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

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
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

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沪建质安[2016]247号)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度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度有竣工项目的在沪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企业。

二、考核分工

(一)市安质监总站负责本市注册的特、一级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工作委托相关协会实施,其中:

1、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承担其会员中(特、一级)企业考核汇总(地址:伊犁南路111号钱江商务广场10楼,

2、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承担其余(特、一级)企业的考核汇总(地址:四平路827弄〈近大连路〉1号楼1007室,)。

(二)各区、县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二级及以下施工企业和所有劳务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本系统内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三)外省市驻沪办建管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进沪企业的安全生产标

准化考评工作(未设置驻沪办建管部门的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考核资料上报至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

三、考核时间

(一)2017年1月31日前,企业完成自评汇总并将资料上报至各相关考评机构。

(二)2017年2月15日前,各考评机构完成对所属企业的考核评定工作,并上报总站。

四、考评内容及方式

(一)企业填报

2016年度企业在沪竣工项目(包括承担总包或分包的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

1、登录上海建筑建材业网,进入“项目类”栏,再选择“网上办事”栏中的第七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从“企业登录”窗口进入,选择“现场管理”中的”安全标准化”菜单,再选择“企业统计报表”栏下载并上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核评分表》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信息统计表》。

2、将本年度所有竣工工地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竣工考核评定表》(复印件可用)汇总后,一并上报各考评机构。

3、将企业当年度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开展的自评材料同时上报各考评机构。

(二)考评机构汇总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完整版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完整版

表A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年月日

表B.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序号检查 项目扣分标准 应 得 分 数 扣 减 分 数 实 得 分 数 1 保 证 项 目 安全 生产 责任制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0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3分 未备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2~10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扣2~10分 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扣5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扣5分 未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扣2~5分 未制定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扣5分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的,扣5分 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扣5分 未按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定期考核,扣2~5分 10 2 施工组 织设计 及专项 施工 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扣10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 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进行专 家论证,扣10分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扣10分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扣2~8分 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扣2~10分 10 3 安全 技术 交底 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10分 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扣5分 交底内容不全或针对性不强,扣2~5分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4分 10 4 安全 检查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10分 未有安全检查记录,扣5分 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2~6分 对重大事故隐患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按期整改和复查,扣5-10分 10 5 安全 教育 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扣10分 施工人员入场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扣5分 未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扣2~8分 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安全教 育,扣5分 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教育培训和考核, 每人扣2分 10 6 应急 预案 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扣10分 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规定配备救援人员,扣2~6分 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扣5分 未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扣5分 10 小计60 7 一 般 项 目分包单 位安全 管理 分包单位资质、资格、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扣10分 未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扣5分 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扣2~6分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员,扣2~6分 10 8 持证 上岗 未经培训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每人扣5分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人扣2分10 9 生产安 全事故 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扣10分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扣10分 未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扣5分 10 10 安全 标志 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扣2~6分 未绘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扣3分 未按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设置,扣2~6分 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扣5分 10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评审常见问题

一、目标 企业未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对安全目标进行分解,或者分解后的目标缺乏可操作性; 指标内容不完善(死亡、重伤、轻伤、职业病、隐患整改率、持证上岗率等)未对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有加进治安、环保方面的内容。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含无评估报告)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安委会会议纪要内容未能追踪上次安委会提出问题的落实情况; ?未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定期的适宜性评审。?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

?三、安全投入 ?财务未建立专项科目(这条基本绝大工贸多数企业均未做到,因为财务制度未明确要求建立),目前评审侧重点在于企业是否建立了安全费用登记台账,出现较多问题的是登记台账内容不完整,该列入的未列入,不该列入的列入,这主要和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具体实施部门、财务部门之间的配合有关;如有把职工福利费用放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用放入,还有把治安、环保、污水处理费用放入。

