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公路拌合站验收实施细则

XXXX公路拌合站验收实施细则
XXXX公路拌合站验收实施细则

XXXX公路混凝土拌和站验收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规范XXXX公路工程混凝土拌和站正式运营前的验收程序,统一检查标准,现将混凝土拌和站验收基本程序予以明确:施工单位混凝土拌和站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XX指挥部派员参加。各单位具备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先将申请材料报监理单位初审合格后,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XX指挥部派员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材料报XX指挥部一份备案。

1.2. 本细则适用于施工单位在工程现场自建混凝土拌和站正式启用前的对标检查和评价。

1.3 本细则所称“验收”均是指对拌和站的资源配置、资质条件和工作环境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符合投标承诺、是否满足工作需要、是否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等方面的综合对标检查。

2.混凝土拌和站验收

2.1 申请混凝土拌和站验收提交材料份数

一式三份,待审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XX指挥部各留一份。

2.2 提交材料项目

2.2.1 申请表(见附件)。

2.2.2 搅拌站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现场对照人员查看证件和身份证。

2.2.3 设备检定证书。现场查看证件和实地标签。

2.2.4 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报告。现场查看试验报告和记录。

2.2.5 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文件清单。现场查看清单和实物。

上述证书提交申请材料时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件,在现场复查时应提交原件。

2.3 验收项目

2.3.1 组织机构及人员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配置试验检测人员;混凝土搅拌操作人员、特殊工种和试验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其它人员应参加过相关培训学习。现场对照人员查看证件和身份证,以及有关培训或学习记录。

2.3.2 仪器设备

符合项目要求,全部通过检定;每台拌合机组均安装拌合数据采集上传系统。现场查看证件和实物标签。

2.3.3 搅拌站工作规章制度。至少应建立以下规章制度,并做到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方法流程正确、责任明确、操作性强,并由负责人审批。

2.3.3.1 组织与管理机构图。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2.3.3.2 工作程序与质量管理。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2.3.3.3 岗位责任制。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2.3.3.4 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及管理。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2.3.3.5 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2.3.3.6 搅拌站安全、卫生、环保管理制度。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2.3.3.7 文档资料管理制度。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2.3.3.8 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方法等技术文件齐全。现场查

目录清单和实物。

2.3.3.9 混凝土配合比控制和管理制度。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2.3.3.10 混凝土生产、运输和调度管理制度。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2.3.3.11 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2.3.4 现场管理

2.3.4.1 料场场地和行车道路必须进行地基处理和表面硬化,并满足重载车辆通行要求;场地应排水设施完善、排水畅通,无明显积水或坑凹现象。现场实地查看。

2.3.4.2 砂子、碎石必须实行分区存放,按“待检区”和“合格区”分别设置,并每个区内应按不同品种和规格用隔离墙分离。现场实地查看。

2.3.4.3 料仓应采用牢固的棚架进行遮挡防护,达到遮阳、防雨、防尘等目的,并设置或预留夏季降温和冬季保温措施,保证混凝土温度符合要求。现场实地查看。

2.3.4.4 所用水泥、粉煤灰应妥善保管,防止受潮、变质。实地查看。

2.3.4.5 各种原材料应按标准要求进行产品标识,做到标识内容齐全、醒目和规范。现场实地查看。

2.3.5 混凝土试拌。在报审前必须进行混凝土试拌,报监理工程师旁站并形成记录和签认。现场查看试验报告和记录。

2.3.6 生产能力。设备配置和生产能力满足供应管段工程需要。与管段工程量、工期等进行对比分析。

3.附则

3.1 各监理单位可根据本管段具体情况,可适当补充本细则中的

验收项目和指标要求。

3.2 如果有路基填料改良拌和站、沥青混凝土拌和站,其验收细则由监理单位比照本指南编制,并组织检查验收。

3.3 附件

混凝土拌和站验收申请表。

3.4 本指南中没有明确要求的,均按国家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3.5 本指南由XX指挥部负责解释。如有建议及时反馈。

附件

XXXX公路工程

混凝土拌和站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项目部名称及章)

拌和站名称:

填表说明

一、“申请单位”为标段合同单位的现场项目管理机构。

二、验收项目和标准

1.验收项目分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每个拌和站验收的全部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可评价该拌和站为合格,同意投入使用。

(1)主控项目:全部符合要求。

(2)一般项目:80%及以上验收项目合格,且不合格项目中不得出现0.5分以下的项目。

2.合格条件

(1)主控项目:每一项指标和要求全部符合要求,有一项不合格即不通过。

(2)一般项目:每个项目按满足要求的程度进行评价打分,满分为1分,合格分为0.7分,得分范围为0~1分,并注明扣分原因。一般项目出现一个不合格的即为不通过。

3.对存在的问题应由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

三、有关附件材料另行单独组装。

四、此表和附件材料均采用A4纸(如有大型图表,应折迭成A4纸大小),由申请单位按此格式自行编制、打印和装订。

混凝土拌和站基本情况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附件2 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 第一部分综合文件 一、竣(交)工验收文件 1、竣工验收文件 2、交工验收文件 3、各参建单位总结报告 二、单项工程验收文件 1、机电工程验收文件 2、房建工程验收文件 3、环保工程验收文件 4、档案验收文件 三、建设依据及上级有关指示 1、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3、水土保持批准文件 4、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准文件 5、文物调查、保护等文件 6、初步设计文件及审批文件 7、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批文件 8、设计变更文件及批准文件 9、设计中重大技术问题来往文件、会议纪要 10、上级单位有关指示 四、征地拆迁资料 1、征地拆迁合同协议

