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原则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原则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原则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和履行劳动义务。”在《劳动法》中之因此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是由于国家制定的劳动法律、法规带有一定的原则性和普遍指导性,不可能具体到每个地区、行业、岗位,而最具体、最切合实际、最容易被企业和职工了解把握付诸实施的是“企业劳动规章”。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则是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延伸和具体化,是企业治理的重要依据,是企业职工行为的准则。企业制订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关系到国家的劳动法律能否得到准确的贯彻执行,关系到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否会因此发生劳动争议。因此,劳动部公布了《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7]338号),这也是国家规范企业“劳动规章制度”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仲裁实践中我们认为,一部完整规范的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应符合两个差不多条件:一是内容合法,即符合法律、法规,公平,不具有欺诈、协迫或乘人之危等内容;二是程序民主,即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应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为实现上述目的,企业制订劳动规章制度应坚持以下原则:

1. 遵守《劳动法》的原则。《劳动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制订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一切违抗《劳动法》确立的差不多原则的内容差不多上无效的。此外,违抗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法律的内容,也差不多上无效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因此,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制订也要贯彻“以思想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需要专门讲明的是,法律能够设定处罚权,行政法规按照法律授权能够设定部分处罚权,地点法规也能够设定部分处罚权,规章(包括行政规章和地点规章)则无权设定处罚权,只能在权限范畴内,依据法律、法规,将已有的

处罚具体化,而且不得超越原法律、法规规定范畴。道理专门简单,按照法律规定,处罚是限制剥夺公民差不多权益的行为。公民的差不多权益一样是由法律规定,因此只能由法律来限制或剥夺,企业劳动规章的制订,就更不能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的范畴,只能在规定的范畴内,结合企业实际情形,将其具体化,具有可操作性。

2. 坚持民主的原则。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制订应该是民主的,事先应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交给职工,发动全体职工认真学习讨论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出具体可行的方案,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地,使企业的劳动规章的制订成为职工参与企业民主治理的程,并使之成为企业全体职工共同制订、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以增强职工执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3. 及时修订的原则。党的“十五大”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式确立,各项事业都在迅猛进展,国家的法律、法规也都在持续出台或调整,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的需要。因此,关于国家新出台或调整了的法律、法规,企业要及时对比学习,发觉本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有与之不相适应的条款,要及时修订。同时,企业劳动规章修订时,也要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充分发扬民主,使企业的劳动规章更切合企业的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4. 加大检查监督的原则。新建企业制订的劳动规章要及时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有关部门要组织对老企业过去制订的劳动规章制度进行检查监督,发觉咨询题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或关心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要承担赔偿责任。不承诺不合法的企业规章在企业中执行,以排除潜在的劳动争议因素。同时,企业也要主动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关心把关,专门是老企业更要及时检查、修订劳动规章制度,保证企业规章制度规范合法。

职员培训教育制度

职员教育目的是关心职工正确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提升技术水平和排除技术

事故的能力;了解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安全政策、法规和制度;熟悉各项工作

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从而持续提升职员的整体素养。

1、公司实行三级教育制度。职工职前培训,第一对新职工介绍公司的差不多

情形、劳动爱护的方针、政策、安全制度,以往的事故教训等;其次是厂矿教

育,使职工了解企业的安全守则、生产特点、危险地段及各工作岗位的联系情

形等;第三是岗位教育,使新工人熟悉生产岗位的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及个人

劳动爱护用品正确使用,提升自我爱护意识。

2、对专门工种实行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对起重机器作业,爆破作业、电工、

焊工、卷扬机工、机动车驾驶员等应参加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凭合格证才可上

岗操作。

3、职工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始得正式录用。试用期

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工作。

4、工人工作调动,按照新岗位的要求重新进行岗位培训,熟悉岗位要求,在

未熟练把握新岗位的技术和操作方法前,不准独立工作。

5、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各单位应按照生产实际运用各种形式,如班前(后)会、黑板报、标语、事故

现场会、体会交流会等经常敲响安全生产的警钟,夸奖好人好事,杜绝违章作

业,随时小心事故的发生。

6、建立职工培训教育档案

培训工作必须做到有打算、有记录、有考核登记。培训资料档案要由职工所在

单位保管备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坚持依法治企,使国家电力公司本部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核、公布和备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提升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参照国家

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本部各部门。

第三条

本方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国家电力公司实际组织起草的,以国家电力公司名义印发的有关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经营治理等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包括规定、方法以及指导意见等。

第四条

规章制度按业务性质,分为综合治理类和业务治理类,综合治理类又能够分为行政治理类和事务治理类。行政治理类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等,事务治理类包括:住房、安全保卫制度等。业务治理类包括:生产经营治理和资产经营治理制度等。

规章制度按适用范畴,能够分为公司本部规章制度类和公司系统业务治理类。

第五条起草、修改、审核、公布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四项差不多原则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原则;

(三)坚持从公司实际动身,认真调查研究;

(四)坚持政企分开,有利于公司的改革与进展的原则。

第二章制订打算

第六条

按照业务分工,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规章制度打算的制订,并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下一年度《国家电力公司规章制度制订打算登记表》送法律部,由法律部对各部门的规章制度制订打算进行汇总,并会同总经理工作部审核,形成草案,送分管领导签发后印发。

第七条规章制度制订打算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订规章制度的目的;

(二)规章制度的要紧内容;

(三)起草和公布部门;

(四)拟完成的时刻。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起草

第八条

列入公司打算的规章制度,由具体承办部门负责组成起草工作小组或明确起草部门、起草任务、完成时刻及其责任,并应当按期完成。

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应明确一个负责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助部门。

第九条

规章制度内容一样用条文表达,每条可分为款、项、目,款不编序号,另起自然段,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内容较多的,能够分章,章下设节。

规章制度应当条理清晰、结构严谨、用词准确、文字简明、标点符号正确。

第十条规章制度草案应对起草目的、适用范畴、具体规范、讲明部门和施行日期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

起草规章制度,承办部门在公布前应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意见不一致时,要进行协商,经充分协商仍未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在报送规章制度草案时专门提出并讲明情形和理由。

第十二条

规章制度的起草应注意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衔接和和谐。对同一事项,如果做出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不一致的规定,应在报送草案时讲明。

第十三条现行规章制度被新的规章制度所取代时,应在草案中注明予以废止。

第四章规章制度的审查和修改

第十四条

规章制度经承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承办人负责将规章制度草案送法律部,并附关于制订该规章制度的讲明和有关背景材料,一式二份。