?四、法律法规与制度 ?法律法规清单中过期的未及时更新,某些重要的法律法规未识别获取全,或收取过多,针对性差; ?对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评价未开展或评价流于形式;?规章制度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未能及时修订; ?评估周期超过每年一次,未及时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五、教育培训 ?部分企业三级教育记录中显示培训时间不满足24学时要求,也有部分企业未能提供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安全告知缺失,这条只有在管理严格的部分外资企业里面做得到。?生产经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对实习学生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够,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不全;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筑工程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 1.1、安全帽 1. 施工现场应使用合格的安全帽。 2.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颏带。 3. 安全帽进场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 4. 安全帽佩戴时必须按头围的大小调整帽箍。帽箍对应前额的区域应有吸汗性织物或增加吸汗带。 5. 安全帽佩戴时,帽箍底部至头顶最高点的轴向距离应为80~90mm。头顶最高点与帽壳表面之间的垂直间距应≤50mm。帽箍与帽壳侧之间的间距应为5mm~20mm。帽壳侧与帽衬之间存在的突出物高度不得超过6mm,突出物应有软垫覆盖。如果安全帽上设置通气,通气总面积为150mm2~450mm2。 6. 不得使用帽壳破裂、缺少帽衬、缺少下颚带的破损安全帽。 7. 禁止对安全帽配件进行的改造和更换,否则会对使用者带来危险。 8. 安全帽在经受重冲击后,即使没有明显损坏,也必须更换。 9. 在施工现场大门入口处,挂设“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的有头像的安全警示标志牌,规格宽×高=600×800。 1.2、安全带 1. 安全带适用于高处作业、攀登及悬吊作业中使用。 2. 本图集适用于体重及负重之和不大于100kg的使用者,不适用于消防用途的安全带。 3. 安全带进场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安全带零部件不应产生带撕裂、环类零件开口、绳断股、连接器打开、带扣松脱、缝线迸裂、运动机构卡死等足以使零件失效的情况。 4. 安全绳(包括未展开的缓冲器)有效长度不应大于2m,有两根安全绳(包括未展开的缓冲器)的安全带,其单根有效长度不应大于1.2m。 5.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 6. 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 7. 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8. 安全绳不得擅自接长使用。 9. 使用8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自锁钩用吊绳除外。 10. 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 11. 用于焊接、炉前、高粉尘浓度、强烈摩擦、割伤危害、静电危害、化学品伤害等场所的安全绳应加相应护套。

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

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规范》(沪建质安[2016]247号)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度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度有竣工项目的在沪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及劳务分包企业。 二、考核分工 (一)市安质监总站负责本市注册的特、一级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工作委托相关协会实施,其中: 1、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承担其会员中(特、一级)企业考核汇总(地址:伊犁南路111号钱江商务广场10楼, 2、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承担其余(特、一级)企业的考核汇总(地址:四平路827弄〈近大连路〉1号楼1007室,)。 (二)各区、县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二级及以下施工企业和所有劳务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上海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本系统内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三)外省市驻沪办建管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进沪企业的安全生产标

准化考评工作(未设置驻沪办建管部门的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考核资料上报至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工程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 三、考核时间 (一)2017年1月31日前,企业完成自评汇总并将资料上报至各相关考评机构。 (二)2017年2月15日前,各考评机构完成对所属企业的考核评定工作,并上报总站。 四、考评内容及方式 (一)企业填报 2016年度企业在沪竣工项目(包括承担总包或分包的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 1、登录上海建筑建材业网,进入“项目类”栏,再选择“网上办事”栏中的第七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从“企业登录”窗口进入,选择“现场管理”中的”安全标准化”菜单,再选择“企业统计报表”栏下载并上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考核评分表》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信息统计表》。 2、将本年度所有竣工工地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地竣工考核评定表》(复印件可用)汇总后,一并上报各考评机构。 3、将企业当年度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开展的自评材料同时上报各考评机构。 (二)考评机构汇总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1 总则 1.0.1 为了进一步落实工程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促进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提高安全监理工作水平和效果,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1.0.3 安全监理工作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和上海市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安全监理safety supervision 工程监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委托监理合同,在所监理的工程中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所开展的活动。 2.0.2 安全监理人员safety supervisior 经安全监理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的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员。 2.0.3 专业工程师speciality engineer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工程师。 2.0.4 安全监理方案safety supervision plan 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用于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5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safety supervision implementation 结合施工现场的场所、设施、作业等安全活动,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安全监理工作操作性文件。 2.0.6 危险性较大工程 more dangerous work 具有一定规模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工程。 2.0.7 专项施工方案speciality construction plan 针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包括安全技术措施、监

