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检测认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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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器检测认证标准

1. 家用电器的电磁骚扰来源

家用电器检测认证标准对家用电器的安全使用极其重要,家用电器的电磁骚扰源主要是在器具内的带换向器电动机运转时产生的火花及机械开关、各种控制器、保护器的动作形成。例如,真空吸尘器、电吹风机、食品搅拌器、电动剃须刀等由带有换向器的电动机在运转过程中,电刷与换向器接触形成火花而产生电磁骚扰;电饭锅、电熨斗、电烤箱、电冰箱、洗衣机等由于频繁的开关动作而产生电磁骚扰;空调器启动时所需的大电流会使电网电压暂时下降,电动机或电感性镇流器等电感性负载启动时会导致电源功率因数下降,变频调速式空调器中的电力电子器件还会产生电源谐波等;电风扇多功能控制器带有可控硅器件,产生高次谐波骚扰;带遥控的家电、全自动洗衣机、电热水器、微波炉等带有微处理器的家用电器,所采用的二电平数字信号会引起电磁骚扰,而且随着时钟频率的不断提高其骚扰频率可高达数百兆赫;微波炉、电磁炉所产生的电磁能量泄漏,不仅会引起电磁骚扰,而且还将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2. 标准制定机构及标准概况

电工产品EMC测试标准的制定机构是IEC下的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CISPR)和TC77技术委员会。CISPR中涉及家用电器的分技术委员会有CISPR/F和CISPR/B。

CISPR/F为“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照明设备和类似设备干扰分技术委员会”。其下设2个工作组(WG),其中WG 1负责带有电动马达和接触装置的家用电器的干扰(CISPR 14-1)和抗扰度(CISPR 14-2)标准的制定。

CISPR/B为“工科医(ISM)射频设备及(重)工业设备干扰分技术委员会”。其下设2个工作组(WG),其中WG 1负责工科医(ISM)射频设备无线电干扰标准(CISPR 11)的制定。其制定的CISPR 11《工业、科技和医用设备射频干扰性能测量范围和方法》就规定了微波炉和电磁炉的干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CISPR/F计划到2012年对在CISPR 14-1和CISPR 15《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干扰性能的限值和测试方法》引入RMS-AV检测仪及限值进行调查,并且到2011年CISPR/B

和CISPR/F计划将电磁炉的EMC要求从CISPR 11移到CISPR 14-1标准中。

IEC电磁兼容技术委员会(TC 77)主要从事抗扰度标准以及低频(f ≤ 9 kHz)和高频(f > 9 kHz)电磁发射标准的制定。其中低频现象分技术委员会(SC 77A)负责连接到低压供电系统的设备的电磁兼容性。SC 77A下设5个工作组(WG)和2个项目组(PT),其中WG 1负责谐波电流标准(IEC 61000-3-2)的制定,WG 2负责电压波动标准(IEC 61000-3-3)的制定,WG 3负责低频抗扰度试验标准的制定。部分国家和地区对谐波电流和电压波动有一定要求。

目前,CISPR和IEC/TC 77正在对CISPR 11、IEC 61000-3-2、IEC 61000-3-3进行修订。

下表列出了涉及家用电器的最新EMC标准(包括版本号和发布日期)及其测试项目:

3. 电磁发射标准CISPR 14-1

CISPR 14-1规定了频率范围在9 kHz~40 GHz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等类似器具的无线电干扰电平允许值、测量方法、运行条件以及测量结果的评定。根据骚扰的性质可分为连续骚扰和断续骚扰。2011年11月,IEC发布了最新版CISPR 14-1:2011(第5.2版),该版

本为CISPR 14-1:2005(第5版)加上A1:2008和A2:2011。

历史回顾:2005版CISPR 14-1(第5版)与2000版(第4版)的差异

由于我国现行标准GB 4343.1-2003等同采用第4版CISPR 14-1:2000及其增补件AMD:2001,下面仍保留了CISPR 14-1:2005(第5版)与CISPR 14-1:2000(第4版)的差异介绍。

CISPR 14-1:2005(第5版)相对于CISPR 14-1:2000(第4版)及其修订件,更新了规范性引用,使得测试方法同新版基础标准要求保持一致;完善了测试电压的要求;增加/修改了部分条款,特别是部分产品的运行状态,使得标准要求更加清晰可操作。具体体现为: (1) 引用了新版基础标准CISPR 16

新版CISPR 16由原来的4个标准拆分成13个基础标准和1个技术报告,拆分后的CISPR 16系列标准分别对设备、测试方法、不确定度、统计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从而更加明确、更具针对性。CISPR 14-1-2005全部应用了新版的CISPR 16标准。

(2) 对测试电压的选择进行了详细的说明,特别是对具有额定电压范围、不同额定电压、不同额定频率的器具。

在标准第7.1.4条款中增加了:

对具有额定电压范围的器具,测试电压应分别以电压范围的上限、电压范围的下限、各最常用标称电压为中心,在中心电压*0.9~中心电压*1.1的范围内寻找最大骚扰的测试电压(最常用标称电压为100V、110 V、115 V、120 V、127 V、220 V、230 V、240 V和250 V)。

对具有不同额定电压的器具,测试电压以每个额定电压为中心,在该额定电压*0.9~额定电压*1.1的范围内寻找最大骚扰的测试电压。

对具有不同额定电压频率的器具,还应在以上要求的条件下,在160 kHz和50 MHz 的频点上,用不同的额定电压频率来寻找产生最大骚扰的测试电压。

(3) 对部分产品的测试条件进行了明确的描述

空调设备:需要对设备的中间连线进行传导骚扰的考核,并给出了测试的起始频率(详见标准5.2.3条款)。根据中间连线的长度,起始频率为60/L(MHz)。这对空调厂商带来的影响较大。

