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一议制度

一事一议制度
一事一议制度

“一事一议制度”

一事一议”制度,就是把涉及到村里的重大事情,比如水电费收取标准、村里公共设施建设、村镇土地开发、宅基地占用、计划生育指标的分配、救济款物的分配、重大民事纠纷调解等等,先由村“两委”会集体讨论,确定议题或提出初步意见后,再交给村民代表进行“一事一议”,由村民代表讨论决定。

“一事一议”管理制度

一、村级范围内兴办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和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用工,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

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

三、“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年初村委会提出预算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政府审核,送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执行。

四、经过审批的筹资筹劳一律填入负担卡,由村委会按卡组织收取,按议定的用途使用。

五、“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村集体所有,所收资金全部交乡农村财务代理中心代管。

六、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完工后,要及时办理决算,对“一事一议”资金的收支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一事一议”制度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有利作用

1、有利于增强农民集体意识。“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让广大农村群众通过交流讨论,在积极的思想斗争中就建设本村集体公益事业达成共识,形成舆论压力,唤醒半睡状态的集体意识,集群体之力,办群体之事。

2、有利于加速村民自治进程。“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为农村群众参与村内社会事务管理、提高参政意识搭建一个良好平台,促进农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目标的实现,加快村民自治的步伐。

3、有利于提高生产生活水平。“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通过筹资筹劳聚集力量,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兴办集体公益事业,降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成本,改善居住环境,为新农村建设奠定物质基础。

4、有利于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明确农村群众的负担水平,杜绝“三乱”现象发生。通过集体讨论决策,有多大力就办多大事,做到公开透明,保证了农民负担控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

二、推行障碍

村内“一事一议”制度还存在知晓面窄、使用率低、程序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等现象,全面推行还存在诸多障碍。

一是认识上的误区。部分乡镇认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村民自治范筹内的事,村委会上报了才审批;部分村通过“一事一议”的形式筹资筹劳,却认为没有必要按规范程序运作,只要达到目的就行;部分群众认为税费改革后的农田水利、修路架桥、校舍维修是政府的事,不是农民个人的事,对兴办公益事业无兴

趣。

二是宣传中的弱区。县减负办侧重于对“一事一议”程序规范性的审核,乡镇侧重于审批,农经站侧重于资料的把关,村级组织侧重于议事的结果。普遍存在重视不够、形式不多、力度不大的现象,致使外出务工人员、居住偏远的农户、年老体弱的农民了解、参与率较低。

三是操作时的痛区。居住分散、流出人员多、办公经费紧张的农村现状导致议事成本高、成功率难以保证,“一事一议”开展中存在“二难”现象:村民意愿集中难。农民忙于生计,认识水平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村的公益事业年初无总体规划,想到哪儿干到哪儿,存在“众口难调”的现象。其次,议定事项落实难。开展“一事一议”的依据是税费改革政策和各级政府的文件,主要靠农村群众的自律和舆论压力,议定事项执行中有一定难度;投入大量人力、精力议定的事项,按政策规定筹集到的资金和劳力,相对于山区兴办农村公益事业高成本的现状,无疑于杯水车薪,陷于尴尬境地。

三、解决途径

1、加强宣传引导。首先要提高农村广大基层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认识,剃除可有可无的思想,使“一事一议”成为推动新农村物质基础建设的动力。其次要通过各种媒介,与当前农村各项工作的宣传有机结合,大力推广典型经验,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地关心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2、把握政策界限。要始终坚持“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有事则议、无事不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的原则,明确议事范围,严格议事程序,及时上报材料,保证政策的有效落实。

3、加强监督管理。县减负办、乡镇政府和各级农经站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做好事前引导、事中指导、事后审计,保证“一事一议”制度执行中的公开透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顺利推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推动新农村建设。

4、创新推行机制。在春节务工人员大量返乡之际,准确把握政策规定,抓住有利时机开展“多事一议”,通过提高议事效率来降低议事成本。本着取之于村民、用之于村民的原则,对兴办本村公益性事业的劳、资缺口,可采取群众自愿捐资的形式,争取绝大多数村民和本村大户、工商业户的支持,达到既不违背农民负担各项规定,又能筹集到足额的劳动力和资金,顺利实施公益性事业建设的目的。