2、征地批文 3、征用土地数量一览表 4、占地图及土地使用证 5、拆迁数量一览表 五、工程管理文件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评标报告 3、合同书、协议书 4、技术文件及补充文件 5、建设单位往来文件 6、其它文件及资料 第二部分决算和审计文件 一、支付报表 二、财务决算文件 三、工程决算文件 四、项目审计文件 五、其他文件 第三部分监理资料 一、监理管理文件 二、工程质量控制文件 1.质量控制措施、规定及往来文件 2.材料试验、检测资料 3.监理独立抽检资料 4.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三、工程进度计划管理文件 四、工程合同管理文件 五、其他文件 六、其它资料 监理日志,会议记录、纪要,工程照片,音像资料 监理机构及人员情况,各级监理人员的工作范围、责任划分、工作制度。 第四部分施工资料 一、竣工图表 1.变更设计一览表 2.变更图纸 3.工程竣工图 二、工程管理文件 三、施工质量控制文件 (一)工程质量文件 1、工程质量往来文件 2、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3、安全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报告、补救后达到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 4、桥梁竣工验收荷载试验报告; 5、桥梁基础、梁的预制等强度、完整性检验资料; 6、施工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处理方案、施工工艺、质量检测记录及观察记录、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7、交工验收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评定资料。 (二)试验、检测报告

拌合站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拌合站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响应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方建指)《工地混凝土拌合站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入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混凝土拌和站管理,推进项目部混凝土拌和站建设和管理工作走向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混凝土拌和站建设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制定本实施细则。采用委托生产混凝土方式的拌和站,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领导小组和基本规定 第二条领导小组 项目部应成立拌合站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拌合站标准化管理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常务副经理、总工程师、副经理 组员:安全环保部、质量管理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中心试验室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试验室,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协助领导小组做好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拌和站实行专业化生产管理,由公司所属上海伍铁混凝土公司组织实施。 第四条拌和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对混凝土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拌和站建成后须经地方建指验收合格,方准投入正式生产。

第六条项目部根据地方建指《实施细则》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定项目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或编制标准化管理手册,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确定信息化管理流程。须制定以下基本的规章制度: 1、管理机构图; 2、工作程序、工艺流程与质量管理制度; 3、岗位责任制; 4、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及管理制度; 5、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制度; 6、搅拌站安全、卫生、环保管理制度; 7、文档资料管理制度; 8、混凝土配合比控制和管理制度; 9、混凝土生产、运输和调度管理制度; 10、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11、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七条拌和站须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入铁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 第八条拌和站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等技术文件应配备齐全。 第三章建站及人员机械配备 第九条拌和站前期规划 (一)拌和站选址原则 拌和站选址和建设须符合国家环水保相关规定,避开易发地质灾害、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区、水害及其它灾害位置,方便生产和运输。具备洗车条件及污水统一排放处理。 拌和站的场地应根据拌和站生产数量确定规模,拌和站建设标

《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

WORD格式--可编辑 新建。。。。。。标段 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二○一七年一月 -- WORD格式--可编辑 ---------------标段

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有限公司 ------------经理部 二○一七年一月-- -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基本规定 (1) 第三章建站与验收 (2) 第四章人员管理 (5) 第五章设备管理 (6) 第六章信息化管理 (6)

第七章生产管理 (7) 第八章检查考评 (9) 第九章附则 (10) 附录A 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要求 (10) 附录B 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违规行为信用等级扣分标准14 附录C 工地混凝土拌和站验收标准 (16) -- - ---------------标段 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标段建设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工作,确保所生产的混凝土质量符合标准,依据《关于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铁建设【2009】154号)、铁路 总公司《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工管办函[2013]283号)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施工验收标准和规范,结合---------------路有限公司《混凝土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和标段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标段工地混凝土拌和站的管理,包括普通混凝土拌和站、梁场、板场混凝土拌和站。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三条拌和站实行专业化生产管理,由专门从事混凝土生产的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条各分部拌和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对混凝土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集团有限公司---------------高铁LQTJ-1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及各分部要制定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确定信息化管理流-- - 程。 第六条拌和站要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入铁路建设信息管理平台。 第七条拌和站的建场方案,要结合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经监理单位审批,满足现场实际与冬期施工要求。 第八条各分部要制定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明确拌和站岗位职责、人员分工,明确工作流程、信息化管理流程,建

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及验收要求

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及验收要求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 1、搅拌站应有施工单位项目部关于成立搅拌站的书面文件,包括: (1)成立搅拌站及担任的任务,质量和安全管理机构,搅拌的管理规章制度: (2)确定站长; (3)确定设立岗位及人员。 2、持证上岗: (1)搅拌站司机; (2)试验员; (3)机电维修人员; (4)特殊工种人员。 二、设备 1、搅拌站机组数,流水线数,根据工程需要配置: (1)搅拌机容量,应与施工要求相匹配; (2)所有原材料,均应采用电子自动计量装置,电脑输入和复核要确定专人负责;特别指出,无论粉状,液体状外加剂,均应电子计量,自动加料;并且每天每盘的生产记录应储存在电脑内,每天打印留存并报监理; (3)所有计量设备均应通过当地政府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保留《鉴定证书》,(今后的使用期中应在年度检定有效期内,超过有效期严禁使用),设备计量精度应达到客专线施工中对原材料称量精度的要求; (4)运输车辆应与施工数量、运距相匹配; (5)储罐:每种粉料原材(指水泥、粉煤灰、矿粉),必须双罐储存,一个已检,一个待检; (6)水槽:为保证自动加水和持续水源,应设制储水量满足搅拌站用