第十五条法律部要紧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规章制度进行审查、修改:(一)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是否符合国家电力公司进展战略;

(三)是否与现行规章制度相冲突、重复;

(四)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五)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六)其他应当符合的条件。

第十六条通过法律部审查的规章制度,由法律部出具统一格式的法律事务部规章制度审查意见书后,送总经理工作部审核。

第五章公布与备案

第十七条

经总经理工作部审核的规章制度,除必须报请总经理签发的以外,按照领导职责分工由分管领导签发后,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统一编号(国电内规由法律部统一编号),由承办部门办理印发事宜。

第十八条经签发的规章制度,应注明生效时刻,以"现予公布实施"或"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或明确注明具体的生效时刻。

第十九条经签发的规章制度,由承办部门送信息中心,在国家电力公司内部主页上公布。

第二十条签发后的规章制度,应当送法律部备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方法由法律事务部负责讲明。

第二十二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规章制度汇编(第一辑)

一、资产治理

二、财务治理

l、关于国有资本与资金监管的实施意见

2、内部审计暂行方法

3、财务治理暂行方法

4、国有资本与资金财务监管暂行方法

5、所属企业财务会计报告考核方案

6、关于加大应收款项治理的实施方法

三、党建工作

1、关于党群工作和人事治理的有关规定

2、直属企业领导班子工作规则(试行)

3、党委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5、党委会议制度

6、领导于部述廉制度

7、关于对经营治理失误造成国有资产缺失行为处理暂行规定

四、其他

1、信息工作治理暂行规定

2、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

3、保密委员会工作规则

4、关于加大外事纪律和出国(境)工作治理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大公司规章制度的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推动公司法制化治理,促进依法治企,按照公司建章立制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方法。

公司所属多经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参照本方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遵循合法、利于实施的原则。

第四条规章制度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科学、合理地规定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权益、义务、责任以及公司内部的治理秩序。

第五条公司法律事务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归口治理部门,在制定规章制度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拟定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的规划;

(二)按照规划督促、检查、协助职能部门实施规章制度草案起草工作;

(三)协助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组织对规章制度草案论证及修改征求意见工作;

(四)对公司职能部门起草的规章制度草案负责规范性审查,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审查修改意见。

第六条公司规章制度审查组负责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和废止的前期审查工作。

第二章规章制度

第七条本方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公司依据国家(地点)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规程.结合自身实际情形制定的规范公司生产、经营、治理的文件。规章制度的名称为“章程”、“规则”、“规定”、“方法”、“实施细则”、“决定”等。

“章程”是指对公司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治理方法等事项的规定。

“规则”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治理某一方面作的原则性的规定。

“规定”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治理某一方面作的程序性的规定。

“方法”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治理某一方面作的具体规定。

“实施细则”是指为实施法规、规章、规程而作的具体规定。

“决定”是指对公司生产经营某专项工作作出的规定。

第八条下列事项能够制定规章制度:

(一)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成企业改制,对公司宗旨、公司负责人及其职权、公司机构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生产经营方式以及对公司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所作出的全然性规定;

(二)按照公司生产的特点,分级治理,统一指挥,对公司安全生产作出原则与具体的规定;

(三)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现公司商业化运营,对公司经营决策、综合打算、劳动工资、财务审计、物资供应、电力营销、监察、科技等治

理作出的原则与具体规定;

(四)为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对公司政治工作和法治工作作出的原则与具体规定;

(五)其他涉及公司整体性咨询题作出的专项规定和为贯彻实施地点法律、法规和电力法律、法规,作出的实施细则。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程序

第一节立项

第九条各部门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差不多框架拟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并确定具体规章制度申报项目,向公司法律事务部备案并负责落实。

第十条各部门申报的规章制度起草项目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章制度草案的名称;

(二)制定规章制度的必要性;

(三)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宗旨;

(四)规章制度的内容;

(五)起草部门和起草责任人的组成;

(六)起草进度打算;

(七)规章制度草案讲明书。

第十一条公司法律事务部对起草部门报送的拟定公司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以及具体草案项目进行综合和谐后,填写公司规章制度年度制订打算书,报请公司负责人批准,作为公司规章制度年度打算。

第十二条对需经调研考察后制订的规章制度,由公司法律事务部

按照各部门申报规章制度草案项目、完成时刻以及必要的调研费用和工作条件,报公司负责人批准。

第十三条对因情形变化已列入年度打算而无制定必要的或因工作急需制定而未列入年度打算的,由公司法律事务部与起草部门协商,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撤消或增加该项目立项。

第二节起草

第十四条规章制度草案由其内容所涉及专业的主管部门负责起草。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要紧业务的,由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公司法律事务部协助。

第十五条公司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小组)应对其

起草项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把握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国内外有关资料及公司现状,并应对其所拟定规章制度草案的作用成效有一定的推测。

第十六条规章制度草案应包括以下要紧内容:

(一)本方法第十条(一)、(三)、(四)项内容;

(二)规章制度草案的适用范畴;

(三)负责规章制度实施的部门;

(四)实施日期;

(五)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修改规章制度的,对需要修改的条款应在规章制度修改草案讲明书中明确。

第十八条规章制度草案及讲明书起草完毕后应送

交公司法律事务部审查,起草部门(小组)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规章制度草案及其讲明;

(二)每一条款制定的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或事实)、索引;

(三)有关国家政策、法律制度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公司法律事务部对规章制度草案及讲明书就下列要紧方面进行审查:

(一)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差不多原则,是

否符合国家政策;

(二)规章制度草案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和谐,如果要改变现行规章制度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

(三)规章制度草案体例结构、条款、文字等是否符

合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二十条规章制度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基层单位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听取意见能够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征询意见表等多种形式。

第二十一条公司法律事务部对草案初步审查后,送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并协助总经理工作部召集公司规章制度审查委员会就以下内容进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

(一)规章制度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政策的要求;

(二)规章制度是否符合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

(三)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本公司改革实际;

(四)规章制度内容所涉及部门是否有不同意见;

(五)对规章制度可预见性成效提出不同意见;

(六)对规章制度的可行性作出结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律事务部按照规章制度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负

责出具审查修改意见和论证结论,并将其与规章制度草案、草案讲明书退回原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小组)修改完善。

第二十三条规章制度草案修改再审后,由公司法律事务部出具审查报告,报送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依本方法第三十条规定实施。

第二十四条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批准或经公司职代会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转送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进行文字审修,经文字审修后登记、印刷。

