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律援助初审操作规程剖析

申请法律援助初审操作规程剖析
申请法律援助初审操作规程剖析

法律援助操作规程

操作办法:

1.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在本辖区审理或者处理;

2.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承担法律服务费用;

3.请求事项属于法律援助范围。

法律援助事项范围:(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7)因工伤、交通、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人身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8)因劳动合同关系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9)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10)因征地、拆迁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11)因假劣种子、农药、化肥以及环境污染使权益受到损害要求赔偿或者补偿的;(12)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二是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群众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察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三是公诉人

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申请法律援助的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一是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并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下列人员,可申请法律援助;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残疾人、下岗职工、军人军属、城乡低保户、“五保户”、“病灾户”、优抚对象、其他符合援助条件的人员。

二是盲、聋、哑、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三是经审查批准的法律援助申请人或符合条件、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为受援人。

服务流程:

1、咨询及申请法律援助;

2、申请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3、递交法律援助申请表、身份证明、经济状况证明和案件有关资料;

4、法律援助窗口审查并决定是否给予援助,并上报县法律援助中心;

5、经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给予法律援助;

6、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法律援助,申请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受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重新审议,审议符合条件的给予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援助。

规章制度:

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工作制度

(一)接待登记制度: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应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工作,受理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接待人员应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认真摘记主要内容,依据法律、政策予以解答办理。来访记录应定期整理、录入归档。

(二)日常值班制度: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建立日常值班制度,安排人员负责接待群众的法律求助,解答法律咨询。

(三)预警预报制度:积极收集、调研法律援助一线资料,对援助需求较集中的村居和人群或者突发事件建立预警预报制度,及时上报县法律援助中心。

(四)信息上报制度:法律援助窗口应及时、准确地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报送各种业务统计数据和典型案件。

(五)例会分析制度: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定期召开例会,对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进行讨论分析。

(六)业务学习制度:法律援助人员应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考察活动,并积极开展自学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七)专人联系制度:法律援助窗口要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和联系。

(八)限时初审制度:法律援助服务窗口按照县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初审法律援助申请,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法律援助中心审批。

(九)公示制度: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应当将法律援助申请的

条件、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和法律援助的工作流程等在显著位置公

示。

收费标准:

通过审核的法律援助申请,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公证员办理案件,代理费为免费。

办理时限:

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

群众需要准备的资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公民代理申请法律援助的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申请人住所地村居和居住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或者经济困难证件;

4、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及相关的证明和证据材料;

5、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附:制式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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