烤架和扁平烤盘(hobs and hot plates):由温控器或能量调节器控制的烤架和扁平烤盘,在控制装置的(50 10)%下工作,将装水的铝锅放置在器具上。喀呖声率为每分钟的开关操作数。如果烤架和扁平烤盘有多个加热板,则喀呖声率应按顺序对每个单独的加热板进行测试和考核。

电热烤箱、烤架、华夫烙饼模、华夫烤架:应在加热舱和加热表面没有负载的情况下操作。

4. 抗扰度标准CISPR 14-2

CISPR 14-2适用于频率范围在在0 Hz~400 GHz、单相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三相电压不超过480V并含有电子电气线路的、由市电、电池或其他电源供电的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电动玩具和类似器具。

最新版CISPR 14-2:2008(第1.2版)为CISPR 14-2:1997(第1版)加上其A1:2001和A2:2008两份增补件。该标准规定了6个项目的抗扰度试验:

静电放电 IEC 61000-4-2:1995+A1:1998+A2:2001;

射频辐射电磁场 IEC 61000-4-3:2006+A1:2007;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 IEC 61000-4-4:2004;

浪涌 IEC 61000-4-5:2005;

射频场感应引起的传导骚扰 IEC 61000-4-6:2003+A1:2004+A2:2006;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 IEC 61000-4-11:2004

5. 微波炉和电磁炉的发射标准CISPR 11

微波炉和电磁炉(家用电磁感应器具)属于工业、科学和医疗(ISM)设备的2组B类设备,因此两种家用电器的电磁骚扰特性应符合CISPR 11的规定。CISPR 11给出了工科医(ISM)设备的传导骚扰(端子骚扰电压,9 kHz~30 MHz)和辐射骚扰(9 kHz~18 GHz)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对于电磁辐射骚扰,低于30 MHz频段指的是电磁辐射骚扰的磁场分量;

30 MHz~1 GHz频段为电磁辐射骚扰的电场分量;1 GHz以上限值为电磁辐射骚扰的功率。在CISPR 11:2004中,规定的传导骚扰和辐射骚扰限值如下:

(1) 端子骚扰电压限值

微波炉的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限值

电磁感应炊具的电源端子骚扰电压限值

(2) 电磁辐射骚扰限值

a. 150 kHz~1 GHz频段

微波炉和电磁炉的电磁辐射骚扰限值(150 kHz~1 GHz)

b. 1 GHz~18 GHz频段

工作频率在400 MHz以上,产生连续骚扰的2组B类ISM设备的电磁辐射骚扰限值

工作频率在400 MHz以上,产生波动连续骚扰的2组B类ISM设备的电磁辐射骚扰限

工作频率在400 MHz以上, 2组B类ISM设备的电磁辐射骚扰加权限值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标准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标准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标准汇编 随着工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家用电器品种和数量的增加,有关家用电器方面的标准也不断的补充和完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标准,是家电产品设计、制造是必须遵照执行的标准文件。 在3C设计中,我们着重介绍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标准在产品结构、外形设计的规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标准的通用要求。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家电和类似用途电热器具和电动或磁力驱动的器具。 本标准也适用于不做一般家用但对于公众仍存在危险的器具,例如理发用具、割草机等等。 除电器玩具外,本标准为考虑托儿所和其他无人照管的老、幼、病、弱等人员的生活场所存在的某些特殊危险。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提出附加安全要求。 对于在车辆交通工具使用的器具需增加附加要求。 2,术语

家电产品的专业术语如下: 2.1 额定电压、额顶电压范围、工作电压、额定输入功率、额定电流、额定频率、额定频率范围、额定功率、额定液容量、充分放热条件、正常负载、额定工作时间、连续工作、短时工作、断续工作。 2.2 可拆卸的软缆或软线、电源软线、电源引线、功能和互连软缆或软线。 2.3 基本绝缘。用于带电部件对防触电提供基本保护的绝缘。附加绝缘。一旦基本绝缘实效,为了确保安全防止触电,除基本绝缘外而设置的另一种独立的绝缘。 双重绝缘。由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两种绝缘组成的绝缘。 加强绝缘。带电部件上的一种单独绝缘系统,在本标准所规定的条件下,它提供的防触电保护程度,相当于双重绝缘。 2.4 O类器具。依靠基本绝缘来防止触电的器具。如果有易触及的导电部件,则这些部件与固定配电线路中的保护导线之间没有连接手段,万一基本绝缘损坏,安全就依靠环境条件。O类器具有一个局部或全部基本绝缘材料外壳,或者有一个以适当绝缘把带电部件隔开的金属外壳。如果具有绝缘材料外壳的器具有内部接地部件措施,则认为是I类或OI 类结构。 OI类器具。至少有完整的基本绝缘和装有接地端子的器具,但电源软线不带接地导线,插头没有接地插脚,不能插入有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详]

附件2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一级)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是国家对小学教育专业办学的基本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小学教师的本、专科小学教育专业。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二级)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是国家对小学教育专业教学质量的合格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小学教师的本、专科小学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 1.1 [目标定位] 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1.2 [目标涵] 培养目标容明确清晰,反映师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并能够为师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1.3 [目标评价] 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毕业要求 专业应根据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的毕业要求。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生培养全过程中分解落实。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专