议事制度

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和区会计核算中心的财务制度,财务收支严格执行办公室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 二、按照正常办公和行政管理的需要,编制年度经费开支预算计划。对各项经费开支,实行计划管理,先报批,后组织实施。 三、专项基金支出,按规定程序审批。使用各种支票,按现金开支标准审批,并坚持先批后支,不超支,不乱支。 四、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有关会议先由主办科室编制会议经费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局长室研究审批后实施。 五、坚决杜绝乱收费,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实行亮证收费,使用标准票据,经费及时上交,做好财务核算。 六、日常财务管理: (一)一切费用报销,必须手续齐全。经办人说明用途,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办公室主任审批。 (二)办公室主任报销,应由监督小组组长签字。 (三)经费支出3000元以上,要先请示局长,由办公室负责支出;经费支出3000元以上需填写经费使用审批表,经费支出10000元以上,须经局党委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特殊情况的经费使用须报请有关领导、部门核准后执行。 (四)实行设备实物综合管理。设备实物添置使用,科室要

先填写申报表,经审核批准后,由办公室采购或上报政府采购,每年定期清理登记一次。日常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计划、购置、保管、发放和登记。 七、公务接待制度 (一)公务接待费应控制在区纪委下达的限额数以内。 (二)接待标准:区机关干部每人每餐不得超过30元;上级机关(市及市以上)和外市、外地区来客接待,每餐每桌不得超过1200元。 (三)接待管理:每次公务接待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并填写审批表,然后凭接待发票和审批表等由办公室主任签批。 (四)接待报告:根据要求,由办公室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上一季度本局公务接待情况,同时抄送本局领导。 八、差旅费(交通费)报销 (一)差旅费报销按“龙湾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开支标准”执行。如出差地区收费确实较高或其他特殊情况,须说明原因,方可报销。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已经安排就餐的,不得再报销伙食补贴。 (二)公务出差乘坐飞机或软卧火车,须事先经局长室批准。 (三)因公出差回单位后,应在3日之内报销结算,一般不得超过一周。 (四)局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可给予每月150元交通费补贴。工作人员赴市、区办事及施工现场检查工作等交通费,原则

村民议事会制度及一事一议制度

村民议事会制度 议事会主要职责和任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及农村政策等,大力宣传和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农村政策,主动履行法律所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与义务。 2、积极动员和组织群众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安排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3、根据本村自然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参与讨论和制订农业生产发展规划,并协助村民委员会组织群众实施和落实。 4、参与讨论和决策涉及本村群众公共利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项目等重大的问题。 5、协助村民委员会依法管理好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水利设施和其他公共财产,对村民违反规定的行为,及时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6、协助村民委员会维护生产、生活秩序,搞好本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协助村民委员会调解民事纠纷,协调和解决本村村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和问题,注意搞好宗族、邻里的团结,促进村民之间的和睦相处。

8、坚决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计划生育政策,积极倡导育龄青年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禁止违法婚姻和生育的现象发生,自觉落实各种节育措施。 9、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五好”文明户评选活动,大力提倡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10、定期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监督村集体财务的收支使用情况,实行全体村民民主理财,对个别违犯财务管理制度或分管工作完成不力的村委会委员,享有提出罢免的建议权。 11、及时向村党总支、村委会和镇人大主席团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12、村民议事会代表都有义务参加镇人大主席团和村党总支、村委会分别召集的有关会议,按时参加本村村民议事会全体会议的例会。 村民议事会议事规则 下列事项须经村民议事会讨论决定: 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则、村庄建设规划,审议村委年度工作计划。 2、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3、通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接受村委会员辞职。 4、土地征用及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方案。

农村管理制度

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巩固整治成果,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二、村长和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村的环境卫生工作,对农村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做好宣传工作。 三、公共场所、休闲场所由村两委干部、党员等负责包干,定期清扫,门前屋后由村民自行包干,每天打扫。 四、各个家庭清扫的垃圾不得随意乱放,统一放到垃圾箱内。 五、每个家庭内的卫生整洁,家具摆放整齐有序。 六、各个家庭厕所确保干净整洁。 七、公共场所、村内主要干道路边、休闲场所以及活动场所,不准乱堆放柴草杂物,不准堆放垃圾。 八、各个农户必须做到科学用水,节约用水,严禁自来水不关,浪费水源。 九、环境卫生,人人有责,大家互相监督,爱护公物,保护绿化。 十、希望全体村民认真遵守本制度。

农村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墙报、宣传栏、黑板报、会议、党员村民代表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各种阵地,广泛宣传爱国卫生活动的现实意义和重要意义,使整个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同心协力抓创建的良好氛围。 2、自觉遵守“九不”规范。通过“九不”规范的教育来规范我村的日常行为.改变以前那种随意吐、扔、倒等不良习惯。以经常性和突击性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整治环境卫生,落实人员管理公共厕所的卫生工作,并做到水面无漂浮物,实现水陆环境净化。 3、抓村容村貌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村民多办实事。清除垃圾死角,合理布局厕所、垃圾箱和垃圾收集点,并做好家禽的圈养工作。 4、积极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及健康体检。 5、切实抓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室内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村会议室卫生由村两委成员定期打扫,尤其是会前会后应及时清扫干净。 二、每个家庭家庭门前屋后的卫生自行清扫。 三、各个家庭清扫的垃圾不得随意乱放,统一放到垃圾箱内。 四、每个家庭内的卫生整洁,家具摆放整齐有序。 五、各个家庭厕所确保干净整洁。

