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人员管理系统规定

外协人员管理系统规定
外协人员管理系统规定

外协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外协人员管理,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外协人员指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为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及专项任务所雇用的实用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外协人员不纳入公司人员编制,其档案和人事关系不进入公司。第四条外聘人员坚持按需选用、择优选用原则。

第五条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内容和定岗定员情况确需使用外协人员时,须先向公司总经办提出书面申请(包含人员姓名、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外协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作业资质,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任何经济问题和法律纠纷。

第七条用人部门必须对外协人员进行岗位工作和安全教育,特别是对从事有毒有害有危险等工作的外协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和技术方面的教育和检查,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用人部门负责外协人员的日常管理,布置、安排其应完成的各项工作,并对工作结果进行检查和验收,依据相关结果对外协人员进行动态考察和考核。

第九条用人部门负责每月对外协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月度工资核算,经批准予以发放。

第十条外协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一旦发现违法乱纪和有损公司利益等行为,一律不再进行选用,并追究外协人员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的待遇根据外聘人员个人能力、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参照市场劳动力价位由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原则上外聘人员薪酬总额控制在公司同类型、同岗位人员薪酬总额的120%以内)。涉及个人应缴个人所得税等事项,随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办理。外聘人员除住宿、就餐、劳动保护设施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福利。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外协人员使用审批表

批准人:部门主管:申请人:

聘用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乙方姓名:性别:年龄: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同意签订以下聘用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聘用协议期限

(一)本协议为固定期限协议。甲方使用乙方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协议期满即终止执行,如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延续使用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协议,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续聘手续。

二、工作部门、岗位及工作职责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从事工作,担任职务;(二)乙方的岗位职责为:(附后)

(三)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岗位职责和任务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数量,达到生产安全、质量等指标要求。

(四)保密条款。

1、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保密职责,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

2、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

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3、乙方了解其所从事工作对甲方之重要性,知悉任何有关工作、业务、人事、工资、产品等资料内容的泄漏必将造成甲方重大伤害。

4、乙方任职期间或离职后不私自复制或保留任何甲方资料内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各种文件、资料、物品在离职时应及时交还给甲方,并保证不泄露已知悉的资料内容给第三人,不协助第三人获悉该资料内容。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依据上级及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奖励和惩处;

2、对乙方行使行政管理权,负责按乙方的岗位职责下达生产、工作任务,并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考核;

3、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条件。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服从管理,积极工作,保证完成工作任务;

3、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维护甲方声誉和形象;

4、有权拒绝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侵害劳动者合法利益的工作。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薪酬结构由两个部分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属薪酬的相对固定部分,占薪酬总额的60%。绩效工资占薪酬总额的40%,按照甲方的绩效考核制度、劳动纪律制度等相关考核制度考核后发放。(二)甲方付给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工资总额的60%),绩效考核工资为每月元(工资总额的40%),由甲方于次月底前根据乙方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劳动纪律及出勤情况支付,不得无故克扣和拖欠;

(三)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个人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很差五个档次,考核结果与薪酬发放挂钩。

考核等级为合格以上人员月度绩效工资足额发放,考核为较差者月度绩效工资按80%发放,考核为很差的月度绩效工资按60%发放。

年底时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对乙方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对于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为较差和很差的人员,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做好交接工作和离职准备,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给予补偿;对于年度绩效考核成绩优秀的人员绩效工资增加10%、良好人员绩效工资增加5%。

在聘用期满后,乙方确把工作交接、资料完整移交。

(四)乙方各种假期工资按照甲方《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执行。

五、劳动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自理;

(二)乙方因工负伤致残、死亡,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法定节假日工作,应按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四)乙方因公出差,按甲方或甲方主管部门的规定支付差旅费。

(五)根据协议期限,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此条例和薪酬待遇挂钩由双方协商确定)

1、乙方聘用期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由甲方按统一标准为乙方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乙方聘用期在三年及以上的,并在甲方工作满一年,以河南省上年平均工资缴费低限为基数计缴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开户缴纳,凭缴费发票领取社会保险中由甲方缴纳的部分;

六、解除聘用协议的条件

(一)甲方在下列情况下可以随时与乙方解除聘任协议,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上岗条件的;

2、乙方拒绝服从甲方正常工作安排;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作业,严重失职、渎职,泄露有关专业技术秘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4、乙方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因病连续一个月以上不能从事甲方安排的工作的;

5、乙方在应聘时提供的离职证明、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体检证明等证明证件是虚假或伪造的;

6、乙方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造成影响的,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7、乙方因不法行为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及其他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二)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随时与甲方解除聘用协议:

1、甲方无法正常经营时;

2、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3、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聘用协议的;

6、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再聘用,并按国家劳动政策给予经济补偿:

1、乙方因工负伤,经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甲乙双方认可的其它情况。

(四)乙方要求提前与甲方解除聘用协议的,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告知甲方,试用期满后应提前三十日告知甲方;涉密员工应提前3—6个月通知。

七、违反聘用协议的责任

(一)甲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协议,如因非乙方原因解除协议时,甲方须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在协议期间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或未提前三十日告知甲方解除本协议而离职,甲方拒付当月和上月的工资及津贴;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害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四)乙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章作业,严重失职、渎职,泄露机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损失金额及后果,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五)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执业资格、技能鉴定培训的,乙方应在甲方服

务年以上。服务期未满,经甲方同意,乙方终止聘用协议时应按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比例赔偿甲方培训费。

八、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甲方《外聘人员管理办法》、《员工手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规章制度属于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级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外聘业务员管理办法

外聘业务员管理暂行办法 为壮大销售队伍力量,努力开拓省外市场,现就外聘业务员等事宜作如下规定: 一、聘用条件: (1)立足本土化,均在当地聘用,食宿、差旅费自理。 (2)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0~40周岁,身高:男1.65米、女1.55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记 录。 (3)具备一定的市场调研能力、促销能力、服务能力。 二、聘用方法 各业务部经理根据市场及本部业务开展情况,申报聘用人数,报市场部,经分管领导审批执行。由各业务部根据报名人数择优聘用业务人员。《外聘业务员求职表》由各业务部门登记造册、汇总给市场部,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正式启用。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1、外聘业务员由各业务部负责管理。由当地业务片区负 责人下达外聘业务员的每月工作计划,并报市场部存 档,以便跟踪检查。 2、各片区负责人应切实抓好外聘业务员的使用和管理工 作。对工作不认真负责,疏于对外聘业务员的管理, 造成恶劣影响,损害我厂利益的,参照《销售奖考核办 法》扣罚片区负责人的奖金系数。

3、各业务部负责对外聘业务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服 从指挥、劳动纪律、出勤率、完成任务、服务质量。 考核频次:每月一次。评价为好的按劳务报酬标准的 100%发给,较好的按95%发给,一般的按90%发给,差 的按80%发给。 4、根据制定的各地区劳务报酬标准和每月考核结果,各 业务部给外聘业务员造册发放劳务报酬。每月10日前 将上月应发工资报市场部审核,经厂领导批准后,由 市场部统一开取劳务发票,并通知各业务部领取发 放。 5、各地劳务报酬标准(含交通费、电话费、加班费、各种 社会保障费等) 四、要求

外协单位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部对外协单位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发生,保

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障项目部工作的安全、稳定发展,特制定外协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本项目部的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 第二章外协单位资质审查 第三条项目部对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工作负有监督和指导的任务、对分包工作范围内的危险源交底的义务,必须将外协单位与劳务人员的安全工作列入项目部统一管理范畴,严禁以“包”代“管”。 第四条项目部对外协单位的员工、劳务人员应按正式职工一样实施管理。 第五条外协单位进场工作前,必须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安全生产部严格审查协作单位的工作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协单位,严禁与项目部签订工作合同及进场工作。资质审查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存档安全生产部。 第六条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程序,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出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外协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第七条对安全工作资质不合格的协作单位,安全生产部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八条外协单位资质审查内容: 1、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工作资质证书。 2、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简历和近三年安全工作记录。 4、安全工作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5、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外协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检员、安全员。 6、保证质量、安全工作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7、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第三章协作单位生产监督管理 第九条项目部必须监督外协单位定期组织员工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童工,应坚决辞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第十条单项工程开工前,外协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目部安全生产部备案,经考试合格后,方

重要岗位人员管理办法(定稿)

重要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实现公司的管理方针和目标,识别重要岗位,明确重要岗位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及其能力要求。确保公司四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 3.定义 3.1重要岗位:指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测量管理体系运行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和关键作用的岗位。 4.职责 4.1企业管理部负责识别重要岗位,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设备管理部予以协助。 4.2人力资源部负责重要岗位人员的培训、办证、复审、技能考核工作。 4.3各单位负责重要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并协助人力资源部的培训和技能考核工作。 5.管理规定 5.1重要岗位分类 5.1.1特种作业岗位 5.1.2关键岗位 a.从事影响产品质量与要求的符合性工作的关键性岗位。 b.其工作改进能带来环境效益的岗位。 c.其工作改进能带来职业健康安全效益的岗位。 d.从事计量管理及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关键性岗位。 5.1.3企业管理部在相关单位的协助下识别和评审重要岗位,并编制<重要岗位明细表>(见附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a.人力资源部识别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岗位; b.生产技术部识别各单位从事影响产品质量与要求的符合性工作的关键性岗位; c.安全环保部识别各单位其工作改进能带来环境效益或职业健康安全效益的岗位; d.设备管理部识别各单位从事计量管理及检定(校准)工作的关键性岗位。 5.2重要岗位人员的能力要求 5.2.1特种作业人员