2021版在建筑施工领域推进安全标准化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版在建筑施工领域推进安全 标准化

2021版在建筑施工领域推进安全标准化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2009年11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浙江宁波组织召开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会议总结推广了各地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好的做法和经验。记者借参加会议之机对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做了采访。 2004年1月9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在全国所有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推广。为贯彻落实《决定》,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的标准化、规范化,促使建筑施工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2005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青岛组织召开了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现场会,对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出要求。2005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了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明确了指导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设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沪安委会[2011]4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7.18 【实施日期】2011.07.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沪安委会〔201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5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基础管理,现就本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杜绝“三违”现象。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本质安全度。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典型引路、全面推进;法律约束、政策引导;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二、目标任务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遵循“企业普遍开展,逐步达标升级”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在冶金、机械和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强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品、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一是交通运输行业。今后五年内,本市交通港航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突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轨道交通、省际客运、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水上客运等重点行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强化激励保障措施,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落实、社会支持、市场推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格局。 二是建筑施工行业。依据住建部规定,结合建筑业的管理特征和上海建筑施工行业管理的实际,进一步深化完善以施工现场为考核基础、施工企业为考核对象的两个层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以贯彻落实《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GJ08-903-2010)、《施工现场检查标准》(J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目录 1.总则------------------------3 2.术语与定义------------------3 3.围挡设置施工现场边界--------5 4.施工路栏设置施工现场边界----7 5.脚手架设置------------------7 6.防尘围网与网布设置----------8 7.出入门及其内侧设置----------9 8.施工铭牌设置---------------10 9.防护性棚架设置-------------11 10.临时通行道路设置----------12 11.占路施工警示标志设置------13 12.办公(生活)区设置--------14 13.施工区域设置--------------16 14.工地及生活区排水系统设置--17 15.地下管线保护--------------18 16.噪声控制------------------19 17.扬尘控制 -----------------20 18.光照影响控制--------------22 19.其他污染物控制------------22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1.总则 1.1.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和社会良好环境,按照“文明、环保、便民”的原则,依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1.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凡对建(构)筑物实施新建、改建、扩建、修缮、涂刷、清洗和拆除施工活动,以及对道路交通、园林绿化、管线、水利和港口码头等实施新建、改建、维修和养护等施工活动,应当执行本标准。 1.3.本标准涉及的卫生防疫、食堂卫生等许可,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涉及安全的防护性构架、电气设施、机械设备和脚手架等设施的搭设、安装及其用材,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标准和规范。 1.4.本标准实行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差别化管理,重点区域范围由市建设交通委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1.5.市建设交通委定期公布目录,淘汰不符合文明施工标准的设备设施、技术和工艺。鼓励企业结合文明施工要求,对设备设施、技术和工艺实施改造和创新,不断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1.6.施工现场内外文字书写均应符合现行的国家语言文字规范。 1.7.因故中止施工的工地应依照本标准执行。 2.术语与定义 2.1.修缮工程。指对建(构)筑物内外实施维修、装修和装饰。 2.2.涂刷工程。指采用涂料、油漆等液态性建材对建(构)筑物外表面实施涂刷。 2.3.道路交通工程。指市区道路(含人行道)、城郊公路、省际公路、高速公路、高架道路、桥梁、高架轻轨、轻轨地铁、铁路等工程。 2.4.清洗工程。指采用清洗液体对建(构)筑物外表面尘埃、污染物实施冲刷清洗。 2.5.园林绿化工程。指公园、绿地、林园建设,以及花卉造景、道路隔离带绿化种植、行道树种植及修剪。 2.6.管线工程。指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煤气管、天然气管、输油管、电缆管、光缆管、电信管、电讯管等的排管,以及架空线架设和架空线落地施工。2.7.水利工程。指江、河、海堤的建筑、加固或加高,防汛水闸建筑、加固或维修,水利枢纽工程。 2.8.警示漆。指提示注意通行安全的标色,标色分两种:一是红色漆与白色漆作匀称间隔涂刷的标色,二是黑色漆与黄色漆作匀称间隔涂刷的标色。2.9.密目式安全网。指符合GB 5725—2009标准规定的绿色密目式安全立网。 2.10.“五牌一图”。五牌即:安全警示牌、治安消防须知牌(人员控制、治安规定、消防要求等)、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文明施工纪律牌、务工人员维权须知牌。一图即: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地理位置、场容布局、网格责任划分,要彩色标明)。 2.11.单位名称。指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单位全称。 2.12.联系电话。指直线电话和手机号码。 2.13.JZFC覆罩法施工。指采用降噪防尘(JZFC)可移动式作业室覆罩在作业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存在较常见问题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存在较常见的问题 一、安全管理 1、工程项目未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2、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3、项目经理、安全员无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 4、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 5、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案 6、专项案(安全措施)针对性不强 7、专项案(安全措施)未落实 8、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9、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 10安全技术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 11无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12、检查出事故隐患未按规定整改 13、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 14、班组安全活动无记录 15、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16、无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 17、未按现场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 18、未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二、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围挡 2、施工现场未实施封闭管理,无门卫及门卫制度 3、进出大门未设置车辆冲洗台 4、污水外流污染路面 5、材料未按规定堆放整齐 6、易燃易爆物品未分类存放 7、未经处理泥浆水、污水排入城市管网 8、在建工程兼做宿舍 9、生活区、办公区与施工区无明显分隔措施 10.食堂不符合卫生要求 11、食堂未使用清洁燃料 12、厕所无水冲设施 13、厕所卫生不符合要求 14、现场未按规定配置消防灭火器材 15、未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 16、无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 17、宿舍通风差,不整洁 18、现场无保健区药箱、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 19、未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 三、脚手架 1、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规定无设计计算书