一事一议制度

“一事一议制度” 一事一议”制度,就是把涉及到村里的重大事情,比如水电费收取标准、村里公共设施建设、村镇土地开发、宅基地占用、计划生育指标的分配、救济款物的分配、重大民事纠纷调解等等,先由村“两委”会集体讨论,确定议题或提出初步意见后,再交给村民代表进行“一事一议”,由村民代表讨论决定。 “一事一议”管理制度 一、村级范围内兴办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和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用工,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 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 三、“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年初村委会提出预算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政府审核,送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执行。 四、经过审批的筹资筹劳一律填入负担卡,由村委会按卡组织收取,按议定的用途使用。 五、“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村集体所有,所收资金全部交乡农村财务代理中心代管。 六、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完工后,要及时办理决算,对“一事一议”资金的收支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一事一议”制度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有利作用

1、有利于增强农民集体意识。“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让广大农村群众通过交流讨论,在积极的思想斗争中就建设本村集体公益事业达成共识,形成舆论压力,唤醒半睡状态的集体意识,集群体之力,办群体之事。 2、有利于加速村民自治进程。“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为农村群众参与村内社会事务管理、提高参政意识搭建一个良好平台,促进农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目标的实现,加快村民自治的步伐。 3、有利于提高生产生活水平。“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通过筹资筹劳聚集力量,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兴办集体公益事业,降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成本,改善居住环境,为新农村建设奠定物质基础。 4、有利于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明确农村群众的负担水平,杜绝“三乱”现象发生。通过集体讨论决策,有多大力就办多大事,做到公开透明,保证了农民负担控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 二、推行障碍 村内“一事一议”制度还存在知晓面窄、使用率低、程序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等现象,全面推行还存在诸多障碍。 一是认识上的误区。部分乡镇认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村民自治范筹内的事,村委会上报了才审批;部分村通过“一事一议”的形式筹资筹劳,却认为没有必要按规范程序运作,只要达到目的就行;部分群众认为税费改革后的农田水利、修路架桥、校舍维修是政府的事,不是农民个人的事,对兴办公益事业无兴

一事一议工作总结_一事一议工作总结

一事一议工作总结_一事一议工作总结 一事一议工作总结_一事一议工作总结一事一议制度,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 网xx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一事一议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事一议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坪地场乡位于县城东北部,政府所在地距县城23公里,全乡国土面积123.17平方公里,辖18个行政村,150个村民组,现有人口20914人。 XX年前三季度全乡共争取到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5个,总投资70万元,共硬化进寨路5000米,新建垃圾池6个,现6个项目已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 二、主要做法1、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为扎实推进我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顺利开展,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乡党委、政府把一事一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政、经发、水利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一事一议项目的组织实施,同时,各个项目点分别成立了以村党支部书记为

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的项目实施领导,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开辟宣传栏,制作固定标语等形式,全力营造一事一议宣传工作的氛围,尊重民意,民主决策,规范操作,在全乡范围内大力宣传一事一议工作的积极意义,让村民知道开展一事一议工作是党和政府关心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加大财政资金向三农投入的有效载体,是为民谋利的有效途径。通过有效的宣传,把党的政策化作农民群众的实际行动,增强了他们的投工投劳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力地推动了一事一议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的良好氛围。 3项目公开,资金公示,充分尊重民意。 在实施一事一议项目过程中,做到财务一定要公开,工程质量一定要确保,财务监督一定要到位。特别是把村务公开贯穿于议事的全过程,即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之前,由村委会提前把会议议题通知给村民代表,并要求村民代表认真走访群众,就会议议题充分征求村民意见,让广大村民享有知晓权、参与权、决策权,真正做到群众参与,民主管理。

一事一议制度

一事一议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一事一议制度” 一事一议”制度,就是把涉及到村里的重大事情,比如水电费收取标准、村里公共设施建设、村镇土地开发、宅基地占用、计划生育指标的分配、救济款物的分配、重大民事纠纷调解等等,先由村“两委”会集体讨论,确定议题或提出初步意见后,再交给村民代表进行“一事一议”,由村民代表讨论决定。 “一事一议”管理制度 一、村级范围内兴办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和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用工,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 二、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 三、“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年初村委会提出预算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政府审核,送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执行。 四、经过审批的筹资筹劳一律填入负担卡,由村委会按卡组织收取,按议定的用途使用。 五、“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属村集体所有,所收资金全部交乡农村财务代理中心代管。 六、村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完工后,要及时办理决算,对“一事一议”资金的收支情况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一事一议”制度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有利作用

