4 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 幕墙用硅酮胶质量证明书及性能检测报告汇总表 mq2.1.5 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篇三:铝型材类质量 协议书 质量保证协议书 编号: 供货名称:铝型材类产品 需方(甲方):广东制造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供需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确保产品质 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就乙方供给甲方的铝型材类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协商一致达成 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质量管理 1. 乙方应该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提供给甲方稳定、合格的产品,这些制度 至少应该包括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工序检验和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管理 制度,并且保持相关品质记录。 2. 乙方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等当中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或供应货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全文

《铝合金门窗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15-30-2002 简介: 内容: 1、总则 2、术语、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3、材料要求 3.1 一般规定 3.2 铝合金型材 3.4 五金配件 3.5 密封材料 3.6 金属连接件 3.7紧固件 4、工程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抗风压性能设计 4.3 水密性能设计 4.4 气密性能设计 4.5 隔声性能设计 4.6 隔热性能设计 4.7 防玻璃热炸裂设计 4.8 玻璃镶嵌结构设计 4.9 防雷设计 4.10 其它安全性设计 4.11 门窗立面建筑设计 5、安装施工 5.1 一般规定 5.2 施工准备 5.3 安装施工 5.4 产品保护 5.5 安全技术措施 6、工程验收 6.1 一般规定 6.2 主控项目 6.3 一般项目 6.4 检验规则 6.5 质量验收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为满足建筑工程的需要,使铝合金门窗的性能符合建筑功能的要求,保证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质量,针对本省的气候特点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本省范围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铝合金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其它材料制作的建筑门窗可参照本规范。 1.0.3本规范中的铝合金门窗(以下简称铝门窗)是指在建筑物上的安装高度不大于100m、无特殊功能要求(如防火、

防爆、防化学腐蚀等)的铝门窗。本规范不适用于建筑幕墙上的铝门窗、斜屋顶窗和采光天窗等工程。安装高度大于100m 的门窗工程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1.0.4铝门窗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符号 2.1.1 主型材 连接组合成门窗框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和开启扉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框材;连接组合成门窗扇基本构架,在其上装配玻璃、辅型材及其它附件的门窗扇挺型材。 2.1.2 辅型材 门窗框架构件体系中,镶嵌或固定于主型材构件上,起到传力或某各功能作用的附加型材(如玻璃压条、披水条等)。 2.1.3 主要受力构件 门窗立面内承受并传递门窗自身重力及水平风荷载等作用力的中横框、中竖框、扇挺等主型材,以及组合门窗拼樘框型材。 2.1.4 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 门窗主型材横截面中,承受垂直和水平方向荷载作用力的腹板、翼缘或固定其它构件的连接受力部分等主要部位。 2.1.5 隐框、半隐框窗 采用结构胶将玻璃与窗框或窗扇构架粘结装配在起,框、扇型材构件不显露于或部分显露于室外表面的铝合金玻璃窗。 2.1.6 雨幕原理 在建筑外围护结构或构件空腔的室外表面开口构造处进行适当的遮蔽形成雨幕,并对室内表面接缝进行有效的密封,以实现空腔内气压与室外风压力的平衡,从而减少或消除雨水通过外部开口的作用力,防止外围护结构或构件发生雨水渗漏的设计原理。 2.1.7 隔热性能 建筑门窗在夏季阻隔太阳辐射得热以及室外高温得热的能力。 2.1.8 干法安装 门窗洞口墙基体上预先设置金属附加外框并进行防水密封处理,待洞口墙体表面装饰湿业全部完成后,再在附加框架上固定门窗的安装方式。 2.1.9 湿法安装 门窗洞口墙体面层装饰湿作业前开始安装门窗,采用连接件在洞口墙基体上固定门窗框,然后对门窗框与洞口墙体间隙进行密封理的门窗安装方式。 2.2 符号 2.2.1 W k——围护结构风荷载标准值; 2.2.2 W o——基本风压; 2.2.3 βgz——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 2.2.4 μs——局部风压体型系数; 2.2.5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2.2.6 l——杆件跨度; 2.2.7 [u] ——杆件弯曲允许挠度值; 2.2.8 u max——杆件弯曲最大挠度值; 2.2.9 △P——水密性能压力差值; 2.2.10 V o——水密性能设计风速; 2.2.11 ?k——风荷载(标准值)作用所产生的应力; 2.2.13 ?k——材料强度标准值; 2.2.14 K——安全系数。 3 材料要求 3.1 一般规定 3.1.1 铝门窗所用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3.1.2 铝门窗所用金属材料除不锈钢外,钢材应进行镀锌处理或涂防锈漆等防腐蚀处理,铝合金应进行表面处理。

