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案例分析

土地流转案例分析
土地流转案例分析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案例分析和突破

案例1:

2000年3月,某村村民王某,将自己位于本村北大路旁的5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以5000元的价格转让给本村李某父亲,之后李某之父一直耕种该承包地。2001年6月李某之父又用这5亩承包地互换了本村陈某位于南头的5亩承包地,互换双方及王某三方又签订了承包地互换协议,此后李某家耕种该土地7年之久,在此期间三方共守约定没有出现争议。2004年,李某之父因病去世。2008年秋,因机场建设需要,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征用了李某从陈某家互换来的5亩承包地,并付给一定的征用补偿。但陈某看到政府补款时,他称承包地互换违法,阻挠李某领取该地的补偿费。为此,李某诉讼法院要求确认与陈某的互换协议有效,同时享有该5亩承包地的征用补偿款。

【法庭审理与判决】

原告诉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2条之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以及该法第34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满足上述条件下可以进行转让和互换,即本案2001年6月原告之父用转让而来的这5亩承包地互换了被告位于南头的5亩承包地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而且互换双方当事人即原告之父、被告及王某又签订了承包地互换协议,是三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依《合同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故此互换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此后原告家耕种该土地7年之久,期间没有出现过任何争议。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之规定,“承包人享有下列权利:(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第43条之规定:“承包人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故原告作为承包地的实际占有者占用土地7年之久后,在承包地依法被征用时是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被告辩称,原告之父虽然与被告签订了互换协议,是真实意思表示,但根据《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据此原告之父和被告之间的互换行为应当依法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没有合法进行登记的互换行为是无效。既然行为无效,再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

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故依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原告应当返还被告位于南头的5亩承包地,所以由此所得的收益理应归于被告所有。

最后,法院认为,原告之父与被告之间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地的互换行为,是自愿流转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合法有效的,没有登记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及《物权法》第129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一项用益物权,遵循的并非是登记生效主义,而是登记对抗主义,故即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未经登记亦有效,这也可以在《物权法》第127条第一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得到验证,故法院最终判决原告之父与被告承包地互换协议有效,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南头5亩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及征用土地补偿款。

【评析】

本案是一起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案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的前提条件下,在不改变所有权和主体种类与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受让人的行为。在此案件中,有如下法律要点要解决:

第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问题依据土地承包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最基本方式,也是最主要方式。而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推进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土地规模经营,加快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为适应这一快速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也各式各样了。从法律学理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1、原始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的方式进行承包,承包人于合同成立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本案中村民王某位于本村北大路旁的5亩承包地和本村陈某位于南头的5亩承包地就是基于原始取得方式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继受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依法从原始取得的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因承包人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案中,村民李某之父1998年3月从村民王某处取得本村北大路旁的5亩承包地是通过转让方式取得。2001年6月李某之父用这5亩承包地互换了本村陈某位于南头的5亩承包地,因而取得了位于南头的5亩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004年李某之父因病去世,李某作为继承人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其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了位于南头的5亩地。第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登记制度问题随着我国《物权法》的颁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动产物权地位得到确认,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是物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登记最主要功能是对物权的设立、变更及消灭而产生公示公信的作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8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登记限于互换和转让的方式,而转包、出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主体没有发生改变,故不必申请登记。互换、转让方式流转的登记是一种申请行为,也不强制当事人登记,没有登记只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事实上,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公示方法的登记制度存在许多问题,从行政主管部门的登记册上是很难反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真实状况。实际操作中,本村村民之间的土地流转是自由的,流转的主体很少会主动要求进行登记的,而作为发包人在一定期限内如果没有持合理理由站出来反对的情况下,流转主体一般就这样固定下来。因为,农村是一个大集体,一个村(大队)一般是30至50户人家,本村内的土地承包情况,几乎每户人家都知道,这几亩田地是谁家的,谁家的田地有互换情况,谁家的田地转让给哪家,他们都了如指掌。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制度对农民来说,既然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再去登记也没有什么含意。基于以上事实,本案中,除村民王某位于本村北大路旁的5亩承包地和村民陈某位于南头的5亩承包地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能会有原始登记外,其他继受取得如:村民李某父亲1998年3月从村民王某处取得本村北大路旁的5亩承包地;村民李某父亲2001年6月从本村陈某处互换取得位于南头的5亩承包地;2004年李某作为继承人从李某之父处继承取得位于南头的5亩地的流转方式的主体变更一般都不会到行政主管部门主动申请变更登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8条也规定……,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而本案中不存在善意第三人的情况。

第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中转让、互换的效力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

