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施工装修管理规定

商铺施工装修管理规定
商铺施工装修管理规定

商铺施工装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和提升辽源市益帮建筑材料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价值和形象,为了维护全体市场内商铺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与商铺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商铺买卖合同约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为辽源市益帮建筑材料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文件,任何人非经批准不得外借、复印和拷贝。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装修是指商铺承租人或买受人为了改善自己的商务经营环境,自行委托、雇佣他人对商铺进行装饰装修的行为。第四条凡在辽源市益帮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建材家居市场内进行装修的商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装修申请程序

第五条商铺承租人或买受人在进行商铺装修前须明确指派代表负责与本公司运营部沟通协商各项事宜,办理相关装修方案的报批手续,并负责施工现场及施工工人的管理与安全防护。

第六条凡进行装修的商铺、承租人或买受人应到我公司运营部申报登记,填写《商铺装修申请表》。

第七条办理装修申请时应向我公司运营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商铺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复印件一份;

(二)出具申请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三)出具装修人员负责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四)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复印件一份;

(五)涉及到消防安全的,应出具消防部门消防审批意见书;

第八条装修审批:

(一)公司运营部收到装修申请和提交的资料后,应在三日内审核完毕,给予批复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必要,可延长审核时间,但要书面向申请人做出说明。

(二)送审材料必须包括所有待审材料,运营部不承担因送审资料不完整而造成的延误的后果。

(三)如果商铺装修方案或设计图纸变更,商铺应将变更项目再次呈报运营部审核。

(四)运营部不负责商铺装修方案的功能设计、工作质量,仅对违反国家规定或本装修规定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第九条只有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实施装修:

(一)所有装修有关材料经运营部审核合格,同意装修。

(二)有关费用已经缴纳完毕。

(三)装修工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无抵触。

第三章装修材料及人员

第十条装修材料、设备不得占用市场公用场地,合理规划、安排。第十一条商铺装修应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办法的规定。

第十二条商铺的装修应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在规定装修时间以外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应向其他商铺正常营业及员工休息的装修行为。公司运营部有权制止产生噪音、震荡、强烈气味或滋扰其他商铺的装修工程。

第十三条装修人员从事装修活动,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施工人员不得在装修房屋内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不得擅自进行焊接作业,以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商铺的安全。如动明火须经运营部同意。商铺负责人应对装修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第十四条装修期间,应注意市场内环境整洁和卫生。

第十五条装修施工人员进入家具市场不得衣冠不整、大声喧哗和随地吐痰等影响市场形象的行为。

第十六条严禁高空抛物,装修垃圾必须妥善保管,随时清理,不得随处堆方、扔弃。商铺自行负责垃圾清运活动及费用。

第十七条应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第四章装修管理细则

第十八条装修时间:周一至周五,双休日及国家假日,11:30—14:00,19:00—次日8:30不得进行有噪音或不良气味的装修施工,其他时间均可正常施工。

第十九条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公司允许擅自变动商铺主体结构,承重结构的。

(二)私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

(三)随意拆改供热管道、供电、供水设施的。

(四)其他影响商铺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条改动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做闭水实验。

第二十一条商铺施工材料、垃圾拉运应注意市场内公共设施设备,避免损坏,如有损坏的应予赔偿并重新安装,不得在公共道路,区域随意堆放材料工具等,不得搅拌黄沙,石子、水泥等。

第二十二条不得阻碍运营部工作人员检查、维修通过商铺室内的共用设施设备。

第二十三条室内电源开关箱不得擅自移位,不得擅自改变商铺进户总线,所有电线铺设必须采用防火护套管,不得直埋。各电器回路所负担的电器总量不得超过此回路的限定容量。

第二十四条商铺自行对商铺门窗等配置进行保护,以免损坏。

第二十五条商铺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自行在公共区域放置灯箱、广告牌、摊位。

第二十六条装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的废弃物应当合理安排对方清运。严禁将施工剩余胶水、油漆等液体随处粘贴、倾倒、扔弃,不得倒入下水道中。

第二十七条因为装修导致商铺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物品毁损等,商铺负责修复和承担损失。

第二十八条商铺如果需要增大供电容量,应向运营部书面申请,经运营部审核同意后,自行到电力部门办理扩容手续。

第二十九条不得堵塞、切割、更换任何公共设施,如下水道、喉管、暗渠等。装修时应该将所有排水管及地漏暂时封闭,以免垃圾堵塞。第三十条商铺安装空调室外机,必须提前通知运营部,并在运营部人员在场情况下按指定位置安装。

第三十一条施工结束后须报运营部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验收。

第三十二条公司建议商铺在装修期间对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对商铺财产进行财产保险。

第五章违章处罚

第三十三条运营部有权按照本规定对商铺装修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制止违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规定的行为,商铺和装修人员应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公司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处理。造成损害的由商铺自行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商铺装修的行为影响了商铺所在整栋楼的结构或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妨碍了其他商铺的运营活动,该商铺应按运营部的整改通知要求,完成整改和复原,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与责任。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辽源市益帮建筑材料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年月日

商铺装修管理规定

商铺装修管理规

定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商铺装修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XX 小区商铺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防止装修违章行为出现,保障房屋主体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功能及房屋外观的美观统一,树立XX 小区商铺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房屋主体 1、房屋装修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房屋的主体结构、外貌及公共设施; 2、严禁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 3、禁止擅自拆移房屋的任何梁、柱、承重墙、外墙(包括墙体、门窗、空调孔洞)及设有暗敷专业管线的内隔墙(有插座、开关、控制器件的墙面必有管线)。不得在承重结构上切割、开孔、凿槽,不得在楼板面上开槽和增设任何砌体内隔墙等; 4、在进行钻空调孔、排烟/风孔作业时须先向物业公司书面申请,经物业公司同意后按指定的位置钻孔,安装排烟系统,否则,物业公司有权责令拆除、整改,且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均由商户承担;