铝合金国标

我国铝及铝合金标准目录 第一部分:基础标准 GB/T 3190-1996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 3194-1998 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的尺寸允许偏差; GB/T 3199-1996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 4436-1995 铝及铝合金管材外形尺寸及允许偏差; GB/T 8005-1987 铝及铝合金术语; GB/T 8013-1987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阳极氧化膜的总规范; GB/T 8014-1987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阳极氧化膜的定义和有关测量厚度的规定; GB/T 8545-1987 铝及铝合金模锻件的尺寸偏差及加工余量; GB/T 11109-1989 铝及铝合金阳极氧化术语; GB/T 13586-1992 铝及铝合金废料、废件分类和技术条件; GB/T 16474-1996 变形铝及铝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GB/T 16475-1996 变形铝及铝合金状态代号; YS/T 103-2004 铝生产能源消耗; YS/T 119.7-2004氧化铝生产专用设备热平衡测定与计算方法第七部分管道化溶出系统; YS/T 417.1-1999 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及其加工产品缺陷第1部分: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缺陷; YS/T 417.2-1999 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及其加工产品缺陷第2部分:变形铝及铝合金板、带缺陷; YS/T 417.3-1999 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及其加工产品缺陷第3部分:变形铝及铝合金箔缺陷; YS/T 417.4-1999 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及其加工产品缺陷第4部分:变形铝及铝合金铸轧带缺陷; YS/T 417.5-1999 变形铝及铝合金铸锭及其加工产品缺陷第5部分:管、棒、型、线缺陷; YS/T 421-2000 印刷用PS版铝板基; 1

铝合金型材的执行标准主要有哪些

铝合金型材的执行标准主要有哪些 目前国内铝合金型材的执行标准主要有: (1) GB 5237.1~5-2008﹑GB 5237.6-2004 建筑铝合金型材执行上述标准,就是说,只要是建筑行业用的铝合金型材,其产品必须按GB 5237.1~5-2008﹑GB 5237.6-2004强制性标准生产及进行产品质量控制。 (2) GB/T 6892-2006《一般用工业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 工业用铝合型材是指除建筑门窗、幕墙及室内外装饰用铝型材以外的其它铝挤压型材,除个别产品执行其专用标准外,大部分执行标准为GB/T 6892-2006《一般用工业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产品主要应用于航空航天、交通、轨道车辆、电子电器、体育器材、散热器、装饰、电力能源、石油化工、机械制造等工业领域。 (3) GB/T 26014-2010《非建筑用铝合金装饰型材》 非建筑用铝合金装饰型材是指以改善视觉效果为主要目的的装饰用铝合金热挤压型材。装饰型材的尺寸偏差如有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如没有特殊要求,应符合GB/T 14846--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尺寸偏差》中普通级的规定。产品主要应用于车辆内外装饰、家电配件、厨房用具、电子电器、室内装饰、医疗器械、仪器仪表、办公设施等领域。 (4) GB/T 14846-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尺寸偏差》 工业用铝合金型材另一标准执行GB/T 14846-2008《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尺寸偏差》。但此标准只是针对工业铝型材挤压尺寸,只对尺寸有要求的可按此标准生产。其它要求全部按GB/T 6892-2006标准。 (5) 国外先进标准 国外先进标准有:欧盟EN12020-2《6060及6063铝及铝合金精密型材第2部分:尺寸及外形允许偏差》、EN755-2《铝及铝合金棒、管、型——力学性能》、美国ANSI H35.2《美国铝素材尺寸偏差标准》和日本JIS H4100《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等标准,主要适用于部分特殊顾客或国际大建筑幕墙公司在知名建筑、标志性建筑及国外工程监理的工程上使用等。 (6) 企业标准