土地承包法》第37条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该法条强调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人同意。经发包人同意没有强调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言下之意就是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而实践中大部分都是这么操作的。再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3条之规定,“承包人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这里增加了一个但书,扩展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也就是说,没有经过发包方同意或者发包人不同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行为都不必然导致无效,只有发包人有正当理由不同意的情况之下才能认定无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0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人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第40条规定,“承包人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6条之规定,“承包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人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本案中,村民王某位于本村北大路旁的5亩承包地和村民陈某位于南头的5亩承包地,在依法原始取得合同约定地块的承包经营权后,完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所以,1998年3月,村民王某和李某父亲就本村北大路旁的5亩承包地的转让协议有效;2001年6月,村民陈某将其依法承包经营的位于南头5亩土地与李某之父受让于王某位于本村北大路旁5亩承包地互换,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虽然没有证据证明已经发包方同意,但是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发包人的行使撤销权的限期已过。又根据2009年5月份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规定,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由此更进一步地限制了合同无效的情形。因此,本案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协议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协议,是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都是合法有效的。第四,土地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后补偿主体的问题从直接的法律依据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之规定,“承包人享有下列权利:(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第43条之规定,“承包人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42条之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

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第132条之规定,“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以上规定,适用本案可以理解被李某家耕种该土地7年之久,对承包地已有较大投入,使承包地的使用价值有了较大改善与提高的,在土地被依法征收后是完全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土地补偿费是给予土地所有人和用益物权人(承包人)的投入及造成损失的补偿,应当归土地所有人和用益物权人所有。

综上,本案中,李某之父先基于转让协议取得王某位于本村北大路旁的5亩承包地,后基于互换协议取得陈某位于南头的5亩承包地,2004年李某作为继承人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位于南头的5亩地。所以,当2008年秋因机场建设,有关部门需要征用南头的5亩地时,对于依法享有这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李某来说,应当得到相应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因此法院的判决本律师认为是正确的。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几年来,我省、市一直把搞好土地有序流转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稳定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对依法推进土地流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作为一名乡镇农办人员,为深入了解我镇土地流转情况,于2011年3月15日—2011年3月22日对我镇辖区内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为期7天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镇辖区内土地流转的现状 截止2010年末,全镇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7417公顷,涉及943个农户,分别占耕地面积的10.8%和总农户的11.2%。其中流向种养大户和龙头企业的为173公顷,占流转总量的2.3%;流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178公顷,占流转总量的2.4%;流向农户的7068公顷,占流转总量的95.3%。在土地流转总量中转包的5599公顷,出租的742公顷,互换的37公顷,转让的660公顷,入股的178公顷,其他形式的200公顷,分别占流转总量的75.5%、10%、0.5%、8.9%、2.4%、2.7%。流转的土地中自发流转的6897公顷,占流转土地的93%;流转出的土地主要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占流转总量的80%以上,种植经济作物和蔬菜占流转总量的10%左右。流转期限以中短期为主,5年以下流转面积占88.4%,5~10年占4.3%,10年以上占7.3%。由于我镇采取土地入股等形式,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数粮大户,搞土地规模经营,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发挥了规模效益。一是促进了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通过土地入股流转,使农村土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有能力经营的农民集中,实现了土地规模经营。二是实现了转移劳动力和农民增收双赢。农村土地流转后使一些会手艺、头脑活、善经营的农民摆脱了土地束缚,或打工,或经商,服务于二、三产业。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又活跃和繁荣了城乡经济,加快了小城镇建设步伐。三是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通过成立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规范土地流转操作程序,加快土地流转进程,采取公司+流转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形式,吸引大量社会资本投向农业,促进了先进生产技术、现代装备、现代管理在农业领域的运用和推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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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分析 国家出台多项政策法规鼓励和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迅速,有效地推动了农业供给侧改革、为乡村振兴打下基础,但在土地流转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和风险。本文调研大丰区土地流转现状,认为土地流转取得了不俗的成果,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等现象,并对如何更好推进土地流转提出了措施建议。 标签:大丰;土地流转;农业供给侧改革;措施 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速度加快、趋势向好,土地流转可盘活农村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国家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和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都提出,要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2014年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经营的意见》。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要求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土地承包关系延长三十年保持不变,为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提供坚强的政策保障。大丰区位于江苏沿海中部,是江苏省面积最大的城市区,近年来,大丰坚持将农村土地流转作为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收入的新抓手,效果显著、成果斐然。所以,调研大丰地区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总结其做法、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探讨推进大丰地区农村土地流转的措施、建议,不仅有助于大丰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对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重要意义。 一、大丰区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情况 大丰区拥有农用地287.7万亩,其中耕地面积154.33万亩,现有农户20.74万户,农业人口50.29万人,人均耕地面积3亩余,为江苏省之首。迄今,已超50%耕地面积进行了土地流转。 (一)主要做法 1.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保障。扎实开展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深入推进“三权分置”改革,并专门出台大丰区《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的意见》,制定四项措施:严格执行土地流转政策;严禁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严格规范土地流转手续;严明土地流转工作纪律,保障农村土地流转顺利进行。 2.制定农村土地流转资金扶持政策。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安排专项奖补资金,对农村土地流出方、组织者、流入方进行补偿,激励和调动各方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近年来,已兑现土地流转奖补资金1885万元、家庭农场奖补资金349万元,其中区级奖补资金分别达1330万元、27万元。 3.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土地流转。鼓励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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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有限公司等,流转的土地主要为林地。互换形式主要为农村居民建房用的宅基地。转包形式主要为外出务工人员承包经营的耕地请亲朋好友代耕和跨区域连片种植烤烟的农户。实践证明,农村土地流转是流出方、转入方"共赢"及社会效益显著的好事实事。流出方在保证承包土地收入的同时,可以放心地务工经商,部分农民还可以在租用土地的企业或大户里打工,增加务工收入。转入方对转入的土地,在经营期内,可以充分整合自身的技术、信息、资金优势,放心大胆的进行投资开发,形成适度规模经营,辐射带动周边区域生产的发展,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同时,通过土地流转,使土地相对集中,减少了田土边界纠纷矛盾隐患,引进工商资本和社会闲散资金及先进的农业理念进入农业领域,解决农业资金"瓶颈"问题,增强现代农业发展理念。 二、我县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县农村土地流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益,但流转不畅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农村土地抛荒现象在各地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流转的市场机制不健全。总体来说,我县的农村土地流转基本上是农户间的自发流转。虽然县外的几大公司租地面积达10多万亩,但也存在着合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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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有效性、技术方案及行业政策进行具体、深入、细致的技术论证和经济评价,以求确定一个在技术上合理、经济上合算的最优方案和最佳时机而写的书面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是要求以全面、系统的分析为主要方法,经济效益为核心,围绕影响项目的各种因素,运用大量的数据资料论证拟建项目是否可行。对整个可行性研究提出综合分析评价,指出优缺点和建议。为了结论的需要,往往还需要加上一些附件,如试验数据、论证材料、计算图表、附图等,以增强可行性报告的说服力。 可行性研究是确定建设项目前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工作,是在投资决策之前,对拟建项目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论证的科学方法,在投资管理中,可行性研究是指对拟建项目有关的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等进行调研、分析比较以及预测建成后的社会经济效益。在此基础上,综合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财务的盈利性,经济上的合理性,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应性以及建设条件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从而为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投资可行性报告咨询服务分为政府审批核准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融资用可 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核准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侧重关注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影响;融资用报告侧重关注项目在经济上是否可行。具体概括为:政府立项审批,产业扶持,银行贷款,融资投资、投资建设、境外投资、上市融资、中外合作,股份合作、组建公司、征用土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等各类可行性报告。 报告通过对项目的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资金筹措、盈利能力等方面的研究调查,在行业专家研究经验的基础上对项目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进行科学预测,从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客观的、可靠的项目投资价值评估及项目建设进程等咨询意见。 可行性研究报告大纲(具体可根据客户或法改委大纲进行调整) 为客户提供国家发委(甲乙丙)级资质 专业编写: 土地流转项目建议书 土地流转项目申请报告 土地流转项目环评报告 土地流转项目商业计划书 土地流转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土地流转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土地流转项目规划设计咨询 土地流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19年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现状与发展趋势预测-15页文档资料