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以下容: ?践行师德 2.1 [师德规]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2 [教育情怀] 具有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学会教学 2.3 [学科素养] 具有一定的人文与科学素养。掌握主教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理解学科知识体系基本思想和方法。了解兼教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技能,并具备一定的其他学科基本知识,对学习科学相关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了解学科整合在小学教育中的价值,了解所教学科与其他学科的联系,以及与社会实践、小学生生活实践的联系。 2.4 [教学能力] 在教育实践中,能够依据所教学科课程标准,针对小学生身心发展和认知特点,运用学科教学知识和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获得教学体验,具备教学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教学能力和一定的教

自愿性产品认证通用要求

编号: CQC/RY000-2002 自愿性产品认证通用要求 受控状态:受控 受控编号: 发布2002/11/5 实施2002/11/1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 言 为了保证CQC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认证各项工作符合ISO/IEC导则65、IAF对导则65的解释文件、CNAB认可准则相关文件要求,以及CQC产品认证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使各项相关活动得以规范有序进行,制定本通用要求。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主要起草人:陆梅 边婧 刘平 本通用要求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授权解释。

修订:1 第 1 页共 12 页版号:1 修订日期:2003.10.15 1.总则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CQC)发布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结构为通用要求+特殊要求,认证要求由两部分组成,各部分不能单独使用。本实施规则通用部分适用于CQC发布的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 CQC产品认证的模式是产品型式试验+初次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a. 认证的申请 b. 型式试验 c. 初始工厂审查 d.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 获证后的监督 2.认证申请 2.1 填写CQC提供的申请资料 a.正式申请书 b.工厂审查调查表(首次申请表) c.一致性声明 2.2 提供与申请人等有关的资料 a.申请人的注册证明(首次申请时) b.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还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c.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d.生产厂的注册证明(首次申请时) e.商标的注册证明

修订:1 第 2 页共 12 页版号:1 修订日期:2003.10.15 f.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审查报告(如有) 2.3 提供与产品有关的资料(根据产品情况提供,并参考各个《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 a.产品总装图、电器原理图、线路图、产品说明书 b.电参数表 c.关键元器件及材料清单 d.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e. CB测试证书、CB测试报告(申请人持CB测试证书申请时) 3.型式试验 按照相应产品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中的规定进行。 4.初始工厂审查 4.1审查内容 工厂审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4.1.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 CQC派审查员对生产厂按照《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件1)进行审查;对产品的质量检测如有特殊要求,应按照相应产品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中的要求进行核查。 4.1.2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审查时,应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型号进行一致性检查,重点核实以下内容。若认证涉及多系列产品,则每系列产品应至少抽取一个规格型号做一致性检查。 1)认证产品的标识应与型式试验检测报告上所标明的一致; 2)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检测时的样品一致;

家用电器安全性能的简易测试方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951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家用电器安全性能的简易测试方法标准版本

家用电器安全性能的简易测试方法 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确保家用电器具有良好的电气性能,对于电热电器和电动电器要进行泄漏电流和绝缘电气强度试验。 在家用电器产品标准中,一般规定要测试工作温度下的电气绝缘和泄漏电流,试验比较复杂。为了简化,下面介绍的三种电器安全性能测试,均是在冷态、不连接电源情况下进行。 1 绝缘电阻测试家用电器产品绝缘电阻是评价其绝缘质量好坏的重要标志之一。绝缘电阻是指家用电器带电部分与外露非带电金属部分之间的电阻。随

着家用电器工业迅速发展和这类产品的普及率大大提高,为确保使用者人身安全,对家用电器的绝缘质量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规定测量带电部件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时,基本绝缘条件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MΩ;加强绝缘条件的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7MΩ;Ⅱ类电器的带电部件和仅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件隔离的金属部件之间,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MΩ;Ⅱ类电器的仅用基本绝缘与带电部件隔离的金属部件和壳体之间,绝缘电阻值不小于5MΩ。测量家用电器的绝缘电阻,可以选用500V兆欧表(俗称摇表),摇表上有分别标志着接地E,电路L和屏蔽G三个接线端子,测量时,一般只用E、L两端。测量前,应先对摇表进行必要的检查:先使摇表端子处于开路状态,摇动手柄,观察表头指针是否处于“∞”位置;再将E 端和L端短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

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试行) (2007年6月) 1 总则 (1)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工程教育本科专业认证。 (2)本标准提供工程教育本科培养层次的基本质量要求。 (3)本认证标准分为: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两部分。通用标准是各工程教育专业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专业补充标准是在通用标准基础之上根据本专业特点提出的特有的具体要求。