水需要量的水槽。 2、应有相应的试验设备和混凝土时间标养室: (1)能完成试件制作、坍落度、含气量测定及砂、石料含泥量、级配、含水量检测,及时发放和调整施工配合比; (2)能对混凝土、砂浆试件进行标准养护,龄期到后送实验室。 3、新购设备应有说明书,保修卡等技术文件,并建立档案。 4、所有设备应有相应的操作规程,保养维修记录,操作规程和施工配合比应挂牌于明显位置。 5、设备的漏电保护,避雷针防护等要齐全。 6、供电系统正常,并有与搅拌机组功率匹配的备用发电设备,防止中途断电停盘。 7、应配备防火消防设施及器材。 8、设备、用房、棚架等,具有抗台风、暴雨等抗灾害能力,并订立相应的预案和应急措施。 三、场地 1、场地设置标准化,应有场地平面布置图。 2、场内道路应选用大型压实设备碾压密实,再用混凝土硬化,所有混凝土等级和铺设厚度,应保证重车通行中不被损坏。 3、砂、石料场:建立封闭的砂、石料仓,所有混凝土用碎石均按二级配(5-20mm分为5-10mm和10-20mm两级;分为5-16mm和两级)安排料仓,每种规格的砂石料仓,应按已检、待检分开标识: (1)砂、石料仓开口宽度不小于8米,隔墙高不低于米,厚度:砂浆粉面后不小于40cm; (2)料仓基座应用大型压路设备碾压密实后,再用混凝土硬化,混凝土等级和硬化厚度应保证材料堆积后,不压碎不下沉,并保留3-5%的流水坡,由仓底至水沟;

拌合站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拌合站标准化管理实施细 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响应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方建指)《工地混凝土拌合站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入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混凝土拌和站管理,推进项目部混凝土拌和站建设和管理工作走向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混凝土拌和站建设安全适用、经济合理,制定本实施细则。采用委托生产混凝土方式的拌和站,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领导小组和基本规定 第二条领导小组 项目部应成立拌合站标准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拌合站标准化管理 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常务副经理、总 工程师、副经理 组员:安全环保部、质量管理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中 心试验室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试验室,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协助领导小组做好标准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拌和站实行专业化生产管理,由公司所属上海伍铁混凝 土公司组织实施。 第四条拌和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对混凝土产品质量和生产 安全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拌和站建成后须经地方建指验收合格,方准投入正式生 产。

第六条项目部根据地方建指《实施细则》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制定项目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或编制标准化管理手册,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确定信息化管理流程。须制定以下基本的规章制度: 1、管理机构图; 2、工作程序、工艺流程与质量管理制度; 3、岗位责任制; 4、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及管理制度; 5、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制度; 6、搅拌站安全、卫生、环保管理制度; 7、文档资料管理制度; 8、混凝土配合比控制和管理制度; 9、混凝土生产、运输和调度管理制度; 10、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11、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七条拌和站须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并接入铁路建设信息管理 平台。 第八条拌和站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等技术文件应配备齐全。 第三章建站及人员机械配备第 九条拌和站前期规划(一)拌和站选址原则 拌和站选址和建设须符合国家环水保相关规定,避开易发地质灾害、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区、水害及其它灾害位置,方便生产和运输。具备洗车条件及污水统一排放处理。 拌和站的场地应根据拌和站生产数量确定规模,拌和站建设标

XXXX公路拌合站验收实施细则

XXXX公路混凝土拌和站验收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规范XXXX公路工程混凝土拌和站正式运营前的验收程序,统一检查标准,现将混凝土拌和站验收基本程序予以明确:施工单位混凝土拌和站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XX指挥部派员参加。各单位具备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先将申请材料报监理单位初审合格后,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XX指挥部派员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验收材料报XX指挥部一份备案。 1.2. 本细则适用于施工单位在工程现场自建混凝土拌和站正式启用前的对标检查和评价。 1.3 本细则所称“验收”均是指对拌和站的资源配置、资质条件和工作环境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符合投标承诺、是否满足工作需要、是否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等方面的综合对标检查。 2.混凝土拌和站验收 2.1 申请混凝土拌和站验收提交材料份数 一式三份,待审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XX指挥部各留一份。 2.2 提交材料项目 2.2.1 申请表(见附件)。 2.2.2 搅拌站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现场对照人员查看证件和身份证。 2.2.3 设备检定证书。现场查看证件和实地标签。 2.2.4 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报告。现场查看试验报告和记录。

2.2.5 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文件清单。现场查看清单和实物。 上述证书提交申请材料时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件,在现场复查时应提交原件。 2.3 验收项目 2.3.1 组织机构及人员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配置试验检测人员;混凝土搅拌操作人员、特殊工种和试验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其它人员应参加过相关培训学习。现场对照人员查看证件和身份证,以及有关培训或学习记录。 2.3.2 仪器设备 符合项目要求,全部通过检定;每台拌合机组均安装拌合数据采集上传系统。现场查看证件和实物标签。 2.3.3 搅拌站工作规章制度。至少应建立以下规章制度,并做到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方法流程正确、责任明确、操作性强,并由负责人审批。 2.3.3.1 组织与管理机构图。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2.3.3.2 工作程序与质量管理。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2.3.3.3 岗位责任制。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2.3.3.4 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及管理。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2.3.3.5 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2.3.3.6 搅拌站安全、卫生、环保管理制度。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2.3.3.7 文档资料管理制度。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2.3.3.8 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方法等技术文件齐全。现场查