1、有利于增强农民集体意识。“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让广大农村群众通过交流讨论,在积极的思想斗争中就建设本村集体公益事业达成共识,形成舆论压力,唤醒半睡状态的集体意识,集群体之力,办群体之事。 2、有利于加速村民自治进程。“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为农村群众参与村内社会事务管理、提高参政意识搭建一个良好平台,促进农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目标的实现,加快村民自治的步伐。 3、有利于提高生产生活水平。“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通过筹资筹劳聚集力量,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兴办集体公益事业,降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成本,改善居住环境,为新农村建设奠定物质基础。 4、有利于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一事一议”制度的推行,可以明确农村群众的负担水平,杜绝“三乱”现象发生。通过集体讨论决策,有多大力就办多大事,做到公开透明,保证了农民负担控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 二、推行障碍 村内“一事一议”制度还存在知晓面窄、使用率低、程序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等现象,全面推行还存在诸多障碍。 一是认识上的误区。部分乡镇认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村民自治范筹内的事,村委会上报了才审批;部分村通过“一事一议”的形式筹资筹劳,却认为没有必要按规范程序运作,只要达到目的就行;部分群众认为税费改革后的农田水利、修

一事一议案例分析

小投入推动大发展 ——xxx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案例分析 基本概况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适应农村税费改革新形势,为激活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而推行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关系民生的一件大事。自2011年我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行以来,我镇共实施完成项目54个,总投资455万元,其中获得财政奖补资金150万元。涉及到水利、道路、环卫、农民活动场所等,覆盖全镇9个村、社区,农村居民参与面达100%。其中水利项目23个,整治水渠21.2公里,配套建筑物25道;农村道路项目18个,新建、修建农村道路32.6公里。极大的改善了村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取得了上级满意、干部乐意、群众愿意的绩效。 xxx位于xxx东北,地处平原,镇域面积9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万亩。辖36个村,268个村民组,全镇总人口达7万人。特殊的镇情决定了我们要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之路。自取消“两工”和农村税费改革以来,我镇依据有关政策,探寻、出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解决兴修道路等投入不足问题,并一直坚持着,不松懈、不动摇、不走样。 2011年,省、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实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规定,如一缕春风,使得我镇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焕发勃勃生机,既是有形的物质奖补,又是无形的

精神奖补。一年来,我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农民自愿出资为基础,以财政奖补资金为引导,以社会投入为补充,以充分发挥基层民主作用为动力,逐步建立筹补结合、多方投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长效机制。通过一年的实践,我镇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是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推动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调动了农民参与农村公益事业的积极性,群众要求建设、参与建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三是改善了村容村貌及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 四是转变了农村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从以前“事难议”到“主动议”,从“等、靠、要”到主动出资出劳,从要我干到我要干,从分散投入到整村推进。 五是促进了农村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在实施建设过程中,村组民主选举产生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和工程民主理财小组,增加了工程各项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村民自治的意识和能力,有效促进了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 六是改善了干群关系,密切了群众关系。很多原来存在的干群矛盾、邻里纠纷逐步得到化解,村组的纠纷调解明显减少和降低,为社会稳定、和谐奠定了基础。 主要做法 一、强化领导,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务管理制度+-+九江财政

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务管理制度 - 九江财政九江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财务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第一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直接受益为前提,以政府奖补资金为引导,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步伐,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第二条:为规范与加强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监督管理,特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奖补范围 第三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必须建立在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村民筹资筹劳的基础上。 第四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主要包括: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水渠(灌溉区支渠以下的斗渠、毛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和环卫公共设施、植树造林等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第五条:国有农林场、农垦企业代管的村,实行总、分场管理体制后的分场公益事业建设参照村级公益事业列入奖补范 1 围。 第六条: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和农民房前屋后非公益性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不属于奖补范围。