铝型材标准gb5237-2004

铝及铝合金检验标准 1、目的 发现、控制不合格品,采取相应措施处置,以防不合格品误用。 2、范围 适用于外协制品、成品及顾客退货各过程中涉及到的工序名称。 3、定义(无) 4、职责 4.1 品质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标识及隔离,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2 制造部参与不合格品的处理。 4.3 供应部负责进料中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4.4 管理者代表负责不合格品处理的批准。 5.氧化类型: B3-002 胚料 B3-003 黑色阳极氧化 B3-004 银白阳极氧化 B3-005 雾银阳极氧化 B3-006 磨砂阳极氧化 B3-007 古铜阳极氧化 B3-008 金黄色阳极氧化 B3-009 香槟色阳极氧化 B3-010 光亮阳极氧化 B3-011 黑色化学氧化 B3-012 银白化学氧化 B3-013 雾银化学氧化 B3-014 磨砂化学氧化 B3-015 古铜化学氧化 B3-016 金黄色化学氧化 B3-017 香槟色化学氧化 B3-018 光亮化学氧化 5、检验 5.1抽检标准 检验员按照按照《GB/T 2828。1-2003/ISO 259-1:1999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一部分》对来料进行抽检。抽检水平一般为Ⅱ级,AQL=1.5。检验合格,真写检验记录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检验不合格,填写《填写检验不合格通知单》,交主管进行判定。 5.2检验内容: 5.2.1检验来料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出厂标识是否清楚、完整。 5.2.2 对照验收单检验来料的材料、型号、代码是否符合要求。 5.2.4表面外观检验:表面如要求拉丝则要求纹路粗细均匀,表面清洁,不得有明显的划痕、磕碰伤、斑点及污疵等缺陷;要求膜层均匀、连续、完整,不允许有膜层疏松;表面不得有挂灰; 表面不允许有由于

最新铝合金知识大全---分类-化学成分-性能

一铝的基本特性与应用范围 二铝及铝合金的分类 纯铝比较软,富有延展性,易于塑性成形。如果根据各种不同的用途,要求具有更高的强度和改善材料的组织和其他各种性能,可以在纯铝中添加各种合金元素,生产出满足各种性能和用途的铝合金。 铝合金可加工成板、带、条、箔、管、棒、型、线、自由锻件和模锻件等加工材(变形铝合金),也可加工成铸件、压铸件等铸造材(铸造铝合金)。

纯铝— 1×××系,如1000合金 非热处理型合金 Al-Mn系合金— 3×××系,如3003合金 Al-Si系合金— 4×××系,如4043合金变形铝合金 Al-Mg系合金— 5×××系,如5083合金 Al-Cu系合金— 2×××系,如2024合金 Al-Mg-Si系合金— 6×××系,如6063合金铝及热处理型合金 Al-Zn-Mg系合金—7×××系,如7075合金铝合金 Al-其它元素— 8×××系,如8089合金 纯铝系 非热处理型合金 Al-Si系合金,如ZL102合金 Al-Mg系合金,如ZL103合金 铸造铝合金 Al-Cu-Si系合金,如ZL107合金 Al-Cu-Mg-Si系合金,如ZL110合金 热处理型合金 Al-Mg-Si系合金,如ZL104合金 Al-Mg-Zn系合金,如ZL305合金

3 变形铝合金分类、牌号和状态表示法 3. 1 变形铝合金的分类 变形铝合金的分类方法很多,目前,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通常按以下三种方法进行分类。 ⑴按合金状态图及热处理特点分为可热处理强化铝合金和不可热处理强化铝合金两大类。不可热处理强化铝合金(如:纯铝、Al-Mn、Al-Mg、Al-Si系合金)和可热处理强化铝合金(如:Al-Mg-Si、Al-Cu、Al-Zn-Mg 系合金)。 ⑵按合金性能和用途可分为:工业纯铝、光辉铝合金、切削铝合金、耐热铝合金、低强度铝合金、中强度铝合金、高强度铝合金(硬铝)、超高强度铝合金(超硬铝)、锻造铝合金及特殊铝合金等。 ⑶按合金中所含主要元素成分可分为:工业纯铝(1×××系),Al-Cu合金(2×××系),Al-Mn合金(3×××系),Al-Si合金(4×××系),AL-Mg合金(5×××系),Al-Mg-Si合金(6×××系),Al-Zn-Mg 合金(7×××系),Al-其它元素合金(8×××系)及备用合金组(9×××系)。 这三种分类方法各有特点,有时相互交叉,相互补充。在工业生产中,大多数国家按第三种方法,即按合金中所含主要元素成分的4位数码法分类。这种分类方法能较本质的反映合金的基本性能,也便于编码、记忆和计算机管理。我国目前也采用4位数码法分类。 3. 2 中国变形铝合金的牌号表示法 根据GB/T16474 — 1996“变形铝及铝合金牌号表示方法”,凡化学成分与变形铝及铝合金国际牌号注册协议组织(简称国际牌号注册组织)命名的合金相同的所有合金,其牌号直接采用国际四位数字体系牌号,未与国际四位数字体系牌号的变形铝合金接轨的,采用四位字符牌号(但试验铝合金在四位字符牌号前加X)命名,并按要求注册化学成分。 四位字符体系牌号的第一、三、四位为阿拉伯数字,第二位为英文大写字母(C、I、L、N、O、P、Q、Z字母除外)。牌号的第一位数字表示铝及铝合金的组别,如1×××系为工业纯铝,2×××为Al-Cu系合金,3×××为Al-Mn系合金,4×××为Al-Si系合金,5×××为Al-Mg系合金,6×××为Al-Mg-Si系合金,7×××为Al-Zn-Mg系合金,8×××为Al-其它元素合金,9×××为备用合金组。 除改型合金外,铝合金组别按主要合金元素来确定,主要合金元素指极限含量算术平均值为最大的合金元素。当有一个以上的合金元素极限含量算术平均值同为最大时,应按Cu、Mn、Si、Mg、Mg2Si、Zn、其它元素的顺序来确定合金组别。牌号的第二位字母表示原始纯铝或铝合金的改型情况,最后两位数字用以标识同一组中不同的铝合金或表示铝的纯度。 我国的变形铝及铝合金表示方法与国际上较通用的方法基本一致。 3.3 中国变形铝合金状态代号及表示方法 根据GB/T16475–1996标准规定,基础状态代号用一个英文大写字母表示。细分状态代号采用基础状态代号后跟一位、两位或多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3.3.1基础状态代号