第三节修改、废止

第二十五条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废止应由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提出草案,法律事务部立项、审核,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论证,出具审查报告后报请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法律事务部认为必要时也能够提请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废止。

第二十六条需修改(废止)的规章制度经立项后,草案送交法律事务部审核,起草小组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规章制度修改(废止)草案及其讲明;

(二)条款修改(废止)的依据及其必要性;

(三)有关国家政策、法律制度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第二十七条规章制度修改(废止)草案应符合规章制度的技术要求。

第二十八条对没有修改(废止)基础的规章制度草案,由法律事务部退回起草部门。

第二十九条规章制度部分条款被文字修改或者废止的,必须公布新的规章制度。

第四节审议、公告

第三十条凡需经公司职代会审议的,审议通过后公布执行;需经公司行政审定的,提请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并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颁布执行。

第三十一条规章制度打印成文后,应转送法律事务部登记备案。

第三十二条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颁布实施前,应采纳公告或传达学习等方式告之。

第五节其他规定

第三十三条规章制度中具体规范的逻辑结构上应明确假定、处理有关内容。

第三十四条规章制度应符合规章制度制定的技术要求,内容合法,概念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晰,语言简明。

规章制度的格式:章程、规定、方法分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规则、实施方法(细则)分条序列,决定以公文格式要求。

规章制度体例统一使用,编、章、节,条、款、项、目,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加括号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规章制度的题注应当载明批准机关、通过日期。

第三十五条公司法律事务部能够就有关规章制度具体咨询题的询咨

询进行研究并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规章制度经贯彻实施成熟后,需上升为企业标准时,按照南京供电公司标准化治理方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本方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由公司负责人签发。

第三十八条本方法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讲明。

第三十九条本方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一)考勤治理制度

1.每个职员上下班必须到各个楼层负责人处签到,提早更换降服,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2.如因公差、外勤、加班,病假,事假,等缘故未能签到,应向所在部门报告,以便备查,严禁代人签到和委

托他人代签到。

3.迟到和早退以是否到达或离开工作地点为准,职职员作中未经请假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和旷工。

4.考勤按当月实际工作日统计,作为工资计发的依据。

5.不得让他人代为请假和电话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6.各部门主管经理对所属职员的考勤应严格监督执行,如不依手续按时办理或其它隐瞒蒙混行为,一经查明应

带连处分。

7.职员如有迟到,早退和旷工行为,依以下规定处理:

1.迟到,早退按1元/分钟运算。

2.旷工1天扣3天工资,和当月相应奖金,旷工2天扣6天工资和当月相应奖金。

附:工资治理制度:

1.除名者无任何补偿及押金。

2.职员在工作期间,若发觉不能适应工作能力者,辞退者工资“另当不论”。

3.合同期内,自动离职者,不但没有工资,不退还押金外,另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外表仪容规范

外表:

1.工作服:

工作服要洁净、无破旧,无脱扣,初工作需要外,衣带不准放有物品,上班不得佩带手机,衬衣保持整洁,领

口,袖口洁净,领带(结)随时检查是否系正,鞋子保持整洁,黑色皮鞋,布鞋为宜,袜子肤色无花,丝袜为宜

,衣口不能露外。

2.工号牌

工号牌写明职务,姓名,帖有照片,端正的贴在左胸前,不准佩带其他纪念章和饰物。

仪容:

1.须发

男生:后不盖领,侧不盖耳,洁净整齐。

女生:后只是肩,前不盖眼,洁净整齐。

2.面部:

男生:胡子刮洁净

女生:着淡妆

始终保持面带微笑

3.手指甲:洁净,修剪整齐,不超过指度,不涂指甲油。

4.装饰品:

不得戴耳环,手镯,项链等饰物,不得佩带规定以外的装饰用品。

(三)奖惩制度

奖励:

公司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与直截了当主管经理或总经办酌情呈报奖励。

1.对公司的改革和治理以及对提升服务质量有重大或专门奉

献者。

2.在服务(生产)工作中能提出合理化建设并被采纳制造优异成绩者。

3.在对外接待中,服务态度好,制造良好的社会阻碍者。

4.为来宾提供最佳服务,工作主动热心,受到来宾夸奖者。

5.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力,使公司免受重大缺失者。

6.为爱护公司财产以及来宾的生命财产,能见义勇为者。

7.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明显成效者。

8.能为公司开发新业务或开创新市场,并取得明显成效者。

9.对舞弊或其它有害公司利益事件,能检举揭发或防止其发生,使公司减免缺失者。

10.才能杰出,奉公守法,任劳任怨,拾金不昧,足为公司榜样者

注:公司奖励分为晋级,记功,记大过,授于奖品和奖金,升级,开职,可同时并用,奖励决定宣布后,书面通

知本人,并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加薪依据。

处罚:

公司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酌情予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峻警告,辞退,除名。

1.有渎职,失职者。

3.有意或因过失白费损害公物者。

4.利用职务之便经营或兼营公司类业务,损害公司利益者。

5.违反公司各种规章制度或命令者。

6.不服从上级合理指导,而导致工作不能圆满完成或因此而阻碍公司全局性工作者。

7.品行不端,损害公司名誉者。

8.伪造帐目,虚报费用者。

9.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索贿,受贿者。

10.拒绝有关负责人的检查,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缺失者。

附:处罚细则:

1.不到指定区域站岗,私自离岗者1次罚10元。

2.仪容外表不合格者。1次罚5元。

3.不服从合理工作调配,态度恶劣者1次罚20元。

4.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者1次罚20元。

5.白费公司财产,有意缺失者1次罚10元。

6.不到指定地点吃饭(就餐)休息者1次罚10元。

7.侮辱,漫骂领导同事者,1次罚50元。

8.区域卫生不洁净,1次警告,2次罚5元,以后按此翻倍。

9.煽动他人,纵使他人搞破坏,不团结者1次罚20元。

11.工作未能按时完成,1次罚10元。

12.上班时刻接听私人电话,会客,偷懒者1次罚10元。

13.带情绪上班者1次罚50元。(连累他人)

(四)请假制度

除公休假日外,凡不能来上班的职员均依此规定请假。请假半天以内者,有所属部门主管批准,并报知部门经

理。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连续3天以上者必须由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由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请假

由公司经理批准,请假讲许交人力资源部备档。请假必须提早一天呈核,如与专门情形不能事先呈核的,必须事后

告知属所领导实际因素,其余未经核准的缺勤,均以旷工论。

事假:

1.一次不得超过四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天。否则予以除名。

2.请假半日扣半日工资,请假一天以上扣当日工资,和当日相应奖金。

病假:

1.请病假者需备市立医院证明(病历,药费单据,病休证明)并将有关证明交部门经理以备考勤审查。

2.病假全年不得超过20天。(住院除外)否则予以除名。

(五)治理制度

礼节礼貌:

1.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团结互助,忠诚互助。忠诚老实。富有职业自豪感和奉献精神。待客人热情友好。谈

吐亲切和气。举止稳重大方。处事礼貌慎重。

2.与客人交流时应站立端正,讲究礼貌,不左顾右盼。低头哈腰和仰头叉腰。要用心聊听客人的谈话,不与客

人抢话,不中途插话,不与客人争辩,不强词夺理。讲话要有分寸,语气要温顺,语言要文雅,讲一般话,不讲

方言。

3.不要询咨询客人的年龄,(专门是女宾),不要询咨询客人的履历,工资收入,衣物价格,奇装异服或举止奇特

和不围观,不交头接耳,对伤残和有缺陷的人士不鄙视,服务要周到。

4.对客人要礼让,主动让路。

工作态度:

1.热情:热情接待好每一位顾客,努力提升工作效率。

2.礼貌:尊重来宾,????。!!!!。笑口常开,讲话和气,常用敬语。

3.主动: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主动为来宾服务,对下一工序负责,同事之间真诚合作,主动配合。

4.周到:严格按服务规程(工作程序)工作,想客人之所想,急客人之所急。

5.诚实:待客诚恳,对公司忠诚,路不拾遗,有事必报,有错必改。

6.勤奋:勤恳工作,注意节俭,讲究公共卫生,爱护公司优美环境,节约水,电,爱护设备,设施。

劳动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矿工,不擅离职守。秧歌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得私自调班,确认调班时必须

早好顶班人员。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调班,不准串岗。

2.职员上班时刻不准做私活,会客,看书,打私人电话,不得带亲友到本公司公共场所,餐厅,玩耍,谈天。

4.下班后必须离岗更衣,更衣后不得返回工作岗位。

5.服从领导的安排和调整,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拒绝或终止工作。

6.必须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奖惩条例和安全保卫制度等。

7.严格遵守纪律,不得以工作之便,假公济私,损害来宾,公司和集体利益。

公司治理层次:

附图:<略>

备注:

1.公司全体职员按照公司设置的治理层级执行楼层治理。坚决执行下级服从上级。和只有一个上级的观念,不

折不扣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当治理上级发生违抗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时,职员有越级投诉的权益。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举办机构:上海普瑞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地点:2010年09月12-14日上海 价格:¥3200 /人(包括授课费、资料费、会务费、证书、午餐等) 培训对象 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经理、企业的薪酬经理、招聘经理、培训经理、行政经理、办公室管理人员及经理助理、法律秘书及法务代表。 课程目标 本课程立足于企业,从企业常常遇到的人事问题出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人力资源实务操作特点,解读人力资源管理者将会遇到的相关问题。课程具体目标如下: - 整体上把握人力资源法律规则 - 如何通过制定、实施合理的公司用人策略、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来完成对公司人力资源的总体管理; - 了解和比较新立法和原劳动法异同和使用差异 - 抓住关键细节,有效应对劳资纠纷 课程大纲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需要澄清的问题 - 为什么劳动法与其他法律有所不同?对于企业有什么特别影响? - 比较企业中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与综合计算工时制;分析新法环境下的实际操作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解读工会组织与工会组织所扮演的角色(如何进一步加强工会在企业中的积极作用?) - 重视最低工资标准与工资的计算 二劳动合同与劳动力派遣 - Offer letter的效力(聘用通知发出后是否可以撤回?) - 分析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工资数额必须明确写在劳动合同上吗? 企业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特别条款吗? - 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劳动合同试用期? - 事实劳动关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比较与分析 - 可以在劳动合同内附加的条款:保密条款、竞业限制条款、服务期条款、脱密期条款、违约金条款要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只要约定保密条款就可以了吗? 如何进行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内容有哪些限制? 新法环境下,签订服务期条款有什么前提条件? 何谓“专项培训费用”? 什么可以计入服务期协议的违约金? 新法环境下还可以约定脱密期条款吗?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及发布办法(通用版)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及发布 办法(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96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及发布办法(通用 版) 第一部分组织机构及纪律规范 第一条为使我司管理秩序正常规范,按照公司管理要求设立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专 职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起草、编审、修订发布、宣贯执行、督导工作。 第二条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公司职员在公司履职开展工作期间必须遵照执行 的纪律规范。 第三条各项规章制度中的约束性条款为公司职员不能抵触的,是公司管理部门进行

奖惩的依据。 第二部分制定程序及生效 第四条公司级规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编写并呈报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审 议,经总经理签发生效后依据执行。 第五条涉及员工人事、劳资关系及《员工守则》包含的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 负责组织编写并提交管理中心核准,核准后由管理中心呈报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审议, 审议通过的制度经总经理签发生效后依据执行。 第六条各中心部门级规章制度及其他针对性较强的制度,由该中心部门负责组织编 写修订提交管理中心核准,核准后由管理中心呈报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 的制度经总经理签发生效后依据执行。 第三部分修订与执行

规章制度制定的原则

规章制度制定的原则 【篇一: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原则】 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原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维护公司规章制度 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加强公司内部沟通, 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管理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各部门依据国家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组织起草的、以公司名义印发的有关公司经 营和管理等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包括制度、规定、办法、须知、通知、意见等。 第三条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的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征集意见、协商、审核、签发、公布、备案、解释、修改、废止。其中起草、征 集意见、协商、审核、签发、公布是必要程序。 第四条管理规章制度按业务性质,分为业务管理类和综合管理类, 业务管理类主要是指生产管理、营销管理;综合管理类主要是指行 政人事管理类和财务管理类等。 第五条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原则; (二)坚持从公司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立项 第六条立项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的目的; (二)管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拟完成的时间; (四)承办人。 第三章起草 第七条管理规章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工作、组织起草。涉及 其它部门的,其他部门为协助部门或承办部门。 第八条管理规章制度内容一般用条文表达,每条可分为款、项、目,款不编序号,另起自然段,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 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内容较多的,可以分章,章下设节。