2 通用标准内涵 2.1 专业目标 2.1.1 专业设置 专业设置适应国家和地区、行业经济建设的需要,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学校自身条件和发展规划,有明确的服务面向和人才需求。包括:1.专业设置的依据和论证明确充分,有相应学科作依托,专业口径、布局符合学校的定位。 2.学校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自身条件和发展潜力,确定在一定时期内培养人才的目标、层次、类型和人才的主要服务面向。 2.1.2 培养目标及要求 专业必须具有明确培养目标,符合学校办学理念。培养的学生必须达到如下的知识、能力与素质基本要求: 1.具有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工程职业道德; 2.具有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数学、自然科学知识以及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 3.具有综合运用所学科学理论和技术手段分析并解决工程问题的基本能力。掌握必要的工程基础知识以及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受到本专业实验技能、工程实践、计算机应用、科学研究与工程设计方法的基本训练,具有创新意识和对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设计的初步能力; 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 5.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和行业的生产、设计、研究与开发的法律、法规,熟悉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津、法规,能正确认识工程对于客观世界和社会的影响;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苏州丝绸产品 编制:刘伟、卢蔚、赵志雄、高诚贤 审核:杭志伟、王宝军 批准:马咏梅 发布日期:20180601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CHINATESTA TEXTILE TESTING & CERTIFITION SERVICES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申请中纺标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自愿性产品认证的丝绸纺织制品。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应为苏州市。 2认证模式 工厂检查+检验+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证书有效期叁年) 3依据相关标准 申请认证的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并依法接受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根据不同的认证模式,认证委托人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资料: 1)产品认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 3)企业概况、产品介绍、产品实现流程图、生产设备清单、检测设备清单 4)质量手册和产品认证有关的控制文件 5)已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时) 6)获其他认证/获奖(包括国内外)认证证书复印件(已取得时提供) 7)申请认证产品的描述 8)关键原材料、染化料助剂清单及检验报告 9)企业标准 10)近两年质量检验、抽查报告 11)其他情况说明 4.2产品抽样 根据产品的用途、工艺和形态划分产品单元。 每个产品单元根据其纤维种类、原料来源、生产工艺、产品种类等情况确定抽样单元。当纤维种类、原料来源或产品种类有较大差异时应被确定为不同的抽样单元。每个抽样单元取一个样品,一个样品的数量或尺寸应能满足相应标准或实施规则检测项目的需要。 当认证的产品为制品,其面里料和辅料能够代表整个产品的性能时,可以抽取面里料和辅料作为样品。 抽样人员应为检查组成员或认证机构指派的人员。抽样可以在企业现场检查前进行,也可以在企业现场检查时进行。样品应从有代表性的、且当年正常批量生产,经工厂检测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样品和抽样单一同装入无污染、不易破损的包装中。 4.3 产品检测 由认证机构指定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项目和方法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进行。所有样品符合标准和实施规则的要求则为产品检测合格;有不符合项的产品,代表所抽样单元检测不合格。 4.4 工厂检查 一般情况下,签署认证合同后进行工厂检查。工厂检查时间应根据企业生产规模和认证产品单元的数量确定,工厂检查时间不得少于2个人日。对于获得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工厂检查时间可酌情减少。 认证机构应委派检查员按照附件A《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对企业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按以下三种情况判定检查结果: 如果检查过程未发现不符合项,则工厂检查合格。 如果发现一般不符合项,但不危及到认证产品符合标准时,生产厂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纠正措施。

家用电器安全测试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家用电器安全测试要求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745-100 家用电器安全测试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家用电器的分类 家用电器是指用于家庭和类似家庭使用条件的日常生活用电器。 家电一般按用途大致可划分以下9类产品: 1 空调器具:主要用于调节室内空气温度、湿度以及过滤空气之用,如电风扇、空调器、加湿器、空气清洁器等。 2 制冷器具:利用制冷装置产生低温以冷却和保存食物、饮料,如电冰箱、冰柜等。 3 清洁器具:用于清洁衣物或室内环境,如洗衣机、吸尘器等。 4 熨烫器具:用于熨烫衣服,如电熨斗等。 5 取暖器具:通过电热元件,使电能转换为热能,供人们取暖,如电加热器、电热毯等。

6 保健器具:用于身体保健的家用小型器具,如电动按摩器、负离子发生器、周林频谱仪等。 7 整容器具:如电吹风、电动剃须刀等。 8 照明器具:如各种室内外照明灯具、整流器、启辉器等。 9 家用电子器具:是指家庭和个人用的电子产品。它不仅门类广,而且品种多。我国主要有以下几类:(1)音响产品,如收录机等;(2)视频产品,如黑白电视机、彩色电视机、录像机、VCD、DVD等;(3)计时产品,如电子手表、电子钟等;(4)计算产品,如计算器、家用计算机等;(5)娱乐产品,如电子玩具、电子乐器、电子游戏机等;(6)其他家用电子产品,如家用通讯产品、电子稳压器、红外遥控器、电子炊具等。 二、家用电器安全标准概述 家用电器产品安全标准,是为了保证人身安全和使用环境不受任何危害而制定的,是家用电器产品在设计、制造时必须遵照执行的标准文件,严格执行标准中的各项规定,家用电器的安全就有了可靠的保证。