断桥隔热铝合金门窗行业标准

断桥铝门、窗技术要求 (一)、主要性能要求 1、外窗隔声性能满足《建筑外窗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8485—2002 三级标准 35dB>Rw>30dB 2、外窗保温性能满足《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7108—2002 二级标准) 3.0 > k > 2.5 3、外窗空气渗漏性能满足《建筑外窗空气渗漏性能及检测方法》(GB7107-2002 三级标准) 2.5 >q i> 1.5m3/m.h 4、外窗雨水渗透性能满足《建筑外窗雨水渗透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 (GB7108-2002三级标准)250 <△ P v350 5、符合其他国家规定性标准规范。 (二)、对门窗材料的规定 窗传热系数必须满足K W 2.30 W/(m2 ? K),并由投标单位提供门窗计算书以及“五性实验”报告。因整窗传热系数不满足要求而导致的全部问题、责任及费用均全部由投标单位(中标单位)负责。规定门窗配置:型材不小于55系列,要求等温线平缓,温差梯度均匀隔热条选用国产品牌,中空玻璃厚度5mm + 9mm + 5mm。 一、铝合金型材、玻璃及配件 1、铝合金型材 1.1、铝合金型材的选择应符合下表要求:(型材的断面尺寸指窗框材在墙体上的投影的有效尺寸) 上表中型材壁厚为最低要求,主型材壁厚应经计算或试验确定,投标方须提供典型门窗的设计计算

书。 1.2、铝合金门窗全部采用内扣条,扣条采用方扣条,连接处为45。拼缝,手感顺滑,不得有明显错台,并作好防水处理,详见下图: 1.3、铝合金型材表面采用静电粉末喷涂,涂层厚度》40卩m,室外喷涂 颜色为:室内喷涂颜色为:正式加工前,中标方须提供色 卡经招标方确认。投标方负责要求粉末喷涂厂家向招标方提供10年的品质保证证书,即10年内颜色无明显变化,涂层不脱落。 1.4、根据需要采取有效的防渗漏措施。如:所有门窗下框室内侧翼緣有足够的挡水高度(内外高差宜大于30mm ),平开门窗下框应带排水槽(孔),并配备与型材颜色一致或相近的排水孔盖。 1.5、窗开启扇配置隐形纱窗(导轨铝合金型材壁厚不小于1.2伽),采用国产优质品牌。 2、玻璃 2.1、门窗玻璃原片厚度不小于5mm+9mm+5mm 。 2.2、厨房、卫生间外窗玻璃外片采用磨砂玻璃。 2.3、中空玻璃密封必须设置分子筛,密封材料选择优质丁基胶及聚硫胶。 2.4、门窗玻璃是否需要钢化由计算决定,须提供典型门窗玻璃计算书,并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执行,钢化玻璃的自爆须控制在3/1000以内,玻璃须进行磨边、倒角处理。 2.5、以下情况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A、玻璃面积》1.5 m2 b、落地窗、底边最终装修面w 900mm的落地窗、倾斜装配窗、天窗 c、符合《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GB11944 -2002等相关规定、规范要求 2.6、玻璃防热炸裂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除正北向及单块面积小于2.0 m的玻璃外,均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 -2003)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建筑玻璃防热炸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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