第七条:违背村民意愿、超过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筹资筹劳限额标准、超过村民承受能力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等项目,不列入奖补范围。农民零筹资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不列入奖补范围。 三、资金来源 第八条: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村民筹资、村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助、整合的其它资金、财政奖补资金。 1、村民筹资:根据规范的村民议事程序,由项目理事会按照《江西省减轻农民负担管理办法》规定,村民每人每年筹资不超过30元或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出劳6个标准工日的限额筹集。 2、村集体经济投入:指一事一议项目所在村集体经济实体为支持项目建设而提供的资金支持。 3、社会捐助:在外工作、经商的家乡人士和关心村级公益事业人员的无偿支持、赞助。 4、整合的其它资金:指从其他渠道争取来的专项资金。 5、财政奖补资金:为鼓励与推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 2 议工作健康发展而设置的专项资金。 四、资金管理 第九条:各项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的取得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按照项目资金投入者意愿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与使用。 第十条:各项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必须建立在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基础上实行专户管理、专帐核算。 第十一条:各项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必须按照“村帐乡代理”的要求全部缴入(或汇入)乡财政所资金专户,由乡财政所(或乡农经站)统一管理与核算。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总结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总结 2009年我县纳入全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推广县之一,县财政局抓住这一难得的政策机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按照《X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渝财基[2009]8号)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克服各种困难,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全面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 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辖24个街镇乡,242个行政村、50个居民委员会、2183个村民小组,总人口93.2万人,其中:农业人口77.6万人,农村劳动力40.2万人,幅员面积1392平方公 里。 2009年我县获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02个、奖补资金690万元。其中:重点村建设1个村,建设项目3个,项目建设总投资199万元,获批市级奖补资金100万元;切块补助资金项目99个,涉及21个街镇99个村,占全县242个村的41%,项目计划总投资2084.5万元(其中:村民自筹1004.55万元,以资代劳217.75万元,村集体投入116.51万元,社会捐赠65.39万元,乡镇财政投入40.80万元,县级财政奖补49.5 万元),获批市级奖补资金590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人 为确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顺利推进,层层成立领导机构: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兵强将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街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村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领导机构;每个项目落实专人负责,严格做到领导重视到位、组织保障到位。建立了“周安排,月研究,季小结”的工作机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结合我县实际,先后出台了《XX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足财农税[2009]240号)、《XX县财政局关于申报2009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市级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足财农税[2009]241号)、《XX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09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足财农税[2009]336号)、《XX县财政局关于做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相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全面指导全县一事一议财 政奖补工作。 (二)广辟宣传途径,营造良好氛围 我们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多期专题报道、一事一议会议、村务公开栏、一事一议宣传条幅、干部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我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大好政策,大力营造工作氛围,让群众主动了解政策,自己宣传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的积极性,通过受益群众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推动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顺

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彭泽县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原则:一是农民自愿,量力而行;二是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三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四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1、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水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2、村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3、村内文体环卫公共设施;4、村内人畜饮水工程;5、林区作业道路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等。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来源:村民筹资、村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资、整合其他资金、财政奖补资金。 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使用:1、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对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作业费和设备购置费等的补助,使用权归议事主体。2、财政所根据施工方提供的正规发票、工程承包合同,预、决算书,验收报告等,将项目资金通过国库直接支付给项目承建单位或个人;其中5万元以上奖补资金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并且预留10%的质量保证金,待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支付;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奖补资金工程完工清算时一次性支付。3、乡财政部门对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实行专帐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监督:1、奖补资金不得为其他支农资金项目进行配套,不得与村级财务全并核算。2、项目

乡镇村民理事会工作制度

村民理事会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 1、村民理事会坚持每周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落实调处责任人。 2、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3、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1、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发现、受理、调处各类民事纠纷,严防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严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2、健全村民理事会的调解组织,做到小事不出组。 3、在村民理事会受理的矛盾纠纷时,能及时调处的,组织调解人员及时进行调处,不能及时调处的,告知当事方可择日调处。 4、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

并做好接待笔录。 5、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簿》和《排查纠纷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 6、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泄漏。 7、涉及两个或多个村小组之间的矛盾纠纷,由村民理事会理事长负责上报村委会,由村级调委会组织涉及到的村民理事会成员共同召开会议,协商调处措施并组织实施。 “一事一议”管理制度 1、自然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兴办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和桥梁、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劳务用工,可通过“一事一议”筹集。 2、自然村(村民小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 3、“一事一议”的审批程序:理事会提出预算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政府审核。 4、表决形式:按每户选一名代表,进行投票,75%以上

村民主议事制度

村民主议事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提高有章理事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订民主议事制度。 一、议事原则 村重大问题和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决策。 二、议事程序 第一步,由村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议事内容; 第二步,召开村“两委”班子和协会负责人办公会议讨论; 第三步,召开党员会议,广泛听取党员意见; 第四步,根据议事内容和职责权限,分别提交村民和协会会员代表会议作出决定或决议。 三、党员议事范围 党员议事活动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保证党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的有效途径,议事内容为以下几项: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下达的各项任