搅拌站验收项目与表格

混凝土拌和站验收项目及方法 1.申请混凝土拌和站验收提交材料分数 一式三份,待审查合格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各留一份。 2.提交材料项目 申请表(见附页) 拌和站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现场对照人员查看证件和身份证。 设备检定证书。现场查看证件和实地标签。 混凝土外加剂试验报告。现场查看试验报告和记录。 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文件清单。现场查看清单和实物。以上证书提交申请材料时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件,在现场复查时提交原件。 3.验收项目 组织机构及人员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配置检测试验机构和专业人员;混凝土搅拌操作人员、特殊工种和试验人员应持证上岗,其它人员应参加过相关培训学习。现场对照人员查看证书和身份证,以

及有关培训或学习记录。 仪器设备 符合项目要求,全部通过检定。现场查看证件和实物标签。搅拌站工作规章制度。至少应建立以下规章制度,并做到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方法流程正确、责任明确、操作性强,并由负责人审批。 3.3.1组织与管理机构图。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3.3.2工作程序与质量管理。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3.3.3岗位责任制。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3.3.4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及管理。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3.3.5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3.3.6搅拌站安全、卫生、环保管理知道。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3.3.7文档资料管理制度。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3.3.8有关标准、规范、流程、方法等技术文件齐全。现场查目

录清单和实物。 3.3.9混凝土配合比控制和管理制度。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3.3.10混凝土生产、运输和调度管理制度。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 文。 3.3.11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现场查书面和上墙图文。 现场管理 3.4.1料场场地和行车道路必须进行地基处理和表明硬化,并满 足重载车辆通行要求;场地应排水设施完善、排水畅通,无 明显积水和坑凹现象。现场实地查看。 3.4.2砂子、碎石必须实行分区存放,按“待检区”和“合格区” 分别设置,并每个区内应按不同品种和规格用隔离墙分离,同时设置或预留必要的冲洗或筛分设施。现场实地查看。 3.4.3“合格区”的砂子、碎石应采用牢固的棚架进行遮挡防护, 达到遮阳、放雨、防尘等目的,并设置或预留夏季降温和冬 季保温措施,保证混凝土温度符合要求。现场实地查看。 3.4.4所用水泥、粉煤灰应妥善保管,防止受潮、变质。实地 查看。

拌合站管理实施细则

拌合站管理实施细则 一、材料管理 1、拌合站收料必须是班组负责人或由委托代理人签认。 2、签认人的字迹必须是委托书上的字迹,如签认单据字迹与委托书字迹不一致的,项目部将对班组按50元/张 进行处罚,并追查验证单据的有效性。 3、原材料全部由物资部统一进行采购及管理,每批材料(除砂石料外)进场时均需附厂家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 证,如无相关报告及证书不予收料。 4、材料验收时材料员按规定批次填写送检通知单报送实验室相关人员取样,在试验室确定材料合格后才能使用。 5、拌合站所有材料都必须以本项目自有地磅称量后的重量验收。 6、各种原材料应标识清楚,水泥、粉煤灰、外加剂贮罐的进料口应加盖上锁,并由专人管理,以防止进错料或受污 染。 7、材料验收后收料人及时更新材料收入台账和收料原始记录,并将收入数量交由拌和机司机做入库登记(拌和 1 / 16

机入库记录)。 8、材料验收后材料员需及时更新材料标示牌。 9、在水泥、粉煤灰、矿粉入库时应注意储存罐中的库存量,杜绝以上材料有溢出或空仓的现象。 10、各拌合站材料计划每日17:00前以短信形式报送到物设部相关管理人员处。 11、报送材料计划后如遇供应单位未按计划到料或材料计划有较大调整的,拌合站需及时通知物设部管理人员。 12、砂、石料必须按品种、规格分仓堆放,严防混堆,并应在堆料场及配料机上加装遮雨棚,及设置良好的排水 设施,以免料堆底部积水。 13、试验室应对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做好材料跟踪记录,对各个批号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的使用时间、使用 部位进行详细记录,以保证其有较强的可追溯性。 14、经抽检不合格的原材料,经复检后仍不合格,需清理出场。试验室下书面通知物设部、安质部和搅拌站,由安质部下达不 合格原材料清场令,由安质部、物设部和试验室共同监督不合格原材料清理除场,并请监理见证,不合格原材料相关记录返回安质部、试验室存档。 2 / 16

铁路工程混凝土拌合站验收标准

铁路工程混凝土拌合站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规范铁路客专工程混凝土拌合站的验收程序,统一检查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客专工程承包单位工地自建混凝土拌合站的验收和评价。 第二章拌合站验收 第三条验收程序 (一)拌合站建设前,承包单位应先将拌合站建设方案上报监理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铁路客专公司安质部核备后实施。 (二)拌合站建设后,达到相关规范和文件标准要求时,经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上报监理部初验。 (三)拌合站初验合格后,初验结果报铁路客专公司安质部,客专公司工管部、安质部将适时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监理单位不得批准开工报告。 正式验收流程:由拌合站负责人简短汇报拌合站建设情况,验收组对拌合站所有人员进行资质认证考核,对设备及设施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由参加验收的人员签字确认,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确定结论评价。对可以使用的,监理部负责对限期整改的问题进行复查,合格后报铁路客专公司核准使用;对结论为不可以使用的,问题整改后由承包单