a.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b.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 5.2.2关键岗位人员 5.2.2.1影响产品质量与要求的符合性工作的关键性岗位人员 a.熟悉本岗位产品、工艺、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 b.了解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掌握品质管理的基本知识。 c.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异常调查、分析和改进等能力。 5.2.2.2重要环境因素所在岗位作业人员 a.熟悉其《岗位操作规程》,能够严格按要求进行作业。 b.了解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具备环境因素、法律法规识别能力。 c.具有较强的环境保护意识,能根据生产实际情况通过工艺改造等方式实现公司的节能减排。 5.2.2.3重大风险、不可容许风险所在岗位作业人员 a.熟悉其《岗位操作规程》,能够严格按要求进行作业。 b.了解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具备危险源、法律法规识别能力。 c.职业健康/安全类重要岗位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培训,掌握本岗位规程、标准、规范和应知应会的安全防护常识,每年必须接受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知识培训。 d.具有较强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有预防、处理事故的经验。 5.2.2.4计量管理及检定(或校准)关键性岗位人员 a.具备一定的计量知识,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或相关校准规范。 b.能解决计量工作过程中的测量疑难问题。 c.了解GB/T19002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掌握计量管理的基础知识。 5.2.2.5安全管理人员 a.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国家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 b.掌握危险源(点)分级控制管理的基本原理,熟悉上级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定和标准和事故管理的主要知识。 c.了解安全系统学、人机工程学、安全心理学、通风、防尘的基础知识,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验收的原则及技术理论。 d.具有管理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经验。 5.2.3各单位应将重要岗位人员的能力要求及其职责和权限写进其《管理岗位说明书》或《操作岗位说明书》。 5.3培训考核

外聘人员聘用管理办法

陕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招聘外聘人员管理暂行规定 随着公司近年来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各基层单位为弥补暂时人才短缺,都不同程度在外聘用管理人员。这部分外聘人员在公司做强做大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引进其中优秀人才已成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规范管理,更好地适应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发展战略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招聘原则 岗位亟需,专业对口,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基层单位根据各自当年在建项目及下年度计划,运用公司《项目管理手册》中项目定员标准对照本单位人才状况,确定引进外聘人员的岗位及专业。 第二条招聘条件 1、外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与公司主营业务所需的相关专业、国家承认的大专(第一学历须是国家统招毕业学历)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的毕业学历证书及相应的岗位技能证书。 2、外聘人员应具备在基层项目上相关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及相关业绩证明,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工作能力。 3、外聘人员身体健康,品貌端庄,无重大疾病病史,年龄在25至35岁之间(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 4、具有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 5、热爱建筑行业,认同公司企业文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公司及基层单位的安排,能到外地工作。 第三条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须提交个人申请、个人工作简历和技术工作业绩总结(不少于2000字)、学历证书及国家学信网打印的学籍证明、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1张。 2、基层用人单位推荐意见,填报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聘用审批表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考核表。 3、基层用人单位提供本单位人力资源需求分析。 4、初审:人力资源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5、面试: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专家对初审合格者进行面试考核评审。 6、面试考核评审合格者,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7、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持原单位调动介绍信及本人人事档案到人力资源部报到。 第四条录用待遇 1、外聘人员一经录用,享受公司正式员工待遇,从正式录用后开始参加各种社会保险;户口问题具备迁转条件的公司予以协助办理;工龄问题以能证明参加工作的原始档案资料记录为准。 2、外聘人员一经录用,基层用人单位五年内不得以任务不足和本人自身原因将其退回人才中心;如需调配,须经基层用人单位领导同意并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后方可。如果用人单位将录用人员放假或解聘,公司有权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录用人员的损失由基层用人单位承担。

外协人员管理系统规定

外协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外协人员管理,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外协人员指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为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及专项任务所雇用的实用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外协人员不纳入公司人员编制,其档案和人事关系不进入公司。第四条外聘人员坚持按需选用、择优选用原则。 第五条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内容和定岗定员情况确需使用外协人员时,须先向公司总经办提出书面申请(包含人员姓名、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外协人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作业资质,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无任何经济问题和法律纠纷。 第七条用人部门必须对外协人员进行岗位工作和安全教育,特别是对从事有毒有害有危险等工作的外协人员,应经常进行安全和技术方面的教育和检查,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用人部门负责外协人员的日常管理,布置、安排其应完成的各项工作,并对工作结果进行检查和验收,依据相关结果对外协人员进行动态考察和考核。 第九条用人部门负责每月对外协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月度工资核算,经批准予以发放。 第十条外协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一旦发现违法乱纪和有损公司利益等行为,一律不再进行选用,并追究外协人员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的待遇根据外聘人员个人能力、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参照市场劳动力价位由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原则上外聘人员薪酬总额控制在公司同类型、同岗位人员薪酬总额的120%以内)。涉及个人应缴个人所得税等事项,随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办理。外聘人员除住宿、就餐、劳动保护设施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福利。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外协人员使用审批表 批准人:部门主管:申请人:

员工管理办法

员工管理办法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员工管理办法 目录 1.员工守则·················································································2 2.员工职责·················································································3 3.工资与奖励··············································································11 4.处罚制度·················································································12 5.员工考核办法···········································································14 6.员工培训 (21) 员工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二条公司倡导树立“团队”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第三条员工守则 1.按时上下班,提前请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2.工作期间不得有吃零食、打扑克、干私活、扎堆聊天,长时间接打电话,玩 手机游戏等脱岗、漏岗、窜岗及离开工作区域或擅自换班行为. 3.工作期间不准擅自拿代币打游戏,不准送人情币,不准给客人指台及克扣客 人钱、分、币,不准赊分、私自赠分、补分,不准向顾客索取财物和接受客

临时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大朝山水电厂检修部临时外聘人员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管理职能、临时外聘人员的基本要求、雇用程序和手续等内容。 1.2本标准中临时外聘人员特指检修部在设备大、小修及日常工作中聘请的人员。 2.总则 2.1 制定本制度是为了加强我厂临时外聘人员的管理,保证用人部门与临时外聘人员之间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2.2 雇用临时人员必须以《劳动法》为基本指导原则,保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促进安全文明生产,提高“双效”为目的。 3.内容与要求 3.1管理职能 3.1.1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贯彻执行。 3.1.2用人分部为临时外聘人员在合同期间的直接管理部门,日常管理由用人班组全面负责。 3.2临时外聘人员的基本要求 3.2.1应聘临时人员必须是年满十六周岁及以上,根据岗位工种对知识水平的要求,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的生产劳动。 3.2.2应聘临时人员为城镇待业人员,需持有《待业证》。 3.2.3应聘临时人员为退休人员的,需凭《退休证》办理应聘手续。 3.2.4 应聘临时人员为农村或外来零散劳动力,需持有当地乡(街道)证明和个人居民身份证。 3.2.5凡不出具有关证明的应聘人员,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聘请。 3.3临时人员聘用程序和手续 3.3.1部门各分部因生产工作需要,具备聘用临时人员条件的,必须在聘用前有计划地把聘用人员的情况,包括岗位工种、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职责、人数、期限等报厂主管部门审核。严禁任何班组私自聘用和安排未经审批的人员从事任何临时性工作。 3.3.2用人分部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可以在具备用工条件的情况下选择工人,并由用工分部与受聘人员一起核实相关证明、证件,报送厂主管部门审查。 3.3.3应聘人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书。 3.3.4填写临时应聘人员登记表,送主管部门备查。 3.3.5在平等自愿、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电厂办公室与临时外聘人员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为三个月,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 3.3.6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临时外聘人员,必须持有专业合格证书,并经过考试或考核合格后方能签订合同。 3.3.7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后,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技能、劳动管理等方面的教育

外协、外购件管理制度

外协件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确保本厂产品在生产制造过程中所需的外协件符合技术要求而 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产品的外协件的检验和管理工作。 3.职责: A.技术部门负责编制外协件的技术要求。 B.供销部负责外协件的采购和协调。 C.生产部门负责外协件的联系加工制造。 D.质管部负责外协件的检验。 4.程序 A.技术部门根据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提供外协件图纸、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B.供销部根据本厂生产计划和外协件技术要求提出外协件申请计划,选择合适的协作加工单位。 C.外协件加工前必须签定完善的协作协议,责权分清,价格合理。协议文件按技术档案保管程序规定保存。 D.外协件加工周期较长,生产部门应安排人员进行督查。 E.外协件到达厂里后,供销部应填写外协件交验单,物品在仓库单独存放,加以标识,等待验收。 F.质管部及时安排质检员对外协件进行检验。 G.抽样方法: a.对于一般零部件可采用5%(数量<200)、2%(200≤数量≤500)、1%(数量>500)的抽样方法,随机抽取进行检验。 b.对于涉及防爆性能的零部件采用100%全检的方法。 H 检验人员必须认真按外协件技术要求和产品检验标准或图纸进行检验。

I 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检验记录,记录由质管部保管存档。J 外协件处理: c.对于检验合格的外协件,交库房加注标识入库保管。 d.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外协件,加以标识,由供销部负责更换、退货或报废处理。