务指标的具体措施; 2、制订村经济发展的远景规划和党支部的任期目标; 3、村后备干部的推荐和选拔; 4、入党积极分子的确立和培养; 5、村重大项目选定,重大财务支出; 6、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 7、一些涉及群众利益的大事,如村庄规划,道路硬化,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 8、村“两委”和协会班子成员勤政廉洁、秉公办事的情况; 9、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其他需要党员议事的情况。 四、村级民主议事范围 下列事项必须经村“两委”和协会班子会议、党员大会审议并提交村民和协会代表会议审议或讨论决定: (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村庄建设规划;(2)村集体经济大额资金的使用和招商引资方案; (3)村集体土地、房屋等集体资产的租赁、承包、等处置方案; (4)土地征用方案和征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方案; (5)宅基地的安排、使用方案;

一事一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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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全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7?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政发…2005?17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以下简称筹资筹劳),是指为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事业,按照本办法规定、经民主程序确定的村民自愿出资出劳的行为。 第三条筹资筹劳坚持“村民自愿、量力而行、共同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程序规范、使用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县村民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应当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政府鼓励一事 2

一议筹资筹劳,并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实行筹补结合。 第六条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 (一)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 (二)对符合当地公益事业建设规划,相邻村共同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如左右岸同渠、上下游共渠的渠道和塘坝的新建、清淤、维护,村连村之间道路的建设、保养等),先以村级为基础议事,涉及的村所有议事通过后,报经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纳入筹资筹劳的范围。 (三)属于明确规定由各级财政支出的项目,以及偿还债务、企业亏损、村务管理等所需费用和劳务,不得列入筹资筹劳的范围。 (四)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为建制村。 第七条筹资筹劳的对象和上限标准 (一)筹资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上限标准为每年每人最高不超过15元。但在列为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期间,原则上不向村民筹资。 (二)筹劳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的劳动力。所筹劳务按本村劳动力计算(男性 3

推行农村“一事一议”制度的几点思考 农村一事一议制度

推行农村“一事一议”制度的几点思考农 村一事一议制度 实行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农村税费制度,从根本上治理农村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它是继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场深刻革命,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但在实践中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在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保持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协调与持续发展。(一)所谓“一事一议”是指对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建村级道路与桥梁、村集体植树造林等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资金或劳务,遵循量力而行、群众受益、民主决策、上限控制、定向使用、财务公开的原则,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讨论决定,属于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使用的农村公共产品分配方式。这种分配方式不仅有利于激发广大农民参与民主政治建设,而且有利于严格贯彻国家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的良性发展,保证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进行,更有利于纠正乡村强迫命令,改进基层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1、“一事一议”有利于实现公共产品决策的自主性。采取“一事一议”,农民对公共产品的决策可以根据各自资源状况和可承受能力对自己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所处的生活环境

有利为条件,自主安排供给与需求,从而在体制上决定了供给与需求的一致性,而且还有利于保证农民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2、“一事一议”有利于堵绝“三乱”行为的发生。“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是加重农民负担,危及农村稳定的重要方面,单靠企图通过清理整顿、限制分摊项目等办法来控制农民负担水平,无异于“割韭菜”、“刮胡子”。采取“一事一议”,农民筹集资金数量标准是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决定的,完全由农民自己当家做主。对未经讨论投票表决而任意向农民摊派、集资或收费,村民均有权拒绝缴纳,这样就从体制上彻底杜绝了“三乱”行为的发生。 3、“一事一议”有利于保证对公共资源使用过程的全程监督管理。目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在对农民负担的审计和监督管理上缺乏强制约束力,导致出钱的管不了事,花钱的说了算的现象,以至造成公共资源使用效率低下,部分资源被侵占挪用、挥霍浪费或转移用于与农民利益无关的事项。而采取“一事一议”后,由于村民委员会管理和使用的每一项资金都是专款专用,且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公布于众,从而进一步有效的实现了约束和监督。通过村民对公共资源过程的全程监督,既有利于村民委员会合理地行使权力,以促进农村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的良性发展,更有利于农民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4、“一事一议”有利于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采取“一事一议”后,由于从事集体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的预算到资金的筹集、从资金的使用到集体生产与公益事业项目完工后的决算,都充分发挥了广大村民的监督作用,使农民真正成为“当家人”,从而大