位自验,再走初验程序。 第四条验收标准 (一)自检验收和初步验收。施工单位按照场地设施建设、人员设备配置、原材料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及环境保护五个方面进行自评验收,具体详见混凝土拌合站验收评分表(附件2)。验收内容包括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主控项目必须全部满足验收标准要求,一般项目采用百分制,经验收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方可评定合格。 (二)正式验收。正式验收项目分主控项目(主控)和一般项目(一般),每个拌合站验收的全部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可评价该拌合站为合格,同意投入使用(见附件3:混凝土拌合站验收检查表)。合格标准为: 1.主控项目:每一项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2.一般项目:每个项目按满足要求的程度进行评价。80%及以上验收项目合格,不合格项目应注明存在问题,出现的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按照要求组织复检。 第五条验收项目 (一)自控体系 1.拌合站必须制定质保、安全、环保、设备管理等规章制度及组织机构。 2. 质量责任追究管理制度必须健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必须落实到

农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市农村公路 一阶段竣工验收资料汇编 市村村道(水泥)路工程建设监理组 二 00八年三月

省交通厅文件 川交路[2014]19号 关于印发《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 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厅直各单位、12个试点县交通局、机关各处室:为加强农村公路工程管理,进一步规竣(交)工验收工作,省厅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试行),已经2007年4月29日厅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市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工作,对满足竣工条件的农村公路国债、通达和村村通工程等项目,应及时组织验收,切实履行政府行业监管职能。试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厅,以便今后进一步完善。 二00七年四月三十日

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规我省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安全有效运营,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及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县道、乡道、村道新建和改建项目。里程在20公里以上的四级公路、10公里以上的三级公路和二级及以上公路、独立大中桥(隧)项目,为重要农村公路;其它项目为一般农村公路项目。 第三条重要农村公路项目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交通部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验收结果向省交通主管部门报备,省交通主管部门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其它一般农村公路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其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可合并进行(以下简称一阶段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向市交通主管部门报备,市交通主管部门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 县道一般按项目进行验收;乡道和村道可以以乡(镇)为单位,分批组织验收。 第四条农村公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放交通。同时落实养护责任和养护资金,加强养护管理,确保安全畅通。交工与竣工验收合并进行的项目,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

沥青拌合站管理制度.pdf

沥青拌合站管理办法 沥青拌合站至少设立一名拌合站站长,全部工作由站长专门负 责,所有相关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且持证上岗,非工作人员严禁靠近拌合站。上岗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拌合站各项规章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生产,下班后必须切断水源、电源。 拌合站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规定。 拌合站应具备完备的排水设施。各种集料必须分隔贮存,细集料场应设置防雨顶棚,料场及场内应作硬化处理,严禁泥土污染集料。 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的各种传感器必须定期检定,周期不少于每年一次。冷供料装置需经标定得出集料供料曲线。 拌合机除尘设备要完好,能得到环保要求。 高速、一级公路施工用的间歇式拌和机必须配备计算机设备,拌合过程中逐盘采集并打印各个传感器测定的材料用量和沥青混合料 拌和量、拌和温度等各种参数。每个台班结束时打印出一个台班的统计量,进行沥青混合料的“过程控制”和总量检验,若检验的数据有 异常波动,应立即停止生产,分析原因。 开始拌和前应设定每拌和一盘沥青混合料的生产量,各热料仓、 矿粉、沥青等的标准配合比用量,设定各项施工温度。拌和过程中计 算机通过传感器采集每拌和一盘混合料的各项数据,由计算机自动处

理或者逐盘打印这些数据,进行沥青混合料的在线监测。 计算机必须逐盘采集各项数据,按各个料仓的筛分曲线,逐盘计算出矿料级配,与工程设计级配范围及容许的施工波动范围进行比 较,当发现有不合格的情况,必须引起注意,如果连续3锅以上都出现不合格情况,宜对设定值进行调整。 沥青混合料的生产温度应符合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要求。 烘干集料的残余含水量不得大于1%。每天开始几盘集料应提高加热温度,并干拌几锅集料废弃,再正式加沥青拌合混合料。 沥青混合料的拌和时间应根据具体情况经试拌确定,以沥青均匀裹覆集料为度。间歇式拌和机每盘的生产周期不宜少于45s(其中干拌时间不少于5~10s)。 沥青拌合站必须按以下步骤对沥青混合料进行质量控制。 从料堆和皮带运输机随时目测各种材料的质量和均匀性,检查泥块及超粒径碎石,检查冷料仓有无窜仓。目测混合料是否拌合均匀、 有无花白料、油石比是否合理,检查集料和混合料的离析情况。 检查控制室拌和机各项参数的设定值、控制屏的显示值,核对计算机和打印记录的数据与显示值是否一致。 检测沥青混合料的材料加热温度、混合料出场温度。

混凝土拌和站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混凝土拌合站验收办法》的通知 各参建单位: 现将《混凝土拌合站验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混凝土拌合站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规范郑徐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混凝土拌合站的验收程序,统一检查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郑徐铁路客运专线工程施工单位工地自建混凝土拌合站的验收和评价。 第二章拌合站建设要求 第三条拌合站选址要求 ㈠拌合站场应选择地势稍高且较平坦处建设,在场地建设时应重视排水系统建设,且应避开易积水和严重不良地质的地点,考虑防洪排涝,并远离生态敏感区。 ㈡拌合站地基基础地质状况要好,所选场地地质要求坚硬,能有效防止地面沉降,建站时搅拌机组和料仓底座下基础应特别加强处理。 ㈢考虑环保因素,混凝土拌合站应远离住宅和人口稠密区,减少产生的噪音、粉尘和有害气体对人体的伤害,尽量避开居民区的上风口。 第四条拌合站布局及设置要求 ㈠拌合站设计应体现节约用地、节省投资、环保节能、永临结合、合理实用的原则,应重视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等工作。