5、允许对房屋地面、内墙面、顶棚进行表面装修。卫生间地面必须做防水,避免造成漏水; 6、装修施工不得改变房屋的外观,如改变窗户玻璃及窗框颜色、加装防盗网、改变外墙颜色、更换门窗,商铺门前修建任何构筑物、门头及标识,必须事先向城管执法部门备案,并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公司和城管执法部门同意后方可施工。 二、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1、所有施工必须按照物业公司审批的方案进行,如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更改方案,必须到物业公司办理施工方案变更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2、装修期限:中小工程为50天,较大工程为90天,最长不超过120天,如确需延期,需到物业公司办理延期手续; 3、装修施工单位一切装修作业仅限在本户内进行,不得占用门前广场、马路等公共场地或其他空置商铺进行装修作业和堆放装修材料。装饰材料搬运完毕,务必做到房屋门前卫生清理干净; 4、装修施工产生的垃圾如水泥砂浆、废胶水、油漆、涂料等严禁倒入排水(污)管道、下水道,所有装修垃圾严格按物业公司指定地点统一堆放,不得扔进垃圾桶; 5、在卫生间装修完毕后必须做48小时做闭水试验。吊顶部位应采用便于拆卸的材质,方便日后的检查与维修,不得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水表、配电箱等设施未经申请禁止私自改动; 6、装修施工不得损坏小区内外公共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必须恢复原样,造成损失的必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7、装修施工用电,不得超过该装修房屋的装表容量,不得擅自乱接、乱拉电源线。超容量用电须与物业公司协商,在物业公司的监督下,由管理人员指定位置接临时电源线;

商铺装修管理办法

商铺装修管理办法 为保证东湖楚天府商铺店面的统一观瞻,营造优雅、休闲的经营购物环境,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延长物业的使用年限,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东湖楚天府商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装修申请程序 (一)凡进行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承租人应到服务中心申报登记,填报《装修申请表》。 (二)办理装修申请时请向服务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办理装修申请时应向物业服务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1、商铺租凭合同; 2、出具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出具装修人员身份证并提供复印件1 份; 4、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房屋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5、各项装修内容的设计图纸及施工方案; (1)功能平面图; (2)电气系统图(注明使用功率); (3)电气结线图; (4)天花平面布置图(空调、灯具、消防、烟感、喷淋、广播); (5)室内外立面图;

(6)使用材料表; (7)施工进度表; (8)施工资质证(含电气、空调安装资质证)。 6、涉及到消防安全的应出具消防部门消防审批意见书; (三)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开工装修: 1、持有服务中心签发的装修许可证。 2、有关费用已经缴付。 3、工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抵触。 4、涉及到消防安全的应完成消防部门消防审批并意见书 (四)服务中心不负责对业主(使用人)装修方案的功能设计、工作 质量的审核,仅对违反国家规定或本装修办法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二、装修管理细则 (一)装修施工时间:平日为8:30—20:00,节假日为9:00—19:00。请业主(使用人)或装修单位遵守施工作业时限,中午12:00—13:30 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活动。 (二)业主(使用人)的装修设计在得到服务中心批准的同时,必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如装修方案变更,业主(使用人)应将变更项目再次报送服务中心备案。 (三)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四)装修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本办法的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

大型商场装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大型商场装饰施工组织设计 一、工程概况 xx广场——**大厦地处xx金碧路B03地块,总建筑面积约32422.36㎡,分为商场、住宅和地下车库。其中一至四层为商场,一至三层世界风情广场建筑面积为14000㎡。 金碧辉煌世界风情广场装修工程部分包括:GRC石柱、吊顶、木制作(门头、门楣、灯箱)、电路排放、照明电器安装、地面地砖、油漆(仿真石漆、聚脂漆、乳胶漆) 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本施工组织设计是以联帮装饰设计工程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和《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为编制依据,结合本装修工程的特点编制的。 三、施工准备工作 (一)施工采用的规范、标准 规范、标准《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QB1838—93 (二)施工组织机构及管理投入 该施工队伍由项目部指挥部统筹,下设项目经理、施工管理人员。(见金碧辉煌装修项目部施工管理员名单及组织图) (三)主要商铺装修工程量 二层工程量总面积约为5000㎡,商铺数量为191间;三层总面积约为4500㎡,商铺数量为207间。具体数量以概算书为准。 (四)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首先由设计工程师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和预算人员进行图纸内审,并提出书面疑问,在参加由项目部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然后,由项目部负责收集、整理、打印图纸会审纪要,其内容应保证齐全、有效,经设计部门、现场指挥部、装修项目部签字(盖章)生效后,及时送发相关部门,并保存其原件。 施工技术交底按照现场管理规定逐级交底。 (五)现场勘测 装修现场地面水平测量时,发现后浇带的F—C轴至J—2轴之间的水平高差为60㎜。因风管已经安装,风管经过走道最低的地方2174#商铺附近实际距地面结构层为3220㎜,地面装修后距风管高为3140㎜,按施工图商铺立面从地到顶的高度为3100㎜,筒灯及格栅灯的安装间距只剩40㎜,筒灯和格栅灯的厚度为95㎜,无法安装筒灯及格栅灯,因此原设计已无法满足现有状况。经与设计协商,如视沉降稳定,按现状不调整风管高度而进行装修,则二、三层商铺的整体高度应作适当调整。调整结果为柱子总体高度下降60㎜,灯箱压缩为60㎜,门楣高度不变。 发现局部柱子尺寸偏大,按图纸无法施工。则根据现场情况,现场调整。 (六)各专业之间的配合关系 各专业之间的施工配合在满足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各专业之间在不影响各施工工序的情况下进行交叉施工。如下: 四、现场管理措施 1.1标准化工作 现场施工质量不仅应由直接参与施工的人员按照质量标准来保证做到施工操作标准化,施工管理标准化,而且必须使现场所有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和工作都要实现标准化。按质量保证模式和本工程质量保证计划要求做到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 1.2表格化管理 在现场管理工作中,工程项目部与材料部、施工队、指挥部及监理之间应实行表格化的管理。施工过程当中各个工序之间的表格化管理;材料的表格化管理;分部工程的验收表格化管理。(详见各表格)