外购件管理制度 1.目的:为确保本厂的外购件符合产品工艺技术要求而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适用本厂所有外购件的检验和管理工作。 3.职责: A.技术部门负责编制外购件的技术要求。 B.供销部负责确定合格供应方单位和外购件的采购。 C.质管部负责外购件的采购。 4.程序 A.技术部门根据国家、行业和企业标准及图纸编制外购件技术要求,经营部根据供应方的各种资料提供合格供应方单位名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编制合格供应方名单。 B.生产部门按照生产计划和《外购件技术要求》,提出外购件申请计划报供销部,供销部根据各单位申报的计划汇总的采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的计划,组织实施。 C.外购件在采购时必须要求供应方提供合格的质资证明,如材质、防爆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安全标志证书和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D.外购件到达厂里后,供销部应填写《外购件交验单》,物品在库房单独存放,加以标识,等待验收。 E.质管部及时安排检验员对上述外购件进行检验,检验方法为: a.对于一般零部件可采用5%(数量≤200),2%(200<数量≤500),1%(数量≥500)的抽样方法,随机抽取进行检验。 b.对于涉及防爆性能的重要零部件采取100%全检的方法。 F.检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外协件的技术要求和材料、产品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 G.检验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外购件检验记录,记录应由质管部保管,并按技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中高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管理,建立公开公平的晋升机制,打造一支讲诚信、精业务、勇创新、担责任的中高层管理队伍,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以公司行政下文为准),公司经营班子成员除外。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2.1 管理机构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聘任的除经营班子成员以外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各项人事管理工作,相关结果报备总部人力资源部。 公司党支部:负责本公司管理人员的廉洁考察及管理监督。 2.2管理原则 2.2.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章聘任 3.1 甄选渠道:当出现中高层管理岗位空缺时,先从公司内部晋升,再从外部引进。 3.2 聘任必要条件 3.2.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原则,诚信廉洁,勤勉敬业,职业素养好,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具有良好的大局意识和执行能力。 3.2.2 原则上需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未达学历标准的,需研修相关学历认证。 3.2.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基础,善于学习,勇于实践,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改革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 3.2.4 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工作思路清晰,善于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3 选聘办法包含内部晋升和外部招聘。 3.3.1内部晋升流程: 3.3.1.1准备工作: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岗位特点组织相关部门及领导组成考核小组,并公示拟招聘的岗位,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等信息。 3.3.1.2初步筛选:由综合管理部根据任职资格的硬性要求进

外协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外协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外协(包)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公司施工的所有外协单位。 三、职责 1、发包单位(基地、车间、科室)负责外协单位的综合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所辖单位有对外协单位监督管理的义务。 3、安全环保部负责外协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四、管理要求 1、发包单位负责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一律不准进公司施工。 2、经审查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明确项目安全负责人,送安全环保部审核、存档。 3、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措施经审定合格后,根据施工项目工程量及施工时间,由基地安全员与施工单位签定《外包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4、发包单位的负责人和安全环保部对项目的施工安全共同负责,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5、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全环保部和所在车间的安全监督管理。 6、工程施工前,项目外协负责人要与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取得联系,经现场审核和安全交底后,方可施工。 7、施工单位施工前,发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所辖区安全管理人员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要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标准文明施工。

8、施工中如需挪动建筑、管道、设备、动力线路等,必须先征得基建科和所在单位核实、批准后方可进行。 9、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区域标志,危险地带设安全警示牌,夜间设警示灯。 10、在多工种、多层次联合作业的场所,除各自执行规章制度外,必须认真执行作业前确认、作业中联保、互保、作业后“三清”,做到“三不伤害”。 11、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将按相关要求进行考核。 12、施工完毕后,由安全环保部收回施工安全协议。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 2、本制度自即日起执行。

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项目管理人员(外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公司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项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从建筑行业招聘生产管理及专业技术方面的人才,进行安全生产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聘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符合项目管理招聘条件的人员。 第四条外聘人员不纳入在职职工统计表。 第五条外聘人员使用的原则: 1、坚持“编制控制”原则,严格在计划范围内使用; 2、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建筑行业招聘。 第二章外聘人员录用的条件、程序、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按照核定后的定编、定员规定,对公司所需的部分专业技术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聘用制。 第七条根据各岗位的具体要求,分别拟定招聘条件。通过试用,经项目经理考查、考评,批准后录用。 第八条外聘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从事本岗位健康状况要求。

第九条外聘人员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签订专项劳动合同。 第三章外聘人员的薪酬、福利管理 第十条外聘人员的薪酬根据其所在岗位的技术含量、劳动强度、责任大小和当地社会劳动力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薪酬由岗位工资和考核工资两部分组成,考核工资按其完成的工作业绩发放。 第十一条外聘人员的薪酬实行按月或按季考核,按月或按季发放。 第十二条公司外聘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均由个人自行办理,公司不再负责交纳此部分费用。 第十三条外聘人员享受公司同等岗位人员劳保用品和防暑降温费。 第十四条病假连续超过一个月以上或身体状况不符合本职岗位工作的予以解聘,所有休假按公司规定的考勤制度执行。 第十五条在非工作时间内出现的任何人身伤亡事故,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外聘人员因病离岗治疗,公司不负责任何医疗费用。聘用期间因病死亡的,由工会根据情况给予家属安抚费,并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