㈡拌合站生产区采用封闭式管理,四周砖砌围墙与外界隔开。 ㈢拌合站的位置和规模应根据运输和工程条件、混凝土最大月施工任务量和高峰强度、拌合物使用时间要求(供应半径不宜大于15km),经技术经济比选确定。 ㈣拌合站设计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统筹考虑,根据地形条件提出规划设计方案。用地应根据最大月施工任务量、堆放能力等因素确定。设计生产能力应根据混凝土最大月施工任务量和高峰强度确定,并考虑备用。 ㈤拌合站入口设置车辆冲洗机和清洗槽,防止进场车辆将泥土带入料仓。进口应设材料员室和电子汽车衡,能及时对进场的原材料过磅和检查。 第五条拌合站建设和管理 ㈠施工单位应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工程特点、地形条件等合理规划拌合站,提出可行的规划方案并绘制拌合站场地平面布置图,拌合站的拌合能力、供应范围、运输时间及路线、设备技术性能参数、管理制度、标准规范、人员配备等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 ㈡拌合站场地设施建设 1.拌合站应采取围墙封闭式管理,并设置工地试验站、拌合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存放区、运输车辆停放区等,办公、生活区应分区设置并设置明显的区位标志牌。 2.拌合站内所有生产场地、道路应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硬化后地面承载力满足场内作业要求。

农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农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安徽省农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规范我省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安全有效运营,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及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县道、乡道、村道新建和改建项目。里程在20公里以上的四级公路、10公里以上的三级公路和二级及以上公路、独立大中桥(隧)项目,为重要农村公路;其它项目为一般农村公路项目。 第三条重要农村公路项目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交通部有关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验收结果向省交通主管部门报备,省交通主管部门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其它一般农村公路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其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可合并进行(以下简称一阶段竣工验收),验收结果向市交通主管部门报备,市交通主管部门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 县道一般按项目进行验收;乡道和村道可以以乡(镇)为单位,分批组织验收。 第四条农村公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放交通。同时落实养护责任和养护资金,加强养护管理,确保安

全畅通。交工与竣工验收合并进行的项目,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仍按建设合同约定履行。 第二章一阶段竣工验收依据及条件 第五条农村公路工程项目采用一阶段竣工验收的依据是: (1)项目批准文件(或省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 (2)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3)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4)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和省相关规定。 第六条农村公路工程项目采用一阶段竣工验收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路基工程已由项目法人组织验收,并出具路基质量合格的验收报告; (2)批准的各项工程内容已全部完成; (3)项目法人已组织各参建单位对工程质量作出初步结论,且结论为合格; (4)质量监督机构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5)各参建单位已提交各自的工作报告; (6)工程决算已编制完成,并经交通主管部门认定; (7)竣工文件已编制完成; (8)该项目已落实接管养护单位。 第七条农村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根据

混凝土拌和站验收办法

平改立混凝土拌和站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铁路平改立管理工作,规范平改立工程混凝土拌和站的验收程序,统一检查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平改立项目部地自建混凝土拌和站及商品混凝土拌合站的验收和评价。自建混凝土拌和站必须经指挥部同意批准后,方可建设。 第二章拌和站建设要求 第三条拌和站选址要求 (一)拌和站场地应选择地势稍高,地势较平坦,在场地建设时应重视排水系统建设,且应避开易积水和严重不良地质的地点,考虑防洪排涝,并远离生态敏感区。 (二)拌和站地基基础地质状况要好,所选场地地质要求坚硬,能有效防止地面沉降,建站时搅拌机组和料仓底座下基础应特别加强处理。 (三)考虑环保因素,混凝土拌和站应远离住宅和人口稠密

区,减少产生的噪音、粉尘和有害气体对人体的伤害,尽量避开居民区的上风口。 第四条拌和站布局及设置要求 (一)拌和站设计应体现节约用地、节省投资、环保节能、永临结合、合理实用的原则,应重视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等工作。 (二)拌和站生产区采用封闭式管理,四周建围墙或栅栏与外界隔开。 (三)拌和站的位置和规模应根据运输和工程条件、混凝土最大月施工任务量和高峰强度、拌和物使用时间要求,经技术经济比选确定。 (四)拌和站设计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统筹考虑,根据地形条件提出规划设计方案。用地应根据最大月施工任务量、堆放能力等因素确定。设计生产能力应根据混凝土最大月施工任务量和高峰强度确定,并考虑备用。 第五条拌和站建设和管理 (一)平改立施工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组织安排、工程特点、地形条件等合理规划拌和站,提出可行的规划方案并绘制拌和站

场地平面布置图,经监理单位审查后报平改立管理机构审批。规划方案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拌和站场地设施建设 1.拌和站应采取围墙封闭式管理,并设置工地试验站、拌和作业区、材料计量区、材料存放区、运输车辆停放区,办公生活区应分区设置并设置明显的区位标志牌。 2.拌和站内所有生产场地、道路应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硬化后地面承载力满足场内作业要求。 3.砂石料仓应按待检区和已检区设置,料仓的大小、数量应根据砂石料级配、搅拌站生产能力合理设置,其存储能力需满足最大生产需要,且应满足连续3~5天生产的需求。砂石料仓应设置雨棚防雨遮阳,料仓之间应砌墙体隔开,仓内地面应设排水坡,不得积水,仓外应设置排水沟,满足现场排水要求。 4.搅拌机及计量设备需搭设防雨棚,雨棚高度以满足装载机作业为宜,需要冬季施工的拌和站要单独上报方案。 5.拌和站内应根据地形条件合理设置排水系统,应将集水