2、脚手架施工案未经审核批准 3、脚手架施工案不具体、不能指导施工 4、脚手架立杆少底座 5、脚手架无扫地杆 6、架体与建筑物少拉结 7、未按规定设置剪刀撑 8、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置密目式安全网 9、施工层未设1.2m高防护栏杆 10.施工层未设18cm高挡脚板 11、脚手架搭设未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12、施工层脚手架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未进行封闭 13、架体未设上下通道 14、卸料平台未经设计计算 15、悬挑式钢平台安装不符合设计要求 16、落地式卸料平台支撑系统与脚手架连结 17、卸料平台无荷载限定标志 18、脚手架杆件搭设间距不符合要求 四、施工用电 1、无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性不强 3、未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一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建筑工地安全检查一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人的安全思想教育,每个施工工种进场施工前都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施工班组,这个很重要,要重视,并在检查工作中核查一下,这方面的工作是不是确实做到位了,教育的目的是不是达到了。 二、施工现场的物的管理,包括临时办公生活设施、场内外交通设施、机械设备(如井架、塔吊、搅拌机)、脚手架、三宝四口五临边、现场临时水电、材料堆场等等。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台帐的检查,这个台帐是反应前面的管理是不是到位的一个书面记录,关键是前面两点一定要做好,再检查一下台帐是不是如实纪录做好了。 附安全台帐管理参考表如下: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表 (施工项目)项目市场行为 1.开工前是否办理安全监督备案,领取施工许可证; 2.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虚设,检查时是否在岗; 3.项目是否存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现象; 4.需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分包给有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用工是否从劳务企业使用,并签订分包、用工合同。项目安全管理 1.是否制定管理目标,并分解、考核;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2. 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员是否由企业直派。基坑、脚手架、模板、起重设备是否编制专项方案,审批