家用电器检测认证标准

家用电器检测认证标准 1. 家用电器的电磁骚扰来源 家用电器检测认证标准对家用电器的安全使用极其重要,家用电器的电磁骚扰源主要是在器具内的带换向器电动机运转时产生的火花及机械开关、各种控制器、保护器的动作形成。例如,真空吸尘器、电吹风机、食品搅拌器、电动剃须刀等由带有换向器的电动机在运转过程中,电刷与换向器接触形成火花而产生电磁骚扰;电饭锅、电熨斗、电烤箱、电冰箱、洗衣机等由于频繁的开关动作而产生电磁骚扰;空调器启动时所需的大电流会使电网电压暂时下降,电动机或电感性镇流器等电感性负载启动时会导致电源功率因数下降,变频调速式空调器中的电力电子器件还会产生电源谐波等;电风扇多功能控制器带有可控硅器件,产生高次谐波骚扰;带遥控的家电、全自动洗衣机、电热水器、微波炉等带有微处理器的家用电器,所采用的二电平数字信号会引起电磁骚扰,而且随着时钟频率的不断提高其骚扰频率可高达数百兆赫;微波炉、电磁炉所产生的电磁能量泄漏,不仅会引起电磁骚扰,而且还将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2. 标准制定机构及标准概况 电工产品EMC测试标准的制定机构是IEC下的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CISPR)和TC77技术委员会。CISPR中涉及家用电器的分技术委员会有CISPR/F和CISPR/B。 CISPR/F为“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照明设备和类似设备干扰分技术委员会”。其下设2个工作组(WG),其中WG 1负责带有电动马达和接触装置的家用电器的干扰(CISPR 14-1)和抗扰度(CISPR 14-2)标准的制定。 CISPR/B为“工科医(ISM)射频设备及(重)工业设备干扰分技术委员会”。其下设2个工作组(WG),其中WG 1负责工科医(ISM)射频设备无线电干扰标准(CISPR 11)的制定。其制定的CISPR 11《工业、科技和医用设备射频干扰性能测量范围和方法》就规定了微波炉和电磁炉的干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CISPR/F计划到2012年对在CISPR 14-1和CISPR 15《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干扰性能的限值和测试方法》引入RMS-AV检测仪及限值进行调查,并且到2011年CISPR/B 和CISPR/F计划将电磁炉的EMC要求从CISPR 11移到CISPR 14-1标准中。 IEC电磁兼容技术委员会(TC 77)主要从事抗扰度标准以及低频(f ≤ 9 kHz)和高频(f > 9 kHz)电磁发射标准的制定。其中低频现象分技术委员会(SC 77A)负责连接到低压供电系统的设备的电磁兼容性。SC 77A下设5个工作组(WG)和2个项目组(PT),其中WG 1负责谐波电流标准(IEC 61000-3-2)的制定,WG 2负责电压波动标准(IEC 61000-3-3)的制定,WG 3负责低频抗扰度试验标准的制定。部分国家和地区对谐波电流和电压波动有一定要求。

教师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 (试行)

目录 1.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 .. (2) 2.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8) 3.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14) 4.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 (20)

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 《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认证标准》是国家关于高等学校设置中学教师培养专业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是国家开展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资质认证和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是高等学校对中学教师培养专业进行建设和评估的重要指南。 本标准适用于高等学校培养中学教师的师范类本科专业。 1.专业定位与规划 专业定位符合国家、地区教育改革发展和中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和培养条件相适应。 专业办学理念清晰明确,有充分的理论依据,符合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标准和政策的要求。 培养方案体现专业办学理念,符合中学教师培养规律,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式、评价方式等相互联系、有机衔接。 专业建设规划科学合理,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有落实专业建设规划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专业定位、办学理念和培养方案为师生和教学管理人

员所了解、认同。 2.课程与教学 课程设置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师范生的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课程结构体现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学科专业课程与教师教育课程之间的有机结合。公共基础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的学分比例适当。其中,公共基础课程中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10%;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50%,并覆盖各专业的核心课程;教师教育课程符合《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的要求。 必修课与选修课的设置合理。必修课设置能确保学生达到专业培养的基本规格要求,选修课设置能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求。 课程目标明确合理,内容丰富,吸收学科专业的前沿知识与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研究成果,将中学教学优秀案例融入到课程教学中。 课堂教学、课外指导和师范生课外学习的时间分配合理,注重以课堂教学、课外指导推动师范生的课外学习,引导和促进师范生养成自主学习能力。重视教师养成教育,培养师范生长期从教的专业理想和为人师表的良好气质。 注重师范生的主体参与和实践体验,采用案例教学、

常见的十大认证标准

1.3C认证 3C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我国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3C认证主要是试图通过“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等一揽子解决方案,彻底解决长期以来中国产品认证制度中出现的政出多门、重复评审、重复收费以及认证行为与执法行为不分的问题,并建立与国际规则相一致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可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 2.ISO9000认证 ISO9000品质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都是经过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权威机构,对企业的品质体系的审核是非常严格的。对于企业内部来说,可按照经过严格审核的国际标准化的品质体系进行品质管理,真正达到法治化、科学化的要求,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合格率,迅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企业外部来说,当顾客得知供方按照国际标准实行管理,拿到了ISO9000品质体系认证证书,并且有认证机构的严格审核和定期监督,就可以确信该企业是能够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乃至优秀产品的信得过的企业,从而放心地与企业订立供销合同,扩大了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仪/迪*电子公司完全按照ISO9000建立起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了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始终以“专业品质,唯一坚持” 的品质精神,为客户提供最有价值的服务。 3.UL认证 UL是美国保险商试验所的简写。UL安全试验所是美国最有权威的,也是世界上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较大的民间机构。它是一个独立的、营利的、为公共安全做试验的专业机构。它采用科学的测试方法来研究确定各种材料、装置、产品、设备、建筑等对生命、财产有无危害和危害的程度;确定、编写、发行相应的标准和有助于减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资料,同时开展实情调研业务。 4.FCC认证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于1934年由COMMUNICATIONACT建立,是美国政府的一个独立机构,直接对国会负责。FCC通过控制无线电广播、电视、电信、卫星和电缆来协调国内和国际的通信。许多无线电应用产品、通讯产品和数字产品要进入美国市场,都要求FCC的认可。FCC委员会调查和研究产品安全性的各个阶段以找出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同时FCC也包括无线电装置、航空器的检测等等。 5.CE认证

GB4706.1 家用电器通用要求检测作业指导书

受控编号:ITC-3-H-101-C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 求检测作业指导书 Testing Operational Procedure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Safety-general Requirements 编制:周运承 审核:蒋应龙 批准:施亚申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01日 实施日期:2012年04月05日