2015-2022年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现状调研分析及发展趋势报告 报告编号:1577590

行业市场研究属于企业战略研究范畴,作为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咨询服务,其研究成果以报告形式呈现,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一份专业的行业研究报告,注重指导企业或投资者了解该行业整体发展态势及经济运行状况,旨在为企业或投资者提供方向性的思路和参考。 一份有价值的行业研究报告,可以完成对行业系统、完整的调研分析工作,使决策者在阅读完行业研究报告后,能够清楚地了解该行业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趋势,确保了决策方向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中国产业调研网Cir基于多年来对客户需求的深入了解,全面系统地研究了该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从而更好地把握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

一、基本信息 报告名称:2015-2022年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现状调研分析及发展趋势报告 报告编号:1577590←咨询时,请说明此编号。 优惠价:¥6480 元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网上阅读:http://cir/R_JianZhuFangChan/90/NongCunTuDiLiuZhuanFaZhanQuShiYuCe FenXi.html 温馨提示:如需英文、日文等其他语言版本,请与我们联系。 二、内容介绍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逐步形成,农村土地价值稳步上升,农村资本市场规模显着扩大。农村土地使用权资本化将给每个农村家庭直接带来财富增值。 据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2019-2022年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现状调研分析及发展趋势报告显示,保守估计,农地使用权资本化价值达10万亿元以上。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逐步形成,农村土地价值稳步上升,农村资本市场规模显着扩大。根据中国社科院调查,农地整体租金水平是每亩每年290元。按5%的平均收益率计算,每公顷耕地(仅用于农业项目)的价值约8.7万元,由此可以初步推算出我国18亿亩耕地的潜在价值为10.44万亿元。实际上,随着土地租金的逐年增长,以及未统计在册的土地,全国农村资本市场规模更大。 2019-2019年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行业市场规模 中国土地流转面积快速增长。近几年中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快速增长,2019年约为6372 万亩,仅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5.2%。截至2019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03亿亩,比2019年底增长18.3%;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0.4%,比2019年提高4.7个百分点。流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达5833万户,占家庭承包农户数的25.3%,比2019年上升2.4个百分点。有8个省市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比重超过35%,分别是:上海71.5%、江苏58.4%、北京52.0%、黑龙江50.3%、浙江4 8.0%、安徽41.0%、重庆39.7%、河南37.1%。