搅拌站验收规范

附件: 湖北汉十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试验室与混凝土拌和站验收指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汉十城际铁路客试验室与混凝土拌和站正式运营前的验收程序,统一检查标准。现明确试验室及拌和站验收基本程序:施工单位中心试验室、梁场试验室、工地试验室及拌和站试验室实行母体、监理、和公司三级验收制度。施工单位试验室经母体试验室下达组建批准文件后进行建设,经自验及母体试验室验收具备验收条件后,向监理项目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经监理项目部初验合格后,向公司安质部提出书面申请正式验收。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验收”均是指对试验室、拌和站的资源配置、资质条件和工作环境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符合投标承诺、是否满足工作需要、是否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等方面的综合对标复查。 本指南适用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自建试验室(包括中心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以及施工单位自建混凝土拌和站正式启用前的对标检查和评价。 第二章试验室建设 第三条试验室建设要求 1、试验室建设 ⑴施工单位中心试验室、梁场试验室经母体试验室下达组建批准文件后进行建设。监理单位委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本项目铁

路工程试验检测能力且通过省级及以上资质认定的试验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公司安质部对其母体试验室考察确认,同意后批准建设。 ⑵施工单位中心试验室、梁场试验室试验检测报告批准人(签发人)必须是母体资质认定的授权签字人。监理单位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报告批准人(签发人)必须是母体试验室批准的授权签字人。 ⑶施工、监理单位委外检验的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必须经公司安质部审查并批准。 ⑷试验室面积、人员数量、车辆符合下表要求。 2.试验室布置与环境 ⑴设有办公室和水泥检验室、力学试验室、土工试验室、化学、检测、标养室、样品室等,并设置专门的材料堆放场所。 ⑵试验室的采光、隔热、室温、湿度、供水、供电等应满足试验工作条件要求。 3.人员配置与管理制度 ⑴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有母体检测机构授权委托书,试验人员数量、资格符合要求,持证上岗,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明确。 ⑵检测项目不超出授权范围。 ⑶外委试验检测机构具有相关资质。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表格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搞好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委颁布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大修和改善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程工程验收的依据。 1.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批准的工程设计、概算、预算文件; 3.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及图纸; 4.批准或确认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5.上级机关对工程的指示文件; 6.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标准、规范及国家有关规定等。 第四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主要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和监理工作情况,提出工程质量等级建议。 竣工验收由交通部或批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地方交通主管部门主持,主要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总结经验教训,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小型工程或简易工程项目,经主持竣工验收单位批准可合并为一次竣工验收。 第五条分段完成的路段或单项工程,具有独立使用价值,可分段交工,经交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全部完成后统一进行竣工验收。 第六条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均采取评分法确定等级。其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 综合评分85分及以上者为优良;70分以上、不足85分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不含70分)为不合格。 第七条未经交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报请竣工验收。 第八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负责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图表、资

料,并装订成册,其编制费用分别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承担。 验收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九条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通过验收对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作出恰当的评价。对有争议的问题,要从全局出发,充分协商,合理解决。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十条交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建成,具有独立使用价值; 2.按附录A第三、四部分要求编制完成竣工文件; 3.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已准备好总结报告材料; 4.质量监督部门已完成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并编写完成了工程质量鉴定书。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全面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核实具备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 交工验收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养护、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单位代表参加组成交工验收组,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检验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组织,按以下规定分标段进行全面检查: 一、路线: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大纵坡和坡长、最小视距的路段应逐一检查;其他路段的半径、纵坡、视距应检查总数的20%以上。 二、路基路面:高填深挖(填挖高度大于6米)和水文地质不良地段,对其稳定性、压实度、中心线、宽度、厚度、路拱、边坡、边沟、排水设施等,应逐一检查;其他路段每公里抽查1~2处,路面工程应每两公里抽查一个断面,检验其厚度、压实度。 三、大桥和隧道:要求对各部尺寸、标高、各部结构的施工质量、引道和导流、防护工程等应逐一检查量测。 中桥应抽查总数的50% 以上。小桥抽查总数的20% 以上。 大桥和特大桥必要时应进行荷载试验。 四、涵洞、挡土墙及防护工程:应抽查总数的20%以上。其中,高度在4米以上的挡土墙和孔径在2米以上的涵洞应抽查总数的30%以上。 五、互通式立交工程应按路基、路面、桥涵、挡土墙和交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分离式立交及其他交叉工程应抽查总数的50%以上。 六、交通安全设施应抽查总数的30%以上。 七、沿线服务管理和养护设施、环境保护工程应检查总数的50%以上。 八、隐蔽工程和建成后不易检测的分项、分部工程,应审查施工、监理单位的原

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建设规范标准

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Q/NJG002—2016 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建设标准 2016—XX—XX发布 2016—XX—XX试行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为推行现代化工程管理,强化质量及安全控制措施,规范企业施工现场秩序,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展示企业市场形象,在《浙江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及交通部《髙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及施工现场需要,组织编制《水泥混凝土拌和站建设标准》,旨在规范混凝土拌和站管理,推进公司混凝土拌和站建设和管理工作走向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混凝土拌和站建设安全适用、经济合理。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1、拌和站建设;2、设备配置;3、人力资源;4、生产管理; 5、附录。 本《标准》由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技术中心负责管理,宁波安途工程建设分公司负责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编制单位:宁波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技术中心 宁波安途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本《手册》编制人员: 主编:段群苗 副主编:孔庆立 编制人员:马前民、卢俊宇、骆腾飞、林瀚、宣和平、张世浩、朱伟奇