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文明施工 一、施工前准备: 1、施工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积极配合其他工种的工作。 2、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子、安全警示牌、施工现场管理表格。并在醒目处配置合适的灭火器和沙箱。 3.施工人员在接到施工通知后应及时熟悉施工环境并依据设计图纸与设计师进行现场放样,合理有序地进行现场施工。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填写完善。 4、为保证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经同意办理用工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公司的施工项目,不得随意进出现场。 二、施工期间: 1、现场工程负责人全权管理施工现场,统一安排,施工人员有事联系现场工程管理者 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严禁喝酒,施工现场严禁抽烟,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 3、工作人员须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材料摆放应有条不紊,用料须分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段,施工垃圾及时清理,外运到公司指定地点,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现场,做到无垃圾堆积 4、材料按公司指定地点分类存放,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合理配用。严禁材料浪费,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5、施工时注意文明用语,应维护本公司的文明形象,尊重他人意见和建议,不得发生顶撞和冲突, 1、遵纪守法,不参与社会纠纷,不无事生非,严禁闲杂人等逗留于工地,施工现场不得让非施工人员进入。 工地纪律 严禁赤脚,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严禁在电梯口及楼梯口倒垃圾、扔杂物

严禁聚众赌博,严禁观看淫秽书刊、音像、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 严禁乱拉乱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须由专业电工接驳, 严禁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电器,如电炉、电饭煲,爆炒锅等 第二章、施工安全 1、各项目施工队必须高度树立安全意识、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对安全施工重要性的认识,不得违章指挥和违反操作规程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动工具必须安全接地,施工现场任何区域不得有裸露导线,拆、装临时用电须由专业电工操作。下班最后离场人员应切断电源,确保安全用电万无一失。 3、节约用水,阀门随用随关,不可因施工破坏隐藏管道引起渗水故障,临时用电须有保护装置,电线必须采购像皮软线,用电设备插头齐全,严禁导线直接插入插座。 4、登高作业前须事先检查登高设施、工具的安全性能是否,保护措施是否到位,登高操作人员的技术要领必须熟练,登高作业时现场需有专人监护,木架凳和人字梯使用之前必须检查确保牢固后方可使用 5、下班时清理好现场,关好门窗,检查水、电源是否关闭,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和失窃案件,工程负责人认真保管好客户房屋钥匙,严禁将钥匙交给其他非施工人员,否则产生的后果均由施工负责人承担,并追究一切损失赔偿 6、以上条例每违反其中一项视情切大小给予100-500元罚款,若因违反条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追究责任人的无限责任, 第三章、工程质量 1、工程施工前,设计师必须向工程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进行设计交底。 2、原材料采购进场时,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收并限期补送到位。如因材料验收把关不严所造成的缺失由使用人全额承担。 3、上道工序检验不合格者,严禁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工程部负责人负责做好各工程之间的衔接工作,各工程之间要做到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负责,下道工序为上道工序服务,不相互挑剔。 现场施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工艺操作规范,绝不允许偷工减料,经一发现,

商铺装修施工管理规定完整版

商铺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为确保各商户装修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商场的装修行为,保持商场的正常营运,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办法,请各装修施工队遵照执行。 一、现场管理规定: 1、? 施工前必须按照装修方案中的《装修现场围板效果图》将装修现场隔离。 2、? 所有施工人员需凭《商铺装修出入证》入场,否则商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或清理出场。 3、? 商场内严禁吸烟、打闹、大声喧哗、睡觉、煮食。施工人员只能在其施工场地工作,不得随意走动。否则将罚款200元。 4、? 对于施工现场原有废弃部件的拆除以及装修材料的大件进出,只能在非营业时间进行,同时注意保护相邻部位设施以及相关商户的所有物品。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进出材料必须登记。 5、? 若需进行锯木版、打冲击钻、刷油漆等易产生大噪音、大灰尘以及有激性气味的工作,请提前作好安排,在非营业时间或到商场后门外进行,否则罚款300元。

6、? 装修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并采用袋装堆放在安全位置。装修结束后有施工队自行清理干净,垃圾乱堆乱放甚至不清理干净者将处于200元罚款。 7、? 装修过程中不得损坏商场任何设施和物品,退场时必须接受防损部门的检查,不得带走商场任何物件。 二、消防管理: 1、施工负责人必须承担施工现场的一切消防责任,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说所用材料需进行适当防火处理。 2、对于稀料、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注意安全,用后妥善处理。 3、商场内禁止一切易产生火花、烟雾以及明火的作业,若确实需要,必须事先向工程及防损部申请,在研究可行的情况下由工程及防损部人员在现场监督时进行,违者重罚500-1000元。 三、商户二次装修作业规范: (一)、基本规范: 1.楼层已有基础照明系统、消防系统、空调系统、广播系统等,商户进 行二次装修,必须避开原有设备设施,如确需移动相关设施,应报珠宝城审批,所产生的费用由专柜承担,严禁擅自拆卸、移动珠宝城原有设施设备; 2.商铺运送、安装柜台、清运垃圾时,要使用手推车,不能在地砖上拖 拉,如划伤破坏地砖,除按破坏地砖面积进行赔偿外另处罚金500元。