农业扶贫工作情况汇报.doc

农业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8年10月26日,在全县精确扶贫培训会议召开后,我厅组织专人前往精确扶贫工作现场,他的家乡华师村,对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现在我们将简要报告我们打算采取的谅解和援助措施如下1:基本信息 何的故乡华实村共有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050人,扶贫人口36户:146人。连村有553亩水田、3300亩山地、30个池塘、4000米水渠和4000米水泥路 村的主要产业是水稻:种植西瓜和哈密瓜,没有其他资源优势。 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全村共有两台变压器,20XX年后实施电力改革,实现家庭用电 水库30座,水泥硬化8座 电视信号全部给住户,但没有广播,也没有村卫生所。 全村学龄儿童都已入学。 2:主要困难和问题 1:落后的工业发展严重制约了村民脱贫致富。 村水稻种植基本处于传统农业阶段,品种少,产量低,效益差。种植水稻不可能摆脱贫困,村民种植的热情也不高。 除了种植水稻,村民们种植西瓜已经超过10年了:哈密瓜的好处也越来越差。 2:基础设施不完善,所需资金缺口大。

仍有5个村民小组无法使用水泥道路。除了通过“一件事,一次讨论”解决几万元外,其余的都不到70万元。 800米的运河年久失修,需要20万元的资金。 在十多个未硬化的池塘中,有三个急需防渗和防漏维护,需要资金12万元。 3年:劳动力素质不高,应大力培训村民劳动技能。 无论是发展农业还是出口劳务,都需要系统的劳动技能培训。然而,这个项目是非常复杂的,它是绝对必要的摆脱贫困和变得富有。 3:扶贫计划 精准扶贫小组进入村庄进行深入了解后,正在采取有效措施系统地帮助村庄。作为依托单位之一,我局决心全力以赴,服从团队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充分发挥自身应有的作用,拟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大力气 1年:根据工作队的统一安排,我办将通过结对帮扶的方式帮助3-5户贫困家庭脱贫。 2年:尽一切努力为改善村庄的基础设施建设作出贡献,每年为村庄筹集部分建设资金,力争在三年内从根本上改善村庄的道路和水利设施 3年:引进新的工业技术和品种,促进农业发展 每年支持村内10户以上农户作为特色产业龙头企业的生产基地,引进美国海蒂种植和中药种植,实行技术指导和产品销售相结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研究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及研究 我国是农业大国,绝大多数人口在农村,农民、农业、农村问题 是否得到解决关系到中国经济的发展。当前在我国农村,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仍然是土地,土地制度的合理设计和健康运行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所在,而土地问题中的核心和关键就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对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率、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增长速度呈加快趋势,但总体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效率,进而成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一个瓶颈。是理论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结合近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况、存在的问题及成因的研究分析,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探索研究。 (一)、1982 年《宪法》第10 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与此同时中央政策也对承包地流转作出了禁止性的规定,该阶段为禁止流转阶段 (二)、1984 年中央一号文件《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 __》规定:“鼓励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集中。社员在承包期内,因无力耕地或转营他业而要求不包或少包土地的,可以将土地交给集体统一安排,也可以经集体同意,由社员自我找对象协商转包,但不能擅自改变向集体承包合同的内容。”同时也规定了:“自留地、承包地均不准买卖,

不准出租,不准转作宅基地和其他非农业用地。”这阶段为逐步承 认流转阶段 (三)、xx年8 月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 __常委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 __农村土地承包法》,于xx 年3 月1 日起施行,该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正式确立,并对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 条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此原则性的规定保证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长期性和稳定性,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创造了良好的前提条件。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此作出了规定,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进行出租、转包、转让、互换或其他方式流转。此规定充分的体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法律的保护。此阶段为正式确立流转阶段 (一)、转包。转包是指转包方在有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 在的前提条件下,在承包期内以一定期限依法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或其他织从事农业生 产经营的行为。 (二)、出租。此方式是现在最常见的流转方式,因农村劳动力 大量转移到城市,造成农村人口的流逝,很多农户无法耕种自家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他人,此处“其他人”不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经验材料

