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实施细则
**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刻苦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知识和教学水平,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根据****号文件,结
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教师职称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重教学成果、教学效果和教学能力。
第三条:教师职称评定对象为本校在职教师(不含兼职教师)。
第二章职称级别与条件
第四条:教师职称划分为:见习教师(助理机房管理员)、助理教师(或机房管理)、初级主讲(或初级实验指导师)、中级主讲(或中级实验指导师)、高级主讲(或高级初级实验指导师)、副主授(或实验师)、主授、高级主授共八级。
第五条申报各职称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公共部分):
1、热爱**,热爱教育,爱岗敬业,认真钻研业务。
2、认真遵守学校规章和《教师行为规范》,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3、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履行本岗位《职务说明书》,教风端正,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二、各级职称必备条件:
1、见习教师(或助理机房管理员):试用期教师或机房管理员。
2、助理教师(或机房管理员):试用期满且转正的教师或机房管理员。
初级主讲(或初级实验指导师):具备助理教师(或机房管理员)资格6个月以上,能独立承担一门课程教学,综合考评达70分以上。
中级主讲(或中级实验指导师),具备见习教师职业资格6个月以上综合考评70分以上。
高中毕业,具备见习教师职业资格3年,综合考评70分以上。
3、初级主讲(机房管理):初级实验指导师
大专毕业,具备助理教师资格2年以上,独立承担一门教学,综合考评达75 分以上。
本科毕业,具备助理教师资格1年以上,独立承担一门教学,综合考评达75 分以上。
高中毕业,具备见习教师职业资格4年,综合考评75分以上。
4、中级主讲(机房中级指导师):
大专毕业,具备初级主讲资格3年以上,独立承担2门教学,并能指导见习教师1-2名,综合考评达85 分。
本科毕业,具备初级主讲资格2年以上,独立承担2门教学,并能指导见习教师1-2名,综合考评达85 分。
研究生毕业,具备初级主讲资格1年,独立承担2门教学,并能指导见习教
师1-2名,综合考评达85 分。
高中毕业,具备初级主讲职业资格5年,独立承担2门教学,并能指导见习教师1-2名,综合考评达85 分。
5、高级主讲(机房高级指导师):
大专毕业,具备中级主讲资格3年,独立承担3门教学,并能够指导助理教师1-2名,每年有2篇论文发(省级刊物),综合考评达90 分。
本科毕业,具备初级主讲资格2年以上,独立承担2门教学,并能够指导助理教师1-2名,每年有2篇论文发(省级刊物),综合考评达90 分。
研究生毕业,具备中级主讲资格1年,独立承担3门教学,并能够指导助理教师1-2名,每年有2篇论文发(省级刊物),综合考评达90 分。
高中毕业,具备中级主讲职业资格6年,独立承担3门教学,并能够指导助理教师1-2名,每年有2篇论文发(省级刊物),综合考评达90 分。
6、副主授(实验师):
大专毕业,具备高级主讲资格3年,训练运用普通话、英语、多媒体教学,独立承担5门以上教学,并能够指导初级主讲1-2名,每年有2篇论文发表(国家级刊物),综合考评90分以上。
本科毕业,具备高级主讲资格3年,训练运用普通话、英语、多媒体教学,独立承担5门以上教学,并能够指导初级主讲1-2名,每年有2篇论文发表(国家级刊物),综合考评90分以上。
研究生毕业,训练运用普通话、英语、多媒体教学,独立承担5门以上教学,并能够指导初级主讲1-2名,每年有2篇论文发表(国家级刊物),综合考评90
分以上。
7、主授(高级实验师):
大专毕业,具备副主授资格4年,训练运用普通话、英语、多媒体教学,独立承担10门以上教学,并能够指导中级主讲工作,每年有1-2篇论文发表(国家级刊物),综合考评90分以上。
本科毕业,具备副主授资格3年,训练运用普通话、英语、多媒体教学,独立承担10门以上教学,并能够指导中级主讲工作,每年有1-2篇论文发表(国家级刊物),综合考评90分以上。
研究生毕业,具备副主授资格2年,训练运用普通话、英语、多媒体教学,独立承担10门以上教学,并能够指导中级主讲工作,每年有1-2篇论文发表(国家级刊物),综合考评90分以上。
8、高级主授:
本科毕业,具备主授资格4年,训练运用普通话、英语、多媒体教学,独立承担10门以上教学,并能够指导高级主讲工作,每年有1-2篇论文在国家级刊物发表,并有教学成果获省级以上奖,综合考评90分以上。
具备主授资格3年,训练运用普通话、英语、多媒体教学,独立承担10门以上教学,并能够指导高级主讲工作,每年有1-2篇论文在国家级刊物发表,并有教学成果获省级以上奖,综合考评90分以上。
说明:对特殊人才,经综合考评,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可破例申报。
第三章考评内容及标准
第六条教师申报职称评审,主要考评教学成果与效果、教学能力、综合素质三个方面。考评权重比例为:
第七条考评项目及标准:
一、教学成果与效果(共60分,5项指标)
1、计划课时完成率(20分)
考评者:教务处
考评依据:计划课时完成记录表
考评标准:完成计划90%以上得满分,完成计划89~70%以上得15分,完成69~60%以上得10分,完成60%以下得5分。