商铺装修管理及规定

商铺装修程序及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确保商场公共设施安全、装修档次及品牌形象,规范装修审批、监管、验收的程序及要求,有效控制商场的装修,维护商场的整体形象。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各店铺装修、安装、维修工程。 三、工作原则 1、保障建筑物及人身的安全性; 2、符合公司的品牌定位; 3、维护商户利益,保持商场装修形象; 4、装修效果有良好的通透性; 5、顾客购物的便利性; 6、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 四、职责 1、工程部、物业部负责对装修的审批; 2、物业部、工程部负责对用电方案审核、装修区域公共设施的清点及装修监管; 3、工程部、物业部负责对装修的监管及验收。 五、程序 1、装修申报 1.1、商铺先到招商部领取《装修申请表》并经招商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到物业部办进场装修手续并出示装修押金及服务费收据,商铺提交装修施工图(装修方案、平面图、彩色效果图、天花吊顶布置图、商品陈列图、电力分布图及总用电量计算、剖面图、门头结构图、装修材料等相关技术资料(二楼以上的如使用的单件物品重量超过500kg或大量使用重型物品装修的还需提供物体重量参数),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供装修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名单报物业部审批。 2、装修方案审批 2.1、签订《防火责任书》、《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装修承诺书》及相关装修管理规定,核发装修许可证。

2.2、施工队交纳装修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施工人员身份证、施工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一寸照片两张,施工队交纳《装修出入证》工本费10元/个、押金50元,发放施工许可证及《装修出入证》。 六、交缴装修押金及服务费 1、商户申请装修前交纳装修押金,100平方米内商铺按2000元每户收取装修押金,100平方米以上商铺按20元/㎡收取装修押金,以下收费项目。 (1)施工现场监察及管理、竣工验收。 (2)装修垃圾及废料统一清运费3元/平米(垃圾及废料由商户集中到商场指定地点)。 (3)保安及公共清洁费用及电梯使用费1.5元/平米。 (4)灭火器租赁费每个2元/天 2、商户交缴装修规范保证金后,应妥善保管好收款收据。商户装修结束后物业部、工程部工作人员进行验收,验查合格后,保证金扣除灭火器费用后不计利息退还给商户。 七、装修时间 1、商场开业前,装修时间为全天24小时。商场开业后,装修时间为商场20:30至次日06:00,特殊情况需加班的,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物业部申请。 八、装修物料进、出场规定 1、装修期间,所有商铺及施工人员进出必须佩带物业部所发的《装修出入证》,否则不得进入。 2、商户在搬运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物业部安排的指定路线及程序。商户在搬运货物时,如对商场设施和装修造成损坏,须负责赔偿修补损坏或更换的费用。 3、所有装修物品,包括沙子、水泥等,必须用袋子装好后,运至自己装修铺内,不得卸于商场通道外和场外边。 4、施工单位物料运入商场后,若未能及时搬入自己铺内,须派人员看管好物料,并在当天晚上七点前将物料搬入装修铺内。施工单位如不按照上述规定堆放物料和搞好卫生,所发生任何问题,后果一律由施工单位负责。 5、所有装修材料及工具运出商场,必须填写《物品放行条》,否则不予放行。

装修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装修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施工工地由公司指定项目经理全权管理,一切现场事物均由项目经理统一安排,有事需与项目经理直接商谈,不可擅自行动。施工现场必须有公司标准的标识牌、施工进度表、施工巡查表、有关负责人、客户评价簿及请勿吸烟标牌、保持现场卫生标牌等,且施工进户门必须按公司标准进行保护。 二、项目经理有问题要及时与客户、公司商议,有疑问找公司相关人员解决。施工人员要服从管理,维护公司形象,穿着公司统一工服、佩带胸牌,尊重客户,不能与客户发生冲突,情节严重者罚款200-500元。遇到参观人员及时热情接待,引导参观,不得有抵触情绪。 三、现场施工要自觉遵守《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绝不允许偷工减料的事情发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四、施工前要详细交底,施工图项目经理、客户和工程部人手一份,装修过程中互相监督,出现问题及时纠正。工程过程中,公司巡检不定时对各工地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报知工程部,瞒报、谎报问题者一经发现,将坚决严肃处理。 五、注重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不准叠放、堆放,不准放置任何物品,必要时对其要采取遮盖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坏,如有损坏当事人需照价赔偿并罚款200元。 六、保持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做到每日清扫,垃圾入袋。施工现场禁止做饭、洗衣、不准在工地留宿;施工人员解手需到物业指定

地点,不得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一切用品。违者罚款300元。 七、施工现场禁止吸烟、酗酒、吵架、打架,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200元。如果参观人员、公司人员、客户在现场吸烟,工人有义务及时制止,施工现场发现一个烟头,在场施工人员扣除当天工资。 八、遵守工地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别是物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线路等改造规定。注意劳动安全,不得单独进行高空作业,无安全设施情况下不得操作。一切违章操作所造成的责任事故和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九、材料要堆放整齐,合理配用,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公司统一配送的材料,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应分类存放,放置标志牌。标志牌丢失、损坏及时到工程部领取。客户购买的材料,项目经理有义务妥善保管,若发生损坏需照价赔偿。 十、注意防盗,防火安全,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注意用电安全,注意机器用电的载荷量,注意电路暗线的排放符合安全规范并作排线记录,注意接线板接线安全,机器用毕应即时拔下插头,一天施工结束应拉下有关电闸,断电、断水、以保障安全。 十一、本管理制度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本公司。