针对目前农村土地撂荒、种植收益低、地块分散、农业发展规模小的问题,**市致力于破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难题。在不断实践探索中挖掘出六种行之有效的“**模式”,有力地破解了粮食再增产难题,激活农村土地资源,推动土地经营权流转,开创一条又一条“点土成金”的秘诀。 一、健全交易平台,规范土地流转 为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市相继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机构,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至2014年12月,共建有15个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机构,其中2个县、镇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4个县(区)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 11个镇级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初步形成了“镇级交易,县级服务”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据不完全统计,全市通过县(区)、镇级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和服务中心,发布土地流转信息6000多条,指导签订、签证和备案规范的流转合同8600多份。 二、创新“* 。 股权,让农民当股东”的流转模式,动员农户以土地或资金入社,流转土地980亩,全部种植双水稻,冬种马铃薯520亩,年产粮食达121.3万公斤,产值360多万元。2014年,李燕萍被授予“2014年度全国种粮大户”称号,是自治区获此殊荣的7位种粮大户之一。(四)“土地租赁”模式 新型经营主体以支付现金或稻谷等实物的办法,租赁农民土地发展粮食生产,目前这种方式比较普遍。如钦南区康熙农业种养专业合作社,采用这一模式创立了全市首个千亩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基地;浦北县小江镇和平村曾波,租赁水田250亩种植水稻,荣获自治区政府授予“2013年全区种粮大户”称号。 (五)“无偿供地”模式 没有种植早稻计划的农户,将水田无偿提供给新型经营主体种植早稻,下半年由经营主体犁耙好田后交还农户种晚稻作为补偿,既减少合作社、种粮大户租金成本,又稳定粮食种植面积。这也是**年丰合作社主推的模式之一,对部分早稻不耕种,仅耕种晚造的农户,为防止丢荒,农户交田给合作社耕种,合作社给予每亩300元的托管费给农户,晚造再交回农户自己耕种。2014年以来,**市通过这种模式季节性流转水田5万亩发展早稻。 (六)“农机代耕”模式 发展农机作业服务组织,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为种粮大户提供“代育秧、代耕田、代插秧、代防治、代收割、代加工”的全程机械化代耕服务,解决了田块无人耕种、管理粗放的问题,同时也降低种植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实现规模化、机械化、标准种植。灵山县那隆镇塘表村韦瑞光联合韦赐宗、邹沥等9名农机手成立了灵山县信诚农机专业合作社,通过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在农业部门的指导下,采取秧托培育适龄机插壮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病虫害防治技术,积极为农户提供机耕、机插和机收水稻面积2500多亩,被评为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同时,韦瑞光还通过租赁撂荒地块和耕作劳力少的农户的土地,“小块并大块”,开展机械化、规模化种植水稻750多亩,被自治区政府授予“2013年全区种粮大户”称号。 三、农企三赢互利,共享流转成果 农村土地流转对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明显,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引进现代农业企业,形成规模经营的优质高效农业生产模式,既盘活了土地又富裕了农民,这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的有效手段之一。 (一)土地流转农民得实惠 作为**市第一家成立的甘蔗专业合作社——2009年4月注册成立灵山县陆屋兴达甘蔗生产专业合作社,创建了在产业发展上实行的“一包五统”经营模式和推行党员“联动、发动、带

土地流转现状社会调查报告

土地流转现状社会调查报告 坚持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流转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三权分离的原则。即在稳定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经营者使用权三权分离,明确所有权,稳定 村位于中部,325省道穿境而过,距镇政府3公里,距大峡谷旅游区7公里。全村辖6个村民小组,484户,人口1607人,劳动力743人,外出务工224人,其中:乡外县内52人,县外省内110人,省外278人。全村农用地总面积7427亩,其中:耕地1778亩,园地2697亩,林地2952亩。外出务工收入55万元,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806元。主导产业为茶叶、蔬菜、旅游和生猪养殖,年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为763万元。 一、村土地流转现状 到年底,全村土地经营权流转604亩,占全村耕地总面积1778亩33.97%,流转土地农户183户,占全村总农户数484户的37.81%。其中:大宗土地经营权流转四起,流转土地农户153户,占全村总农户数484户的31.61%,流转土地面积580亩,占全村耕地总面积1778亩32.62%;农户之间零星的土地经营权流转30户,占全村总农户数484户的6.20%,流转土地24亩,占全村耕地总面积1778亩的1.35%。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形式主要为为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土地经营权流转后的用途为农业用地。二、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特点

1、大宗土地经营权流转已开始起步。从年至2011年村委会班子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国家出台的农 村土地流转政策,解放思想,结合村情,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抓住机遇,深入到户宣讲土地流转政策。先后引进现代农业展示园、御景园、脱景园和兴农蔬菜专业合作社等企业实体,落户村,形成了“三园一社”以土地流转为为基础,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格局。大宗土地经营权流转四起,流转土地580亩,占全村耕地总 面积1778亩的32.62%。涉及农户153户,占全村总农户484户的口31.61%。 2、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增加。村大宗土地的流转,使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凸显。一是大宗土地的流转,使土地的投入加大。承租土地的企业对土地进行平整和水、电、路、沟的综合整治,以及高效农业设施的引入,对土地的投入不断加大。年,现代农业展示园入住该村,租地210亩,并对流转的土地进行水、电、路、沟的综合整治,并根据全县经济发展的要求,引进高农公司、赤诚生物、县农科所等七家企事业单位入住展示园,进行花卉、 优质茶苗、五倍子、油茶苗的培育,投入500多万元,产值近1000万元。二是土地经营权流转户的年收入增加。土地流转户土地收益稳定。土地流转户每亩土地的租金为500元,加上国家的各项惠农补贴60元左右,土地流转户每亩土地的固定收入可达560元左右;土地流转户务工收入增加。农户的土地流转后,承租土地企业的用工都优先雇用土地流转的农户,使其在获得稳定的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面临的困难及对策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面临的困难及对策建议近年来,随着我镇外出打工人员的逐年增多和二、三产业的不断发展,一部分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再依赖土地,这就造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象比较普遍。现将我镇土地流转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 自去年,全区土地流转工作会议以后,罗村镇通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种养大户通过承租、承包、转让、入股等形式进行土地流转,建设现代家庭农场,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目前,全镇整建制的对聂村村和罗村村承包耕地进行了土地流转,合计流转的2144.2亩。通过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需要一定的产业支撑。罗村镇作为传统的工业镇,目前农业比重小,农业产业化水平还不高,农业效益较为低下,农业产业作为农村土地流转的一种内在动力的作用还很弱。 二、土地流转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监督管理,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我县是一个人多地少和农业人口比重大的农业县,农村土地不仅是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因此,政府工作各部门必须对农村土地问题给予高度的重视,要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把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到位,维护好农民的根本利益。加强我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重点要从宣传、规范、完善、解决四个方面来抓。一是要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增强干部群众法