一事一议管理制度

一事一议管理制度 (一)筹资筹劳制度。要严格按照《河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冀政办2011 29号)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组织村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其核心内容:一是筹资筹劳应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事前预算、上限控制、使用公开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民主决策。二是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为建制村,必要时可按照受益主体和筹资筹劳主体相对应的原则,适当缩小为村民小组或者自然村。筹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筹劳对象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劳动力(18周岁至60周岁男性和18周岁至55周岁女性)。三是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项目、数额及减免等事项,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或经村民会议授权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四是筹资筹劳实行上限控制。所筹资金每人每年不得高于30元,所筹劳务每个劳动力每年不得超过10个工日。在具体实施中,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民主议事机制。可以实行一议事主体与受益主体相对应的议事办法,也可以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返乡高峰开展“议事月”活动。对整体难议的项目,实行分段议事、分年度实施;对资金需求量大的项目,实行一次议事、分年度组织建设。必须 坚持村民自愿,严禁超过省政府规定的上限标准,严禁以自

愿捐款名义变相向村民集资,严禁以自愿以资代劳名义变相向村民摊派,严禁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固定收费项目,确保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中不加重农民负担。在操作过程中,村委会要及时做好各项记录,乡镇政府和县级财政、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做好资料留存,及时分类归档。 (二)资金管理制度。要按照《河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冀财农改2008 6号)规定规定执行。一是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由县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商品或服务提供者。对《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申领表》及相关票据、材料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始 凭证、资金支出细明等会计资料原件加盖奖补资金付讫章后退回乡镇,由乡镇作为会计凭证入账。二是落实“双专户”管理制度。奖补资金和村民筹资款要在县级财政部门和乡镇分别建立专户,实行“双专户”管理。村财乡代管的乡镇财政所或农经站要按照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相关会计制度规定,对一事一议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规范完整的会计核算。三是严格清算制度。重点是对不具备建设条件或不能按时完成的项目,要及时向省财政、农业部门报告,奖补资金由省财政厅按规定次年清算抵顶下年项目奖补资金。 (三)项旦建设单位确定制度。对财政奖补资金在20

社区居民议事制度

社区居民议事会议制度 一、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是社区的议事、协商和协调机构,是社区居委会扩大民主参与,及时了解和掌握居民的需求和呼声,共同商讨解决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事项,实现社区民主管理的重要会议制度。 二、社区民主议事会成员由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成员,部分居民代表,社区内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代表,社区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代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组成。在广泛征求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一般在二十人左右,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 三、社区民主议事会议商讨问题,应当充分发扬民主,通过深入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作出的决议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对涉及社区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形成建议案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表决。 四、社区居委会应就本社区的政务、事务、财务、服务等工作,定期召开社区民主议事会,集中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议事范围主要有: (一)通报街道、社区正在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 (二)收集社情民意和居民的需求; (三)研究讨论社区建设的有关工作目标及计划方案;

(四)商讨社区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五)商讨落实社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社区成员单位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等有关事项; (六)商讨涉及居民利益的其它有关事项。 五、社区民主议事会议的召开要有明确的议题。议题的确定主要围绕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区建设及阶段性工作目标的有关问题来确定。每次会议议题以1个为宜。 六、社区居委会在确定议题前,应对确定的议题深入细致地进行研究,并提出初步解决的方案。 七、社区居委会在议题确定后,应当在会议召开前2-3天,把确定的议题发到议事会成员手中,以便征求居民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八、社区民主议事会议的召开,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召集,社区居委会主任或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主持。 九、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每月至少召开1次,特殊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十、召开会议前的2-3天,将会议的时间、地点通知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成员,并在社区居务公开栏内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主要内容进行公示。 十一、社区民主议事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对确定议题的决议,出席人的过半数意见一致,方可有效。 十二、在召开社区民主议事会议时,社区居委会应做好会议记录。

X村一事一议工作制度

XX村一事一议工作 民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鼓励、引导农民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严防农民负担反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指为兴办村民直接受益的集体生产及公益事业,经民主程序议定的村民自愿出资出劳的行为。 第三条筹资筹劳应遵循“减轻、规范、民主、公开”的原则,采取“上限控制、民主议定、议批结合、专款专工专用、张榜公布、群众监督”的办法。 第二章筹资筹劳的对象、标准及办法第四条一事一议筹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一事一议筹劳对象由村内18周岁至55周岁男性劳动力和18周岁至50周岁女性劳动力或所议事项受益人口中的劳动力承担。现役义务兵、革命伤残军人、在校在籍学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孕妇以及分娩未满1年的妇女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村民不承担出劳义务。