商铺装修管理规定

()广场商铺装修申请表 ()广场物业管理处

()广场商铺装修管理规定 为加强广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广场装修管理工作,明确商铺装修的规定,确保广场装修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装修报审程序 1、铺位承租人需要装修时,首先到物业管理处领取装修申请表,再按要求详细填写装修项目、范围、时间、同时提供施工图纸及单位资质证明等。铺位承租人和施工队负责人必须在装修申请表上签名,由物业管理处审批。 2、施工队负责人必须将施工队人员的身份证原件交物业管理处查验,同时向物业管理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在办理施工出入证,交纳工本费后,方可凭出入证进入商场施工。 3、施工方必须如实申报铺内总用电量。凡隐瞒或故意报低用电量,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将依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经济和刑事责任。 4、申请报装时,必须交纳1000-3000元作为装修保证金,(50平米以下收取押金1000元,50平米以上收取押金3000元)待装修完验收合格后,保证金无息退还。 5、装修商铺需缴纳公共区域卫生维护费(50平方以下50元,50-100平方100元,100-300平方200元)。 二、装修管理规定 1、装修工期及时间安排:一般工期为7天-20天,较大工期不得超过30天。施工时间为早上九点至晚上十点,如工期或时间确需延长,须经物业管理处批准。如影响邻铺正常经营的,装修时间应安排在晚上23:00后作业。 2、装修材料:按消防规定要求,商铺内的吊顶和其它装饰材料,不准使用可燃材料。如特殊造型须用少量木质材料,木质材料反面涂防火漆,正面加装防火板,并经物业管理处批准,如未经批准使用木质材料者,一次性罚款1000元,并限期整改。 3、施工用电:1.装修施工过程中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或需电焊,氧焊等明火作业,必须采取相关安全措施并经物业管理处批准后方可施工。2.禁止使用碘钨灯照明。可采用节能灯,日光灯,LED灯具照明(灯具必须吊装并有防护罩)。3.装修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采用国标合格的铜橡胶电缆线。禁止使用花胶线、裸露线等。 4、铺位电器线路安装要求:1.主电箱安装高度为1.2米—1.3米。电箱前不能有任何遮挡。2.电线必须使用国标铜芯绝缘线,铺位内用电线路不低于2.5 mm2的铜芯线。零线用黑色,火线用红色,地线用黄绿双色线。3.所有线路必须穿好阻燃线管。开关、插座、灯具等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并规范接地线。4,在安装检查中发现有不合格的地方必须立即整改,并且每次罚款200元。5,电工须持有效电工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者负责。 5、仓库要求:经物业管理处批准同意在铺位内间隔仓库的,其隔墙、楼板和其它装修材料必须使用不燃材料。库房内必须安装喷淋头和烟感;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照明灯具不准设置移动式,必须使用合格的防爆灯具并安装在通道顶。 6、装修现场要求:禁止吸烟、煮饭、开门装修、穿拖鞋或赤脚装修,一经发现则每次处以200-500元罚款。玻璃门必须贴上干净白纸,违规者处以200元的罚款,并立即整改。装修期间,按照每15 m2面积必须配备一个ABC干粉2KG灭火器,否则不准施工。 7、装修垃圾:由铺主及施工队及时清理,不准堆放在铺内和广场范围内,违者每次罚款200元。 三、其它 1、广场物业管理处(包括管理员、保安、工程人员等)有权对商铺装修进行监督,对有违反管理规定的将终止装修,并根据上述规定予以处罚。 2、装修施工队在施工期间,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装修队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装修期间,如遇有《装修管理规定》外的任何问题,以本广场物业管理处意见为准。 4、装修施工完毕后,必须经广场工程部、保安部验收签名,经物业办签署意见后方可开业,否则作停电处理,装修完毕一周内必须到管理处办理押金退还手续,逾期一周扣除押金200元,超过10天扣除押金300元。装修申请表和押金单在退还押金时遗失,每项扣除50元. 验收合格后,不能擅自改动,如要改动,须重新申请。 附:工程队名称: 装修负责人: 铺主签名:()广场物业管理处

商铺施工装修管理规定

商铺施工装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和提升辽源市益帮建筑材料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价值和形象,为了维护全体市场内商铺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与商铺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商铺买卖合同约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为辽源市益帮建筑材料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文件,任何人非经批准不得外借、复印和拷贝。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装修是指商铺承租人或买受人为了改善自己的商务经营环境,自行委托、雇佣他人对商铺进行装饰装修的行为。第四条凡在辽源市益帮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建材家居市场内进行装修的商铺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装修申请程序 第五条商铺承租人或买受人在进行商铺装修前须明确指派代表负责与本公司运营部沟通协商各项事宜,办理相关装修方案的报批手续,并负责施工现场及施工工人的管理与安全防护。

第六条凡进行装修的商铺、承租人或买受人应到我公司运营部申报登记,填写《商铺装修申请表》。 第七条办理装修申请时应向我公司运营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商铺租赁合同或买卖合同复印件一份; (二)出具申请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三)出具装修人员负责人身份证,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四)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复印件一份; (五)涉及到消防安全的,应出具消防部门消防审批意见书; 第八条装修审批: (一)公司运营部收到装修申请和提交的资料后,应在三日内审核完毕,给予批复意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必要,可延长审核时间,但要书面向申请人做出说明。 (二)送审材料必须包括所有待审材料,运营部不承担因送审资料不完整而造成的延误的后果。 (三)如果商铺装修方案或设计图纸变更,商铺应将变更项目再次呈报运营部审核。 (四)运营部不负责商铺装修方案的功能设计、工作质量,仅对违反国家规定或本装修规定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第九条只有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实施装修: (一)所有装修有关材料经运营部审核合格,同意装修。 (二)有关费用已经缴纳完毕。