律意识。《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实施以来,我们就把宣传贯彻这部法律作为农村土地工作的一件大事,积极组织编印《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汇编》,免费发放到千家万户;二是要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三是要完善土地承包流转程序,维护农户的利益。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做到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规范土地流转手续,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四是要解决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活动。 (二)多种方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积极引导农户通过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委托流转等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有资金、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种养大户,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科技人员等单位或个人通过接包、租赁、入股、委托经营等形式连片经营农户流转的土地,开展土地规模经营。探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形式进行农业合作生产。在土地仍是农民收入主要来源,土地流转基本条件不够具备的地区,要围绕当地主导产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土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报告 几年来,**市一直把土地有序流转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大事来抓,《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从农村生产要素的流动和优化配置、农业结构、农民收入的,和规范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了。截止20XX年末,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81574公顷,涉及55700 个农户,分别占承包耕地面积的呀口总农户的%流向种养大 户和龙头企业的为1907公顷,占流转总量的%;流向农民专 合作组织的1980公顷,占流转总量的%;流向农户的77687 公顷,占流转总量的%在土地流转总量中转包的61574公顷,出租的8143公顷,互换的389公顷,转让的7252公顷,入股的1980公顷,的2236公顷,分别占流转总量的% 10% % % % %流转的土地中自发流转的75873公顷,占流转土地的93% ;乡村组织信息流转的1461公顷,占流转土地的%;委托乡村组织流转的4240公顷,占流转土地的%流转出的土地主要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占流转总量的80% 种植经济作物和蔬菜占流转总量的10%左右。流转期限以中 短期为主,5年流转面积占% 5?10年占% 10年占% ** 市土地入股,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数粮大户,搞土地规模经营,地了农村土地流转,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了规模效益。了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土地入股流转,使农村土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组

织和有能力经营的农民,了土地规模经营。了转移劳和农民增收双赢。农村土地流转后使会手艺、头脑活、善经营的农民摆脱了土地束缚,或打工,或经商,服务于二、三产业。既了农民收入,又活跃和繁荣了城乡经济,了小城镇建设步伐。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成立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规范土地流转操作程序,土地流转进程,公司+流转合作社+基地+农户,吸引社会资本投向农业,了先进生产技术、现代装备、现代管理在农业领域的运用和推广。 主要问题 近年来,**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县两级和各级农业主管的下,对依法土地流转了的,了,但还许多亟待的地方。对土地流转的意义和认识。许多农民还把土地流转整合土地资源、土地产出率、转变经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多种经营、增收渠道手段和途径。有些农民依然小富即安的传统观念,不愿离开那块有限收入的土地。土地流转需要规范。各地完全健立和实施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度。流转主体和还完全依法运行。对流转情况备案登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变更手续。合同文本还。还土地流转引起的纠纷。土地流转的体制机制和流转还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换言之,以土地经营的变革为标志的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需要。 对策与建议