目录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适用范围 1.3实施基本要求 1.4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2.术语 2.1水泥混凝土 2.2普通混凝土 2.3胶凝材料 3.拌和站建设 3.1 基本要求 3.2 标准化设计 3.2.1选址 3.2.2设计原则 3.2.3生产能力与工程规模 3.2.4审批管理 3.3场地建设 3.3.1总体要求 3.3.2工程征(借)地 3.3.3场地填筑 3.3.4平面规划 3.3.5道路及坪面结构 3.3.6设备基础 3.3.7厂房、仓库设施 3.3.8排水设施 3.3.9管理用房 3.3.10试验室 3.3.11水电设施 3.3.12称重设施

拌合站管理实施细则考核办法

附件10 拌合站管理实施细则 一、材料管理 1、拌合站收料必须是班组负责人或由委托代理人签认。 2、签认人的字迹必须是委托书上的字迹,如签认单据字迹与委托书字 迹不一致的,项目部将对班组按50元/张进行处罚,并追查验证单据的有效性。 3、原材料全部由物资部统一进行采购及管理,每批材料(除砂石料外) 进场时均需附厂家检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如无相关报告及证书不予收料。 4、材料验收时材料员按规定批次填写送检通知单报送实验室相关人员 取样,在试验室确定材料合格后才能使用。 5、拌合站所有材料都必须以本项目自有地磅称量后的重量验收。 6、各种原材料应标识清楚,水泥、粉煤灰、外加剂贮罐的进料口应加盖 上锁,并由专人管理,以防止进错料或受污染。 7、材料验收后收料人及时更新材料收入台账和收料原始记录,并将收 入数量交由拌和机司机做入库登记(拌和机入库记录)。

8、材料验收后材料员需及时更新材料标示牌。 9、在水泥、粉煤灰、矿粉入库时应注意储存罐中的库存量,杜绝以上 材料有溢出或空仓的现象。 10、各拌合站材料计划每日17:00前以短信形式报送到物设部相关管理 人员处。 11、报送材料计划后如遇供应单位未按计划到料或材料计划有较大调整 的,拌合站需及时通知物设部管理人员。 12、砂、石料必须按品种、规格分仓堆放,严防混堆,并应在堆料场及 配料机上加装遮雨棚,及设置良好的排水设施,以免料堆底部积水。 13、试验室应对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做好材料跟踪记录,对各个批号 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的使用时间、使用部位进行详细记录,以保证其有较强的可追溯性。 14、经抽检不合格的原材料,经复检后仍不合格,需清理出场。试验室下书面通 知物设部、安质部和搅拌站,由安质部下达不合格原材料清场令,由安质部、物设部和试验室共同监督不合格原材料清理除场,并请监理见证,不合格原材料相关记录返回安质部、试验室存档。 二、拌合站生产管理 1、拌合站的生产管理流程:现场提交申请单拌合站站长接收申请单

铁路工程混凝土拌合站验收标准

铁路工程混凝土拌合站验收标准. 铁路工程混凝土拌合站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工作,规范铁路客专工程混凝土拌合站的验收程序,统一检查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客专工程承包单位工地自建混凝土拌合站

的验收和评价。 第二章拌合站验收 第三条验收程序 (一)拌合站建设前,承包单位应先将拌合站建设方案上报监理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铁路客专公司安质部核备后实施。(二)拌合站建设后,达到相关规范和文件标准要求时,经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后,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上报监理部初验。 (三)拌合站初验合格后,初验结果报铁路客专公司安质部,客专公司工管部、安质部将适时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监理单位不得批准开工报告。 正式验收流程:由拌合站负责人简短汇报拌合站建设情况,验收组对拌合站所有人员进行资质认证考核,对设备及设施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由参加验收的人员签字确认,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确定结论评价。对可以使用的,监理部负责对限期整改的问题进行复查,合格后2 报铁路客专公司核准使用;对结论为不可以使用的,问题整改后由承包单位自验,再走初验程序。 第四条验收标准 (一)自检验收和初步验收。施工单位按照场地设施建设、人员设备配置、原材料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及环境保护五个方面进行自评

验收,具体详见混凝土拌合站验收评分表(附件2)。验收内容包括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主控项目必须全部满足验收标准要求,一般项目采用百分制,经验收总分达到90分及以上方可评定合格。(二)正式验收。正式验收项目分主控项目(主控)和一般项目(一般),每个拌合站验收的全部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可评价该拌合站为合格,同意投入使用(见附件3:混凝土拌合站验收检查表)。合格标准为: 1.主控项目:每一项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2.一般项目:每个项目按满足要求的程度进行评价。80%及以上验收项目合格,不合格项目应注明存在问题,出现的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并按照要求组织复检。 第五条验收项目 (一)自控体系 1.拌合站必须制定质保、安全、环保、设备管理等规章制度及组织机构。 3 2. 质量责任追究管理制度必须健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必须落实到人,对相关责任人要有明确的惩罚条例。 3. 制定应急处理预案,保证混凝土的供应不因突发事件而中断。 4. 建立原材料进场台帐,检验台帐。 5. 拌合站必须设立明显标识标牌及材料标识,标识牌内容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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