商场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商场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商场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为严格装修管理,保证此次装修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安全保卫制度 1.所有人员进场必须出示施工证。装修人员要有装修资质证。 2.装修人员按商场统一规定时间进场,退场。装修人员必须服从商场的统一协调与安排(上午:6:00-----下午18:00)。 3.禁止在商场内抽烟和使用明火,否则一次罚款200元。 4.禁止私拉乱扯、乱插电线、电源,须用正规插头接用电,用电必须经现场的专职电工同意,统一安排。不得用短线头接电,否则一次罚款200元。 5.用电设备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工具、电锯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6.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场,空中作业要有保护装置。 7.需电焊和切割东西,必须将场地清理干净,并配备灭火器。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8.施工人员夜间不得私自进入规定装修以外商场,否则一次罚款300元。 9.顶部安装灯具,必须经锦隆工程部核定用电量,确认具体安装方案后方可施工,由于挖错孔造成的问题由装修方修补。 10.施工期间,因施工方的责任造成责任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施工方负全面负责。造成第三防损失的也由施工方负责。 二、材料管理制度 1.所有材料由施工方组织,所有材料只许进场,不许出场。特殊情况必须由公司监理人员签字认可。 2.装修材料须经公司工程部认定,符合消防规定及商场和监理人员规定的装修标准,做到装修材料、规格等符合要求。 3.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破坏场内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4.施工班组进场时,必须到商管等部门办理相应进场手续,并交纳相应装修约定金,该保证金在施工完毕并经过验收,确认场内设施没有损坏后全部退回。约定金标准见《物业部装修收款规定》

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范文

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范文一 第一章文明施工 一、施工前准备: 1、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在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入住施工现场并积极地配合其他工种的工作。 2、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施工现场管理表格。并在醒目处配置合适的灭火器和沙箱。 3、施工人员在接到施工通知后应及时熟悉施工环境并依据设计图纸与设计师进行现场放样,合理有序地进行现场施工。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善。 4、为保证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经同意办理用工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公司的施工项目,不得随意进出现场。 二、施工期间: 1、现场工程部负责人全权管理施工现场,统一安排,施工人员有事联系现场工程现场工程部人员,若然联系不上,可联系现场质检员或其他管理层人员,不得擅自行动。 。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严禁喝酒,施工现场严禁抽烟,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大小便到物业指定地点,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其他一切用品,每日清扫,垃圾入袋。 3、工人员须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卫生间保持清洁,不得有垃圾杂物、积水;材料摆放应有条不紊,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段,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外运到公司指定地点,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现场,做到无垃圾堆积。 4、材料按公司指定地点分类存放,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材料需为公司检验盖章的材料;合理配用,列出详细使用明细;严禁一家材料挪作他家使用,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5、施工时注意文明用语,应维护本公司的文明形象,尊重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不得发生顶撞或冲突;爱护业主的设施,爱护成品物,不得损坏。不得向业主索要物品,不得向业主提出无理要求,更不得偷窃或私自使用客户物品。 6、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工艺标准和验收标准,不得出现漏项、错项,严禁材料浪费,不得任意变更工程内容,在图纸与施工现场有偏差、误差时应及时与设计师联系,严禁盲目施工。 7、现场施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工艺操作规范,绝不允许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8、施工人员应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发现设计问题应尽快与现场管理人员或设计人员联系,服从现场工程部负责人的指令。 9、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无故停工,严禁留有手尾工程,未经公司同意严禁带走施工现场任何材料。 10、施工人员应注意安全用电和动火,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动工具、烧焊等操作规范,节约用水、用电,严禁使用无插头、插座连接施工机械的电源。 11、施工期间,现场管理层所有人员均应严把质量关,尤其是水电和煤气管线的隐蔽工程,切要严格把关,万万不得麻痹大意,更不容许不负责任的野蛮施工。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不得隐瞒、搪塞,并做好相应的每天施工日志记录和每周的施工安排计划和施工材料安排计划。 12、妥善保管业主提供装修用料及室内原有须保留设施,对易损件须加以保护处理。 13、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14、施工过程中,须关闭施工现场大门,不得干扰邻居日常生活。 15、遒纪守法,不参与社会纠纷,不无事生非,严禁闲杂人等逗留于工地。施工现场不

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商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泰安名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业主或租户) 丙方:(装修施工单位) 为规范泰安名嘉广场的装修管理,有效地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商铺的整体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特制定此协议。 1. 管理权限和责任范围 1.1 凡在甲方接管的物业区域内装修的行为,都必须按本协议的规定进行装修,服从统一管理。 1.2 乙方须在装修前15日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和有关行政部门的审核文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开始装修。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审核通过的方案开展装修设计,如需变更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中途擅自变更。 1.3 甲方对装修方案的审批,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甲方对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及其性能不负任何责任。乙方清楚的知道并认可,甲方并非专业机构或审批部门,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装修方案的审核及对装修工程的验收是从商场操作流程及商场的形象要求出发,并不免除乙方向有关部门(特别是消防审批)申请确定装修的合法性的责任。 1.4 乙方应对商铺装修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审验乙方所委托的装修施工单位的资格(装修施工单位需要提供公司资质,消防许可证、营业执照、设计资质、施工消防许可证、税务登记等证照复印件),申报的装修设计图纸复印件、