第九条管理规章制度应当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用词准确、文字简明、标点符号正确。 第十条管理规章制度草案应对起草目的、适用范围、具体规范和施行日期等作出明确规定。 第十一条管理规章制度应注意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衔接和协调。对同一事项,如果做出与法律、法规、规章等不一致的规定,应在报送草案时说明。 第十二条现行管理规章制度将被新的管理规章制度所取代时,应在草案中注明予以废止。 第四章征集意见 第十三条管理规章制度起草完毕,承办部门应通过公告(公司主页或信息栏等)、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向各部门乃至全体职工征集意见。 第十四条全体职工及有关部门应在一周内以书面方式提出意见。第十五条承办部门应当对收到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 第五章协商 第十六条经归纳,多数意见与管理规章制度草案某规定不一致时,承办部门应当就该规定与各部门进行协商。经协商仍未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在报送管理规章制度草案时专门提出并说明情况和理由。第六章审核 第十七条管理规章制度经征集意见并协商后,承办部门应将管理规章制度草案送法务部,并附关于制订xxxx管理规章制度的说明和有关背景材料,一式二份。 第十八条法务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审查、修改: (一)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二)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三)是否与现行管理规章制度相冲突、重复; (四)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五)是否具有法律风险; (六)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第十九条经过法务部审查的管理规章制度,由法务部出具审查意见书后,送总经理办公室签发。 第七章签发

(完整版)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要求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要求 劳动法(labour 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认为只要“实体合法”即可。随着现代法治理念的引进,“程序正义”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我国掀起了司法改革的浪潮。“程序合法”反映在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上也经历了一段历程。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里提到了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和向劳动者公示。 2006年修改后的《公司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这里所规定的“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

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也是程序的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对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具体的制定程序要求包括以下两个: 一、经过平等协商程序制定 一个优秀的现代企业必定是以民主管理为基础,强调全员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企业规章制度制定也是如此,更为重要的是,规章制度关键在于执行,所以,劳动规章制度只有在吸收和体现职工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职工的认同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很好地实施。 《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一程序要件与先前法律规定的要求有较大差别,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

建立规章制度的目的

建立规章制度的目 的 1

建立规章制度的目的 【篇一:建立安全规章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建立安全规章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许多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建立不完善,而且未遵循本单位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从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无章可循,出现经常性的违章行为,导致各类事故的发生。因而,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就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安全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国家有关生产法律 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行动指南,是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防范生产、经营过程安全生产风险,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措施。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规章制度建设有明确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

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二条“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因此,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生产经营的目的就是追求利润,可是,在追求利润的过程中,如果不能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秩序就不能保障,甚至还会引发社会的灾难。客观上需要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工艺过程、机械设备、人员操作进行分析、评价,制定出一系列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控制措施,以保障生产、经营工作合法、有序、安全地运行,将安全风险降到最低。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经营单位积累了大量的安全风险防范对策措施,这些措施只有形成安全规章制度,才能有效地得到继承和发扬。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保护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手段。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因此,只有经过安全规章制度的约束,才能防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随意性,才能使从业人员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效地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来源:作者:日期:2009-10-30 我来说两句(0条) 【制定程序】 司法解释规定,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民主程序”究竟该如何操作,法律法规对此并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制定劳动规章制度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出草案 依据用人单位的管理、发展需要,着重考量在哪些方面需要予以规范,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可以组织有关人员或部门共同起草,必要情况下,应聘请专业人士协助起草。 2、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修改 3、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通过 如果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如设立意见箱,在制定规章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能充分体现在规章的制定过程、文本内容中。 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注意保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大会或者员工参与制定规章的证据,如在集体讨论、审议时要求职工参与并签名,保存建议信、意见书原件等。 4、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根据广东省劳动厅发布的《广东省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办法》,用人单位制定和修订劳动规章制度,在审议通过后,应当在15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给予回复,若三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劳动规章制度即行生效。 劳动规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时间应以是否符合本文前节【生效要件】中所述的三个要件为准,是否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并不影响规章的效力。但是,在遇到劳动纠纷需要适用劳动规章制度时,如果要同时证明规章生效的三个要件存在一定困难,那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的程序则有着较强的证明效力。有些仲裁员、法官,甚至抛却三个要件,而迳行发问用人单位是否有报送劳动部门审查、备案的证明。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定后立即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

机关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大全.doc

机关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大全 一、服务承诺制度 (一)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结合宣传部职能职责,制定本制度。 (二)本规定所称服务承诺制,是指对服务的内容、程序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按照承诺办事,承担承诺责任的制度。 (三)服务承诺遵循依法、诚信、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办事效率和公众满意度为目标 (四)服务标准 1、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负责地接好每一个电话,讲好每一句话,接待好每一位来访者,做好每一件事,干好每一天工作。 2、全面推行文明礼貌服务。推行规范的文明用语,工作中做到热心、耐心、细心;遇事不推、不拖、不卡、不刁难。 3、办理公务做到热情、周到,接待群众做到“来有问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树立文明形象。 4、工作人员对符合规定、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事项能立即办的随来随办,能当日办的当日办,一时不能办的也要限时办结。 5、为前来我部办事或咨询的人员当好向导,指明具体办事地点和联系人,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对难以解答清楚的问题及时与有关科室联系或向部领导请示。 6、主动为基层服务,热情接待每一位来机关办事人员,耐心解答问题,做好服务工作,使基层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7、严禁“有令不行、办事拖拉、吃拿卡要、态度刁蛮”现象的发生。 (五)应履行的工作承诺: 1、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受到冷落;

2、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积压延误; 3、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 4、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 5、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 6、不让违纪违法的行为在我身上发生; 7、不让单位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 9、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侵害。 (六)各科室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1、服务承诺不兑现的; 2、纠错态度不端正,整改措施不力的; 3、违背服务承诺的其他情形。 (七)本承诺适用于县委宣传部(含讲师团、文明办)机关各科室及全体在职干部职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联系电话:89632923。 二、学习制度 1、全体人员每月集中学习至少两次,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2、集中学习时要认真听讲,做好记录,不外出办事,不会客,讨论时要认真思考,积极发言。 3、坚持搞好自学,深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市场经济知识、业务知识和县委、县政府重要文件、县领导重要讲话等,并做好读书笔记。 4、认真参加党课学习及其他培训,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学习效果。 5、理论科负责学习计划的拟订,分管副部长负责招集、主持和领学。 三、工作制度 1、部长办公会制度。部长办公会由部长、副部长组成,必要时由部长指定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由部长主持并确定议题,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 2