本作业指导书作为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进行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检测方法规定。适用于单相器具

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依据本作业指导书进行CCC认证检测应结合CNCA-01C-016: 2010 《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使用。 依据本作业指导书进行CQC标志认证检测应结合CQC12-44810-2009 《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通则》使用。 本要求也同样适用IEC 60335-1 以及系列标准检测方法. 一、试验条件(包括环境要求): 1、试验在无强制对流空气且环境温度为20℃±5℃的场所进行。如果某一部位的温度受到温度敏感装置的限制或被相变温度所影响(例如当水沸腾时),若有疑问时,则环境温度保持在23℃±2℃。 2、相对湿度:45-85%RH,大气压力:86-106kPa。 二、设备要求: 1、仪器精确度按CTL251A号决议中对试验仪器的有关要求,选用测量仪器。 2、电源:电压调整率最大±3%;频率调整率最大±2%;总谐波失真最大5%。 三、试验方法: 1、试验的一般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应按本章的要求进行。 1.1按本标准进行的试验为型式试验。 注:例行试验已在附录A中描述。 1.2各项试验应在一个器具上进行,此器具应能够经受所有有关的试验。但第20章、第22章(2 2.11和 22.18除外)第26章、第28章、第30章和第31章的试验可在另外单独的几台器具上进行。22.3的试验是在一个新的器具上进行。 注1:如果器具必须以不同的条件进行试验,则可能要求附加试样,例如器具能以不同的电压供电。如果一个预置的薄弱零件在第19章的试验期间成为开路,则可能需要一个另外的试样。 元件试验可以要求提供这些元件的附加试样。 如果必须进行附录C中的试验,则需要六个电动机试样。 如果必须进行附录D中的试验,则可使用增加的器具。 如果必须进行附录G中的试验,则需要另外四个附加的变压器。 如果必须进行附录H中的试验,则需要三个开关或另外三个器具。 注2:应该避免在电子电路上连续试验造成的累积应力,必要时更换元件或使用附加的试样。应该使得评估各相关电子电路所需最少的附加试样数量。 注3:如果为了进行一项试验,不得不把器具拆散,则应注意确保能按原交付状态进行重新组装。有怀疑时,可在另外单独的试样上进行后面的各项试验。 1.3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均按各章条的顺序进行。但2 2.11的试验在第8章试验前,在处于室温的器具上进行。第14章、21.2及22.24的试验在第29章的试验之后进行。 如果由于器具结构的原因使得某一项特有的试验明显地不适用,则可以不进行该项试验。 1.4当试验中的各种器具还使用其他形式的能源(如:气体)时,则必须考虑消耗其他能源对器具所带来的影响。

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 引言 本文件是CQC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包括对认证产品的检验要求及制造厂质量体系的要求,以保证其生产的认证产品符合国家认证标准并与型式试验样机在规定程度内的一致性。本文件是产品获得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和允许使用认证标志应具备的条件,是可接受的最低标准。若有特殊要求的,按《自愿性产品认证特殊要求》中有关规定执行。 2. 定义 2.1 申请人 申请产品认证注册的组织。 2.2 持证人 持有产品认证证书的组织。 注:取证前称为申请人,取证后称为持证人。 2.3 生产者(制造商) 实施质量体系,控制认证产品生产的组织。 2.4 生产厂/制造厂/加工厂(场)所 指对认证产品进行最终装配和/或检验以及使用认证标志的地点。 3 总则 生产者应建立满足本文件第4章所要求的文件化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地运行,且具备批量生产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产品的能力。对认证产品生产者的审核每年至少一次(根据认证产品类别和生产的稳定状态而定),以保证将必要的日常工作和程序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上。对生产者进行监督复查期间,要抽取认证产品样机和/或零部件进行检验,以验证其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并与型式试验样机一致。 当发现可能危及到产品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的情况时,可增加监督频次。 4 质量体系 4.1 职责和资源 4.1.1 职责 生产者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在其组织的内部指定一名质量保证负责人和一名认证联络工程师(或联络员)。质量保证负责人应是组织管理层中的一名成员,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不论其在其他方面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 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 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 及时向认证机构申报涉及获证产品安全性能的变更; d) 负责与认证机构联络与协调认证方面的事情; e)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f)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认证标志;