预算及有关手续,对不符合装修管理要求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审批完后,将装修申请表、施工图纸资料和相关证件复印件归档保存。 2.2 按照泰安市相关标准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等费用;预收并保存乙方、丙方的装修质量保证金;发放《装修许可证》,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通知乙方开始装修。 2.3 要求乙方严格按审批的图纸施工,有权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 2.4 对丙方存在的违规现象,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处理。 2.5 甲方在接到乙方装修申请或竣工验收申请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2.6 提醒乙方与丙方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签订装修合同和装修质量保修协议。 3.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需将商铺招牌、广告位、空调安装等设计方案,按当地政府部门相关规定,送至政府相关部门报批。 3.2 乙方装修商铺除严格遵守本协议之外,必须向甲方申报、填写《装修申请表》,如实填报装修项目、范围,提供装修方案、施工图和施工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经审批后,即可办理入场施工手续。对于工程量较大或容易损坏房屋结构及公共设施的装修工程,由乙方上报消防、国土、建设等政府部门审批。 3.3 乙方在申请的同时须出示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 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如需增加装修范围或延期装修的,须到甲方处重新申报审批,方可施工。 3.5 乙方需在建筑物防火分区内吊顶、隔墙装修的,高层超过50平方米装修面积、低层超过100平方米,装修单位必须将工程的有关防火设计图纸和资料,送当地消防管理部门审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施工。 3.6 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及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乙方对房屋本体自用部位及设施(如楼地面、内墙面、天棚等)进行装修时,楼地面不得凿到原结构层,只允许凿毛;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如增厚混凝土地坪或增砌地面砖墙等);如需加高地面则只能用轻质材料(如膨胀珍珠岩砖、燃渣、木料等)。不得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刨凿顶棚;装饰材料必须是难燃、不燃的,否则须做防火处理;

商场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商场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为严格装修管理,保证此次装修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安全保卫制度 1.所有人员进场必须出示施工证。装修人员要有装修资质证。 2.装修人员按商场统一规定时间进场,退场。装修人员必须服从商场的统一协调与安排。进入商场应带安全帽 3.禁止在商场内抽烟和使用明火,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4.禁止私拉乱扯、乱插电线、电源,须用正途插头接用电,用电必须经现场的专职电工同意,统一安排。不得用短线头接电,否则一次罚款100元。 5.用电设备工具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工具、电锯类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6.施工人员不得穿拖鞋进场,空中作业要有保护装置。 7.需电焊和切割东西,必须将场地算帐明净,并配备灭火器。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200元。 8.施工人员夜间不得私自进入规定装修以外商场,否则一次罚款300元。 9.顶部安装灯具,必须经百货大楼设备科核定用电量,确认详尽安装方案后方可施工,由于挖错孔造成的问题由装修方修补。 10.施工期间,因施工方的责任造成责任事故或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施工方负全面负责。 造成第三防损失的也由施工方负责。 二、材料管理制度 1.所有材料由施工方组织,由公司监理人员按指定品牌验收后进场,所有材料只许进场,不许出场。分外情况必须由公司监理人员签字认可。

2.装修材料须经公司设备科、保卫科认定,符合消防规定及商场和监理人员规定的装修标准,做到装修材料、规格等符合要求。 3.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破坏场内设施,否则,照价赔偿。 一、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前必须按照装修方案中的《装修现场围板效果图》将装修现场隔离。 2、所有施工人员需凭《装修工作牌》入场,并要求衣冠整齐,否则商场管理人员将拒绝其入场或算帐出场。 3、商场内严禁吸烟、打闹、大声喧哗、睡觉、煮食。施工人员只能在其施工场地工作,不得随意走动。否则将罚款200元。 4、对于施工现场原有废弃部件的拆除以及装修材料的大件进出,只能在非营业时间进行,同时注意保护相邻部位设施以及相关商户的所有物品。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进出材料必须登记。 5、若需进行锯木版、打冲击钻、刷油漆等易产生大噪音、大灰尘以及有激性气味的工作,请提前作好安排,在非营业时间或到商场后门外进行。否则罚款300元。 6、装修垃圾必须及时算帐,并采用袋装堆放在安全位置。装修结束后有施工队自行算帐明净。垃圾乱堆乱放甚至不算帐明净者将处于200元罚款。 7、装修过程中不得损坏商场任何设施和物品。退场时必须接受防损部门的检查,不得带走商场任何物件。 二、消防管理 1、施工负责人必须承担施工现场的一切消防责任。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说所用材料需进行合适防火处理。 2、对于天那水、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注意安全,用后妥善处理。

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装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0装修须知 为保证正常的施工秩序,任何进入礼宴中心的装修施工作业,须项目部同意后方可进行。 1.1装修时间 每天装修施工时间为7:00至19:00,超过该时间需向项目部申请施工,届时楼层水、电供应停止供应。 2.0施工人员管理 2.1行走路线 所有施工人员由专用通道出入。 2.2戴证 出入礼宴中兴与礼宴中兴施工期间须佩戴项目办统一制作的《施工证》。 2.3禁止到非施工现场逗留,不得在楼层里喧哗、打闹、随地吐痰。 2.4禁止在大厦内煮食、饮酒、留宿。 2.5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入厦,油漆料或易燃品入场时应主动向申报,并安排专人保管,放在指定位置。 2.6携带物品出厦时,须持有负责人签字的出厦单经登记后方可放行。 2.7施工人员必须使用指定卫生间。如发现有随地便溺的行为,将处以人民币500元罚款。

2.8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将处以500元罚款。 3.0施工材料管理 3.1材料进场应提前与项目部预约,以便协调安排货梯使用。 3.2材料进场时必须从专用通道进入,使用货梯运送上楼。材料超长超宽而无法运输时,要按管理人员指定的路线上楼。运输途中应注意爱护电梯及现场的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3如需对材料进行截短,装修单位须使用施工管理人员确定。工作完毕之后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 4.0按图施工 4.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消防部门审批的图纸进行施工。如:木质隔断必须涂3遍防火涂料。 4.2如有新增、变更的施工项目应及时沟通,否则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止施工。 5.0施工注意事项 5.1施工中,如有噪音过大、粉尘、异味等施工喷漆作业时,提前通知,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禁止在非装修区域、公共走廊或消防楼梯里施工作业。 5.2装修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爱护施工现场公共设施和公共区域的卫生,如发现卫生间及公共走廊有污损及破坏现象,应承担恢复原样或照价赔偿的责任。 5.3装修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易燃垃圾做到日产日清。若装修垃圾去向不明,项目办将视为施工方把垃圾丢弃施工现场。对