2、学生成绩抽查合格率(20分)
考评者:教务处
考评标准:计划课时完成记录表
考评标准:平均成绩90以上得满分, 89~70以上得15分,69~60以上得10分,60以下得5分。
3、学生满意度(10分)
考评者:教务处
考评依据:问竟调查表
考评标准:满意率90%以上得满分, 89~70%以上得15分,69~60%以上得10分,60%以下得5分。
4、个人教学成果
考评者:教务处
考评者:教务处
考评依据:获奖成果
考评标准:获国家奖加10分,省级奖加5分,市级奖加3分。
5、专业论文(10分)
考评者:专家小组
考评依据:已发表的论文
考评标准:在国家级刊物发表,第一作者得10分,第二作者得5分;在省级刊物发表,第一作者得5分,第二作者得3分;在市级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得3分,第二作者得1分。
二、教学能力(共30分,6项指标)
1、完整备课笔记(5分)
考评者:教务处
考评依据:抽查教师备课笔记2篇
考评标准:有笔记,完整、详细得满分;有笔记,不完整得3分;少一篇减2分。
2、特色教案(10分)
考评者:教务处
考评依据:抽查教师教案2篇(5分),现场听课记录(5分)
考评标准:有教案,现场讲课有水平、有特色得满分;有教案、无特色得2分;少一篇减2份。
3、完整的授课计划(3分)
考评者:教务处
考评依据:本年度授课计划表
考评标准:有计划且合理得满分;有计划不合理得2分;无计划不得分。
4、教学总结(4分)
考评者:教务处
考评依据:教学总结及整改措施2篇
考评标准:有总结、分析、整改措施得满分;有总结、无措施得2分;少一篇减1分。
5、业务培训(3分)
考评者:教务处
考评依据:培训记录
考评标准:自费参加培训满分;公费培训得2分;末参加培训无分。
6、实际动手操作能力(5分)
考评者:人事处
考评依据:实际测试结果(多媒体教学、专业实验演示)
考评标准:教学动手能力很熟练满分;较熟练3分;不熟练2分;不会无分。
三、综合素质(共10分,6项指标)
1、遵守规章情况(2分)
考评者:人事处、督查办
考评依据:日常考评记录
考评标准:自觉遵守得满分,违纪一次扣一分,不服从无分,类推。
2、服从公司分配(2分)
考评者:人事处、直接上司
考评依据:日常考评记录
考评标准:愉快服从满分,讲条件得1分,不服从无分。
3、责任感(2分)
考评者:人事处、督查办、直接上司
考评依据:日常考评记录
考评标准:有较高责任心满分,不主动承担责任1分,推卸责任无分。
4、团结协作(1分)
考评者:直接上司、同事
考评依据:日常考评记录
考评标准:合群力优得满分,良好得分,合格得分,不合格无分。
5、合理化建议(1分)
考评者:人事、教务处
考评依据:合理化建议书
考评标准:提交有价值建议书被采纳满分,每提交 1 份得分,无建议书不得分。
6、学历提升(2分)
考评者:人事处
考评依据:毕业证书
考评标准化:研究生满分,本科研分,专科1分,中专分。
第四章组织与实施
第九条学校成立“教师职称评定委员会”,校长为主任,教务、人事负责人为副主任,各专业负责人为委员。负责学校教师职称考评组织、审核、聘用工作。
第十条评定委员会根据不同专业,组成专业评审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组长由委员会指定,评委可以是样内骨干教师,也可外聘专家。
第十一条教师职称评审程序:
个人申请----人事资格审查-----个人自审------专业评审-----校职称评定委员会复审,集团职称评定委员会审批-----集团发文布------单位聘用。
第十二条教师职称采用评聘分离管理办法,根据学校规模及办学等级,出集团划定各单位各级职称评定人数。凡被聘用的教师,均可获得“校内职称“补贴(标准另外文件)。
第十三条凡获得国家、省职称的,且专业对口的,经校职称评定委员会审核,集团审批可就近套入校内职称。
第十四条教师职称管理采用年度考核制,每年由“校教师职称评定委员会“组织对获职称教师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合格者继续聘用,连续2年不合格者降级聘用,连续3年考评过优秀者90分以上,享受1年免考评。第十五条评审时间:暂定每年4月审报,5月考评。
第十六条评委基本条件:
1、热爱**,热爱教育事业,能受岗敬业。
2、在教学中属业务骨干,工作认真,责任心强。
3、个人在工作中无重大失误。
4、大专以上学历,获校高级职称,且与评审专业对
第十七条职称考评纪律:
1、严禁考评人员接受被子考评者宴请、礼金、礼品。
2、各级领导不得打招呼,不得事先敲定,走过场。
3、严禁非专业评委参与不对口专业考评。
4、严禁泄漏考评过程细节。
对违反以上纪律者,视情节及后果给予批评、降薪、取消评委资格,辞退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为过渡性文件,在条件成熟后,逐步与社会职称接轨。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最终裁决权属集团职称评定委员会。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集团公司再批准后执行,原《教师职称级评定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
1、《教师职称评审表》
2、《教师职称评审结果汇总表》
3、《教师工和满面意度调查表》
4、《课堂听课评价表》
教师职称评定结果汇总表
校长:人事负责人:教务负责人:日期:
教师职称评审表
编号:
注:以上考核标准请参见《教师职称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第三章
教师工作满意度调查表
年月班级:
注:请你在满意程度分项内选择一项打“”
课堂听课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