公司管理制度方案

杭州千岛湖平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管理制度制定办法 公司的管理制度应该公司职能部门(工程部\会计部\经管部等\资料部\办公室)组织各部门编写,制度格式可以到书店买些制度文本模板作为参考,关键要了解公司目前是怎样操作的,以目前的情况下再改进一些。作制度的流程如下: 1)首先编写制度的目录(选择最重要的内容) 2)从书上找些样板作为格式要求,发放到各部门编写 3)职能部门审核修改后,送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会签; 4)按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再修改,并报总经理批准。 一、编制管理制度原则 服从于组织结构和规模的原则、简明化原则、系统化原则、锁链化原则、一般和特殊相结合原则。 二、编制管理制度要点 编制管理制度以做事为主线,以各部门、科室、班组、员工为点,以岗位责任制(包含岗位工作指引)、标准作业书、操作规程、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等为枝干构成一个平面,结合各部门和总则构成立体化的篇章。要站在公司和部门的角度来看问题,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表――要弄清公司总经理和部门经理每天、每月、每年应看的表,例如工程进度、费用等;要弄清公司各岗位每天、每月、每年应填、应报的表;要弄清公司各控制点每天、每月、每年应填、应报的的表。 会――要弄清公司总经理和部门经理每天、每月、每年应开的会,例如公司月经营检讨会、公司(半)月采购委员会会议、(半)年公司员工大会、周产供销协调会、月市场分析会等。

权――要设定人权、财权、物权、事权的管理权限,编制核准权限表。 计划和预算――公司的一切工作必须围绕着公司的年度策略、计划和预算来展开,制度的编制要为完成公司的年度策略、计划和预算服务,要弄清公司各部门每天、每月、每年有哪些计划,如何执行和追踪。 以下是制度管理与制度的格式参考: 制度颁布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使公司管理进步上台阶,各类管理制度流程形成规范化、统一化、标准化、流程化,特编制本管理办法来规定公司管理制度与流程、标准的拟定、审核与发布的方法。 2.适用范围 2.1公司的各种管理制度,包括管理制度、管理规定、管理办法、管理条例等。2.2质量体系类的管理制度与标准按质量体系“文件控制管理程序”执行文件的拟订、审批、编号、颁发与归档,可适当参考本管理办法。 3.管理职责 3.1办公室职责 1) 归口管理制度流程的颁布,负责对制度流程进行统一的审核管理; 2) 组织各业务部门对制度流程的拟订,负责对内容及格式的审核、文件编号管理,报送相关领导审批,在公司平台制度标签栏上挂阅读版本供各部门员工查询使用,并负责在公司公告栏上发“制度已颁发通知”。 3.2 各部门职责:负责制度的拟订与初审,送各相关部门会签后,报总经理审核。4.管理规定 4.1制度流程的拟订 4.1.1各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相应职能人员作为制度流程编写人。

规章制度类文件编制规范

规章制度类文件编制规 范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规章制度编制规范 一、规章制度的结构 (一)规章制度的结构一般由名称、题注、正文三部分组成。正文由总则、分则、附则等组成。 1、总则的内容主要包括:制定规章的目的、依据、原则、适用范围、应对的主要风险(可选项)等。 2、分则是规章制度的主体,应当内容详实,具有操作性,权责统一,其内容主要包括:制定机构及职责,执行规章制度的具体方式方法,详实的权利义务要求,责任追究及激励措施等。 3、规章制度附则内容主要包括:解释权、实施日期等。 (二)规章制度的文本格式

二、规章制度的名称规范 (一)规章制度的命名应当概括出制订规章制度调整的对象,命名应当完整、准确、简洁。 (二)规章制度命名一般结构为:单位名称+调整对象+名称类别(制度、办法、规定、细则)。 (三)某些规定性的规章制度,因为客观要求需要尽快增加新的内容,对原规章制度内容并不改变的,为避免因修订程序延误时间,可以制定“补充规定”。 (四)规章制度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或修订)机构、制定(或修订)日期。 三、规章制度制定目的和依据规范 (一)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和依据是规章制度的必备条款,应当在规章制度的“第一条”做出表述。 (二)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是指所制定的规章制度要获得的直接结果的高度概括。按照具体到抽象、直接到间接、微观到宏观、由近及远的顺序依次表述。 (三)制定规章制度的依据是指所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法律依据主要指依据的具体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制度规定,事实依据主要是指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规章依据的表述一般应采取以下方式: 1、涉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制度规定较单一,并间接涉及的,可以表述为“根据XX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如果涉及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制度规定的名称较多,或者是间接涉及的,一般不需列举,可以表述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XX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3、无直接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制度规定依据的,可以表述为:“为了……,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四、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规范 (一)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是指规章所适用的空间、人、行为和物。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原则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和履行劳动义务。”在《劳动法》中之因此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是由于国家制定的劳动法律、法规带有一定的原则性和普遍指导性,不可能具体到每个地区、行业、岗位,而最具体、最切合实际、最容易被企业和职工了解把握付诸实施的是“企业劳动规章”。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则是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延伸和具体化,是企业治理的重要依据,是企业职工行为的准则。企业制订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关系到国家的劳动法律能否得到准确的贯彻执行,关系到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否会因此发生劳动争议。因此,劳动部公布了《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7]338号),这也是国家规范企业“劳动规章制度”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仲裁实践中我们认为,一部完整规范的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应符合两个差不多条件:一是内容合法,即符合法律、法规,公平,不具有欺诈、协迫或乘人之危等内容;二是程序民主,即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应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为实现上述目的,企业制订劳动规章制度应坚持以下原则: 1. 遵守《劳动法》的原则。《劳动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制订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一切违抗《劳动法》确立的差不多原则的内容差不多上无效的。此外,违抗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法律的内容,也差不多上无效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因此,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制订也要贯彻“以思想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需要专门讲明的是,法律能够设定处罚权,行政法规按照法律授权能够设定部分处罚权,地点法规也能够设定部分处罚权,规章(包括行政规章和地点规章)则无权设定处罚权,只能在权限范畴内,依据法律、法规,将已有的

制定规章制度的原则

制定规章制度的原 则 1

制定规章制度的原则 【篇一: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全鑫建设有限公司 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鑫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全鑫公司规章制度体系,使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审核、发布和备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促进依法治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鑫公司制定、修改、废止全鑫公司规章制度及其相关活动。下属子公司、分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和废止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规章制度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科学、合理地规定全鑫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全鑫公司内部的管理秩序。 第四条规章制度制定应当从公司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遵循合法、利于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制度的制定应对遵循以下原则