乡镇农村土地流转调查统计情况汇报

为贯彻落实中共新平县委十届二次、三次报告中提出的,“积极探索集体农用地流转新机制,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的基地建设,积极推行“龙头企业+农户”的生产模式,使基地成为“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重点,成为结构调整的重点,成为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偿流转的重点,成为农村经济增长点的主要区域,成为贯彻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点”。根据县农业局的安排部署,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为依据。现将我镇农村土地流转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有4987户20xx2人,13209个劳动力,承包耕地面积14883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让方53户119起,流转总面积达9938亩(其中田面积为302.7亩,地面积为9635.3亩)。其中: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受让方28 户、占承包农户数的0.6 %,流转面积 416.3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2.8 %,其中:转包方式流转的257.4 亩、出租方式流转的158.9亩、转让、互换、入股、其他形式流转的面积没有。2、集体所有农用地总面积975256亩,纳入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面积为9521.7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0.98%。其中适度规模经营的耕地面积受让方25户9028.7亩、占集体所有农用地的0.9 %。全镇流转情况涉及10个村民委员会,39个村民小组,256户农户。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特点、做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特点、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是: (一)、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调查中发现多数流转不签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耕地经营权流转面积 9938亩, 119起,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62起,占流转起数的52%,大部分土地流转都没有合同,更多的是口头协议。即使有合同,也存在不规范、不完善之处,不规范的主要因素是农民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不知晓土地流转的程序及相关手续;另外农户间土地流转期限较短,短期行为严重。农民务工经商收入不稳定,农民仍把土地作为经营风险的退路,土地转出方怕失去土地,所以大部分采取短期转包的形式流转土地,由于流转期限较短,造成转入户在生产上的短期行为和掠夺式经营,导致土壤肥力严重不足;三是单家各户经营的土地面积碎化; (二)、土地流转范围窄,流转收益少。调查中发现多数农户土地流转都是发生在亲戚及邻居之间,甚至有些是被动流转(在丕且莫村委会较突出)。农户因无力耕种,导致土地质量下降,有能力耕种的,因土地流转渠道不畅通,转入土地困难。土地无法向大户和种田能手集中,土地流转收益少,尤其是在取消农业税、乡统筹、村提留前,还存在转出土地“倒贴钱”的现象,税费改革后许多农户又返要回了自家原转包出去的承包田地(顺水村、赵米克村有这情况),就这样守着、认着、规模窄小地经营着。 (三)农村土地流转手续不规范,引发茅盾纠纷多。由于流转双方没有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极易产生土地流转茅盾纠纷,致使亲戚、邻里关系不和谐,有的甚至反目成仇。 (四)农民地少致富难,集约化经营难形成。全镇耕地总面积14883亩,人均耕地仅0.74亩,户均耕地2.98亩,农户承包土地最多的不超过15亩,最少的仅有几厘地,由于户均和人均拥有量小,多数农户视地如金,守田度日,不思务工、经商之策,导致致富无门,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极不对称;由于户均耕地少,难以形成规模经营,虽然国家和当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促进规模经营及农机具购置补贴的好政策,但由于土地没有经过规范的流转方式向大户集中,导致规模小,农机化程度较低,限制了农业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致使农业生产仍处于传统的小农经济。 三、对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建议 1、积极创造条件、促进耕地流转健康发展。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快对剩余劳动力的组织转移和培训,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为土地流转后的农民创造足够的就业空间。使农民愿意

土地流转论文-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问题及建议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问题及建议 随着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完成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定,农村经济得到了飞跃发展,但是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农村城镇化建设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一方面,土地在农民家庭经营中的地位发生了变化,一些农村劳动力自愿摆脱土地的羁绊,或远离家乡热土外出打工,或到农村城镇经商置业,或就近服务于二、三产业,呈现出空前的“退一进二闯三”的职业分化转移趋势;另一方面,农村产业化经营要求农业经营规模化,而土地使用逐步向专业能手集中又是农业规模经营的重要前提。因此,如何进一步加快与完善土地流转,已成为目前农村工作的重要课题之一。为此藁城市土地局组织人员对全市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和主要形式 截至目前,藁城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19216亩,占全市家庭经营面积2.54%,涉及农户4201户,占农户总数的2。47%。土地经营权流转形式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转包。即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绘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全市实行转包的土地面积有12960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7.4%。 2.转让。即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全市实行转让的面积有2354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2。3%。 3.互换。即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全市实行互换的面积有452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4%。 4.人股。即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全市实行入股的面积有256亩,占流转总面积的1.3%。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引言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土地问题是影响“三农”问题解决的关键,而如今土地问题的核心是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地变迁经历了从土地改革,到农业合作化,再到人民公社,最后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过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还原了农业家庭经营最优的特征,经过让家庭成为自身经济活动的剩余索取者,家庭成员成为财产的股东,并赋予家长配置资源、协调生产和应用激励手段的权力,其结果是“一个家庭责任制下的劳动者劳动激励最高,这不但是因为她获得了她努力的边际报酬率的全部份额,而且还因为她节约了监督费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绩效是显著的。林毅夫在分析1978-1984年间中国农业增长的源泉时,运用生产函数法测算,此间农业产值增长42.23%,在各种解释变量中,制度变量的贡献约占46.89%,相当于同期化肥、资本、劳动力、土地投入的总效应。可是,作为一项制度创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农业增长中的全部问题。因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运行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一些缺陷和不足:其一,家庭经营规模细小,土地零碎,既妨碍了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又妨碍了农业的机械化;其二,随着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农户兼业化日益严重,农业生产成为许多农户的副业,这既不利于传统农业向高效的现代农业转变,也不利于农地的可持续利用;其三,农民对土地的依恋心理增强,给具有现代意义的农民离土离乡增添了新的困难;其四,农民的组织程度降低,农户分散化,使现代农业科技和先进生产经验、先进耕作技术的传播与推广变得比