第五条对因病、伤残等原因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筹劳任务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半数通过,予以减免。 第六条坚持筹劳以出劳为主,实行以资代劳必须坚持村民自愿。村民同意以资代劳的,应办理书面签字手续。以资代劳工价每个工日不超过50元。严禁强制农民以资代劳。 第七条一事一议项目筹资以受益组为单位,按人口和筹资标准预算可筹总量,原则上按人均筹。若村内多数村民要求调整按人均筹办法的,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半数以上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讨论表决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一事一议筹劳以受益组单位,一律实行按劳测算按劳筹取。 第三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使用范围 第九条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使用范围,仅限用于本村内修建村级道路桥梁、植树造林和村民认为兴办的其它集体生产及公益事业项目。 第十条下列事项,不得纳入议事范围:

村民“一事一议”制度村民一事一议制度

罕南力克镇村民“一事一议”制度 为发扬民主,保障广大群众民主权利,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级组织工作规范(试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凡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大事,大项资金的使用、道路的修建、低保金的发放、婚姻和计划生育、水电费收缴、宅基地审批、征购提留、干部责任目标等都必须根据村民议事会议制度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照“一事一议”的要求,依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出决定。 二、村民议事的形式是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三、村民会议必须由本村18周岁以上公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始得生效。 四、群众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有关事项。群众代表由村民按照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应当经到会村民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会前应将讨论事项告知群众,并征求群众意见。 五、村民会议或群众代表会议由村委会负责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若十分之一以上年满18岁的群众提议或有三分之一以上群众代表提议要求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应当召开会议,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 六、在村民会议或群众代表会议通过的事项,村民委

员会和全体村民必须执行,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落实。未经村民会议或群众代表会议表决的事项,村民可以拒绝执行,并有权逐级向上反映。 七、在村民会议上被群众否决的议题,村民委员会必须尊重和采纳群众意见。 八、凡属国家政策、法律所明确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及其他事项,不得作为村民会议或群众代表会议讨论的议题。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流程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强化村级财务监督,严肃财经活动纪律,管好用活集体资财,提高集体资金使用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有关财经法规和政策,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一)各类资金的收、支管理 1、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由财政机关按照有关政策转入农经专户按村记帐,开支时按照乡政府确定的方案支出不足部分。 2、“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严格按照《甘肃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筹集、管理和使用,其开支范围主要用于村级道路建设、植树造林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3 4 5 6 (二) 1、 2 3 4 5 1 2、 妥善保存,并建立备查登记薄,不得私自销毁收据、存根。 3、填写错的收据应加盖作废章后保存各联并及时销号,不得私自销毁。 4、各村票据使用情况必须无条件接受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5、村级财务负责人和出纳员要认真审核凭证,如发现手续不完备,内容不齐全应及时补办;如发现有涂改、伪造票据等不合规的票据,出纳人员有权拒绝付款。由于审核不认真,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财务公开制度 1、村委会应成立3-5人的理财小组,理财小组要有群众代表参加。 2、村财务公开每年2次,公开要严格按照乡纪委规定的程序进行,即:财务开支情况先由村民主理财小组签字之后,报乡纪委和乡农经站审核后,在村社公开栏和村、社会议上分别公开,保留公开依据并记好记录,以备监督检查。

3、重大财务收支项目应随时公开,对向农民的加项收费要坚持“一事一议”的原则,先拿出预算方案,报经乡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执行,否则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统一请款报帐制度 1、全乡各村请款报帐时间统一定为每月25日进行,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2、各村报帐前应将当月的收入、支出票据进行全面整理和汇兑,清点手头现金,同时对下月支出进行分项目预算,制定预算方案,报帐时首先和乡总出纳核实当月收入,填写进帐单将款项交存银行专户,同时按照支出预算方案填写请款书,报政府乡长进行审批后由乡总出纳开具现金支票,由村出纳到银行提取现金,其次将当月村主任审批后的支出票据交乡出纳进行审核报帐。 3、所有收支票据填写必须完整、规范、支出票据必须经村主任签字,大额支出要有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主任分别审批,严禁用白条或其它不规范票据收款和支款。 4 1 (1) (2) (3) (4) 2 (1) (2) 3 查备案。 (一) 1 2 3 4 (二) 额20% 处罚;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累计金额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 (三)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私利,在经济往来中违反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的,按本办法第二条处罚。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除追回挪用的资金、补交资金占用费外,并处以本息金额10-15%的罚款。 (五)私设小金库的,除没收小金库资金外,对有关责任人分别处以总额10%的罚款,对主要责任人处以总额20%的罚款。 (六)私分多占集体财物,超越权限擅自提高工资、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的,除归回私分多占的财物、多领的工资、补助等,对主要负责人处以总额10-15%的罚款。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对责任人处以违纪金额1-3%的罚款。 1、公款私存和收入不按时交入农经专户超过一个报帐周期但尚未构成挪用或贪污性质的; 2、越权审批重大开支事项不经理财小组审批或审批借款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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