家用电器产品检验依据

技术文摘 - 家用电器产品检验依据 ---------------------------------------------------------------------------------- * 国内市场销售产品的检验依据 1.监督抽查和产品质量认证: a.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检验依据根据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抽查的产品范围包括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工业产品以及用户、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家用电器进入千家万户,直接关系人身财产安全,因此已纳入抽查产品目录内。监督抽查的依据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没有国标和行标的产品,依据地方标准或企业备案的标准。具体的检验项目和判定办法,由承担监督抽查的质检机构制定、国家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实施。监督抽查的具体项目和判定办法,根据产品的情况有些变化。但基本上涉及标准规定的主要项目,特别是安全项目。由于监督抽查的时间较紧,一般样品数量选择相对少一些。而判定办法一般用综合判定,在抽查方案中会明确规定。 b. 产品质量认证的检验依据我国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安全认证和合格认证,安全认证的产品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或认证委员会确认的技术条件。一般情况下,对某些已有国际标准但尚未转化成国家标准的产品,可由认证委员会按规定的程序确认为技术条件,开展产品认证工作。家用电器产品属于电工产品,需要进行安全认证。合格认证所依据的标准主要是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一定是强制性标准。 2 生产许可证国家对有些产品包括部分家用电器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生产许可证所依据的标准主要是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或检验机构应按具体产品许可证检验细则中规定的检验项目对产品进行检验。 3 一般委托检验一般委托检验指由客户委托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的检验。客户可以是家用电器的制造企业,也可能是有关部门,比如消费者协会、法院等。一般委托检验的依据是客户与检验机构的约定。 a. 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指对产品按标准进行全项目的检验,对产品符合标准的程度进行的全面评估。因此,型式试验依据的标准应包括产品的安全标准和性能标准。例如电冰箱的型式试验,除要依据GB4706.13进行安全试验外,还要依据GB/T8059检验它的制冷能力,按相关EMC标准检验它的电磁兼容性、按相关的环保标准检验它的CFC替代工质,按相关的能效标准检验它的制冷效率。 b. 特殊检验特殊检验包括为研究开发用途的检验、产品改进(型)检验、功能评估检验等检验依据可能是标准的部分项目或根据特定项目的技术条件。例如产品的安全设计认可DFSA,在产品设计和结构设计阶段就针对诸如材料、电气间隙、接线、过电流保护、过热保护等项目进行评审,为客户提供设计方向,使设计模型尽可能与生产接近,取得更准确结果,这时只要选用标准与结构有关的项目检验。另一例子是失效模型验证试验FMVT,其性质是加速寿命试验。通过试验研究产品首次及以后何时发生失效及分析失效发生的原因,这类试验一般无现成的标准或试验方法可以借用,要预先商定试验用技术条件,经检验机构和客户商定后据此技术条件进行试验。 c. 仲裁或比较试验本类型试验的委托方往往是法院或消费者协会。本类型试验除依据标准外,有时还涉及到合同条款和产品说明书等,这些依据要求应在委托合同中明确。

行业及国家标准认证

行业及国家标准认证 合同书 (20 年版) 信用服务合同编号: 中美证字〔20 〕号 委托单位(甲方): XXX有限公司(盖章) 认证机构(乙方): 北京中美华盛国际信用评价事务所(盖章) 法律责任: 认证机构对证书和报告及铭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委托单位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要求暂停或撤销引起的责任。

行业及国家标准认证合同书 信用服务合同编号:〔20 〕号 委托单位: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认证机构:北京中美华盛国际信用评价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推动、行业自律、第三方评价、社会监督”的原则,在双方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相关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 合同类型 ?初次审核□续证审核□复评审核□转换审核□其它 2 合同范围 2.1 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索引: 2.1.1 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正式实施。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中杜绝虚假资料;广大企业老板对广告宣传、招标投标使用虚假资料意识增强;各地“信用监督官亮剑招投标市场”,依法调查提供虚假资料投标行为,净化投标市场、维护国家利益。新《广告法》明确规定:①.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②.禁止医药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同时还要求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③.在朋友圈发虚假广告,从事虚假宣传、不失宣传、垮大宣传等,新广告法第55条规定最高可处以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2.1.2 2014年5月1日新修订《商标法》正式实施。继“国家免检”、“中国名牌”、“名优产品”、“消费者满意品牌”等叫停之后,5月1日起新修订的《商标法》正式实施,“驰名商标”标识也被明确禁止用在商品包装上或广告宣传、展览上。驰名商标退出广告市场,为信用管理体系认证进入消费指引扫清路障,亿万消费者对 E-315:9002信用管理体系认证的期待! 2.1.3 2014年11月5日,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决定:对出具假报告、假认证等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违背诚信行为。 2.1.4 2014年6月14日,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明确指出了“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

家用电器安全标准汇编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标准汇编 随着工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家用电器品种和数量的增加,有关家用电器方面的标准也不断的补充和完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标准,是家电产品设计、制造是必须遵照执行的标准文件。 在3C设计中,我们着重介绍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标准在产品结构、外形设计的规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标准的通用要求。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家电和类似用途电热器具和电动或磁力驱动的器具。 本标准也适用于不做一般家用但对于公众仍存在危险的器具,例如理发用具、割草机等等。 除电器玩具外,本标准为考虑托儿所和其他无人照管的老、幼、病、弱等人员的生活场所存在的某些特殊危险。在这种情况 下,需要提出附加安全要求。 对于在车辆交通工具使用的器具需增加附加要求。 2,术语 家电产品的专业术语如下: 2.1额定电压、额顶电压范围、工作电压、额定输入功率、额定电流、额定频率、额定频率范围、额定功率、额定液容量、充分放热条件、正常负载、额定工作时间、连续工作、短时工作、断续工作。 2.2可拆卸的软缆或软线、电源软线、电源引线、功能和互连软缆或软线。

2.3基本绝缘。用于带电部件对防触电提供基本保护的绝缘。 附加绝缘。一旦基本绝缘实效,为了确保安全防止触电,除基本绝缘外而设置的另一种独立的绝缘。 双重绝缘。由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两种绝缘组成的绝缘。 加强绝缘。带电部件上的一种单独绝缘系统,在本标准所规定的条件下,它提供的防触电保护程度,相当于双重绝缘。 2.4 O类器具。依靠基本绝缘来防止触电的器具。如果有易触及的导电部件,则这些部件与固定配电线路中的保护导线之间没有连接手段,万一基本绝缘损坏,安全就依靠环境条件。O类器具有一个局部或全部基本绝缘材料外壳,或者有一个以适当绝缘把带电部件隔开的金属外壳。如果具有绝缘材料外壳的器具有内部接地部件措施,则认为是I类或OI类结构。 OI类器具。至少有完整的基本绝缘和装有接地端子的器具,但电源软线不带接地导线,插头没有接地插脚,不能插入有接地插孔的电源插座。可以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部件,可以有在安全特低电压下工作的部件。 I 类器具。器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有一个附加的安全措施,它的易触及的导电部件被连接到固定线路中的保护接地导体上,一旦基本绝缘失效使易触及的导电部件不变成带电部件。此类器具可以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部件,可以有在安全特低电压下工作的部件。 II类器具。器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措施,但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于安装条件的措施。此类器具可以由维持保护电路连续性的装置,但是该装置应在器具内部并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予以触及的导电部件隔离,可以有在安全特低电压下工作的部件。