农村土地流转承包经营者需求调查问卷

土地流转经营者需求调查问卷 填表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一、基本情况: 1、姓名(或企业名称):;联系电话; 2、经营土地所在区域: __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 3、流转土地面积:__________亩; 4、流转土地来源: ①农户②公开市场③村委会/乡镇④其他(自填)_____ ___; 5、是否是本村村民(本地企业):①是②否; 6、土地经营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流转土地承包年限:________年; 8、是否签订合同:①是②否; 9、土地流转价格为________元/亩; 二、需求情况 10、土地需求:①是②否; 11、需求土地面积亩,位置, 12、需求土地类型: ①耕地②林地③四荒地④水面⑤其他; 13、资金需求:①是②否;

14、需求资金万元,期限年; 15、愿意采用何种借贷方式筹集资金: ①担保②抵押,抵押物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是否了解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①是②否 17、目前您主要通过什么途径获得各种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可多选): ①电视②广播③农村产权交易机构④互联网 ⑤报纸杂志⑥讲座培训⑦农业管理部门 18、您的农产品主要销售渠道是(可多选): ①企业收购②网上电子平台③集贸市场④合作组织 ⑤直接销售⑥其他___________ 19、您在销售方面存在哪些困难: ①无人问津②销售价格太低③没有销售渠道 ④没有知名度⑤产品附加值太低⑥其他__________ 20、在销售方面需要哪些帮助(可多选): ①拓展销售渠道②提高知名度③增加产品附加值 ④相关政策支持⑤提供销售培训⑥其他____________ 三、对农交所以及其他方面的需求建议:___ _ ___ _ ___ _ ___ _

农村土地管理调查报告

农村土地管理调查报告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和状况、依法指导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打算这几个方面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转让;互换;退包;转包;出租;入股;主动流转与被动流转的关系;自发流转与依法规范的关系;土地流转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土地流转与经济发展的关系;部分农民对搞好承包土地流转的意义及其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农户私下流转承包土地,不按程序办理流转手续,不签订流转合同;发包方对应该审批、备案管理的流转土地疏于管理等,具体材料请详见下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情况汇报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和状况 *年二轮土地延包后,*市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过深入调查研究,20*年6月制定出台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暂行办法》,对土地流转工作进行了规范。20*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实施,以及《*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的出台,全市土地流转管理工作更是有法可依,更加规范和完善。目前,全市共有11388户农民参与土地流转,流转土地面积42360、6亩,分别占总户数和承包土地总面积的 4、38%和

2、72%。流转的土地,全部依法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并经过乡镇(街道)经管站鉴证。 主要有六种流转形式:一是转让。即农户间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转移。有些农户因务工经商或无力继续承包土地,与其他户协商一致,经村委会同意,将全部或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剩余期限转给第三方,由第三方与村委会确立新的土地承包关系,出让方与村委会在转让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全市共有2151个农户,转让土地面积4515亩,分别占流转土地总户数和总面积的18、9%和10、66%。 二是互换。即农户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转移。为了耕种方便或种植结构调整的需要,有些农户将全部或部分土地的剩余期限与其他户进行互换,互换地块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原承包合同约定的相应地块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之互相转移。全市共有771个农户,互换土地面积1890 亩,分别占流转土地总户数和总面积的 6、77% 和 4、46%。 三是退包。即农户与村集体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剩余期限的转移。由于务工经商等原因,农户不愿继续承包土地,将全部或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剩余期限退回村委会。全市共有3001个农户,退包土地面积6150、2亩,分别占流转土地总户数和总面积的26、35% 和14、52%。

农村土地流转国内外研究综述与展望

农村土地流转国内外研究综述与展望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推进,为了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深化农村改革、统筹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流转成为必然趋势。国内外学者从理论构建、现状调查、问题剖析和原因归结等诸多方面展开了深入研究,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在研究视角和内容等方面仍有待拓展和深化。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土地发展权;供需失衡;农民权益保护 农村土地流转能够有效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经过多年试点探索和立法实践,我国越来越重视农村土地流转以及对农民权益的保护。据统计,2006 年全国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为5551.2 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 4.57%。2008 年 8 月底,全国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达1.06 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 8.7%。农业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乐君在 2009 年“中国农村法治论坛”中谈到,截至目前,全国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达 1.5 亿亩,超过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 12%。总体而言,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已经由禁止变成允许,流转方式逐渐多样化,流转区域和范围逐渐扩大化,调整规范由政策性调整逐渐转向法律和政策并重,并以法律调整和规范为主。国内外专家学者对农村土地流转业已从不同角度展开深入研究,为我们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法律制度奠定了基础。 一、国内研究综述 目前国内学者对于农村土地流转主要从内涵外延、权利变动、流转方式、动力因素等相关理论基础、问题分析、原因归结和解决途径等方面加以研究。 (一)农村土地流转相关理论基础研究现状 农村土地流转的理论基础是具有普遍性意义的理论形态 和范式,以对实践的总结和概括为基础,并着力推动土地流转的实践和制度完善。国内学者业已对其内涵外延、权利辨析、流转方式、流转动因和土地发展权等方面进行了研究。 ①内涵和外延研究现状。 因为农村土地涵盖了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耕地林地等,目前学术界对于农村土地流转的内涵外延尚未形成统一意见。从广义的范围而言,农村土地流转包括征收、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狭义的农村土地流转仅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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