手续齐全; 3. 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分部分项进行,履行签字手续;4. 进场作业人员是否进行教育、考试并建立台账,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 项目是否组织进行安全检查; 6.项目安全措施费用使用是否正确使用,并建立台账。 3文明施工 1.现场是否连续围档,有大门,门前道路、场地是否硬化; 2.材料是否集中分区堆放,并标识; 3.是否设置办公区、生活区,并与作业区进行三区分开; 4.是否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器材。 4基础施工 1.深度≥2m的基坑开挖是否放坡,并进行坑壁支护; 2.基坑是否设置有效排水措施; 3.坑边堆土、料具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人员上下有无专用通道,通道两侧是否防护 5脚手架 1.基础是否硬化,并设排水措施; 2.是否采用钢管,材料是否锈蚀、弯曲; 3.跨距、步距、高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剪刀撑是否连续设置,高架、悬挑脚手架是否进行专家论证; 4.拉结是否一顶一拉,24m以上脚手架是否采用钢性连结; 5.是否采用密目网封闭,封闭是否严密牢固; 6.搭设是否有资质,是否进行分段验收。序号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 1一般规定 1.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1.2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工程生产活动,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3从事建筑生产活动的专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1.4在建筑施工企业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三类人员)职务,应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5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佩戴身份识别标识牌,注明工作单位、姓名、岗位、编号等基本信息。 1.6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台帐,及时、全面、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 2.1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挂墙。 2.2建筑施工企业和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总包和分包单位、项目部和班组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2.3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应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对责任目标和责任人实行考核和奖惩,考核必须有书面记录。企业对项目部考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项目部对班组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 2.4建筑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实行企业委派制度。施工现场工程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房屋建筑工程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3人;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4人,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加配备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及以上的,应按专业设置,并组成安全管理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5施工现场应配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工程项目部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齐全,主要工种的施工操作岗位,必须张挂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6建筑施工企业对列入建筑施工预算的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及安全施工等措施项目的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及文明施工,建立费用使用台帐,不得挪作他用。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特种行业和危险品管理 【发文字号】沪安监管危化[2010]131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0.06.22 【实施日期】2010.06.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沪安监管危化〔2010〕131号)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有关控股(集团)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09〕1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积极推动和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通过实施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提升企业安全技术水平。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以点拓面、有序推进”的原则,大力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本市开展安全标准化的对象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经营和使用剧毒化学品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包括加油站)、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2010年底前,使用危险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企业和使用剧毒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医药生产的企业(以下统称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水平;2012年底前,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三、工作任务 (一)对拟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企业进行梳理。要对本辖区、本系统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特别是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梳理,确定辖区、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数和类型,掌握企业基本安全状况和主要问题,尤其要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工艺流程、安全设备设施、建筑结构、耐火等级、安全间距、危化品储存与运输等情况充分掌握。要结合梳理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计划。在7月31日前,要完成梳理工作,确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并填写《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计划表》(见附件1)报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危化处。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内容

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如何更科学、合理地制定安全检查内容是搞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基础和关键,就当前事故发生情况和建筑施工技术手段来看,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分为:安全管理、外脚手架、“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龙门架与井字架、塔吊、施工机具等七个方面,基本上能够反映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全貌,依据这七个方面制定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安全检查表,是保障安全检查顺利进行、进而预防事故发生的前提和基础。 2.1 安全管理 建筑安全施工管理涉及的内容很多,对于安全检查表中安全管理方面的东西,也不可能包罗万象,什么都检查,但一些主要项目,关键的东西必须列入检查表中。 2.1.1 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个责任制包括各个层次、各个工种、各个岗位,人人都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对各级各部门未执行安全责任制要考核,对经济承包合同中无安全生产指标的要考核,对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单位或部门实行安全否定。 2.1.2 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员工掌握一般的安全技能和应知应会。因此要对安全教育这一项着重检查,若新人厂员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员工变换工种时未进行安全教育、员工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均要进行检查考核扣分。 2.1.3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建筑工程施工的总纲,它必须包含安全管理的内容,如若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未经审批,或安全措施不全面,或安全措施无针对性,都要进行检查扣分。 2.1.4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这是安全施工的纲领性文件,若该工程无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针对性不强,或交底不全面,或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的,也要进行安全检查扣分。 2.1.5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这是规范作业人员安全行为的强制性手段。如特种作业人员未做到持证上岗,则不能从事特种作业,特种工未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或非特种工从事特种作业,都要扣分。