外协采购管理制度

外协采购管理制度 1. 适用范围 1.1用于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1.2特殊产品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1.3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廉。 2. 选定方法及基准 2.1审查方式:书面审查及实地调查 2.1.1生产部需外协生产的产品或物资,必须填写《外协加工通知单》(包括完成日期、数量、技术要求、用途等)交采购部。根据生产部核准后的申请,采购部根据时间、技术要求合理组织外协,由外协管理人员判定是否有协作厂商承制,若没有则选择三家以上厂商的资料,填写厂商资料调查表。 2.1.2实地调查时,由技术质量部、生产部、采购部等派员组成调查小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产品的重要性而定,将调查结果填入厂商资料调查表中。 2.1.3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试用。 2.2审查基准 1质量 2供应能力 3价格 4管理 选择其中评分最高者做为适用的协作厂商。 3. 试用 当选择最佳厂商之后,必须经过试用,待试用考核达到标准以上时,才能正式成为本厂的协作厂商。 3.1试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半年。 3.2试用考核:试用期间要对试用厂商进行考核。 3.3试用开始时,试用厂商要将样品送来检查,经判定合格才能继续大量地加工或制造。 4. 正式设立 4.1正式设立判定基准: 1.质量60% 2.交货期 15% 3.价格 15%4.管理及其它 10%。 4.2对试用厂商每季度考核,考评质量、交货期、价格三项。试用期满,考核成绩达70分以上者判定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合格的列入合格供方清单,不合

格的终止继续供货。 4.3 对供方名录上的合格供方每年进行一次其内容包括考核质量、交货期、价格、管理及其他等全部项目,并考核结果划分其等级以及升等、降等。 4.4正式合同内容格式见产品购销合同。 5. 外协 5.1负责单位:由外协跟单员负责外协加工具体事务。 5.2外协资料: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时,外协部填写《横向协作单》,一联给试用厂商或协作厂商作为加工资料,一联外协部存根,一联发至仓库。 5.2.1技术要求 5.2.2材料的规格、数量 5.2.3检验标准 5.2.4包装及其他 5.3外协指导管理 5.3.1使其确实按照我们的规定来加工或制造。 5.3.2协助其提高质量。 5.3.3经常联系协调,了解外协的进度、质量。 5.3.4指导教育与考核。 5.4外协核价 5.4.1特殊产品 自测算价格通知2-3家外协单位报价对比后议价审核确认 签订合同 5.4.2标准产品 市场价格的搜集外协单位询价对比后定价审核确认 注意事项:要对外协单位每次的价格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反馈领导。 5.5外协督促:确使外协加工或外协制造的货品如期交来。 5.6当外协采购过程中出现由于采购时间紧、生产周期长等特殊情况的物资采购,不能按照正常采购程序执行的,由采购部提出申请,总经理审批通过方可。 6. 质量管理

管理制度-高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高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集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使用等管理工作,形成和发展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职业经理人队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范围 集团公司、项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管理人员。 1、高级行政管理人员是指集团公司职能部门、项目公司总经理(主任)助理、项目公司下属子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行政人员; 2、高级技术管理人员是指担任项目公司财务总监、工程师、集团公司审计师及以上职务的技术人员。 二、管理方式 1、学习教育——集团公司将从实际出发,组织高层管理人员学时事政治,学政策法规,学新技术、新知识,努力造就一支素质高、专业强、能打硬仗的骨干队伍。 2、重点培养——集团公司将对有事业心、有工作能力、有工作业绩、有发展前途的部分高层管理人员进行重点定向培养,采用关键岗位、重要职务的实践锻炼,境内外深造学习等形式,使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脱颖而出,堪当重任。 3、考核使用——根据“德、能、勤、绩”的标准,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牵头、会同资产经营部、计划财务部、总师室等,负责对高层管理人员的一年一次考核,业绩优秀者,给予提升、重用。反之,则给予降级、降薪、调离岗位,直至辞退。 三、管理权限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解聘、奖惩由集团公司总裁室报主席办公会议决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任程序 1、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包括提拔使用),除由集团公司主席、总裁提名外,也可由所在项目公司董事会或集团公司职能部门提出书面建议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对其进行考察并写出考评报告,经主席办公会议批准后由总裁签发聘任书。 2、高级管理人员的招聘(包括提拔使用)设考察期为三至六个月,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会同所在项目公司或职能部门写出查评报告,提交集团公司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正式聘任事项。 3、高级管理人员每两年聘任一次。 五、交流制度 1、为了更好地发掘高级管理人员的潜力,促进在职高级管理人员能力和整体素质的提高,培养更多的后备人才,为其提供优良的发展机遇和平台,以适应集团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适时开展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流轮岗工作。 2、交流轮岗的对象为集团公司、项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高级管理人员交流轮岗的具体安排由集团主席办公会议作出。 六、附则 1、本管理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解释。 2、本管理办法经集团公司总裁签发之日起生效。 附: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签报单 高级管理人员晋级转正审批表