(一)制度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鑫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维护全鑫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制度要即能对集团经营管理的漏洞进行有效控制,同时又能满足公司商业模式对时间的要求,起到保障、推动公司经营,管理的目的。 (四)制度要做到言不烦、简练易懂、表意准确无歧义,形成全面、清晰的,便于操作的行为标准和行动指南,科学合理地规定法人及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和企业员工的权力、责任、业务和利益。 (五)上层级管理制度效力高于下层级制度,下层级制度不得与上层级制度相抵触,发生抵触是下层级制度无效。 第二章规章制度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由全鑫公司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规范全鑫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名称包括“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决定”、“指导意见”、“操作规程”等。 “规定”是指对全鑫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作的程序性的规定。“办法”是指对全鑫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某一方面作的具体规定。

学校制定规章制度的基本原则

学校制定规章制度的基本原则 制约:行政合理性原则?各个国家都发展出相应的原则对自由裁量权进行制约,这些原则主要体现为行政合理性原则。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学生权利意识不断高涨,人们不再将学生视为消极、被动的受教育者和被管理者,逐渐承认他们在进入学校之后仍然享有各项公民权利。因此,要求学校的行为符合行政合理性原则也是对学生权利日益重视的体现,是教育法治发展的必然要求。?行政合理性原则不像行政合法性原则所要求的那样彻底和严格,否则自由裁量权将失去存在意义。在制定校规校纪时,学校如何才能够把握好适度的自由裁量权呢? 首先,学校在制定校规校纪时,动因要符合目的,比如制定校规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教育和管理学生、维持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而不是为了歧视某类学生或剥夺某些学生的权益。?其次,学校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时,应当考虑该制度相关的合理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究竟哪些是相关因素、哪些是不相关因素,应当根据每一个具体制度或事项决定,并没有绝对不变的说法。如在制定学生升降级、分流等制度时,学生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性向评价以及学生本人的志向等因素就是相关因素,而学生的容貌、衣着等则可能是不相关因素。?最后,学校在制定校规时还要做到合乎情理,兼顾学校教育目标的实现和保护学生的权益。在制定的校规可能对学生的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将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 概念:学校自由裁量权?学校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也会遇到合理性问题。学校是一个以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为主要目的的组织,为了使其积极主动地完成教育目标,法律需要赋予它相当多的自由裁量权,即学校对很多事务享有自由判断并作出决定的权力。学校在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时,可以根据自己对这些问题的理解和判断做出规定,一般都不涉及违法的问题。 应当提倡:学生参与制定规章?无论公立学校还是民办学校,虽然学生没有法定的权利参与制定校规校纪,但从学校民主的角度考虑,允许学生参与讨论制定与自己有关的规章制度,既能更好地反映学生的意见,使规章制度符合现实,实施起来也会减少学生的心理抗拒,是应当提倡的。 加强高校规章制度建设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更新观念,提高认识是前提。 高校行政工作实质上是为教学和科研工作服务,为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服务。作为高校行政工作重要依据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制定程序上,都应体现这一理念。新时期,高校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应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维护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权利和利益出发,以提高行政工作的水平,特别是推动新组建高校的实质性融合和跨越式发展为目标。 对于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校的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都要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必须从战略的意义上对待。在遵循依法治校原则的前提下,既要强调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又要强调保障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权利;既要强调规章制度实体内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又要强调制定程序的正当性。 (二)规范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是关键。 目前,高校的规章制度一般都是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起草,法制工作部门负责审查,经校长(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学校公布施行。因此,规范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涉及起草、审查、审议与决定以及公布等诸多环节。 首先,起草工作最具基础性,对于保证规章制度草案的质量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在起草工作开始前,起草部门应当对拟起草的规章制度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学校也应按期编制计划。只有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充分,各方面条件都比较成熟的规章制度项目,经批准并列

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

公司制定规章制度的目的 篇一: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作用 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作用 一、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好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运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三、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来讲服从规章制度,比服从主管任意性的指挥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规章制度能满足职工公平感的需要。 四、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及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 篇二:公司规章制度的目的 目的 为了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张及破球公司利润最大化的总体要求,应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及岗位流程,合理配置人员,充分发挥“三定”的有事(定岗、定编、定员),挖掘人力资源的潜力,能力切实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逐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应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完成全年任务指标。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公司生产一线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警钟长鸣,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岗位手册,切实做到严格遵守。第五条自觉维护公司形象,爱护集体荣誉,增强内部团结。 第六条牢记公司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加强与公司共荣辱意识,时刻明白唇亡齿寒的道理。 第七条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杜绝损公肥私,贪污腐败时间发生。 第八条公司生产一线的员工在岗上、公司提供的生活区及工作区内严禁饮酒、赌博。第九条质量是企业的第一生命,要通过科技手段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严把质量关。第十条员工在离职前,要做到三思而行,对公司的相关机密有保密责任,离职员工,公司将不再录用。 第十一条通过日常考核与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提高高层、中层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是公司高层、中层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 篇三:公司规章制度的意义 公司规章制度的意义 公司规章制度在处理企业和员工的纠纷中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仅凭“感觉”来处理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是不行的,而现实中往往又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所以企业不仅要有自己的规章制度,而且要结合企业的自身实际制定具体便于操作的规章制度,并依法向员工公示。保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规范》(20xx年修订版)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规范》(20XX年修订版) 目录 一、规章制度对企业的重要性 二、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误区 三、制定规章制度的法律依据 四、规章制度的制定流程 五﹑规章制度的公示方法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内容合法且依法进行公示的,对劳动者行使日常管理权,维护用人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法律文件。 一、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1、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行使日常管理权的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是其“用工自主权”的体现。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法律”,贯穿于用人单位的整个用工过程,是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合同解除权的重要依据。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进行处罚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但规章制度的缺失或者不合法(以至于不具有法律效力),将导致用人单位无法对员工进行合法有效的管理,公司运行将会陷于困境。 2、规章制度在劳动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规章制度是否向劳动者公示可直接决定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胜败。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规章制度只有向劳动者公示才对劳动者产生约束力。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往往以其不知道规章制度的内容为由主张规章制度未公示,用人单位也往往无法提供已经公示的证据,很多企业本应该胜诉的案件最终败诉问题往往就出在这里,员工的违纪行为本已经达到了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但是员工称不知道有这个制度,公司也无法证明曾向员工公示的证据,最终导致案件败诉。 二、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误区 在实施制度化建设过程中,企业需要防止一些误区。 1、大而全,很多企业喜欢模仿别人,甚至把一些同行业比自己优秀的企业的规章制度照抄照搬过来,这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问题的关键是他们“生吞活剥”,毫不消化地“全盘接收”,而不能有效结合。 比如,笔者曾经遇到过这样一家食品企业,把一线品牌的规章制度、管理报表不加修改地全部照搬过来,结果造成制度没法实施。为何?制度有人制定,但缺乏相关部门及人员监督执行,也就是缺乏执行的管理平台,给营销人员下发了很多管理表格,但也因为缺乏相应的管理部门及其人员跟进,造成表格无人查看及考核,以致造假风盛行。三个月后,这套管理表格工具全部作废,可谓劳神伤财,白白浪