上海市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关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 实施意见 发文号:沪安委会…2011?4号 发布单位:安全管理网 发布日期:2011-07-18 实施日期:2011-07-18 点击数: 160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09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5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基础管理,现就本市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杜绝“三违”现象。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本质安全度。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典型引路、全面推进;法律约束、政策引导;企业为主、政府推动”的原则,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二、目标任务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遵循“企业普遍开展,逐步达标升级”的原则,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在冶金、机械和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强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品、冶金、机械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一是交通运输行业。今后五年内,本市交通港航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和制度规范,突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轨道交通、省际客运、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水上客运等重点行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强化激励保障措施,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落实、社会支持、市场推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格局。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2.1 安全管理 建筑安全施工管理涉及的内容很多,对于安全检查表中安全管理方面的东西,也不可能包罗万象,什么都检查,但一些主要项目,关键的东西必须列入检查表中。 2.1.1 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个责任制包括各个层次、各个工种、各个岗位,人人都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对各级各部门未执行安全责任制要考核,对经济承包合同中无安全生产指标的要考核,对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单位或部门实行安全否定。 2.1.2 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员工掌握一般的安全技能和应知应会。因此要对安全教育这一项着重检查,若新人厂员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员工变换工种时未进行安全教育、员工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范,均要进行检查考核扣分。 2.1.3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是建筑工程施工的总纲,它必须包含安全管理的内容,如若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未经审批,或安全措施不全面,或安全措施无针对性,都要进行检查扣分。 2.1.4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这是安全施工的纲领性文件,若该工程无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针对性不强,或交底不全面,或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的,也要进行安全检查扣分。 2.1.5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这是规范作业人员安全行为的强制性手段。如特种作业人员未做到持证上岗,则不能从事特种作业,特种工未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或非特种工从事特种作业,都要扣分。 2.1.6 工程日常检查。要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若日常安全检查无记录,或对检查出的隐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或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如期完成都要进行检查扣分。 2.1.7 班前安全活动。这是班组安全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班组有效防止事故的重要措施。若施工班组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或班前安全活动无记录者进行安全检查扣分。 2.1.8 遵章守纪。员工的遵章守纪是建筑施工安全的重要保障。在一个施工工地若员工违章或管理人员违章都要进行安全检查扣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0.1、 5.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增设“术语”章节;2. 增设“检查评定项目”章节; 3. 将原“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一章调整为“检查评分方法”和“检查评定等级”两个章 节,并对评定等级的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4. 将原“检查评分表”一章调整为附录;5. 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中的项目名称及分值进行了调整;6. 删除“挂脚手架检 查评分表”、“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7. 将“‘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改为“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并新增移动式操作平台和悬挑式钢平台的检查内容;8. 新增“碗扣式 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分表”;9. 依据现行法规和标准对检查评分表的内容进行了调整。表 (38) 1 总则 1.0.1 为科学评价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 全和健康,促进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实现安全检查工作的标准化,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评定。 1.0.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保证项目检查评定项目中,对施工人员生命、设备设施及环境安全起关键性作用的项目。一般项目General items 公示标牌Public signs 在施工现场的进出口处设置的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 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 2.0.4 临边Temporary edges 施工现场内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0.8m的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 边、屋面周边和沟、坑、槽、深基础周边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边沿的简称。 3 检查评定项目 安全管理 3.1.1 安全管理检查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3.1.2 安全管理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 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一般项目应包括: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持证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安全标志。 3.1.3 安全管理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工程项目部应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工程项目部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5)对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6)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7)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应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应按计划实施;

安全生产标准化130号文

关于印发上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的通 知 沪安监管危化〔2010〕130号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上海化工区管委会,有关控股(集团)公司:为切实做好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09〕124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制定了《上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二日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三[2009]124号)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指导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本考评办法。 第二条本考评办法适用本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企业及有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三条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负责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考评、证书发放和公告。 第四条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发证机构的指导,对全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经区县安全监管部门推荐,由企业自主申请,报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进行考评,考评通过的,发放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本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由企业自主申请和自主考评或聘请具备乙级资质及以上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自评,经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自评结果审核同意后,报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进行资料审查,审查通过的,发放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每季度对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企业进行公告,并及时将颁证情况报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申请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35—2008) 1 总则 1.0。1 为了进一步落实工程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促进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规范化,提高安全监理工作水平和效果,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1。0。3 安全监理工作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行业和上海市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安全监理safety supervision 工程监理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委托监理合同,在所监理的工程中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所开展的活动。 2.0.2 安全监理人员safety supervisior 经安全监理业务知识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负责项目监理机构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的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员. 2。0。3 专业工程师 speciality engineer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工程师。 2。0.4 安全监理方案safety supervision plan 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用于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0。5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safety supervision implementation 结合施工现场的场所、设施、作业等安全活动,由项目监理机构编制的安全监理工作操作性文件。 2。0。6 危险性较大工程 more dangerous work 具有一定规模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工程。 2.0。7 专项施工方案 speciality construction 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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