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28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外协人员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目的 1.1 提高外协人员安全意识与技能,保护其生命健康安全。 1.2 加强公司对外协人员的管理,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形象。 2. 范围 适用与聪明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各种外协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饰、设备安装维修保养。 3. 定义 外协人员:跟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

的施工人员。 分包商: 跟公司签订长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施工人员单位的法定负责人。 4. 职责 4.1 外协人员单位(分包商)的安全资质审查 4.1.1 加工中心在录用分包商时,一般先由安全管理专属部门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2 分包商填写《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表》,跟相关证书复印件交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审查。资质审查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结束。 4.1.3 项目部(人事行政部)在审查中,应严格把关,不得擅自降低标准、简化手续,也不得逾期不办。

4.1.4 在外工程的分包商由项目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5 加工中心的分包商由人事行政部审查其安全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严禁录用。 4.1.6 分包商安全资质审查内容: 4.1.4.1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4.1.4.2 由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 4.1.4.3 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4.1.4.4 单位安全施工的技术实力(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及数量)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管理制度)渤海大学临时岗位人员聘用及管理办法

渤海大学外聘人员聘用和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壹步深化学校人员聘用制度改革,规范外聘人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关联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壹、适用范围 因学校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需要而聘用的未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人员(集体职工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二、聘用原则 1、按需设岗、择优聘用的原则。 2、平等自愿、合同约定的原则。 3、动态管理、能进能出的原则。 4、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聘用条件 于学校编制内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单位(部门)如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可于学校核定的岗位限额内聘用编制外人员; 因工作职责变化或增加临时性工作,经学校批准,可于已核定的编制外增设临时岗位,工作任务结束后,临时岗位同时撤销,劳动关系或雇用关系自行解除。 聘用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1、自觉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应聘岗位

的工作。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胜任岗位工作,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应聘者应满足相应的学历、年龄及其它岗位任职条件要求。教师岗位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有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能够承担相应职务的课程和规定课时的教学任务;管理岗位(含辅导员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之上学历,首次聘用年龄于30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水平,财务、审计等岗位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须提供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教学辅助岗位须具备全日制大专之上学历,首次聘用年龄于35周岁以下,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其所学专业应和所聘岗位专业壹致,有职业(执业)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工勤岗位须具备工勤技术岗位所需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普通工岗位除外),年龄能够满足岗位工作需要。 4、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正常工作需要。 四、聘期 聘期壹般不超过5年(以劳动合同书为准),为完成壹定工作任务而聘用的人员,按实际需要确定聘期。 五、聘用程序 1、各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外聘岗位申请。 2、确定外聘岗位。非经费独立核算单位由人事师资处审

外协队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89 外协队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外协队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外协队伍的安全管理实行项目部、作业队、施工队三级管理。施工队必须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将人员名单报作业队、项目部备案。 3 项目部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检查、监督;作业队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施工队负责施工过程安全的控制。 4 在施工合同和协议签定时,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义务和责任,外协队伍必须服从项目部和作业队的安全管理。保证所施工的工地达到安标工地的要求。 5 劳务工进场48小时内,施工队必须向项目部申报办理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向作业队申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供身份证和相关证件、资料。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和未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不得安排上岗。 办理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和安全培训的有关费用由施工队承担或者按合同约定。

临时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临时外聘人员管理办法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大朝山水电厂检修部临时外聘人员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管理职能、临时外聘人员的基本要求、雇用程序和手续等内容。 1.2本标准中临时外聘人员特指检修部在设备大、小修及日常工作中聘请的人员。 2.总则 2.1 制定本制度是为了加强我厂临时外聘人员的管理,保证用人部门与临时外聘人员之间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2.2 雇用临时人员必须以《劳动法》为基本指导原则,保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促进安全文明生产,提高“双效”为目的。 3.内容与要求 3.1管理职能 3.1.1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贯彻执行。 3.1.2用人分部为临时外聘人员在合同期间的直接管理部门,日常管理由用人班组全面负责。 3.2临时外聘人员的基本要求 3.2.1应聘临时人员必须是年满十六周岁及以上,根据岗位工种对知识水平的要求,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的生产劳动。 3.2.2应聘临时人员为城镇待业人员,需持有《待业证》。 3.2.3应聘临时人员为退休人员的,需凭《退休证》办理应聘手续。 3.2.4 应聘临时人员为农村或外来零散劳动力,需持有当地乡(街道)证明和个人居民身份证。 3.2.5凡不出具有关证明的应聘人员,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聘请。 3.3临时人员聘用程序和手续 3.3.1部门各分部因生产工作需要,具备聘用临时人员条件的,必须在聘用前有计划地把聘用人员的情况,包括岗位工种、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职责、人数、期限等报厂主管部门审核。严禁任何班组私自聘用和安排未经审批的人员从事任何临时性工作。 3.3.2用人分部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可以在具备用工条件的情况下选择工人,并由用工分部与受聘人员一起核实相关证明、证件,报送厂主管部门审查。 3.3.3应聘人员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书。 3.3.4填写临时应聘人员登记表,送主管部门备查。 3.3.5在平等自愿、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电厂办公室与临时外聘人员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为三个月,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 3.3.6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临时外聘人员,必须持有专业合格证书,并经过考