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意识,规范组织纪律,经支部研究报局党组同意,特制定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 一、党支部党风廉政制度 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政治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局《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以下党风廉政责任制。 1.支部党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勉,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党支部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每年向局党总支书面报告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3.支部党员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禁假公济私、化公为私;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要襟怀坦白、奉公守法,严禁以权谋私、违法乱纪。 4.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5.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外出审

批制度、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6.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凡是违反党纪的行为,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二、党支部发展党员制度 发展党员制度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制度,发展党员的申报制度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制度。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建设是把好党员的入口关、质量关和纯洁党员队伍的重要措施。 (一)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度 1.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条件成熟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至少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载入考察表。 2.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3.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制定的文件,并做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规范.doc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规范 【管理制度】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规范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行使日常管理权的法律依据,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法律”,贯穿于用人单位的整个用工过程,是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合同解除权的重要依据。 一、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二、民主程序是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未经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无效。 三、“民主程序”不是指一定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开会表决同意,而是一定要平等协商。

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过程中,以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平等协商方式尊重劳动者意见的程序就是“民主程序”。 四、用人单位有权利拒绝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提出的方案与意见。用人单位拒绝方案意见但有与劳动者平等协商的过程,一样是“民主程序”。 五、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没有公示或告知劳动者,该规章制度对其无效。 六、规章制度中规定其“最终解释权”属于用人单位的无效。 七、人民法院有权审查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规章制度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无效。

八、人民法院有权审查规章制度的合理性。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超越合理权限对劳动者设定义务,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合情合理也是规章制度有效的条件之一。 九、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同优先规章制度适用。 十、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用人单位往往套用所谓知名企业的“模板”。企业间的差异是如此之大,套用行为是在制造潜在的劳动纠纷。 企业行为规范开发1 企业行为规范开发 在CIS中,企业理念是灵魂,视觉识别是理念静态的表现,行为识别是理念动态的表现。企业这个法人如同自然人,一言一

建立安全规章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建立安全规章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许多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建立不完善,并且未遵循本单位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从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无章可循,出现经常性的违章行为,导致各类事故的发生。因而,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就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安全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国家有关生产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行动指南,是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防范生产、经营过程安全生产风险,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措施。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规章制度建设有明确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二条“所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单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所以,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明确的生产经营单位的 法定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生产经营的目的就是追求利润,但是,在追求利润的过程中,如果不能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秩序就不能保障,甚至还会引发社会的灾难。客观上需要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工艺过程、机械设备、人员操作进行分析、评价,制定出一系列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控制措施,以保障生产、经营工作合法、有序、安全地运行,将安全风险降到最低。在长期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经营单位积累了大量的安全风险防范对策措施,这些措施只有形成安全规章制度,才能有效地得到继承和发扬。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保护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手段。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因此,只有通过安全规章制度的约束,才能防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随意性,才能使从业人员进一步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有效地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章守纪提供明确的标准和依据。 (焦油加工项目部:赵文明)

企业为何要制定规章制度

企业为何要制定规章制度 常言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其实说的就就是公司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在我们的工作当中应该无处不有。小到个人职责,大到公司规章,应该随处可见。特别就是我们在工作中如若没有一个规范与标准的话,您的责、权、就没有办法量化,就没有您价值的体现,同样一件事,若有不同的人去做,所做的过程及结果肯定就是不一样。所以说任何事都必须有一个标准,让所有的人围绕着一个标准去做,所做的过程及结果都就是一样,这才就是真正的管理。 为什么要讲规章制度呢?因为企业大了机会也多了,同时,问题也多了,“人”的因素也会越来越多。用规章制度实现非人化管理,就会产生3方面的好处。首先,把智慧凝结下来。其次,解放了经营者。最后,实现规范化运作,抑制了人为因素。 公司的规章制度就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它的作用就是规范公司所有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经营过程的正常秩序。它体现的就是企业所有者、管理者的意志。 从狭窄思维出发,可以认为规章制度就是管职工的,但从更长远的眼光瞧,缺乏必要的、合理的规章制度的管理,企业就是不能生存发展的。因此,规章制度既保障企业的利益,也保障职工的利益。如果从后一个观点来瞧问题,我们就可以支持并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了。 在公司实施规章制度前,还应当有一个必须的程序,也就就是今天给各位培训的目的,也就就是“告知”。公司制订了规章制度,在实践中也确实有这种情况,规章制度制定后,锁进领导的抽屉,大部分职工都不知晓,用职工并不知晓的规定来处罚职工就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不知者不罪”。所以通过今天培训后,我们干部要认真的去瞧,不但要瞧还要投入,去运用这个工具,有义务让您团队的每一个成员都理解,都知法,这九个程序在20号前人力资源部会抽调各部门的员工进行考试,您的员工没考好证明您本人也没有学好,也给您记上一笔,作为对您考核的一个依据。 有一个故事,说七个人曾经住在一起,每天分一大桶粥。要命的就是,粥每天都就是不够的。一开始,她们抓阄决定谁来分粥,每天轮一个。于就是每周下来,她们只有一天就是饱的,就就是自己分粥的那一天。后来她们开始推选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出来分粥。强权就会产生腐败,大家开始挖空心思去讨好她,贿赂她,搞得整个小团体乌烟瘴气。然后大家开始组成三人的分粥委员会及四人的评选委员会,互相攻击扯皮下来,粥吃到嘴里全就是凉的。最后想出来一个方法:轮流分粥,但分粥的人要等其它人都挑完后拿剩下的最后一碗。为了不让自己吃到最少的,每人都尽量分得平均,就算不平,也只能认了。大家快快乐乐,与与气气,日子越过越好。实际上,轮流分粥就就是七个人总结经验教训后订出的一项制度。 故事在最后有个点评说:同样就是七个人,不同的分配制度,就会有不同的风气。所以说不同的制度会导致不同的后果。可见一个好的规章制度不但能化解集团内部矛盾,更重要的就是把集体智慧凝结下来,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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