商铺装修管理制度规定

商铺装修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能更好的规范商场对商铺装修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商场及商家的财产安全,保障装修施工的质量和进度顺利进行,特对装修施工做出规定如下: 一、装修材料的规定: 1、根据消防部门的要求电线穿管必须使用金属套管材料。商铺电线、金属套管材料自行购买,但必须出具产品的合格证; 2、制作壁柜、陈列柜、陈列架、灯箱等的板材,严禁使用易燃材料,必须使用阻燃材料的“中纤板、高密度板”等,外贴防火板或铝塑板,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极个别部位使用木质板材等可燃材料(如大芯板),施工中必须刷三遍防火涂料,达到难燃的要求,否则不能使用。防火涂料要使用消防合格产品并提供涂料合格证,防火涂料必须经现场工作人员监督涂抹。如不按要求施工,消防部门和商场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进行整改,本商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影响以及损失由该商家全部承担。 3、灯具:建议使用节能射灯,由各商家购买,但必须为合格产品(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统一由本商场工程人员安装及验收。 4、墙漆:要使用环保合格产品。 5、木地板、地板胶,如需要铺设必须提供产品的防火安全合格证,也可铺设钢化玻璃地板等。 6、门口玻璃橱窗:应使用10-12mm厚钢化玻璃,上下方应固定牢固。 7、商铺隔板材料必须为轻钢龙骨,外加防火埃特板、石膏板。 8、灯箱必须使用防火材料。 二、施工注意事项:

1、多功能陈列架:应固定在商铺的轻钢龙骨支架上。如需在商铺外板上安装,安装前应由本商场工作人员指导下方可钻孔安装。如不按要求施工,损坏部份,由商家负责承担。 2、门头灯箱;宽度为60公分,长度为商铺的长度,厚度在原有基础上不能超过10公分。 3、墙漆:施工中必须使用滚筒,不能使用喷枪进行喷漆。 4、吊灯:必须安装在吊顶的支架上,由本商场工程人员监督安装。 5、区域防护门:不可用专柜或陈列柜遮挡,要保证能随时打开。 6、商铺后墙:可直接打膨胀螺钉固定形象牌、灯箱及陈列架等,但深度不能超过5CM。 7、天面吊顶:可局部装修,禁止使用木质板材等可燃材料,且不能遮挡或改变天面消防喷淋头、烟感、温感、挡烟垂壁玻璃及空调出风口位置。 8、商铺装修不能遮挡及阻碍消火栓、配电箱、电表,影响其正常使用。 9、商铺内的空调排水管:可以遮挡及包装,但不能损坏。 10、挡烟垂壁:施工中应小心注意,不能移动、损坏、拆除。 11、商铺内的壁柜、陈列柜、陈列架高度不能超过商铺原有的隔板高度(270㎝),商铺内的地漏、地槽不能堵塞。 12、商铺装修建筑垃圾必须日产日清,不允许堆放在通道,应用纤维袋装好,由业主自行清理出商场。 13、商铺装修施工时间为商场营业内方可进行。双休日不允许进行带有噪音、异味、灰尘的装修,空压机等噪音较大设备只能在早上9:30-12:00,下午18:00-19:00使用。装修施工期间用布帘遮盖铺门,并注明《装修中》等字样。 14、商铺装修施工期间一律不允许在商铺内锯木,不能在现场制作,只能在现场组装。 15、进场装修商铺必须交纳装修保证金,小商铺交纳保证金2000元,大商铺交纳保证金5000元。

商铺装修管理办法

商铺装修管理办法 为保证蓝庭花园商铺店面的统一观瞻,营造优雅、休闲的经营购物环境,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延长物业的使用年限,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令《浙江省城镇房屋装修管理办法》,并结合蓝庭花园商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装修申请程序 (一)凡进行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承租人应到服务中心申报登记,填报《装修申请表》。 (二)办理装修申请时请向服务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等能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及复印件。 2、委托装饰装修单位的,需提供该单位的《建筑企业证书》或《住宅装修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请人身份证或护照(申请人若非业主本人,需另行提供业主同意装修的书面承诺和业主委托书;若商铺是共有产权的,须提供所有产权人的书面意见)。 4、装修人员施工上岗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照片2张。 5、变动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的,需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 6、业主、使用人或承租人与装修施工单位签订的装修协议或合同的复印件。 7、余杭区消防支队消防审批意见书。 8、装修施工图一套,一份设计说明书及效果图。

(三)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开工装修: 1、持有服务中心签发的装修许可证。 2、有关费用已经缴付。 3、工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无任何抵触。 (四)服务中心不负责对业主(使用人)装修方案的功能设计、工作质量的审核,仅对违反国家规定或本装修办法的部分提出整改意见。 二、装修管理细则 (一)装修施工时间:平日为8:00—20:00,节假日为9:00—19:00。请业主(使用人)或装修单位遵守施工作业时限,中午12:00—13:30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装修活动。 (二)业主(使用人)的装修设计在得到服务中心批准的同时,必须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如装修方案变更,业主(使用人)应将变更项目再次报送服务中心备案。 (三)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四)装修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本办法的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五)为保证物业使用的安全,确保物业外观的统一和美观,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装修活动中将禁止下列行为,请业主(使用人)予以理解和配合。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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