外协计划管理制度

外协计划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工厂对外协生产的计划管理,确保工厂的产品交货期,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门对生产外协计划的管理。 第3条本制度中的外协特指以下两种情况。 1.本工厂提供原材料、模具或半成品给外协厂商,外协厂商进行加工后需要再次送回本工厂由本工厂完成成品的剩余加工工序。 2.产品在制造工程中的某道必需工序因工厂无此设备或设备能力不足与需要外协厂商加工后使其能够供工厂内部使用。 第2章外协生产计划的制订 第4条外协生产计划由工厂生产部负责编制,其他相关的部门应提供相关资料,辅助生产部门进行编制。 第5条生产部在编制工厂总体生产计划时必须根据计划生产产品的需要编制外协生产计划,并确保外协计划与总生产计划的配套。 第6条外协生产计划编制的依据主要考虑以下六个方面的因素。 1.与工厂有关的外协厂商的目前生产状况。 2.工厂的总体生产计划。 3.工厂的原料仓储报表。 4.工厂的生产进度要求。 5.预计将影响到外协生产的因素。

6.外协厂商的生产能力。 第7条生产部编制好外协生产计划草案后,应同外协厂商取得联系,进行商榷,并在考虑工厂实际情况与外协厂商的建议下对外协生产计划进行修订。 第8条外协生产计划作为工厂总生产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同生产计划一起进行报审,经主管副总审核与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下达。 第3章外协生产计划的执行 第9条为避免影响外协进度,生产部应在外协生产计划经过审批后的二个工作日内传达给外协厂商,便于其进行准别。 第10条外协生产计划在传达过程中必须有外协外协厂商负责人的书面签收(传真也可),生产部负责保留这些签收文件,以备不时之需。 第11条对于外协周期较长的外协作业,厂商应根据工厂的外协生产计划及自身生产状况编制作业计划及作业进度,供工厂进行确认。 第12条生产部应确保工厂生产计划的按期执行,在外协生产计划中的指定日期将需要进行外协的物资准备好,送达外协厂商的工厂或等待外协厂商提货。 第13条在外协厂商的生产期间,生产部应对外协的生产进度进行实时监控,必要时可派专人到外协厂商的生产现场了解情况,跟催进度。 第14条生产部了解到外协厂商在作业期间因各种原因导致进度缓慢时应派出人员协助外协厂商解决问题,必要时可申请工厂其他部门的支援。 第15条在加工周期较长的外协作业时,外协厂商应定期向工厂生产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B-120-0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促进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的用人观念,不断完善选拔、培养、管理相协调,素质、能力、业绩相统一,特长、需求、发展相促进的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工作思路。建立一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机制,形成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监督体系。 第三条管理范围: 1.公司任命的各部门(包括各驻外办事处,下同)正、副经理; 2.公司推荐的各部门党组织正、副书记; 3.经公司领导班子认定须由公司管理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适用范围:公司及各驻外办事处。 第二章职责要求 第五条中层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工作程序;注重学习、借鉴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潜心钻研本职工作,了解公司其他岗位的工作内容,特别是关联性较强岗位的工作职责,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合作。 第六条中层管理人员要做贯彻执行公司决议、决定的表率。加强团结合作,正职之间、正职与副职之间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正职对本部门工作目标的实施情况负全责,副职对分管的工作负主要责任。中层管理人员要注意发扬民主,善于集中各方面意见,充分调动部门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七条建立中层管理人员外出报告制度。中层管理人员请假应遵循公司《考勤制度》。因公、因私外出,除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请、销假制度外,正职及主持工作的副职离岗2天以上,其他副职离岗3天以上,须向分管领导报告。返回后应及时销假。中层管理人员正职因故离岗时间超过1周的,应委派副职主持工作,代为履行职责。 第八条中层管理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分管领导汇报思想、工作和一些重要事项。正职和主持工作的副职,每月至少向分管领导汇报一次本部门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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