常见国际认证标准

国际认证标准 ANSI为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Institute)名称缩写。 它成立于1918年,总部设在纽约,1969年10月6日始改为现名。目前,经ANSI 认可的标准制定机构有 180多个,其中部分经ANSI批准为国家标准。 ANSI是非赢利性质的民间标准化团体,但它实际上已成为美国国家标准化中心,美国各界标准化活动都围绕它进行。通过它,使政府有关系统和民间系统相互配合,起到了政府和民间标准化系统之间的桥梁作用。 ANSI协调并指导美国全国的标准化活动,给标准制定、研究和使用单位以帮助,提供国内外标准化情报。同时,又起着行政管理机关的作用ANSI 下设四个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董事会、成员议会和秘书处。我国产品准备出口到美国时,可能会遇到进口商或经销商要求产品按ANSI标准进行检测,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 AP(Approved Product)标签认定艺术材料的安全性通过了毒物学专家的检测,证明产品成分中不包含足够量对人体(包括儿童)造成伤害或有毒作用的原料,不会对人体造成急性或慢性的伤害。 AP标签正在取代原有的无毒标签CP(Certified Product)和HL(Health Label)。AP标签证明ACMI认可产品符合ASTM D 4236:慢性毒素标签标准以及Labeling of Hazardous Art Materials Act (LHAMA):危险艺术材料标签的要求。 美国艺术与创造性材料学会( The Art & Creative Materials Institute, Inc.),简称ACMI, 是艺术,手工,以及其他创造性材料生产商组成的非营利性协会组织。自1940年以来ACMI发起了对儿童美术用品的认证项目, 认证产品是无毒的, 并满足质量和性能标准的要求。ACMI的认证项目得到了毒物学领域专家的认可, 是该行业内现有的最受推崇的标准之一。该学会不断修改标准,使其接受新的挑战并覆盖更多产品。1982年ACMI扩大了认证范围,更广泛的覆盖了艺术及手工材料产品, 包括成人用材料产品,认证标准要求产品要在适当的位置健康警告标签。

家用电器基本知识

家用电器基本知识 一、电器名词解释 基本绝缘:加在带电部件上提供基本保护以防触电的绝缘。 附加绝缘:不基本绝缘失效,为了对电击提供防护而对基本绝缘另外施加的独立绝缘 系统。 双重绝缘:由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两种绝缘组成的绝缘。 加强绝缘:加在带电部件上的一种单一绝缘系统,它提供的防触电保护程度相当于双 重绝缘。 爬电距离:沿着绝缘物表面测得的两个导电部件之间或导电部件与电器边界面之间的 最短距离。 电气间隙:通过空气测得的两个导电部件之间或导电部件与电器边界面之间的最短距 离。 控温器:一种热敏装置,其工作温度可以固定的或者是可调的。在正常工作期间,通 过自动开闭电路,保持电路的或电器部件的温度在某个范围之内。 温度限制器:一种热敏装置,其工作温度可以是固定或可调的在正常工作期间,当被 控制体的温度达到预定值时,便关完备电路或开启电路。 电子元件:通过电子在真空、气体或半导体中运动而在理论上达到导电的元件。 额定电压:器具正常工作条件下运行时,其所考虑的那部分所承受的最高电压。 电子电路:至少装有一个电子元件的电路。 额定电流:由制造商为器具规定的电流。 二、电器分类 1. 0类电器:依靠基本绝缘来防止触电的电器。 2. 0I类电器:任何部分至少都是基本绝缘,并装有接地线端子,但具有不 带接地导 线的供电软线,而其插头则没有接地触点,不能插入有接地插孔的电器。 3. II类电器:防触电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具有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的 电器。例如: 装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但没有接地保护或依赖于安装条件的可靠措 施(依靠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防护触电的部件)。

4. III类电器:依靠安全超低电压供电来防止触电,而且不会在其中产生比 安全超低电 压高的电压之电器(两组超低42V,三相超低24V)。 三、室温下泄漏电流 1. 对O类、0I类和III类器具:施加1.06倍额定电压,泄漏电流应小于0.5mA; 2. 对I类便携式器具: 施加1.06倍额定电压,泄漏电流应小于0.72mA; 3. 对I类驻立式电动器具: 施加1.06倍额定电压,泄漏电流应小于3.5mA; 4. 对I类驻立式电热器具: 施加1.06倍额定电压,泄漏电流应小于0.75mA或0.75mA/ 千瓦。 四、电气强度测试之试验电压 1. 基本绝缘(O)类电器:500VAC 2. 加强绝缘3750VAC 3. 双重绝缘1250VAC 4. 其它绝缘1000VAC 5. 附加绝缘2750VAC 五、电线的最小横截面积(见下页): 第1页共4页 六、家用电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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